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正册判词之湘云
画:几缕飞云,一湾逝水。
判词: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赏析】
《红楼梦》以“写儿女之笔墨”的面目出现,这有作者顾忌当时政治环境因素在。因而,书中所塑造的众多的代表不同性格、类型的女子,从她们的形象取材于现实生活这一点来看,经剪裁、提炼,被综合在小说的原型人物的个性、细节等等,恐不一定只限于女性。在大观园女儿国中,须眉气象出以脂粉精神最明显的,要数史湘云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抚养,她的婶母待她并不好。因此,她的身世和林黛玉有点相似。但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又不大瞻前顾后,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青石板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友,在一起,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毕竟襟怀坦荡,“从未将儿女私情萦心上”。不过,另一方面,她也没有林黛玉那种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在史湘云身上,除她特有的个性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在封建时代被赞扬的某些文人的豪放不羁的特点。
史湘云的不幸遭遇主要在八十回以后。根据这个《乐中悲》和脂砚斋评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云后来和一个颇有侠气的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婚后生活还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久夫妻离散,她因而寂寞憔悴。至于传说有的续写本中宝钗早卒,宝玉沦为击柝的役卒,史湘云沦为乞丐,最后与宝玉结为夫妻,看来这并不合乎曹雪芹原来的写作计划,乃附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而产生。其实“白首双星”就是指卫若兰、史湘云两到老都过着分离的生活;因为史湘云的金麒麟与薛宝钗的金锁相仿,同作为婚姻的凭证,正如脂批所说:“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目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提纲”是怎么“伏”法的呢?这一回写宝玉失落这金麒麟恰巧被湘云拾到,而湘云的丫环正与小姐谈论着“雄雌”“阴阳”之理。这初看起来,倒确是很象“伏”湘云与宝玉有“缘”,况且,与“金玉姻缘”之说也合。黛玉也曾为此而起过疑,对宝玉说了些带讽刺的话。其实,宝玉只是无竟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就象袭人与蒋玉菡之“缘”是通过他的传带,交换了彼此的汗巾子差不多。这一点,脂班次说得非常清楚:“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个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保颦儿为其所感,故颦儿谓‘情情’。”绘画为使主色鲜明,另用一色衬托叫“间色法”。湘云的婚姻是宝钗婚姻的陪衬:一个因金锁结缘,一个因金麒麟结缘;一个当宝二奶奶仿佛幸运,但丈夫出家,自己守寡;一个“厮配得才貌仙郎”,谁料“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最后也是空房独守。“双星”,就是牵牛、织女星的别称。故七夕又称双星节。总之“白首双星”是说史湘云和卫若兰结成夫妻后,由于某种尚不知道的原因,很快就离异了,成了牛郎织女。这正好作宝钗“金玉良缘”的衬托。《好了歌注》:“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脂批就并提宝钗、湘云,说是指她们两人。可见,因回目而附会湘云将来要嫁给宝玉的人们,也与黛玉当时因宝玉收了金麒麟而“为其所感”一样,同是出于误会。
8. 正册判词之可卿
画: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判词: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赏析】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些人形兽类。《好事终》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为什么要说她是“败家的根本”呢?难道作者真的认为后来贾府之败是象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吗?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纵然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又何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在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呢?原来,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为了给人以“大皆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有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可卿”的仙姬与钗、黛的形象混成一体,最后与宝玉一齐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当然,作者思想是充满着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预先就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
我们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宝玉、凤姐都是荣国府的人。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时所传的那种口舌。宝玉固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象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当然是因为在政治斗争中敌对势力要心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现在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关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氏的诱惑。但即使就这个起因来说,也不能不指出,这一切宁国府本来就更不象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剑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罕。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情请凤姐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害命贿赂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与死者有特殊关系。凤姐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凤姐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凤姐最亲的秦氏的丈夫哩!然而,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自有具体的情节会作出说明的,这就象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我们草草读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我们体会起来,其所指恐怕也不限于秦氏一人,而可以是整个贾府的败亡。
9. 正册判词之李纨
画:一盆茂兰,旁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
判词: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赏析】
在小说中许多重要事件上,李纨都在场,可是她永远只充当“敲边鼓”的角色,没有给读者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这也许正是符合她身分地位和思想性格的---荣国府的大嫂子,一个恪守封建礼法、与世无争的寡妇,从来安分顺时,不肯卷入矛盾斗争的旋涡。作者在第四回的开头,就对她作了一番介绍,那段文字除了未提结局外,已可作为她的一篇小传。她是一个封建社会中被称为贤女节妇的典型,“三从四德”的妇道的化身。清代的卫道者们鼓吹程朱理学,宣扬妇女贞烈气节特别起劲,妇女所受的封建主义“四大绳索”压迫的痛苦也更为深重。象李纨这样的人,在统治者看来,是完全有资格受表旌,立牌坊,编入“列女传”的。虽则“无常性命”没有使她有更多享晚福的机会,但她毕竟在寿终前得到了“凤冠霞帔”的富贵荣耀,这正可以用来作为天道无私,终身能茹苦含辛、贞节自守者必有善报的明证。然而,曹雪芹偏将她入了“薄命司”册子,说这一切只不过是“枉与他人作笑谈”罢了,这实是对儒家传统观念的大胆挑战,是从封建王国的黑暗中透射出来的民主主义思想的光辉。
10. 正册判词之妙玉
画: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
判词: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
【赏析】
来自苏州的带发修行的尼姑妙玉,原来也是富家小姐一。她住在大观园中的栊翠庵,依附权门,受贾府的供养,却又自称“槛外人”。这正如鲁迅所揭露的:“要做这样的人,恰如用自己的手拔头发,要离开地球一样。”实际上她并没有置身于贾府的各种现实关系之外。她的“高”和“洁”都带有矫情的味道。她标榜清高,连黛玉也被她称为“大俗人”,却独喜欢和宝玉往来,连宝玉生日也不忘记,特地派人送来祝寿的贴子。她珍藏的晋代豪门富室王恺的茶杯,对她也是个讽刺。她有特殊的洁癖。刘姥姥喝过一口茶的成窑杯她因嫌脏要砸碎,但又特意把“自己日常吃茶”的绿玉斗招待宝玉。所谓洁与不洁,都深深打上了阶级和感情的烙印。她最后流落风尘,好象是对她过高过洁的一种难堪的惩罚。象妙玉这样依附于没落阶级的人,怎么能超然自拔而不随同这个阶级一起没落呢!
有人说《红楼梦》是演绎“色空”观念的书,这无论就作品的社会意义或作者的创作思想来看,都是过于夸大的。曹雪芹的意识中是有某种程度的“色空”观念,那就是他对现实的深刻的悲观主义。但《红楼梦》决不是这种那种观念的演绎,更没有堕入宣扬宗教意识的迷津。曹雪芹对妙玉这个人物的描写,很能说明问题。作者既没有认为入空门就能成为一尘不染的高人,也没有因此而特意为她安排更好的命运。
原稿中妙玉的结局与续书所写是不同的。续书写妙玉的遭劫是因为强人觉得她“长的实在好看”,又听说她为宝玉“害起相思病来了”,故动了邪念。这与妙玉的“太高”、“过洁”的“偏僻”个性又有什么相干呢?这倒是续书作者一贯意识的表现:在续作者看来,黛玉的病也是相思病,故有“心病终须心药治”,“这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一类话头。问题当然并不仅仅在于怎样的结局更好些,而在于通过人物的遭遇说明什么。续书想要说明的是妙玉情欲未断,心地不净,因而内虚外乘,先有邪魔缠扰,后遭贼人劫持。这是她自己作孽而受到的报应。结论是出家人应该灭绝人欲,“一念不生,万缘俱寂”。这也就是程朱理学所鼓吹的“以理禁欲,去欲存理”。而原稿的处理,显然是把妙玉的命运与贾府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妙玉悲剧所具有的客观意义,就要比曲子中用“太高”、“过洁”等纯属个人品质的原因去说明它,更为深刻。
11. 正册判词之巧姐
画: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
判词: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赏析】
贾府丑事败露后,王熙凤获罪,自身难保,女儿贾巧姐为狠舅奸兄欺骗出卖,流落在烟花巷。贾琏夫妻、父女,“家亡人散各奔腾”。后来,巧姐幸遇恩人刘姥姥救助,使她死里逃生。这些是佚稿中的情节。那么这样描写巧姐的命运,在小说之中,究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没有泥?我们认为它很有可能表现出作者曹雪芹在经历过长期的贫困生活后,思想上所出现的某些接近人民的新因素。
作者描写刘姥姥形象的真正用意,并不象小说所声称的那样是因为贾府大小事多,理不出头绪来,所以借她为引线;也不是为了让她进荣国府闹出许多笑话来,供太太小姐们取乐,借以使文字生色。作者安排这个人物是胸有成竹的。脂批指出,小说在介绍刘姥姥一家时说“略有些瓜葛”,是数十回后之正脉也。这就是说,刘姥姥一家在后半部中因巧为板儿媳妇,真的成了贾家的亲戚,而且是正派亲戚。“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在“树倒猢狲散”的情况下,贾府主子们之间的勾心斗角已发展为骨肉相残。到那时,肯伸手相援的都是一些曾被人瞧不起的小人物,如贾芸、小红、茜雪等,而曾作贾府上下嘲弄对象的刘姥姥,不但是贾府兴衰的见证者,反过来,她也成了真正能出大力救助贾府的人。要把被卖作妓的巧人火坑里救出来,就不外乎出钱和向人求情,这对刘姥姥来说,是不容易的。接着,招烟花女子为媳妇,则更要承受封建道德观念的巨大压力。在脂批看来,“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其实,这正是在考验关头表现一个农村劳动妇女的思想品质,大大高出于表面上维护着虚伪的封建道德的上层统治阶级的地方。
贾巧姐终于从一个出身公侯之门的千金,变成了一个在“荒村野店”里“纺绩”的劳动妇女了,就象秦氏出殡途中,宝玉所见的那个二丫头那样。与前半部十二钗所过的那种吟风弄月的寄生生活相反,巧姐走上了一条全新的自食其力的生活道路。于是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时所说的话得到了证验。曹雪芹思想的深度是一般封建时代的小说家所难以企及的。脂批的思想,就有很大的距离。续书者就更不用说了,在他看来,女子失节,不如一死;既沦为烟花女,便无“余庆”可谈;招巧姐而使她成为靠“两亩薄田度日”的卑贱的家妇,刘氏也算不得“恩人”。所以续书让巧幸免于难,并且最后非让她嫁到“家资巨万”的大地主家不可,还让“刘姥姥见了王夫人等,便说起来将来怎么升官,怎么起家,怎么子孙昌盛”。这与曹雪芹的原意,真有天壤之别。
当然,曹雪芹笔下的刘姥姥,身上也戴着封建阶级精神奴役的沉重枷锁;说王熙凤能“留余庆”,“积得阴功”,也完全是一种阶级偏见;《留余庆》宣扬“乘除加减,上有苍穹”的冥冥报应的迷信思想,更明显的属封建糟粕。这些无疑都应批判剔除。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使作者产生“劝人生,济困扶穷”思想的实际生活基础,把它与封建剥削阶级惯于进行的虚伪、廉价的慈善说教区别开来。
12. 副册判词之香菱
画: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
判词: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赏析】
香菱是甄自隐的女儿,她一生遭遇是极不幸的。名为甄英莲,其实就是“真应怜”(脂评语)。按照曹雪芹本来的构思,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从第八十回的文字看,既然“酿成干血痨之症,日渐赢瘦作烧”,且医药无效,接着当写她“香魂返故乡”,亦即所谓“水涸泥干,莲枯藕败”。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回目就用“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可是,到了程乙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续书中,还让香菱一直活下云,在第一百零三回中,写夏金桂在汤里下毒,要谋害香菱,结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以为只有这样写坏心肠的人的结局,才足以显示“天理昭彰,自害自身”。把曹雪芹对封建宗法制度摧残妇女的罪恶的揭露与控诉的意图,改变成一个包含着惩恶劝善教训的离奇故事,实在是弄巧成拙。
- 贾宝玉 一书的男主角,书中的情节
- 林黛玉 --一般认为她是红楼梦一书的女主角@与贾宝玉相映衬,是中国古典文学中怠灵形象的典型。林黛玉为贾母外孙女@即宝玉的表妹,寄居贾府,父母双亡@体弱多病,多愁善感,才情高捷,文
- 史湘云 --贾母娘家(史家)的侄孙女儿,和宝玉、黛玉同辈,父母双亡,由叔父母抚养长大,幼年时因贾母疼爱,也曾在荣府里住过一段时日,是宝玉的第一个青梅竹马。性格爽朗明快不扭捏,好几次因为得罪了林黛玉。作者形容史湘云的外形是『蜂腰猿臂,鹤势螂形』,才思不及
- --红楼梦又一女主角,与林黛玉相对是所谓的“金玉良缘”。是彻底维护
- 王熙凤 --普遍认为是红楼梦中最为鲜活的人它,具有强烈的世俗气息。为贾
- 贾元春 --宝玉长姐,同为王夫人所出,元月
贾迎春 -- 贾宝玉 的堂妹, 贾赦 的女儿,性格懦弱,信奉 道教 ,但最终被嫁给一个性格暴
- 贾惜春 --宁府贾珍之妹,在荣府长大,是众
- 秦可卿 --贾珍之
- 妙玉 --贾府家庙中的尼姑,生性好洁,最
- 贾母 --贾家的大家长,原为史侯家之女,
刘姥姥 --贾家农村的远房亲戚,由于其诙谐无知,成为贾府众人的笑柄, 王熙凤 曾给予她资金赞助,使她感恩永记,
- 袭人 -- 贾宝玉 的丫
晴雯 -- 贾宝玉 的丫
- 紫鹃 --原名鹦哥,是贾母身边的二等丫环@黛玉来贾家后,贾母将紫鹃派去服侍
- 鸳鸯 (人物) --贾宝玉祖母贾母的丫
- 平儿 --王熙凤的陪嫁丫环,贾
1、金陵十二钗之——林黛玉
林如海与贾敏的女儿,因父母先后去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扶养。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宝玉同为封建的叛逆者,从不劝宝玉走封建的仕官道路,她蔑视功名权贵,当宝玉把北静王所赠的圣上所赐的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她却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他和宝玉有着共同理想和志趣,真心相爱,但这一爱情被贾母等人残忍地扼杀了。林黛玉泪尽而逝。
2、金陵十二钗之——薛宝钗
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仕途经济”,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混帐话”。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
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即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3、金陵十二钗之——王熙凤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之妻,王夫人的内侄女。长著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并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她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虽然贾瑞这种纨子弟死有余辜,但“毒设相思局”也可见其报复的残酷。“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也被王熙凤以最狡诈、最狠毒的方法害死。她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著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
4、金陵十二钗之——贾巧姐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琏与王熙凤的女儿。因生在七月初七,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巧姐从小生活优裕,是豪门千金。但在贾府败落、王熙凤死后,舅舅王仁和贾环要把她卖与藩王作使女,在紧急关头,幸亏刘姥姥帮忙,把她乔装打扮带出大观园。后嫁给一个姓周的地主。
5、金陵十二钗之——贾探春
贾政与妾赵姨娘所生,排行为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有心机,能决断,连王夫人与凤姐都让她几分,有“玫瑰花”之诨名。她的封建等级观念特别强烈,所以对处于婢妾地位的生母赵姨娘轻蔑厌恶,冷酷无情。抄检大观园时,她为了在婢仆面前维护作主子的威严,“令丫环秉烛开门而待”,只许别人搜自己的箱柜,不许人动一下她丫头的东西。“心内没有成算的”王善保家的,不懂得这一点,对探春动手动脚的,所以当场挨了一巴掌。探春对贾府面临的大厦将倾的危局颇有感触,她想用“兴利除弊”的微小改
革来挽救,但无济于事。最后贾探春远嫁他乡。
6、金陵十二钗之——贾元春
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他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太奢华过费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7、金陵十二钗之——贾惜春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珍的妹妹。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别的`事一概不管,而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怜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咬定牙,撵走毫无过错的丫环入画,对别人的流泪哀伤无动于衷。四大家族的没落命运,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后入栊翠庵为尼。
8、金陵十二钗之——贾迎春
贾迎春是贾赦与妾所生的,排行为贾府二小姐。她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她的攒珠垒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要替她追回,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她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就把她嫁给孙家,实际上是拿她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而死。
9、金陵十二钗之——李纨
李纨,字宫裁,贾珠之妻,生有儿子贾兰。她出身金陵名宦,父亲李守中曾为国子祭酒。她从小就受父亲“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育,以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几个贤女便了,每日以纺织女红为要。贾珠不到二十岁就病死了。李纨就一直守寡,虽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不闻不问,只知道抚养亲子,闲时陪侍小姑等女红、诵读而已。她是个恪守封建礼法的贤女节妇的典型。
10、金陵十二钗之——妙玉
苏州人氏。她祖上是读书仕宦人家。因自幼多病,买了许多替身〈旧时迷信认为命中有灾难的人应该舍身出家做僧、道,有钱人家买穷人家子女代替出家,叫替身〉,皆不中用。只得入了空门,身体才好,故一直带发修行。父母已亡,身边带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服侍。她极通文墨,极熟经典,模样又极好。十七岁时随师父到长安都修行,师父圆寂后,被贾家请入栊翠庵带发修行,但她“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刘姥姥喝过的茶杯,她嫌脏,不要了,而给宝玉喝的茶杯却是自己日常用的绿玉斗。宝玉生日,她特地派人送去“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的字帖。后贾府败落,她被强人闷倒奸污,劫持而去。
11、金陵十二钗之——秦可卿
金陵十二钗之一,贾蓉之妻。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女儿,小名可儿,大名兼美。她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又温柔和平,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但公公贾珍与她关系暧昧,致使其年轻早夭。
12、金陵十二钗之——史湘云
金陵十二钗之一,是贾母的侄孙女。虽为豪门千金,但她从小父母双亡,由叔父史鼎抚养,而婶婶对她并不好。在叔叔家,她一点儿也作不得主,且不时要做针线活至三更。她的身世与林黛玉有些相似,但她没有林黛玉的叛逆精神,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薛宝钗的影响。她心直口快,开朗豪爽,爱淘气,甚至敢于喝醉酒后在园子里的大青石上睡大觉。她和宝玉也算是好朋友,在一起时,有时亲热,有时也会恼火,但她襟怀坦荡,从未把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后嫁与卫若兰,婚后不久,丈夫即得暴病,后成痨症而亡,史湘云立志守寡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