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3
在阅读《爱的教育》时,虽然没有流,但却有种流泪的冲动,整个过程就伴随着这种酸酸的感觉。但我知道,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使我默然,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无论残疾、贫穷、富贵,亦或者是成绩差的。他——恩里科都能与他们不分你我的玩耍,那么开心,那么快乐。所以,他有这么多好朋友。或许我能找借口说:“他,一个4年纪的学生,当然能这样,当他慢慢长大后,可就不一定咯!”真是一个可笑的借口,在我4年纪时,我能如此做吗?或许,我又能找出个借口说:“你瞧啊,他的爸爸妈妈是如何教育他的,而我的父母呢。”呵,这更令我无地自容了,父母何时教我这样要分阶级来交朋友了啊?”
奶奶的娘家在杭州偏远的一个村子里,我基本上每年只去一次,从小到大也就没去过几次,在我的潜意识中,总有些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没见识的人,跟他们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每次去,我也就只会对他们叫几声,记得那年春节,我正闲着很无聊,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女孩走过来想和我一起玩,我心里其实是很想玩的,但一看那人,脸上被风刮的很干燥,身上的新衣服在一个早上的时间已经残不忍睹,这时,她的形象在我心理早已大大打折了。理所当然,我拒绝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可不希望字成为这么脏西西的孩子。她似乎很失望地走了。望着她,我心理也挺难过的,但我还是觉得,当一个干干津津的人,总不当一个脏西西的人还好啊!但当我看完《爱的教育》后,我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我想朋友是不分贫穷贵贱的,更不能因为他的外表而忽略他的内在,只有一个驱壳的人能有什么用呢,此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去交朋友,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在爱抱怨别人没有真心对我……我想,我需要从新开始认识自己,我想成为一个像恩里科这样的人,是的,我相信自己可以,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曾经有人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在我心中已有一个答案,然这却不是那唯一的答案,就让我们将这个答案永远留在心中吧,让我们永远都记住这个“爱”。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4
《感悟父爱母爱》这本书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好大的震撼。读过书中这些文本的我,难以抗拒他们的魅力,他们蕴含着的深切的情感,让我心里感受到爱的力量,爱的伟大!
这本书围绕“父爱到永远”、“比血还浓的母爱”、“妈妈的心”、“父亲的高度”、“妈妈的纯净水”这五个题目,讲述了1个又1个感动天下所有人的小故事。
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背》这篇文本。文本首要描述了作者钟头间双腿残疾,从小就在父亲的背上长大。父亲为了实现儿子的“音乐梦”,背着儿子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最后圆了儿子的梦。对啊!
妈妈的爱承载了儿女对日常的希望和人生的梦想,如同宽广深厚的土地,默默地承受和奉献,孕育出人间最漂亮的花朵、丰硕的果实。
父爱重如山,母爱深似海。书中的另1个关于母爱的故事——《人生的姿势》,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文本的题目虽看不出与母爱相关,但资料却十分感人:一对夫妇为了庆祝小孩的生日,决定去登高达7000米的雪山。在登山的途中他们遇上了危险,妈妈为了爱护自我的小孩,离开了人世。读完这篇文本后,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想:世上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感情吗?爱,在好多时间往往表现为一种姿势。父爱母爱的姿势总是那么令人感动。坚信每个妈妈都有这种“爱的姿势”——雨中为儿女撑伞的姿势、厨房中精心做饭的姿势、在校园外等待着还在考试的小孩出来的姿势……妈妈用相异的姿势表达着对儿女的爱,而这种爱,作为儿女,几乎是无以回报的。
“妈妈的恩惠就不是恩惠吗?”这是书中的一句话,对这句话,我的理解很深:在日常中,妈妈是伞,我们是伞下的小孩;妈妈是豆荚,我们是荚里的豆子。我们在妈妈的翅膀下长大,妈妈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爱,但是我们又有谁把妈妈的恩惠放在心上呢?他们养育我们的时间,我们在羡慕同伴手中的玩具;他们守护在我们病床前的时间,我们想的是外面世界的自由;他们为我们的失意而忙碌奔波的时间,我们在埋怨世道的不公……但是,我们很少认真地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想什么、在为我们做些什么。从现时开始,让我们把妈妈对我们的恩惠放在心上吧!
读了《感悟父爱母爱》这本精品美文,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我务必要孝敬、回报自我的妈妈,用心领悟,做1个品德兼优、热爱祖国的好少年。我爱我的妈妈!也愿天下人都爱自我的妈妈!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5
“人不是生来就会被打败的,人可以毁灭,却不能挫败。”这是《老人与海》的作者美国的海明威在描写主人公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和大马林鱼、鲨鱼的搏斗中他不甘失败的名言,赞美了老人坚强不屈永不言败的硬汉子精神。
《老人与海》这个本书写老渔夫桑提亚哥明知道大马林鱼的实力比自己强,而且自己已经老了,打不过大马林鱼了,但是他不怕困难,他通过自己的自信和几天几夜的激烈拼搏,老人桑提亚哥他挺住了,他靠自己的毅力把大马林鱼制服了。但是制服了大马林鱼的桑提亚哥已经精疲力竭,他没有想到这只大马林鱼会吸引这么多的鲨鱼。随着自己的工具一样样的在减少,随着鲨鱼的增加,大马林鱼已经所剩无几了,老渔夫桑提亚哥的自信心也跟着衰退了。老渔夫桑提亚哥虽然在与鲨鱼的拼搏中失败了,但是,他那种不甘失败的精神是永远都打不垮的。老人桑提亚哥他靠着那种精神战胜了自己,他虽然很多天都没有打到鱼了,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让他幸运的遇见了一条上好的大马林鱼。老人桑提亚哥这种顽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进行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敬佩,值得我们赞扬。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遇见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不能因为困难之多,难度之大去放弃,要充满自信地去勇敢的战胜它。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逆境是最好的大学,只有在逆境中生长,才会更好地生存,而通向成功之门的路就是由高山、急流和荆棘组成的一条困难重重逆境。虽说,这条路不是那么容易通过的,但是你千万不能害怕退缩,因为笛福曾经说过:“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挑战自我,去挑战困难,让自己变得更强。在学习的时候也一样,遇到不会的难题不要不相信自己,只要你认为自己可以去克服它,去打败他,就该鼓起勇气挑战它,直到战胜它为止。信心是成功的源泉,勇气是成功的资本,只要你既有信心又有资本,想要成功就如鸟儿去飞一般容易;如果你缺少了其中的一样,要想成功,就如老虎上天一般难。让我们充满信心,鼓起勇气,用坚持不懈,坚贞不屈的高尚品质去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
《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看的书。塞涅卡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真心在烈火中炼就,勇气在困难中培养。”让我们为战胜困难,为打开成功之门一起努力吧!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6
读过这么多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阿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此刻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可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并且能够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本事。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欢乐、简便;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本事。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我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本事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我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和创新,结合自我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能够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可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一样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我也是很有帮忙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我堕落,会使自我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悲痛、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我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我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7
(1)曹文轩,男,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市农村。1974年入北京大学中文系读书,后留校任教。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作家协会理事,中国少年作家班编委,“中国少年作家杯”大赛评委会评委。
主要作品有文学作品集《忧郁的田园》、《红葫芦》、《蔷薇谷》、《追随永恒》、《三角地》等。
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红瓦》、《根鸟》、《细米》、《青铜葵花》等。
作品大量被译介到国外,《红瓦黑瓦》、《草房子》以及一些短篇小说分别被翻译为英、法、日、韩等文字。
获省部级以上学术奖、文学奖30余种。其中有宋庆龄文学奖金奖、冰心文学大奖、国家图书奖、金鸡奖最佳编剧奖。2004年获得国际安徒生奖提名奖。多次在各地进行演讲。
(2)望不到边的'芦苇荡挡住了男孩回家的路,五只小小的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为他点亮了希望的光芒。男孩坚守着自己的诺言,他要保护这些小生命,即使那意味着要面对全村周围人的不理解,即使这份守护的承诺要用尽他一生的心血。但无畏的人总会遇到同伴一路相随,坚守信念的人终会得到生命的加冕。
《萤王》承续了曹文轩一贯的美学风格,以细腻的笔触讲述了一个诗意浪漫却又充满人格力量的故事:望不到边的芦苇荡挡住了男孩回家的路,五只小小的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为他点亮了希望的光芒。从此,男孩与萤火虫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共同谱写出一曲绮丽绚烂的生命组曲。作品以萤火虫与男孩间不可思议的缘分开篇,阐释了关于坚守信念与敬畏自然的主题。在《萤王》中,曹文轩将写作的格局从江南水乡拓展到更加广阔意义上的“灵魂与生命”,通过“爱与美”诠释出生命的尊贵与高洁。
从《草房子》中水乡油麻地开始,曹文轩一直在讲述水边少年的故事。如今这静谧的“水”流淌到了“新小说系列”,变化的是水边之子的故事,不变的是作品中对人性、道义以及爱与美的探寻与阐释。“我的家乡是一片水网地区,河流交替纵横。不仅仅是我的故事与水有关,水还培养了我的审美观。如果说以往的作品中‘水’只是一个生存的环境的话,那么在《萤王》中,‘水’变成了这个作品的主题,是故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角色。”曹文轩说。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8
《劝学》中有言,“古语云:不积蹞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骑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意思是说:行程千里,都是从一步一步开始;无边江河,都是一个个小溪小河汇聚而成;引申意思是如果做事不从一点一滴中做起,那就不可能有所成就。
古人尚且懂得这一道理,并把它用于日常工作与生活中。那么对于新时代的我们也应该要懂得凡事也应该从点点滴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积累,以达到量变引起质变的效果。我们都知道每个人都有着自己人生的梦想和目标,那么要怎么让自己的梦想成真、而不是空想呢?过去的一切都不说了,从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之时开始,不管你是谁?你想想,是不是该向着自己的目标一步步前进了呢?我个人认为自己以前就是一个不学无术,一天贪玩好耍的人,但我想不管过去如何,那毕竟都已经过去,我们的目标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将来吗?既然过去已成事实,再也无法改变了,那么从现在做起,我想只要自己一步一步,踏踏实实的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做好这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我相信即使不一定能完全实现自己的目标,结果应该还是不会让我太失望哦。
这就犹如中学化学在元素周期表中,随着核电荷数的增加,原子半径依次减少,金属性递减,非金属性递增。当外层电子数增加到8个电子时,原子半径出现突变,随后又呈现出金属性和非金属性递变规律。虽然最终得到的不一定非要一定是金属或者非金属,但是性能上确实是发生了质的飞跃。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例子,类似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就像说过的:“化学可以说是研究物体由于量的成分的变化而发生质变的科学。”
尽管我以前很懒,也很堕落,而且我也只是偶尔为自己的这些行为懊恼一下,但我不后悔过去的种种行为,不论对与错。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将来是需要现在好好的去创造的,我也不期待有什么奇迹会发生,只希望自己的人生好好的走下去。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山九仞;岂一日之功。我相信在接下来的日子的,只要自己努力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一天一小步,十天一大步,就这样一步步走下去,锲而不舍,可能近期不会有太大的飞跃,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当然这种成就不一定非要是物质上的。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9
读了几本教育名著,学习了先师们的经验,也总结了自己的一点经验,更重要的是检查了自己的工作方法,让自己的工作不出差错!现将心得体会整理如下:
一 爱心永恒
所有优秀、出色的老师们都无一例外地告诉我们这一点,要用爱心来从事教育事业,要用真诚的爱来打动、关爱、引导、感染、影响他们。从小一帆风顺的孩子要用爱影响他,让他学会向别人献出爱心,学会关心别人;家境不幸的孩子需要师爱来弥补其亲情的缺失,更重要的是要用加倍的爱来融化他心中的冰冷,帮助其重新相信人间之爱。爱是永恒的,只有爱才能帮助别人,只有爱才能使自己更宽容、更豁达。
二 超前的教育眼光
任何阶段的教育都要着眼于未来:学生未来的发展,国家建设的未来,民族生存的未来。优秀的老师在教给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的同时,也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生活的态度、良好的习惯,这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这是获得知识、积极生活的方法。学生在求学期间就积累了今后生活学习工作的方法,他们在离开学校之后会在社会的大课堂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三 培养健全的社会的人
在名著中,感受很深的是,他们都与学生亦师亦友。无论是刚入学的小学生,还是个头高高的高中生,他们都一视同仁地、平等地待之,他们给了学生充分的尊重。在学习中,在人格上,都将学生置于与自己平等的“人”的地位。这样的尊重也换来了学生对他们一生的尊重。尊重,将误入歧途的孩子挽回,将心灵受伤的孩子抚慰,也给学习能力差的学生以充足的信心。这些优秀的教师重视对学生各个方面的培养,德智体美劳、人生观、价值观、等等,不忽视哪一方面,不随便放松要求,这些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四 热情、积极、信心
教师这一行很辛苦,但是从这些书中发现,他们有着高昂的热情,积极地劳动,更有足够的信心等待学生的成长。学习后进的学生,依然会受到热情的帮助和温柔的鼓励。这要求师者有多大的毅力和热情啊!我真是自愧不如。
读着这些先师留下的著作,惊叹于他们的睿智和胸怀,更多的是反省自己的过失,自身的不足。“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人在两千多年前的话,在今天依然那么鲜明,指引我们教育工作者,我们应以满腔的热情为自己的工作负责,为学生的未来负责,为祖国的未来负责。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0
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一本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深深的被书中的波澜壮阔所震撼,但是当时并没有从作者的角度去看文章,而是纯粹的以自己的视角感受大气磅礴。
直到前一段时间又有幸拜读了余老的《山河之书》,我才真正的开始尝试从余老的角度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我们经常在描述自己的民族的时候,都会骄傲的说出:我是华夏儿女,炎黄子孙,不为错,但是这样说的时候内心却不由想起一个莫须有的敌人———蚩尤,作为王权争霸的落败者,蚩尤变成了兽身人语,铜头铁额的妖魔。读本书之前,我也从来都认为本该如此,但事实呢?蚩尤是九黎苗寨的英雄,是长江文明的骄傲,作为胜利者确实拥有书写历史的权利,而作为后世人,我们应该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余老在书中也说了:“不管是体制与体制、文化与文化、还是文明与文明的争端从来都是血淋淋开始又血淋淋结束的。”多客观的一句话啊,道尽了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
然而在谈到文化的时候,我们也经常会下意识的觉得应该是知识,是认识多少字,学会了多少语言,或掌握了什么技能。但是这一切其实都是文化的衍生物,而不是文化的本质。文化的本质应该是传承,应该是一直流淌的河水,应该是边远山区口口相传的歌声,是一棵棵永不落幕的长生树。如果把文化定义为讽刺和揭露的言辞、定义为勾心斗角的谋略、定义为无病呻吟的惆怅,那么这该是文化的悲哀,还是人类的悲哀?
还是看看中国山河吧,一寸寸土地沾染的多少历史的厚重和沉痛,王道士的悲哀何尝不是民族的悲哀,莫高窟的路一次次的被黄沙淹埋,宁古塔葬下了多少冰释前嫌的文人墨客,也不知明年的鸡鸣山下月牙泉还在不在。这些只不过是中国山河的一角,还有人类改造自然的巅峰之作———都江堰,秦朝太守李冰向后人展示了古人对水的理解:顺势而为,化磅礴为温婉,化雄浑为娴静,化灾难为福音,于是先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一个来自天涯的眼神凝望着山庄的背影,避暑山庄的兴盛到没落展现了清朝统治从盛到衰的整个过程。我的思绪从唐古拉山口被流放到江南水乡,感受着这里的温婉可人,却忘记了三峡的水险十八弯,直到入海,我都来不及回头再看一眼,这并不是中国山河的全部,这只是中国山河的一角,而就是这样一角,也足以让我们为之沉醉。
闭上眼睛,继续追寻余老的脚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位少年的成长经历,是一段意义非凡人生,是一首革命英雄的颂歌。
这本书以十月革命为背景,讲述了一个穷苦的不懂事的少年,在战争爆发后,意外邂逅了一位布尔什维克——朱赫来,他不但教会了保尔英式拳击,还培养了保尔对革命的热情。后来,保尔加入了红军,为革命事业付出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健康。最后,当他双腿瘫痪、双目失明,仍不愿放弃自己,用惊人的毅力创作出了《暴风雨所诞生的》,并拿起纸笔继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保尔曾这样问过自己:“为了挣脱生命的枷锁,为了能够重新战斗,为了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你是否尽了最大的努力了呢?”回答是肯定的:“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是的,他真的尽最大的努力在工作。上级派下的每一次任务,他都认真地出色地完成。为此,死神的黑翅曾先后三次碰过他。在三个月内修好铁路的如期修通、依法洛在法庭上的辩论胜利、与各种“歪风邪气”斗争成功,这些都是他的奋斗写照。正如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自己。然而,回首往事,有多少岁月在消遣娱乐中逝去,而又有几许时光我在为实现人生价值而奋斗呢!我不禁陷入沉思。虽然当今社会不用再为革命出生入死,但是我们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尽己所能为世界做出一份贡献,来让生活更加充实有意义,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是啊,虽然我曾无数次对时光从我身边走过视而不见,但是从现在开始,我要一点一滴地珍惜时光,不再让他们白白流逝;我要跑起来,不再在追梦之路上止步不前;我要炼成钢铁,不再让梦想在我心中一片迷茫。度过的年华虽无法在挽回,但今后,我的未来由我做主,由我百炼成钢,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讲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是这本书最精彩的一句,也是最振奋人心的一句。这句话就像我的导师,鼓舞我、鞭策我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它还告诉了我人生的意义:人生可谓短暂,在这短暂的岁月里,只有努力丰富自己的人生,才不枉这次“人间之游”。
愿再次回首往事,我不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2
路瓦栽夫人一夜风流,得到的却是十年辛酸——项链丢失了。别的读者认为这是路瓦栽夫人一生的不辛,但我认为这样值得庆辛,因为项链的丢失,使路瓦栽夫人从幻想回到现实生活中,使她生活更有意义,更加充实了。
丢失项链,路瓦栽夫妇东借西凑最终用三万六千法郎巨款买回钻石项链,还给了佛来恩节夫人。欠下这一大笔钱后,路瓦栽夫人“一下子显出了英雄气概,毅然决然打定主意,她来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她辞退了女仆,迁移了住所,租凭了一个小阁楼住下。”假如她没有丢失项链,假若她没有掉这笔款子,她必须还是跟过去一样,梦想那些幽静厅堂,那里装饰着东方的帷幕,还梦想那些华美的,香气扑鼻的小客室和精美的晚餐。
可路瓦栽夫人此刻呢?
她懂得了穷人的艰辛生活,她得干家里的一切粗笨活儿和厨房里的厌恶杂事。每一天早晨她把垃圾从楼上提到楼下。她的穿着想个穷苦女人,胳膊跨着篮子到水果店里、杂货店里、肉铺里,争价钱,受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得节剩这一切为了什么?当然是为了偿还这可怕的债务,假如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她也不会劳动也不会上街买菜,她必须做着甜梦,穿戴华丽地去参加舞会,大出风头。
十年后,债还清了,她带着天真的得意神情笑了。这笑充满还债务的简便感,充满了对自食其力上午生活的自豪感。假若项链没有丢失之前她还会笑吗?不她必须还在追寻享受,梦想过豪华的生活,永远贪得无厌,还会为不能过高雅和华丽的生活感到痛苦。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挫折、失败有时不是坏事,倒是好事。没有人能强行压制一个人对美,对富贵,对安逸生活的本能追求,对玛蒂尔德也是一样。
项链丢失后,青春美貌和人格尊严这两个法码摆在人生的天平上,逼她作出选择。她决定放弃青春,选择尊严。人生最重要的时刻说是懂得放弃,放弃也是一种美。那么对她来说那极细小的一件事是“败坏”她,还是成全她呢?最初玛蒂尔德被强烈的可怕的虚荣心所俘虏,之后,她义无反顾地作出令人惊讶的决定。最终,当她再遇自我依然年轻美貌的朋友,当她得知假项链的事实后,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天真的笑容。这笑是她自信和骄傲的表现。
小说发人深省之处是让我们目睹了污浊,虚假,拜金的社会中的一颗金子般的心,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不能盼自我得不到的东西而白白地增加烦恼,同时她是幸运的人,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的走过。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3
我爱读书,而且特别喜欢童话。
从小到大,我不知看了多少篇童话,我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都是美好希望的象征与寄托。在这些童话中,我最喜欢《丑小鸭》了。这篇童话我不知读了多少遍,文章虽然一样,但每次读了的感触却各有不同。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我并不识字,就要妈妈说给我听。听完之后,从丑小鸭同伴的嘲笑中,我真的觉得它很丑,却不懂得什么叫同情。不过,自从妈妈讲得惟妙惟肖的语调和《丑小鸭》的情节中,我迷上了童话,为了能读到的童话,我经常向隔壁的姐姐请教识字,就这样,我会认字了。
不知过了多久,无意间又翻到那本《丑小鸭》,我又翻阅了一遍,因为上了学,知识与情感也随着我的成长而积累,于是,我开始同情它了。
读六年级的时候,我又翻开那本不知翻过多少遍的《丑小鸭》,我开始细而深地去品味了,于是,我在它的身上看到了勇敢与坚强。
在学习上,以前的我总是碰到难题就退缩,后来被丑小鸭的精神感动了,我开始踏踏实实地学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所以成功已不再是难事。
丑小鸭是一个悲情的角色。它本来是只白天鹅,却因为不知怎么搞的,不小心被鸭妈妈给孵化出来了。由于外形的不一而遭到兄弟姐妹们的打骂与嘲笑,终于它告别了妈妈,悄悄地流浪去了。
在途中,它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与嘲笑,但它没有放弃过生活,虽然它也很在意自己的容貌,也很自卑,但它一直坚强勇敢地走下去了,因为它坚信世界这么大,一定会有它的容身之处。有一次,它看见一群美丽的白天鹅伴随着优雅的叫声与身姿飞过蓝天,停在湖里打闹嬉戏,丑小鸭简直看呆了:“它们是多么优雅,多么美丽呀!”不禁羡慕不已。于是,它也尝试去飞,即使它知道也许又会遭到一阵嘲笑,它也没有犹豫,它先是用劲地扇动着翅膀,渐渐的,他的动作变得轻盈起来,它也飞上了期盼已久的天空,并得到了人们的赞美,它重新拥有了许多的兄弟姐妹,而它也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
这就是一只丑陋的鸭子成为美丽的白天鹅的故事。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在我的学习中给了我鼓励;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在我的生活中给了我自信,每当遇到不如意的事情,便会想起它,于是便擦干泪水,继续向前走。
它陪伴我走过了最珍贵的童年,在以后的生活与学习中,我要继续和它携手共进,一起寻找心中的白天鹅,飞上那美丽宽阔的天空。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4
读了《一个王朝的背影》《流放者的土地》,两篇文章结合起来有有些小感。开始读时,我惊异于清朝的繁荣。
康熙在位时,努力吸收汉朝文化,礼贤下士,对汉朝文化甚是尊重,精通经史、子、集、诗、书多少固执的有才之人最后终于感动。他不仅努力吸收汉族文化,甚至也接受外国文化,譬如研究几何和计算,后来他的演算比传教士还快。在国防方面,康熙更是警惕,时常到“木兰围场”狩猎——军事演习。并且作为国君,他身先士卒,自身无功就很了得。他足够强健,有精力处理复杂的西藏,内蒙古事务,解决治理黄河、淮河和疏通漕运等大问题。读到这,清朝的的轮廓是富丽堂皇雍容华贵的。
可是再往后读,清朝似乎就变了模样。它的衰败令人痛心,它的衰败不是一个王朝,而是一个国家未来都要弥补它的过失。君主为了自己的利益,用了许多法律巩固中央集权,限制那些还留有余温的思想的火花。所以,清朝的苛政可谓是到极致了,他们无一不在警告着:“你们说到底只是一种生理性的存在。用思想来辩驳思想,用理性来面对理性,从来没有那回事。”中央集权真是发展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最典型的证据就是流放。宁古塔,一缕残阳,几声暮鸦,清朝时期很早被作为流放之地。清朝,多少怀揣着仕途之梦,想安分守己好好过日子,为国效力的文人才子和他们眷属被流放到这个不是人呆的地方,到了这里就几乎等于为人生划上了句号。许许多多的人甚至说不清自己被流放到这里的原因,邻里株连的痛苦声直干云霄,不绝于耳。这里是流人断魂的墓志和思归的梦乡。宁古塔透着一种无可比拟的沉重,它背负着太多的情感。一路上的白骨和冤魂证明他的衰落,君主凭着自己并不正确的意愿来治理国家也就是这个结果罢读到这,清王朝留给我的是消瘦纤弱的影。这让我想起了最近召开的四中全会,会议强调了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每个人按照法律做自己该做的事,权力便不会太集中,每个人是平等的,加上严厉的反腐条令,国家更加井井有条。
所以,评价一个朝代要全面,看到他的好也要
看到他的不足,才更真实。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5
这个原本任性、暴戾的女孩爱上了花园,她和两个男孩子一起在花园里嬉戏,和花草共同成长……”一段娓娓道来的童话故事,实际上却隐藏着一个小女孩蜕变、成熟、学会感恩的秘密。是的,我们可以想象玛丽亚有多么暴戾,多么不可理喻。她任性,她为所欲为,她没有规矩,她是个被宠坏的孩子。可是,正是这样,才更让我们相信阳光的魔力——当玛丽亚呆呆的站在花园里看着花园里的一切时,阳光从天空倾洒下来,辉煌了花园金色的光芒。
玫瑰笨手笨脚的从这棵树爬到那棵树,最后垂下来。黑土中冒出了一些尖尖的灰绿小点——这些番红花,雪花莲或者是旱水仙的幼苗,正努力想要挣开土地的束缚,探头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细碎的阳光掩映在玛丽亚的眼中,此刻,就已经有什么东西,在她心中慢慢的,慢慢的改变着……当然,克林也是如此。当暖暖的太阳渐渐温暖了他,这个只会把“死”挂在嘴边,对未来毫无希望的小王爷,竟然会莫名的兴奋起来。
阳光爬上了他的全身上下,包括象牙色的脸颊,脖子和手,于是振奋人心的叫喊声,由内心发出,感动了花园里的一草一木——“我要好起来!玛丽娅,我要好起来!我要活到永远的——永远的——永远!”阳光确实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带来光明,带来热忱,带来希望。在这个废弃的花园之中,被一群孩子们的纯真,童趣唤醒,从而使无数个奇迹争先恐后的发生了——玛丽亚,克林,笛卡尔这些孩子,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在阳光之下,在魔法的哺育下,享受着每一刻的纯真笑语………如今,这一沉醉,就沉醉到了现在。5年来,只要有空,我都情不自禁翻开书页,看看秘密花园中的朋友们是如何在广阔的原野上挥洒汗水,是如何在荒芜的废园中开垦出一片春意。
尽管随着年龄和阅历的成长,每次重阅都有不同的心境,全新的感动,但久而久之,那份热忱已在不知不觉中以沉淀到我心底,即时内心充满随长大接踵而来的烦恼,仍有我为《秘密花园》所保留的一隅清明之所。每当学习、生活上遇到困难,或是想要放弃的时候,想一想那个活力四射的女孩,想一想那个阳光明媚的花园,想一想他们充满希冀的心灵,内心也就有了应对一切的力量。大自然在每个人身上播下了魔法的种子,当阳光从空中落下的那一刹那,你的活力,你的青春,都会在一瞬间绽放最美最真的蓓蕾。这,就是阳光的魔法!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6
这部书分为10个方面,分别是:“品性”、“梦想”、“真爱”、“成功”、“思维”、“心理”、“智慧”、“创意”、“勇气”、“觉悟”。每个方面都有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品性”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条小面包》,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面包大师把城里20个小孩召集来,每人每天都可以拿走一条面包,其中一个小女孩总是拿最小的,日复一日,面包大师十分喜爱她,所以在最小的面包里塞了一些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谦让的心,有如宇宙中的天空,有如大地上的海洋和山谷―――谦让者因宽容而博大,因博大而有力!好争的人,天将与之相争;谦让的人,天将与之相让。
“梦想”这方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位邮递员在送邮件的时候,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他把石头检了起来看了看,十分喜爱,回到家里他把事情告诉了亲人,家人却认为他很傻,不过从这次开始,他就开始收集石子,过了许多年,他用这些石子盖了一座房子,上面还刻了一句话:“我象知道一块有了愿望的石头能走多远”。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一块石头有了愿望,它就不再是石头,也不再静卧在泥土之中。如果让生命中的每一样东西都拥有愿望,我们的人生将会绚丽!首先,我们自己要有愿望―――没有愿望就没有奇迹。
“真爱”这个方面我喜欢《价值连城的10美元》,它告诉我:无论在任何场合,只要我们有能力,就应该用行动表达我们的爱心,不过,永远不要期望意外的回报,如果有了这样的欲望,我们献出的就不是爱心,而是贪婪―――上帝不会奖励贪婪。
“成功”这个方面,我喜欢《终生成就奖》,这篇文章告诉我:快乐是人类最神圣的情感需求,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它,并且有义务在生活的每时每科每处创造它、传播它。有什么比一个全心全意为了获得快乐和传播快乐而工作的人更伟大、更应该受到尊敬?你觉得快乐,你就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思维”这方面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只狗被称作猫》,“心理”这部分偶最喜欢的文章是《当你微笑的时候》,“智慧”部分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一匹马的命运》,“创意”部分里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今天只有一名顾客》,“勇气”部分里我最喜欢文章是《天堂的位置》。
这本书的每篇文章都告诉大家一个深刻道理,我向大家诚恳的推荐这本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7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8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 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 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 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 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19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曹操最大的特点便是其豪情文采和一等一的枭雄本色,他是我在《三国》里最看好的人物之一,最终虽然未能封王称帝,但依然是一大传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说得够霸气,和谐社会中肯定得持否定态度,但在乱世中敢说这句话的,必定是一铁面人物,锋芒毕露,豪气四溢,即便不能流芳百世,千年来也没有几个能够掩其光芒的,要知道,《三国演义》里的曹操是白脸,无疑是遭到罗贯中唾弃的,在这样一个主观态度下曹操依然被称为乱世枭雄,而没有被视为魏忠贤那档子人物,尤见其雄才令人折服,官渡一战打得响当当,实打实是以弱胜强,虽然戏份不多,铺垫也远没有赤壁那么惊心动魄,但只此一战便做到了“挟天子以令诸侯”,毫无疑义,要打败袁绍这种大BOSS是无比艰辛的,看起来曹操比刘备早取得先机,但显然这种机会是没有那么容易掌握的,董卓显赫时曹操完全可以依附,略展才华便可以取得不低于吕布的地位,然而他却果断地亮刀,果断地逃亡,果断地借机拉拢人心,如此动作,刘备是显然没有那个胆魄和实力的。
说到刘备,罗贯中似乎是想要把他和刘邦相比,不过依我之见,按照罗贯中的写法,刘备成了三国第一大庸才,身边有一大堆牛气烘烘的人物,到头来却只能取得不到刘邦三分之一的分数,他也就“摔儿子”和“托付儿子”两件事上耍了点小聪明,白瞎了这帮才华横溢的小弟们,到头来仔细想想刘备实在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唯一一次自作主张却被火烧八百里连营,唯一称得上蜀主的似乎就是那个不知从哪儿搞来的皇室血脉。
“生子当如孙仲谋”被曹操赞不绝口,孙权评价远比孙策要高,不过我结其了解比较少,江东一带的人大多城府较优深,再加上诸葛亮与周瑜两大军师的交锋占了大量戏份,作为老大的孙权并没有那么出彩了,赤壁之战的疑点太多,为了妖化诸葛亮,百分之六十的段子都是假的,一把火把号称百万雄师的数十万人给烧光了,显然不科学,刘备那帮子人羽翼未丰,没那么大能耐,孙权和周瑜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可能没那么简单,不过普遍还是认为水土不服占了主要原因,但总的说来,孙权的不凡还是公认的。
《三国》的人物值得挖掘的还有很多,每一位角色都是一份精彩,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0
今年夏天,收获颇丰。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的热情使我心潮涌动;再拾《汤姆索亚历险记》,又不禁为汤姆与伙伴们的机智所折服;读完《水浒》,忍不住为一百单八将的命运所叹惋……许许多多的名著让我有了许许多多的感想。但是我想到的感恩只有《西游记》一本真正令我觉得需要感恩。
孙悟空也许是这一部经典名著中最会感恩的人物了,它虽然只是一只石猴,但却能俯无愧于天,仰无憾于地。为求长生,它走名山,访大川,拜师学艺,终于在菩提老祖处习得七十二变化,得长生不老之术。后来只因贪图炫耀自己本领。被师父逐出师门。在临走时磕三个头,以报师恩。以后虽三番四次经历磨难,也遵师命不说出师父之名。后大闹天宫,只为报天庭羞辱之仇。被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五百年。遇唐三藏救助,逃出生天,为报大恩,它保护唐三藏去西天取经。虽有顽性,但忠心不改,历次遭贬,却又重新回到唐三藏身边。当唐三藏遇到危险,而自己又无能为力时,它走三山,访四海,遍寻各路神仙,直到救出师父。其心可彰日日,其情可动天地。师徒二人虽有离隙,却始终不离不弃,终成大果。它的忠心可见一斑。
读完整部《西游记》,我满脑尽是孙悟空的感恩之情,细细想来,父母不就是自己的师父,而我不就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孙猴子吗?父母生我养我,不正是师父助悟空脱离苦海吗?细细想来,父母的每一次帮助都是一份爱,助我成功。每一次的帮助都是发自肺腑的,每一次的提醒都是源自内心的。我也才曾有几分感激,但更多的是认为这只是他们应该做的,很少真正的感恩,但小时候的有些事令我今生难忘:
那是一个风雨夜,我突发高烧,妈妈抱我拦下一辆三轮车,我当时全身发热,唯独脸被风吹的冷,妈妈把我放在坐垫上,用身体挡住风,到医院挂号,看病,拿药,做完这些事把她也累坏了,躺在椅子上睡着了。我看在心里,胸中那颗感恩的心也在跳动。那时的我小,胸中满腔感动写不出,现在的我大了,我要用手中的笔写出我的心声,父母的爱感动着我,也呵护着我。父母不管何时那灿烂的笑容,是我最感动的。他们教会了我乐观,教会了如何正视挫折。让我敢于面对,敢于承担,使我开心快乐度过每一天。细细想来,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帮助过我的人,我也应该要感谢他们。
《西游记》是一部让我学会感恩的书,我也感谢吴承恩写了这部书。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1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著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著,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著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著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著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2
相信大家都看过《西游记》吧,这本书记载了唐僧四师徒上西天取经的过程,内容生动有趣,十分引人入胜,令人百看不厌。
很久以前,海外东胜神洲有个傲来小国,海中屹立着一座花果山,山顶上那一块巨大的仙石千百年来吸收日月精华,渐渐有了灵气。有一天,山顶上发出天崩地裂的一声巨响,石头裂开了,蹦出一只石猴,它向菩提老祖学了许多本领,并取名孙悟空。之后,孙悟空遇见唐三藏,三藏收留了他,接续收留了猪八戒、沙悟净和西海龙王三太子。取经路途遥远、魔障重重,但师徒四人团结互助,并肩作战,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灵山,修成正果。
西天之路,长途漫漫。要的是那份执着,要的是那份勇敢,要的是那份团结。我反复诵读着《西游记》,忽然,几年前的一件小事又浮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七岁时,妈妈教我做饭。起初,我连靠近锅子的胆子都没有,在妈妈的耐心辅导下,我终于做出了第一道菜,却是糊的。妈妈鼓励我不要放弃,我鼓起勇气又试着炒了几次,但还是失败了。这时,我失去了信心,对妈妈说:“妈妈,我是炒不好饭了,我们别学了。”妈妈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对我说:“你怎么能遇到这么小的困难就放弃了呢?你不是经常看西游记的吗?唐僧四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都没有放弃去西天取经,难道你才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想放弃、退缩了吗?你看了许多次西游记,却没有学习到唐僧四师徒知难而进的精神。”听完妈妈的话,我茅塞顿开,认真地重新再炒了一遍菜,果然,菜没有糊掉,我和妈妈开心地笑了起来。确实,比起唐僧四师徒,我不得不低下头来。《西游记》不仅是一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还是一本教育之书。说起西游记,就不得不提起那个神通广大,有七十二般变化的美猴王孙悟空。他每天手不离那根万能的如意金箍棒;他一个跟斗就是十万八千里;他吹一根毫毛能变成千上万只猴子……在西游记里,他享尽了威风,显尽了英姿,深受人们的喜爱。如今,在现实生活里,科学家的发明、创造一点也不逊色于孙悟空的百变神通,它们造福了人民,让人们的生活更加方便。
现在,我们的思想不应该再停留在《西游记》精彩的故事中,停留在猴王的百般神奇中,而是应该努力学习,为社会作贡献。因为,这个世界才是我们发展的方向,才是我们的梦想!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3
曹雪芹在《石头记》里只用了简单而又另人费解的文字描述了可卿的家世和出生背景:她是营缮司郎中秦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弃婴,小名唤可儿,大名兼美,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便配与贾蓉为妻。这是极不符合贾家这样一个重血统讲权位的家族娶媳妇的规范的,况且宁国府贾蓉已是三代单传,婚姻岂能儿戏?仅凭美貌绝伦,“形容似黛玉若宝钗,但无黛玉之病体,可比宝钗婀娜”也是万万不可能再宁国府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的。而她却是“上能尊敬长辈,下能亲近下人,四处周全的圆圆满满,深得贾母等人的欢心”。
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作者大写特写了秦可卿的葬礼,透过庞大的场面和慎微的细节的浓妆淡抹,以及她所用的“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棺木,表现其身份的不一般。诸如此类之繁华,并非贾蓉媳妇一角所能承担。再看其闺房,“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伤过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得联珠帐”,曹翁用极力夸张的描写展现可卿的尊贵、奢华,种种诸如此类的刻画,可以肯定她绝非仅仅是养生堂弃婴。
《红楼梦》中史湘云有句诗云“双悬日月照乾坤”,刘心武老师认为,这句话暗合当时的政治局势,秦可卿的人物原型极可能是康熙朝废太子“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女儿。
这样一位长得袅娜纤巧、性情风流的奇女子,哪里去寻?很多人唾弃秦可卿,最不齿的便是她与公公那见不得人的爬灰。旁人歪解红楼,给秦可卿出墙的红杏提供了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窃以为,根本无需理由,像秦可卿这样一位奇女子,婀娜多姿的形态下一定隐藏着一颗忧伤彷徨的心,是那么的迷人和令人爱怜。她多情的外表下暗藏这无助的彷徨,更令人心碎,被绚丽包裹的情伤,比暗淡之伤,更令人感动。
她得聪慧才智,她的温柔平和,她得怜贫惜贱,十二金钗中独她一人,大观园里也独她一个!女人命苦在于天妒红颜,一个痛苦的人的背后,一定经历过阳光的背面所折射下得阴影,可以想象到命运在这个多情的可人儿身上留下的一道道印记。今天人群里又有几个人能与秦可卿匹敌?红脂银粉的背后是一颗空荡荡的心,宝马别墅的背后仍然是一颗孤寂高傲冷漠的内心。
乱花渐欲迷人眼,纷乱的世间里越来越多的女人迷失着自己。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4
在假期中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残缺不全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敬佩这位老渔夫的胆识和追求,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著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我看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著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著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老人还有一个特点是我们每个人都必备的——谦虚,书中曾说到这样一句话:每一回都是重新来过的一回,他做的时候决不想从前做的成绩。这也是他最值得我们学习的一点。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5
前不久,我从三联出版社订购了一本《国文百八课》,并从中拜读了近代大文学家胡适先生的小品文《差不多先生传》,感慨万分。
这篇文章描述了中国人民的代表和“榜样”差不多先生的一生。差不多先生的样貌和你、我都差不多,但凡事不很精明,思想不很细密。他常把山西说成陕西,把红糖买成白糖,把十字写成千字,更有甚者,把今日以为成明天,把9:30看成9:32,结果误了要事。有一次,他忽得重病,叫家人去喊王医生来给他治疗,可一不细心说成了兽医汪大夫。差不多先生明白叫错了人,但他觉得汪字和王字也差不多,就叫汪大夫给他治病。汪大夫用治牛的方法医治差不多先生,结果可是一小时,差不多先生就一命呜呼了。差不多先生在临死前留下了一段“千古佳句”:“凡—凡事,只—只—只要差—差—差不多—就—行了,何必那—那么认真呢”他死后,大家都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精细,不肯计较,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于是,大家都向他学习,视他为导师。中国,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懒人国。
这位“伟大”的差不多先生,其实就是那些不精益求精,凡事不肯认真的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过当差不多先生的经历。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做数学作业,有一题要用三位小数乘以三位小数,我心想:“小数和整数不就差一点吗”便把一个小数四舍五入后再相乘,结果,因为差不多的思想失去了一个得一百分的机会。我也看过身边的例子。有一天,我们篮球夏令营的一个同学为了快点打上比赛,只马马虎虎地跑了两圈就加入进来(平时我们可是要跑上十圈还加压腿的!)结果在打比赛时拉伤了背部肌肉,一个月都没能来参加训练。写作文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会的字用拼音代替,不肯花时间查字典、打草稿,还经常虎头蛇尾,想着差不多挺好的啦,不用再改了。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最终恍然大悟,再这样下去,我就要和差不多先生一样了。我便开始认真起来,要让好变成更好的想法也在心中浮现出来,打草稿、查字典,最终作文得了一个又一个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做到差不多就想罢手的时候,你要回忆起那些例子,那些不求甚解的后果。好和更好之间只差一个“更”字,但这一个字足以让我们从失败变为成功。大家应当为这个“更”字努力,变得精益求精,不让中国在我们这代还是一个“懒人国”。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6
从这四部影视中我得到了四点生活指示,一、对恶势力的反抗;二、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三、对人生的反思;四、对爱情的理性。当然,这不是我的新思想,也不是我对影视的新观点,但确确实实又是我对生活的新认识,我对自己的未来的新思考。
对恶势力的反抗。我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恶势力,更不知道如何去反抗,因为我生活在一个被重重保护着的环境里,也不曾独自生活,更不曾到社会上进行闯荡,所以,一切恶势力都被挡在高高的保护墙外。现在,我知道了,恶势力就是与正义相悖的,与美好相反的力量。反抗,就是让我有清醒的头脑,坚强的勇气,凭借一己之力来阻止恶势力践踏正义,践踏美好。譬如,崇尚科学,远离邪教;勤奋好学,抑制懒惰。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在我看来,不独立的人才追求独立,不自由的人才追求自由,不平等的人才追求平等。然而,对于我,终于不能和对独立、自由、平等的追求发生了关系,因为我生在独立、自由、平等的新社会里,长在完善独立、自由、平等的新社会中。所以,我的新认识,新思考是:回看那段人们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历史,在心中对那些人充满敬畏,尊重、爱戴那些为后人获得独立、自由、平等而牺牲的人,时刻提醒自己珍惜现在拥有的独立、自由、平等。对人生的反思。这是简爱最美好的品质,“life appears to me too short to be spent in nursing animosity, or registering wrongs。人生苦短,不能用来记仇蓄恨。”往回看,有多少文人墨客悲叹人生苦短,时光易逝。这一点对外物都是公平的,我也常常悲叹,我看不起心中没有敬畏的人,更看不起不敬畏时间的人,影片的主人公简爱有这样的思想,说出这样的话,我从心底里喜欢她,敬畏她。看到这里我的心情豁然开朗,终于找到了指导自己实践的理论了,就好像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仿佛寻到了攀升的云梯。最后一点,是简爱对爱情的理性。她的爱真诚,她的爱有激情,但她的爱更有理性,更有道德。拿现在的话来说,她不会选择当“小三”,所以她选择离开。对于爱情,我不敢多说,更不敢妄加评论,只能淡淡地说:“我赞同简爱的选择”。
看完这部影视,有说不清的感触在我脑中,又道不明的感觉在我心中。我正尝试着踏进生活的长河。多看这样有启迪的影视,积累有思想的语言,吸收指导性的生活经验,也很获益匪浅。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7
《麦琪的礼物》中所讲述的故事,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荒唐却感人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祖传的一块金表就算"地下室堆满金银财宝、所罗门王又是守门人的话,每当吉姆路过那儿,准会摸出金表,好让那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睛";德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则可以"使那巴示女王的珍珠宝贝黔然失色"。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也许有人会认为,吉姆和德拉都很"傻",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这个故事似乎显得荒诞无意义。其实不然,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我们从一个角度感受到欧亨利为我们传达的从苍凉中透出的温暖——关于"礼物"的价值。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可以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变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不过,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8
“十九世纪有两大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这是马克·吐温曾经说过的。没错,作为一个既盲又聋的残疾人竟然能成为美国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确实不容易。海伦·凯勒本来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但是在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的听觉与视觉。在那黑暗而且无声的世界里,是安妮·曼斯菲尓德·苏立文老师帮助她学会了说话和读书,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和希腊这五种文字,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的拉德克拉夫学院。
海伦·凯勒她很聪明也很坚强,在无声无色的世界里,她自强不息努力做到最好,并不是怨天尤人也不是自暴自弃。假如给她三天光明,她首先要看一看安妮·曼斯菲尔德·苏立文老师——那位爱著海伦的,为海伦揭示万事万物的老师。然后再见一见那些仁慈、谦和又重情义的人;第二天她希望亲眼看一看“黑夜变白昼”与人类和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则希望看一看人们一天的生活与城市。海伦有两点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一是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二是每时每刻都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一、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在海伦参加拉德克立夫学院的入学考试的时候,由于代数和几何是她的弱项,而且她只学过英式盲文,而考试用的却是美式标注的盲文试卷。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却,而是凭著自己坚强的毅力,尽全力地完成了这场考试。二、每时每刻都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海伦在巨大的打击和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下面有则故事也说明了这个问题,有两个成绩相当的秀才,赴京赶考,半夜赶路时,遇上丧队,与棺材擦肩而过,前者十分担心,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而后者想:棺材棺材,既有官又有财,便信心大增。后来,后者金榜题名,而前者却名落孙山。这个故事说明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海伦凭著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看看海伦,再看看我们,面对生活,我们还是幸运的。我们享受的还是可爱的生活,不知道痛苦的我们就像存活在美丽的草原上,远处的风景在等待著我们去欣赏。我们欢乐著,随时等待新事物的发现,没有一个幸福的孩子会用自己的幸福时光去想是否有厄运的到来,那是乐观的,我们用微笑面对生活,但是,我们也要学会感受……
世界名著读后感 篇29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如同一位无声的老师,只要你不时地翻开认真阅读,你就会从这个知识渊博的老师中获得不少的智慧。与此同时,你还会不断的领悟出做人的道理,感受读书的乐趣,所以说何乐而不为?
古人云:“好书不厌百回读。”那么,就让这篇经过我“百回读”的好文章让我来感慨感慨吧!
《苦难是一笔财富》的作者是华东师范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柯惟。柯惟从小就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没读过多少书,不会夸夸其谈的告诉柯惟十分深刻的人生哲理,只是懂得耕种庄稼。柯惟的父母含辛茹苦地送柯惟上学,也只是希望柯惟能出人头地,做一个有用的栋梁之材,不再像他们一样只能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种柯惟这文弱书生是受不了的苦日子!
柯惟的父母虽然十分疼他、爱他,但是从来都不溺爱他。在柯惟的记忆中,他的童年的纯真灿烂的!他从小,家里有什么好吃的,他的妈妈都会特地留下来给他吃,而他的妈妈和爸爸却舍不得下筷子;虽然柯惟的家境十分贫困,但是每次他的父亲出远门都难免会带些礼物回来给他,就算哪怕是几个花生饼都能让他高兴个半天。看着柯惟啃着获胜并笑逐颜开的样子,笑容也就慢慢地爬上了他父亲的眼角。有一次,柯惟生病了。他的父母都急坏了,柯惟的父亲背着他,而他的妈妈打着手电筒在一旁扶着连夜将柯惟送到了三里地外的医院去。柯惟的父母愣是轮守了三天两夜。她的母亲紧紧地搂着他,眼泪直流。就这一幕,说明了柯惟的父母是多么的爱柯惟啊!
因为柯惟家庭贫困,支付不起三百块的这种巨资。于是他的父母为了让柯惟上学,便四处去借钱。但是,他的父亲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竟然扛着一袋米卖给他们的邻居,而他的邻居出于同情借给了柯惟的父亲三百块。也因为这,柯惟也更深刻的体会到了他父母的用心良苦,并为实现家人的殷切期望而努力奋斗着。柯惟的心里也一直谨记着父亲告诫他的话:“家里是穷一点,咱不能跟人比吃比穿,要跟人比学习比进步。”
是啊!在父母面前,子女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都是需要关爱与帮扶的。所以做儿女的应该要换位思考,充分理解父母的一片良苦用心。然而让我们用一生来报答父母所对我们付出的心血吧!
从这篇《苦难是一笔财富》的文章中我领悟出了一个道理:所有人都要紧紧地抓住系在自己身上的纽扣,为自己,也是为他人的希望来拼命地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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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尔,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尔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尔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尔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尔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尔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尔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尔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尔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尔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作品讲述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该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发表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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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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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1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红与黑读后感2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红与黑读后感3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红与黑读后感4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5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红与黑读后感6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10年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红与黑读后感7
读罢郭冠尧译本的司汤达《红与黑》,过多关于红黑之间的象征和矛盾就不多说了,前人已经诠释完备了,只是想谈谈于连,谈谈于连的爱情。
于连是个复杂的人,这是无容置疑的,出生木匠家庭,身份低下,经常遭受父兄的欺压,但是,这个生活中弱者其内心无比的强大。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热烈地崇拜者拿破仑,却可以为了出人头地而将偶像深藏在内心深处,“转眼间,于连不再提起拿破仑,他宣布打算做教士。”他有着当代青年人一样的崇高理想,想要“仅凭手中一把长剑便成为天下的主人”。但是当下王朝复辟的社会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神甫便可拿着三倍于拿破仑麾下名将薪俸的年薪,这迫使他必须走向当教士这条路,他别无选择,要不就在维里业庸庸碌碌地过着受欺凌的日子,要不就激流冲浪飞黄腾达,这颇有古希腊式英雄命运的气息。
于连同时也是矛盾的人。往往在处于比他高的阶级(就是贵族)面前,他内心是不屑的,但这种不屑背后却隐隐的藏着自卑。他有一颗向往高贵的心灵,却对他眼中的那些高贵的人不屑,甚至是鄙视。他的人生从19岁开始,就人生的业绩来说是一直上升的,但在他逐渐飞黄腾达的路上,他的灵魂却逐渐也被污染得越来越污浊。但是,最后他还是用生命来挽回了他生命中最原始的那一份尊严(他不愿意向陪审团认错求饶)。所以,我觉得于连是个可怜的人,也是个可耻的人,但同时也是个可敬的人。
关于于连的爱情,他生命中有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德雷纳夫人,还有一个是玛蒂尔德。表面上他是得到了这两个女人并且让她们对他死心塌地,甚至连出身贵族生性高傲的玛蒂尔德都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地位前程都拱手让出。但是我认为自始至终于连都没有得到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只是与他擦身而过而已。
首先是德雷纳夫人,那个稍稍受过点教育,有着大笔财产继承的美丽动人的妇人,她的美貌使刚刚接触到她的于连惊讶莫名,但她身上的那份母性的光环和纯真很快就打动了于连,并让于连忍不住在傍晚的树下大胆地触碰她的手,两人的关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但在两人的爱情中,常常会泛滥出德雷纳夫人那种母性的情感,而于连,更倾向于一个刚刚挣脱襁褓想要学步的婴孩。所以一旦当于连离开了德雷纳夫人去了贝藏松,夫人的影子几乎在于连的脑海里荡然无存。他们的关系看似那么的不堪一击。其实不然,我认为于连对德雷纳夫人热烈的追求有很大一部分是出自对母爱的向往,自小没有得到过母爱滋养的于连,在温柔妩媚的夫人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另外,于连自幼就经常心潮澎湃,“美滋滋地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会被引见给巴黎的美貌女人,并以惊人的事迹引起他们的注意”。初经人事的他何尝不想吸引那么一个温柔妩媚的女人以证明自己的成功呢,坚强的内心又怎么不会在这个时刻散发着母性光环的女性面前缴械投降呢?
接着是玛蒂尔德,那个在初次见到是甚至不高正眼看的高贵的侯爵小姐。在于连和玛蒂尔德的发展中其实于连是很挣扎的,时而是决绝自尊的于连占了上风,时而是骄傲的玛蒂尔德赢得了局面,两个高傲的灵魂都不甘愿屈服于对方,他们相互的撕咬折磨着对方,这段挣扎的爱情最终还是由内心更加强大的于连胜出了。玛蒂尔德更是甘愿为于连付出身体、地位和前程,甚至连她最精心守护的名誉,她都甘愿为于连舍弃。我认为玛蒂尔德跟于连是同一类人,至少在她没有委身于于连前是。她骨子里是个贵族,一个脱俗骄傲贵族,之所以说她跟于连是同一类人,因为她骨子里充斥着跟于连那种不安分的细胞,在物质上她拥有一切,在灵魂上她有着凌驾于一切贵族的骄傲,所以她根本不会德凯律、德克罗兹诺瓦之流放在眼里,她的命运也有着跟于连相同的悲剧性,要么成为公爵夫人但闷闷不乐地在荣誉和过剩物质度过余生,要么跟着于连轰轰烈烈的拓展一片新的天地。但于连对她的爱,似乎并非出于那两个不安分的灵魂之间的牵引。在我看来,于连对她的爱极大一部分出于对她的征服,于连试图通过征服这么脱俗骄傲的一个贵族女子来满足自身对贵族阶级企求的欲求,并通过这样的手段来消除他与所谓的贵族的差距。于连在试图征服爱情,爱情中过分的自私和自尊是一种恶习,而以征服的姿态来对待爱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正因如此,即使到了于连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爱的天平始终没有向玛蒂尔德倾斜过。
到底,于连在他短暂的一生中至少有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遇上了真正的爱情,那就是他第一次到贝藏松时在一个小咖啡馆里遇到了少女阿曼达,在短暂的对话后于连竟然涨红着脸对她说“我觉得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您。”在那种无功利无目的的情况下,于连不必用那层伪善的面纱来保护自己,也不用以自己惊人的记忆和学识来打动人,就在这种情形下,于连可以说是真真正正地爱上了一个人,即使是个陌生人。但这次邂逅注定跟于连的生命一样短暂,真正的爱情与他擦身而过。我们何曾不也是。
于连,于连,一个可怜、又可耻、却又可敬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8
如题,我不晓得是人云亦云还是真的如此感觉。
于连作为一个底层人民,他对市长夫人没有所谓利用,是一种较为纯真的爱(这样说应该不为过)。
第一:从他在路上的思想,他在逃亡巴黎的时候想着若是大革命要危及夫人,他一定要赶回来,这是他的心理活动。无需给他人看的,但是他就是这么想的。
第二:从最后他为开枪打了市长夫人而懊悔不已,自己要求死罪,还劝夫人好好活下去。
在审判过程中我认为是整本书的高潮部分,他爆发出了极大的人性光辉。他不图苟且,他说出了真心话,他呐喊,他反抗,他诉说对这法国阶级性的不满,也抒发了底层人民一步一步爬上来的艰难。
他声情并茂的演说,加之本就英俊的外表打动贵族妇女倒也不足为奇,可是这并不是什么优势。这一切无疑导致了法官的愤懑,这也给他带来了死刑的判决书。
他曾豪情壮志地说,“虽然我出身贫寒,但我有的是高贵。”,但最后迎接确实人首分离的啷当结局,何其悲哉,何其不幸!
再者就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他不卑不亢,这也是玛蒂尔德这样一个强势的姑娘被她征服的原因所在。
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两者的爱情即便是真的结婚在一起,大抵上也是无尽的梦魇。像玛蒂尔德这类亲吻死去于连的头颅的女性,以及像于连不服硬,而且情绪化的迷恋拿破仑的青年,两者的结合有些那么的诡异。 当然了,以上所叙述的是他的软件,也就是性格啊人品方面的。当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就是他的硬件,英俊清秀,聪慧过人,从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和大主教对他的赞誉就可观之。 那些云云于连怎么怎么的,或许是个另一位仁兄搞混了吧。
《漂亮朋友》里面的那个炮兵。没有任何的政治头脑与文化,利欲熏心,和于连个人感觉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红与黑读后感9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
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
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
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11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红与黑读后感12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13
终于将司汤达的《红与黑》看完了,用的时间几乎可以让我忘记书前的内容,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后感14
如果一棵树枝叶繁茂,那么我们一定会惊羡它的生命蓬勃;如果把维立叶城比作一棵树的话,那么它的“繁盛”足以让我们窒息:生活在树冠的贵族,明明内心彼此仇视,尔虞我诈,相互倾轧,可一个个看上去却衣冠楚楚,温文尔雅,光彩照人。
他们即使给对方一个微笑,也总不肯舍弃嘴角上挂着的那一丝轻蔑。虚伪,无所不用其能,恣意的占据着枝叶间的缝隙,切断了阳光,只在树根周围投下浓浓的阴影,而这阴影正好罩住了一个人——于连。
于连仰观树冠,内心汹涌澎湃——“社会地位:愚人的尊敬、孩子的惊奇、富人的仰慕”。正如特殊人物对周围环境有着特殊的敏感一样,对社会地位特殊的敏感滋生乐于连野性的欲望——一定要爬到树冠上去!可惜命乖运蹇。“千里觅封侯”的红色从戎梦在生不逢时的仰天长叹中灰飞烟灭。不过,很快,神甫所带来的高薪和所赢得的来自王室的尊敬,使他黯淡的眸子里闪现出金灿灿的希望之光——穿上黑色的教会服,一样可以跻身名流。可在藐视一切的上流贵族眼里,他惊人的记忆力与街头末技之流的杂耍在本质上并无任何区别。于连也很清楚。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这块敲门砖仅能敲开上流社会的大门而已,却比一定能得到主人的笑脸相迎,想要登堂入室,成为座上嘉宾,还得有让自己举手投足增色的“行头”。久处树冠阴影中的他自然毫不犹豫的为他的欲望寻找到了一个能游刃有余的套子——虚伪,并一头钻了进去。从此,他便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一步步地向他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挺进。
司汤达将《于连》改成《红与黑》,让两个不和谐和极端矛盾的色彩痛快淋漓的昭示我们:于连是极端矛盾的混合体!他的地位在树根定格,欲望却在树冠燃烧;对拿破仑在心里是疯狂崇拜,在人前却大肆攻讦;他根本不信神灵,却示人以笃信虔敬;他仇视现实生活,却又无法控制自己的逃避;他鄙视上流社会的乌烟瘴气,却又痴迷于能生活其中;他没又使自己尊严增重的砝码,却不能容忍别人有任何轻蔑,即使对方是一个的为卑微的车夫,他也要选择决斗到底!的确,以一个小锯木厂主的儿子的身份向上流社会叫板,要在林立的漩涡中驰骋捭阖,收放自如,除了靠自欺欺人的虚荣和嫉妒空白的自尊外,如履薄冰的于连还能靠什么呢?看来,于连这个时代的畸形儿,正是从巴黎这个罪恶的母床上诞生的怪胎。
可催生了怪胎的助产婆——上流社会,却不愿接受这个不合他们“规则”的新生儿。于连的闯入等于宣告复辟者在风雨飘摇中刚制定的统治“规则”又被撕开了一个豁口。所以,于连的擅闯必然招致贵族们本能的反感,也就必然遭到整个上流社会的联合剿杀!
当初,于连背负野心,怀揣虚伪启程,一路似乎畅通无阻。但每爬高一寸,危险也就随之加上一码,最终还是跌了下来,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将“遗憾”重重的摔在了身后。
红与黑读后感15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 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 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 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 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 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 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后。毕竟,于连充其量也仅是一只逆流之筏,他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巴黎这片波诡云谲的海洋的。
临刑前,于连也苦笑着高声对自己说:“我的同时代人的影响占了上风,离着死亡只有两步远,单独跟我自己说话,我仍然是伪善的……啊,19世纪!”
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野性的于连,也只有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出于连被送上断头台的命运。
于连,一个久久挥之不去的名字,蕴含了太多的沉重与悲哀……
红与黑读后感16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红与黑读后感17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1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0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1783-1842)的代表作。这部小说既是一部爱情小说,也是一部政治小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在法国当时社会流传有“不读《红与黑》,不要混政界”的说法 。
小说展现了19世纪初法国社会生活,描写了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他希望通过个人努力跻身上流社会,但最终失败的经历。
主人公于连出身卑微,但他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就是读书,并且记忆力超群,他对《圣经》倒背如流,因此得以被市长看中,当其孩子的家庭教师。
然而,他却与市长夫人雷纳尔产生了感情,他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美妙。当他沉浸在与市长夫人的欢乐中时,却被人告发来到修道院,后来神父将他介绍给拉莫尔侯爵做秘书,在府中又与玛蒂尔德小姐又有了暧昧。
就在这时,雷纳尔夫人在人的唆使下写信诽谤了于连,于连看着自己即将一无所有,盛怒之下朝雷纳尔夫人开枪,但他拒绝为自己做任何辩护,最后孤单地死去。
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含义
小说的原名是《于连》,后来改为《红与黑》,自问世以来,小说书名一直引人遐想,被人们不断解读。
红与黑,这两种颜色究竟有什么含义?
笔者认为,对于出生底层的于连来说,“红色”代表个人理想,“黑色”代表庸碌无为。人生对他就一场“红”与“黑”的残酷搏斗,要么过出人头地、体面高贵的生活,要么就选择死亡。他拒绝了朋友与他合伙做木材生意,他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阶层分明的社会,有钱并不能有尊严,只有成为贵族才会有尊严。
他渴望能像拿破仑一样,征战沙场、建功立业。然而他的生命如一颗流星,在红与黑的交战中,在出人头地的个人理想彻底破灭后,他放弃了被救赎,而走向毁灭。
红与黑也可以看做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于连是小资产阶级知识青年的代表,他虽然出身低下,但野心勃勃,渴望飞黄腾达,改变命运。对社会地位的不满,让他仇视社会;对荣誉的渴望,又使他投入到官场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中。
于连以平民意识对抗封建贵族,这使他招来很多人的嫉妒,也注定了他的悲剧结局。他从心底里仇恨他们,他说:“跟他们打交道的只是我的贫穷,从不是我的灵魂。”他反抗世界的梦想破灭后,他在法庭上总结了自己的一生:“我是一个反抗自己的卑贱命运的农民。“
于连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的身上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他自尊心极强,不愿受人奴役,他其实并不渴望奢华的生活,而是渴望那种出人头地的尊严。另一方面,要得到成为人上人的目标,他又必须有手段,这种手段就是要在人前牺牲自尊,学会虚伪逢迎。
他既憎恨贵族,又不不得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既欣赏正直善良,但又不得不违心遵守上流社会的价值观。所以,在跻身上流社会的梦想破灭后,他高傲地选择了自我毁灭。
每个人的心里,或许都有一个于连,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是理想的自我,坚守个体的高贵的自我;一个是现实的自我,为了生存,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自我。
于连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也有着人性的丑恶。
然而,于连是矛盾的,他想要建功立业,征服世界;却又多情善感、没有泯灭良知,不屑官场生存法则,正如司汤达对他的评价:“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
于连对两位贵族女性有爱情吗?
培根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会被爱情冲昏头脑。”
很多读者看到了于连和两位贵族女性的感情经历,却没有看到,在他的心中,尊严和野心才是最重要的,爱情不会排在第一位。
于连爱两位贵族女性吗?应该说也是有爱的,尤其是雷纳尔夫人。她给了于连很大的关怀,让他感到了母亲般的温暖。虽然年龄有差距,但他们之间仍然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他们经常在黄昏的林荫路上散步,他们会偎依在一起,一起看夕阳西下。在向雷纳尔夫人开枪后,他也在忏悔。
至于玛蒂尔德,他追求她更多的只是为了报复,因为玛蒂尔德对他的顺从,使他的自尊心得了满足。此时于连的心灵开始扭曲,他学会了贵族们虚伪的一套,学会了不择手段获得成功。
可以说,他对两位贵妇人是有爱的,但他最爱的还是自己。
对于连来说,活着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就是“征服”二字。面对两位贵族女性,他发起了一场特别的战争。征服出身比自己高贵的女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功,在他的眼中爱情也只是某种胜利。
就像于连最崇拜的偶像拿破仑,拿破仑的两次婚姻都不是纯粹的爱情,很大程度上都是出于政治目的。
他对雷纳尔夫人,既有爱,而更多为的是打击市长对他的轻视。在与玛蒂尔德交往中,他曾说,出身的骄傲犹如一座高山,而那座高山,就是他进攻的目标。所以当他追求玛蒂尔德成功后,他感到的只是胜利的喜悦——“这个傲慢的女人,终于拜倒在我的脚下了!”
至于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雷纳尔夫人,也是他看重个人前途甚于爱情的缘故。虽然他也忏悔过自己的行为。
在爱情与功业之间,于连首先是选择功业的,甚至将爱情作为一种成就个人的手段。
《红与黑》中的于连,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一方面是因为于连这个角色,另一方面是当今社会上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类似的场景。
司汤达通过于连的故事要告诉我们,一个人对抗整个社会,无异于飞蛾扑火,即使他有野心和才能。于连的悲剧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于连的性格是极端的。要么征服世界,要么输掉一切。
虽然于连完全可以免于一死,用尊严来换回一条命和荣华富贵,但是他断然选择了尊严,放弃了生命,因为他已经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塑造于连这个性格极端的人物的用意。因为只有于连的死,才能唤醒人们对社会弊端的思考,才能让人们开辟出一条更美好的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红与黑》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价值的小说。
红与黑读后感21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22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于连的最终归宿,阶级出身就决定了于连纵再腹有诗书、愤世嫉俗,再心高气傲、尖酸刻薄,再自命不凡、野心勃勃,终是斗不过这勾心斗角、壁垒森严、等级严苛的上层社会,斗不过这道德风气日益败坏的社会。
于连的性格和观念是复杂的,矛盾的,但符合情理。他对身世的自卑和抱怨常常被他想向上爬的勇气和胆量给打败,而他的勇气和胆量常常又被自卑给深深影响;他对等级森严的上层社会是向往的,想实现其雄伟的野心,但他又对上层社会的虚伪、狡诈充满愤怒且一针见血的讥评,想同其划清界限,时时保持自律;他渴望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辉煌成就时的那种志得意满的感觉,但他一遍又在嘲笑那些世袭爵位蝇营狗苟、碌碌无为的名族贵胄;
自身地位的卑微对其性格行为的深刻影响,让于连的行为和观念始终与上层社会王公贵族名媛淑女的格格不入;他在世俗社会和官场上空有才华和野心,却无与其斗争的经验、谋虑和远见;他对世事的言语一针见血、锋芒毕露,却不懂得藏拙露怯,政治立场单纯、政治热情肆意,不懂得收敛和韬光养晦。
空有才华和野心的于连在那样一个时代是无法实现其抱负的。对拿破仑的崇拜是激情式的,他为爱情而选择走向死亡的方式也是激情所致,亦是其向自己野心的妥协,疲惫不堪于政治角逐的明证。死对他是解脱,也是让其纷乱的心理斗争达成和解的唯一途径(活着的时候是无法达成和解的)。
于连无疑是勇敢的、聪慧和才华超众的,但其又是一个富于激情、善走极端和自我极其压抑的人,书中随处可见的、繁复的、富于激情的心理斗争描写就足以体现其这样的性格,若不通过对其各方面极端的大量描写或陈述,就不足以反映当时社会的腐旧以及对人性的恣意残酷扼杀的程度。
三言两语不足以表达出自己全部的认识,更何况自己的认识是何其的浅陋,书记于此,这些浅薄的识见有待通过时间和对经历的领悟来改善。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正式开始之前,请允许我数一数于连身上的矛盾。
于连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在短暂的二十二年生命中一直想跻身上层社会,却又从内心深处鄙夷所有所谓的贵族;他一身教士黑袍,能流利用拉丁文背出《圣经》全本,却不信宗教,甚至做出天主教看来十恶不赦的事情;他渴望荣耀,追求荣耀一生,死前却发现自己最留恋的是夫人的温膝软臂;他小聪明人前人后用了一辈子,却在斩首前拥有了哲人才拥有的智慧,与直面死亡的勇气。
这是于连。他让人恨不起来,又让人爱得欠缺,他之于我们,就如瑞那夫人看着那个苍白、漂亮的黑发年轻人,我们知道无论他犯了什么错,他都是天真无辜的。他的鲁莽、他的稚拙,不过是因为他是个乡下来的淳朴的年轻人,他还那么孱弱,那么无知,他未曾接受贵族教育,也因为这点,他性格中残存着一点粗野般的可爱。这也是吸引瑞那夫人与玛娣儿特的原因。
观之,爱情占了红与黑的大半篇幅,这男子和两个女人的纠葛就这样展开。瑞那夫人之于他,是白玫瑰,温柔善良,像爱自己的生命那样爱他;玛娣儿特之于他,则是名副其实的红玫瑰,热烈、高贵,甚至于疯疯癫癫,这女子竟最终学起她祖上英雄的故事抱吻爱人落地的头颅,纵她傲气、时而无礼,这意气之举都能将她宽宥。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24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我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我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我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把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25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27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市长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政府,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后感28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2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30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1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32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33
大概初中还是高中的时候,买过那种适合初高中生的中英双译版本的《红与黑》,不过那时候草草一翻。我是在看了P大的《默读》后,被里面引用《红与黑》于连的一句话吸引:如果我蔑视我自己,我还剩下什么呢?于是便将《红与黑》列在了我的书单里面。
断断续续地看完《红与黑》,看完结局后,内心受到的震撼非常大,这本书余味良久。如果说哪些书我会倒回去反复重读,《红与黑》绝对是一本。司汤达的功力不容小觑,无怪乎《红与黑》被认为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司汤达本人对笔下人物的心理描写可谓到达入木三分的程度。
于连是我目前看过的小说中,性格最为复杂矛盾的一个角色。他以现实主义为壳,但其内心还是理想主义的。
他少时崇拜拿破仑,他内心是向往那个流血的年代的,通过战争与军功,要不跻身上流社会,要不战死沙场,无论如何都是英雄。但是他一展宏图的年代却是拿破仑败退滑铁卢,旧王朝复辟的时代,通过革命流血改变阶级的通道被截断,于连只能通过另一条道——教士晋升主教的道路打破阶层。然而这两条路其实是两条对立的路,一个想要开辟一个新时代,而一个是为了维护旧时的秩序。他的心其实追随这热烈的摧枯拉朽的新势力,但现实中他想突破阶层只能靠旧时秩序。这是他痛苦的根源之一。
除了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被他当做圣经的另一本书是卢梭的《忏悔录》,这本书控诉了当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迫害,并强调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尊严。但是作为底层阶级的他在上流社会如同蝼蚁牲畜般毫无尊严,作为底层阶级的异类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天天沉思,在底层社会也毫无尊严。他有拿破仑的雄雄野心,又有极高的自尊心,所以他不择手段想向上爬,获得尊严。在上流社会,他一方面因为自己的身世以及眼界而感到自卑,但一方面看到上流社会统治阶层的平庸,又因为自己的才华以及野心而自负。
于连的性格充满了极端,他永远掌握不了中庸之道,他的灵魂充满激情与野心,他的内心世界敏感又多情,司汤达在书中对他的评价很好: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心灵是做不了一个好的政治家的,也许于连更适合做一个艺术家。
再说到于连的爱情,于连的生命中有两个女人。
一个是温柔平和的瑞那夫人,一个是骄傲极端的玛蒂尔特。
按出场顺序,先说瑞那夫人。瑞那夫人是很典型的贵族女子,携带娘家的嫁妆嫁给瑞那市长,并育有三个孩子。生活平凡且平淡,按部就班,没有激情,但也算平和无忧。于连引诱瑞那夫人,一方面是源于情欲使然,一方面是对于上层阶级的报复心理。但是瑞那夫人是真的爱上了于连,爱上了他的清俊、他的才华、他的敏感甚至她的脆弱,作为一个信教徒,她一方面担心她对于连背德的爱会使得她最爱的孩子遭到天谴,一方面却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于连。夫人对于连的爱一直是平和的,有一种母爱的感觉,爱于连的一切,即使后来于连愤怒之下对她开枪,她想着也是如果就这样死了,她的道德和她的爱情都能得到释放。
而玛蒂尔特其实和于连的性格中有相似的地方,都有对现世叛逆的一面。她厌倦了与她门当户对但是却平庸无奇的青年,她的浪漫主义色彩,使得她想要与众不同,想要一场轰动眼球的恋爱。我觉得玛蒂尔特是很明显的表演型人格,与其说她爱于连,不如说她爱的是她给这段爱情赋予的想象。她爱于连的疏离,但于连一旦显示出爱她,她又觉得索然无味,于连与玛蒂尔特的交往说是爱情,其实我觉得更像是博弈。其实我对玛蒂尔特的对于爱情的想法不太理解,当他不那么爱她的时候,她反而爱他更为痴狂。
再说回于连的宿命,死亡是于连最好的宿命,死亡给他带来荣光。
如果没有瑞那夫人的举报信,于连会用一个编造的身份,跟玛蒂尔特结婚,成功地上位,跻身上流社会。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于连身份上的成功,也意味着于连失去了自己,最后也会被同化成那帮庸碌无为的统治阶级,成为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于连申请特赦,那就意味着他要彻底匍匐在他一点都瞧不上的这些人的脚前,卑微地乞求一线生机,这是于连的自尊心绝对不允许他做的事情。
在监狱中,在死神面前,他才明白了他想要的是什么,做回了真正的自己,也就是司汤达笔下那一小部分幸运的人。
他想要的自尊不来自他人的施舍,也不会在他攀爬到上流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时候来到,他想要的自尊来自于最后审判上对整个上流社会的质询,来自他内心对这个社会的叛逆与对革命的向往,他的荣光来自自己,而非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人。
有些人把于连当成不择手段为图上位的小人,但我认为他只是在自己的尊严面前迷失了自己,一个信仰拿破仑和卢梭的人,一个信仰革命和尊严的人,在上流社会谄媚、攀爬,一边蔑视着这一阶层一边又要想尽办法融入这个阶层,其内心的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所幸的是,生命的最后,他找回了自己,获得了少数人的幸福与平和,回归了自己的宿命。
红与黑读后感34
青年读书会秋季读书榜,第一部书推荐的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这本书几年前浏览过,没有细读。前几天有朋友推荐说市里老早成立了一个青年读书会,通过公众号发布了秋季读书榜,《红与黑》也正在自己阅读之列,细读之下,诸多感触与朋友们分享。
《红与黑》书名的来源及其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有的说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一说是轮盘上的红色与黑色);有的说认为“红”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有的说“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一团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一百个读者眼里有一百个哈姆雷特”。关于书名的来源不再啰嗦,笔者只想探讨这样一个问题:《红与黑》这样一部诞生于十九世纪的小说,为何至今仍得到广大青年读者的青睐。
对于青年读者来说,显然不是关心十九世纪法国的政治才喜爱《红与黑》的。青年们真正感兴趣的,是它的主人公于连。于连的雄心抱负与孤军奋斗,这才是小说中真正扣人心弦的地方。于连从少年时代起,就抱定了要出人头地的决心,做过无数有关英雄伟人的美梦,他幻想自己像拿破仑那样,凭着身佩的长剑摆脱卑微贫困的地位,年三十立功于战场而成为显赫的将军。在小说中“于连们”大都雄心勃勃,精力旺盛,在智力和毅力上大大优越于在怠惰虚荣的环境中长大的贵族青年,只是由于出身低微,便处在受人轻视的奴仆地位。对自身地位的不满,激起“于连们”对荣誉和建功的渴望,又引诱他们投入上流社会的角斗场。
走笔至此,想到鲁迅先生在《热风·随感录》中的一段话:“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其实《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也是这样的青年,他不过二十岁上下。他努力摆脱“乡下人”的冷气,不甘屈居人下,敢作敢为,努力向上走,正是鲁迅先生所赞扬的青年。由“于连”又想到“雁翎青年读书会”。它没有官方的支持,没有阔达的场面,只是一群有志于“品读书香世界,阅读时代经典”的努力“向上走”的青年自发组织的读书会。如果一个青年没有“摆脱冷气,向上走”的勇气,断不会贸然组织一个在外人看来有点“不务正业”的读书会。就凭借这一点,应该为读书会那像“于连”一般的组织者一个大大的赞。
笔者不吝揣陋,妄论此读书会的含义。“雁翎”之“雁”出自白居易“风翻白浪花千片,雁点青天字一行”,形容成列而飞的雁群,展翅起飞的雄心壮志。“雁翎”之“翎”是指鸟翅膀和尾巴上硬的羽毛,颜色绚丽,寓意像雁上的翎羽一样栩栩如生展现自我的才华和智慧。曾经自谓:“争取把读书活动做到各个单位,把读书的风尚传播到各个单位,不开会、不做汇报、少些客套,多些建议,充实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青年的头脑,打破一年读不了一本书的尴尬局面,引导大家能静心读完一本书就是成功,爱上读书就是巨大成功,读完还能有感悟,善于记录感悟,愿意分享感悟就是最大的成功!”
在《红与黑》的世界中,“于连们”向上走需要残酷的搏斗,甚至碎骨而死。新时代,青年们如何向上走,读书恐怕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雁翎青年读书会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生逢其时”,新时代中央政府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青年也需要在读书中品味人生,感悟生命,健全人格,成长成才。“重任在肩”,雁翎读书会还“小”,它需要社会的呵护,众人的支持。它想把读书的种子撒遍平度这个小城,任重道远。笔者祝福它快快长大,长成参天大树。
红与黑读后感35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36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37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38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39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红与黑读后感40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4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42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3
《红与黑》这部名著,我自小便常常听大人讲起。直到最近,我才有机会拜读了这部令司汤达享誉世界的名著。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对于这本书,我希望用五个词来评价经典、深刻、悲壮、开阔、惨烈。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深刻反应出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的抨击,把一个普通青年的两段爱情折射出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期间剑拔弩张的气氛。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着重刻画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常常只言片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落笔将写下看完此书的思想时,发现写出感想的时间已与阅读原著的时间相差无几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书中的启示,感动于书中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挣扎而依然壮烈的悲剧爱情。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44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于连与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是需要技巧的,而与德.莱纳夫人的爱则只需要真心。两个女人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丹达尔对于爱情的领悟。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45
于连一个底层出生的孩子,智慧聪明,会说拉丁文,《圣经》也倒背如流,但是在那个年代里有好的才华并不意味着就有一个好的前程。于连曾拥有过,但是却被他的欲望所葬送了前程。
在法律面前,合乎“自然的”只有师子的力量,或者动物饥寒时的需要,更简单的一个字表示,便是“欲”。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短暂的恋爱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吗?这个错误的原因是什么呢?难道是与德莱纳先生不和的婚姻?还是19世纪早期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社会风气?德莱纳夫人不缺钱但是却缺少了精神的寄托,也许市长与她的婚姻只是逢场作戏,但是谁能够说这样的婚姻不是普遍存在呢?
文中有一句话“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所爱的人”是的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一个深爱的但是却不能一起厮守的人,当所爱的人离去,在心里就有了不能倾诉的秘密就如同坟墓一样。于连与市长夫人短暂又美好的恋情结束了,因为市长夫人的懦弱,一位小儿子的病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有时候我们明明知道有很多事情如同烟花般漂亮且短暂,但是却无法抗拒那股力量带给我们心灵的快感。
难道才华出众的人都会高估自己吗?在做家庭教师时肆无忌惮的爱上了市长夫人,在教堂里他的聪明战胜了同伴不满的目光,他的确很优秀,但是在处理感情的问题上却是那么地不理智。我认为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激情,是于连报复上层统治者对他的鄙视,而德.莱纳夫人的柔情却使他真正地感受到恋情的美好,相比之下与玛蒂尔德这位贵族小姐的恋情更像是为了权利和金钱。有人说于连与市长夫人是“心灵的爱情”而与德.拉莫尔小姐是“头脑的爱情”。尽管她们追求爱情的方式不同但是都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她们对自己本阶级的厌恶和对封建门阀的叛逆。而于连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青年,他相信勃勃,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沸腾的生活,希望青云直上,但是在王朝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统治下的法国,他看到从军建功立业已经行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才能使他跻身名流,在上流社会中,他如同一丝丝柔弱的阳光,想放射光芒却微不足道。
于连与侯爵夫人偷偷的恋情,也许是一种偶然,但是他的心里一定是想希望这样来达到飞黄腾达的美梦,但是生活却不尽人意,市长夫人因为嫉妒写了一封举报信,使他的美梦被打破了。于连也因为刺杀市长夫人而被抓,玛蒂尔德为了于连最起码的声誉也不要了,为了他的获释而东奔西走,也许她真的爱于连,但是于连爱的却是市长夫人,玛蒂尔德的狂热,市长夫人的深沉,,两个不同的女人都深深地爱过他,也为他付出了深深的代价,一个以死来结束了余生,而另一个丧失尊严去乞求爱情。有时候爱情真的不是金钱才是万能的,只有真正的相爱才能超越金钱。
有人说“红”象征拿破仑的军服,“黑”代表王政复古年代僧侣的黑衣,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是德莱特夫人的鲜血,但是我却认为红是代表于连对自己人生的追求,而黑代表了他人生的遭遇和不幸,代表了各种各样的诱惑。
红与黑读后感46
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47
如果一个人生到这个世界恰好是一个男人的话,那就应该为他的野心而奋斗,哪怕这种奋斗要以生命为代价。于连——文学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文学长廊中最著名的反抗者之一,以他短暂而波澜壮阔的一生为我们拥有“英雄主义梦想”的觉醒青年们深刻地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只要去自觉实现自己的野心那么一切就都会来。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伤恋人,被处死刑。这是我们的先行者一生的骨架。在那个英雄呼之欲出却又被保守戕害的年代,于连直面现实渴望着“拿破仑的重生”,决心实现青年时代的所有英雄梦想,并勇于和阻碍他达到目的的社会展开斗争。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但也是不幸的因为他敢于和整个社会作战。
于连有着极其敏锐的平民阶级意识,他清楚的看到自己是一个“可怜虫”,“没有保护人,也没有钱”。地位不同、阶级不同的观念时时刺激着他,他唯恐自己因平民出身而受到上层阶级的轻贱,他清楚的知道是自己的贫困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他对平民阶级的活力充满信心,他以一人之力代表自己的阶层向现实抗争。但是同时他向自己的命运发怒,身为平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又与他希冀飞黄腾达的个人野心紧密联系着。他在瓦尔诺家里参加晚宴请后一方面痛骂这可鄙的财富和建筑在其上的享乐生活,一方面决不放弃获得这种财富和享乐的决心。
他有着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性格,因为他英雄主义的动因是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进取野心的结合。他声称“不能堕落到跟仆人们在一起吃饭。我的父亲逼迫我;宁可死。”但是“为了能够飞黄腾达,比这再困难得多的事他都能去做”。不过在鼓舞着他的英雄主义的平民反抗意识和个人野心这两种“热情”中,前者毕竟是第一位的。正因为如此,他义无反顾地拒绝向资产阶级贵族控制的法庭求饶。
他是这样一个群体的代表:他们拥有较高的文化,却没有出色的背景,拥有崇高的理想却被现实无情地取笑,他们的意气风发却为自己招来无尽的灾难。他们的控诉是一个病态社会开始治愈的希望。可是在这样一个英雄缺乏的年代,这样的控诉不如让我们化为自己的英雄气概去实现吧。
于连的两次爱情也具有深刻的社会含义,它是对门第的强烈冲击,他与雷纳尔夫人、与拉莫尔小姐。两个贵族女性虽然她们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但她们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门第的反叛。她们对于连的爱都有一种壮烈的意味,含有一种英雄气息。至于于连他的爱情道路则是他小资产阶级个人的反抗的道路,他的“公民的热情”,即他作为一个平民青年要求恋爱婚姻平等的热情都远远超过恋人的柔情。他的爱情是他的责任。他一次次追求雷纳尔夫人或出于他的责任,或为了嘲讽雷纳尔市长,或为了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或为了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他要博取拉莫尔小姐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他的爱情深深烙有他的反抗意识,具有他小资产阶级争取个性解放和平等自由的意义。
《红与黑》的爱情与我们所熟知的爱情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可是在我们一去不复回的人生中爱情路边最美丽的风景也不是默默注视着我们,细细品味我们,选择它的归宿吗?于连丰富的学识和崇高的个人理想,以及为了理想的不懈努力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让爱情垂青于他。自古英雄美女才是爱情的最佳归宿,我们不能成为英雄的话至少应该让自己拥有英雄气概。我们追求幸福,然而当我们捡到它遗留的金鬃毛时才幡然悔悟它就在我们身边。爱情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但是开掘他,先让自己有英雄气概。
所以当于连实现他自己野心的时候,一切附加值就都来了,包括爱情。
红与黑读后感48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可以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可以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非常聪明,可以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不过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该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直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接受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美好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49
宅在家里哪里也没去,陪陪父母和家人,顺便看完了法国作家司汤达创作的世界名著《红与黑》。小说创作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因不了解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背景,在网络上查询相关资料,整理各位读者的真知灼见,以飨读者。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凭着聪明才智与英俊外貌,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虽然写的是主人公于连一生奋斗的过程和其浪漫的爱情故事,但它把具有重大意义的社会题材作为结构小说横纵经纬的重要因素,并使之成为主人公活动的典里社会环境和依据,因而充分显示了它的现实主义艺术方向。小说比较深刻地反映了法国19世纪30年代的社会现实。小说中写到了拿破仑热烈而奔放的时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发展和繁荣,以及法国几十万受压抑的小资产阶级青年渴求自由平等,渴望战争的强烈愿望。小说中也再现了波旁王朝复辟后,耶稣会和修道会独揽大权,肆虐横行,以及保王党和反动教会如何沆瀣一气,视人民为敌的残酷现实。更重要的是,小说中还反映了波旁王朝在覆灭前动荡不安的政治局势,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党企图东山再起的勃勃雄心。
小说描写的于连个人奋斗的悲剧,这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是极为惯见的社会现象。波旁王朝复辟后,许多小资产阶级青年失去了拿破仑时代靠个人天赋晋官加爵的机会。他们去等级森严的巴黎进行个人奋斗,但只有少数人成功了。大多数人却失败了。这就是王朝复辟后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平民的现实遭遇,于连的悲剧也正是这样一出富于时代特征的悲剧。
红与黑读后感50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51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5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 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平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红与黑读后感53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 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 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 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 ,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 。不久 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 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 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 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 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 放弃了正真的幸福 ,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 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 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 “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后感54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那双曾让于连**的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55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一位太太精打细算,非常吝啬。他丈夫带差的伞去公司却被同事嘲笑。于是,他“命令”太太买一把好伞,太太说:“这把伞,你至少可以再用五年。”后来,那把伞的伞面不小心被烧坏了,太太却不肯再买了。他的朋友让他们去火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于是,太太来到保险公司,要求换伞面。保险公司起先不同意,后来禁不住太太的纠缠,让她自己去配伞面,把发票拿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来报销。最后,太太来到一家最好的伞店,说道:“把这把伞换上最好的伞面,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
讲到这里,故事就讲完了。在这个故事中,我发现太太的一个特征:用自己的钱买伞,越便宜越好,太太给丈夫买的伞是八法郎五十生丁的。如果用别人的钱买伞,是“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用自己的钱买伞,用到后来是有补丁的。用别人的钱,就不在乎了。
爱贪小便宜的太太映射出人类贪婪的本性,莫泊桑的刻画很深刻,也提醒我们要克服贪婪的劣根性,做一个好人。
本文主要记叙了奥莱依的同事将奥莱依的节俭太太给他买得廉价伞故意用烟头烧坏了,奥莱依太太很生气,为了使灾情显得颇具规模,又将伞又做了点手脚,接着便去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办事员先生同意了赔付她修补雨伞的价值。奥莱太太如愿以偿,挑了一家阔绰的店铺,毫不在乎花多少钱,要求店主用最贵的绸子做伞面的故事。
我觉得,奥莱依太太相当的吝啬,是个惜金如命女人。她的老公是个的高级雇工,以他的高的收入,足够承担起整个家。可奥莱依太太却时时刻刻执拗地看着,守着家庭所有的钱财,甚至不舍得给丈夫买一把像样的伞,因此让丈夫收到了同事的嘲笑,深深地伤害了奥莱依的自尊心。读完了《烧伞记》这篇文章,我也为奥莱依太太感到可悲可叹。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寒假又步着冬姑娘的脚步来到我们身边。寒假中,我不仅参加了集训营收获了许多知识,也读了很多书,《震动》便是其中之一。
《震动》这本书讲述了六名性格差异巨大的少男少女,因不同的原因相遇在郊外山坳里。突然,一场大地震爆发了。六个人被困郊外,其中还有三人是大家公认的“坏男孩”,他们缺水缺食又有人受伤,正当陷入绝境的时候,一名叫俞前进的男孩独自冒险回到了镇上,找到了救援人员,最终六人奇迹生还的一件事。
似乎这是一个在别人眼中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但却给予了我最大的启发。
书中最感人的一幕就属别人眼中的俞前进冒着生命危险独自走出因地震形成的山沟,却不幸被毒蛇咬伤,为了能让其他五个人成功脱险,他不惜咬下自己的手指……最终他找到了救援人员,救出了他们。读到这的时候,泪珠已在我的眼眶中打转,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但也许我告诉你,俞前进曾今是个老师家长同学眼中的“小偷”后,你又会做何感想?
没错,如果我提前告诉你,你还会相信我所说的吗?
我们不能戴上“有色眼镜”去看待世间万物,不能对某些人或事物抱有成见,难道一个“小偷”就不可能不惜牺牲自我吗?难道一个“小偷”就不能去救人吗?
这就是我们戴上了“有色眼镜”的结果。“有色眼镜”是在我们为人处世等个个方面不可有的,不要因为一个人从前怎样,而否定他的现在和未来,不要因为他的缺点而忽视他的优点。
我希望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中,摘下“有色眼镜”,去正确的看待一个人,一个事物,不在抱有一定的成见。也许,你会从此发现你的身边的那些人,原来更好的一面!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埃米尔擒贼记》是德国著名作家埃里希·凯斯特勒的巨作,也是他的第一部儿童小说。
《埃米尔擒贼记》主要写了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埃米尔被住在柏林的姨妈邀请去柏林度假,于是妈妈把辛苦攒下的140马克别在埃米尔的上衣内口袋里,让他捎给也住在柏林的'外婆。没想到,在火车上,一个可恶的小偷趁他熟睡的时候偷走了这笔钱。埃米尔在追踪小偷的过程中结识了柏林的一大群男孩子,他们迅速成为好朋友,上演了一出惊心动魄的大戏。最终从小偷手里夺回140马克,还意外获得了一笔赏金。
在这么多角色中,我最敬佩的是那三个男孩:埃米尔、古斯塔夫和教授。首先埃米尔发现身上的钱被小偷偷走后,自己十分镇定的去想办法,并勇敢地跟踪小偷。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中,埃米尔并不畏惧,敢于与陌生人交流,正是如此,他才得到了古斯塔夫的援助。再说古斯塔夫,拥有一副热心肠,乐于帮助别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请求,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叫来了许多男孩帮助埃米尔。教授是整个男孩军团中的“军师”。他面对一些突发的情况镇定自若,并派“侦察兵”去侦察小偷。我觉得他更多时间是人群中的“领导者”。还有……
这些男孩们身上拥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品质,他们身上散发出热心、乐于助人、无私等等的气质。难道这些都不知道我们去学习吗?现在的我们是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成长历程中没有经历过多大的挫折,在父母的保护下成长,一旦经历到风雨,就会摇摇欲坠。我们不能这样,我们应该脱开父母的怀抱,去挑战风雨的袭击,让自己成长起来。不再害怕挫折与困难的挑战。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猫是一种大家都很熟悉的动物,大家必须都见过猫,描述过猫,但是自从读了郑振铎笔下《猫》,我才明白猫的生命是那么简短,命运是那么悲惨。
三妹很喜欢猫,但是总养不活,她总共养过三只猫。猫死得一次比一次悲哀。没有一次幸存下来,经过了这些事,她们再也不养猫了。
三妹养的第一只猫十分可爱,花白的色彩,天真可爱!可惜,第一只猫因为不吃东西,一天一天地在消瘦,光泽的毛色变得污涩。最后营养不良死了,三妹十分悲哀。
第二只猫相对来说比较活泼。它为主人抓过很多老鼠,大家都很喜欢它。突然,有一天它不见了,大家急得团团转。有人猜想:猫离家出走了,猫逃跑了。原先,它太活泼,早上去玩时,被人抓走了。每个人都在默默地悲哀。
第三只猫十分忧郁,可能因为它是捡来的。但是它一天比一天胖,整天蜷缩在那里,什么事也但是问。春天来了,它变得十分壮。但是三妹对它没有半点儿喜欢之情。因此,三妹养了两只小鸟。第二天,一只鸟死了,郑振铎一口咬定是那只猫干的,拿起木板把那只猫打跑了。第三天,郑振铎起床,望见一只黑猫叨走鸟。郑振铎发现自己错怪了那只猫,心中十分愧疚。两个月后,最后一只猫也死了。
郑振铎的良心受到了极大的谴责,他错怪了一只不会说话的动物,而且用的是自己的暴力,他感到无比悲哀。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第三只猫的悲哀,也让我明白了不能任凭一时的冲动,犯下永久不可改变的错误,要理解完事件,才能去解决。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朱自清先生在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本书写了三分之二的时候,丏尊、圣陶做了儿女亲家。他们俩决定将本书送给孩子们做礼物”。这让我毫不犹豫买下了这本书,志同道合的朋友把共同的殷切勉励用文字记录下来,留给孩子,这不仅是一份礼物,更是一份答案、一份期许。是智慧的父辈对孩子们即将面对的未来的回答,让我不禁想起古时候能决胜千里的军师的锦囊,让我充满了好奇!
细读序言,知道这锦囊原是可以惠及中学生家长的。夏丏尊、叶圣陶两位先生用自己丰富的国学知识和多年的优秀从教经验,用一个个故事诠释和解答国学知识给学生和家长带来的困惑,尤其深刻而精妙地梳理了初中生应该怎么读?怎么作?对我来说,正好实用!《文心》虽初版于1934年,其中的故事以当时的社会情况为背景,但两位先生在书中讨论的语文教学上的问题今天重看依然具有现实意义。我初略翻看了一下,第一篇《忽然做了大人和古人了》,通过玫叔的循循善诱,乐华和大文慢慢解开了心中对初中国文学习难度大幅提升的困扰,仿佛在迷茫中摸索到了进入国文学习世界的入口。
对于我们今天的初中生来说,这不也是首当其冲的问题吗?很多孩子因为感受不到语文学习的现实意义无法提高学习热情,因为找不到学习的窍门和方法失去了学习的动力。
一份温暖的礼物,一个精彩的锦囊,给了我阅读的兴趣和探索的企图。不希望对孩子的指导仅仅停留在“口号式”的鼓动上,希望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能让自己对学习语文的根本和要义有更深刻的感悟,毕竟,细细想来,也从没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惭愧!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自从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青鸟》以后大家开始沉浸到阅读《青鸟》这本书中,当我拿到书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肯定很温馨!因为封面上有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还有一个大姐姐诶,他们坐在云朵上,一只青鸟飞了过来。这本书一定很有意思!
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们因为一只青鸟展开了一些离奇古怪的故事,他们去了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里,一次次的去寻找青鸟,但有一次次地失败,可是,他们并不放弃,一道道难关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并不畏惧!在怀念国,他们见到了他们死去的爷爷奶奶;在未来王国,他们又见到了还没有出生的小孩们。悲伤、快乐围绕在他们身边,他们很满足。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本书的最后一段话,我明白了一个受益终生的话:每个人都想方设法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并为此历尽千辛万苦。其实,只要我们总是抱有无私美好的心愿,幸福就不难获得,因为它近在咫尺,就在我们身边。
对我来说,幸福就是我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幸福就是我的伙伴在我身边,幸福就是每天都很开心,每天都无忧无虑,我不奢望更多的幸福,我只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有自己的幸福,同学们,爸爸妈妈的爱,伙伴之间的友情,任何对你有过帮助的人,你应该好好珍惜,因为珍惜自己身边的一切,这就是幸福!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