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以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
读罢一回梁慧星老师所写的《裁判的方法》,从不知道何为民法解释学,到现在对民法解释学理论情有独钟,也加深了我对民事诉讼法学习的兴趣。说到此书,不得不提及的是梁老师致力于中国建设以及完善法治之路的拳拳之心,日月可昭,让我们这些晚辈很是敬佩,这本书是梁老师写给中国所有法官的,告之以先进的理论与独有的审判艺术,以充分的理性思维,按照裁判独有的逻辑公式进行审判,此书独具特色,百读不厌。
自学习民事诉讼法以来,一直觉得很多程序、细节让人难以把握,加上阅读此书,体会到法官审判工作的复杂,想起在法庭上,法官的一锤定音,一判影响他人人生后来的道路,当然,不及刑事诉讼这可带来关于生命、权利义务的剥夺的后果,然而也顿生法官审判之不易的感觉。法官的审判是以经验进行堆砌,因此对于一个新晋法官而言,《裁判的方法》一书是审判时候一切不解抑或烦恼的答案,梁老师会以此文字形式给你答疑解惑。
读完全书,我深刻理解了《裁判的方法》一书本身所阐释的是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一名法官如何判断证据,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梁慧星教授总结说:“一个判决是否正确、妥当,就看它是否符合这个裁判逻辑公式”,这个裁判逻辑公式就是指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律法规为大前提(T→R),案件事实为小前提(S=T),裁判为结论(S→R)。简言之,大前提既定法律规则是对典型行为典型关系的处理,小前提个案事实是对争讼案件中的.行为与关系的确认,裁判结论即法院裁判,则是对涉案当事人关系和行为的评价,以及对涉案当事人权益的处置。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规则是法官裁判的潜在标准,但是,具体的个案事实才是案件处理的真正基础,法官的具体审判工作也是从案件事实的认定开始的,然后才返身去寻找法律规则(S→T→R)。通过对此书的阅读,再结合老师课堂上所讲的案例分析以及各类案件的审判,我感觉对于审判思路的基本脉络有了整体性的认知,真正明白了所谓法官审判就是“审查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
在本书中,梁慧星老师对于法官的审判艺术研究的极为透彻。他在阐述法官如何判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并没有用特别多的篇幅,反而着重强调了不同种类的证据的证明力。鉴于学生在阅读一些民事案例时也,对证据种类产生过一些疑问,所以仔细阅读了这部分内容,但是我发现梁老师对于侦查机关所作的侦查笔录,以及法院所作的审判笔录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算作何种证据也没有充分阐述。依照现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
然而如今,中国的法官们以其扎实的事实认定和极具人情味的劝戒调解,将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们依据地方性知识和朴素的道德正义观念对具体个案所作出的正确的实质判断,随后引据的法律条款只是让这种判断获得了国家权力的威严,仔细阅读基层法院的大量裁判文书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发现这一点。这种方法可能是他们回避专业知识结构缺陷的策略性选择,但另一方面,我国历来讲究天理人情,普通百姓的正义观念是直观朴素的,因此,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裁判的确应当符合生活常理,否则,它们必将遭受民众的强烈质疑和挑战,现行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中的城乡差异论争便是例证。在寻找法律依据之前的实质判断,可以使案件的处理合乎情理在先,法律规则的选择适用又使裁判结果合乎法理在后,这样,争讼的处理结果自然更容易为当事人接受。因此,这种先行的实质判断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事实上,法律制度发达的英美国家中,陪审团的有罪无罪判断就是在职业法官适用法律之前的实质判断。
《裁判的方法》整本书都是以法官如何审判为核心进行,不仅讲到了如何认定事实,更花了很大篇幅分析作为一个法官每天都在做的工作。看了这本书,学生初步掌握了民法解释学,且我尤其喜欢这本书的第二讲,这一部分语言通俗又严谨,把一般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所采用的各种解释方法都写清楚了。学生通过对法律条文、立法文献及其附随情况的精准解释的阅读理解,都能够窥见不少法律规范的法律意旨。我理解梁老师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是:人民法官对个案的解释应采取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扩充与限缩解释、系统解释、当然解释等方法,而且应严格掌握解释方法的使用,首先采用文义解释,其它解释方法应该为辅助方法。在此,我着重看了对“当然解释”的阐述。据梁老师的阐述,“当然解释”的法理根据是所谓“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这种解释方法似乎与《唐律》中所规定的“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在举轻以明重”很相似,但是我疑惑的是当然解释这一解释方法中对于“轻”与“重”两个事实之间是否存在相似性,解释者在运用此种方法的时候对于孰轻孰重的判断是否体现了解释者内心的利益衡量,这里更多的是凭借解释者毫无杂念的理性分析,抑或是对于良心还是利欲的驱使。
通读此书后,我觉得本书就是告诉我们:审判的方法是什么,怎么去进行审判。民事诉讼法的学习或许仅限于这一学期,然而各种民法分则的适用也离不开民事诉讼,每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走过法院这一程序,法官所审所判即让我们看到《裁判的方法》在真正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但愿中国的法官们都以良心进行审判,以专业冷静的头脑敲下法庭那神圣的锤子,切莫作出违背社会道德良心的判决。
东京审判
看完这部电影,心情格外沉重,日本法西斯军队对中国人民残暴的杀害,作为中国人的我们绝对不能忘记这国耻。电影当中,梅先生作为中国政府的委任法官出席审判,并以坚毅的决心一直走到审判的最后,审判过程中,就法官排座位,战犯是否处以死刑的问题他成功说服了其他国家的法官代表,梅先生的魄力,决心,说服力还有深沉的爱国情是非常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
战争是可怕的恶魔,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深的伤害,对热爱和平的一些日本人来说也是一种绝望的深渊。这部电影当中,清晰的展示了日本人对战争的不同态度,有被告人对侵华战争的鄙夷,十七个被告人当中,没有一个日本人承认罪行,相反,他们找来各种借口来歪曲这不争的事实;有从战争中归来的日本兵,终日饮酒,活如死尸,他在中国看到了太多血腥,经历了屠杀,看见了同去的伙伴变成了杀人魔鬼,回国后终究逃不过良心的谴责,死在同胞的枪下;有对大日本帝国充满信奉的日本青年,始终不相信日军的.罪行,并活在对中国人的仇恨当中;也有有理智判断是非对错的日本人,他们接受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事实,并且感到愧疚,我想在他们的一生也会过得不幸。
审判的结果以五比六的投票数处以重要战犯死刑,这也是中国人民及深受法西斯荼毒的世界人民希望看到的,正义终将宣张,恶人也得以惩罚。
由此,我想说的是当代中国人民必须牢记历史,不忘耻辱,决不能让国家、民族受到羞辱,需要我们为祖国自强不息而做贡献!
东京审判观后感(2)
以审判二战的日本战犯为题材的《东京审判》讲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法国等11个国家的法官对28名甲级战犯长达2年的审判过程。影片的结尾,各国法官在量刑问题上产生很大分歧,中国法官梅汝
影片中有两个镜头令我十分震撼:
镜头一:狗日的日本鬼子
在电影中和田正夫两次喊出了“狗日的日本鬼子”,一个日本人为什么会这样说日本人呢?他是亲历了这场战争的人,而且与他杀死宏二有很大关系。他亲眼看到了一个天真的孩子变成了杀人狂魔,而且一定有人在他们面前狂喊“狗日的日本鬼子”。他是一个热爱和平的人,他是被骗到战场上去的。所以,他回来后整日饮酒,为了忘记残酷的记忆;所以,他在面对肖南他们时跪下谢罪;所以,他在酒馆内自杀后看着自己的伤口有些许安慰;所以,他死在北野雄一的枪下时,他笑了,因为他解脱了;所以,他们临死前,仍用这句骂自己人的话,告诉他的国人,他们错了。
镜头二:酒馆老板娘的死
在一个小酒馆,当美丽的老板娘轻轻哼着日本民歌,带着对战后的憧憬,带着对生活的热爱,带着她天性中的纯良翩然起舞时,一颗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射穿了她的身体,她于是那样倒下去,灿烂的笑容还未来得及绽放便萎谢了,春花在战争所带来的阴郁中随风飘零,她那样倒下去了,满地的鲜血,她的眼中还有不甘,还有迷惑。
这两个镜头让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战争所造成的危害:这场战争不仅伤害了中国人,同样也深深伤害了日本人民 。所以这一场审判就更为重要。要向那些战犯讨回血债的不仅是中国人,他们更应该向自己的国人有一个交代。
东京审判观后感(3)
《东京审判》的结局,中国胜了,芳子死了。
芳子死了,她被喜欢自己的人射出的本应射入自己喜欢的人体内的子弹射中,然后死了。
又是一幕情感的悲剧,又是一个战争的牺牲品。
此时此刻,有多少仁人志士会不禁感慨:天下何如此?都是战争惹的祸!
战争断送了什么?断送了人民的幸福、安定,断送了国际的友好、和谐,当然,还有这——伟大的爱情!
不要说这样才能鉴证出这场爱情的伟大,伟大的爱情还需要无谓的鉴证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但,这不是芳子的问题,而是与芳子相爱的肖楠同志的问题。在这个问题面前,他何去何从?他应该自杀,随芳子而去吗?如果千万个肖楠一样因为战争失恋人的人肖楠一样因为战争失恋人的人们都去自杀,那么现如今中国的人口问题还会如此严重吗?他应该苟活下来吗?他会茶不思,饭不想吧。他会没有积极性吧。他会没有动力吧。他工作会萎
透过芳子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我们越发发现了战争的黑暗与罪恶。
芳子死了,上帝看了都会心痛。而战争这罪魁祸首,却日益嚣张在这片文明的土地上,它不断地侵蚀着我们的美好的友情、亲情、爱情,它还要一点点地吞唾掉我们特有的人情。趁着我们还有人情,我们还可以说:我们对战争的厌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若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当然,我们还可以做:制止战争、和平先行!
东京审判观后感(4)
审视罪恶需要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当旧的伤疤再一次被撕裂,滴滴鲜血伴着伤痛重新渗出,这是何种滋味!!
从人性说,人们喜欢快乐、追求幸福,厌恶痛苦悲伤,不愿回顾以往的痛处,这是很自然的事。
善良的人们总是期盼着变敌为友,化祸为福。
所以他们能在炮火尚未散尽的断壁残垣中救出日本孤儿,挤出自己本已不足的口粮将其抚养大;他们不计旧恶,苦心将战犯改造后再送他们回家乡;他们放弃了战争国家赔偿,为的是未来的世界和平发展。
所有这些只能感动与我们同样善良的日本百姓,但能感动那些亡我之心不死的战争狂人吗?
难!难!难!
抗战胜利至今已六十一年,当年的战胜者及战败者多已作古,活着的也垂垂老矣。那段历史我们分明已有些淡忘,这部《东京审判》,硬是再现了当年日本战犯那赤裸裸的抵赖及嚣张,同时更让我们看清楚了至今仍阴魂不散的一小撮鬼影。
此片打的广告是——中国人都应该去看的电影,很有说服力,我没有选择去电影院观看,而是下载观看,对于这样一部爱国电影,我还在支持盗版,很汗颜,但我实在是惧怕群众在观看这样一部电影时的叫骂和经久不熄的掌声,那会大大的影响我掏钱买电影票的充实感,观后,我发现在另一些方面,我的选择也是正确的。
历史,事实……我不敢谈论,因为我认为日本在中国所做的一切,在战争的角度上,无可厚非,想最小的消耗自己的资源,那就要狠。我要统治10个人,最省力气的方法就是杀一个,让其余9个人怕我,杀鸡儆猴这个词放在中国的被侵略历史上是大不敬,但谁能保证,换个位置,中国去侵略日本,就不会做出***掳掠的事?况且越南战争中已经证实过了,中国军队援助越南,被老百姓杀死无数,最后军队反应如何,我想,身处那个位置,我也会***掳掠……防止挨扁,此处省略n个字。
咱换说影片,拍的好!题材冲淡了我对影片所有结构之类的挑剔,况且影片在结构上做的很成功,审判的过程为故事主线,在两年多的审判过程中,挑了几场要害和最有争议还有最激昂的呈现。
副线是中国法官助手与他日本朋友间的爱恨纠葛,体现了日本民间对战争的反应,不抢故事主线,又使的影片不会曲高寡和。
影片题材好,拍的好,为什么我的观影过程会如此的不舒适?问题出在演员上,刘松仁——师奶级杀手!熟悉他还是很小的时候看《春去春又来》,至今难忘,此演员一脸的正气,出演法官乃是不二人选,更另我吃惊的是他一口流利的英语,比英达那蹩脚的鸟语强上百套!曾志伟,不用说,影帝头衔不是盖的,演技已然进入化境,让人感觉不到他在演戏,而认为他就是那个对中国人民有深深歉意的前日本兵,而且他的形象,哈哈,也比较符合中国人民对猪头小队长的印象。至于林熙蕾释演的日本女孩,算是合格,至少是个合格的'花瓶。
这里我要说的还是猪笑天……对不起f4的粉丝,是朱孝天。此人出演的就是那个法官的中国助手,早年在日本读书,与林熙蕾扮演的日本女孩是恋人,和她的兄弟和她的一个追逐者原是很要好的朋友,战争让他们之间产生了不可逾越的鸿沟,影片之中的恋爱关系,轻描淡写,导演很理智,但为什么不在理智点,咱不用猪笑天这头猪不行吗!!!他在电影里呆的简直让人发指,是,我承认沉稳是种高演技,但沉稳不=呆若木鸡!!!他那种对狂热军国主义朋友的态度,让我感觉到是日本被侵略了!?为什么那么内疚,窝囊?!居然一脸的歉意,日本是被炸了,很惨,但那不是中国人民干地啊,是老美做的,战争中谁都有伤痛,但的伤痛跟我们比算个p啊!!!还有他看到自己朋友死时的反应,抱着朋友哭的时候的嗲样,-,文秘工作者共同的天地!靠!!!你在演言情长剧啊!!!??全片他不到10句台词(不算他唱那首恶心的日本歌),这也是导演的巧妙安排……我觉得,因为猪笑天那一口甜腻且嗲气的台湾腔,每说一句话就让我掉落一身鸡皮疙瘩!!别说力度了,根本就不能听,我真想问问导演,你有病啊,林熙蕾都用配音了,为啥不把这头猪也一起配了呢!!!!!
不可否认,出于卖点,猪笑天有功劳,他有很宽泛的观众群,凭借一己之力完全可以把青少年观众拉进电影院看严厉题材,但非要一臭鱼搅一锅腥吗!?可以说他的表演当然都是导演的安排,但表演讲求个度,他不配参演此片!!!乖乖回去演你的言情吧,别在这种严厉题材电影里得瑟了,我求你了,猪笑天!
回到我刚开始讲的,我的观影情绪已经完全被这头猪破坏殆尽了,我庆幸自己没去电影院,不是怕别人影响我,
而是怕我把别人吓到,看此片的过程中,我拍案n次,狂喊数次,嘴吐脏字n个,都是在那头猪出现的场景,以至于影片后段他出现我就快进!以免肾上腺素分泌过量!!!
我有点激动了,说了这么多……而且一气呵成…
…想看此片的同志,建议忽略那头猪,此片还是不可不看的好片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