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观后感(一)
一个会议可以判决一个人的生命,如果是这个会议的成员,会怎么表现?
《十二怒汉》是一部场景非常简单的电影,不过传达了很多内容。一个18岁的少年被认为杀害了他的父亲,所有出现的证据对这个孩子都很不利的时候,这场会议可以决定少年的生命,每个人在这场会议中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性格,但美国法律让大家聚在一起,要如何发挥手中的权利与义务。在会议中,有理性负责的人,有只关注个人私事对会议结果无所谓的人,有只想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但也有负责任的人,这些负责任的人会试着把会议引导到好的方向。
看了这部电影,我明白了细节很重要,如果拼凑出足够多的细节,虽然不能完全还原事实,但可以推翻不符合事实的猜测。细节有很多,人的言谈举止,外表特征,语气,行为,更深一层可能是一个人的环境等,观察的越仔细,我们可能得到的越多。
此外,我还明白要尊重事实,而不是仅仅听一个人说了什么。人是会自我欺骗的,可能我们会说服自己相信某事,然后我们就信以为真的拿出来说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实事求是,语言是廉价的,要学会用脑子。
简单不一定不深刻,不是非要花费多少钱,才能做的好,有资源可以做的更好,但资源不是把事情做好的必要条件。
最后,我觉得这部电影说的是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甚至有不同目的的人,最终怎么讨论出事情结果。十二怒汉,因为大家性格不同,不容易相处,暂时在一起,容易让各自生气吧。
十二怒汉观后感(二)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
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己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己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十二怒汉观后感(三)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十二怒汉观后感(四)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
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最后,他们牺牲了自己的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
《十二怒汉》观后感1
《十二怒汉》一部经典的美国黑白电影,讲述了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生父,案件的旁观者和凶器均以呈堂铁证如山,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而讨论结果必须要一致通过才能正式结案的故事,进一步折射出美国陪审员制度、法律正义及对生命的尊重的问题。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团制度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同时,其陪审员都是通过从最普通的民众中随机抽样产生的,因而陪审团制度可以说是体现民主政治的作用,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制衡司法独断与专横,保障公民自由、民主发挥作用。在影片中,按照法律程序,必须是一致的意见、也就是12对0的表决结果才会被法庭所采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本着“宁可错放一万,不可枉杀一人”的理念,让这次漫长但激烈的辩论有其进行的必要性。
而陪审团作为相对公平的第三方,理应秉着理性、公平、客观的态度去思考、分析案例,负责地履行其职责。但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社会阅历的十二个人,在最初的投票里有人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果断地定下结论、有人虽然认真思索做决定但太过于依赖证据,甚至有人漫不经心、为尽快结束辩论看球赛而随意定决,只有8号陪审员,即使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青年,即使顶着1比11的压力,他仍然提出自己的疑惑,坚持己见,孤军奋战,力求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只因他知这是他们的陪审员职责,他们的投票决定着一条生命的存在或消灭。而后随着意见不同讨论,涉及到隐私、自尊、良知、原则、种族……讨论者内心那个活生生的人这才一点一点被剥出呈现。在辩论、反击、争吵、甚至攻击中,他们渐渐“原形毕露”,这才是一个个真实的人,十二个“怒汉”的“怒”,也正是“血性”所在。
他们剖析、推翻到证明,一次次的激辩,一个个的改判,没有一种考虑是不妥的,没有一种推理是不能接受的,放下地位名誉利益,放下主观臆想与偏见,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清晰后的视野才能更开阔,得出的结论才能更接近事实、符合实际。
《十二怒汉》观后感2
打开电影《十二怒汉》,这一次我的心很静。这是一部黑白电影,场景很简单,一个会议室里,一张长方形的会议桌,一台开不动的风扇,十二个男人,另加一个守门人,门被反锁,天气闷热,窗外乌云密布,暴风雨即将来临。
十二个男人,从事不同的职业,有着不同的经历,带着不同的性格,怀着不同的理念,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在一个阴沉的下午,聚在一间屋子里,在法律面前决定着一个18岁男孩的生与死。这在其中的十一个人心里,本是一件十分十分简单的事,证据凿凿,只要达成一致,这男孩有罪,便成了。然而8号评审员却举起了反对的手,你问他你认为这男孩无罪?他说不明白。这男孩有罪?他说不明白。但,他说,起码我们不能这么轻易地草率地让一个人去死,因为这是一个生命,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杀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地证明这个孩子杀了人。于是一个本该5分钟就能解决的事情,硬是持续了近2个小时才搞定。然而这两个小时里,我们看到了什么?我们感知到了什么?我们该反省什么?我们该学习什么?答案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震撼,良心上的震撼。
而我看过之后,感慨多多。首先我
其次我感受到了美国的明主,每个人都充分享有发言的权利,而且捍卫自己的这种权利,这完完全全让我体会了卢梭那句“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另外这12个人每个人都是都是独立的,独特的,我说的这点是因为他们这所谓的会议不像我们平时所看到的在桌边正襟危坐,拘谨畏缩,他们在那里享有自由,没有呆板的规矩约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没有威胁或者屈服,有的只是被说服,被自己内心对“证据”的质疑说服,被自己的良心说服。
当一切都结束了,雨过天晴,评审团们陆陆续续地走出了法院的大门,他们当中的一个对生命敬重,追求事实,博学稳重的建筑师和一位睿智的老人互报姓名,握手告别,然后分别融入到了来来往往的人群中,他们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然而当明主和自由如此地深入到了每个普通老百姓的心中,那么这个国家,这个名族,该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强大!
《十二怒汉》观后感3
世上有两样东西使我敬畏,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义。——康德
从历史上看,苦难的俄罗斯有着多姿多彩的个性,人道起来像个圣人,霸道起来像个疯子,浪漫起来像个诗人;时而像个美丽的姑娘,时而像个醉酒的汉子,时而又是个仰望苍穹的哲学家。但众口一词的是,俄罗斯的艺术有着伟大的传统,从古典音乐、文学、戏剧、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人随着社会价值观的改变,面临前途的迷惘与彷徨,以及对好莱坞大片的盲从,电影业出现了短暂的停滞。然而,毋庸置疑,《十二怒汉》是一部不容错过的佳片,影片向世人生动展示了面临民族矛盾的俄罗斯现实之创痛,以及人性与社会冲突引发的诸多思考。
尼基塔·米哈尔科夫导演的《十二怒汉》,借用了1957年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的框架结构,他将故事的背景置于俄罗斯与车x臣深远而不可调和的民族矛盾大环境中,把一个有关司法体系、法律制度、人性对于公正与真理不懈追求与坚持的故事演绎得更加深邃。
影片从一个男孩在车x臣战火的回忆中开场,全片结构紧凑,主题严谨。12个来自不同职业和不同社会地位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一起,商议车x臣少年对其继父的一级谋杀指控。其中一位陪审员力排众议,他要求其他人至少再讨论一下这个案子,但这个要求却激怒了其他陪审员。在他们看来,当调查员和公诉人已经控诉这个被告“有罪”之时,他的罪行就已经先行论定。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内心自我挣扎而改变观点,人性的张力开始涌现。最终持反对意见的那个人说服了其他十一个人,以一己之力扭转了整个方向,从而使正义得以伸张。凭借人性的良知,少数战胜了多数。
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一个常识是,正义不仅应得到伸张,而且公道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这就是所谓的程序。然而,为何人民都感觉到了真相,往往偏偏主审大法官充耳不闻?人性的良知与道义,才是避免每一个置于法律弱势地位的人被不公正对待的最后的安全阀。
诚然,完善的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有大量专家和顾问的存在,但它同样需要局外人、普通人的常识与判断。社会和强权不能随意认定一个人“有罪”就对其任意处罚;否则有一天丧钟同样会为那些并非坏人的人而响起。
发展中和彷徨着的俄罗斯人用一部改编的电影《十二怒汉》,借着对一个车x臣孤儿命运的审判,再次向世人展现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反省自身的态度。
《十二怒汉》观后感4
今天看了一部很棒的片子,以至于现在还兴致勃勃,激动地不能入眠。在没有查看任何本片评论及背景的情况下写下自己的一些感受,因为怕被左右掉一些直观的印象,先入为主总是让我们失去很多珍贵的感觉。
片名如题目《十二怒汉》。讲述的是一个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对一个疑似儿子谋杀父亲的案件的裁决。一九五几年的片子,黑白,场景简单,简单到只有一个房间,其实当一部电影只有一个这样的场景时,你就可以感觉到导演的自信。近100分钟吧(确切时间不定,因为此刻的激动,也没有再回头看一遍,只是粗略估计),12个男人都在这个空间中,甚至一开始你都会觉得拥挤,每个人都在做各自的事,有些眼花缭乱。人物(除了两个人最后交换姓名)甚至都没有名字,他们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从事各种职业(建筑师、推销员……),不同的社会背景,生长环境等等诸多不同点的人,他们聚集在这个房间,裁决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该被送上电椅(不是很清楚美国的法律,应该是死刑的裁决吧)。最初的设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是“今天是今年最热的一天”。炎热,让人感觉烦躁不安,而他们所处的空间是一个会议室,唯一的风扇坏了,房间被锁上,以留给这12个陪审人员充分不受干扰的空间。在进入这个空间以前,庭审告一段落,法官的话也非常重要,虽然这位法官显得很不耐烦这样“显而易见”的案件。但他依然提出了两种结果,一个便是男孩背叛有罪,一条年轻的生命就此结束;另一个便是男孩无罪释放,但若判断有误,就是放走了一个将来可能对社会有潜在破坏力的杀人犯。这样两个结果,如果交给我们,当所有证据都将矛头指向男孩时,我们会如何做判断?
男主角,他从一开始便与众不同,当其他人走进会议室,为天气的炎热烦躁时,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应该是在思考。而接下来,众人便开始展开了精彩的故事。男主角认为判男孩有罪的证据存在问题,而其他的11个人,从一开始的一致反对,到一步步被说服,甚至是说服彼此,最终走向12个人的统一,判定无罪。这并不是一个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故事,但却是从少数者的思考开始的。烦躁的天气让其他11个人作出的判断更多的带有早些结束的念头,更不遑其中还有急着去看球赛的兴奋的棒球迷等等不负责的人。但,争论既然开始,当然要有一个结束。其中精彩的推断、主角的冷静与坚持、以及每个人直接的互动都非常精彩,就不一一详述。
而我最欣赏的是男主角的一个概念,“我们应该有合理的怀疑”。没有人看到事发的真正经过,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男孩可能是无罪的,甚至一切为男孩辩驳的理由都不能完全的、毫无疑义的肯定。但,有一件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能一开始就判定一个人有罪,不论这个人之前做过什么,出自怎样的社会背景,这些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必然成为罪犯的理由。没有什么是必然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是我知道法律上有一个概念——疑罪从无。以前并不能十分的赞同,但看过这部片子后,对这个概念却有很强烈的认识。当一个人可能犯了罪,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指证时,判定他是无罪的。我想,这是我们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可能这句话说得大了,但我直观的感受就是如此。我们是人,在我们无法确认时宁愿给予信任,宁可把它想得美好些,这是我们应该为人有的认知。试想,如果我们坚持人性本恶,那么我们认知世界的角度将会怎样?这个世界将会被蒙上一层怎样的颜色?即使我们嘴上总是对现世充满抱怨,但试问问你骨子里那流动的鲜血,你不希望这个世界美好些?你不希望好人多一些?我们都明白答案,而这可能就是那个“善”字。我不是喜欢套用“爱”、“善”这些词汇的人,甚至我都会尽量避免使用这些词汇,因为害怕一不小心就说大说多了一些东西。但这一刻我想就是这样的,正因为我们心中有那个字所以我们定下这样的法律,为每一条生命负责。这样的法律证明我们是一个人,活生生。
这是一部好电影,有太多可说的,节奏的掌控,矛盾的处理,人物的塑造……很多很多,但我最想说的是我感触最深的这些。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能看到这样一部老电影,是我们的运气。叹服于导演与编剧的才华,感谢他们在那样的年代为我们保留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人之所以为人的理由便是思考吧,思考着的我们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勇气。
将这部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将这样的珍贵分享给每一个人。
《十二怒汉》观后感5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杀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十二怒汉》观后感6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死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杀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杀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杀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死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
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 那是我们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贵的一部分; 没有人知道,但我们有合理的怀疑; 面对这种事,要排除个人偏见真的很难。
关于《12怒汉》
几年前看的片子。不记得是谁推荐的,也没做功课,下载完后点开一看发现竟然是一黑白电影,差点以为自己下错片了。
以我有限的观影历程来说,这是我看过的场景最简单的剧,没有之一。12个不同职业、不同身份的男人被困在一个小房间里决定着一个小男孩的生死命运。整部片子都没有特别恢弘的场面,也没有试图去塑造B格,就只是简简单单地从一个点切入,顺着这个点慢慢地去铺开,以小见大最后渐至升华。从一边倒的绝对票数,因为一个合理的疑点,12个男人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讨论,从不满、争执、抱怨到静下心来认真地进行分析,过程递进非常自然,非常合乎常理。而这一过程单调却让人欲罢不能,直至得出结果,影片结束我却依然有种意犹未尽之感。这96分钟是大脑的涤荡,是心灵的震撼,非常痛快酣畅淋漓。
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课外习题书总喜欢打上“发散思维xxx”、“逆向思维xxx”等以作为亮点进行兜售。彼时我是不屑的,我认为这不过就是文字游戏罢了,思维就是思维要怎么发散怎么逆向?但事实上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恰恰是因为我缺乏这样的思维能力,怀疑的能力,思考的能力,所以容易接受别人抛给我的观点,却鲜少去质疑这样的观点是否正确。我在想,如果角色对换,我是那12位陪审员中的一员,我绝对是那11人之一。也是因为接触了影评才发现一千个人眼中真的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明明看的是一样的电影,但大家看到的内容侧重点却不尽相同。
写到这里,觉得写得太苍白无力,我突然又想重新再看一遍了。
关于《12怒汉》观后感二:
据美国媒体报道,4月9日早晨,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获得者、美国著名电影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Sidney Lumet)病逝在纽约曼哈顿的家中,享年86岁。西德尼.鲁迈特导演的首部电影《十二怒汉》(1957)使他备受尊荣,这部以法庭陪审团为核心剧情的电影在世界电影史上堪称经典,历久不衰。
九十年代初,我在美国的一所法学院读书。对于很多西方人来说,像我这样的一个亚洲人——特别是来自中国的年轻人,在这个陌生的西方国家学习一种与自己本国法律传统差异甚大的学问,实在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一天,我和一位美国律师共进晚餐,席间他几乎一直在用同情地目光注视着我,看得出他很愿意帮助我,但又茫然无措。他对我说,攻读法律学科对于普通美国人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你一个母语不是英文的外国人怎么能扛得下来呢?他非常善意地告诉我一个理解美国法律制度的捷径 —— 建议我一定要去看几部经典的美国法庭电影。他随手在一张雪白的餐巾纸上给我写了几部与法庭案件内容有关的美国电影。其中他写下的第一部电影的名字格外醒目 ——“12 Angry Men” 。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十二怒汉”这个酷似中国武侠电影的译名,但是如果把它译成“十二个生气的人”又显得太没文化。我觉得将其翻译成“十二个争辩的人”或许更为贴切。
这是一部50多年前的黑白电影,开场非常沉闷。如果不是在大学的教室里强制性地放映,今天80后的年轻人估计没有耐心把它看完。电影所有的场景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由12个男人组成的陪审团需要对一个涉嫌杀害自己父亲的男孩子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依照美国的法律,如果十二个人中有一个人对定罪持反对态度,本次庭审将陷于失效或面临重审。如果这十二个人对定罪意见达成一致,这个男孩将被送上电椅处以死刑。
终于,影片的勾人心魄的魅力在十分钟后出现了。陪审团休息室里的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杀父有罪,但有一个人以"合理怀疑"的态度投了“not guilty”(无罪)的一票。于是,这十一个人中有些人开始愤怒了,他们当中有人想着早点去看球赛,有的人急着想去看股市行情,有人想去尽快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也有人随大流完全没有主见,他们大都希望随便举手表决一下就结束无聊的讨论,然后尽快离开这个闷热得让人难忍的休息室。
接下来的镜头是这部电影中最精彩的一个片断:那个由著名演员亨利.方达扮演的陪审员表情冷静 —— 他就是最初唯一对这起谋杀案定罪结论投反对票的人。他坦诚地对其他十一名打算轻率定局后早点儿回家的陪审员们说:“我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把握来反对你们的判断。我只是觉得,当我们要把一个年轻人送上电椅之前,难道我们就不能在这个房间里坐下来好好讨论讨论吗”?这位谁都不知道他的姓名的第X号陪审员是建筑工程师出身,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他所以能这样想,凭借的是一个普通人基本人性中的理性和良知。
之后,一个接着一个疑点的出现,一个又一个陪审团成员被说服,最终,1:11的局面被扭转为了12:0。男孩最终被判为无罪,影片到此结束。此刻,男孩子是否杀了自己的父亲,已经不重要,重要的人们可以在民主宪政的氛围里保持独立思考并融入理性思维。我们看到,人性中的公平、理性、良知、偏见、虚荣、恻隐、自私都在这部经典作品里得到最好的诠释。由于有太多解不开的谜团以及无法证明的怀疑,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已经可以理解和接受“疑罪从无”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我想,这也许是我们人类之所以称自己为高级动物的理由之一。作为人,当我们无法证明一种罪恶时,是否可以宁愿给予某种正面的信任?试想,如果我们执拗地坚持人性本恶,“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那么这个世界是否还值得我们生存和留恋?
看过这部影片,环顾今日中国庞大而复杂的司法环境,让人感叹的是,让良知和理性成为这块土地上的中坚力量,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代人的努力!眼前最鲜活的例子,莫过于刚刚看到的`那个叫孔庆东的北大中文系教授对药家鑫案件发表的言论。在一家名为“第一视频”的网络媒体上,当主持人说在法庭上的药家鑫“看上去很天真很学生气而不像是一个杀人犯的样子”时,孔教授怒火中烧:“天真?……真正天真的是你。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你不懂。一看就知道是罪该万死的人。杀人犯长的都这样……这是典型的坏学生。你看人要看气质,你不要看什么肤色啊、五官啊,要看气质。这是一个杀人犯的气质。”对于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自首情节,孔教授还说: “……干了伤天害理的事情,过了一定的界限,你怎么自首都是没有用的。你愿意跑你跑吧,跑到天涯海角,我把你满门抄斩,这才是严肃的法律。”网络上,跟随在孔教授的发言后面的是众人们的腾腾杀气和阵阵狂欢。
药家鑫是否应当被判极刑,法院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做出裁判。但是,孔庆东作为一位在北京大学教书的高级知识动物,在21世纪的今天还在说“他长的是典型的杀人犯的那种面孔”以及“满门抄斩”这等话语,不禁让人倒吸一口凉气,不胜唏嘘。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孔庆东的这些言论,我几乎下意识地会想到电影《十二怒汉》中某张陪审员的脸,狂躁、执拗、偏激、武断、暴戾、冷血,自以为是再加上似乎与生俱来的咋咋呼呼。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去看一遍这部经典电影,估计不难在里面找到这张类似的面孔。
顺便说句题外话,如果孔教授真的具备凭借一个人的长相和气质来辨别罪犯的“特异功能”,那么,我们的公检法就索性关门罢了,就连美国法庭的陪审团也解散罢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假如我们做个试验,有一天,让这位姓孔的教授和那个姓药的同学走在大街上让素不相识的百姓们打量观望一下,看看到底谁从外表上更像罪犯?估计这个试验的结果会让孔教授倍加气愤而真的成为一个“怒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