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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的微笑作文评语总汇76条

时间:2019-11-04 03:03

夏天的滋味作文1

还记得,校园中那棵高高的松柏吗?一年四季都是翠绿的,它记录着我们多少的回忆?

——题记

真的好怀念那年的夏天,电风扇还在头顶“吱嘎,吱嘎”的转动着,蝉鸣依旧扰得我们心神不宁,黑板还挂着“距离毕业还有20天”的小牌子,那一切,回想起来总是那么的美好。

那年盛夏,异常炎热。班上的每个人都抱怨着学校的空调是摆设;那年盛夏,异常繁忙,上课时,老师总是对我们说:“同学们,把这个经典例题抄写下来,明天考试!”接下来,一片嘘声;那年盛夏,异常感动,开运动会时,因为班上有几个女生受伤了,还没宣布我们是第一时,那几个女生哭得撕心裂肺,而宣读完毕时,她们竟然破涕而笑。那含泪的微笑,至今令我难忘。

那年盛夏的滋味,甜甜的。

最后一次的运动会,我们又赢了,但缺少了昔日的欢呼与呐喊,因为我们知道这是最后的一次;最后的一次的抄写经典例题时,我们还像往常一样认真的抄写着,但缺少了昔日的不情愿和嘘声,因为我们知道,这将可能成为我们在这儿最后的抄写。离考试还有一天时,我们没有再抱怨学校的空调是摆设,我们把风扇开到最大,任凭那“吱嘎,吱嘎”的声音在头顶上响着,甚至觉得是那样的美妙而动听。

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我们约定好了谁也不哭,谁哭就要给全班同学买棒棒糖,但是我们都没能忍住自己的泪水,都哭得像个小孩子。

那年盛夏的滋味,酸酸的,涩涩的。

现在的我们,各自上了不同的初中,联络也越来越少。偶尔举办一次同学聚会,但人员总是到不齐。昔日那一帮经常小打小闹的好兄弟,见了面也却找不到了相同的话题;昔日那些成群结对的好姐妹,见了面也只是简单的问候一下,再也找不到接下来要谈论的主题。我问爸爸我们为什么会这样,爸爸却说:“因为你们长大了。”

我们长大了,不代表我们忘记了。

我们长大了,不代表我们生疏了。

那年夏天的子曰,那年夏天的疯狂,我们都不会忘记。

那年夏天的滋味,是我一辈子的记忆;那棵翠绿的松柏,会记得我们的故事……

评语:小学毕业典礼前后的那个夏天,很少有人能真正忘怀,那或许是他们人生中的面临的第一次分别。所以,那年夏天的滋味,甜甜的,因为美好的回忆;那年夏天的滋味,酸酸的,涩涩的,因为分别在即。小作者独辟蹊径,选取了这样一个典型环境中的一组典型镜头,娓娓道来,相信会勾起很多人的共鸣。

夏天的滋味作文2

夏天悄然无声的来临了,气温也一天天的上升,树上的蝉儿也在知了、知了的向人们诉着苦,要不说苦夏呢。孩子们也成天嚷嚷着要吃雪糕,想好好享受夏天中的一丝甘甜可夏天的滋味真的只是这样吗?

暑假来临,爸爸带我回了安徽老家。路上,我想象着爷爷奶奶家是什么样子。我认为,老家到处都是树木,一定会很凉快,很舒服吧。经过几个小时的颠簸,终于到了。一下车,爷爷奶奶就一个劲问我累不累,渴不渴但扑面而来的,除了爷爷奶奶的关心,还有这乡村毒热的天气我没有想到这里比城市还要炎热,最可怕的还是这么热竟然还没有空调!

无奈接受了这毒热的天气,我对乡村生活打了个问号:爷爷奶奶的一天是怎样度过的呢?炎炎夏日里,爷爷每天下田劳作,回来时汗流浃背,那滴滴汗珠经过爷爷的脸颊、下巴、手臂,最后落在地上,渗进了泥土里。而奶奶呢,整天不是往田地里跑,就是围着灶台转,她的脸和胳膊被晒的通红通红的,手上也起了老茧。夏天这么的热,爷爷奶奶一天又这么辛苦,屋子里还没空调,爷爷奶奶是怎么熬过来的呢?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

到了晚上,这里没有城市的浮躁,倒不显得那么燥热了。天黑下来,奶奶拿出几把椅子,我们全家在院子里聊天消夏。我闭上眼,微风习习,快要把我送进梦乡中。我看着深蓝的夜空,听着蝉叫,可悠闲了。没有了网络、手机和电视,没有了五光十色的高楼霓虹,世界竟如此的平和而宁静。爷爷拿出一些瓜子和水果摆在桌上,瓜子香,水果甜,我们一家人聊到很晚才不舍地去睡觉了。我躺在竹席上,看着窗外的星空,开始享受这带着瓜果味道的安宁惬意的`夏夜。

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们要回去了。临走前,奶奶拿了好多特产塞给我们,一直到车里放不下了才肯收手。车发动了,爷爷奶奶在门口目送着。我看着爷爷奶奶的身影越来越小,我的眼一瞬间模糊了,我在心里暗暗的说:以后一定要多回爷爷奶奶家。

家乡特产有着丰富的味道,酥梨的甜香,茶叶的清芬,还有闻着臭吃着香的腌鳜鱼它们的气息混在一起在我的鼻端萦绕,说不清是什么味道,但我却清楚地感知到了这个夏天的滋味,那就是亲情。

夏天的滋味作文3

不知打从什么时候开始,夏天不吃芒果冰,我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儿!

我的吃冰棍初体验,就在离家不远,藏身僻静狭窄的小巷子里,一家不起眼的老店面。小小年纪的我一直忘不了店门口那一串直逼巷尾街口的长长人龙,心甘情愿地忍受日晒风吹,只为了尝一口镇店之宝——夏日限定芒果冰的酸甜冰凉!更忘不了第一口芒果冰,直窜脑门的冰凉,乍酸还甜的芳香,带给我惊喜莫名的冲击与震撼,就此爱恋成瘾,无法自拔!

于是每个闷坐家中,昏昏欲睡的的午后,我就想来一大碗芒果冰!每个骑完自行车,汗流浃背的黄昏,我更想来一大盘芒果冰!知女莫若母,妈妈总是苦口婆心地告诫着我:芒果冰再好吃,也要适可而止!所以热天午后,总可以见到我在冰店门口徘徊流连的身影不断出现,天人交战的戏码重复上演!结局终究是母命难违,到头来多半还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的遗憾居多!

话虽如此,偶而我还是会放纵一下自己的味蕾,偷偷地溜到冰店,大快朵颐一番,稍稍满足我早已泛滥成灾的思念!等待的时刻,虽然漫长却不乏味,我总是目不转睛地欣赏着晶莹剔透的冰砖,轻快地旋舞成雪花,沙沙地飘落在湛蓝的冰盘上,汇流成细细密密的琉璃海,迎向芒果原汁轻轻敷上的一抹日光!在完整鲜芒利落切块,片片堆叠的金黄丘陵上,如花灿烂的是玫瑰红的樱桃、罗兰紫的芋圆和苹果绿的棉花糖,蜿蜒环绕的河流,是浓郁香甜的炼乳,最后的加冕是一球芒果冰淇淋,彷佛太阳自峰顶冉冉升起,呼朋引伴地举办了一场热闹瑰丽的嘉年华会,色彩缤纷的视觉飨宴。

望着眼前的一片香芒黄金海,还未品尝,就让我陶醉在迎面而来的阵阵浓郁果香与清新冰凉。轻轻舀起一匙金黄,冰风暴迫不及待地向我全身每个毛细孔奔袭而来,入口即化的浓郁绵密,交织着芒果的酸甜,炼乳的香醇,芋圆的Q弹,冰晶的清脆,魔幻多变的滋味与口感,引爆了夏天的绚丽,也鲜活了儿时的记忆,让我一口接一口,欲罢不能,每一匙都是香浓!每一口都是幸福!

儿时邂逅芒果冰那一瞬间的悸动,让我惊喜却又难以理解!如今的我,迎着风中微微飘散的香芒氛围,终于体悟了芒果冰让我眷恋至今,从未变心的微酸甘甜,原来就是夏天的滋味!我的人间好味道就是“芒果冰”,那你呢?

夏天的滋味作文4

地平线上,一颗火球缓缓的升起,阳光照亮了每一个角落,让这个世界感觉充满了希望,又是炎热的一天,热得人汗流浃背,但夏天总是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感觉充满了活力。

炎热的太阳,晒得我汗流浃背,我骑着我的铁马,在小径中奔驰,看着两旁的大树和小草早已变得深绿了,吐着夏天的气息,熏风抚摸我的脸颊,在炽热的夏天下显得格外凉爽。一朵朵的粉艳的荷花盛开着,在熏风中摇曳生姿,迎接的夏天的到来;一片片的稻田,结满了金黄色的稻穗,有如金色草原一般,摇曳在微风之间;一颗颗沙地上的绿宝石——西瓜,每一颗都有不同的深绿色纹路。剖开碧绿的外表,里面鲜红的果肉让人垂涎三尺,清爽脆甜的感觉,使人欲罢不能,不顾形象的的又啃又咬,大啖上天赐予的夏天圣品!莲花湖上早已被河叶覆盖,许许多多的莲花在对着我微笑,在一个下坡,我放开了我的双手,乘着风,让风带着我前进,感受夏天的滋味、这世界的美好!骑着骑着,我停在一个超市前,到了正中午,太阳爬到了天空的头顶上,炽热的温度,让我忍不住想要跳进水里。我走到超市里,买了一支棒冰,“冰”就是夏天的代名词,我一口接一口,冰凉的感觉,“心凉脾透开”,夏天都被手上的一支棒冰给赶走了,浑身清凉有劲,彷佛来到冰天雪地的世界。

骑到了海边,我停了下来,观赏美丽的海,海浪打到礁石上,激起了美丽的浪花,吹着海风,远方光亮的渔船化成了亮点,人类和大自然相比显得多么的渺小。渔船停靠在岸边,随着海流载浮载沉,太阳也静静的消失在地平线下。

骑着铁马回到了家,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星星,夏夜的星星总是特别的明亮,清爽舒服的风从窗外吹进来,环绕着我,将我怀抱在着一个美丽的夏夜之中。闭上眼睛,我回味着这一天吃到的一片西瓜和一支棒冰,生津止渴、回味无穷的感觉,油然而生……

夏天的滋味作文5

“知了——知了”,住在树上的知了正在向人们诉着苦呢!邻居家的小狗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不停地往外吐舌头,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只有我躲在空调房里享受着那美美的感受。可是不出去怎能感受到夏天的滋味儿呢?我决定出去晒晒。

我有充分的理由一:来势凶猛的雷阵雨

天蒙蒙的亮了,刚刚从地平线上蹦出来的朝阳,却也显得艳阳高照,照得人们觉得还真有点儿闷。太阳一点一点地往上升。在接近正午时,天公开始不作美了,脸上兴奋的表情一下子消失,变得严肃起来。顷刻,天空到处乌云密布。突然,无垠的旷野中,一道耀眼的、惊人的白光冲破了黑暗,把天幕划开了一条银蛇般的裂口,闪电以后,是隆隆的雷声,那雷好像从头上滚过,重重地一响,炸了开来,好吓人!雨点顿时落了下来,“噼里啪啦”,一阵阵清脆的声响在耳边回荡。快看,快看!路上的行人们迫不及待地从包里拿出雨伞来,没带伞的躲在旁边的店铺里避一避雨。那些骑自行的青年人毫不手忙脚乱,迅速从车厢里拿出雨披继续赶路,小轿车则不慌不忙的行驶着路程。窗户变得模糊了,一片白茫茫的世界,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只管找到回家的路线就“罢了”。这不,今天这滂泼大雨又把我的计划给“泡汤”了。不过,迅猛的雷阵雨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夏天那张多变的脸!

我还有充分的理由二:乡村夜晚的凉爽

暑假刚刚开始,我就来到乡下体验乡村的夏天滋味。白天在家里,有一个字总是在我脑子里转呀转“热”!你们有这种感受吗?爷爷不管是寒冬腊月还是炎炎夏日,365天从来不休息一天,除了身体不舒服还有另外很重要的事情爷爷不去之外,别的时候可以说是“一年365,每时每刻都在场”。回来时,爷爷总是汗流浃背的,那一颗颗汗珠经过腮帮子,脸颊,手臂最后落到了地上。而奶奶整天往田地里跑,回来脸被晒得赤红赤红的。奶奶家又没有空调,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呢?夏天总是日短夜长,很快就到了晚上。乡村的晚上,不像在城里那么闷热,拿几条长板凳,一把扇子,放在自家门口,睡在板凳上,那阵阵徐徐的微风吹来,很快就把你送入甜甜的梦乡中……总之一句话,在乡村的晚上,我感受到了夏天那凉爽的滋味!

“知了——知了”这个炎热的夏天啊!就如一盘大杂烩:吃进嘴里那是五花八门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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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幸福的童年。童年里的趣事就像大海里的珍珠,天上的星星,多得数不清。相信我的童年趣事一说出来,就会让你们笑掉大牙!

每逢寒暑假,爸爸妈妈就会让我住在外公外婆家一阵子,我也特别喜欢去他们家。因为他们都很疼我,都会给我做很多好吃的食物。说到吃的,外公可是家里首屈一指的大厨,做的菜味道好极了!而且外公以前是老师,很讲究饮食搭配,他经常说,要和兔子抢点吃的,意思是蔬菜也要多吃。我的趣事就从外公家开始说起啦。

外公是素食主义者,所以他也很喜欢养花,阳台上摆满了花盆,有月季、百合、茉莉、文竹、君子兰……一年四季都有鲜花盛开。闲时,外公也会教我给这盆花浇点水,给那盆花整整枝……

有一天,我去浇花的时候,发现花儿都已经盛开了,惟独那盆月季花迟迟没有开放。我可是每天给它都浇水的,真是太不给我面子了,这要怎么办呢,我得想个办法“帮助”它快快长大,让外公看到这美丽的月季花。我灵机一动,我不是有许多的水彩颜料吗,我可以将把给月季花穿上一件漂亮的外套,这不就变美了吗,说干说干!

于是,我就趁着外公不注意把花骨朵掰开了,然后,拿来了我的“法宝”——水彩颜料,很认真地涂了起来,花骨朵马上变成了“彩色”,漂亮极了!

头两天,花骨朵还是挺美的,到了第三天,我发现花瓣很快没了颜色,变得枯黄、打蔫。这下可惨了,好心办坏事,外公看了肯定会生气的,我该怎么办呢?我急得哇哇大哭。

这时,外公过来摸了摸我的脑袋说:“小宝贝,怎么哭了啊?”我红着脸把手指向了月季花,并把事情告诉了外公。外公他非但没有责骂我,反而大笑着说:“真是个傻闺女,花和人一样都要慢慢长大的,如果拔苗助长的话,反倒会死得快,只有经过精心的培育,细心的养护和耐心的等待,才能长出美丽的花朵。你说你可以不吃饭就长大吗?”我听后也扑哧一笑:“外公,我要和玉皇大帝说一声,让他保佑我不吃饭就能长大,这样你就不用花钱买菜啦……哈哈……”“真是个傻孩子,快别哭了,我给你做好吃的去。” 外公笑着说道。

你们觉得好笑吗?不知道你们的童年有什么趣事可以和我分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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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仿佛是一条小船,承载着我幼时心灵中每一个五彩斑斓的梦;童年仿佛是一双翅膀,让我带着我的梦尽情地飞翔。在我的童年里,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情,但大部分都已被岁月那双无情的手悄然抹去。唯有那件事,我仍记忆犹新,一想起竟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天,妈妈在厨房里烧午饭,而我正在客厅悠闲自得地看电视。这时,“陆琦!”妈妈在厨房里叫了我一声。

“什么事啊?”我极其不耐烦地走进厨房。

“琦琦,我正在烧你最喜欢吃的红烧鱼,可是我发现葱没了。现在我脱不开身,你能不能帮我到菜场买几根?”

“嘿,原来就这事,小菜一碟!”我拍了拍胸脯,自信地说,“妈妈,您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接过妈妈递给我的2块钱,我兴高采烈地跑出门。

来到菜场,我被眼前的事物惊呆了:菜场里人山人海,各个摊位面前摆放着花花绿绿的蔬菜,我根本不知道什么葱,只记得葱是绿绿的、长长的。我将信将疑地来到一堆绿“葱”面前,伸手去挑了几根肥肥绿绿的,便将2块钱递给了卖菜的阿姨。阿姨见我只买了几根,很惊奇,便对我说:“小朋友,你只买了几根,算了,我不要你的钱了!”听了阿姨的话,我很高兴,连声说:“谢谢!”心里想:妈妈如果知道我买的“葱”不要钱,一定会很高兴的!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里很兴奋,竟情不自禁地哼起歌来;“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手上的几根“葱”也被我摆得晃来晃去。突然看见路人正对我指指点点,我洋洋得意起来,还以为他们是在夸赞自己小小年纪就帮父母做事,真了不起,长大后一定是一个孝敬父母的人!

回到家,我兴高采烈地将“葱”和2块钱给妈妈,满心欢喜地等待妈妈的夸奖。可是妈妈却捧腹大笑,我很奇怪,连忙问妈妈为什么笑,妈妈捂着肚子笑着对我说:“你看看你买得是什么,是韭菜啊!”我听后,也羞红了脸,恨不得找个洞钻进去多起来……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好笑,真不知道当初买菜的时候怎么会把韭菜当成葱的!

童年就是这样,什么事都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也不会想得那么远。但是无论如何,童年都是无忧无虑的,都是那样的天真,那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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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童年是一张网,撒下去,捞上来的都是五彩缤纷的梦:放肆的游戏、傻傻的脑袋、还有那渴望长大的梦想……等到梦醒,才发觉童年早已流逝,可是童年路上的欢声笑语,却永远在记忆的最深处想起!

一、糊涂的童年

那是在我四岁的时候,我总不情愿的去幼儿园,因为在那里总受拘束!在家里就自由多了!后来我发现,日历只要出现红色的那两张,我就不用去幼儿园了!于是,我问妈妈:“为什么,一到红色的日历红色我就不用去幼儿园了呢?”妈妈笑着对我说:“红色的日历代表着星期六和星期日,妈妈不用去上班,你也不用去儿园了!”

妈妈的话,我记在心里。每天早晨,我都要望一眼日历,可是我觉得黑色的太多,红色得要隔很长时间才能见到。有一次我等不及了,就拿来板凳,站上去撕,刚撕了几张,被妈妈看见了,急忙把我抱下来,问我要干什么。我把原因说了出来,妈妈听了,笑得流出了眼泪!说:“傻孩子,今天又不是星期六,光撕日历是不行的!”我听了又闹起来:“不,我要红的,要红的……”把一家人给逗乐了!教育城 www。12edu。cn

二、初恋的童年

小时很幼稚,对“爱只是朦朦胧胧的一层理解”,我的“初恋”于那天“轰轰烈烈”开始——5岁那年,当我被妈妈牵进小卖部的大门时,我的眼珠立马积聚在那一点:她秀美的身材是我驻足不前,所有的注意力一一被她吸走。那一刻,我的眼里只有她的婀娜多姿,啊!我的世界只为她敞开……“亲爱的,我愿意用一切去换取你的自由!妈妈!您同意吗?”在我的软磨硬施下,妈妈终于点了点头,我如愿以偿的把她带回家!途中我大口大口地吮吸着“我的初恋”——我生命中的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那滋味让我如痴如醉。这就是“我的初恋”!

三、渴望长大的童年

每个孩子都盼望长大,像爸爸妈妈一样拥有管制的权利。我也不例外,羡慕他们那一张张成熟的脸!为了长大,我施尽了所有的锦囊妙计:那妈妈的化妆品来画,听说能长成一张大人的脸;睡觉前努力伸张手脚,听说这样能长得快;极力模仿大人们的言谈举止,听说能变成一个“小大人”……

后来才知道,长大并无途径,只有随着时钟的变换才能得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耐心等待才会有结果!

童年是一条飘逸的彩带,各种颜色记录于此,汹涌澎湃的黄河奔腾不息,但它永远冲淡不了那一段有趣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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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无虑的童年,已渐渐随着时光飞逝了。尽管我已读五年级了,却还是常常“飞”回往日那五彩缤纷的时光,回首那幸福而有趣的童年,让人流连忘返……

今天,我偶然翻开那本褐色的大相册。

翻开第一页,是一个只有几根头发,连说话都不会的小婴儿,趴在床上酣睡着。

翻开相片的第二页,一个活泼可爱、天真无邪小姑娘穿着一件HELLO KITTY的衣服,粉色的裤子,一顶太阳帽更是给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添了几分美。还有她那纯洁的笑容,简直就是真人版“小公主”!

翻开第三页,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她穿着一件运动服,两手朝天,手搭着手,脚搭着脚。脸上有着淡淡的酒窝。看起来真是一个阳光的女孩呀!可旁边好像还有一个人,啊!他不是人,是僵尸!看着这张照片,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件有趣的事。

记得那一天我在公园玩,实际上是因为学校演出才到公园。个个都穿着表演服来到公园,演出服就是运动服,表演的舞蹈是多做运动身体好。演出结束后,爸爸让我在一个没人的地方拍照,爸爸举照相机正要拍照的那一瞬间,突然,一个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闭着眼睛说“:爸爸你不是说这里没人吗?怎么还有人?原来爸爸也会预算错了!哈哈……”爸爸惊了一会,又冷静的说道:“当然是没”人“了。我转过身一看,快把我的魂给下出来了。:“啊!鬼呀!”我尖叫一声。立刻就躲在了爸爸的身后。:“不要害怕,这只是一个投币机而已。”爸爸说。这是僵尸开口了:“对,只要你投一元硬币,我就会唱歌跳舞。”我虚惊一场。站在僵尸旁,顺手把一元硬币投了进去。果然,僵尸立刻唱起了歌,跳起了舞。僵尸跳起舞来一扭一扭的,很可爱,一点都不吓人。而且,我还和这个滑稽的僵尸拍了一张照片做纪念。现在回想起来,真觉得蛮搞笑的。

童年的美好时刻使我无法忘怀,我一定会好好丰富我的童年,让童年的相册,一张接一张,开启我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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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偶然有一次空闲的时间,我去探访我的小学。本想应该高高兴兴地去,谁知,走进校门,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等候孩子们的家长们,我突然有些害怕,我不属于这里——我竟然有一种“近乡情更怯”的悲哀了!当我畏手畏脚地走进校园,看到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听到孩子们的笑声,霎时间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我的小学生活,是多姿多彩的。重要的是,那是我很小,对一切事物有幼稚而童真的认识。体育课时,我们最开心。站队不到几分钟就解散,操场上便传来了我们的笑声。很多人去打乒乓球,也有打篮球的,随便追逐的,小声谈话的,还有偷偷玩魔方的?顶着炽热的阳光,童年是如此灿烂,就如同奔跑的我们。那时候,作业也不多,我们无忧无虑,享受着童年的无比欢乐。一切都如此和谐、安详。

周末时,时间也很多。看电影、吃大餐?是常有的事。看电影时,坐在电影院中,嘻嘻哈哈,一场下来,不论看没看懂,“囫囵吞枣”罢了。一部部电影,有时甚至能引发我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的的感悟——很现实的东西,我的童年也包容了它们。总之,童年是不单调的,不光充盈着轻松愉快的笑声,也有一些苦涩的泪。

比如小学的毕业典礼。那是夏末的一天,天气格外晴朗。到下午,却是“阴风怒号”、“日星隐曜”!风很急,我一路风尘仆仆来学校,幸好没有迟到。我是主持人。说完开场白,又过了一会儿,每班派几名代表上台签名,留下最后的印迹。看着同学们抬起沉重的脚步,默不作声、郑重其事地签下名字时,我倏地落了泪……仿佛与童年告别。十二年,十二年的悲欢离合,像一滴水,滴在时间的海洋中,瞬间就不见了……感极而悲者矣!

童年像一个小孩子,在我眼前欢笑。可有一天,他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他的气息渐渐地弱了——他快要死了。他被时间所杀害,我也渐渐地长大了。童年和我,隔着一堵墙,一堵时间砌成的墙。

现在想来,之所以“情更怯”,是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了童年的影子。唉!童年如此美好,可他离我而去了。我想,与其追随过去,被时间吞噬,不如逆流而上,创造未来!

我永远怀念我的童年,我的已逝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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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一个多么有幻想、快乐的字眼。不同时期的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童年。

有了爸爸妈妈和老师的爱,我们的童年天天充满着幸福和快乐,不过也有许多无奈。爸爸妈妈和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太高,需要我们学的太多。缺少了点童年的乐趣。但是物质生活很好,和爸爸妈妈相比起来正好相反。听爸爸妈妈讲讲他们的童年虽然有点清苦但是充满乐趣。

听我爸爸讲他的童年有很多好玩有趣的事。平时也要学习,一到寒暑假是爸爸和叔叔最开心的时候。在暑假爸爸和叔叔每天带一毛钱就可以买两根冰棍。拿冰棍和同村伙伴一起去河边游泳,一个夏天几乎天天泡在河里,天天是那么的开心。有时可以在河里摸到鱼啊、龙虾啊、蚌啊、螺蛳啊。然后爸爸和叔叔一起拿到街卖。他们的学习用品和冰棍钱都是自己劳动换来的。到了秋天爸爸和叔叔一起钓鱼。有时候和同村的伙伴一起捉迷藏。在寒假也就是春节的时候,爸爸说那时的小孩最喜欢过年了。因为过年有许多好吃的、有新衣服穿、有压岁钱。因为那时的生活条件比现在差多了,几乎只有在过年时才有荤菜吃,听起来真的有点不可思议。有时候寒假里会下雪,爸爸和他们的伙伴玩起了打雪仗,如果雪下大的话还可以捕麻雀,用一个盘篮倒扣着,再用一根小木棍把盘篮仓开,小木棍上再系上一根绳子,最后在盘篮底下撒下一把谷子,等麻雀来吃的时候一拉绳子麻雀就被盘篮扣在下面。

而我妈妈的童年可比爸爸文雅了许多,妈妈从小是个乖乖女,每年都是三好学生。一双布鞋穿一个星期都是干干净净的。妈妈的童年比爸爸的童年平淡的多。听妈妈说她向我这么大时不但学习好,下课十分钟玩跳皮筋也是一等一,同学们都争着要和她一组。妈妈三四岁的时候只要有一碗糖拌粥,就乖乖的不吵闹了。我想为什么我们现在吃的零食这么多,那时的生活这样艰苦。

我们现在的童年和爸爸妈妈的童年比起来可幸福多了。想想现在的我们可得珍惜这幸福时光,要好好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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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我背着沉重的书包,和妈妈一前一后向学校走去,我走得很快,妈妈时不时小跑一阵才跟得上我。快到学校了,妈妈紧追几步走到我旁边,伸出手把我的手拉住,我像被火烫了一下猛地把自己的手挣脱出来,不耐烦地说:“妈,你快去上班了!”我没有看妈妈失落的样子,一路小跑,赶紧进了学校。

坐在教室里,心莫名的有点儿慌乱,想着以前一只手牵妈妈、一只手牵爸爸,跌跌绊绊的向前走,爸爸妈妈的手曾经是最安全、最温暖的依靠,为什么现在却成了我急于挣脱的绊牵绊?

一两岁时的我,总爱偷偷绕到爸爸妈妈身后,趁他们不注意“哇”的大叫一声,爸妈总会装着吓了一大跳的样子,捏着我的小鼻头,笑嘻嘻地说:“你呀,真是个调皮鬼!”

大了些,上幼儿园会背《三字经》了,总爱在爸妈面前嘟囔着“人之初,性本善……”爸妈坐在哪儿,骄傲地看着他们的儿子,爱抚地摸着我的头:“你呀,真是个小机灵鬼!”

幼儿园大班了,我又迷上了奥特曼,总幻想自己能像奥特曼一样顶天立地。我骑在爸爸的脖子上,开心的大吼:“我是奥特曼,我是奥特曼!”爸总在下面笑着埋怨:“你呀,真是个讨厌鬼!”

快上小学了,我和爸总爱漫步在花园中捡拾落叶,我们比赛谁拾得多,每当我落败时总会抗议:“不行、不行,这次不算。”爸假装生气:“你呀,真是个赖皮鬼!”

上了小学,好像再没有什么快乐的事值得回忆,整天被补习班、家庭作业包围,不再有和爸妈游戏的时间了,背《三字经》时的温馨画面不复重现,一起捡拾落叶的情景也被定格在回忆中,爸妈常在我耳边唠叨的大多是“李嘉豪,你该背单词了!”,“李嘉豪,你作业怎么还没做完!”难道这就是长大的代价?快乐的时光真的不能回头?我不甘心!

恍惚间,我变成了我童年的守护神,我对自己说:“让我回到小时候吧!”,时光倒流,我正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去上幼儿园,慢慢地走呀、走呀,这条路仿佛永远也走不完,我守住了我的童年,守住了我的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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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童年是一广阔的天空,那童年的往事就是无数颗一闪一闪的小星星。有暗然失光的,那是悲伤的回忆;有散发出璀璨五彩的光芒的,那是难忘与快乐的回忆。我在天空中寻寻觅觅,寻找着人间最美丽的星星……啊,找到了!

记得在一个暑假的一天,我独自一个人在家中玩玩具,看书,画画。过了不久,我把我的洋娃娃们搬了出来,我决定玩“医生与病人”。我来当医生,娃娃们当病人。

我把看病用的器具一一放在了桌子上:有三根棉签,两根牙签,两个装了水和一个没装水的瓶盖。其中两个瓶盖分别是“酒精”和“中药”。最后我还找来了一个长针管。这个针管就是医院里医生给病人打针用一模一样的模型,可以抽动吸头吸水呢,针头也是长长的,细细的,银色金属的。一切准备停当,我的游戏开始了。

看!我的第一个病人是小熊。

“医生,医生,我的牙好痛好痛!”

“哦,又吃太多糖果了吧,我来给你剔一剔牙,”我拿起牙签装模作样的把手对着小熊的嘴边晃了几下,“好了,下一位”我叫道。

“医生!医生!我……”

不知不觉中,到了最后一位“病人”了,“医生医生,我老是睡不着!”“哦,是兔小姐菲菲来了,那是睡不着症,要打一针。”我装着很严肃地说。说着,我用棉签吸了点儿“酒精”在菲菲的胳膊上擦了擦,之后,我拿起了那根长长的针管,假装在空瓶盖里吸了“药水”,然后照着菲菲的胳膊上猛地一扎。突然我猛地一跳,扔下针管,鞋子也掉了一只,我就用一只脚跳来跳去,一边哇哇乱叫。原来,我那一针穿过菲菲的胳膊,扎到自已的手指上了!正在这时,姐姐回来了,她紧张的跑过来,眼睛飞快的扫了扫我的身边,然后愣了愣,随即就笑得直不起腰来,她还一面笑一面问我:“哇哈哈,你,你这是在跳舞吗?”我红着脸跑进了房间,外面还能听到姐姐哈哈大笑的声音。“哈哈,哈哈哈”。

从那以后,我连续几个月都没动过那管长针管了。

这就是我扎到手指的一个经历——一个傻傻而又可笑的经历。

我细细回忆起了这颗星星,然后走向远方,远处,一颗同样耀眼的星星朝着我散发着灿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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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这小城里住着我和祖父,我出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脑海里浮现出萧红的童年记述书“呼兰河传”的文字。品味着巴金爷爷的一句评语:“一

一:进行曲

妈妈总是说我不知不觉中就高了,壮了,一年一个样。我总是想这个进行曲真快啊,一会儿快乐与活力的时光就过去了。一切的一切就像加速跑,越来越快。亲戚朋友们来访,总是惊叫:“呀,欣玥又长高了,比婆婆都高了!”

当年那个到处问“1+1=?”的吮着拇指的小跟屁虫,如今成了一个肚子里有点儿墨水的小学生了。无不感叹着:时间过得真快啊,真快啊!真的,不知不觉,着进行曲就要结束了。让我只觉得它的每一个音符都是跳跃的.,每奏出一个,我的心灵就拨节一次,成长一次。

童年,是一首进行曲,激昂中透着活力。

二:钢琴曲

“童年时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回忆,是含泪的微笑。”是啊,每当我回忆起那些往事,有时会开心地大笑,又是会皱着眉头,有时也会流点儿泪······似乎,童年的似水流年总是那么美好,总令我向往有那么一天又重回到那时。

每当学期末时,音乐教室就会陡然一新,装点如此豪华,黑板上也会花里胡哨地写着“期末联欢”。每一个学生也会想方设法想着节目,怎样使全场“嗨皮”起来。我会和几个同学一起,装扮音乐教室,画完后,我们会在音乐教室里排练,玩,因为我们有充足的理由留下来。

当弹起钢琴,准备表演时,我的心思不会在杂乱的会场,会飞到开满油菜花的稻田里,跑呀,跳呀,尽情享受快乐、自由的时光。没有丝毫学过钢琴的我,也会凭着直觉,弹奏出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带着全班飞到油菜花田,一起唱呀,跳呀!我如痴如醉,仿佛真的回到了那个油菜花芬芳的季节,在淹没了头顶的花海里,跑呀,跳呀,唱呀,叫呀!

童年也是一首钢琴曲,因为它欢快流畅,我的童年,不就是这样?

童年啊童年,你是一首歌。你婉转悠扬,取来去匆匆。童年,愿你的歌永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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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事情往往充满乐趣,使人回味无穷,我也有我的童年趣事,曾经有几件事一直让我无法忘怀。

还记得在几年前,我刚上幼儿园小班,放暑假妈妈带我从合肥回老家。我有一个不锈钢的饭碗,那个碗一直陪班伴着我。当我回到外婆家时,看到比我大七个月的玲姐姐正端着一个跟我一模一样的碗在吃饭,结果我误以为那是我的碗,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就去抢,玲姐姐看着我去抢她的碗,撒腿就跑,我哪里肯放过,于是我一直追着玲姐姐不肯放,就这样,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的追啊追,一直追到了舅妈家,舅妈拉着玲姐姐问他吃饭跑什么?玲姐姐说:“卢文茜追她。”舅妈又问我为什么追玲姐姐?我说:“玲姐姐那我的碗吃饭,要他还给我。”舅妈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以后就跟我说:“那个碗是玲姐姐的。”我不相信,一味的去抢碗,舅妈看跟我说不清楚,只好去跟玲姐姐讲,要她把碗给我,说我是客人,又比她小。玲姐姐听了二话不说小学生作文,就去把饭倒出来,把碗让给了我。我拿着碗高兴的回到外婆家,妈妈见了以后说我霸道,不懂礼让,要像玲姐姐学习。经过了这件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跟同学朋友之间要互相谦让,不要以自我为中心。

还有一件事,那是在福州的一个晚上,我爸爸和妈妈都出去有事,要我跟那些叔叔阿姨在办公室玩,但我很想玩电脑,又没有空着的电脑,于是我开始寻找目标,发现了那就是罗叔叔,就跑过去跟他套近乎,先开始用糖衣炮弹去跟他说,可根本不管用。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把电源给拔了,可没想他用的是笔记本电脑,这招根本没用。于是我用尽了办法,把他骗到了门外,说有人找他有急事,终于,罗叔叔自投罗网出门了,我高兴极了,赶紧关门,把他关在了外面了,因为进不来,所以罗叔叔只好到别的办公室玩去了。

经过了这两次事情后,我再也没有干过这种类似的事情了,因为这两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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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篇精彩的故事,记录着孩童时代的喜怒哀乐;童年,是一支歌,谱写着儿时的旋律……大部分人的童年是快乐的,又有一小部分人的童年是不快乐的,而我,就是占那一小部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好了,我先卖个关子,要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好了,我先在这里卖个关子,要想知道,就听我慢慢道来。

在老师眼里,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父母眼里,我又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孩子。听到这,你们一定会说:“哇!你这么优秀,童年一定会很快乐,可你怎么会不快乐呢?”我就要告诉你,正因为我优秀,所以我的童年才会不快乐的。

在学校里,上课我认真听讲,下课和同桌一起伏案奋笔疾书,写那堆积如山的作业,偶尔也会抱怨老师为什么要布置那么多作业,让我们没有喘气的机会呢?但我知道老师这么做也是为我们好,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让我们从小就能打下良好的基础,将来能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在学校里没有休息的机会也就算了,因为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不学习还能干什么?可为什么,就连回到家里爸爸妈妈还要这样。

在家里,早早写完作业的我,刚想要打开电视放松一下自己的时候,碰巧妈妈看见了。她二话不说,就关掉了电视,把我推到书桌钱,开始写那《举一反三·奥数题》,那简直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啊!只听“嘭”的一声,我的只有被锁在了书桌前。心里很不是滋味。当我想上网听音乐的时候,爸爸又看见了,说:“作业写完了吗,就上网,还不赶快去写!”我刚想辩解,老爸再次无情的锁住了我的自由,又开始写那永远也写不完的作业了……每当我看到窗外游戏的孩子们的时候,我是多么的羡慕他们啊,恨不得扔下作业,大声的对爸爸妈妈说:“我不想整天没完没了的写作业,成为学习工具,我学要快乐,我的童年更需要快乐!”可我知道,我不能这样做。父母这样是对我好,我不能这样忘恩负义,于是这一切的一切,都被我藏在了心里……

这就是我的童年,一个没有童真、童趣的纯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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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一件件趣事,像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像晶莹剔透的珍珠,像洁白无瑕的玉石,像海边绚丽多彩的贝壳,像春天的花朵那样美丽。

那年我才五岁,爷爷带我到海边玩耍,我望着那深蓝色无垠的大海,阵阵略带咸腥味迎面吹来的海风,我情不自禁地大叫起来:“多美的大海啊!”我调皮地扯着爷爷的手,撒娇道:“爷爷,我要大海,我要大海!”爷爷笑了笑,摸了一下胡子,说:“你将来当一个水兵,大海就是你的了。”我高兴地一下子扑到爷爷背上又叫又闹:“好啊好啊,我有大海了,大海是我的了!”爷爷颤了一下,差点被我弄倒了呢。

接下来,我在十里银滩玩耍,在海边又跳又跑,突然一个巨浪袭来,海水溅湿了我的小花鞋,头上也沾满了水珠。爷爷马上拉回我,“孩子,爷爷和你玩一个有趣的游戏好不好?”爷爷蹲下来问我,“你喜不喜欢北山的宝塔啊?”“喜欢喜欢!”我拍着小手说,“好,爷爷就跟你做一座‘宝塔’!你去挖沙子给我,我来做。”我一把一把得把滴水的沙交到爷爷手上,爷爷的手像搅拌机的出口一样,沙和水一滴滴往沙地上流,时快时慢,时多时少,时大时小,转眼间,一座有40多厘米的高的“宝塔”就做成了!一眼看去,还真有点像北山的宝塔呢!“哇!爷爷厉害!好棒呀!”我高兴地又蹦又跳,一不留神一脚,这个“宝塔”马上化为乌有,成了一堆沙子,爷爷风趣地说:“你真是力大无穷,一脚就能把一座宝塔夷为平地!”“爷爷,你坏你坏!”我顺手抓起一把沙子,往爷爷身上一扔,爷爷身上马上“沙点斑斓”,爷爷装着生气的样子说:“不和你玩了!”这下我可上当了,一听,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拖着爷爷的一条腿说:“不嘛不嘛!”“好了好了,去拾贝壳啰!”“好啊好啊。”我一蹦一跳地带头走。不一会儿,捡到几个奇形怪状的贝壳,还捉了一只活石蟹呢!一不小心给它钳了一下手指,手一痛,一松手,它就滚回海里,一下子逃得无影无踪了。

朋友,你们说这些事情有不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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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犹如长江东流的水,飞快地带我走出了童年,回过头来仰望童年的我。一件件童年趣事涌上了我的心头。童年就如一桌美味盛餐,有苦,又酸,有甜,也有辣。“童年往事一幕幕,费尽口舌难说尽。”不错,童年的丰饶,童年的充实,真是一言难尽。

在儿时,我犯过几次错,但我记得最深刻的事是我撒谎那件事,经历了那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你想知道是什么事吗?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记得有一次,我放了学,看见别人都冲进了学校门口的小卖铺里。小卖铺里的东西很多,小吃,饮料还有学习用品应有尽有。看见同学们拿着各种小吃走出来,我都会眼馋地看着他们,有时甚至有点羡慕嫉妒恨,可我能怎么办呢?于是,我产生了侥幸的心理:再撒一次谎吧,反正上次撒谎也没被妈妈发现,这次也不会被发现吧?想到这里,我飞一般得跑回家,问妈妈要钱。

回到家后,我找到妈妈向妈妈要5元钱。开始,妈妈不同意,问我要钱做什么。我不敢告诉妈妈我要买垃圾食品,于是就说:“我要买铅笔和橡皮”“那也用不了5元吧?”妈妈问道。“我还想买个小铅笔旋呢,我算了一下,刚好5元。”“那好吧,准了,拿好了,别丢了。”妈妈说从兜里掏出5元钱,递给了我。我双手接过钱,把它像宝贝似得藏好,生怕老妈后悔,再把钱拿回去。

第二天,我把钱揣在兜里,忐忑不安地进了小卖部。我买好自己想要的东西后,把吃的装进自己的书包里。一路上我提心吊胆的,生怕老妈知道。回到家后,我趁妈妈不注意,偷偷将食物送进嘴里,就这样,我顺利通过了第一关。可是,好景不长。两天后,妈妈问我:“你买的东西在哪呢?怎么没看见你用呢?”我回答不上来,就如实回答。没想到妈妈没骂我,还给了我10元,并对我说:“婷婷,下次不要撒谎了,这次看在你勇于承认错误的份儿上,原谅你了。这10块钱就给你当零花钱了。”

这10元我到现在还留着,并用自己攒下的零花钱把它裱了起来。每次看到它,我都会告诉自己:“千万不要撒谎。”

童年童趣,令我回味无穷。顽皮淘气的我;和一群齐心协力的伙伴。童年是美好的。它令我在顽皮中获得了知识,懂得了道理。但是,如今的学习生活已夺走了我的童年。我将要永久地说声:“再见了,我那美好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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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记得小的时候,我们住在山上的奶奶家。奶奶家的院子里种满了各种果树,每到春天,杏树、桃树、橘子树都开满了花,白嫩嫩,粉嘟嘟的,可爱极了。风一吹,摇摇欲坠,每每我都看得如痴如醉,而这些树里我最爱杏树了,因为它的花开的最茂盛,而这也就意味着他将结的果子是最多的。到那时,我就可以吃个痛快了!难怪奶奶总是说我是小馋猫了。其实这个外号也是名副其实的,春天的时候,我最喜欢跟着婶婶去采小黄菇了,每次我都找的特起劲,最大原因不是我喜欢采小黄菇,而是采到小黄菇带回家后,奶奶会把它和蛋一起蒸成一盘美食。看着黄色的不知是小黄菇还是蛋的盘子,我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只不过现在再也没吃过了。还有一次,和婶婶一起挖了一些自家种的花生,然后就洗了煮了。待煮熟后,我迫不及待抓起一把就要往嘴里塞,可是我吃花生都不先剥壳的,而是直接往嘴里塞然后吐壳,结果就在千钧一发间,我突然看到一条煮熟的蚯蚓,天那,我尖叫着把手上的花生扔的大老远。我什么都不怕,但惟独怕极了蚯蚓,以至于我现在吃花生都先剥壳再吃。

在山上的日子的确过得很自由自在,记得门前的稻草堆,母鸡在下面挖了个坑舒舒服服下着蛋,而我总爱在躺在上面看星星,那时妈妈不在身边,看着天空,我就特想妈妈,想着想着就哭了,哭累了也就不知不觉睡着了,何时被奶奶抱进房里都不知道。

小时候的我吧,还特调皮,跟个小男孩似的,小平头,瘦个儿,胆子还不是一般小。有一次过年,我和哥哥穿着新衣服一起玩鞭炮,哥哥好像有点怯懦,我就笑他:“胆子那么小啊,连鞭炮都不敢放啊。”哥哥当然不服气了,朝我吼道“你敢啊,那我把鞭炮放你口袋了打啊。”“打就打呗。”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结果老哥立即点了一颗放到了我的口袋里。只听,过了几秒,砰的一声,一个黑乎乎的小洞就留在我的新衣服上了,你猜结果怎样,自然是被老妈痛骂了一顿。

童年的记忆至今记忆犹新,我相信,这些都是人生的珍贵财富,都值得我们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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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一杯谈谈的茶,让人回味无穷,童年是雨后的彩虹,五颜六色,色彩缤纷,童年是日落的夕阳,是人无限向往。一步入初中,我就知道,童年已不再属于我,可我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流,让我再一次感受童年的快乐。

以前,我总是痛了就哭,乐了就笑,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就如同一只小鸟,让人不禁羡慕与嫉妒。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妈妈最爱的包包划了一个口,妈妈就怒火冲天,开口就骂。我就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哭得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时不时还抽涕几下,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疼。一见我哭,妈妈立刻生了怜悯之心,把我从地上抱起来,向我道歉。一想到自己的苦肉计得逞,我立刻高兴起来。从小到大,我都是爸妈的心头肉,只要我一哭,爸妈立刻服软。我扑到妈妈的怀里,像只小狗一样缠着妈妈,而妈妈就这样抱着我。渐渐地,我睡着了,在妈妈温暖的怀里睡着了。

太阳渐渐从东边升起,农民伯伯应刻早就去田里收谷了吧!秋天——我最喜欢的季节,这个丰收的季节,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从前,每当秋天来临,我就非常高兴,因为秋天一来,考试、寒假、新年也就随之而来。“考试”这个熟悉的民称我早也听惯,在考试前,我总是做出一番努力,每次的考试都让人满意,老师也少不了给我颁发奖状。接着,就是我快乐的寒假生活,渐渐地,春节也跟着来了,大人总不忘给我这个“淘气包”一个红包。如今每当看到一张张隐约泛黄的奖状,我总是忍不住发出一声感叹,啊!我的童年多美好,我为你骄傲。

哎,童年,我的童年,你一去不复返。如今,又是一个秋天,可我在也感受不到童年的欢乐。每当听到“童年”这首歌;每当看到小朋友嬉戏,我总是忍不住想起了你。如今,你却变成一个回忆。但我依然为自己感到庆幸,我曾经有个快乐的童年,它为我的人生多出一道彩虹,为我的人生道路多一份精彩,我多希望,你永远属于我,但我知道,我长大了,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不可能一直停留在童年的时光,我有了自己的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已成了一名青年,但我依然爱你,我的童年,谢谢你,给予我如此多的快乐。

童年,愿你带给更多人快乐,我对你的思念永远不能停止,再见了,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知道:人类如果没了书就不能进步,不能进步就不能成长。由此证明人类是离不开书的,书的价值也是很高的哟。

在我看过的书中有让我欢乐的故事,也有让我愤怒的故事,今天我就给你们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为什么会突然想起给你们推荐这本书呢,这还要从一个故事说起。

有一次,我在书架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妈妈,生了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孩子。然后,她不辞辛苦的照顾孩子。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是:最后那个孩子有没有给他妈妈一个拥抱。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只要一直坚持着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成功。然后,我就拿起那本书开始看了起来,看着看着,妹妹突然进来了,可我还浑然不觉。妹妹问我:“姐姐你在看什么书呀?”我回答说:“《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可是,她却说:“当然可以啦!”听完她说的话之后,我大笑不止。原来她把《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误以为是我在问:我可不可以抱她。后来,我告诉她:“《我可以抱你吗,宝贝》是一本书的书名,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一本书。

著名的大学者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营养,没了营养就长不高。同时,书也一样,人也要读书才能获取知识,有了知识,心灵才能成长。可是如果你不读书的话,你的心灵就获取不到营养,你就不能健康的成长。所以,书和营养都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我体会到的写作方法是: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应该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有一句话叫:”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在我看来,书中的知识的价值可比黄金屋、颜如玉的价值还要高一万、一亿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4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学习。有的同学会说“学习太苦了”。但你不是通过学习,学会了说话、吃饭,学会了游戏、写字……这些不都是你通过学习掌握的吗?如何让学习轻松快乐又充满挑战?打开《我能考第一》这本书,秘诀全在里面。它告诉我们,学习的过程就像啃苹果一样,不张大嘴巴把它一口一口咬下来,你怎么知道它香甜的滋味呢?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5

一本本书,古今中外,源远流长。文学类书籍优美流畅,理科类书籍严谨准确,工具类书籍方便快捷……其中,如果我是读者,我肯定会选文学类书籍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是现代女作家萧红的作品,茅盾对它评价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的确,它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一个故事,以当时的社会为背景,以萧红的童年记忆为主线展开的。

我最喜欢的第三章写的是祖父和园子,还有一些亲人,书中的把狗尾草当成骨髓、把花带到祖父帽上、和祖父学诗、同祖父烧鸭子吃等。

一想起这些事儿,我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傻事儿了:

一次,我把鞋子放在水里,竟然沉到水底去了,幸好水不太深,爷爷用手捞了好一阵子才捞到……

帮爷爷拔草,把杂草全留下,刚长出来小菜苗反倒被我拔个精光……

种菜时把一手菜籽全种到一个坑里,以为可以长出一棵参天大树来呢……

还喜欢结尾的第七章,在一个承受着苦难命运、无声的抵抗着恶俗世风,同时又满怀希望地生活着的穷苦人民——冯歪嘴子的身上,能够体会到他对当时迷信说法了不服和厌恶之情,一个着实平生为了好日子的男子汉,只成全了两个孩子,而乐观地生活着的人。

想来,爱因斯坦的童年很平庸,甚至于很落后,中学亦是如此,可他后来成了大科学家之时,正像与冯歪嘴子一样,有着着实的毅力去改变人生的智者。

《呼兰河传》,用诗一般的意境,含泪的微笑,守护着心灵的家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6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7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8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9

平时一有空,我就往充满墨香的书房里钻。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不用想,当然是《夏洛的网》。

这本书的主角是小猪威尔伯。书中讲的主要内容是:一天,一个女孩起床吃早饭时,看见她的爸爸回屋拿了一把斧子,她觉得很奇怪,就问她的妈妈:“爸爸拿斧子干什么去啊?”她的妈妈回答说:“一头母猪生了一只落脚猪,爸爸正要杀呢!”小女孩急忙跑过去阻止了她爸爸,打消了他杀小猪的念头,她央求爸爸说:“我想养它,行吗?”爸爸心软了,便同意了,他把小猪装进了一个箱子里,递给了女儿。小女孩喜不自胜,又给小猪起了一个名字——威尔伯,还每天给它一些美味的食物……

直到有一天,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她的叔叔那儿,威尔伯很不情愿。不过令它开心的是,它在那儿交到了一个好朋友——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后来,威尔伯长大了,她的叔叔就想把它杀了吃掉。“我觉得它的命可真苦!”夏洛听说了,很伤心,就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办法——在网上织“王牌猪”和“了不起”几个大字。说干就干,夏洛很快就行动起来了。它连夜赶着织字,不怕苦也不喊累,直到把“王牌猪”和“了不起”织完了才休息。后来,人们看到了这几个字,都大吃一惊。他们觉得威尔伯就是王牌猪,非常了不起,所以,威尔伯最终幸免于难。夏洛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真令人敬佩啊!

这本书不仅趣味横生,还温暖动人,希望大家有空都去看一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0

培根曾经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我最爱看的《水浒传》就是一本这样的书。这本书讲的是在一个混乱的时代,108位英雄豪杰齐聚梁山泊,高举义旗,一起反抗北宋朝廷的故事。

书中的人物各具特色,鲁智深好打抱不平,宋江为人仗义,林冲敢爱敢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宋江,他很讲义气,从不言而无信,而且他为人宽宏大量,从不斤斤计较。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后,蔡京一怒之下,下令追捕他们。何涛在郓城县恰好遇到了宋江,向他泄露了抓捕晁盖的计划。宋江毫不犹豫地飞马赶到石碣村,将消息告诉了晁盖。就这样,晁盖等人安全地撤退到了石碣村阮家。我想,如果宋江不讲义气的话,晁盖等人早就被一网打尽了。

书里的内容也十分精彩,叫人百看不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鲁智深大闹野猪林。鲁智深和禁军教头林冲是生死之交,可林冲却被高衙内陷害,被发配到沧州。鲁智深担心林冲遇害,便悄悄地一路跟随。果然,狠毒的高衙内指使随行的两个差役在野猪林杀死林冲。幸亏鲁智深及时出手相救,林冲这才死里逃生。

这本古典名著里还有许许多多家喻户晓的故事,如景阳冈武松打虎,宋江三打祝家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等,作者用浅显生动的语言,将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将故事写得扣人心弦,还让我明白了友情的可贵,试问谁不爱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2

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的作者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

书里讲述了主人公小豆豆,因为上课时经常打扰别人,所以被勒令退学了。她只好转到了另一所学校——巴学园。一到学校,校长先生就让小豆豆把有趣的事情说给他听。这下小豆豆可开心了,从来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于是,她说了整整四个小时才闭上嘴,更意外的是,校长先生在四个小时里没有做出任何不耐烦的举动,反而一直笑眯眯地听小豆豆讲话。

巴学园的教室与众不同,教室的外形像电车,每天想跟谁坐就跟谁坐,坐哪一排都可以。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个子高的坐前排不是会挡住个子矮的同学吗?没错,确实会挡住,但是巴学园根本不用上课,只要按时把每节课要完成的作业做完就可以了。

巴学园的午餐分为“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如果忘记带某种味道,校长先生背后跟着的阿姨就会把食物装到你的碗里。

音乐课是由校长先生带大家上的,大家可以把自己喜欢的音符用粉笔写在地板上,做成一首欢快的乐曲,校长先生会把大家创作的乐曲用钢琴弹出来。

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用心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给孩子们带来了无尽的快乐。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一样的老师,有他这样的老师在,谁还会不喜欢上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第一百号海龟》,这本书获得了西班牙文学奖,当我第一次从老师那里听到这本书的书名,就被它有趣的名字深深吸引了,于是迫不及待地让妈妈买来,想一口气看完这本有趣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在一片金色的海滩上,第一百号海龟是最后破壳而出的海龟,她的九十九个哥哥姐姐都在奔向大海的途中,成为了大自然猎食者的美餐,只剩下她一个人高喊着口号,孤独而勇敢地奔向海洋,幸运的是有一个小男孩救了她,把她放进大海里。于是她充满着冒险的人生就开始了,她在大海里遇到了很多惊险,也遇到很多朋友,其中有“章鱼诗人”,她用诗歌般的语言告诉小海龟该吃什么,当章鱼做不出诗的时候,小海龟总能想出绝顶好词。可是每当满月的时候,章鱼都很忧伤,小海龟也很担心她,最后章鱼诗人为了生宝宝牺牲了自己,小海龟最不想发生的事最终还是发生了。小海龟慢慢地长大了,她在美丽而又凶险的大海里了解到了危险、结识了友情、也思考着生命……最后她去海滩上使尽全力产下了一百零一个蛋,然后满意地游回了海洋,消失在了大海中。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童话的神奇魅力,让我学习到了每个人都要慢慢地学着去独立,去成长。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正自己,努力地变成更好的自己,绽放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光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6

说起我最喜欢的书真是不胜枚举,但我最欢喜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硬纸板精装而成。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的熊猫怀抱着鲜嫩的竹笋,低头津津有味地嚼着,耳朵竖得直直的,好像害怕其他同伴分享它的美味佳肴似的,那憨态可掬的样子真惹人喜爱。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的封面精美,更重要的是书中的内容丰富多彩,它由天文到地理,由动物到植物,由人类到微生物,真可谓“大千世界的缩影”、“当代知识的集锦”。

看着书中介绍的那些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可爱的大熊猫、“长寿之神”丹顶鹤。它们好像在说:“快来保护我们吧!地球上适合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少了,我们的美丽的家园快要被人类毁灭了”。

这本书引起了我一个又一个的思考,我想起了新闻报道中曾讲过的一个又一个人类残杀珍稀动物的事例:捕杀藏羚羊、捕捉鲸鱼、大象……人类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利益,贪婪地猎取。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的“公民”,人类与动物息息相关,人们难道不知道你们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生态平衡,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吗?我向人们呼吁:停止你们罪恶的双手吧,让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共享蓝天绿树!

啊!我心爱的《百科全书》,你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是我的良师益友;你引起了我的思考,深邃了我的思想,你是打开我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7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杀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杀!”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8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这本书写尽了真。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这本书写尽了美。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青铜葵花》,诉说着生命的坚强和美好,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否也想来读一读这本书呢?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19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是在和作者海伦。凯勒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这本书是多么睿智。读这本书就是在学习海伦。凯勒那种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本书就像良师益友,在奉献着它的聪明才智。薄薄的一页纸,分量却是那么重,承载着气质和精神。它就是聪明的结晶,滋养了多少鲜活的生命!化蛹为蝶,破茧而出的背后,能说没有它的功劳?

当我知道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哑人时,我心里既沉重又惊异。海伦。凯勒这位女性是多么顽强啊!她生活在黑暗中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学院,并用生命的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实了人类战胜生命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面,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如同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给我送来暖和,当我遭遇困难、挫折时,指引我走向光明的国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0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名人传,它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著的。“这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这一句句的至理名言,无一不向人们揭示着书籍对于人类成长的重要性。正如我们所熟识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提高自身的修养,提高写作能力,达到内外兼修的目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的传》。这几位作家最令我敬佩的是贝多芬。《贝多芬传》叙述了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不平凡的一生,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和饱含激情的文字,向人们描绘着贝多芬的成才之路。贝多芬一生不幸,自幼家境贫寒,过早辍学并挑起家庭重担。刚在乐坛崭露头角,耳朵又开始失聪,感情生活也充满了凄苦和遗憾。磨难却是他变得更加坚强,他以一种无可抗拒的力量扫空忧郁,扼住命运的咽喉,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极具感染力的音乐作品。孤独、贫穷、残疾、不曾享受过欢乐的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这本书作者罗曼?罗兰想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1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2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夏洛的网》这本书。刚看几页,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故事中的真挚友情所感动。这本书是所有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

《夏洛的网》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朱克曼家谷仓里小动物们间的一个感人故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是一对好朋友。当听说威尔伯要被主人杀死,做成熏肉火腿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坚信自己能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等文字。这些赞美威尔伯的文字彻底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不但挽救了他的生命也让他能安享天年。可是最终蜘蛛夏洛却因织网透支体力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读这本书时,我为小猪威尔伯憨态可掬的动作和语言而大笑过,更被蜘蛛夏洛对威尔伯的友谊和真情而感动过。这本书告诉我生命中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多少金钱也不买到的。人的一生如果没有朋友,没有友谊,那将会是多么的可怕和孤独。

我非常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我要把这本充满了生命、友情、爱心的好书推荐给所有人。我希望每个人心中都能种下爱心和友情的种子并把它带到世界每个角落去生根、发芽。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才会像夏洛一样也去织成一张大网,那将会是一张写满爱字的大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3

记得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在书店给我买了一本名叫《警犬拉拉》的书,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忠诚”、“责任”这四个字。我想一定是拉拉让我真正明白了这些。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条叫拉拉的警犬,它的形象总是不怕困难,尽职尽责,百折不挠,赤胆忠心……只要主人大漫发出战斗指令,无论上刀山下火海也会完成任务。有一次它为了替主人洗清罪名,竟私自出逃,饿了就去垃圾堆里找吃的,累了也不休息,风雨无阻地守在那里等待真正的凶手,最终为主人讨回了公道,还主人一个清白。它的任务也是五花八门,有帮助心理疾病的老虎,平息大象,为猴子选猴王……真可以说它是只全能狗。

拉拉之所以能成为一只“全能狗”是因为它无论做什么事都能坚持不懈。那么我们呢?我们又是否爱我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呢?虽然说我们现在不用为他们去出生入死,但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出对他们的关爱呢!比如:在家里为父母多干一件家务事,在学校让老师少操一份心,给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这么做,那么这个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

《警犬拉拉》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坚持,我们都要向拉拉学习这种做事永不放弃、沉着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4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5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死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6

我的舅舅送给了我一本书,一本影响一生的心灵感悟的书——《读懂人生》。

没错,感悟人生哲理的确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人生哲理左右的不止是人的生活态度还影响着人的行为。它就像是一盏明灯,引领着人们到达生活的精彩和幸福处。

这本书并不是枯燥无味的说教,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虽然我只是读了几个章节,但却使我获益匪浅。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自己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央视公益广告中那句经典的广告语。使我明白了,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取决于我自己对人生的规划与定位。一个人要有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更大的动力去追求。又如里面的一个关于鹰的故事,它以鸡的眼光和能力来要求自己,时间长了就失去了想飞的冲动和能力。所以说,什么样的目标决定什么样的人生是没错的!因为如果你有远大的目标,你就会努力追求,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相反,如果满足于现况,那么就永远无法取得进步。凡有大成就的人比现有远大目标。放长一段目标,你就会扩大一片人生的舞台。短浅的目标,狭小的视野,只会限制你的舞台。“鹰击长空,是因为只在蓝天;志存高远,人生才会灿烂辉煌。”

其实我明白自己在人生中应该做些什么,但却迟迟不行动,或许就是因为我没有人生目标吧,从现在起,我就会学系怎么挖出从没想到的机会,拿出行动,去实现那些从来没有想过的大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7

这本书的封面是春天生机勃勃的叶子,绿油油的。我在冬天的一个午后读完了它,因为我想让寒冷的冬天早一点结束,迎来一个温暖的,也是绿油油的春天。

书里有好多个有趣和感人的小故事,就像一粒粒闪耀的珍珠,穿成了一串美丽的项链。下面,就让我把最漂亮的珍珠擦亮了给你看看吧。

那是《令人震撼的动物故事》这一章节中,沈石溪爷爷写的《再被狐狸骗一次》。文章主要写了在遥远而神秘的西双版纳,两只狐狸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上海知青,拎着一只要炖汤的阉鸡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狐狸。当他放下鸡去捉狐狸的时候,另一只肚皮上吊着几个乳房的母狐狸却把鸡叼走了,“奄奄一息”的公狐狸也刹时蹦了起来,一溜烟逃走了。这就是被狐狸骗的第一次。

数月后的一个早晨,主人公去古河道砍柴,发现了狐狸窝。公狐狸窜出来,到离他不远的地方,口吐白沫,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看主人公没有上当,它又用牙撕下来了自己胸脯上一块巴掌大的皮;然而,主人公的注意力还在狐狸窝里,因为窝里有几只可爱的小狐狸。这时候,公狐狸将自己的膝盖塞进嘴里,咬断了前腿,露湖了白森森的腿骨,血喷了出来。主人公终于又被公狐狸吸引过去,他又被骗了一次。只是,这一次狐狸付出的代价是生命,公狐狸血流得太多,它死了……

看到这里,我差点流泪了,我被狐狸爸爸对小狐狸的爱震撼了。和人的父母一样,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对小狐狸的爱也是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甚至可以以生命为代价。

“让最美好的文字陪伴着你们度过生命中一个完整的春天。”这本书的封面是这样写的,但愿那几只小狐狸也有灿烂的春天,能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8

“我无法不老,但我还会年轻。我不敢对我们过于庞大的文化有什么祝祈,却希望自己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文化苦旅》

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说是如何深刻,但也能担当起“最”那个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文化苦旅》。

此书由37篇散文组成,是余秋雨教授通过对国内外的文化进行考察与思考,结合自己的人生体验,和对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刻认识凝成的精华,语言清丽典雅却不失韵味。

初读此书时,便被一股浓厚的墨香清气所吸引,那文字竟像被光阴所浸染。干净漂亮,深入浅出。厚重却又不枯燥,严密又不失洒脱。将文学的灵性与飘逸表现得扬扬洒洒淋漓尽致。

有人说余秋雨先生的文章太复杂,其实不然,书中虽于浮光掠影中蕴藏了深邃沉郁的哲理,但却不晦涩。语言温婉澄明,优美简练,如品茗般优雅淡然,于三言两语中就闪现出智慧与理性的光辉,宁静而致远。

在他轻灵老道的笔锋中,那些被他信手拈来的万千物象栩栩如生的付诸于笔端,那深郁古风和空灵笔法完美地融为一体。历史文物竟起死回生,山水风物也皆具言语。

在阴雨连绵或酷热焦灼的日子里,捧一本《文化苦旅》,煮一壶清茗,与余秋雨虔诚的膜拜与山水之间,让思绪遍地流淌,让灵魂逍遥天边。

我真怕,那些形形色色的图书,熏重了我的口味,所以,我徜徉在《文化苦旅》中,让它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的气质。我知道,它带给我的,不但是知识的积累。就像你说的,你的文字就带给我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我们,都是飞天的后人。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29

有一套书让我如痴如醉,推荐给大家看看,作者是著名作家杨红樱阿姨,听到杨红樱这个名字,你是不是很耳熟。她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语言诙谐幽默,写得活色生香,每一个故事都别具一格,可让你一饱眼福。马小跳之所以进了很多学生的心里,是因为从中你会发现淘气的孩子也有可爱的一面。我一看就爱不释手,仿佛磁力一般被深深吸引住,已经看了几十本了。

这套书中,有顽皮的马小跳,变色龙秦老师,美丽的马夫人,吃货唐飞······还有很多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害群之马”。其中一个章节笑得我肚皮痛,一天放学途中,看到路边一位擅长模仿字迹的老爷爷,正处于苦恼中的马小跳灵机一动,拿着家作本请求老爷爷:“您能模仿我爸爸的字给我写评语吗?”老爷爷信心满满地回答:“当然没问题,把你爸爸的字先给我看看。”于是,马小跳给老爷爷看后,老爷爷答应了:秦老师,看了您的点评我非常生气,揍了马小跳一顿,保证他明天的默写拿一百分。这个评语给了马小跳勇气和信心,第二天果真满分,被秦老师大大表扬,连续三天,马小跳都在爷爷那里做作业,可认真了。但不幸的是,老爷爷一时糊涂“偏心”二字激怒了秦老师,老师叫家长谈话。马小跳的爸爸很疑惑地来到学校,被老师像批评学生一样教训了一顿,爸爸如孩子一样低下了头,乖乖地接受老师训斥,其实他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而是在想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写过这段话。训完话后走出校门,爸爸问儿子:“你爸是不是得了短暂失忆症啊?”看到这里不禁哈哈大笑,这对父子也太逗了吧,反正我已经笑了,后面的情节更精彩,我就透露一点点。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想看,那就买一套吧,保证你会捧腹大笑,成为一个铁杆的樱桃迷。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0

书,如同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让我不再迷茫;书,如同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书,如同一只红玫瑰,沁人心脾,神清气爽……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童年》。

这本书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此书通过一个儿童无邪的眼光,向读者生动的展示了19世纪中叶俄罗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描绘了许许多多社会小市民丑陋和愚昧的生活风貌以及当时俄国的宗教、丧葬等民风民俗。这些回忆有助于我们了解沙皇俄国那个时代的风貌,了解一代文学大师高尔基童年时的社会环境。

小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仿佛是由一个闪亮而且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悲惨童话”。在叙述童年中,几乎每遇到意见较大的事,都会引起他一种意识的觉醒,在作品中的表现就是每一件事情的叙述之后都紧随一句或一段哲理性的语言。

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的丑陋面貌。这使我不禁想到自己的童年真是太幸福了,每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大鱼大肉吃着,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却是什么也没有。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珍惜自己金色的华年。

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我打开了蕴藏无穷力量的宝藏。如今,我的生活依然离不开书。闲暇之时,翻开一本书,旁边放上一杯热茶,安静祥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那本书——《童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1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课外书,叫做《365夜故事》。这本书选材范围可以说是跨越古今,纵横国外,是集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为一体,集智力开发与能力提高相融合的优秀课外读物。

书的内容可谓是精彩纷呈、落英缤纷,它呈现了一个多彩的世界。有充满幻想的童话故事,有传奇色彩的神话故事,有饱含哲理的寓言故事,有含义深远的成语故事,还有贴近心灵的成语故事

这本书里有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神话故事哩!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叫夸父。夸父看到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后,漫长的黑夜就来临了,他很不喜欢。于是,夸父向太阳说道:太阳啊,停下你的脚步吧,我不想看到黑夜的来临!可是,黑夜依旧如期而至。有一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如果我跟着太阳跑,这样,我不就可以永远拥有光明了吗?夸父立即迈开双腿,朝太阳的方向跑去,他跑啊,跑啊,一口气就跑了2000多公里。他感觉口渴,就去河边喝水,只见他一口气就把黄河里的水全部喝干了,但他还是觉得很渴。这时,从夸父身边飞来一只小鸟,小鸟对夸父说:夸父,到北方的大泽去吧,那里有喝不完的水呢!于是,夸父又拼命向北跑去,秋去冬来,他一直追着太阳跑,从不觉得累。可是,由于实在是太渴了,夸父在路上渴死了。第二天,人们发现在夸父倒下的地方崛起了一座大山,山北有茂密的绿叶,有熟透的桃子,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后来,人们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夸父变的,他死后化为了树荫、果实和泉水,为勤劳的百姓解渴,消除饥饿和疲劳。

同学们,这个故事是不是很精彩?我想大家要是看了这本书,一定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2

这几天我正在读一本关于中国历史的书——《中华上下五千年》。

轻轻翻开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了。这里的故事可真精彩,其中我最喜欢三国时期的一个故事——赤壁之战。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势力最大,平定北方后便计划一统天下。这时刘备和孙权联合抗曹,用水陆联军打败了曹操的八十万大军,这就是赤壁之战。这场大战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还产生了“草船借箭”“借东风”“火烧连营”等好几个典故。此战之后,刘备借荆州发展壮大,从此形成三国鼎立之势。

读了赤壁之战,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曹操八十万大军却敌不过孙刘联军呢?我们来分析分析都有什么原因吧。

首先,曹操已经平定了北方,兵多将广,一直打胜仗,非常骄傲自大。这次又带着八十万大军攻打江东,自我感觉一定会大胜;而孙刘在面对强敌时则放下矛盾联手抗曹。其次,曹操兵将多为北方人,骑兵重甲很厉害却没有水战经验,更不了解江东河道。曹操自以为很聪明,将船用铁索连接起来,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而孙刘水军大都督周瑜非常了解长江,士兵善水战。再次,聪明的诸葛亮利用江面大雾,草船借箭,得了十万支便宜武器;他又巧借东风、火烧连营,杀得曹军片甲不留。

赤壁之战,孙刘联军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大伤了曹操,充分说明了战场上不是谁兵多将广谁就能胜利的。

爸爸告诉我,遇到事情时千万不要学曹操,即便自己很强大也要怀着谦虚谨慎的心去面对;处理事情时要善于利用各种条件,要学会与朋友分享、合作。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有机会我再一一介绍给大家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3

世上书本千千万,这本不行我就换。总有一本书是你的最爱。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人喜欢看纸质书,有的人喜欢看电子书……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是适合自己的就行。

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本就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里面有很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令我深受感动,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这样的伟大。也是从这开始让我开始对路遥的作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书中有很多激励人的句子:“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过得不平凡”、“命运往往就是如此——有的人事事不顺,有的人一顺百顺”……这不是与我们很多人平凡的生活都相似的吗?

在我们经常抱怨生活的不易的时候,那些看透彻的人,还在努力的生活着,把平凡的生活过得有意义有价值。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自己不努力改变,为何要埋怨他人?无论是什么人,处在什么样的地位,我们都有机会改变现状所拥有的一切。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值得我们好好的去阅读,感受作者所寄托的感情,追求自己的幸福。它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告诉人们:该如何在社会上生存,怎样让自己更加的了解自己,把自己变得更加的优秀。努力奋斗始终都是我们的人生追求,这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我们始终在路上,不要半途而废,要勇往直前,朝着终点前进、探索。

与书中的人物相比较,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我们现在的生活水平比他们的要好,但如果我们不努力,不奋斗,与失败者又有什么差别呐?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留有遗憾,生活永远都是美好的,虽然有各种困难和挑战,但也不能掩饰生活的美好。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4

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人的一生。有一本书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影响了我的人生观。她就是记载着中华民族兴衰史的《资治通鉴》。

划过历史的天空,追溯到那统一了六国的秦朝。千古一帝,功过参半的秦始皇统一了货币度量衡。每当读到此处,我便心潮澎湃,有着“海到尽头天为岸,山登绝顶我为峰”的豪情,仿佛自己也站在历史的最高处,有着他那样的功绩,俯视着祖国山河。然而焚书坑儒,六十花甲子,不死就活埋的滔天罪行使他的双手沾满血腥。此时的我不禁万分惊悚,战栗不已,为那些无辜的生命而悲伤。穿过历史的长廊向汉朝走去,我看到了一位风姿绰约,踽踽前行的女子,她才华横溢,孤独地弹奏着“胡家十八拍”。命运多舛,出自书香门第的她身处乱世被胡人掠去。听着这凄美的曲调我潸然泪下。透过这琴音,我听到了哀怨,听到了无奈,也听到了对命运的抗争。我突然感到生活在现代的女子与蔡文姬相比是多么的幸福。穿过历史的长河继续前行,我看到了一副男耕女织,路不拾遗的和谐景象。原来我走进了北魏太武帝统治的时期。他屡下诏令“宜宽租赋,与民休息。”减少了百姓的负担。他马踏柔然,击败南朝,消灭了中原割据的势力。我随他一起纵横沙场,任那刀光剑影在眼前闪过,我随着他长帆过海,豪情满怀,英雄气概,在心间回荡。

《资治通鉴》让我与所有历史人物一起浮沉,与他们一起体验悲欢离合。每当是国力繁荣或是惩治了奸臣时总是激动不已又兴奋异常,每当奸臣当道,忠臣倍受打击,诸多不公平的事情发生时,我总是气愤恼怒,为那些奸臣的行为愤慨。它引导我勤奋学习,立志上报效国家,下造福人民。它影响了我的一生,丰富了我的生活,激励我奋发向上,陪伴我一同前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5

我国北宋文学家苏轼说过:“好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的确,读一本好书,会引发你的思考,让你爱不释手。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我爸爸妈妈也都爱看书。前不久,我读了一本“炫读版意林”,意犹未尽,便反复读了几遍。我小心翼翼地捏着书角,轻轻翻开,一阵阵清香扑鼻而来,绚丽的色彩,引人入胜……

蔚蓝色的梦想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海洋,远处的天空,都是那么蔚蓝辽阔,等着我的梦想启航:杰西卡出生时就没有双臂,她虽然有一对精致的假肢,但弥补不了生活的自卑,她总认为自己是只被牵着线的木偶。然而就在那个短暂而又永恒的夏天,一位缺少双腿的老人的鼓励,让杰西卡看到了心中隐形的翅膀。从此,她发愤图强,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只用双脚驾驶飞机的合法飞行员。是啊,折翼的天使也能高飞,形体的残缺,环境的艰险,都不是人生成败的决定因素,任何有形的力量都囚禁不了心灵,束缚不了梦想。只要用于展开隐形的翅膀,才会抵达人生彼岸。

墨绿色的勤奋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6

这是一本厚厚的、表面枯燥无味,但是,翻开却让我如痴如醉、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明代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在两千多年前,在我们的神州大地上,这片神圣的热土,发生了什么呢?经历了什么呢?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群雄割据,个个都雄心勃勃,都想成为最终的霸主。后来特别是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大佬,手握重兵,猛将如云,鼎足三分,打来打去,一场仗打了几十年,终于决出了胜负,而胜者却是新的势力——晋!三国归于晋帝司马炎。

在曹操、刘备、孙权的起步阶段,要说实力最弱的,非刘备莫属。刘备在事业的起步之初,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不断地投奔他人,常吃败仗。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方霸主,他后有追兵还坚持携民渡江,不丢下百姓。刘备告诉我们,一定要有执着的信念,和一颗充满仁爱的心,唯贤唯德,能服于人!

曹操专权居相府,挟持天子令诸侯。曹操告诉我们,成大事要讲谋略;关羽满腔懊悔:“哎,千万别像我这样心高气傲,得不到什么好结局。”吕布周瑜张飞……他们的人生都有着让我们借鉴、反思的地方。

以史为鉴,以史为例。从《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做人的真理。《三国演义》本身就是真理,让人明智,让人明理。读《三国演义》,我们是在与英雄对话,与历史交谈!

这部恢弘的史诗,不论在什么时候去读,去欣赏,去品味,都能领略到它所拥有的深厚内涵!好书不厌百回读,《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还要读很多遍,很多遍……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7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初中作文38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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