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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不服周的观后感细选70条

时间:2018-04-28 03:03

作者简介

莉丝·默里(LizMurray)1980年出生于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父母吸毒,15岁莉丝便无家可归。她在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日子里,用两年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学业,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莉丝还曾获得“白宫计划榜样奖”,及美国脱口秀女王奥普拉·温弗瑞特别颁发的“无所畏惧奖”,更受到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接见。2003年莉丝的故事被搬上荧幕,该片获得第55届艾美奖三项提名。如今,莉丝在全球各地发表演说,以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心中的梦想,赋予人生意义,实现自我价值。

1980年9月出生于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区街头的LizMurray有一个在常人看来完全是恐怖的家庭,她的爷爷有暴力倾向。Liz父亲后来成了街头混混,勉强进入纽约市中心的一所大学修心理学。但不到两年就休学。Liz的母亲也是瘾君子,两个毒瘾者有两个孩子:1980年的Liz和姐姐:1977年出生的Lisa;父母靠卖“止痛药”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同时还接受救济款。在Liz的回忆中,每个月的前一段时间,两姐妹可以有充足的食物来填饱肚子。父母也可以“飘飘欲仙”。而一旦这段时间结束,就是漫长的挨饿。最饥饿的时候,两姐妹只好用一管牙膏来当做晚餐,与此同时也体会了牙膏那种入肚那种冰凉刺骨的感觉。母亲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挨饿的生活,索性上酒吧在各种老男人那里讨个一两美元,或者干脆在自家的卫生间里卖淫。同时,母亲的毒瘾越来越大,一年过节,祖母寄来一张贺卡。贺卡里加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来当做节日礼物,可是这点钱都被母亲偷走去买毒品。

因为没有机会洗澡,她的头上长满了虱子,在学校的一次的听写测试课上,她头上的虱子一不小心掉在了试卷上,全教室的同学都沸腾了,她开始逃学来躲避同学对她的异样眼光。

在逃学的日子里,她只好睡在地铁上,从城市一边的终点站“坐”到另一个终点站。“如果我不睡在地铁上,我就没有没有地方可以去睡觉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Liz认识了一个女孩:佩吉。佩吉也过过这种生活。但是现在她有一份工作,和几个朋友合租的公寓。Liz非常羡慕她,她决定利用两年时间学完高中课程。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和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去哈佛大学参观。学术味道浓厚的哈佛大学让她深深着迷,她决定抛弃过去那种逃学、居无定所的生活,考上哈佛。

终于,LizMurray,这个瘾君子的孩子,以全优的成绩考上美国哈佛大学。中间她有一段时间去照顾身患艾滋病的父亲,此时Liz的母亲已经去世。等到父亲因艾滋病去世才重回校园。有趣的是,Liz的姐姐Lisa也完成了大学学业,现在是一名教师。

她的故事已经成为了永不放弃、自强不息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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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莉丝出生在纽约的贫民窟,尽管父母吸毒,莉丝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童年。在学校,莉丝肮脏的衣着,和藏在头发里的虱子让她饱受同学嘲弄,终因逃课被送进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的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捡拾垃圾,偷东西,她整夜乘坐地铁,因为只有在这里才能温暖入梦。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不再继续这样的生活,她要改变命运,重返高中。无处安身的莉丝常在地铁站、走廊里学习、睡觉,她用2年的时间完成了4年的课程,并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哈佛大学。

这是一个女孩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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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篇

星期四的晚上,老师用了两节课的时间让我们看了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影片从一开始就给我印象很深,我一开始觉得这估计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我看完后,却不是被里面的悲剧而震撼,而是被女主人公丽思的坚强个性深深地吸引,感动着有亲情、友情。

影片一开头出现了女主人公的独白“我爱我妈妈,如此之深,她吸毒,也酗酒,基本失明,她还患有精神分裂,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虽然她做过一些事,总是这样,总是这样,总是这样”,她叫丽思,是故事的主人公,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丽思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毒品、艾滋、饥饿充斥的环境中度过。尽管父母都是“瘾君子”,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也觉得父母也是爱她的,尽管他们忘记了正如丽思独白所说,爱难以放弃。这令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丽思,有着天生快速学习的能力,却因为家庭原因没有好好读书,总是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好在是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她终于可以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人生。她的母亲吸毒死去那一天,只有棺木,连简单的葬礼仪式都没有。母亲的离去,带给她的除了伤心,只有伤心。

往后,她开始在外流浪。17岁的时候,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机会。之所以及时迷途知返,是因为她认为只有读书才可以改变命运,之后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1996年,12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她成功了!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丽思与命运抗争的故事,面对逆境与绝望,她不屈服的勇者精神,令人动容!

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认为它很难,从而迈出第一步!每个人都有属于他们自己的机会,抓住机会的人不一定会成功,而成功的人却一定是把握住机会的人,就如丽思,她不仅把握住了机会,而且她也懂得如何利用机会,成功的人都懂得如何将机会的作用最大化,只是单单空掌握机会是无用的,只有学会运用它到生活中去才是真理,才是王者。欲带皇冠,必承其重!只要你肯努力和付出,我相信天道酬勤。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篇

她的父母都是“瘾”君子;她是一个被世人遗弃的孩子;她在疯人院打过工;她不堪外公的凌辱和朋友流过浪,但她终究没有像朋友那样为“生存而生活;她选择读书作为自己的出路。她就是哈佛女孩丽姿。这是我看完后对她的一个总结。

很少有过这样强烈的震撼。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都令世人为之折服。她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也使得她能够坚强地活下去。她没得到过多少母爱,却要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去照顾她的母亲。她身上的担子实在太重……

“我拼命奋斗,就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沦陷入生活的最底层。”是的,她做到了。她睡地铁,捡垃圾中的吃的,这样苟且地生活。但她却想尽一切办法进入了一家慈善学校,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又借助《纽约时报》的助学考入了哈佛大学。她的生命充满了奇迹。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很久没像丽姿这样为了某个目标如此执着了。丽姿为了不让自己重蹈父母的覆辙,努力地为自己地前途打拼;而自己在先前的十七年岁月里为自己可以上一所好大学打拼。上了大学,却突然一下子没了目标。如今,回首高三,觉得那时的自己好幸福,可以像丽姿一样,过着忙碌而充实的生活,与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为自己的理想打拼奋斗。可现在,似乎有写麻木了呢!当再次面对挑战时,自己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勇敢的笑着接受呢?

丽姿说:地球在转动,而你只不过是一粒微尘。不要认为自己的意志能改变世界,因为别人的意志更为强些。你能做的就是自己为自己打拼开拓道路。谨以自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篇

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我默默的品味着这句话。在《风雨哈佛路》主人公丽丝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光芒,为每个迷离的孤独的青春行者点亮了奋斗的征途。

这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母亲染上了毒瘾,不久死去,父亲被送进收容所,她无家可归。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遗失的母爱,她能向谁诉说这份撕心裂肺的痛苦呢?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嘲笑。可是明天依然要继续,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没有丝毫感情寄托的地方,她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前进,默默地接受着一切。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得作出选择。我可以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对生活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更好地生活。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本该拥有的欢乐和幸福却离她那么遥远,命运无情地要让她承受如此的苦难。然而,她没有堕落,相反,她奔跑在大街小巷,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做了太多不可能做到的事。最后,凭借着那份执著和勇气,她站在了哈佛的演讲台上,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书写了美丽的奇迹人生。

是的,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也没有人能支配自己的命运,但你可以改变这一切,逆转自己的人生轨迹。

漫漫的人生路上,你我都是孤独的行者,静静的追求自己梦想中的天地。会迷茫,会感伤,也会恐惧,但这不妨碍我们勇敢地向前进。每次想到丽丝,我都有说不尽的感动与震撼,没有依靠的黑暗生活,不仅没有摧毁她的意志,反而成就了她的辉煌,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在苦难面前,不要脆弱地等待安慰,不要以为世界会随你的意志而改变,因为别人的意志比你强大得多。成功永远不会青睐于任何想不劳而获的人,只有不断努力的人才能获得它。

我想我所学到的,我所收获的是人生的哲理智慧,我所要做的,就是微笑面对挫折,坚强面对苦难,将青春的每一串足迹都认真地镌刻上拼搏的意义!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篇

《风雨哈佛路》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一个女孩子克服种种不利条件、努力奋进的故事.利兹生长在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珍妮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父亲酗酒,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利兹只好流浪街头。不久,母亲去世了,利兹很受震动,她意识到如果沉沦下去,将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

奇怪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自己一个人,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因为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苦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面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面念微积分、几何学。

她身边的所有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得到机会参观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象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姊姊借来的大衣勉强充场面。

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学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

一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在写满辉煌的树下,一个女孩站在哈佛学府的门前,仰望。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

1996年,上帝会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果然,她得到了那笔奖金,进了哈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就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LizMurray,一个最贫穷,也最勇敢的哈佛女孩。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5篇

一五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辩论和打骂声中长大。厥后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力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留所,利兹住到了外公众,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异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离,不久便得知母亲逝世的音讯。到场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触再如许迷恋下去会和母亲的了局一样悲凉,决心告别过去。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感动了校方,为自己夺取到到场考试的权益,开始了受苦学习,终极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依附刚强的信心和改变困难生存的强烈愿望,失掉了哈佛大学的奖学金......

看过美国影片《美国美人》哈佛家训读后感的人可能都市记得谁人个性十足的芳华期少女珍妮,于是,也记住了扮演者的名字--托拉.伯奇。托拉.伯奇是在镜头前长大的,四岁开始拍告白,六岁便出演了第一部影戏。她先后和影坛大腕梅兰妮.格里菲斯、哈里森.福特等在《天国》、《爱国者游戏》中合作,失掉好评。风雨哈佛路读后感在她出演过的影片中,最受欢迎的是《幽灵天下》和《美国美人》,她在两部影片中的表演都失掉了海内、外的多种奖项的提名。《风雨哈佛路》摄制于二零零三年,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影片,体现了一个女孩子降服种种不利条件、高兴奋进的故事。

奇怪的是,贫苦和负面的童年履历,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掉希望,流浪到哈佛读后感模模糊糊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别的人所过的,是很纷歧样的生存。而她知道,只要想办法离开如今的环境,才有可能到谁人新天下去。母亲身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奶奶的星星读后感没有精力鼓励的环境下,她自己一小我私家,申请进入一所私立高中,由于她相信,读公立高中并不能帮她跳出贫困的轮回。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还要在邋遢的洗碗槽后面,一壁事情赚微薄的薪水,一壁念微积分、几何学。风雨哈佛路读后感

她身边的全部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效的,不要胡思乱想进大学。可是当她拿到班上第一名,失掉机会观光哈佛校园的那天,她就狠狠地发誓,要成为哈佛的一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的男男女女,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行动举止,为什么这么纷歧样?是不是由于,他们来的天下便是这么纷歧样?若是如许,那我要更高兴、更高兴,把我自己推到谁人天下去。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6篇

今天我查了六级成绩,不出我所料,挂掉了,虽然早就知道了是这种结果,但是还是免不了心中淡淡的失落,就是这种失败感,催动了我久久不曾运转的大脑,我开始发思,懊恼自己以前有多么不努力,也许是为了激励自己吧,我搜到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心灵震撼了。

父母吸毒,无家可归,吃不饱肚子,我不能体会这是什么样的生活,但是丽姿这个女孩就是在这种生活环境中长大的,我很佩服她没有屈服于这种环境,因为多数人,都是在这种屈服下死掉了。丽姿在饱经折磨之后选择了自己的路,改变这种环境,更好的生活。然后顽强的努力,大胆的尝试,最终机会女神向她招手了,她最后实现了自己的哈佛梦。看到这里我的灵魂颤动了。

我现在在思考,我的生活为啥一直这么不高不低的,我一直都试图打破这种原地踏步走的局面,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我现在似乎明白了,究竟为什么我没有做到自己想要的目标,因为我不够努力,我对于我的目标就没有心甘情愿的执着,在学校里,我多数时间都是荒废了吧,虽然我身边很大一部分的人都是这样,那么我就随波逐流了?这一点我深深的自责,有句话是说:做一个早起的人容易,但是在一群懒人中做一个早起的人就难了。对于我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我以为在大学里表现的太努力,会别人生疏的,真的,真的有这种情况,我也一直避免,现在我看来我是错了,彻彻底底的错了,我努力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看法,如果我努力别人却嘲讽,那么这种人做不了朋友,以后我要好好努力,放下自己那么多的私心杂念,我明白我要好好学习,只要我优秀了,那些我苦苦追逐的荣誉,自己会来的……

希望我记住今天的思考,不要忘记自己的使命,我也想要更好的生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放下一切私心杂念,努力,努力,再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7篇

朋友推荐了一部电影,今天没事就看了看,可能是朋友看见我这几年的消沉跟堕落了吧,所以才推荐了这部影片给我吧,我是学医的,平常接触的都是些病人,而且感觉自己因为是单亲跟别人不一样,总是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看见别人的平淡我会羡慕,我恋爱了在大二,可是恋期仅仅1个月,我不知道有谁会有我这样的经历,我报考A级结果学校弄错了,今年没办法参加,我的第一次A级就差1分就可以及格,我当了一段宿舍长结果宿舍里一团糟,没人会听我的,还是喜欢听过去的一个宿舍长的,我哭过,在初三毕业没几天父亲脑梗塞进入医院,后来恢复还行,高三接近毕业考试父亲去世,现在的我依旧还是觉得那是个阴影,我以为我是最倒霉的,我觉得这个世界也抛弃了我,曾经的我也是个在父母眼里的混混,身边的朋友都是些不学习的人,一次生病妈妈把我接走,之后在她的监督下在父亲的逼迫下我……

考上了高中,在高中努力的学习,不会交朋友不敢跟男生说话,也是那么的内向,现在好多了,给别人的感觉就是我很阳光,因为我爱笑,好像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说爱笑的人会得到上天的眷顾,可是他没有,分手那天我一个人跑去了新乡,逃避了三天,后来也包括现在我还是在逃避,因为那个男孩子很有魅力,我们仅仅一个月全班几乎都知道了,现在的我觉得很尴尬,因为我们不在一起了却还是有朋友开玩笑,只是我会觉得委屈,今天看了风雨哈佛路我觉得自己其实很幸福,那句台词很好“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任何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

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我想我就适合这句话,我……也没有安全感,所以当碰见那个男孩子的时候我……自卑过,呵呵,爱情里不能有自卑的,所以就分了,不过现在的我好了……看见那么多为了大学可是却不能上的孩子,我想我应该掀开自己的另一个章节,开始新的生活了,仅仅为了那句话,也要努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8篇

每当我听到《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的名字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女孩的故事。

那个女孩叫做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酗酒,她还有一个姐姐。她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种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困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的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贫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倾听,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做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得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有些富裕家庭的孩子,只知吃喝玩乐,长大后才后悔。

看了这部电影,我觉得自己还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我要向那些优秀学生学习,即使家中再贫穷,也要努力学习,不能浪费一丝一毫学习的机会。

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像丽思一样,就算学习的道路上有再多风雨,我们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它,让自己更加优秀!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9篇

寒假里,我看了一部很感人的美国电影《风雨哈佛路》。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叫丽丝。他妈妈得了精神分裂症,她爸爸也比她妈妈好不了多少,为了照顾爸爸妈妈,丽丝只能每个学期的最后一周去学校复习和考试。更糟糕的是,爸爸因为管不好丽丝住进了收容所,妈妈又得了艾滋病,妈妈和丽丝只能寄住在一个老爷爷家里,那个老爷爷因为不喜欢丽丝,把丽丝赶了出去,丽丝只好去流浪,流浪中她遇到了他最好的朋友克里斯,她们在街边乞讨、睡地铁、捡吃的-----在流浪的过程中,她妈妈去世了,丽丝唯一能做的只有上学,来到波士顿后,丽丝对哈佛大学有了渴望,于是她更加努力地学习,作中考上了哈佛大学。

丽丝,一个坚强的女孩子,当她免费进入哈佛大学的时候,当记者问他怎么做到的时候,丽丝说了一句,“我怎么做不到呢?父母教会了我可能。”记者还问,“在地铁里睡觉,吃被丢弃的食物,你怎么看待?”丽丝却说:“那总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觉着我被迫向前,必须要向前,没有能后退的路。”

看着这部感人的电影,我仿佛一置身其中,有时还不禁潸然泪下。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恶劣,只要你有改变的决心和欲望,当决心和欲望变得异常坚定时,不管有多少风雨,都不能放弃,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你成功的步伐。

的百科全书,没地方睡,就睡在地铁站,没东西吃,就吃别人丢下的东西,再看看我们,有美好的生活,还不好好学习,我们真应该向丽斯学习,所以大家一起加油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0篇

在看过无数的励志电影后我再一次被这部戏中的女主角所感动,她对生活的执着和信念帮助她改变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坚强向我们展现了渴望与目标的魅力。

也许学校要求我们看这部电影的目的在于希望我们不要因为现状而失去考研的信心,但我想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的目标,如果他肯坚定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就算不是很成功但也绝不会失败。但单单就励志题材的材料来说,每每都是以一个悲情的背景逐渐走向一个喜剧的结尾。我想说每个人的成功后面都有自己不同的辛酸与汗水,也许会觉得困苦的背景更能衬托出励志人物的伟大但是,又有没有人想过也许生活在幸福中的人们却更难走向成功?生活的压力和困苦造就了一个奋斗的成功人物,生活的奢华往往造就一个堕落的“王子”。换句话说,是生活造就了不同人物的性格和今后的道路,而失败与成功只在人们的选择之间。我觉得相比困苦人士痛苦的经历,富足人们成就大事业也许更值得表扬。唯一不公的只是如果你是一个有梦想有追求有目标的青年,也许生活的不那么艰辛会让你更快的成才。

其实无论你是谁,只要有坚定的目标你就所向披靡。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1篇

这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和多年以前的心境略有不同,当时是大学放假在家期间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只觉得电影很感人很励志,但是现在看来,除了感人励志,更多的是启发。现在的我需要工作,身上更多的是责任,看完这个不免反思自己目前的状况:工作稳定,但是缺乏奋斗目标。

丽兹说过哪里有母亲,哪里就是家,母亲的去世意味着最后的依赖都不存在了,面对装着母亲尸体的木棺,丽兹陷入美好生活的回忆,她想要摆脱目前生活的窘境,她不想当傻瓜,想要去上学,面对这样的生活,遭受这样的打击,丽兹能够坚强振作起来,她说她无法不去做到独立坚强,如果我们是丽兹,是振作还是沉沦?丽兹的朋友克里斯的命运和丽兹截然不同,因为克里斯不想上学,仍然过着游荡的生活,她没有想过改变自己的现状,没有想过自己可以走的更远、甚至获得成功。丽兹不同,她知道自己很聪明,懂得用学习上的聪慧来为自己赢得尊严和掌声,她在高中用了两年修完四年的学业,用课余时间打工为自己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利用每一分钟去学习,所以才能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哈佛游学的机会,也才会有后来为了能够进入哈佛所作出的万分努力。

通常我们树立目标之后不付诸实践是因为缺乏动力,如果和丽兹一样有着强烈摆脱颓废生活状态的动力,和丽兹一样没有谁能够去依赖,没有谁给予关怀和温暖,那么我们还能天天坐着空有理想不去行动吗?那个时候只有两个选择:向前或者被黑暗吞噬。因为生活环境的安逸,很少能够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我们在工作中决不可安于现状,要给自己制定目标,让自己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取得进步。

丽兹的遭遇虽是不幸,但她能够进入高中也是幸运的,她说: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每个人我认识的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只是挣扎着活下去,但我知道有一个世界,更好的世界。高中老师给了她这个机会。正是这个机会让她能够通过学习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自信,能够更加坚强直面自己苦难的过去,展望辉煌的明天。丽兹知道自己擅长什么,我们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面试的时候常会被问:你的特长是什么?你最擅长什么?这个问题是很难回答的,毕竟自己没有时间把世间所有的尝试一遍,来找出自己最擅长的,但是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通过不断的学习,让它成为你的特长。

此外,丽兹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就是她对爸妈充满爱意,她爸妈一个吸毒一个酗酒,家里脏乱差,但这个家仍是丽兹最留恋的地方。这种爱应该会让某些嫌弃自己爸妈没钱没势的人汗颜吧。我在想如果自己哪天成为一个妈妈,绝对不能放纵自己过如此糜烂的生活,要担起作为妈妈的责任,要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2篇

最近有很多思考,突然觉得世界的广阔,过去的大学两年生活是虚度的两年,没有认识,没有思考,是活着,没有生活……什么是生活?人在迷茫时,看看电影或许会带来启发,最近看了不少经典电影,尤其是昨天晚上看了《风雨哈佛路》,感受颇多。

在女主角莉斯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追求亲情的,渴望父爱母爱的孩子,这是整部影片给我最大的震撼。或许大多数人看到的是一个贫穷女孩如何克服生活的困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可是,不管是在电影开头莉斯无怨无悔甚至逃学只为照顾吸毒,有精神拨那个的母亲,还是在电影的最后,莉斯说她愿意用她的纽约时报的奖学金和哈佛大学学习机会来换取她的完整的家。甚至她开始改变也就是她明白她必须做出选择的那一刻也是在母亲去世之时……其实,对我们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对莉斯来说,父母的爱特别是母亲的爱是她最渴望的,虽然父母是“瘾君子”,可是她始终还是爱着他们,她觉得父母是爱她的,虽然他们忘记了。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孩子对父母无私的爱,在面试的时候,莉斯本人也意识到她母亲像她的孩子,是她一直在照顾着自己的母亲。在我看来,这份爱虽然伟大,却也是一个枷锁,束缚着莉斯,明明有能力读好书,改变命运,却因为要照顾母亲而放弃,等到母亲死了,才真正冲破束缚,改变自己的命运。爱的两面性在这里完全的表现出来,一面是人性的需要,一面却是束缚、枷锁,这就带来了人生的抉择,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份爱?

再说说影片的主体,女孩的命运是艰苦的,悲惨的,换成其他人,不一定有这份坚强与自信来改变命运。莉斯说道:“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地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正如她所说的那样,其实在很多时候,挫折并不是不幸,而是变得更好的契机。当我们遇到我们所认为,或者别人所认为的不幸时,我们是永远的沉浸于这份不幸,让自己永远的不幸?还是抓住这个不幸,竭尽自己所能来改变它,或者说是改变自己呢?其实,回顾过去,很多时候,我们会更多的感激生活中的挫折,因为正是这些挫折让我们改变、进步、长大、成熟……没有一个成功人士没有经历过失败,可是他们都能从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比一般人更快的站起来,更加坚定的追求他们想要的东西。

或许很多时候我们在羡慕别人的成功,羡慕别人的过人之处,总觉得他们之所以成功是他们比我们幸运,或者他们身上有着我们认为我们不可能有的东西,其实不然。就拿影片中的莉斯来说,她称得上比别人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她的伯乐,戴维老师。可是,这份幸运也是她对上学的渴望,以及不放弃的那个30秒。没有这份坚持与努力,便没有她在学校读书的机会,更没有后来戴维老师对她的那份帮助。所以说,那些看似我们没有的幸运与过人之处,其实就是人的那份执着与努力的累积,他们做到了那些不容易做到的小事,更坚定的人就能成功。正如这句哈所说:人,总要追求一些东西,而这些追求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难,最难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以为它难、以及迈出第一步。

电影《风雨哈佛路》的观后感迷茫依旧,可收获颇多~,相信这就是生活吧~至少现在的我只能看到这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3篇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吸毒,没有收入,只能靠政府的救济,她有一个姐姐,却和她格格不入。后来母亲又因吸毒感染了艾滋病,生活几经崩溃。父母为了吸毒几乎花光了所以的钱,有时他们吃个便饭都是问题。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她开始逃课逃学,后来被送到了少年管教所,成了一名“坏女孩”。

莉丝母亲的去世对莉丝来说是一个转折点。她开始回忆、开始反思、开始奋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路还是要走,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她开始努力,上了夜校,每天三更灯火五更鸡,学习荒废已久的知识,她在短时间内修够了所有的学分,成功申请哈佛大学。

曾经小小年纪就无家可归的女孩,如今却是一个充满了优雅气质和真挚性情的阳光女性。而她的执着、坚强、不向命运屈服和不断进取之心更强烈鼓舞了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从莉丝身上,人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如何跨越艰难与困境的精神以及面对逆境如何自我选择的勇气和动力。

这么絮絮叨叨地说这么多她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形容此刻心中的感想。对她是敬仰?同情?崇拜?惊叹?我想不出来。只是对进入大学以后的这些日子,感到丝丝愧疚,似乎太逍遥自在了。人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人生拼搏奋斗,而自己在高考完后,整个人像抽空了一样,再无豪情壮志可言了。

浑浑噩噩的过日子,没有追求没有理想,小小的磨难就将我们打垮,整天抱怨学校的管理太严,自己的专业太差,没有想过那一天当我们也遇到和丝相同的困境时,我们该如何?还会有机会去抱怨吗?这是不是我们这些在大学里迷失方向的学生应该考虑的问题吗?每天问一下自己今天的自己是否有理由去抱怨。

反观自己,我们是如何正确看待我们自己的抉择?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许多的抉择,有些的选择了退却,而有些人选择了冲向成功,所以有了成功者和失败者。而在电影里的女主角是没有任何退路的,没有退路才能勇往直前,才会无所畏惧,当我们真正懂得放弃所有向前冲,也许机会就会出现。一个人的人生命运是分先天和后天的,先天只能给我们成长创造一个好的环境,然而真正的幸福是靠后天我们自己的努力来的。如果你觉得没有动力了,如果你觉得前途渺茫时,如果你真的要放弃了,想想女主角莉丝在逆境中奋起的经历,我们就会永远充满着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4篇

暑假里,爸爸送给我一本书,我刚拿到手就被封面上的女孩吸引了:她留着金色的长发,眼睛凝望着远方,目光深邃而又含有殷切希望,振奋人心!最迷人的是她那莞尔的微笑,她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欢畅,那么心醉,好像从来就没有忧愁与烦恼。我立刻爱不释手!这本书名为《风雨哈佛路》,封面上的女孩便为主人公莉丝。

莉丝出生呢个在纽约的贫民窟里,尽管父母吸毒,但她仍然深爱着他们。她在毒品、母亲艾滋与饥饿中度过了童年。她因饱受同学嘲笑不愿上学被送进了女童院。15岁时,莉丝拼尽全力维持家庭最终破碎,她开始流落街头,整夜只有在地铁中才能温暖入梦。但在莉丝流落街头时,母亲因艾滋感染而死,莉丝深受触动,她决定改变生活,重返高中。莉丝在流浪之中学习,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课程,最终考入哈佛大学。

读完了此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我坚信,莉丝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而又精彩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几乎永远隔绝了。我也相信,对于莉丝来说,希望之光一旦熄灭了,生活刹那就变成了一片黑暗。

再钻得深一点去想吧,莉丝是一个乐观开朗、忍辱负重、不屈不挠、敢于与命运做抗争的小女孩。在父母吸毒为了麻醉自己,忘记童年的悲惨遭遇时,她没有说什么,因为她理解他们,所以她选择了微笑;在流落街头,无衣无食时,她选择了一笑置之;在上小学别人嘲笑她时,她还是选择了微笑!

难道我们这些小学生、年轻人真的不应该好好想想吗?你生活得比她更糟吗?你的努力和她相差多少呢?扪心自问:你尽力了吗?挫折和逆境不是用来看轻的,它们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其实只要信念不倒,只要梦想尚在,我们就会有力量,我们就不会停下,一直向前。美国的诺曼.文森特.友尔说:“逆境要么使人变得更伟大,要么使他变得更渺小。困难是从来不会让人保持原样的。”其实我们从来没有像莉丝一样无路可退过,所以,我们缺乏勇气和力量。而莉丝靠着微笑,走出了困境,更确切地说,她爬出了深渊,沐浴到了柔和的春光!而我们这些年轻人何曾真正努力过呢?我们都是平凡的人,却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平凡,所以,请向着阳光,笑一笑,“杀”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吧!无论你的身份如何,只有我们赋予生命意义的时候,生命才真正有了意义。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自己小时候。小时候,妈妈带我去南郊玩平衡木吊桥,我看其他小朋友都玩得如鱼得水,也跨上了吊桥,结果当我刚跨上去,由于没抓稳,没掌握技巧,摔了一个“狗啃泥”,我吓坏了,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如今回想起来,我觉得“生活真的就是这样严峻,如果你不求战胜困难,困难也就会吞没你。”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跨越困难、微笑着去寻找心中的梦想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5篇

风雨哈佛路叙述了一个十分感人的故事。15岁的利兹生长在一个十分不幸的家庭,她很小时父母就酗酒,她在父母的争吵和打骂声中长大。后来母亲珍妮开始吸毒,并因此染上了艾滋病,精神濒于崩溃。为了不被送进收容所,利兹住到了外公家,但外公并不欢迎她。利兹只好和有着同样遭遇的朋友克里斯在社会上流浪,不久便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参加完母亲的葬礼,利兹的内心受到极大震动,感到再这样沉沦下去会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决心告别过去,开始全新的人生。她走进中学的校门,以真情打动了校方,为自己争取到参加考试的权利,开始了刻苦学习,最终取得了优异成绩。利兹凭借坚强的信念和改变困难生活的强烈愿望,获得了纽约时报的奖学金。

“每天起床,我看见的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好像都披着一层膜,无法穿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悲哀,可是没有办法改变。”令人惊讶的是,贫穷和负面的童年经验,并没有让她变坏或者失去希望,隐隐约约之中,她一直都知道,在她生长的环境之外,其它人所过的,是很不一样的生活。而她知道,只有想办法脱离现在的环境,才有可能到那个新世界去。母亲死后的几个月,在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精神鼓励的情况下,她用真诚最终争取到参加进入中学的考试权利。父亲作为她的上学的担保人,从收容所出来。办理完担保手续出来的时候,父亲对她说,好孩子,坚持学习,我不能成功了,但是你行的。望着父亲远去离开的背景,这个弱小的女孩坚定了信心,从容地走进了学校的大门,面试的那天,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穿着一件破烂衣服,罩上一件向姐姐借来的大衣。

开始念书之后,她还是没有地方睡,并且要在肮脏的洗碗槽前面,一边工作赚微薄的薪水,一边念微积分、几何学。她身边的亲人、朋友全都告诉她,没有用的,不要痴心妄想进大学。但是她以非凡的毅力开始了刻苦的学习。17岁到19岁,两年的时光,她学习掌握了高中四年的课程,每门学科的成绩都在A以上。作为奖励,她以全校第一的成绩和其他9名同学获得了免费到波士顿的哈佛大学参观的机会。在那个浓郁的秋季中,金黄色铺满整个季节,一个女孩站在哈佛校园里,面对大学的殿堂,她决心实现她的又一个愿望——她要成为这所大学学府中的一员,她要证明给自己和世人看,人生其实可以改变。那天,当她看着走在哈佛校园里来来往往的人群,心里不禁问自己,“这些人的动作举止,为什么这么不一样?是不是因为,他们来的世界就是这么不一样?若是这样,那我要更努力、更努力,把我自己推到那个世界去。”

人生其实真的可以改变,只要你努力,只要你付出。1996年,上帝让一个付出努力和艰辛的女孩收获喜悦,她的经历、她的真诚、她的论文深深打动每一位评委。10000美金的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让她获得了进入哈佛的通行证——她成功了,梦寐以求的哈佛大学向她敞开了双臂。凭借着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和对改变生活困境的强烈愿望,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领奖致词的那天,她说,她的生命在那一刻,将永远地被改变。

同样一个金色的季节,作为哈佛大学——世界最高的学府的一员,她安静坐在了校园的教室中。也许只有她自己明白,她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一个贫穷苦难的女孩用她的执着信念和顽强的毅力改变了她自己,改变了她的人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6篇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编织的童话,可是现实却有着万千坎坷。困难已经堵住了后退的路,我们无法选择。

生活在纽约的女孩莉斯的父母都是吸毒成性的瘾君子。母亲的精神病发作,只能换成一次次无奈。莉斯知道母亲爱她,母亲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语都是满满的爱。没有怨,没有恨,她只是默默地、默默地接受着一切的一切。她爱父亲,爱母亲,尽管如此。后来父母还是因为吸毒被抓走了。

莉斯只好寄居在爷爷家。虽然寄居在爷爷家的莉斯那么听话,却还是遭到了讨厌。爷爷只视莉斯为他生活上的累赘。被驱赶的那一天还是来临了,爷爷冷冷地说“走吧!出去!”

被生活无奈所迫,莉斯无奈地与伙伴们穿梭在各个垃圾桶间寻找食物,有时停下来乞讨,甚至到超市去偷去抢……真的就这样下去了吗?谁愿如此?谁会甘心!莉斯内心的一次次呼唤、呐喊∶“不!我要改变自己!我要去最好的地方。”

为了求学,她在收留所找到了她的父亲。并且与父亲在校长的面前编织了一个善意的谎言:明明无家可归,却说自己家离学校很远。就这样校长也被这个渴望上学的孩子深深打动了。

她通过努力来到学校,她选择坚强奋斗,人生的十字路口,做自己生命的主宰!内心不变的欲望便化作了前进动力。莉斯一天学习九门功课。她不小心撞到了墙上,那是因为她边走路边读书。下课了,大家在玩游戏,莉斯却还在座位上,那是因为她在读书。莉斯所在的学校是一所救济学校,所以学生们没有课本而是一张张临时印发的卷纸。可是莉斯却得到了一套课本。因为她用功的学习,在图书馆里学习到深夜,每次考试都是学校第一名,深深地打动了校长。

终于,四年的书本只花两年啃完。不可能的梦想她却如愿的实现!哈佛,一个称作奇迹的大门为她而敞开。

她无怨,她无恨,她乐观。她感谢困难磨练自己,她感谢社会给她机会。如此可爱的女孩,令人可怜可悲,可是她放弃过吗。面对困难,换是我身临其境的话,我会选择放弃。谁会像女孩莉斯那样选择努力呢?现在我们太缺乏刻苦精神了。

我们生活中有太多阳光明媚的日子,莉斯的生活与我们的比较简直是天壤之别!当然我们也不乏有风雨大作的日子,甚至雷电交加。但与莉斯水深火热的生活比,我们还是太幸运了,太幸福了!然而,我们的孩子,甚或我们,在面临坎坷的时候,用什么样的生活态度去面对呢?放下手中的书,我不禁掩卷沉思。想想我的生活,想想莉斯的人生,上苍给予我们的已经太多太多……套句俗话吧,但却是真理:不见风雨怎见彩虹?真的,生命似草,我们无法躲过野火的灼烧,那我们为何不春风吹又来?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7篇

今天,我看了一个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非常好看。

电影的女主角叫伊丽莎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名字,但因为她妈妈生气时会叫她伊丽莎白,所以,她有一个别名——丽思。她的家庭非常糟糕。母亲吸毒,父亲喝酒,她还有一个姐姐。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一间脏兮兮、乱糟糟的小屋里。她并没有被这艰难的生活环境所打败。她特别聪明,但因为痛苦的生活,而上不了学。她只能靠自己争取去上学。在一次演讲上,丽思争取到了上哈佛大学的宝贵名额,并获得了奖学金。同时也得到了许多老师和记者的认可,给了她很大的鼓励。她努力读书靠自己挣钱。我相信,她以后的生活会更好!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像丽思一样的人。有些穷人家的子女,个个都是我们的榜样!他们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完成作业,在家里帮父母完成家务。为了父母,为了自己以后有更好的发展,努力读书,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8篇

电影《风雨哈佛路》讲述了具有惨淡的童年的女主人公莉丝生活在纽约贫民窟,父亲因吸毒被送进收留所,母亲因艾滋病而去逝,母亲的死让她从流浪乞讨的消极生活中清醒过来,重回学校,以两年时间完成四年的学业并且努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而进入哈佛大学学习的成功经历。随着剧中女主人公由悲伤,沉沦到后来的醒悟并奋力同命运相斗争的经历,我,一个观众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在充满烟气,酒味,光线泛黄的厅室里小莉丝看着一群人冲进她们的房间,带走了她的母亲,莉丝哭喊着追出去也没能阻止母亲被送往戒毒所。莉丝所能做的就是竭力维持快要坍塌的家庭,好好学习,等待着母亲回来时能感觉到还有家的存在。

头发蓬乱,衣服污脏的莉丝接到老师递给她的100分的试卷时,她激动得要落泪了,当知道妈妈又回到家时,她就高兴得快速跑上了屋子,告诉妈妈这个好消息。可母亲却说她得了艾滋病,她要回到自己家里,她想死在那儿。莉丝讨厌去那个阴冷的外公家里,她失去了安全感失去了方向,她逃课、流浪、乞讨,她逃避眼前的现实和不幸。

母亲在床上抽搐着,气息微弱,莉丝守在床边“你会好的……妈妈,我爱你。”终究没能阻止住死亡的到来。莉丝躺在装着母亲的木棺上,她蜷曲着身体,感觉到了空气的冷,周围生活、人心的冷。

她不想像母亲那样痛苦地生活、死亡,她的未来还很长,她能做的还有很多。“我不想那种流浪乞讨的生活,我只是找到了一个努力的目标,并且想尽所有的办法去实现它。”正如她后来在获奖的时候发言所说的那样。

两年的时间,莉丝一直都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第一个敲开老师的门。她第一次在哈佛大学校园里,看着那些来往的学生,她意识到那是一个方向,一种前进的动力。她所能做的就是认清现实,收起不幸,朝那个有阳光的方向走去。

你可以嘲笑我一无所有,但我会用时间证明我的财富;你可以轻视我身份卑微,但我会用坚强证明我的信仰;摒弃命运的不公,我绝不轻易言弃,我们能做的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价值。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19篇

今天下午我们用了俩节课的时间看了一部电影,这部电影的名字叫《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女孩子从一个贫困的家庭用坚强的意志力去学习,用了两年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其实这种事情因该有很多的人经历过,从一个贫困的地区到了中国的顶尖大学,这也是种植的我们学习的。

就像开头一样,小女孩的命运就已经应我们的心里了。似乎是爸爸妈妈都吸毒,妈妈想要拿去买毒品,而姐姐为了保护家里仅有的生活费,和妈妈吵了起来,最终妈妈还是拿到了钱,但是丽萨还是深爱着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和这个贫困的家庭。

之后因为妈妈吸毒太重,最后精神分裂,而被警察带走了,丽萨痛不欲生,家里平静了两个多月。因为家庭的原因所以丽萨多次缺课,被警察带走在空铺的教养院里,她竟然呆了五年。可见她精神力量很大。

女孩出了教养院,到了外公的家里,她看见妈妈,妈妈在生命的后段时间里,给她最后的母爱,她也到了新的学校,她认识到里许多朋友,同学到他家里玩,见妈妈喝醉了回家,纷纷离开,后来得知,她的朋友无家可归,最终两人离家出走。

后来,她用了2年的时间完成了四年的高中。

就像阿炳一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髓,一步步的爬上高峰。我们因该向他学习。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0篇

第一次看到这个电影是冲着哈佛这个名字,真正看到之后才发现,它不光是一个可以用来励志考学的电影,还可以用于指导人生中所有重大的选择!今天再一次看了全片,又有了新的收获!

进入BD这将近两年中,最近几个月是过的相对较充实的:我找到了做学术的方向,得到了导师的认可,同时又收获了爱情,但这些不能让我停步,更大的挑战就在眼前,我需要再加一把劲儿,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过后,看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是这个电影中最让我感动,引起最多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考研进BD那段时间一直激励我的!那就是:既然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那就往前看吧,看我再加一把油,能做成什么样子!

另外一个让我感动地方就是影片中的女主角应邀去参观哈佛时,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哈佛人,她想:这些人与我这么不同,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的家庭出身,还是他们非常聪明?女主角困惑了,那一刻,哈佛近在咫尺,甚至可以触碰到,但却远在天涯,似乎永不可及;这一幕,也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我是如此地渴望BD,当我大二第二次踏进她,走近未名湖时,我的心情极度低落,我人在BD,但是她却不属于我!看着那些走在校园里的匆匆学子,当时的我非常不服气,却从心里里不相信自己,非常矛盾,出BD西门照相时,临定格前的一秒,我将四指蜷起,只留下食指冲着地板,做射击状,那一刻我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到这里!正是这个想法和那些坚定的信念帮我度过了迷茫的大二、混沌忙碌的大三以及考研前的那些无比黑暗的日子!

影片中第三个可以映射到我身上的是家庭的影响,女主角从小处境非常悲惨,母亲吸毒酗酒精神分裂,最后死于艾滋,父亲也是Abnormal最终染上了毒品与艾滋;没有受到父母的照顾的她说,她被剥离地对亲情没有任何希望与失望。远离她周围那些愤怒、绝望的人之后,她想有一个更为精彩的世界!我从小自觉受家庭的影响也很大,有好的也有坏的方面,这些压力有时候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但是相比这个小女孩,自己是非常幸运的!我准备抛开父母的见解,从新用自己的眼睛来打量周围,感受世界,跟着某人,一起走向更好的未来!

现在,我和你,同时站在这样的十字路口,圆梦的希望非常渺茫,你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也比任何人都Care这个结果,我能感受的你气息中的焦虑和不安,但是,我们不是没有希望,在结果出来之前没有任何人说NO,让我们相信自己,相信彼此,相信努力过后的成功,相信风雨过后的彩虹!像女主角说的那样,让我看一看,我再努力一点,结果会怎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1篇

行走于这个世界上,大都数没有一帆风顺。在人生这条路上,起点取决于命运,但是这条路的方向却取决于自己。

影片中破旧不堪的房子、昏暗闪烁的霓虹灯、垃圾乱扔的街头和地上随处可见毒品的注射器。这就是本部电影女主人翁丽丝所居住的环境。面对生活,除了无奈还是无奈,父母的萎靡不振、爷爷的漠不关心、闺蜜的自暴自弃,让小小年纪的丽丝明白了生活只能靠自己去改变。

整部影片没有《肖生克的救赎》带来的宏伟场景,没有《阿甘正传》所带来的人间温情,却拥有比二者更强的精神——励志!影片打动我的并不是丽丝的悲惨命运,而是她面对命运的态度。她人生起点可以说是从无数的荆棘中开始的,面对生活的重重困难,丽丝从不言弃。在不断的努力中追求着自己的梦想,最终远离了那肮脏的生活环境,摆脱了那颓废的生活。进入了世界一流学府——哈佛大学,在这样的高等学府又她开始了新的奋斗之路。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可以和它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丽丝一个娇小的身躯创造了我们常人难以企及的人生高度。她的奋斗经历告诉我生活只有经历一些挫折才算完美。用一句老话来讲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虽然这样的名言警句在现在有些人看来已经老掉牙,但是却真的很有道理,不是吗?

脚踏实地的走好人生的道理,成功的花儿就会为您绽放,欢乐的乐曲就能为您奏响。

风雨哈佛路,坎坷千里行。通向成功的道理在自己的脚下,行走于路上的动力在于日常的勤奋。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2篇

有人这样描述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心电图一般,如果没有波折那就代表你自己已经放弃了自己”。也有人这样形容成功之路:“成功之路就像一艘航船在风云莫测的大海上前行,不经历风雨,怎能到达成功的彼岸”。但无论什么样的描述,归根结底都是要我们坚持不懈,克服一切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个道理。这部电影的前半部分主要讲述了主人公丽丝家庭的不幸:丽丝的父母都会吸毒,因此原本幸福的家庭便开始变得支离破碎,父母什么都不管,于是她与姐姐便只能捡别人吃剩的东西吃,丽丝也很少去上学。直到有一天,她的母亲被带走戒毒去了,而她也因不上学以及父亲不管她而被带去孤儿所了。经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自己无法忍受孤儿院的生活,便开始与朋友到处流浪,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还是无法离开母亲,便又回到了早已从医院戒毒回来的母亲身边,但母亲因患艾滋病不久便死去了。

后半段则讲述了丽丝不甘沉沦,想要得到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生活:丽丝在母亲死后,与朋友分别,去到了一家公办学校,想继续上学,最终她凭借自己优异的成绩以及聪明的头脑被录取了。在一次机缘下,她去到了哈佛大学,从此她便渴望去到哈佛大学并为此努力,甚至只用了2年的时间便完成了4年的高中,最终在纽约时报的帮助下她进入了哈佛大学,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看过《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后,我终于彻底明悟了这句话的意义,要想成功,必须坚定信念,不畏一切困难。雏鹰不经历磨难,怎能翱翔天空?铁石不经历敲打,怎能成为良器?所以,让我们不畏困难,勇敢地冲向成功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3篇

——光芒

她的眼里流露出一分光芒,坚定的光芒。娇弱却坚定的身影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的苦难、她的悲伤、她所经历的一切一切,此刻都幻化成一缕金色的光芒闪耀在我的脑海。

“I love my mother,so much!”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褐色的眼里闪着幸福的光,对于家的一切向往。母亲吸毒,患有艾滋病,眼睛将近失明,还有精神分裂症,但她仍深深爱着她的妈妈,深深!他的爸爸吸毒,也患上了艾滋病,姐姐想妈妈一样也快失明了贫穷的丽姿去要出去乞讨,流浪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她在毒品、艾滋病、饥饿充斥的环境里渡过了童年,她小小的身躯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东西,但——那又怎样,生活和命运把安全感从他的身体里一点一点全部抽空,但却没有带走她对生活的希望、对未来的渴求,丽姿早就知道,自己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个光鲜明亮的世界,只是她与那世界始终相隔。

“我觉得我自己很幸运,因为对我来说从来就没有安全感,于是我只能被迫向前走,我必须这样做。世上没有回头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就想,那么好吧,我要尽我的所能努力奋斗,看看究竟会怎样。”

她紧紧地贴在母亲的棺材上,用最后一秒钟拥抱自己的母亲,此刻,不是身体与身体的触碰,而是灵魂与灵魂的交融,“明天就找不到这个地方了,但那又怎样,这只不过是一个虚脱的假象,人是依存在心底的。”我的心像被刺中了一般痛,看着那个娇小的身影,就那样孤单地站在墓碑林立的地方,她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无力,又那样的让人心碎。

丽姿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她连上十门课还兼职打工,一边刷碗一边看书,她蜷缩在地铁的角落里,手里捧着书本,她相信她努力了总会有回报的。最终,丽姿考上了哈佛大学,那个充满着光明与神圣的地方。

相比之下,自暴自弃的瑞斯让我有几分讨厌,甚至是厌恶!每个人都可以有梦,每个人都可以成功!

突然觉得我好幸运,我家并不富裕,但却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没有生活在蜜罐里,但却没有生存在苦难之中,我是这宇宙间的一颗小小星辰,卑微却依旧闪烁着自己微弱而快乐的光芒。

影片结束,脑海中不停的闪现着丽姿带着光芒的身影和闪着光芒的眼睛,原来人真的是会发光的!我被她坚定的执着的追梦而感动,被她对母亲深深的爱而感动,被她闪着光芒的眼睛而感动……那缕光芒在漆黑的夜空中悠悠的上升,成为闪烁在夜空中最亮的一颗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4篇

这个星期,我在学校观看了一部励志电影,受益匪浅。

这部电影的主人公莉思出生于美国纽约,父母都是瘾君子,自己还有一个姐姐名叫丽萨。家里总是脏乱不堪,从未交过租金,父母靠政府给贫民窟的救济生活,莉思几乎不洗澡,身上总散发着异味,头上虱子肆意狂欢,所以莉思成为了最受同学厌恶的异类。正因如此,莉思不愿意去上学,只在考试的时候去学校,但她很热爱读书,每次考试都是100分。但因为她的家庭情况,她被关进了管教所,直到15岁才被放出来。回家后不久,她便因母亲的死而觉悟了。于是,她争取到了上中学的资格,以全A的成绩用两年读完了四年的课程,最后赢得了12000元美金,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影片,我懂得了从小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的重要性,虽然莉思生活在一个混乱、肮脏、丑恶的环境下,但她完全没有被同化,她爱学习、爱生活,并且珍惜母亲的点滴爱;她挖掘父亲的优点,夸他有见识、有学问,她还非常乐于帮助朋友······她奋斗着,决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因为她知道:“既然我们活着,就应尽最大的努力······”莉思是幸运的,她在最关键的时候抓住了金钥匙,并凭自己的坚持,战胜了风雨,走进了理想的学校,亲眼目睹了世界的美好。

只有能够战胜风雨的灵魂,才能拥抱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人能主宰你的人生,除了你自己!”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5篇

哈佛大学----享誉全球的高校,想必每个人都知道吧!但是能够有梦想,并坚持最终取得成功的人却寥寥无几。而风雨哈佛路中的主人公丽兹就是这样一个在逆境中选择执着坚持梦想的人。

丽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都是“瘾君子”,母亲还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最终因艾滋病而不幸死去。父亲也因为欠了许多房租而被关进收容所。但是丽兹在困境面前没有低头叹息,反而将困难化为动力,最终冲破重重阻拦,考取了著名的哈弗大学。

文中的主人公丽兹的坎坷经历让我感触很深,影片中有一个片段:她在和她的“难友”一样去做个“黑社会”,以及去念完高中上大学这两条路中选择一条。她毅然地决定念完高中上大学。而且为了能交得起大学学费,她勤劳地打工赚钱。她做题做到半夜,每天最早到校。最终以她的勤奋和天资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奖学金,考取了哈佛。她如果不坚持自己的选择,那她的生活将一如她的父母那样穷困潦倒,会跟她的“难友”一样一无是处,浑浑噩噩地度过人生。

看完影片,我不禁想到:拥有梦想和正确的选择是很重要的事。梦想是一种来自内心的不竭的动力,它能激发你内心的能量,让你勇攀高峰。就算你没有成功,只要努力了,就不会感到遗憾。而正确的选择可能会让你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所以这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我现在面临的选择是上一所普普通通的中学,做一个平凡的人,或是考上理想的中学,为以后的.路打好基础。而我的梦想是上一所理想的中学。所以我必定要付出行动,就算失败,我也不气馁,不放弃,反而会朝着下一个梦想继续前进。因为俗话说得好:“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都要像影片中的丽兹一样向着自己的梦想前进,永不放弃,执着追求,达到成功的彼岸,为我们的人生插上绚丽的翅膀!

这部影片用大量篇幅讲述了丽兹的不幸生活,表现了她坚韧不拔的精神和不屈服与命运的抗争心理。是的,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面对这些生活的“赐予”我们应该拥有坚强的毅力和战胜的决心,而后我们迎接的将是美好的生活。风雨愈强,彩虹愈靓——这,就是影片要告诉我们的吧!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6篇

最近我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看完后我感受颇多,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小女孩莉兹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吸毒,她经历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成长道路,经历无数坎坷后最终实现了梦想,考进了哈佛大学。在莉兹身上,我看到了她对父母无私的爱。无论是影片开始莉兹无怨无悔甚至愿意逃学来照顾吸毒酗酒,有精神分裂的母亲,还是在最后莉兹面对台下记者说愿意用她的奖学金和在哈佛学习机会来换取她完整的家,无一不体现了她最渴望的是父母的爱,就像她说:“我爱妈妈,如此之深,虽然她做过一些事,但是我决不会忘记她爱我。”有句话名为“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无论如何,都永远孝敬父母,是他们将我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爱他们。但是这份爱固然伟大,却也是一把沉甸甸的枷锁,锁住她读好书,改变命运的愿望,却要莉兹为照顾母亲而放弃,放弃麻省展翅高飞当凤凰的愿望。这不禁令人引发深思,爱既是神圣的,又是受束缚的,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这爱?显然莉兹选择了保留。

在莉兹身上,我还看到了对目标无限追求的精神。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行动地、乐观地面对现实,挫折定会冲我们举起白旗。有志者事竟成,不要抱怨不幸,要去竭尽所能地改变它,用自己的乐观向上和奋勇前进换取成功。难道从纽约贫民窟出来的莉兹最后成为哈佛大学的骄子是通过原地踏步得来的吗?不是!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7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弗路》这部电影后,我有很多感触,女主人公莉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辉煌的殿堂。

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毒瘾,家庭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发作,又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看在她眼里,她在心底呐喊,深深地呼唤,可一切都只是徒劳……

最终母亲因吸毒感染上艾滋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的太阳还会照常升起,拾起那饱经挫折的残碎记忆,路还是要往前走。而此时的她是一个人,人海茫茫,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可她不曾忘记自己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从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努力争取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的梦想,她的付出超出所能。“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句话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家庭的不幸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动力,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人的命运并非一成不变,一帆风顺,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地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属于自己的那份梦想。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与挫折将是对我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美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8篇

《风雨哈佛路》整部电一影不到90分钟,眼泪在我的眼睛里打转,我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这种莫名的感动,感动的是那种向前看;也感动于在哈佛校园里老师说的,他们都是普通人,而我们也是;也更感动于,我只是需要有一次机会,需要一次机会爬出那个环境。那个社会,那样的环境,真的给了她这么一次机会,她上了哈佛,在纽约时报有一份工作,学费是纽约时报的奖学金支付的。

那样的环境,每个人都是愤怒、疲惫,他们挣扎着活下去,他们整天谈论的是毒一品、一性一、酗酒。我们对微小事物的视而不见,我们看不到那种改变,看不到那种改变对于我们人生的影响。“我的父母迫使我向深处里观察,我有幸看到微小的事物是如何最终聚集在一起,最终形成产物的。”我们把触角伸向了四周,但却没有告诉我们自己,这是一种渴望,不是不可能。

经历了睡大街地铁,沿街乞讨,甚至当了小偷,在收容所里所见到的难以忘怀的过去,所有的这些夹杂起来,却没有让这个女孩陷入到那样的环境里,那本身属于她的环境里。不是一时的心情冲动,她说:“我不想做傻瓜,我要去上学。”在美国那样的环境里,并没有要她必须提供户籍证一件、学籍档案、上学过程中一系列的成绩,如果这些是必需的,我想她也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

“或者我可以推自己一把,让我的生活变好。”是的,如果有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你不断向前的话,那种力量应该来自于对未知世界的探索,那种怀揣着的梦想,对未来的渴望,不管这种力量有多少,那总是你自己的,是你自己在推着自己在前行,而不是别人。

读别人,总能反观自己,对照自己的人生,我们的经历,有时候会感觉到羞愧,因为那算不了什么。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29篇

中午,我和妈妈吃完饭,一起在电脑上看了一个名叫《风雨哈佛路》的电影。这个电影讲的是:有一个小女孩,她的父母都吸毒,为买毒品而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已至这个一家四口的家庭住在一间狭小的公寓里。后来女孩的妈妈因艾滋病去世了,爸爸在收留所里不管她了。直到16岁,她下决心要上学。她来到一所新建的学校读高中,并在两年的时间里读完了四年的内容。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这个女孩名叫——丽斯。

看完这个部电影,我十分感动,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但并没有抱怨,并十分坚强的生活着。她孝顺,深深的爱着这个家庭,爱着爸爸、妈妈和姐姐,尽管他的爸爸并不爱她,妈妈在发病的时候经常打骂她,姐姐也对她十分冷淡。“我爱我的妈妈,自始至终,自始至终,尽管她吸毒尽管她没有照顾女儿,而一直是我在照顾她,好像她变成了我的孩子。”她曾深情的说道。但她的语言中并没有任何对妈妈的抱怨,并且,她说她很爱她的妈妈,这是多么令人感动的语言啊!

电影中有一个细节使我感动,她靠打工挣来的工资支付她的学费,有一次她在洗碗时,居然把书放在挂毛巾的地方,边洗碗边看书,这一抬头,一低头,藏着多少她对学习的热爱、知识的渴求、时间的珍惜!

她勤奋的精神和对生活的乐观、对家庭的爱,感动了哈佛大学的面试官,使她顺利地进入了哈佛大学。同时,她的精神也感染了我,使我懂得了珍惜时间、勤奋学习、乐观向上、孝顺长辈。就是这么一个没上小学和初中的小女孩,创造了奇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0篇

必须得赶紧码上两行文字,不然太对不起我的眼睛费力看这部影片了。看完后我久久的陷入了沉思之中。

此刻第一个念头,极力想把这部影片推荐给当下的年轻人,包括我的儿子。我坚信这样的影片,对年轻人的成长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变他们的人生。

这部影片的名字就取得非常好—《风雨哈佛路》。影片真实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女主人公艰辛的人生奋斗历程。最终她通过自己的勤奋、执着和坚持,实现了她的人生梦想,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命运的确可是真够悲催的。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酗酒吸毒并染上艾滋病,妈妈变卖家里所有的财产去购买毒品和酒,早早死去。爸爸脾气暴躁,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根本不管她的学习和生活,后她的父亲被收容所收留。

她流落街头,捡食别人吃剩的东西,她过早的承受着生活的苦难。即使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但她依然爱他的爸爸妈妈,依然积极乐观的生活。她忙碌奔波四处打工,在洗盘子的时候,她不忘把单词和语法挂在墙上,边洗边学。她用两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并以全年级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她的执着和勤奋,感动了《纽约日报》的评委,他们为她提供了全额奖学金,从而使她得以顺利进入哈佛大学深造,从此她的命运得以完全改变。

假如她没有这份执着和坚持,也许她会和众多流浪儿童一样,沦落为乞丐或者成为像她妈妈一样的人。

《风雨哈佛路》,真的是一部非常励志的影片,她传播正能量,她激发人奋发向上锐意进取。

《风雨哈佛路》一部十分优秀耐人寻味的作品。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1篇

有时候我们总要尝试着做些什么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能耐。《风雨哈佛路》不得不承认影片从头到尾都很经典,不仅感人而且励志。

人总是要面临选择,当丽思的母亲因为艾滋死去,父亲又被送去收容所,爷爷把她当垃圾一样看待的时候,很显然他一无所有了,她不得不做些什么来改变现在的状况,她需要一个机会,需要上学。

“我很聪明,我知道我会成功的,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机会,我需要一个机会让我从糟糕的环境中爬出来。我所知道的每一个人都是愤怒的疲惫的,他们试着活下去,但我知道……外面的世界才是更好的世界,更好的发展,我想要住在那里。”当丽思说完这段话的时候,我意识到他开始找到自己的方向了,并对自己的未来做出了选择——读书。那么现在在看看我们自己,现在又多上年轻人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未来会怎样?我曾经问过我几个朋友“你的小学梦想是什么?那么初中呢?高中呢?现在呢?”知道我得到的答案是什么吗?呵呵,他们是这么回答我的“小学的梦想是科学家。”呵呵挺起来很不靠谱但很棒对吗,毕竟是小学生允许我们天马星空的想象,“初中的梦想……忘了”呵呵,好吧忘了……这是答案吗?根本就是没想法,好的初中没想法没关系,我们还 有时间!“高中……不知道”哈,ok,依然没想法。“现在……不知道”呵,这个时候说不知道,20多所了依然不知道自己想干嘛,可以想象着有多可怕吗?有多少人依然是这样浑浑噩噩的浪费着自己的青春。我用了21年的时间去寻找方向,值得庆幸的是我找到了。

“一种观点给我们一种对世界的认知。”还 记得这句话吗。我们应该尝试着去拥有自己的想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思想局限在那些条条框框里呢。

说到这我开始感慨中国教育的悲哀,小时候,老师家长会告诉我们什么事对什么是错,但我们却不知道对为什么对,错为什么错。我们只会按照他们所给的路去走,当然这样做确实很安全,同时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失去了自己余生俱来的创造力和允许我们犯错的机会。有多少人就这样被扼杀在了襁褓之中。长大了,我们开始踏足社会,社会会告诉我们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我们不得不尽力去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它不会给我们太多犯错的机会。这让我们丧失了自己的观点和自我认知的能力。不过我想这并不代表无法改变,这仅仅只是需要我们的坚持和敢于尝试。

丽思用了两年的时间读完了4年的高中课程,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很多时候当我们以一个常态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一件事的时候很会觉得它遥不可及,但当我们决心去尝试并获得成功后在回头看自己所做的你会发现其实很多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这让我想起了当初骑自行车从武汉到北京,几乎所有人都对我的这个想法报以怀疑的态度,包括我自己也觉得这1300多公里的行程是那么的遥远,但是我做到了,这对我的人生是一个极大的鼓励。现在我学画画,每次看到别人的作品,我都会觉得这是一次极大的挑战,我总是觉得自己无法完成这样的作品,但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和一次次的成功后。我觉得我需要改变些什么了。

“我迫使自己向前,我必须这样……没有后路,当我意识到这点,我想我必须竭尽所能的工作,看会发生什么”好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事实上当我们没有退路的时候,我么只能一直向前一直向前,然后看看会发生什么。即使不会成功但至少努力过,至少不会堕落,至少不枉此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2篇

世界在转动,你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就算你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停滞不前,现实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去改变的,因为别人的意志更强些,未有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利兹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父亲嗜酒,最后进了收容所。母亲吸毒成瘾,染上了艾滋病而精神崩溃,最终长眠。爷爷也不肯收留她,只好流浪街头。曾经的幸福美满早已消失不见,一瞬间,她变成了被世人遗弃的孩子。

利兹,一位出生在纽约的女孩,没有就此堕落下去,她经历了生活的艰苦和辛酸,凭借自己的努力,踏入了哈佛的殿堂。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一句话体现了她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意志。她睡地铁,捡垃圾桶中的吃,她强烈的求知欲,与命运不屈不挠的斗争着,她用努力争取了机会,她用行动诠释了自己。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恨。爱别离。求不得。分看哪个都雨势滂沱。但敲敲脑袋做顿悟状后就知道,生是和自由告别而苦,老是与希望告别而苦,病是与奔跑和热枕告别而苦,至于爱别离,既然已经说了是别离,那大家都清清楚楚。而求不得,根本连告别的机会也不会有。利兹,在这个纷扰浮华的世界,经历了太多的苦,但她永远记住了生命中的那些美好的日子,这是她在这充斥着喧嚣的世界嗅到的唯一一丝纯净的气息,这也是使她坚强活下去的理由。

换位思考,如果我们遇到像利兹那样的情况,有多少人能够在黑暗的边缘垂死挣扎,只为见到那一丝的阳光?恐怕没有几个吧。我们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环境下,怎能体会到利兹那种受冷挨饿,被世人遗弃的感受。当面对困难,我们能否像利兹那样坦然接受,笑着面对,迎难而上呢?唯有坚强的意志,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

风雨并不可怕,爱、信念和毅力将让我们穿越风雨,见到人生的彩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能实现梦想。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顽强的精神诠释生命,梦想就在前方的。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3篇

“我知道外面有一个更好更丰富的世界,而我想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这是《风雨哈佛路》里的一句经典名词台词。

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一位生长在纽约的女孩儿——莉斯,经历人生的艰辛和心酸,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进了最高学府的经历。

莉斯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童年在贫困和饥饿中度过。母亲因吸毒染上了艾滋病导致精神崩溃,父亲酗酒最后进入了收容所,外公又不肯收留她,她只好流浪街头。

我们身边很多人的出身都比她要好得多: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衣食无忧,我们不必流浪街头,而且父母都很健康。正如她所说的,我们生活的世界比她的丰富,比她的精彩,她也想到我们这个世界来生活。她很可怜不是吗?但她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觉得可怜,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甚至要感谢它,它让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往前走。我没有退路,我只能不停的努力向前走。我为什么不能做到?”实现理想的道路,一旦踏上就没有退路,除非你跳下路边的悬崖。但是,也许在下一秒,你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也许在下一秒,你就将达到理想的世界。

所以,莉斯没有放弃。在她十七岁时,她选择去读高中。这对于一个没上过几天学的她来说,谈何容易?但她决心已定,只要是她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就没有不可能的。是的,她顺利地读上了高中,并成为了学校里最优秀的学生。她白天在学校,晚上就在地铁上度过。而这一切,她早已习以为常,她只用两年的时间学完了高中四年的课程。

很多人总是找各种理由说放弃。但在莉斯面前,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谈放弃?她的生活状况是那样的糟糕,可她仍然坚持着。这是为什么?因为她是天才?我们每个人在某一领域都是“天才”。可是光靠天赋是没有用的,更多的是靠她自己的毅力与恒心,是靠她对理想执着的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她竭尽全力。

出生比别人差又怎样?好的出生,只是给你提供了捷径,但不起决定性的作用。结局的好坏,都由你的努力来决定。在学习方面遇到困难,就想想:“你有莉斯困难吗?莉斯能做到,你为什么不能?”在生活方面更应如此。“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所以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努力。”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童话,故事的主角就是自己,只有我们才能决定故事的结局,为了童话美丽的结局,永不要放弃。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4篇

我想了好多的题目来表达我对这部电一影的的印象,但都显得苍白无力,可能世界上一切的华丽的辞藻,都不及实际的直观的印象留在人们心中来得深刻。

拥有金色长发的女孩利斯,她有着悲惨的童年,小时候父母都是瘾君子,这给她的童年蒙上一陰一影,不久母亲因感染上艾滋病去世了,在母亲的棺木下葬的那一刻,她跳上了棺木趴在盖子上和母亲做最后的告别,一个渴望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家人在一起和睦相处的小小的愿望也被剥夺了,看到这我的眼眶湿润了,父亲由于酗酒被送到收容所,而爷爷也不愿意收留她。她从此过着流一浪一的生活。

如果沉一沦下去,她将和母亲的结局一样悲惨,她决心告别,要开始崭新的生活。

她申请了一所私立学校,后来用两年的时间读完了四年的高中课程,她的梦想是去哈佛,因为没有钱所以申请了奖学金,这些都是她想要改变的勇敢的做法。终于她成功了,在获得奖学金的演讲上,她说:我愿意放弃一切,只要能换回我的家庭。

这是由一部真实的故事改编的电一影,我几乎是含一着泪看完的,为利斯不幸的家庭,为她坚毅的追求自己的理想,为这份执著而无法表露的亲情而感动。

我记下几句台词和大家分享:

“我可以寻找各种理由使自己低头,也可以迫使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人会死花会谢,看似有价值的东西其实毫无意义,留下一些影象,模糊的影象,供己回忆。”

“世界是无限的,我们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意志来改变生活,因为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的意志比自己的要强一些。”

“当人们遇到困难或是遭受挫折后,只是在怨叹,在逃避。而不是去想是什么原因,有哪些细小的因素导致着这种失败,所以生活还是没有改变,不幸依旧,我不要这样,我要看看如果我努力后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5篇

《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我看了很受触动,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常人不敢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实现了梦想,走进了哈弗大学的殿堂。她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幸的家庭,父母酗酒,经常争吵,后来母亲又染上了毒瘾,生活几经崩溃。有一次她和她母亲一起去餐馆,那种久违了的感觉,曾经的温馨仿佛又围绕在她身边,“这一刻,我感觉母亲又回到了身边”是对她当时心里感受的最好描述,可见她内心对父母之爱的渴望。她只是个孩子,可是为什么要让她承受那么多?然而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儿她母亲毒瘾又发,跑去酒吧喝酒抽烟,这一切她都看在眼里,她在呐喊,在深深的呼唤,可;一切都是徒劳。

母亲因吸毒而感染了艾滋病,不久去世了,她久久地躺在母亲的棺材上,试图寻找到那迷失的母爱,儿时的记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凄凉的家庭,颓废的生活,无法捡拾的亲情,同学的歧视和欺负,可是明天还是要继续。拾起那残碎的记忆,路还是要走,而此时,她是一个人,没有任何的依靠,连感情歇息的地方都没有,人海茫茫,而她孤苦伶仃,无依无靠,踽踽独行。可是她还有梦,她要改变生活的现状,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可以看出她的决心和意志。一个柔弱之躯,却用努力争取了机会,用行动诠释了自己,她的付出超出我们所能想象的程度。“我爱我的妈妈,不管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感动了所有人,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无论他们怎么样,我们依然要爱他们,他们一样爱着我们。最后当她站在哈弗大学的演讲台时,我们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动,她的成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我们有梦,有行动,乐观的面对现实,最终我们一定可以实现梦想。有志者事竟成,三千越甲可吞吴。自强爱人,方可被人所爱所尊重,不要抱怨现在的不幸,要勇于面对,要勇于去改变,不经历风雨怎见彩虹,未流过血的手指怎能弹出世间之绝唱。我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现在的不幸将是对我们最大的历练,相信自己,相信明天会更好。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6篇

Liz的父母吸毒,且患有艾滋病,政府每月准时发放的救济金在供父母短暂的享乐后,只够他们全家生活5天,除了饥饿,她们还生活在肮脏、臭气熏天的环境里,童年的Liz甚至因为满头的虱子而选择逃学,因为逃学次数太多,还一度被送到女童院(不是很了解,应该是个不适合孩子呆的地方,感觉像监狱)。Liz从未怨恨过她的父母,相反,她爱他们,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去维系她所爱着的那个家。在家庭破碎后,Liz过了几年流浪的生活,是母亲的去世,使她最终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她的努力及善良的人的帮助下,她再次回到了学校,她用两年的时间完成高中四年的课程,以全优的成绩考入哈佛,获得《纽约时报》一等奖学金,她在绝境中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大逆转,并激励人们跨越困境去追寻梦想。

坦白的说,这本书的文学性不是很强(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文字不优美也不生动,只是一个女孩如同在讲述别人的故事那样,缓缓地、机械地描述自己风雨飘摇的童年,对追求梦想的经历和世人所谓成功的描述更是只占据了全书不过百分之十的篇幅。我想也许Liz是想借此告诉我们,在取得成功的道路上奋斗远比自甘堕落的生活更为轻松,也更为快乐,跟所拥有的苦难相比,披荆斩棘、勇往直前不过是小事一桩。可惜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太少了!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为苦难的生活之一,但也是唯一一本读完全文却未留下一滴眼泪的书:白描似的写法,让你很难根据她的文字在脑海中去演绎她所经历的一切;Liz想要传达的也不是抱怨,而是“关于爱、宽恕、觉醒与奋斗的人生历程”。由于成长环境的原因,Liz的性格有时候并不是那么讨人喜欢,她敏感、孤僻、有心计且世故,但她也聪明、善良、坚强、勇敢,如她所言:“我不能把萨曼莎从她的家庭中拯救出来,但是我可以做她的朋友。我不能改变卡洛斯,但是我可以保留那份友谊,让自己好起来。我不能治愈我的家人,尽管我很想,但是我可以原谅他们,爱他们。”

我深深的为她的一言一行所感动,也为此而折服,如果换做是我,我绝不会如此豁达,更加不会迈向那不敢想象的成功;相反,我也许会成为一个女混混,一个妓女、一个贼、一个瘾君子、一个不懂得自尊、自爱、不懂得奋斗的人。

祝福Liz以及所有向上的人们,请永远都不要向困难低头。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7篇

有些道路,有些生活如果我们无法去选择,如果注定要风雨兼程,如果我们必须走下去即便是看不到未来。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是如何走下去,在自己的心中和希望有一个美丽方的约定:和自己相约在美丽的以后。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如何从一个破碎的家庭中走出来;如何把自己和收养所的其他小孩区分开来;如何从失去最爱她,她又最爱的妈妈的悲痛中振作起来。基本上没有上过学校的她用两年的

时间完成了高中四年的课程。因为成绩优异,她有机会来到哈佛大圩参观,正是这一次的旅行她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她努力思考,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这里的人和自己不一样,是什么让他们如此不同。她想计入哈佛学习,她想从自己的环境中摆脱出来,她想改变自己的人生。自此她和哈佛有了一个美丽的约定。最后她也如愿的走进了哈佛,开始自己全新的生活。

我始终记得她说过一句话:“因为我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选择了,所以我必须这么做”。这是她坚持的信仰,是她和自己的约定,无论道路多么艰难都要坚持下去。与其说是和哈佛美丽的邂逅改变了她的人生,不如说是她自己和哈佛的约定给了他一个全新的自我。这个约定让她有了明确具体的方向,给了她更多的勇气和力量坚持下去。她和这一片全新的天地,一个完全不同于她以前环境的世界的美丽约定使得她的坚持,她的别无选择变得不再那么苦涩,变得生气盎然。如果说风雨哈佛路是她必需面对的,那美丽哈佛之约则是她心甘情愿去面对的原因。

现实给了我们什么我们就要去接受什么,但如果只是变被动的去应对,甚至是逃避,我们免不了会陷入命运这一怪圈。无论环境怎样,我们的心是自由的,我们应该向往的是美好,更美好的事物。我们可以和自己相约,和美丽世界有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8篇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要经历许许多多的风吹和雨打,只有经受住了风雨,才能成功。”看了《风雨哈佛路》后,我浮现出了这个想法。

《风雨哈佛路》讲述了一个名叫伊丽莎白的美国女孩:她因为父母亲都吸毒并且家境贫寒而在学校里受到同学们的嘲笑,但老师却发现很少到校上学的她竟然在测验中得了满分。她还用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高中。当她的妈妈因为艾滋病去世后,伊丽莎白强忍悲痛,发奋学习,最终考上了哈佛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我的内心被震撼了:如果伊丽莎白的潜力没有被她的老师发现,如果她因为父母吸毒而自暴自弃的话,她就永远也不可能考上哈佛大学,也就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伊丽莎白自己的努力:她并没有向命运低下头,而是不断地去获取知识,冲破了命运对自己的束缚。

她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都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功,我们为什么不能?我想起了自己练习网球时候,有一段时间曾经觉得每次网球课练习的内容大同小异,枯燥无味,还非常累,就不想再坚持下去了。现在想想,打网球也贵在坚持,如果当时放弃的话,现在就不会体验到打网球的乐趣了。我们应该像伊丽莎白那样,不怕困难、刻苦学习。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获得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39篇

星期五,我在家里看了《风雨哈佛路》这部电影,让我受益匪浅。电影讲述的是一个美国女孩的生活。她的爸爸妈妈都因吸毒而染上了艾滋病。后来,她的爸爸进了收容所,她和她的妈妈还有姐姐像垃圾一样被爷爷赶出了家门,开始流浪。此中,她一直逃学,为的是陪她妈妈。后来她妈妈死了,这让她伤心了很久,最后她终于决定:不再逃学了。她自己报名上学,还拼命工作挣学费。终于,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学完了四年的课程,在她不停的努力下,终于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哈佛大学。她为了上大学,在纽约时报找了一份工作,用工资上大学。

看完这部电影,影片中的那个女孩让我很感动。在巨大的困难面前,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感到绝望,而是努力地,不懈地去改变艰难的生活,克服巨大的困难。她虽然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过着不是人的日子,但她却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心态。她爱她的父母,爱她的家,一直如此。这都是常人很难做到的。

人们都说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将来考上什么好大学。但我们可曾想过:我们是不是这样做了呢?我们是否做到了呢?人们有时会说,某某考上清华北大啦,然后人们就开始议论那个人是多么多么努力,多么多么好……那我们可曾想过:与其羡慕称赞别人,不如自己下一下决心,发奋努力,做一个成功的人,让别人羡慕称赞自己呢?这不是更好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磨难和幸福是连在一起的,磨难是幸福的垫脚石,没有磨难,就没有幸福。只要我们发奋努力,就能成功!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0篇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叫风雨哈佛路,使我记忆犹新.

电影主要讲述了小女孩丽姿,她的母亲喜欢吸毒,最后在她15岁时死于艾滋病,而父亲喜欢酗酒,最后,也离开了丽姿。可是丽姿仍不放弃生活,不为自己所属的环境而悲哀,忍着失去双亲的痛苦,努力学习,凭借着自己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哈佛大学,发表文章,领取了奖学金。

先天的生活环境不是你能决定的,可未来的道路你还有很多选择,生活还是有另外的可能出路。我们不能为现在的不如意而否定未来的美好。女孩的转变一方面是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母亲的离去使她失去支柱,从而逼迫其去思考自己该怎样去生活,怎样去面对自己的人生。正如其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无路可退,只有往前走,她想看看自己努力去工作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对,她就靠着自己的努力,考取哈佛。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她不仅没有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了自己的生活,而是只坚信着要走向成功,这是我们所没有的。

在生活,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这也使我真正体会到了成功的含义。还记得有一次五年级体育抽测的时候,实心球可是我的弱项,看我这小身板,就知道没有多大的力气。可是,测试迟早都是要测的,而且,万一失败了了又要给班级学校抹黑,于是,我决定,每天晚上做好作业,就到院子里去练实心球,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经历了爸爸妈妈的无数鼓励,我终于有了很大长进。到了抽测那天,发挥的也很好,取得了优秀。

是啊,成功是要靠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过来的,可不能半途而废,偷工减料,这样,你就不能走向成功的道路啦!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1篇

当我看完《风雨哈佛路》时,我很受启发。女主人公利兹经历了人的一生超乎想象的成长道路。最终,她成功的走进了哈佛大学。

利兹生活在一个不幸家庭,她的父母经常酗酒,有时还会有一些争吵。可是后来,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母亲犯了毒瘾,生活过得特别的不好。有时去酒吧喝酒就感觉到非常的崩溃。

有一次利兹和妈妈一起去餐厅吃饭,利兹感觉到了母爱的温暖,当她在心里深情地感受时,母亲的毒瘾又犯了,她想去酒吧喝酒。于是,就找借口出去,去酒吧喝酒。可谁知道,这一切都被利兹察觉到了,小利兹一直在跟着妈妈,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小利兹在用心呐喊,在深深地呼唤着妈妈,可对于犯了毒瘾的妈妈来说这一切都是没有用的。

后来,母亲因为吸毒染上了艾滋病,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小利兹久久的躺在了母亲的棺材旁。因为在那里,利兹要去寻找那份母爱。

而就在那之后,小利兹并没有被生活中的困难所打倒,而是凭自己的实力考上了中学、考上了大学——哈佛大学。在小利兹考上哈佛大学的那一刻就意味着她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她的命运。

所以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不向它低头,勇敢面对就会有成功的希望!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2篇

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成才要靠百分之一的天赋以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只要你肯学习,并且认真对待学习,你就会学有所成。

丽思是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出生于纽约市一个贫困的家庭。父母都是吸毒者。她简直是天才,可惜她的生活没有秩序。因为她很少洗澡而常被同学们嘲笑。虽然她一个月最多只上三天学,但是她却能考100分。

丽思的母亲高度近视,达到了近乎失明的地步。因为吸毒,父母都得了艾滋病。她的母亲没有多久就去世了。家里因为贫穷,交不起房租,父亲被送去收容所,她则被关进教养所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但是,顽强的丽思没有被命运屈服。她走出了教养所,只得通过捡废品、打工来自力更生。

贫困的她睡在街上,吃在垃圾桶旁。通过邻居的帮助,她终于上了一所高中。只读过小学的她。用了两年的时间,把高中四年的课程用两年就学完了。通过努力。她获得了“纽约时报”每年12000美元的奖学金,并资助她上哈佛。

可想而知,她的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她16岁以前,她不适应平常人过的生活。但是她坚强地活下去。正如她所说:“我把安全都抛到脑后了!”

丽思告诉了我:命运可以打败一个人,但是打不败人的意志。只要我们拥有坚强的意志,不丧失生活的希望,那么我们就可以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与挫折,如果我们只是胆小、懦弱,终将一事无成;如果我们像丽思一样意志坚强,具有不向命运低头的信念,从而获得成功,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享受真正的人生。

看完这部电影,丽思告诉了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3篇

第二次看这本书了,之前还看过电影,对于莉丝的遭遇依然很感概。印象最深的是她无家可归到处去找朋友借宿的经历。对比自己,住在舒适的家里,想吃有吃,多么幸福的环境,却常常抱怨。过年去朋友家拜年,看到朋友家漂亮的装修,很是羡慕。在这种羡慕的心理伴随下,在看书联系到莉丝的生活环境,内心反而平衡了些。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可以相差很大。在自己抱怨没有一个更漂亮的屋子的时候,还有人连饭也没得吃,天天露宿街头。知足与感恩,这两个词,突然冒出心底。人与人不要刻意地去比较所拥有的东西,而应该着重自己能给外界带来的有益改变,一种向上的态度。想起李开复的理想,就是给这个世界带来正面的影响。意思大概如此。

书中开始奇怪的是,处在父母是瘾君子,经常挨饿的环境的中,两姐妹面对困境的不同态度。姐姐奋力抗争,妹妹尽量顺其父母的毒瘾,甚至帮忙放哨让父亲用吃饭的钱出去买海洛因。虽然妹妹也讨厌吃厌了的鸡蛋。可是她也不愿见到父母恳求、辛苦的样子。可以理解妹妹的作法,但相比较之下,更喜欢姐姐的极力抗争。姐姐每天努力上学,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而妹妹害怕学校同学的嘲笑,选择没有压力的发臭的家。两者的不同选择导致了两姐妹的不和。文中提到的,两姐妹在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相互竞争,是两姐妹不和的缘由。甚至在母亲得艾滋病的后期,两人还在争斗谁能更好照顾母亲。资源竞争的说法,一定程度上能解释,近亲的相互仇视。

书中还多次提到,由于浴室坏了,导致姐妹俩的家里每天都由于浴水流不走而发臭。奇怪的是,妹妹小不懂事不算,父母吸毒无心料理家庭,而姐姐为什么就不能去清理呢?一件只需要简单处理一下就能极大改善家庭环境,避免社工拜访出现尴尬的简单行为,却让家里一直弥漫在臭味之中。从中或许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是如何在一步步走向破裂的。执行力是多么重要,生活中多点努力改变,随手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定时清理书柜,整理资料,就可以让生活过得井井有条。每天改变一点的力量,是无穷的。新的一年,做了三个100天计划,一个是坚持早起,一个是早上学英语,达到能流利看懂英文网站和书籍,一个是掌握一门新技能,目前是photoshop。一点点坚持与积累,希望自己在坚持这三个100天的时候,能时常记得这个要点。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4篇

“我爱我的母亲,她是个瘾君子,她是个酒鬼,而且基本失明,患有精神分裂,但我不会忘记她一直爱着我,即使她忘记了,一直如此,一直如此。”

乱成一团的家庭,吸毒的母亲,不管不问的父亲,还有姐姐、爷爷。这就是我对丽丝家庭的第一印象。在地上哭闹的母亲,在沙发上若无其事看电视的父亲,犯毒瘾的母亲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她,她把手中唯一一点生活费给母亲,因为她从母亲的眼神里看到了难过,可是他的母亲却带走了所有的钱。父母没有给丽丝关爱,可是丽丝却如此强烈的感受到了他们的需要。和丽丝相比,我们太不懂事了,当丽丝在夜风中用剩饭填饱肚子时,我们在吃各种各样的零食,当丽丝坚定的压住自己的试卷,不想让老师拿走,因为她要做题,我们在想方设法的摆脱各种作业的苦恼。也许父母给的关爱太多,当我们渐渐把被关爱当成一种习惯,那些温暖的感动不再存在。回报的想法似乎被掩埋了起来,埋在很深很深的地方,早就已经被遗忘。因为现在一切的幸福来得太容易,我们没有感到这份幸福是多么的珍贵,很多的时候,我们在挥霍着这别人看来十分奢侈的幸福。

当感染艾滋的母亲逃离这个家庭,当警察出现要将丽丝带走,给丽丝重新找一个负责的监护人,丽丝身边唯一的亲人,她的父亲,没有挽留,她就这么被抛弃了。也许我们不能完全深刻的体会到,那种被全世界最亲近的人放弃的感觉,那种孤单,无助的感觉,因为父母的存在,它们都远离了我们,父母给了我们一道爱的屏障,让我们在这美好的环境下无忧无虑的成长。

丽丝的遭遇深深的刺激了我的神经,和她相比,我们太幸福了,想想曾经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就郁闷一整天,萎靡不振,因为和同学闹别扭就乱发脾气,伤害身边的家人朋友,因为一道题做不出来就放弃整张卷子,这样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其实这些都是小事,只要坚持一下就过去了。现在的我们太怕吃苦,太怕累,太心疼自己,所以一遇到困恼就放弃,逃避,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到最后只会一事无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看看身边那些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经历困难和挫折才成功的。而且两年之后的我们即将面对高考,如果现在不努力学习,用知识填充自己的头脑,将来又怎么能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考上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大学。

“我相信我会成功,我仅仅只需要一个机会”这句话不仅仅是丽丝在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这么说,当自己面对困难屡次失败的时候,是不是自己的自信心也被打击的一无所有?可是也许我们需要的,就是下一次机会,也许在尝试一次,就会成功,很多人都在距离成功一步的地方倒下了,不是没有力气了,而是被自己的心里击败的,只要我们对自己说:相信自己!我可以的!那么就一定会成功。

风雨哈佛梦,坎坷人生路,用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顽强不懈的意志诠释生命,绝不放弃,我们的梦就在前方,美好的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无论现在怎样,请一定要相信通过努力,明天定会很好。

《风雨哈佛路》观后感第45篇

在前不久,我们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叫《风雨哈佛路》。主要讲了一名叫丽兹的小女孩的父母都染上了毒瘾,母亲得了精神分裂症还染上了艾滋病。丽兹想等妈妈病好了来照顾她,但她妈妈去世了。原先不想上学,不上进的她终于明白要自己努力争取幸福,最后她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哈佛大学。

其中,最打动我的场景是丽兹在要去面试时,碰到了她的朋友克里斯。她当初没有选择和里兹一起上学,她只能流落街头。当她想让里兹帮他,让她放弃学业时,里兹却走了,并没有理她。因为当初里兹想帮她,但克里斯不答应,现在是她自食其果。我觉得当时在同一起点的两个人,却因为不同的观点而背道而驰,最后一个取得成功,一个流落街头。只有明确自己的目标早点醒悟,才会有成就,不会荒废自己。世界不会为你而停下,只有勇于和命运抗争,才能扭转命运。

这让我想到了夏洛蒂,她同样生活在困境中,被人嘲笑、讽刺。但她并没有放弃。不但没有抱怨,还从中发现了问题,及时改变方向,最后取得了成功、完成了梦想。

我也回想起我以前的事,有一次临近期末考试时,我无意在QQ上发了一句话,老师狠狠批评了我。我想:何必和老师计较,她们没有弄清事情的经过,我一向就是一个不喜欢用语言去解释的人,我只是想拿成绩证明我的观点。我没有低下头去认我没有的错。这件事让我更明白了在别人的批评声中,只会低头而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任何进步的。只有坚持淋着风雪,不放弃自己,努力去证明去尝试、争取,你才会有所作为。

因此,让我们抬起头,迎接命运的挑战,相信用坚持的力量可以击败一切困难。

一、书籍简介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该作延续了杰克·伦敦小说的“生存”主题: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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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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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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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篇

第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200字

《野性的呼唤》是作者杰克·伦敦于1903年发表的小说,小说讲的是一个名叫巴克的杂交狗,因那时的淘金热,所以从南方被卖到了北方去。巴克为了在北方严峻的环境下生存下去,经过几番周折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一路上巴克换了几个主人,最后和桑顿结下了深厚的亲情和友情,后来巴克的主人桑顿被印第安人不幸射中胸部而死,从此巴克走向了荒野,到了最后巴克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巴克一路走来的过程中,让我们知道了:在自然环境下“只有适者,才能生存”的道理。让我们也知道,巴克是一个坚韧不拔,富有抗争精神,勇猛强壮,适应能力强,它对新生活的向往,富有人情的狗。也能从中感受到巴克与它最后一个主人的感情是超乎所有人与狗的情感。

《野性的呼唤》让我感受到了很多很多……

第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400字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一文中为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条狗,它从小在南方过着优裕体面的生活,可这一切都因人类在北方找到金矿而改变。它被几经转卖后,最终到北方拉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它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着生存之道。慢慢的在一次次搏斗中,原始的凶狠和野性在巴克的内心深处被激活了,它最终成为了狗群的领队。巴克和最后的一个主人约翰?索顿,感情笃厚,相依为命。不幸的是,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那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此后,巴克性情大变,对人类社会彻底绝望。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荒野,成为了狼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乖乖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起来不可思议,但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具备坚韧不拔的毅力与杰出的能力,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人类社会亦是如此,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过人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才能最终笑傲江湖,成为王者!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一点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变得坚强,不向命运低头,它会陪我们笑对人生的任何苦难和挑战!

第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

远古的渴望在激荡,奋力挣脱世俗的锁链,再次从隆冬的沉睡中,唤醒那野性的情愫。这是对一整本书的概括,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是一位名叫杰克伦敦的美国人写的。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充满野性,他是从一只被驯化的南方犬,竟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我觉得这本书虽然是一个动物的故事,但在主题和处理上却与其他的动物故事不同。这本书中,他描写的虽然是动物的世界,但杰克伦敦亲切的巴克的代名词改成了“他”。那时,我就在想杰克是不是想通过对狗的描写,表达出他自身的一些感情吗?读完了整本书后,我又去查了杰克的简介,最后,终于试着理解杰克写作的意图。它通过对巴克的地遭遇和斗争历程描绘,歌颂了英雄主义者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表达了他对获得自由,快乐的渴望。

在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似乎在看一部三D电影呢!在巴克被人类残忍打杀时,我不禁心头一紧,担心着巴克还能继续挺下去吗?在巴克与别的狗争雄的时候,我又期待,到底谁才是最后的赢家……仿佛这一切都发生在我的眼前。

不过,在读书的同时,我也在想一个问题?人性为什么是那么的残忍呢?你看,那些主人为了能早时淘到金,每天让那些小狗早出晚归,又不给什么吃的,还让它们睡在冰天雪地里。等它们老了,要死了,不中用了,人们就把它们抛弃,目的就是为了不拖累自己。没死、但奄奄一息的狗,人们就用枪把这些苦役狗打死!可这些狗呢,他们似乎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生都在为人类奉献,可人类却残忍的把它们置于死地。人性就是这样,贪婪,懒惰,残忍!

好在,主人公巴克遇上了一个真心爱他的主人桑顿。只要人类真心待动物,动物也会真心待人。瞧!巴克多次在危难时刻连自己的命都不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桑顿,这不就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吗!如果每个人都能与动物和谐相处,该有多好!

第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 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十分矫情。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第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1000字

你认真的观察过自然吗?你感受到过自然的庞大与无助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中,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为我们展现了一只同样生存在大自然中普普通通的狗——巴克,但这只狗却带给了我们一种不平凡的生活的震撼。

杰克·伦敦由于家境贫寒,从小就尝遍了人生冷暖。1896年的淘金热把杰克·伦敦吸引到了天寒地冻的北极,在那里他因患上败血症而使淘金的梦想破灭。但在那里,他也许获得了比金子更宝贵的财富,他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像是《野性的呼唤》、《白牙》等等的许多名著都是从淘金过程中的创作素材而获得的灵感。

巴克其实很平凡,它在生活中充当着很多种角色,它是一个陪法官散步的老朋友,它也是一只为邮差服务驾驶雪橇的工作犬,不过它更是一只超出精神依托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的米勒法官家里,它同许多狗一样,人们家中的宠物,孩子的伙伴。假如不是一个园丁曼纽尔背弃信义地将他送上了北极的不归途,或许它的一生都将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一个将巴克这个小炮弹点燃的火柴。

刚开始的路程中巴克十分的不适应,它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它拼命想要逃脱,离开那个让它恐惧的地方。但是在它的极力反抗下,一个穿红衣衫的男人用大棒猛打他的身躯,这个大棒仿佛就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使巴克明白在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之下,它是无计可施的。

来到北极后,由于对大棒的恐惧,它迅速地适应了北极的生活,快得让人不敢置信。它从柯利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战斗;它从戴夫和斯皮茨的调教下学会了拉雪橇;它从无意中掉入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风飕飕的北极休息,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赞叹不已的时候,一直对巴克充满敌意的斯皮茨终于发起了对巴克的进攻,本来小心谨慎的巴克对斯皮茨的进攻从不反击,可是这一次巴克内心的一种野性的欲望他和斯皮茨决一场恶战。终于巴克胜了,它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它了!这个领头狗就像是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的野性大发,更使它从迷失中找回了自我。

巴克从野性中苏醒,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养特征,嗜血的欲望在它的心中愈演愈烈,再一次次的战斗中成功后,巴克这个小炸弹彻底爆发了,他成为了狼王!他遗传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遗传了牧羊犬狗母亲的体型和体态,若不是口鼻间和眼睛上端有些稀疏的棕毛,以及胸口正中间往下伸展的一大块色斑,巴克就是一只狼,这使它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弃的,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往往人类是利用这些来获得成功的。每个种族都有野心,但它们都是付出了艰苦的奋斗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而人类的野心之所以被人厌烦,是因为他们付出的是别人,回报的是自己。同样是野性,为什么差别就那么大呢?

如果说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尽享天伦之乐,还是来到北极,经历苦难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要是我,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受尽折磨,但是付出是有回报的,比在家中平平淡淡地度过一生要强得多。所以也许巴克放弃温暖的家,到北极受苦受难并不是件值得难过的事。转换角度看事情,世界也许会更美丽。

第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1876年生于美国旧金山,自幼家境贫寒,生活困顿。他做过报童,当过水手,曾在阿拉斯加淘过金,甚至还蹲过监狱……正是这种在社会最低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灭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个年仅40岁,才华横溢的作家,死于心脏衰竭,而此前他已被各种病魔折磨多年。

人终有一死,此后无非一捧灰土,一抔黄土。但是,人得肉身可灭,精神却能长存。杰克·伦敦的精神便活在他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野性的呼唤》中巴克从未曾停歇的对自由,野性的追寻里;活在《一块炸牛排》中那个生活困顿的老拳手的无奈却绝不言弃的铁拳之上……杰克·伦敦的精神长存,那是对自由的由衷呼唤,对原始生命力的全心赞美和讴歌。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个故事的素材源自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人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诱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之中,成为了一只在缰绳和皮鞭下,从事无止无休苦役的雪橇犬。在备受折磨,几番濒临死亡之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的世界,在荒原中,逐风而行,寻求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性的狼群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张扬自己的生命力,自由而美好。

但是,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我们的生命却无往而不在枷锁牢笼之中。巴克作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更加有着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始终应该相信,生命,应该按照生命体自身的意愿绽放。所有的生命体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高傲的生存,选择庄严的死去。所有的生命体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脱胎而出,模子就此毁灭,因此,所有的生命体就应该为自己的生命骄傲而昂扬,无论它是一个尊贵的人,还是一只或许被认为“卑贱”的狗。

第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是一条家狗,一条富家之狗;这又是一条野狗,一条野外之狗:这还是一条被野性呼唤着的狗,生存使它变得贪婪:这最终是一条狼狗,一条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家,一条叫巴克的家狗过着安逸舒适的生活。它是那儿最高大最强壮的狗,地位举足轻重。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运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拉雪橇,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它学会了自己觅食:学会了反击那些欺负它的狗,学会了怎样争夺权力,巴克很快成为北方名犬。但北部是狼群出没的地方,它们对月长号。巴克曾有过回去的机会,可是它向往狼群,野性的呼唤在它的梦中越来越响……这便是杰克伦敦笔下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更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大发野性,残暴,不择手段。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发愤图强,取得了优秀成绩。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使他拼命争夺第一。他说:他恨一切超越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领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企图,他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落得一场空,这难道不与巴克很相似吗?

生命中没有非要不可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的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与富有,满足自己的野心,竟以为这就是生命的价值,难道不觉得很累吗?

鸟的翅膀上系上了黄金,它还能够飞得远吗?

其实让你的人生之船装上朴实和善良,那就轻松多了!这样看似贫穷,却是一种与自然规律和谐一致的贫穷,同样,这又是一种富有,一种内在的富有。过一种淡泊而又不引人注目的生活,人才能真正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人生啊!既然给了我一双手,我为什么不去找白天里的诚实和快乐,而非要去摸黑夜中我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被扎了一手刺。

为什么?没有人回答我。我只有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去寻找我要的答案,去寻找人生的价值。

第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第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第1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第1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第1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假期中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作者——杰克·伦敦。美国的小说家,优秀的作品有《墨西哥人》。《热爱生命》。《在甲板的天逢底下》等可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走进了一只狗——巴克的世界,知道了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了巴克是一只壮硕的狗;它的主人是米勒先生,住在加州,之后因为不辛被曼纽尔卖给了城镇去拉金子,在这之间巴克受过许多许多的主人可是巴克是在最后一个主人身上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然后渐渐的变成了“朋友”。

它们在经过一次次艰辛后,桑顿与巴克决定往东寻找新的天地,巴克听到一种令它心灵嚊到呼唤,从森林中阵阵传来。

在此书中我可以极深的体会出巴克的朝气与勇气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勇于挑战聪明灵活。读了这本书回头在想想我一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一点勇气和坚强,记的有时间被一道小小数学题难住后就退缩,真是太不应该了,相信许多同学到和我一样吧!那么就让我们一起去改正吧,如小巴克那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良犬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作者借此反映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也让我懂了做事要坚持不懈、坚强、勇敢,才会成功。

第1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第1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讲的是一只狗巴克在阿拉斯加的荒野里,和群狗作斗争,最后变成自己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来看。最开始,我买这本书时,的确是为了狗而买的,也因为一般孩子都对动物有着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尤其是男孩,就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我买回来一看,吸引我的却不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巴克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陪着孩子们玩或和其他狗玩,每天都很幸福。到后来,法官家的园丁每天赌博,欠下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掉,巴克来到红衣男子的手里时,他明白了棒子和牙齿的力量。当巴克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存法则。当巴克谋反,杀死领头狗斯贝斯,当上领头狗时,巴克身上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着诸多不幸,但每一次的不幸,就让他越来越强大,当巴克成为狼时,回看自己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曾经虐待它的人,就是因为他们,让自己成为崭新的自己。这本书我虽然没有看完,但我已经确认我要再读一遍了,我要把第一次读不懂的地方读懂,再读一遍,会不会有全新的感受,我的审美有没有提高,我会不会读懂这本书的真正奥秘……带着这些问题,一读再读,这本书会变的越来越薄……

第1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面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内容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不过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只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己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知道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现在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现在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第1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去学校图书室借书,无意间看到《荒野的呼唤》。《荒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写的!名著!我毫不犹豫地拿到手中。

它在我这儿躺了两个月,一直没有时间看。前两天,我终于打开了书本。看着一行行尖利的文字,看着对荒野的深刻描述,看着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揭露,我欲罢不能。

出生在南方的狗布克,被一个靠不住的熟人卖到北方的某个地方。由于他生在南方的文明城市,所以它不但没见过雪,而且他并不知道这里的生存方式是:弱肉强食。但很快从柯利身上明白了这一点—她被另一只雪橇犬咬死了。布克被迫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为生存而拼杀,原有的尊严荡然无存,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在受尽磨难、奄奄一息的时候,布克被约翰·桑顿搭救,从此布克感受到爱的温暖,并知恩图报。但是,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布克最终切断了与人类社会的纽带,在荒野的声声呼唤感召下,汇入狼群,重归自然。

这本书是以动物为题材写的一部小说,情景曲折、生动有趣,并有着一定哲理的结尾给人了一定的遐想。布克是一只非常刚强的狗,它不肯随遇而安,而是千方百计地使自己不受到其他狗的约束,并成为雪橇犬中的“领头狗”。

最令我感动的是,它对善待它的主人非常忠心,甚至忠心到主人让它跳悬崖它都毫不犹豫的向下跳。而且它机灵、勇敢,虽然它有时也争强好胜,但绝不鲁莽行事,它事事都小心谨慎,把握好最佳时机在果断出击,决不犹豫。这也许是我们要学的精神吧!

第1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野性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可以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择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系。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希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第1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章主要讲述了巴克这条狗经历重重困难终于变成一条优秀的狼狗的故事。

巴克是一条体型庞大的杂交狗,他本来在南方主人的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了淘金之旅,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奸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了王者。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巴克与他的最后一位主任桑顿产生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巴克对困难的不屈服,再艰难的长途跋涉中,巴克与他的同伴们吃尽了苦头,但为了主人,他还是尽自己的努力完成任务。一路上困难重重:被爱斯基摩犬强取食物,互相厮杀;被斯皮茨的狡猾欺负……

我们的人生不是也是这样吗?有时风风火火,又是历经困难,有时被欺负,有时跌入低谷。我们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克服坎坷,才能走上人生的正道,才能获得最终的成功!

第1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小说主人公布克原本过着很幸福的日子,可是他主人的一个仆人因为赌博欠债而想尽各种卑劣的手段将它卖掉。布克先被卖到一家饭店又被卖给了穿红衬衫的男人。每当布克试图去攻击穿红衬衫的男人时,都会被男人的无情和凶狠的打退。之后,他又被买走当雪橇狗了。布克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壮的身躯,在较量中屡战屡胜,最终获得了雪橇狗的头领地位。所有的狗都憎恶它、恐惧它。布克失去了爱,他身边充满了狡诈、怨恨和报复,这些都使它的原始兽性在一点点地复苏。他懂得牙齿和棍棒的法则,也懂得了如何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伴随着最后一位布克深爱的新主人的出现与死亡,它的原始兽性终于苏醒,他回到了森林,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狼。

这本书让我了解到遗传和环境对动物的双重影响。我想人也是于此。

第2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当时人们狂热地到北部的雪山淘金。巴克本来是一位法官的一只被驯化的狗,但是后来被别人偷上火车,运到了雪山,给人挖金矿。它知道了在这个地方,弱肉强食、只有武力才能得胜的硬道理。当它最后的主人死后,巴克就进入了大自然,和狼一起生活。

这本书把巴克这只狗用写人的手法来写,它的喜怒哀乐都能表现出来。它的心理描写值得一看。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什么环境中的人什么样。在巴克生活的那个地方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许是作者想以此来说他所生活的那个地方吧?

这本书里打架的动作很精彩,可以学写的还有就是心理变化。这本书我只看到了这两点。

第2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作者杰克·伦敦(JackLondon1876-1916),是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生于旧金山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的折磨。十岁时,他一边读书,一边卖报,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床分送报纸。后来,他又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美国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杰克·伦敦参加了失业工人大军组织的“饥饿进军”,一度沦为以乞讨为生的流浪汉,曾以“无业游民”的罪名被捕。1897年,他怀着巨大的希望到北方阿拉斯加地区去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有淘到,却得了坏血症,于次年两手空空地回到家中。此后,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的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通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来自社会底层的杰克·伦敦对生活在“资本主义文明的垃圾堆上”的悲惨处境有着深切的体会。他在十六年创作生涯中留下了近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小说《荒野的呼唤》《热爱生命》等则充满了生命意志的力量和野性的美。成名后的杰克·伦敦追求物质享受,四十岁时在精神极度空虚和悲观失望中自杀身亡。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

这篇小说是我极为喜欢的一部作品,作者杰克·伦敦对狗的理解实在是深刻到骨子里去了,他把巴克的心理描写得精彩绝伦。这部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不是巴克回归自然的本性,而是它在经历种种磨难时所表现出的精神,不甘被命运左右,努力生存的精神。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很多人在不再拥有以前安逸的生活后,便开始自怨自艾、怨天尤人、一蹶不振,甚至还可能悲观厌世。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大家不妨读读《野性的呼唤》,感受一下巴克在逆境中努力求生的精神。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敬佩,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人也应该有这种魄力,把挫折当做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一定有欢乐,也一定有忧愁,巴克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闯过去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也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有克服困难的决心和战胜困难的信心。不论当今世界如何变化,我们都要做那个主宰世界的人。

第2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故事讲得是叫巴克的一只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它和孩子们一同散步,在水中嬉戏,冬天的时候它就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但是在1897年,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希望能淘到属于自己的黄金。于是狗成了淘金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他们需要像巴克这样的狗。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

在旅途中也不端争斗,成为领导者。它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像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

它也先后换个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最终,他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故事主体大概是这样,从故事内容来看,这是一个借物喻人的故事,文中的狗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观点,比如;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德夫虚弱得一路上到下了好几次。赶狗人停下雪橇,把它从队伍中拉了出来。骄傲本是应该属于它的。因此,尽管它病得都快要死了,它还是不能忍受别的狗来做它的工作。戴夫拼命地反抗着跳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半血统的赶狗人试图用鞭子把戴夫赶开,但它不顾鞭打的疼痛,而赶狗人也不忍心使劲去抽。戴夫拒绝跟在雪橇后面平静地奔跑,它摇摇晃晃地走到雪橇中它的位置跟前,站在了索迩莱克斯旁边。夫的目光中充满了抗辩和恳求。一只好狗,宁可你把它杀死、把它的心掏了出来都不愿不工作的。他们回忆了很多狗们的例子:那些狗,老的不能再拉雪撬了,或者受伤了,就因为是被从旅途上裁减了下来才死去的。赶狗人对这样的例子是多么的难过。今天,戴夫就要死了,它也应该死在路上。只有这样,戴夫的心里才能满足。于是它又被套上了绳套,它为自己这么一只老狗还在绳套上很是自豪。它不止一次无意识地从它受伤的身体里痛苦地喊出声音来,好几次它倒了下来被别的狗拖着走。终于有一次,它摔倒了,再也没有起来,雪橇从它身上越了过去。其后,它的一条腿就断了。

作者这样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因为出身贫困,小学毕业做过报童和罐头厂工人,在街头斗殴中锻炼出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不久却结识了蚝贼,便也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了船去偷窃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浪荡。不久以后他却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了巡警,去追捕盗窃养殖品的贼,之后又到奥克兰电车公司的发电厂去求职,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得死去活来。

作者少时的经历也间接说明了现实的残酷。所以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第2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第2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在这个暑假中,读了很多好书。其中,使我心灵倍受震撼的还是《野性的呼唤》。

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宠物狗,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在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感情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了以上的简介,你是不是对“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有了新的见解?会不会觉得这句话能很好的概括此篇文章?如果巴克不懂得这个道理,将会变为上面的斯比茨,就将会被别人打败,被别人杀死。

此书还让我知道了另一个道理:不同的周边环境能改变事物。无论动物或者是植物。这个道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就明确写出了。不改变就将成为失败者,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掉。人也一样,应该学会顺应形势变化,始终保持昂扬向上激情,坚持不懈加强锻炼,壮大自己,就最终会成功。

在我身上,就体现出了这个道理。我从十堰转到了武汉。起初,我不懂得改变,总是给人家一种惟我独尊的感觉。但是过了几天之后,我就发现,我依旧是一个朋友都没有,并且他们还对我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此时我就知道我该改变了。于是,我脱下了虚伪的外皮,友善的对待每一个同学。从那以后,我的朋友越来越多。

看,这就是一个真实而又明显的例子。

懂得改变的人,就是强者。你们明白该怎么做了么?

第2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第一次读这本书已经是三年前了,再一次重温这本书我有颇多的新感受……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杰克·伦敦是美国的现代主义作家,杰克·伦敦生于1876年1月12日,逝世于1916年11月22日。他一生创作了很多发人深省的优秀作品,杰克·伦敦在1900年创作了《海的儿子》,1903年创作了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1904年创作了《海狼》等作品。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的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当我再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

开始,它生活在富裕的弥勒大法官家,整天过着贵族般的生活,安逸,但却平淡而无味。从它被偷运到寒冷的北方后,它的生活就发生了180°的转变,开始了它真正的旅途。首先,它被卖给了两个送邮差的法裔加拿大人。其中,它遭遇了残酷的生存竞争,但主人佛拉索瓦对它的关心与信任让他一点点的成长。在到达目的地后,它的主人又有了新的任务。因为知道他们的狗队已经太疲倦,无法再上路了。所以,只有无奈和不舍的将它们卖了。但他的新主人没有让它有丝毫的休息,又开始上路了。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因此,最终它接受了这个新主人,多次,它深深的被那丛林里的嚎叫吸引着,但还是不舍的回到索顿身边。最后索顿发现金子后却被同是淘金者的人给杀了,巴克在一气之下也把那人给咬伤并吓跑了。就这样,巴克失去了他最后的主人,最好的主人。在冰冷的尸体旁守了一天之后。那呼唤又在召唤着它,因为没有牵挂和身体的饥饿,它的野性复苏了!

人应该对待每一个动物都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动物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也有七情六欲。狗是忠诚而执著的,如果你对它好,它会十倍还给你。我喜欢看它们的眼睛,桂圆胡般黑亮亮的小眼睛总是好奇、友好的看着你,那种神情让你放松,感到很舒适。我有时甚至可以听懂他们在说话,我会和它们说话。可能有人会说我很傻,但我觉得,它们能听得懂我所说的话。

我在网上看过一段视频:一只小狗本来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这时来了一个20来岁的女青年,她带了两个同伴来到她家。原本我以为这段视频是拍小狗好可爱,她们大学生的生活。可是过了一会儿,那其中一个女生拎起小狗放在了椅子上,在它上面放了一个垫子,她竟然坐了下去,一会儿过去了,小狗没有了“呜呜”声,再看旁边两个女生正嘻嘻笑着。最终,那只小狗死了,而那些人却扬长而去。我不知道当时那人是什么样的感受,是开心,是痛快?

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拥有属于它的自由,我们人类不是万物的主宰,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能为它们做,那么,请给予它们最起码的尊重!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忠诚的,这嗥叫是伤感的,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这嗥叫包含着巴克对主人深深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也许我对这本书理解的还不够深入,但是我明白作者是以一只狗的经历,来表现明文的世界,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蛮。虽然这本书写的是狗,但也反映了人的世界。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份狂野,这份狂野也许就是野性的呼唤。这呼唤来自内心最隐秘的深处!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的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第2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有一本书,从温情到仇怨,从高雅到回归,一切融入其中。这是一个发生在血脉与温情之间的感人故事,一部在阿拉斯加荒原上驰骋的不朽传奇。它就是《野性的呼唤》。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克的狗。

它是米勤庄园最有地位的狗。他深信,所有的人都是善意的,它错了。1897年的秋天,它的命运注定在此改变。它被一位叫曼纽尔的庄园园丁助手给骗了,曼纽尔以散步的名义把巴克给拐卖了。巴克从国王变成了雪橇犬。在适者生存的环境中,他明白了自然的法则,经过几次轮换主人,他和最后一任有着救命之恩的主人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那个人叫约翰·索顿。

在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的仇也报好后,它投奔了狼群,并成为了头狼。这本书让我深刻地理解了述言的意思。在阳光下奔跑,无拘无束,才是真正的自由。而人类使用了火器想要征服大自然,拘束每个生命的自由。自由,是每个生命的向往,没有人能拘束任何生命的自由。这是一部为自由而写的精神之书,是自然的感叹。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一辈子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活下去。

当我们的情况有所逆转时,我们一定要用坚定的意志去面对,毫不退缩,用意念使自己顽强地活下去。

第2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

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第2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大概你听说过这本叫着《野性的呼唤》的书籍,看没看过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是一本以动物为主角的小说。它真实地揭示了人与动物的关系,让动物的真实面貌得以还原。《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一条家狗变成一只野狼的故事。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在被拐卖前,它是法官米勒家中一条养尊处优的驯养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在被拐卖到严寒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犬,最终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

爱与死亡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如果一部作品没有了爱,有的只是斗争、死亡,我们会觉得过于血腥,过于冷酷。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桑顿有个经常性的动作,会猛然抱住巴克的头,将自己的脑袋依靠到巴克的头上前后摇晃,同时还用脏话去骂巴克,这些在巴克听来都是深情的昵称。巴克觉得在也没有比这粗鲁的拥抱和叽里咕噜的骂声更让它快乐的了。每一次来回摇晃,它都有一种如痴如醉的极乐之感,仿佛心都要从身体里跳出来一样。桑顿一松手,它就跳起来,嘴上带着笑,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未发出的声音在喉咙里颤动……”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恋表现的淋漓尽致!

巴克是具有坚强的意志更是值得赞扬的。对于人类来说,可能一条狗的性命不值得一提。于是就对它们大量地极其残暴地进行虐、屠戮……然而,这条名叫“巴克”的大狗,它不屈不挠地活着,克服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消失已久的野性主宰着它,在自己最钟爱的主人死后,它回归荒野,成为一只征服荒野的头狼……

这是一只关于狗的故事,那只狗聪明、机警、坚毅,甚至狡猾。这是一只具有优秀品质,了不起的狗!它教会我的太多、太多……

第2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第3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就是《野性的呼唤》。我首先给大家介绍大概内容:一只南方狗巴克,遭到不幸被卖到了北方。他开始了那艰苦、危险的北方生活。

他参加了运输文件的狗队,并在狗队中不断的学习。艰苦的学习中,他那原始的野性开始被唤醒。出于野性和权力的渴望,巴克先是隐忍,继而不断的制造麻烦,往后的日子里,他终于和凶悍、老辣的领头狗斯比茨展开了一场恶斗,巴克胜利了,他取代了斯比茨的位子。转卖新主后,结识了新主人善良的桑顿。当在一次荒地探宝的旅行中,桑顿遭野人袭击,不幸身亡,愤怒的巴克为主人报了仇,回到树林成为了狼之王!文章描写生动,巴克身上的野性,把他天生狼的品格发挥了出来,并不断学习,收获经验。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巴克学习:来到一个新的环境中,我们应该学习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吸取别人失败的经验,使自己不要再犯同样的错,从而让自己超越别人。这样你就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胜利者!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在我们做课堂作业的时候,往往有几位同学先写完,给老师改。毕竟“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几位同学的作业不一会就有了错误。

老师便在那细心的指导他们,正在检查的同学可以用心听。如果别人的作业错了这道题,而你没错,你也可以想想他为什么错,保证自己不犯同样的错。而你也错的话,你就细心想想,怎样才能不把这道题写错,也保证自己下次不犯相同的错。我相信大家看了《野性的呼唤》以后,会从中得到更多的东西。

第31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中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作者用拟人的手法生动的描写了一条叫巴克的狗的曲折经历。

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翁”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了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拐卖到原始荒野的地方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桑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暖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大自然。

我喜欢作者笔下描写的这条名叫巴克的狗,它在困境中从不低头,在绝境中永不放弃。这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当我们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要放弃,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时,要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未来。

评语:文章的结构简洁合理,小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把读与感联系紧密,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

第32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野性的呼唤》,让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犬无比的朵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巴克就是我们的榜样,为什么这只原本被驯服的南方狗会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生存呢?就是因为它适应能力极强。如果我们没有这个能力,生活就十分困难,当你换个环境生活,你又会如何?生病、甚至死亡。但假如我们能像巴克一样适应能力极强,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能轻松地生存下去,饥饿、口渴这些都是多虑的。举个例子,如果地震来了,没有食物,挨饿你能够承受吗?如果你被压在石板下几十个小时,喘不过气来,这痛苦你能够忍受,能够坚持吗?假如你能,就说明你的适应能力十分强。但我相信,有许多人不行,因为我们平时的生活环境太好了,所以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变化。我们平时要多锻炼,多磨练自己,考验自己。就像我这次去新加坡,耳朵又闷有痛,导游说有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关系,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我的适应能力差。所以我在这里,再一次提醒大家:我们的适应能力一定要很强,无论在什么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坚持。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第33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第34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第35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着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第36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第37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第38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它毫无忧虑的生活在美国南方,却被家里的仆人偷偷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目睹了一次惨象后,它开始遵循“大棒和利齿”的法则,并逐渐成为一条优秀的雪橇犬。后来,遇到真正喜欢它的人叫桑顿,他们相依为命一起去东部寻宝,桑顿却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在给桑顿报仇后,巴克回归大自然。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唤起了它体内最原始的野性,最终成为了狼王。

故事中的形象是强者的象征,在严酷的生存环境中有着坚强意志、顽强的生命力和机敏的生存智慧。它来到新的环境后并不愿意接受其他强者的控制,而是努力适应,不断斗争。所以,我们在现实中也该像巴克一样顽强不屈。

现在,如果我们遇到一点挫折就被打倒,那么就还不如一条狗,也更不会在将来大有作为。

第39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第40篇:《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当过报童,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总之童年很是艰辛。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用朴素无华的文笔,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变成了雪橇狗。

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寓意深刻,发人深省,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同时,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此外,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尊重动物们的生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

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

《我不》读后感 篇1

大冰,以前从未关注到他,知道他写了一些书,奈何怎就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呢?看完了第一本《我不》,总是惹得我鼻子发酸,仰头止泪,哭哭笑笑不可自拔。非得让自己拔出故事,情绪平定后再折回去。

读着书,就想改口叫他叔,是一枚坏坏的、痞痞的、热心肠、努力的一枚暖叔。

他可真能耐,帮助了那么多的人,还都是苦孩子,让我暖暖地羡慕他们。回念一想,这样的人生痛苦,你能承受的了吗?这样说走就走的旅行,能妥善安置好一家老小的吃喝拉撒和对你的担心吗?总以为很潇洒的转身,说走就走,其实是逃避了很多的不负责任,起码现在的我做不到。

你看老兵救火、蠢子和小蓝、老潘的孩子和书屋、画画的乔一、白玛的哥哥、有一个得了癌症妈妈的大洋、瘫痪的大梦、哪一个不是负重前行,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绝望中又再次重生,勇往直前。哪一段故事不是感人肺腑。有时候我在想,我身上会发生什么最惨烈的事?遇到这些事我该怎么办?最惨烈的事也是妈妈癌症化疗吧,虽然不像大洋那样带着妈妈游遍世界各地,结局是一样的,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好妈妈。知足吗?知足!还欲求啥呢?就想给妈妈一个快乐的夕阳红。生活每天都在过,有多大的能力,多多大的生活,能够像冰叔那样倾囊助人最好,尽力就好。最后想劝告一下冰叔:别什么什么的都心软助人,看你微博上还帮小姑娘家买电动车,年轻人是需要历练的,还有看你书丢手机啥的就算了,别惹得人人都眼红。哈哈,最后说一句,啥时候再来郑州,我去见你!

《我不》读后感 篇2

这本书里的小作者扇贝,非常喜欢小动物。一早醒来,就有四只小鸟在他的被子上踱步撒尿,还有一对“闷皮”小兔子比较黑河比较白。可是,这些小生命都离开了他。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妈妈蒜泥带回来一直传说不会长大的迷你小猪。扇贝叫它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更拥有了新的理想: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都过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没想到,小小猪荷包蛋吹气一样越长越大,扇贝想尽办法给它减肥,结果惨败。他告诉网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自己的梦想,建造一艘动物方舟。终于家里再也装不下巨型荷包蛋。扇贝在升学考试和失去小猪朋友的双重压力下,悄悄带着荷包蛋开拔了!钢筋水泥的城市高楼中,扇贝能为一头提醒巨大的猪找到生活下去的理想家园。

遇到了波鲁皮克先生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人始终都是要长大的,这是一个不变的事实。扇贝知道之后,也开朗多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人总是会有长大的一天,不可能在某种事停止生长,只有勇敢的去面对生活,面对现实,无论怎么样做,都改变不了的。

《我不》读后感 篇3

喜欢小说的人,都知道刘墉,喜欢看小说的人,都读过刘墉,《我不是教你诈》。有人说,他的小说过于悲观、过于被动,可我不觉得,他的小说,那么的真实,那么的有力度,那么的让人读过之后深思……

《我不是教你诈》是刘墉众多作品里面最成功的一部之一。现实、真实、有力度,是这部作品的一个亮点.

这个世界上,很难说有永久的朋友,和永久的敌人。

当原来的“互利”变成“互害”,在利益上有了冲突,则原来的朋友可以变成敌人。当原来的“敌对”变成“共荣”,在利益上可以结合,则原来的敌人可以成为朋友。

在批评任何人之前,都应该想想,是他这个“人”与你对立,还是因为他今天的职位和立场,使他不得不与你对立。进一步想,如果有一天,他卸下这个工作,是不是问题就解决了。

这就是所谓的“对事不对人”!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眼睛会看、耳朵会听。一个人似乎没有良知,也似乎不看不听,很可能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处的“位置”。

一个成熟的人一定要知道——在看别人立场的时候不可忽略那个“人”。绝对不要用立场否定“人”,或否定“人性”。

因为有一天,你也可能换成对方的立场。你原来的朋友一下成了敌人,你原来的敌人,一下子成为了朋友。

这是《我不是教你诈》里面一个故事中的一个小情节所引发出来的一段很直白却很实在的文字,也许每个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然而却说不来其中的奥妙。我们生活中有着太多太多的理所应当,有着太多太多的不以为然,其实这就是生活,生活给我们很多,索走得也很多。

就是这样一本简简单单,直直白白的书,讲述的却是贴近生活,贴近你我,贴近大众的一本书。当然,书里还有很多很多经典之处,让我们读者回味的亮点也是无处不在,这本书没有唯一的主人公,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更没有美轮美奂的爱情故事,但是,我相信,里面一定会有吸引你的地方。

《我不》读后感 篇4

完美,对很多女孩子都是非常重要的。但真正完美的人是寥寥无几,完美对大家而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我读了一本叫《我不是完美女生》的书,这让我有了很深的感想。

里面主要讲了在一所小学里,转来了一位既漂亮、学习又好,而且无可挑剔的女生,她被人称为“完美女生”。有一次,语文测试,原本次次年级第一的姜樱哲却没能把第一名收入囊中,这宝座让给了新来的转学生赫彩儿。她嫉妒赫彩儿,因为这样姜樱哲躲在家里哭了一个晚上。她妈妈在讲电话之时,别人问她,你女儿考试考得怎么样,姜妈妈当时是心花怒放,嘴上却说:“还可以!”这让姜樱哲更为生气,对着妈妈大吼:“原来我年级第一你觉得还可以,我主动学习的行为还可以。现在你女儿的第一被夺走了,是不是连还可以都算不上了!”说完便气冲冲的甩门而进,留下一脸惊愕的母亲,姜妈妈好不容易回过神来,起身走到姜樱哲的房间,跟她好好的谈了谈。第二天,赫彩儿主动对姜樱哲提出交友,她也答应了。可姜樱哲万万没想到,赫彩儿也有不为人之的一面:因为她妈妈和爸爸工作关系,要不停的搬迁,所以她妈妈每次都说:“下次不搬了,下次不搬了。”可没一次是真的,她知道父母也不愿意,可还是烦自己的母亲。

故事到了结尾,赫彩儿又搬走了,但她的妈妈肯定的对她保证了,不再搬家了。姜樱哲明白了世上不会有完美的人,敢于发现自己好看的地方,不要去徘徊在不忍看的地方。

大家现在面对一个堪称完美的女生,会嫉妒甚至自卑吗?我给出的答案是:不会!要完美先要自信,把心底的自卑,羽化成蝶!

《我不》读后感 篇5

寒假里,我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尤其是当我读到第11册《我不是胆小鬼》之后,我就更加欲罢不能了。

《我不是胆小鬼》讲述的是强盗黄鼠狼巴巴用计谋引开了小公鸡们,带领着四十大盗进攻鸡舍。而害怕的母鸡们在聪明的卡门带领下勇敢起来,用智谋打退了黄鼠狼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突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把鸡舍掀入了水塘中。不甘心的巴巴偷走了鸬鹚佩罗的木桶,向鸡舍划去,就在这危急时刻,一条银光闪闪的巨龙破水而出!她,就是祖龙-贝塔。最后在贝塔的帮助下,小母鸡们打败了黄鼠狼大军。

我读完以后,感到一股暖流在心中流动,心想:””一群小母鸡居然能打败了黄鼠狼大军,这得需要多大的胆量和智慧啊!这时,我想到了自己:不敢放烟花,只能远远地欣赏着烟花在空中绽放的灿烂;我不敢坐船,总害怕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水里;我更加不敢坐过山车……这何尝不是胆小呢!我终于决定了,我不能再胆小畏缩,我要去试一试!

年初四那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新湖公园玩,我勇敢地提出了要去坐过山车,可惜它没有开门,只好去玩了花果山漂流和坐船。当我坐上小船的时候,心跳得很快,往日内心的恐惧又袭来了。可我一想到昨日的信誓旦旦,听到爸爸妈妈在旁边不停的鼓励,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我不是胆小鬼,我不是胆小鬼,我一定可以的,别人可以,我也一样可以!于是,小船缓缓地开动了……速度越来越快……我惊讶地发现,其实这蛮好玩的,一点也不值得害怕。呃,就差烟花了。决定找个时间,让妈妈带我去放了。我相信也会很好玩的。哈哈,我再也不是胆小鬼了!

很感谢这本书,让我找回了自己的胆量。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做事情要大胆开动脑筋,冷静面对,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想想看,如果小母鸡们冲出去硬拼,会吃多少亏呢!

《我不》读后感 篇6

最近我学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文中的宋庆龄很小的时候就非常诚实守信。她多么盼望去伯伯家,多么希望得到伯伯送她的鸽子,可是,他突然想起小珍和她约好了。于是,她就放弃了盼望已久的机会,并说“我如果忘记了这件事,明天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这件事,我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也深深的被她的话打动了。我想他们肯定为他们能有这样懂事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是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如果不诚实守信,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于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如果不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

一次,我和妈妈骑车回家,路上车胎爆了,妈妈不得不停下来,拖得路边的修车店,当时妈妈身上并没带钱,只好央求修车师傅先修理,说修好后回家马上送钱过来。妈妈到家后,又渴又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好奇的问:“妈妈,您不是说给人送钱过去的吗”妈妈满不在乎的说:“太累了,明天再送去吧。”我着急的说:“不可以,您一定要说到做到。”妈妈眼睛一亮,拍拍我的肩膀,站起来,向我微笑着点点头,拿起钱包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果我们都能像我们的国母----宋庆龄那样,做到人人诚实守信,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我不》读后感 篇7

认识大冰还是在我小的时候,那会看山东卫视的一档综艺节目《阳光快车道》,他是里面的节目主持人那会的电视不像是现在这么高科技,那会家里能搜索到好看唯一的晚间综艺节目,就是大冰主持的这档综艺节目,那会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风趣幽默的大哥哥,很有才华,总感觉他有很特别的魅力,但是后面他逐渐的消失在电视荧屏里,直到再也见不到他主持的节目。

直到大学的时候,看到学校图书馆门口有他的新书发布会即将在我的学校举办,我才知道原来他不再主持,开始写书,成为了一名作家,发布会的当天我很幸运的抢到了入场券,在距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听了他的演讲,买了他这本《乖,摸摸头》拜读。从那以后我开始慢慢了解他的经历,也从头到尾读了这本书,他的丰富阅历和人生感悟给我触动很深。大学的时候第一次读的是他的第二本书《乖,摸摸头》,后面又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阿弥陀佛么么哒》、《好吗好的》。直到大学毕业之后到现在我最近才看完他的最新的一本书《我不》。

从最初看书时的惊诧与钦羡,到现在的波澜不惊,如今的我觉得任何事情发生在大冰身上,都不足为奇。我们每个人都在谱写自己的人生诗篇,并且都是独一无二的,只不过,有些人漫不经心,有些人却认认真真。认真工作,认真旅行,认真读书,认真打闹,认真尝试,认真犯错,认真恋爱,认真爱自己和家人,认真生活每一天。

大冰的这个系列都是些故事构成的,讲话比较白话,真情流露讲述了他一路遇到的人和事情身边认识的人和故事。最感动的就是大洋的那章了,他游荡四方,漂泊他乡,但因为妈妈,他终于醒悟过来回头是岸。当得知妈妈得了绝症,他濒临奔溃,或者说是已经奔溃了吧,然后他回到妈妈的身边,陪她抗争病魔,后来因妈妈的一句话,想逃出医院,他立马就陪妈妈逃出来了,开着一辆车陪她横跨中国,玩遍了东南亚,就是那种跟着文字我跟他们一起开心,一起难过,一起心酸。因为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类似的经历,病魔真的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失去亲人的痛苦是最大的伤痛,能够走出这份伤痛,对痛苦和困难说我不,好好的活着,开心的活着,才是对离开自己的亲人最大安慰,也是她最愿意看到的。

人生短暂,珍惜和家人,和亲人在一起的时光,保重好自己的身体,照顾好他们的身体,不留遗憾才是最大幸福。

《我不》读后感 篇8

暑假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些图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我不想不想长大》了,我觉得它说的就是我的心理。

《我不想不想长大》是辫子姐姐郁雨君写的,讲的是胖男孩扇贝害怕长大的压力和烦恼,不想长大。他很喜欢小动物,他养过很多宠物,其中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但这些动物都离开了他。蒜泥妈妈为了让他开心,给他买了一只据说是永远长不大的迷你猪“荷包蛋”。它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要“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但是没想到,荷包蛋却越长越大,连家里也装不下了,妈妈想把它送走,扇贝受不了,带着“荷包蛋”离家出走了……。

真的,我也不想长大。小时候,爸爸妈妈叫我“小宝贝”,哄着我吃,陪着我玩,抱着我睡,感觉很幸福!可上学后,爸妈整天叫我要好好学习,写作文,学英语,做奥数,真是烦恼!不过,我也知道,不想长大只是一种梦想。如果真的长不大,那家里人要急死了,要去看医生了。当然长大也有很多好处,可以认识更多的人,交更多朋友,学更多的知识,还可以周游世界……,所以我要长大。

我不想长大,可我还是会长大,只希望未来无限美好,世界充满和平!

《我不》读后感 篇9

今天我读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一天,宋庆龄一家要去伯伯家玩,可是她突然想起小珍要来和她学习编花篮,爸爸、妈妈都劝她下次再教小珍编花篮,回头给小珍道个歉就好了,可是宋庆龄没有失信,还是留下来等小珍的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

我也有过同样的经历,以前的一个星期六,我感冒着还发着烧,突然想起源源要来我家玩,爸爸说:“你在生病,下次再让她来吧!”“不行,这样源源会很失望的,那多不好啊!”我着急地说。“那我和源源解释下,表示下歉意,下次再叫她来我们家玩好吗?”妈妈在一旁说。“不,妈妈,如果我以后忘记了这件事,到时候可以和她道歉,可是我没有忘记啊,我可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说不过我,最后还是让我们一起开开心心的玩了一个下午。

《我不》读后感 篇10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习。”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平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我不》读后感 篇11

每次看大冰讲的故事总觉得不可思议,可能是自己的经历太少,趣味不多。从大冰的书中总可以看到很多顽强不一样的生命,或命运坎坷,或死里逃生,或特立独行…我是一个喜欢看到美好结局的人,还好,那些有趣的灵魂总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活出自己当下最美好的样子!故事中主人公的名字我并没有记住很多,因为记性不是很好,但是每个故事的情节仍荡存在心中,不管是那个患了癌症的广西小护士姑娘还是嫁给了浪漫的法国男孩的成都姑娘,我觉得她们都是幸运的,因为她们在最美的年龄嫁给了自己的爱情!还有一个听不见外面的声音每次对别人都会用力傻笑的新疆姑娘和为了追求自己篮球梦而心急的大梦,他们都因身边有一个好母亲和自己的坚持,完成了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还有很多,或在追求自己的梦想,或在与生命中的坎坷做斗争……突然想到了一句话: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大冰说得对,我们要做到竟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生活的平衡点在于自己不断的摸索把握!朝九晚五是交待,浪迹天涯是释放和修行…愿你我不一定要经历大是大非才有故事,愿你我在这平淡的生活中修炼有趣的灵魂…

《我不》读后感 篇12

第一次读这种风格的书,感觉像在走江湖,因为里面好多少数民族的语言和各种粗口!不是一本心灵鸡汤,只是在讲述故事,可是又能在每一个故事中得到感悟!一本书,八个故事,讲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表达着相同的目的,那就是在向命运说:我不!

说“不”需要勇气,做到需要付出!

看到小蓝,看到大洋的母亲,我想到了辉仔,无法想象当初的你听到这个恶魔时是什么样子,如果换了另一种方式来面对,是否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以前我总会觉得小时候的条件太艰苦,现在看来真的算不了什么!老兵!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倾尽全力,生死置之度外为人民服务!老潘!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在一如既往地坚持着为教育事业做贡献!

以下摘录自己觉得特别深的感触:没历经过他那样的生死,就别去妄想读懂那些纠结和羞惭、真挚和荒谬。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观,如果很难做到相互理解,那就尽量互相谅解。若做到谅解也很难,那就学会哄。哄人是门艺术,要诀是好好说话。其实所有的老孩子都很吃哄,哄了就比不哄强。

《我不》读后感 篇13

我怎么这么喜欢这本书呢?喜欢这书的每一个人,他们的故事,他们的人生,或令人感动,或使人向往,或让人惋惜,但都同样让人对生活继续充满希望。身边有些朋友很爱大冰,在之前也读过他的几本书,但可能是忘性太差了吧,已经不大记得什么内容,只知道他倡导的,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的观点甚合我意。

确实,人生需要调味剂,一味地追求单一的生活是对自己的不公,拒绝无聊,拒绝一层不变,但同时也拒绝偏执的放浪形骸。

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至今都还记得,真的太让人喜欢了。之前看大冰的书,我想象中这人应该是胡子拉茬的江湖人士,你懂的,有他在的地方就有江湖,但这次好像有看到大冰的样子,跟想象中完全不一样,难怪有人想跟他生猴子,哈哈。人家真的是在走江湖!想必爱他的读者,都是喜欢他的那份潇洒,喜欢他作品中那些幽默的词句和某些词汇的巧妙运用,即使很口语,那又怎样,舒服就好了嘛,总之喜欢他的轻松而不轻浮,幽默又有深意!

嗯,这两句,我也很喜欢,有意思比有意义更有意义!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湖尽处是春山。

《我不》读后感 篇14

我觉得“我不”是一种精神,我不屈服于任何事任何人甚至于所谓的命中注定,有所谓又如何,无所谓又如何,我的人生当然是我说了算,我可以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活出自己的精彩,不该沉溺在眼前悲伤,它不过是活着的一个短片而已,它不该是你生活的绊脚石,不该是阻止你前进的方向,有时候放下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不屈的小蓝为爱的痴狂,和蠢子的执念;看到了成都姑娘勇往直前奋不顾身;看到老兵的执着;乔一的倔强;大洋的珍惜;大梦的乐观……每个人的人生都很相似又很不同,一直在迷茫路上的我找不到我想到去的方向,没有资格谈什么浪迹天涯,又是满腔热血的想跟老天死磕到底,无数次的想象着未来的人生,又那么模糊,看不起自己但又觉得好像我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是可以改变世界的。

我希望在2019年自己可以活的清楚一点,知道自己想要的想过的生活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可以为自己想要的付出多少,活在当下,不屈服当下,是一种态度。

一个还在迷茫的路上的人,一个需要被开导的人,一个需要魄力的人。

《我不》读后感 篇15

吴晓波在《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里说了这样一句话:书与人也有投缘之说,有些人的文字你死活读不进去,有些人的书你一读到就好像至尊宝遇见紫霞仙子那样:“咦,千里万里,你真的在这里。”

因为人眼睛能看到的东西大都是自己关注的。

很多类似的书都翻翻而已,大冰的书大多都读过,而且是用心的读,一个个人物鲜活动人平凡又不凡,让你感动又给你力量。在人性关隘处命运绝境中,平凡的人或爆发或隐忍或坚持或纯真,谱写着一首首诗歌。

大冰纠正了许多人对旅行的误读,旅行不是药,更不是万能的药,旅行是和工作一样的一种生活状态,旅行不是用来逃避的暖房,旅行可能比一般的生活需要付出更多。平衡好各种需要努力实现各种梦想,才是真正的成功。

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许多人都有浪迹天涯的梦,学会多元思维有能力过多元生活,做到知行合一并不容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问收获先问付出。

《我不》读后感 篇16

看到好些人说大冰的文笔未免随意了些,看着大冰笔下的故事感觉有点不真实,大冰笔下的人物塑造似乎有点夸张了……哈哈哈随你们怎么说咯。没理由,反正就是喜欢大冰写的东西,没有那么多文绉绉的文字,也没有那泛滥成灾的鸡汤,看到的是那看似随意却又不那么随意的文笔,以及笔下那动人的故事。他的文笔,会变魔术,能让人变放松,一天紧绷着的身体、杂乱的心会在读着的那一刻回归平静。

大冰说,这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理解成是我不,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有情众生,都在对命运说:我不。那么作为这本书的一个读者,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勇敢地对命运说“我不”。我不,不服,不要,不怕,不羁、不二、不懈,不屈不挠,不破不立,不卑不亢……

动人的故事,源自平淡蕴于普通。书中的人们,经历了很多,也承受了很多,经历了无常却又不得不在无常中坦然,然后在坦然中学会面对,历劫着人生中的不幸。人生就是这样,要的就是一个态度,在积极中开心度过,在消极时坦然面对。

《我不》读后感 篇17

最感动的最潸然泪下的也就是大梦的故事了,谁的一生都无法避免那些突如其来的意外,中间的痛苦,那种劫后重生的经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同身受,再遭遇到那些挫折,他对命运勇敢的说不,说故事的人无心,读者有心,无法想象他所历经的这些磨难,看到最后的几张照片,莫名感到欣慰,还是那句话,世界没你想的那么好,但似乎没有慢慢遭,愿大梦以后的路越走越顺。还有故事的老潘,坚持自己的梦想,突然被这种

生命逆旅单行道,哪有岁月可回头。愿我们都能知行合一,珍惜眼前人,心安过此一生。

《我不》读后感 篇18

自己尝试,自己选择吧,先尝试,再选择,认准方向后,作死地撑住,边撑边掌握平衡。

不要怕,大胆迈出第一步就好,没必要按着别人的脚印走,也没必要跑给别人看。会摔吗?会的,而且不止摔一次。会走错吗?当然会,一定会,而且不止走错一次。

那为什么还要走呢?因为生命应该用来体验和发现,到死之前,我们都是需要发育的孩子。

因为尝试和选择这四个字,这是年轻的你理所应当的权利。因为疼痛总比苍白好,总比遗憾好,总比无病呻吟的平淡是真要好得多得多。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这个问题留给你自己吧。

愿你知行合一,愿你能心安。

借用冰叔最后的这段话作为最后的感想,表白冰叔。

《我不》读后感 篇19

昨天一股脑把《我不》看完,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这类江湖气的书,看完我是很激动的,虽然知道每个故事都是真实的,但是读的过程中,我是真真把它当小说读了,因为在我的认知和经历里,一个人的生命中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精彩的故事和有趣的朋友,所以给我造成了一种错乱感,我去搜了下相关微博和网易云里对应歌手写的歌,看到了真真的图片和活生生的人的时候,那漂浮的心才安定下来。其实如果我们活到那个年纪,身边也一定会有可爱的有趣有故事的人,只不过大冰他有主持人,作家,银匠,酒吧老板,民谣歌手,画家,禅宗弟子,手鼓艺人,背包客等这些身份,自然有浓浓的江湖侠气,身边的故事用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加以润色,就受到了很多年轻人的推崇。

但也正是因为这一系列的标签和书中一些生活化的措辞和用语,引起一些读者或路人的不满和鄙夷。有人说矫情我觉得不然,人都是情感动物,不喜欢不读就是了,毕竟众口难调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文学也是因为它那强大的包容性而绽放异彩各有千秋。我觉得很多事物譬如书,是给过去的你或者现在的我读的,但是以现在的你的眼光来看现在的我读的书并做出不屑的评价,未免偏颇,因为人的思想和眼界都是慢慢打开的,对事物的领悟力和着眼点也不同。各类派和谐共存不指指点点,最好。

《我不》读后感 篇20

从开始看到最后,眼里总是水雾蒙蒙的,无声平静的感动。

如一场淅淅沥沥的春雨,落在眼里,渗入心间。带着爱与善。每个故事都不需要同情,不想感动谁,只是一个个的真实质朴却闪亮的人生,安静地闪烁在漫天繁星中。

而我们有幸在大冰的书里遇见了他们。合上书,我看着在玩乐高的老男孩和两个小男孩。突然问:“如果儿子长大想去支教,几年不回来的那种,你会支持吗?”

“不行!”爸爸果断冷酷地说。也许我会支持,都在父母规划中长大的孩子,生活千篇一律,人生的成绩无外乎用事业划分的优、良、差。

我心想,为什么别人的人生故事就如此与众不同呢?因为,走过了不一样的路,遇见了特别的人,经历了不寻常的事,这一切切构筑了其别样的人生故事与成就。

也许我也不会,那样的人没几个是莉莉,没几个能做到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更多的是老潘、蠢子、以及支教老师次旺、多不杰......

太苦、太难,我希望他们为人一世过的精彩有意义,又恐其颠沛流离,遭受苦难挫折。哇哇,一哥的哭声把我从遥远的思绪里揪回,小九又抢一哥玩具了!

好吧!老母亲又瞎操心,儿子的未来,他们自己走,生命需要自己体验尝试。

我唯能做的就是,在他们大步离开前,多和他们一起读书,读着读着,他们总会领悟自己该走的路。

《我不》读后感 篇21

很早就看大冰的书了,喜欢他的人很喜欢他,不喜欢他的人真是把他骂得啥都不是,何必呢,喜欢就看,不喜欢拉到,任何人有自己生活的方式。

这本书给打了四颗星,就像我对他写书的风格,八成喜欢,两成不喜欢,书名挺有意思,我不,一个不字,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书中的几个故事又让人心酸,又让人感动,又让人激动,不得不说,大冰的阅历以及他说的这些事情确实能让人有共鸣的地方,这也是我喜欢他的书和他的经历的原因,既可以朝九晚五,又可以浪迹天涯,这是多少人的梦想啊?但是真正敢于和生活说不的又有几个人?可能你可以,他可以,但并不是大家都可以,这也只是那一部分人的生活,还是要想清楚再说不!

再说说不喜欢的那一层感觉吧,虽有共鸣,却缺少深层次的思考。虽是好书,但称不上经典。如果有机会,希望能看到大冰写一本直击社会本质的书,涵盖的范围能更大一点,而不是仅限于小屋。

总体来说,看完这本书心里还是挺触动的,活了二十多年了,不知道自己和生活说了几次我不,但是确实在几次关键的选择点上我认怂了,如果当时我说了不字,也许今天的生活会是完全另一个样子,但是生活就是这样,有多种选择,多重层面,好好生活,总可以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

《我不》读后感 篇22

文中出现了很多当地的方言,语言普通,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使之读着感觉很轻松,可以当散文,可以当小说。其中因为可能因为有幸去过文中摩梭人居住的泸沽湖,与墨脱,所以很亲切吧,仿佛又回到了泸沽湖畔。读这本书有两点吸引我:一是真实性,作者写的是芸芸众生中有缘人的真实人生。二是感情,感动我的是在患难中不离不弃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作者笔下的人,很普通也不普通,普通的是它可能就是我们身边人的故事,不普通的是每一个人都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珍宝,都有一份独一无二的人生。

真实的人生,患难是日常事,可能远距离地看一个人,很光鲜很成功。可如果有缘近距离接触,看到的总是那份不易和艰难。这个世上,没有容易的人生。我的生活和作者的理念相去甚远,既能朝九晚五,又能浪迹天涯对我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因为我深知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既尊重别人又尊重自己就好,没必要看了别人的生活方式就去打鸡血。

让我感动的是书里的每一种感情,那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深有感触的东西,所以看小蓝的故事,因为爱情湿了眼眶。看带着父母作最后的旅行的故事,因为亲情感恩奇迹。看大梦去看北极光,友情一路相伴,亲情背后护航,爱情终成眷属,这样美好的爱,就敌得过人生所有晦暗的时光。愿你逐梦:路上雨天有伞,天黑有灯,路上有良人相伴。

《我不》读后感 篇23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平行世界,多元生活,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大冰无数次在书中强调这句话,也是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太多的人,总幻想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旅行的意义,不是让你耗尽钱财只为了打卡跟风,更不是一时兴起说走就走,你得清楚什么时候走,去哪里,去多久,什么时候回来...

真正有能耐的人,既可以朝九晚五,又能够浪迹天涯。

喜欢大冰的文字,大抵是被那些感动过他的故事感动,清凉过他的故事清凉,有情有义的老兵、收了5000多条哈达的老潘、唱歌好听的白玛列珠、带父母环球旅行的大洋、成都姑娘莉莉、还有大梦和雪师傅、蠢子和小蓝...他们赚足了我的眼泪,也柔软了我的内心。

老兵刚刚扑灭一场大火,再度死里逃生。老潘刚在八廓街新开了一家书店,我被化了缘。新婚宴尔的乔一发来一箩筐新作,白玛列珠此刻正在小屋上班。

大洋在东北,陪着妈妈买菜做饭,莉莉和九九经常隔着半个地球找我聊天扯淡。大梦和雪师父跟着铁成去开始了他们的大篷车蜜月。

蠢子请了长假,去陪着小蓝,会好起来吗?会好起来的小蓝……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4

初次听到“大冰”这个名字是在大学时期,那会儿,班上不少人都为之疯狂。好奇之下,读了他的第一本书《乖,摸摸头》。后来,我想,喜欢他是有理由的,他的作品犹如他充满丰富阅历的人生一样有“味道”。

读他的书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年长的大哥哥讲故事,有生活的味道,有凡世俗人的味道。

《我不》是他2017年的新作,依旧是故事加故事,他和他们的故事,他们和他们的故事。舍友说,初读时,感觉大冰变了味道,有些不像以前的那个大冰了,可当看到最后,最初的那种“打动你,让你哭”的感觉就又回来了。

书里记录了八个故事,八位主人公,就像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样:“幸福的人大都相同,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我不》里面的故事,亦是如此。

《我不》里面的八个主人公,都是值得让我们心疼的人。12岁开始做门巴的“白玛”,94年的他,背负理想的容巴,善良努力。乐观开朗的“小蓝”,像蓝天白云般清新,都说爱笑的姑娘运气不会太差,可小蓝却成了被漏掉的那一个。“老兵”,书里的英雄,货真价实的英雄。成都姑娘“莉莉”的华丽变身有些让人措手不及,却也是理所当然,大难不死的姑娘,她应该幸福。东北兄弟“大洋”,浪迹天涯的时候,带上了父母,最后母亲的癌细胞奇迹般地消失了。新疆的丫头子“乔一”依然是个让人心疼的女孩,还好,与画相伴,她不会孤独。老文青“老潘”在诠释真正的关注究竟应是怎样的日常,这和我们向往的那些以梦为马不太一样,可这才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大梦”是折翼的天使,幸好,他找到了幸福。

正如书中的“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在那个远方,我们无从得知所谓悲苦,而他们都是上帝失宠的天使,不屈于命运,不甘于现状,折翼的他们唯有背负善良才能在人间行走。越深读,越明白《我不》是一种善意坦然,也是一种善意的随缘,更是我们人与人的一种自省,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叫《我不》。我不,我不,我不,我就是不……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作为个体的我们,都有种喜欢自由不受别人拘束的姿态。我想,文中的他们是用要告别的生命向世人说,没有什么不可以,只有我们不够坚持和认真来过。

《我不》告诉我们有梦勇敢追,倔强而不失张扬。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就像大冰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而那些人大都曾隐忍过你尚未经历的挫折。”

不怕命运不公,不怕前途渺茫,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向幸福靠近。所以,我们,别怕,用善良做盾牌,抵御前方所有不知名的挫折。

《我不》读后感 篇25

到现在依然记得那句话,愿你有梦为马,随处可栖。还有书里很多的故事。也记得书里说的,你要相信,始终有人过着你想过的生活。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特别是热爱诗歌的我来说,读了很多诗,也知晓了很多诗人的故事,一直幻想浪迹天涯。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特别是书里的那些人事。羡慕于他们的生活,那不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方式么。有马有人,有歌有诗,有酒有剑,有江湖,只身打马,就是浪迹天涯。

然后,开始关注了他的微博,有一天看到他在南京先锋书店有签售会。立马就去了。依然清楚的记得,那是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因为我刚考完三级心里咨询师,赶着周六下午的火车就去了南京。我也记得那次去南京住的是南师老师的宿舍。然后和苗哥一起去了他在先锋书店的签售会。

那天,虽然也是早早的去了。可是到的时候,书店里早已经排满了很多人。为了怕离得太远,我们早早的就站在那里占地方了。后来,等来了他。第一次见真人的印象,留个辫子,有点小胡子。看起来有点痞痞的,但也掺杂着随意。很汉子的感觉。内容现在想来大多都忘了。结束时排队,给书签了字。到现在这本书我不知道放到哪里了,还是被谁借走了。关于这本

再后来,大冰又出了《乖,摸摸头》。也赶快的买了看了。还不断的向身边的朋友推荐。再后来,不知道生活里发生了什么,或者是怎么了。好像对他也从一开始的那么喜欢变得很平淡了。知道他,看过他的书,新发的书也看了。但是心态却不一样了。也开始明确的知道了那些书里的人事。但是却并不如当初那样羡慕了。

直到这本《我不》。没有买实体书,在微信读书上电子书看完了。书里依然是他遇见的那些人事。那些和我们一样的每个人,发生的故事。他用笔写了出来。不说太矫情的话。再次读起来那些故事,依然有很多感动。这是必然的。而也恍惚觉得,世界在变,人也在变,包括我自己,包括书里的人事,也包括大冰。我是这种感觉。而一下子想要看这本书的时候。不是因为他是我曾见过的那个叫大冰的人。而是书的封面上的那几句话。

“随缘惜缘莫攀缘。”因为曾有一个姑娘也这样对我说过。下句是,“若有缘,两人一马,明日天涯。”

和很多故事一样,结局都不会如我们期望的那般美好。所以,最后我的那个姑娘离开了。

在大冰的书里,还是那些人事,倔强而又美丽的人儿。有爱情,亲情,友情。这可能就是这个世间的美好,支撑着我们在任何时候,我不。勇于选择自己的生活。大冰用他的笔写下那些人事,同时也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的样子。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这本书对于我们也是如此。感觉现在的大冰也更成熟了些。或许是我自己成熟了些,所以读起来那些文字和故事,心态也就不一样了。除了那些言之确确的道理,我们也应该更加了解和懂得他为什么这样去说。

《我不》读后感 篇26

有一本书的推荐语是这样说的:善良是一种天性,善意是一种选择。善意能消戾,善意能得缘,善意能带业往生,善意能回头是岸。善意能够帮人捕捉并建立起独特的幸福感。好吗好的,是一句自度度人的自问自答,也是一份坦然随缘的善意。这本书就是《我不》。

《我不》是野生作家大冰的一部作品,之前就听说过大冰的经历很特别,他之前做过主持人,后来又去探险,摄影。这样的人让我很好奇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于是我买了他的书《我不》。

这本书讲了好多故事,最开始书中的那句话就很让我感动,大冰说“时光不负有心人”。这本书里面有好多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我非常感慨。白玛是一个藏族的孩子,他在武汉上大学。在上大学之前,白玛住在遥远的脱墨,他是一个小背夫。那时候中国有许多背包客去西藏,他们去脱墨爬乔戈里峰,因为那里不通公路,许多人只能通过当地的背夫来运输物资。而这些背夫也正好靠这个来增加收入。

而白玛最开始就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的背夫。那个时候他只有十二岁,他的哥哥跟着爸爸当背夫,走到一个地方,那里正好塌方,他的哥哥死在那里。读到这里我想到了在我们国家还有很多人生活很苦,我们现在生活那么幸福真的是很不容易。

有一次有一个外地人,再请他做背夫,看到他只是一个小孩子后,连忙说他辛苦了。可是那个人依然在悠然自得的走着。读到这里我不禁有点心酸。当我们在享受这科技带来的各种便利的时候在我们国家还有许多小孩,需要为了生活而努力。

因为,从小吃苦,白玛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他读了大学。还在大冰的酒吧里面找到了工作。虽然《我不》没有什么太波澜起伏的故事,但是却让我看见每个人的不同,善良给人带来多大的感动啊。后来我也听了白玛的歌,那种感情不是那种在街上卖弄技巧而有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为了一点小事而让自己烦恼,现在想想,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应该认真过好我们的每一天。

《我不》读后感 篇27

看着别人的书,写下自己的感悟。一些人一些事,触动着每个人内心深处不易察觉到的世界,现在是快节奏的生活,慢下脚步来让自己感性一些就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品一杯茶嗅一缕香看一本书,体会不一样的人生。朴实无华的文字描述着跌宕起伏的故事,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我不》第一个故事让我不禁感慨我自己,同为90后,自己似乎过的很舒坦,并没有为了生活而疲于奔波,也是因为此的安逸所丢失了寻求成长的希望,总是活在父母的庇护里不曾独自面对生活带来的艰辛,也丧失了解决困苦的能力,导致的结果就是抗压力严重不足。白玛一个闪耀着光芒的人、一个善良执着的人,从他的身上让我找到了自己缺失已久的东西,坦然面对自己面对生活,学会成长,努力成长。

有的时候感觉这个世界不公平,为什么不善待善良的人,有的时候又似乎看的比较开,曾经的我认为既然不能改变生命的长短那么就在宽度下功夫吧。看了小蓝的故事看着看着不禁潸然落泪,一个乐观开朗和命运抗争的弱小的女孩子,败给了疾病。也许命运真的不公吧!换个角度也许她是幸福的,她有陪着她的爱人,一个真正的爱情拥有者,后来没忍住百度了小蓝的结果才知道她走了带着爱人的祝福走的,善良的人值得祝福,愿你来世活得轻松一点自在一点活的自我一点……

遵守自己本心活着的人少有了,像老兵一样活着的人仅此一人。现在的人功利心太重,面对纷繁复杂利益至上的时代很容易迷失自己,故事看到一半恍如隔世,这究竟是一个什么人才能做到这样,他本可以享受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如此艰辛如此拼命。看到最后才明白其中的缘由,不敢妄加猜测,但也大概明白其中道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吧!

生活赋予了我们太多沉重的东西,因此要学会负重前行,大部分人都曾想过一种与世无争,隐士而居的生活,可是又有几个人做到了,只是想想罢了,生活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但是我们可以奔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努力,哪怕是过上一刻钟想要的生活也能看出我们“活过”

一口气读完了莉莉,很羡慕她的生活,也曾想过我要是经历她经历的故事我会怎么做,也许早就放弃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所遭受的苦难,能承接住过往的糟糕也就能享受到风雨过后的彩虹。前方的路艰辛且漫长,时刻提醒自己舒服是给死人留着的,生而为人就要不断前进。总有对的人在前方等着自己,不负韶华,不负卿!

看似简单的文笔书写着不简单的故事,透过故事的表面寻求不一样的的道理,看着看着仿佛走到了主人公的的身边,仿佛陪着他(她)一起走过一段路,不同的是读者是透明的,凡事都有自己的定数,莫强求。现在看书的读者仿佛就是这样吧,只能看,不能言,但可以思考,读史可以明智,读别人的故事可以撞击心灵,洗涤灵魂。

一口气看完这个故事,大部分是在羡慕中过来的,前半段是在折服的状态下过来的,中间带着祈福的状态读下去的,生怕读到后来……最后看到结局让人最暖心。

故事的主人公因祸得福,做出了很多人一直在想却没有勇气付诸行动的事,这也包括我在内。用脚去丈量土地,用心去感受生活,一个人的生命在于行走,行走于天地之间,行走于大地沧海之中,善良的人会得到眷顾。引用书中一句话“种因得因,善缘善得,因缘具足,须待时日”。

轻松的“曲调”中读完了这个故事,乔一一个平凡又不同凡响努力追求自己梦想的人,读着别人的故事,书写着自己的生活,简简单单,平平安安,就是最好的样子,珍重吧!

“如果要你以失去双臂为代价,给你一双翅膀,你愿意吗?”逆风飞翔必然是执着的人,愿未来随心,愿过往随缘……

小仁慈,大善心。万千世界里需要有有一颗古朴的心,带领着人们走向远方,虔诚的上路……

“懂得平视的人不会随随便便把别人抬高把自己放低,不放低不等于不谦逊,真正谦逊是面对所有人的平视,不然只是表面客气而已”比较颇喜欢这段话,字里行间像世人展示着一个人的生活态度,愈宽广的人,才会有愈宽广的路,

“无为而治”,需要用一生去感悟,去体会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尽力去完成生活赋予自己的角色,平素总有过多的奢求,到头来少有实现,才发现所有的所有都需要平衡的状态去对待,平常心但要有心。

看着书,仿佛走了很久很久的路,从未停止,品读着别人的事,走着自己的路,写着自己的感受,一边感叹故事主人公的生活,喜忧参半,恍若走过了一个春秋,一个人的一生……

愿未来一切美好……

以上是我看完这本书的拙见,借别人的地方种几朵花,写写属于自己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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