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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蔚蓝天空之人观后感合集80句

时间:2019-12-21 18:06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

深蓝色的封装,一位极具亲和力的女子和几位老人的合照,中间大大的“看见”两个字,署名是柴静。无意间,在网上看见这本书,思索良久决定了买下它,不为其他,只为那封面上的微笑。本以为本书是一位记者辉煌一生的自捧,但事实往往出乎意料,她在这本书中写下的是她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成长经历。

从进入央视到陈虻之死,十年看见,我看见的是一位尖锐、激进的少女逐渐磨平棱角,温和圆润,破茧成蝶的成人礼。将近一周,匆匆看完了这本书,它给我最大的震撼与共鸣,不是人,不是事,而是在一次次话语交锋中正与逆的悖论。

在第二章《那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中,走进非典病房内,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病房深处那心若死灰不复温的呢喃,更不是那个护士的失神彷徨,而是危难中柴静奋勇当先的决绝,“我不知道能不能播,但我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个声音告诉我,我必须知道。”霎时我的心脏猛地一顿,血液停了一秒。脑海中又回荡起她的话语“我摸着血管,这就是最原始的东西。活着就是活着。在所有的灾难中,这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

第三章《双城的创伤》里,“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节目会以无解来结尾,一直到我明白真实的世界即使可能如此。对人的认识有多深,呈现才有多深。……双城连续服毒事件调查到最后,我们发现,最大的谜,其实是孩子的内心世界。”故事最后的无解给我们以一种无能为力,但更多的是真实,柴静是人,不是神。

第七章里,《山西!山西!》颇有文艺范的开篇层层递进引出了老生常谈的话题,环保——污染!她用近乎于白描的语言,平铺直述讲:“山西省长谁来干,临汾人民说了算”,“当年送我小蝌蚪的小男孩,是国土局的一个科长,服刑一年”平平淡淡的两句话,给予了同为山西人的我一种深深的共鸣。

《看见》写的不是人,不是事,而是人生。故事所透出的哲理性,思维性、逻辑性和真实性,引发了我们一个又一个深刻的思考。但更多的是对一个个现实悲剧的无奈与无能为力。我想“中国梦”就是想要建立一个美好的乌托邦世界,让这些悲剧不再重演吧,这是国人的梦,也是我的梦。终有一天我要站到足够的高度,为着这业奉献我的热血与生命。这是我的梦也是中国梦!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2

在《看见》一书中柴静写了她在十年前当直播主播时的采访每个故事的始末。也是她当直播记者酸甜苦辣的经历,她从自己当记者开始写起:别当了主持人就不是人了;那个温暖的跳动就是活着;双城创伤;我们终将浑然难分,像水溶于水中;沉默在尖叫;山西,山西;我只是讨厌屈服;许多事情是有人相信才会存在;真相常流失于涕泪交加中;只求了解和认识而与;新旧之间没有怨讼,唯有真与伪是大敌;事实就是如此;真实自有万钧之力;只听到青绿的细流声;逻辑自泥土中剥离;无能的力量;采访时并邮件的互相探问;不要问我为何如此眷恋;陈虻不死。

从这些事件中使我懂得做事要真实,要实事求是,评论事情要客观,要站在对方的角度理解和宽容别人。

用《看见》书里的话来自省:宽容的基础是理解,你理解吗?宽容不是道德,而是认识。唯有深刻地认识事物,才能对人和世界的复杂性了解和体谅,才有不轻易责难和赞美的思维习惯,永远与真实站在一起。让我们从此刻开始,更多的试着去理解周围的人和事、理解这个世界。

通过读柴静《看见》一书的点滴感悟:生活中最勇敢的事莫过于,看透了这个世界,却依旧爱着它;有时候,你把什么放下了,不是因为突然舍得了,而是因为,任性够了,成熟多了,也就知道,这一页该翻过去了;一个人良好的自我认知来源于对自己生活和情绪的掌控,来源于乐天知命的智慧和自信从容的内心……让我们在工作、家庭、社会都要担当的压力下,做到内心坚强,少一点抱怨,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忌,多一点宽容,少一点浮躁,多一谈定,少一烦恼,多一点快乐!因为,一个人快不快乐幸不幸福其实是由自己主宰和内心决定的!正如柴静理解的幸福:即使开着破车只要前行就好!

胡适说:“给你自由,你不独立,仍是奴隶。”学会独立思考,可以表达看法,但不偏激。能了解事件背后的本质,能包容别人的观点,客观公正的评价。学会反思,在反思中去建立属于我自己的认识事物的坐标系,这也许就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3

柴静,央视知名记者、主持人。

相信如果柴静小姐抛开电视节目的话,大概会是个出色的文字记者。《看见》这本书,人物鲜活,故事真实,感情质朴,细节动人。一本400多页厚实的书,分两次竟可以读完,这也许得益于她的文字写得踏实,没有戾气。

何为戾气?就是不满、忿忿不平、攻击式的利剑。

不同于尖锐的政治时事记者,看柴静的文章,不会有太多让你感到不适的地方。客观地来说,读这本书,就像是带你浅浅地经历她在央视工作的十年,十年中她用肉眼所看见的毕生难忘之场景。

《看见》并不是零零散散的故事或片段,而是一个人所经历的真实的十年。柴静的新闻始于生命,最终也回归生命与人生的思考。2003年的“非典”让她最直观看到死亡与生命,以及人在死亡面前最真实的态度。如果说一个人没有看过生命如何消亡,他就无法真正理解人或者生命。陈虻是柴静在新闻中的引导者,他的逝去,让三十而立的她再次思考生命与人生。

书中的这十多个故事,并不是刻意挑选,也不是那些最轰动的节目,而是每一个故事之间都被一种叫做“理解”的东西串联起来。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被其他人影响的过程,而人真正的成长来自于自己的经历,也来自于对经历的理解。看见他人的人生,其实也就是看见自己。

用柴静同事王开岭的话来说:“做新闻,就是和这个时代的疾病打交道,我们都是时代的患者,采访在很大程度是病友之间的相互探问。”

用柴静自己的话来说,“当一个人关心别人的时候,才会忘记自己。”“理解的基础是感受。人能感受别人的时候,心就变软了,软不是脆弱,是韧性。”

400多页的书,也没上几张个人照片,弄几个名人;不写八卦、不扯段子、不摆朋友录;不肯将就成文,篇篇使劲全力,满心满意都在纸上。凭自身的采访经历,事后反思,连缀成篇,看似“小”,实则写的正是那个大大的中国,和中国的人。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4

“我渴望呆在最寂静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

——来自柴静的日记

《看见》是央视知名记者柴静的一本记录自己在央视十年的自传性的书。原本只是想它用来打发一下闲暇时光,可当我真正拿起这本书品读起来时,却意外地收获了更多的是对柴静本人的敬畏,对众多媒体失职的痛心,更有的是对人类感情的崇敬。

一个钟情于围巾,外表似邻家女孩般清秀,但柔和的声音中透露着坚持与不可退让的央视主持人。柴静以一名新闻记者的良知与正义,剥丝去茧,退去一层层伪饰的泡沫,向观众呈现事实真相。当还未踏足新闻记者行业的时候,二十三四岁的柴静面对高高在上的陈虻坚定地说,“我关心新闻中的人”。确实十年历程她都坚守了自己的初衷。

于我而言,《看见》让我能有一个机会重新审视那些以前震撼我们的事,有一些事当时我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知道事件大致的轮廓,有个模糊的了解,更多的也只是跟随着当时主流媒体的看法。时隔多日后能再次看到事件的真相和始末,让我有了新的认知,修正了一些对当事人的偏见,对事件的本质也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看法。《看见》一共405页,厚厚的一叠纸张中叙述了十多件柴静亲身经历过的事件,整本书内容人物鲜活,故事真实,一字一句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很平静的不带偏见的表述着新闻事件,就像一把尖锐的刀子直刺整件事的心脏,带我们见到最深入最本质的一面,那些掩埋的真相总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让心高高抛起,揪成一团纸,拧巴巴的抚不平整,又在下一刻重重的跌回胸膛,让人不禁陷入深思。

读此书,就好像看见一个女子的成长过程,从无知无畏的年少轻狂,到理解了解后的从容淡定;从初出茅庐的锋芒毕露到而立岁月的内敛恬静;从自以为是、过于用力的自我到冷静自省、客观自然的大我,没有华丽和自我标榜,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娓娓道来,只是不带偏见的表述,却自有动人心扉的力量,如此平凡丰富,如此深刻。

书上说:“不要因为走得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人生路漫漫,生活五味杂陈。怀揣一颗真心,看人间百态,品人世情怀。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5

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完完整整看一本书了,总以为听着音乐,晒着太阳,然后一书一茶就足矣。当初选择《看见》一书也是鉴于同事推荐,实际上对于这类书籍我几乎很少翻阅,原想这应该就是一本自传,可是当全部看完,我却又不这么认为了。

这本书是我拿起放下,再拿起又放下之后,断断续续一段时间后才看完的。每看完一个故事,我都习惯发会儿呆思考一下,书里面记录的故事有些我一点儿都不陌生,也总是情不自禁跟着她的文字,在那些人群与往事中穿行。可是透过柴静我所看到的似乎又有不同,可能出于她是一名新闻工作者的关系,也可能是她看的更近,看的更深,看的更细,一个个故事总会让我呼吸困难,心痛唏嘘……

非典时期的故事。平凡的文字中,没有过多渲染感情的辞藻,却能轻易带我们进入2003年那个大锅一样的北京。没有人强求柴静做这期节目,甚至连她自己也不能确定能不能做出来,能不能播。可是她就怀揣着“我必须知道”,冲到了一线,冲到了那个让大家避之不急的真相面前。双城的创伤中,开篇前是一张从视频上截取的图片,她蹲着给一个小男孩擦拭眼泪。据说这个镜头在当时是饱受争议的,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表演性主持”,太过“虚假”。虽然当时我没看过这期节目,可是细细读了她所看见的故事,我却觉得这才是最最真实的,她是真正的用心去聆听了对方,这不正是情感的回归吗?

像这样的故事看似平凡,可是要真正的走进它的背后,我相信一定不是这么简单的。这本书就如柴静自己在开篇之前写的“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推翻、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柴静对于职业的热情和对自我不断打破再纠正的态度令人感动。因为我们都一样是普通人,会犯错、会惶恐、会困惑,不断的自省和思考能使我们学会去回归生活,去认识而不是去指责批判。其实生活中也好,工作中亦是。没有人生来就是成功者,对于自身的缺憾不足要敢于自我纠正。她身上的这种态度和精神也更是我们所需要的,虽然我们的工作不同,但是我们也要有这种对工作、对职业始终保持热情的状态。书中没有太激情澎湃也没有太多愁善感,它让我们看见更多的是关于人生的感悟以及对世界的觉悟,还有如何对待工作,对待周围的人和事。我很喜欢“看见”这个书名,简单的两个字,却有着深远的意义,看见眼前所见的,看透背后所不见的,看明白所表达的、所预意的……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6

《看见》里面有很多话都让人印象深刻,比如:你总是太投入了,热爱就会夸张,感情就会变形,就没有办法真实的认识事物了。这是陈虹对柴静说的,仿佛也是对我说的。我是感性与理性的结合,不了解我的人会认为我很冷漠,是一个经济学上所讲的理性人,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实,他们不了解,我心理的那片天空很蓝,它喜欢阳光,喜欢温暖,热爱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感情,太冷漠的人我会远离,因为内心承受不了冰冷的东西。

书中还有一句“人的一生,有的是将来,永远有下一拨人,下一个地方,不一样的生活”。我此刻还是很念旧,恐怕自己会一向这样下去,舍不得的东西太多,那些青春年华,那些灿烂的回忆,尽管模模糊糊地在脑子里游荡,但是就是存在,有人说,存在即合理,但它会影响我向前迈进的步伐,因为我会回头张望,脚步沉沉地,迈不出去,但是,总有一天,我会忘记那些,勇敢地向前走,只是那个日子就应快了吧。

花了两天时间把《看见》看完,正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她没有刻意地选取标志性事件,只是选取了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人,一些事情,仅此而已。正式因为这样,我渐渐地喜欢上了这个记者,这位主持人,因为她的一份简单。在《看见》中,我看见了柴静,看见了我自己。她是一个有自己想法的女人,在别人看来或许会有些许孤傲,其实,我和她一样,我们只是将独立看得很很重要,不喜欢依靠,喜欢背起包就走的洒脱与豪迈。性格上的另外一些地方,说不清楚确切的点在哪里,反正我是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坦白说,《看见》这本书的开头部分并没有吸引到我,她的一些陈述让我感到别扭,也以前闪过一丝放下阅读的念头,但是庆幸的是我读完了,感受颇丰。柴静的主要工作是采访,这就要求她务必去接触一些具体的人物,具体而细微的事情,那些事情或琐碎,或热门,或悲痛,请允许我用这个词来形容汶川地震。柴静的每一次采访,每一个报道,即使她是简单记录,字里行间我依旧能够感受到她天生对细微事物有着深刻的体会,她把人看透,把事情看透。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7

阅读了那么多书后才遇到这本文学中的金子,实在令人赞叹。语言是那么朴实无华,情感是那么真真切切。

富有独特思想的柴静是那么令人尊敬。整本书循序渐进,让人越看越带劲儿。幽默讽刺的笑柄与煽情动人的故事相结合,演绎出这么一本独具魅力的书。

中国最缺的就是真实,在一件件事件的背后真相是什么,是所有广大民众所想知道的。作为一名记者,柴静报道的几乎没虚伪,她真诚的为人名服务,为中国服务,为真相服务。也许大家认为记者的话都是真实的,但柴静毫无掩饰地将一位记者轻描淡写却反响极大的故事写了出来。当年北京的三月,柴静他们冻得鼻青脸肿,小心翼翼地走在北京里。风大得很,为了拍出效果,一位记者强顶着寒风,挤出微笑,瑟瑟地脱下外套,夹在腿中,对着镜头说道:“北京的三月,春意盎然……”这让柴静感触很深,看得出来,在此时她喜爱的那个决心,要做一名真实的记者。

就如同一段故事般,每一个板块几乎都没有少一个人物——陈虻。他一直上演的是一位精炼严格的领导者。他语言犀利尖锐,无论你怎么说他都有能力把你彻彻底底、严严实实地反驳回去。但正因为在这良苦用心的“刺激”下,柴静才能取得今日无比令人崇高的地位。最后一块陈虻的去世让人们感到一丝遗憾。如此出色的领导者,他最杰出的作品不是制作的片子,而是培养的一个个人才。

我发现,所有功成名就、有巨大反响力的人物,包括诺贝尔文学获得者——莫言在内,都爱用故事去反应道理,通俗易懂,引人入胜。还有一个小小的故事,让全国上下的人沉思。山西是柴静的家乡,但这十几年来,一直在开矿挖煤,空气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当时的市长来到别的城市,刚一下飞机就晕倒了。还是秘书了解他,找来一辆汽车向市长脸上一喷,他竟然醒了过来。他边爬边说:“看来这儿的空气不够硬啊。”这是一个有趣生动却发人深省的故事。中国现在的许多城市PH2.5明显超标,一路走就呛一路灰尘。

《看见》是一本好书,它的作者更是一位好人,若没有她,我们怎能知晓这后面的一幕幕?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8

有时候在想,我为什么要看书呢。是充实自我还是填补寂寞,是师长之命还是心甘情愿,后来我才发现,看不同的书时心境与缘由皆是截然不同的。当我刚脱身于考题的苦海,偶有闲心的翻开这本《看见》之时,由非典到最后的卢安克,正如柴静所言,真实的万钧之力撼动了我。而看书,是为了让这些我狭窄的视线外的真实,惊醒我所习惯的生活。

关于惊醒这件事,也是柴静在这本书里所贯彻的。看过夜色温柔的人都知道,柴静嘛,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动人又煽情的文艺腔,最是适合她不过了。从前找作文素材也觉得她写的好,是舞文弄墨的好,如今也觉得她写的好,是有厚度的好,接地气的好。其实柴静的文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旧细腻温婉,变化在于,她将主观的情感作为了情怀揉进了真实的“看见”里,看见并惊醒了过去一味滥情的自己。

书里有句话我记得很清楚,是陈虻对柴静说的,你有自己认识事物的坐标系吗?所有人面对着同一个世界,看见的世界确是不同的。《夜色温柔》看见的是蔚蓝的天空,朵朵的白云,都是新鲜生命的气息,而《看见》看见的却是实实在在一步步踏在土地上的人,有的狼狈不堪,有的成功得志,归根结底,在踏踏实实地认识自己的同类,与生活打滚。

谈完了书,最后便来谈谈自己。

我看见了些什么呢?低落时恰巧落泪的天空,烦躁时仿佛也紧皱双眉、面露愠色的一张张面孔,顺心时格外动人的花草—与其说是看见的,倒不如说是心里所见的。感性无疑是顽固的自带滤镜,眼里所见都因感性染上了鲜明的色彩,却也被加上了思想的镣铐。“不赞美,不责难,甚至也不惋惜,但求了解与认识而已。”这句话让我消化了很久,也让我重新直视了我心中习以为常的“诚实”,将人自动分门别类的“诚实”。在读柴静唤起理性的历程里,也为自己的感性敲响了一声钟,在书里也得到一些我不习惯的理性。

许多人都说看完这本书后涕泪交加,我倒是没有落泪,可能也是因阅历太浅的缘故,无所共鸣。但这本书给我的,也正像卢安克给柴静的,也许不是那种会掉眼泪的感动,而是让我呆坐在夜里,想“我现在过的这是什么生活”的撼动,这让我有了清空脑子里的所有,将空间再次完完全全的留给这本书的举动。

看惯了鸡汤,试试不一样的撼动。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9

“要想‘看见’,就要从蒙昧中睁开眼来。这才是最困难的地方,因为蒙昧就是自我,像石头一样成了心里的坝。”——柴静。

同性恋、吸毒、非典患者、家暴、孩子……当这些人进入我的视角,由新闻世界的大到这部分人的小,被否认、被隔离、以至受辱,人性的难测。柴静,她就像一股清流,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的雄心,一些边缘的题目,大多数人不会碰到的问题,以这来剖析人性,看清无知和偏见。

就像书中所说,人常常被有意无意忽略,被无知和偏见遮蔽,被概念化,被模式化,这些思维,就埋在无意识之下。无意识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常常看不见他人,对自己也熟视无睹。人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就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

这世上原本没有条条规规,也没有谁生来就是对,生来就是错。正如此,条规并非完全的正确,倒像是大多数人达成的共识。这有点类似于投票,票数多者为胜,只是在投票中其余的投票人,无论在投票前还是投票后,他们都可以有自由不同的观点。

但在现实,条规不再以类似于投票的形式看待,成了人类发展的固有思维,那些例外者又会被怎样看待?被归为异类?歧视?受辱?

同性恋,当今一个敏感的'话题。虽有少数人赞同,但大多以恶心和难以接受来评价,谈及时大多话带嘲讽和调侃。因在大众看来这有背于固有思维,有背于人类发展史,同性恋,不像是纯粹的爱,或者说这种爱被看不起。但仔细考虑同性恋何罪之有?在时代的大潮中,逆流而行的人就一定要被大潮淹没?在生活中被压制、被痛苦囚禁,不能光明磊落地公之于众?

柴静曾问:“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接纳同性恋者?”

有人曾这么回答:“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把生育当作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所以说,当人们以这种原则来判断世事的是非对错,何来公平正确可言。

臧克家说,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这里强调前者,人既然活着,就要做一棵有思想的芦苇,从蒙昧中睁开眼,看见这个世界的全部,看清这个世界的全部,捅破必然和可能之间薄薄的一层纸,世上应有敢于逆流而上的人。

记得书第一页写到,想象另一种可能。

最后一页写到,这种摇晃是危险的,但思想的本质就是不安的。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0

对于柴静最早的结识不是《看见》,而是很多年前的一个演讲视频《认识的人,了解的事》。其实这本书在我的书架已经沉睡了很久了,最近闲来无事,无意间在饭后翻了几页,便一发不可收拾读完了这本书。

在读《看见》这本书之前,我对有关她的新闻接触甚少,只知道是一位央视的记者、主持人。当时看完这本书,给予我很大的震撼和触动,忍不住去搜索她主持的纪实类节目《新闻调查》和访谈类节目《看见》。她采访的多是边缘性、尖锐的、争议很大的人物和事件,她的语言平静理性但不失锐气,往往能一语中的,直入人心。

于我而言,《看见》让我能有一个机会重新审视那些以前震撼我们的事,那些当时我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知道事件大致的轮廓,如今此书看到事件的真相和始末,让我对事件的本质也有了更深刻更准确的看法。《看见》一书中叙述了十多件柴静亲身经历过的事件,整本书内容人物鲜活,故事真实,一字一句没有夸大和说教,只是很平静的不带偏见的表述着新闻事件,就像一把尖锐的刀子直刺整件事的心脏,带我们见到最深入最本质的一面,那些掩埋的真相总能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让心高高抛起,又在下一刻重重的跌回胸膛,让人不禁陷入深思。

新闻里到底是应该关注人还是关注事件本身也或者是事件的背后?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要了解事件的真相,也更要去了解人。“那个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里非典期间随时面临着生命风险的第一线从医人员;“双城的创伤”里连续服毒自杀的孩子们;“沉默在尖叫”里长期遭受家暴后杀夫入狱的女人们;“无能的力量”里默默无闻地为农村教育事业奉献的外国人卢安克。。。勇于质疑、尽力挖掘真相,带着理解与尊重的将之呈现在我们面前,正是柴静在她的采访中所散发的独特魅力。在这个信息爆炸又繁杂的时代,她的新闻既保持着新闻人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使命感,不带任何偏见的报道,没添加任何的个人主义色彩进去,却又偏偏充满了人味。

最后,我想说柴静是一位有良心,敢说真话的新闻工作者,她有着犀利和敏锐双眼、坚定与坚持精神。她冷静客观,有着一颗炽热的扶持弱者的心灵,始终站在离新闻最近的地方,不怕危险,不向恶势力妥协,是一名出色的新闻工作者,我们需要这样的新闻工作者。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1

《看见》发布六年后,我终于在室友的驱动下翻开了这本书。

一周时间,我翻了近两百页,这可能远不及你的阅读量,但我得向你坦白,这已经是我最快的阅读速度了。旁人眼里的中文系学生是热爱阅读的,我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读书,尤其是被翻译过来的外国文学,那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实在令我感到莫名其妙,因此,我的许多被迫买来的外国文学书籍都逃不开被抛弃在书桌一角的命运。

在看了三节内容之后,我从寝室床上扑腾而起,冲着室友喊:“怎么办?!我好喜欢柴静啊!!”“你有毒啊?”室友这样回复我。她们早就习惯了我的神经质。

说得没错,我深中这本书的毒,连我自己都佩服我自己,居然可以坚持读下去。看到这本书的一半,我就迫不及待的从网上找了有关柴静采访和演讲的视频,看完之后,我心里的那个声音越来越清晰了:我好喜欢柴静!真的。

和书名一样,柴静将她记者生涯中真真切切看到的东西写进了书本。她的经历是对她的一种独特的历练,面对种种,她的表现让我肃然起敬。从她个人来讲,我很佩服柴静。在央视,巨大的工作量,领导对片子的严审,采访中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让她放弃留在央视,而是凭着一股子倔劲儿让她逐渐在新闻这一行声名鹊起。作为记者,她很专业,采访的问题层层展开,问题间蕴藏的严密逻辑让她向真相靠近。更让我感到惊讶的是,这么瘦削的一个人居然大着胆子走进了非典病房,揭露环境污染的现状,关注同性恋以及被家暴的女性,一个个尖锐的话题都是对她的考验,因为这当中的风险未可量也。我发现她已经做了超出记者本职之外的事情,因为她有一种悯人的情怀。

柴静就是这样一个人,作为普通人,她有被文静外表遮盖的刚毅和执着,作为记者,她始终站在离新闻最近的地方,力图还原真相。

我和《看见》之间隔着六年的距离,我与书中的柴静似乎相见恨晚,柴静满足了我曾经对记者的期待:挂着记者证在众多镜头前向新闻办公室发言人提问,能采访像周星驰、李连杰那样的大咖,能气定神闲与受访对象侃侃而谈,始终奔跑在新闻第一线……如果我能早点遇见,此刻我的身边又会是另一番风景吧。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2

《每个孩子都需要被看见》是加拿大作家戈登诺伊非尔德和加博尔马泰合著,崔燕飞译的家庭教育心理学书籍。也是由武志红主编,“可以让你变得更好的心理学书”系列中的一本,武志红主编作序的“一本好书,一个灯塔”,每读一次每一次都热血沸腾,并深以为然!

看到本书,其实首先想到的就是我们成年人自己,我们自己曾经也是小孩子,现在也依然是父母的孩子,都说,只有父母是无证上岗的,随时随便什么人都能上岗,没有监督与制裁——至少我们国内是的,在书中说到孩子最初的印刻或者是父母,随便父母是什么样孩子也是什么样,就像140页里说到欺凌,“大欺凌”能养育出“小欺凌”,他们其实不是有意识的作为,只是生活在这种环境下,自然而然就习得这种“特质”,以欺压别人还满足自己依恋关系的饥渴……

看了这本书,与其说教育我们怎么样去跟孩子相处,不如说是把自己的孩童时代重新弥补!或许很多东西无法改变,至少可以抢救一下,对于自己下一代还是有好处的。现在的孩子会幸福很多,与父母的关系也会亲密很多,然而作为国内“二孩的开放”新政策实行,大孩与父母的关系再次受到客观事实的冲击,兄弟姐妹开始共同分享父母的爱,因为血亲,他们之间也会建立特殊的依恋,作为普通的读者或许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书中会说父母双方或者父母离异后有的继父或继母,养父或养母也会成为依恋竞争关系,至少在现实中我们和孩子相处,孩子确实会更亲近他们其中的一方,而对另一方存在怀疑或者怠慢的态度。

这本书中对于这点有详细的描述,并有现实解决的方案,当然照搬照抄没有什么意义,但至少给我们一个参考,在头一次作父母的大前提下,我们有经验可以借鉴是多么的值得庆贺,因为对于孩子,或许我们给予他们的爱就会更加直接而少去很多的纷杂与曲折。从“找到”——包括精神层面上——孩子,到“认可”孩子,中间处理一下“问题”孩子,我们可以很清晰的找到自己想关注的部分,当然运用到我们自身,还是应该因材施教!养育孩子就是修复自己!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3

世上不可能不会发生不幸,面对着不幸,也要顽强地战胜它!——题记

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这篇文章。看过后,我心中立即荡漾起一波涟漪。

安德鲁·波切利,12岁时,因为踢足球发生意外,导致自己双目失明,陷入苦恼与迷茫。他听了父亲的一句教导的话:“这个世界属于每个人。虽然,你看不见眼前的世界,但是,你至少可以做一件事,那就是让这个世界看见你!”之后,他重振信心,不再陷入失明的痛苦,奋发努力起来。经过他一番不懈的努力,终于让他一举成名:成名曲《告别世界》风靡全球;《托斯坎尼的天空》销量过百万;著名女演唱家席琳·迪翁曾经评价他:“如果上帝也会歌唱,那听起来一定像他的歌声。”他创造的辉煌不计其数,获得的好评也数不胜数,还被评为“第四大男高音”!

从安德烈·波切利的成功上可以看出,他的成功是绝非偶然的,他的成功源自于他面对困难时毫不退缩、坚持不懈的精神。是什么成就了他的成功呢?是不幸。的确,不幸也能使人成功,能使人发奋图强,成就辉煌。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正视不幸!有人遇到挫折,把它当成前进的垫脚石,勇往直前;而有人却把它当成前进的绊脚石,难以跨越,甚至竟把生命轻易交给死神。由此可以看出,不幸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会骄傲过度;但有了挫折,我们也要正视它,把它化作前进的动力,不要只因一个小小的挫折而丧失信心!

纵观历史长河,可以看出许多赫赫有名的人物,都是经历过挫折才获取成功的!贝多芬是德国一位出类拔萃的音乐家,被评为“乐圣”。但“乐圣”的一生也是充满坎坷的,他双耳失聪,但并未放弃,反而更加热爱音乐创作,更加喜欢音乐!在耳聋期间,他还创造了《命运交响曲》、《月光奏鸣曲》等举世闻名的曲目,可见他是多么地顽强,不向命运低头。

霍金在大学时身患“卢伽雷氏症”,身体瘫痪,但他毫不放弃,潜心思考,写出了许多有名的科学巨著,闻名于世;史铁生,双腿瘫痪,身患尿素症,但他不屈不挠,潜心写作,《我与地坛》感动了千千万万的人……

不要害怕挫折,把挫折当作一扇进屋的门,打开这扇门,你才会看到宜人的风景。记住:假如你吃了一百扇闭门羹,那希望就在第一百零一扇门里。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4

柴静用最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了这并不完美的世界,而且让我接受了这并不完美的世界。没有失望,只有引起我的深思。

她的笔调是温柔真实的,用最平凡的话,一步一步领着我们去剖析自己。让我们有独立、维权与法律的意识。读完整本书,不仅看见了柴静最初当记者时的不成熟,不稳重,到这一路以来的成长。还用她的亲身经历让我们看见努力后的收获。更用她看见的事情,让我们通过她的眼带我们去领略了很多曾经新闻上知道的事件背后的故事,让我们有机会了解真相。

她写的事件太多,我记住的只有那么几个大事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讲家暴的那篇,让我不理解,让我感到震惊。不理解那些施暴人,两个人需要有多大的仇恨才要用暴力解决,可是世界上就是还依旧存在着这样的事情。

生活中不应该去说应该,没有哪一件事是应该怎么样的,我想这是这本书读后最深的感悟。我们生活中总是去干涉身边最亲近的人的生活,说应该怎么样,我想这样是不对的,从此尽量少说应该。

原文有所感触之句:

1、知道和感觉到是两回事。

2、我问张北川: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不接纳同性恋者?

他说:因为我们的性文化里,把生育当作性的目的,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原则。

3、留言里听到了很多声音,有人说:为什么许多人都选择屈服?因为他们觉得投入太多,收获很少或根本没有

4、采访不用来批判,只用来了解;不用来改造世界,只用来认识世界。记者的道德,是让人明白

5、纪律可以带来秩序,但却是被动的,只有一个人归属于一件事,一群人,一个社会,才会有认同和发自内心去照顾它的愿望。

6、那位妈妈说:不光是简单,不光是家长,不管任何人,你去告诉别人应该怎么样,这就是错的方式。我就错了这么多年。

7、歉意不一定能弥补,伤害却有可能被原谅,忏悔也许存在,也许永远没有,都无法强制,强制出来也没有意义。一个片子里的人。心里有什么,记者只要别拿石头拦着,他自己会流淌出来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读柴静《看见》有感 篇15

以快手为平台的网络社群,借助短视频和直播,让地球村成为现实。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提出“地球村”的概念,指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大家越来越像生活在一个村子里,能够进行面对面交流。如今,物理的空间被网络取消了,大家都成了“邻居”,每个人可以直观地展示自己的生活与物品,这构成了一个生产信任的空间,也促成了交换与经济的展开。

在短视频社区中,信任经济开始以新的形式存在。我们仿佛又回到了工业化之前的年代,那个从邻居家买货,或从走街串巷的货郎处购置物什的年代。在快手上,商业的形式变得更具人际交往色彩。

以三一重工为例,三一重工在快手平台上开了一场直播,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卖出了31台压路机。压路机不比日常物件,重型机械每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价格。为什么一个短视频平台上会有如此大的销售额?原因在于有一大批专门操作卡车、重机械的用户在这一平台上活跃,这是基于信任经济,面向精准用户做的一次营销。

牢固、信任度高的社群是电商能够繁荣的基石。卖水果的“罗拉快跑”,在陕西富平的吊柿前直播,现场品尝吊柿,让几十万用户看见特产的美味,将不好卖的产品变成网红产品。

在短视频平台,不仅是商品和商业,教育、扶贫以及非遗保护都发生了改变。

以快手为例,在江西省的一个普通县城,只有中专学历的兰瑞元,却可以教授全国的用户如何用好 Excel电子表格软件,一年赚了 40 多万元。

许多原本无人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透过短视频的展示再度引起关注,甚至获得了跨地域的传播。在快手课堂上,有4600多人购买了看似冷门的唢呐课程。

许多不为人知的贫困乡村,透过短视频吸引了城市人的羡艳目光。那些在短视频中呈现的不同寻常的美丽风景,能够吸引远道而来的游客,从而增加当地特产的销售量、增加当地人的收入,让扶贫工作自然而然获得了落脚点。

短视频平台如今正成为连接和聚拢越来越多人的空间,一股让我们看见的力量。值得长期关注的是,民间网红形成的“老铁经济”能与制造业产生真正持续而有活力的联动吗?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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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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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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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初中生的读后感1

书柜上有一本我珍藏的书,书名是《狼王梦》。今年寒假,我再次捧起书看了起来。虽然这本书我已经阅读了好多次,但每次看完,我的心依然还会像大海里的波涛一样久久不能平静,又仿佛我也身在宽广的草原上和狼群在一起奔跑着、嬉戏着。

这本书是讲关于狼、关于爱、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幼狼,并且想把它们其中一只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好完成幼狼父亲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千辛万苦,呕心沥血训练幼狼,但最后还是失败了。几只雄幼狼相继死去,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只母幼狼媚媚长大后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紫岚赶出了洞穴。而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女儿的孩子,舍命跟金雕战斗,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死在了乱石滩上。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残暴的动物,但当我读了这本书后发现,其实狼也有母性的一面,它们也会把孩子抚养长大,也会舍命保护自己的孩子,它们虽然野性十足,但并不是冷血动物,它们之间也有爱存在。紫岚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梦想,但是她的母爱和对梦想的执着还是让人崇敬的。

这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对我有时很严格,她翻起脸来比翻书还快,有时让我恨得牙痒痒,有时又啰嗦得让我头发胀,有时又显露出她温柔的一面,真让我捉摸不透,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让儿女快乐成长。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要做到孝敬母亲、感恩母亲,因为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

初中生的读后感2

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绿山墙的安妮》一书,这是一部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我阅读以后很受感动。

安妮是个自幼失去父母,在孤儿院中长大的小女孩。她长得面黄肌瘦,骨瘦如柴,因此经常被人欺负。但她一直都很善良。

在她10岁时被玛瑞拉领养,才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懂事的安妮在家里分担了玛瑞拉的很多家务:洗碗、准备下午茶、做饭、洗衣服……甚至还去砍柴!虽然家务繁忙,可她一点也不嫌累,样样活都干,学习也没有耽误下来。她热爱学习,在繁忙的家务中,她挤出时间刻苦学习,所以她的成绩始终在班上名列前茅,和她一比,我真的很幸福,也很惭愧。我在家里不需要做什么家务,自己的事情也有大人帮我想得很周到。有时,大人让我帮着做点事我还要说没空,嫌累,嫌耽误了玩的时间。我有大量的时间可以学习、阅读,可我总是磨磨蹭蹭,时间都不知道用在哪里了,有时一边做作业,一边还想着玩的事情,所以成绩一直不理想。我明白我要向安妮学习,奋起真追,发奋读书。

我觉得我的性格和安妮也很像。一样善于想象,说起话来总是没完没了,喋喋不休。我们都是不停地犯错又不停地改正。

在安妮的生活中,她受过到很多挫折,比如被吉尔伯特嘲笑;在扮演“百分少年”时船不幸断掉,她只好扒着木桩等待救援。有一次从巴里家的屋顶上摔下来,把腿给摔断。但她始终保持着乐观开朗的心态,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这点,又和我很像了!看,我们有这么多相似之处,所以,我觉得我一定能向安妮学习,变得像她一样优秀!

初中生的读后感3

有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在乘船前往南美洲的途中,不幸遇到大风,翻了船流落到了一个无人、无名的荒岛,成为了唯一幸存者。他到翻了的船里找到许多的东西,靠这些和他的本领生存在这个荒岛上。二十六年过去了,鲁滨逊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屈,驯化了一个野人助手。并成功救起被绑架的英国船只船长。船长答应带他一起回英国。鲁滨逊在海上航行了半年后,终于回到了思念已久的家乡——英国。

读了这篇课文之后,我对鲁滨逊的荒岛经历很感兴趣,总想象着如果是我流落到这个荒岛上,又会有怎样的离奇和荒唐的故事呢。在兴趣的同时,我也被鲁滨逊在困难时的坚毅的步伐,在残酷的现实中坚定不移的信念,在悲痛与孤独之中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给深深打动了。或许是另外一个人就有可能被挫败而变得懦弱,或许就会在焦虑与无奈中等待死亡的降临。我何尝又不是这样的呢?受到一点小挫折便流泪,有点小伤心、小生气便大吼大叫,大哭大闹,惹得父母心里烦,受不得一点苦。在这荒凉之地,又怎样能为自己创造生存的物资,生活下去呢?遇到不幸遭遇时,自己有怎样独自面对呢?后果竟是那么不堪设想。从每一天开始,从一点一滴开始,我要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中的各种本领,试着自己独立自主的生活,不事事依赖父母。面对现实,拥有像鲁滨逊一样的精神品质。以这样的态度,去迎接每一天的阳光,每一天的晨露,每一天的美好生活。克服挫折,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和财富,走向那片属于自己的蔚蓝天空。面对生活与现实,学会自主独立与生存,这就是我对自己的忠告。

初中生的读后感4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度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女子,然而,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海伦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和笑对人生的精神。她凭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残,用手指“听话”,并掌握了5种文字。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难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虽然海伦·凯勒的生活充满了磨难,可她却那样乐观的对待,她说:“忘我就是快乐。而我要把别人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

看了海伦的故事,我不由得想起了上个学期,学校组织我们看录象的事情。在录象中我看到了邪功导演了一起起惨剧,特别是12岁的小学生刘思影被灼烧的惨象更让我目不忍睹。他们一点儿也不知道珍惜生命,而是受李某人的迷惑,要升所谓的天,真是愚昧、可悲。

我想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有美丽的校园、明亮的教室、亲切的老师、健全的身体,我们真该好好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要怕,要乐观对待,我要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在顺境中学会珍惜已有的一切,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快乐。

同学们,学会珍惜吧!

初中生的读后感5

“呯,呯呯”。随着几声枪响,又有几只狼倒在了草原上,绿油油草地上又出现几具白色的尸体,我在观看,是我愤愤不平的《狼图腾》。故事主要讲了上世纪60年代,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了内蒙古额伦大草原插队,加入了蒙古族牧民生产队,从此开始若干年的防牧生活,在放牧中陈阵多次与狼打交道,他对狼十分好奇,便抓了一只小狼喂养。团队里的主人包顺贵为了一点儿小利益,多次侵犯狼群。狼群被逼无奈,只能偷家畜吃,发现后人们举起举行了大规模的猎杀行为。

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杀狼行动,汉人们把狼群杀的一个不剩。只是为了那珍贵的皮毛,还对外谎称狼吃了他们养的羊,所以要赶紧杀绝。眼看着一批批狼死在汉人的枪下,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而最残忍的是汉人,为了不让狼皮有抢眼就开车追饥肠辘辘的狼,把它累死为止。而有的狼为为了反抗,干脆自杀一了百了。看着一只只死狼被抬上车,我的心都碎了,明明是人们把狼群出储藏的食物全部偷光,并杀死了所有狼仔,难道狼群报复一下下不可以吗?如果狼死了,那么羊、鹿、兔子马等草食动物就没有了天敌,它们会一直吃草,把整个草原都吃没了。杀狼也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国家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动物以前都是欣欣向荣,因为人类的大量捕杀,才成了保护动物,人类的贪婪是无限的。是无法满足的不少生命就是死在人类的贪婪上。

我们要遵循大自然的规律,不要被贪婪冲昏了脑袋,要知道伤害动物就是为自己以后的生活设困难障碍,同时也会伤害自己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们要珍重和爱护他们,同时也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律,否则有时候会伤害了自己。

这部电影真的教会了我很多,让我们从现在起好好保护动物!

初中生的读后感6

看完这部影片后,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草原狼的聪明,人的善良以及残忍,草原的美丽。

影片开头就是一片美丽辽阔的草原,草儿是那么的绿,在微风中轻舞着,想象一下自己骑着马驰骋在草原上,那个时候即使是有再多的烦恼也会烟消云散,它带给你的只有快乐与轻松。那片草原确实是吸引了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在这样美丽的草原上会有什么故事发生。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保护每一个物种。在影片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也震撼了我们那早已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看后不由自主的产生无尽的思索……

蒙古老人阿爹说,草原狼是战士,它们最会忍耐,不会为了一时的贪图而错过更好的时机。草原狼在捕猎时会观察猎物的一举一动,了解周围的环境,会小心翼翼不去惊动它们,比如,影片中它们捕捉黄羊的时候,就是耐着性子等到它们都吃的饱饱的,跑不动的时候再去捉它们。这教给我们在学习中,我们也要了解自己的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才能因势利导的运用各种战术捕获自己的“猎物”。作为一名学生,必须要做好预习和复习,才能做到弛张有度,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

在影片中我觉得草原狼让我最震撼的一个行动就是,它们去羊圈吃羊时,墙太高,它们就会不停的去尝试跃过去,直到成功,等到成功以后,它们会留着一个在墙头上放哨,当发现人来了以后,它们把咬死的狼堆起来,让后踩着它们跃过墙头跑走。这个行为足以说明草原狼的聪明与持之以恒毅力。这教给我们在学习上,在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轻易的去放弃,而且,解决困难时不要钻牛角尖,要有灵活的头脑,这样,才更容易成功。

初中生的读后感7

暑假期间我借了很多书,也经常让妈妈带我到书店里看书、买书,有时在书店里一呆就是几个小时。读书是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一日不看书,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浑身感觉不自在。

看书,让你告别孤独寂寞,让烦恼一扫而光!书,还是我生活的导师,它教我怎样做人,给予我人生的启迪。当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被他那充满幼稚的想法逗乐,为他异想天开的举动而大笑不止,也被他为保护餐馆里的野生动物不惜一切代价的爱心而感动。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福尔摩斯机智地破了许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人身临其境。《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书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使我大开眼界,书中的很多人物值得我们学习。《“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爸爸有时严厉的批评也是一种爱。《爱的教育》一书,它教育我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宽容、互相理解,彼此友爱……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眼界。读《中华上下五千年》,使我了解了中国悠久的历史。读《中国国家地理》中一篇篇优美的文章,我仿佛游览了我国的名胜古迹和旅游胜地。有了书这样的好朋友,让我不断充实自己的闲暇时光。

随着知识的增长,我看书的范围越来越广,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了,只要一有空,我都会读书。阅读使我思考,使我学习,它教会了我淡定与从容、宽恕与谦卑,它教会了我如何去面对这个真实的世界。

读书是一种享受。从小到大,书就像我形影不离的伙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爱读书,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使我进步,读书伴我成长。

初中生的读后感8

读了《乌塔》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她让我知道了:如果爱孩子就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进入社会。

乌塔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她的父母都愿意让孩子单独一个人出去玩,让他们逐渐地学会自主,自立,甚至能丰衣足食。他们尊重孩子的观点,会给孩子机会尝试。

再想想中国的家长们,特别是那些爷爷奶奶,他们都快把自己的孙子孙女当成小皇帝了!早上吃饭一定要看着小孙孙吃完才放心。好像少吃一口,到学校里就要饿着一样。他们不顾孩子还要不要吃,是不是肚子已经吃撑了!晚上放学,看到小孙孙走出校门,他们急得是又递橘子,又送蛋糕。

乌塔的这些能力从何而来呢?

我细细地阅读了课文,发现乌塔是个不怕苦的孩子。周末,她帮助一些餐馆分发广告单,在众人面前发表自己对货物的使用意见,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推荐给别人。帮别人管小孩,把小孩逗笑。这么小的孩子却需要做这么多抛头露面的事情。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赚这么多的钱,是很不容易的。

乌塔还是一个做事有计划,有条理的小女孩。她通过阅读报刊、上网搜寻,询问亲友等方法,设计好一份周详的旅行日程表。她每到一处就先查出警察局的号码,以备不测。她还会发一张明信片给父母,让父母知道她到了哪里,不让父母担心。

通过分析,我发现,光是父母放手是远远不够的。拥有自立、自理能力,还需要每个孩子有不怕苦,不怕挫折的精神。

我羡慕乌塔!因为她能够独自游览欧洲,没有生活在蜜罐里。因为她能四处游览,学到不少知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想我也该锻炼自己的羽翼了,这样当暴风雨来时候,我才能像海燕一样展翅飞翔。

初中生的读后感9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的面对和战胜困难,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要好好的把这本书珍藏起来,向简爱学习。

初中生的读后感10

人的一生有限,不可重来。但往往会有人说,时间太少,来不及做。每个人都想利用有限的时间做无限的事,一生过得精彩,不后悔。其实这没有答案。每个人的追求不同,方法不同,努力程度也不同。所以导致结果也不同。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她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的告诉你:不必追。”这是来自书中的原文,作者的这段话,不知打动了多少人们的心。但作者想要表达的,却是一个又一个的大道理。

当一个人的一生步入中年,年轻时所追求的名利、地位、金钱都身在何处?但平静下来才发现,自己的父母已渐渐的老去,年轻时答应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愿望已烟消云散,允诺要把他们接到身边来住的话语已抛在脑后。自己的孩子已慢慢地长大,不再愿意呆在家里,想要自己出去探索,独自飞翔。所以现在回想以前自己所做的一切,有多少时间和日子花在了根本记不得在做什么的事情上。为什么不花一些时间与父母一起聊聊天、说说话。不多花一点精力陪孩子一块玩耍。反而把时间放在工作里,放在手机上,放在发呆中。

想让自己的一生不留遗憾,其实不是挣到许许多多的金钱,不是得到多高的名声和地位。反而是与家人们一起谈天,一起玩耍,来一趟说走就走的美妙旅行。我相信,这一定是会永远记在脑海中的回忆。所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好好的陪伴在家人朋友们身边,好好的珍惜当下的时间。让自己的一生不留遗憾!

初中生的读后感11

孤身一人漂泊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时时刻刻都有被野人袭击的危险,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存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居然活下来了,他在小船上找到了生存所必备的物品,他还在岛上建立起自己的家,自己的牧场。他在岛上度过了他的前半生,孤独的前半生。但他并没有失去生的希望,而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挺了过来。

落难的鲁滨逊,拥有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无比坚强的意志,他居然能在一个小岛上凭借一点点物质活下来,并生存了十几年,能做到这一点他的智慧也是超群的,鲁滨逊真是一个奇迹。

读了这本名著后我感触颇深。如果我面临这种遭遇,面临这么困难的生存问题,我会怎么办,也许会活下来,也许会象鲁滨逊那样生存下去,但这一切都需要智慧与意志作为保证,否则我只能退缩,只能听天由命。

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正是考验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坚强,头脑是否聪明的时候,拥有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的人在困难面前会迎难而上,勇敢的面对千难万险,努力克服难关,取得最终的胜利。

蜀国名相诸葛亮便是一个拥有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的杰出军事家。在司马懿率十几万大军来攻取蜀国城池的时候,面对城内只有几百名兵士,救兵又无法及时赶到的情况下,诸葛亮并不是选择退缩,他凭着过人的智慧巧使空城计,骗得司马懿不敢率军攻击,只好撤退。诸葛亮单靠一己之力,就击退了司马懿十几万大军,这难道不是拥有智慧与意志的人才能做到的吗?

我相信坚强意志与无限智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是人们成功的保证。

初中生的读后感12

读了《论语》这本书,我的感触至深。因为这里不但有大家明白并且知道的论语,还有一些大家比较生疏的论语。

比如说:子曰:君子之德,风;人之小德,草;草之上风,必偃。这句话也代表了我们不能做一个墙头草,然后随风倒。没有一个自己的理由,总是听从别人的安排,跟着那些有思想的人倒。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这句话代表了我们遇到了合乎仁德的事,即使面对老师,也不必谦让。也说明了我们应该在老师面前,就诊一些老师的错误,更对的应该是在人德、人品一面上,有一些修改。这样,我们的教育,就万无一失了。

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这句话也反映了老师对我们所说的:做事情不能着急,如果太着急,就没有多少成果,反而还要重新来一遍,还不如稳扎稳打,把事情一次性做好。虽然这样慢一些,但是,这毕竟是做事最快的方法。要是着急,成不了,瞎操作,没有一点用处。

还有大家最熟悉的一句: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也是我们要温习所学的内容,复习了之后,才可以稳扎稳打,学上其他的、更加新鲜的知识。所以,温习还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温习,就像猴子搬包谷一样,走着丢着。第一天,有100%,到了第二天,不复习的话,就跌倒了50%,还不复习,第三天,就只剩下最后的5%,第四天,还不复习,那么,这个东西就忘完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复习。

这就是我总结出论语的几条名言,我们应该学习学习。

初中生的读后感13

“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但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不必追,因为追不上。不必追,因为留不住。不必追,因为心相随。好一个不必追!大到自然的冷暖阴晴,小到人生的悲欢离合,我们能改变的是什么呢?我们能拥有的又是什么呢?不必追,“莫问野人生计事,窗前流水枕前书。”

前者是年轻的你,后者是年迈的你。我们一生都会说很多次“我身体很好,不必担心”;说一次:“大去之期不远矣”。

时间是一直藏在黑暗里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

在路途中,不妨回头望望,在某个地方,某个角落,有双眼睛正注视着你,认真、欣慰、感叹……我们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再目送着我们的孩子,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为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写的那么细腻、真实、感人、有哲理,好像每一段话,每一件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经历过。我们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影子,这里的“我”又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和反省,到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那就是爱。

我们都在目送着,亦若大到生死离别,骨肉分离,小到暂时一别,家门远行。

我从一些人的世界路过,一些人也从我的世界路过。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初中生的读后感14

龙应台生活在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对现在的我来说,我永远无法理解她。

对我来说,她和我分别在两座孤岛上。我的叫:天真。她的叫:沧桑。这两座岛间有一座断桥。她曾在我的位置怀着和我一样的对长大的憧憬和期盼造桥,终于造好后,她迫不及待地冲了过去;但当她兴奋地冲过去后,桥就断了。

她回不来,她被隔绝了,她只能用笔在空中画出一道道虚拟的桥,画成星星闪烁在空中,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她孤独地站在岛上,看着我——和千千万万无忧无虑地在天真的孤岛上玩耍的孩子,懵懂着、嬉笑着造桥。

桥的名字叫时间。龙应台看见自己稚嫩的影子走过这道桥,在孤岛上的自己就显得愈发苍老。她看见自己的孩子在桥的另一端呆呆地望着她,无奈地望着她,然后悄悄转身。

她目送他们向其他孤岛造桥。他们背对着她,听不见她的呼喊、看不见她的目光,他们被流水般的光阴向前推搡,没有回头望。

她默默地转身,吞下留恋,望着自己即将去到的孤岛。

那座孤岛,就是衰老。

她的父母都在上面。她的母亲目光呆滞地望着地面,望着混乱的记忆和再也找不回的童年。她的父亲,只留下一座断桥。

父亲已经抵达终点,只留下一座断桥。

龙应台提起笔,把孤独与心酸画成星星书写在天空,把沿途看见的风景书写在天空,把心底的留恋书写在天空,使所有人抬头都能看到。然后她向母亲挥手,低下头,慢慢地苦涩地造桥。

在她身后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天堂般的孤岛。我——一个孩子,站在小岛上,懵懂地嬉笑着造桥。

初中生的读后感15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初中生的读后感16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初中生的读后感17

燥热袭击心神的同时,一阵凉风涌入全身每个角落的同时,沁人心脾,使得大脑变得愈加清晰明亮。窗外雨水拍打万物的声音告诉着我,雨来了!

我连忙跑出去难道阳台,静静观望着…雨水从天空落下洒遍每个角落,我突然觉得这难道不是人生吗?千千万万豆大的雨滴落向各处,有的在泥潭里,有的在屋檐下,有的却在绿叶上。我有些疑惑拿着旁边的书本带着目的读了起来。

不知不觉中,我居然在整个暑假读了好几本书了,但是在我的印象中,我觉得最深刻的一本书—《将来的你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让我受益匪浅。第一张就让我感到有些不明确,同时也是我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因为因为那正是我自从踏入初中以来,一直迷茫的原因。但是渐渐地,我通过这本书,我居然隐隐发现我找到自己找到自己的方向,因为因为读的这第一章要想明白其中道理读下去,理解后面的事情则是需要先奠定的,也是自己的一个习惯。正是因为这些,我开始慢慢寻找自己的方向,书中我记得一句最深刻的话“方向比努力重要”,我现在还不能验证但我始终相信那是对的!

“看得远、忍得住、狠得下”这是冯仑对这本书的概括。我看到这六个字,也瞬间豁然开朗起来。这仿佛就像老师经常不经意间讲给我们的道理,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罢了。我更记得老师经常说的吃亏是福,这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也是我明白最深刻的“吃亏自然意味着舍弃与牺牲,但在你失去某些东西的同时,你也会获得另外一些东西。”“聪明的人敢于吃亏,睿智的人善于吃亏”原来书本与生活如此相近,暑假虽然过了,但我也一定会在业余时间多找时间煮书。

初中生的读后感18

前段时日,我阅读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斑羚飞渡》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受感动,这些斑羚竟然这么勇敢、坚强和团结。它们为了赢得种群生存的机会,团结在一起,用牺牲一半的羊群去挽救另一半,最后摆脱了险境。

这使我想起了暑假和弟弟玩过的一个游戏,我伸出消瘦的右脚,弟弟伸出那胖乎乎的左脚,然后妈妈就像捆粽子一样把我们的脚腕捆绑在一起,如果我们能在规定时间内从起点走向终点,就一人一个冰淇淋,我和弟弟听了,兴奋地手舞足蹈,跃跃欲试。我得意地告诉弟弟,这么简单,我肯定没问题。“哼”,弟弟不懈地望了我一眼说:“我更没问题。”预备,三、二、一,开始。听到口令,我们就像两只企鹅一样急忙迈开两腿,大跨步走了起来,可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顺利,我们刚走了两步,就像不倒翁一样东倒西歪的。结果我被打破了平衡,身子左右晃悠的厉害,我竭力想站稳,却一不小心摔了个四脚朝天,紧接着弟弟也像一座大山一样朝我压来。我想爬起来,但身体却像被什么牵拉住一样,动弹不得。最后,费尽千辛万苦,我俩终于爬起来了。“嘀嗒嘀嗒”时钟飞快地走着,我一看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大半,我们俩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又狼狈地摔了几个跟头。

这时,在一旁计时的妈妈笑地前俯后仰,提醒我们团结一点。顿时让我想起了《斑羚飞渡》里面的情景。于是我命令弟弟道:“我们要团结,听我口令,我喊一,抬没绑的那只脚;我喊二,抬绑着的这只脚。听懂了吗?”弟弟点了点头,于是我们便一步一个脚印,终于在最后一秒钟到达终点。

这次的体验给了我一个深刻的的印象——团结就是力量。

初中生的读后感19

当老师布置的作业中出现了读背<<论语>>时,我有些惊讶,也有些苦恼,这可不是一件轻松和简单的作业,可当我渐渐走进孔子的故事与世界,我才明白了这一句句精简的语句是孔子的生活感悟,也是教给我们的做人之道。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这句名言是孔子对学习的看法,死读书,不思考,又能学到多少东西?会思考,却不懂学习。又有什么本事?我总是爱一遍又一遍地读这句话,它告诉了我:只有在思考中学习,边学习边思考,学才能有效率。

论语这本书其实是孔子的弟子们在孔子过世后,守丧时编辑而成的,这一守就是三年,三年的日子,无怨无悔地对恩师,即使是亲生父子也很难有这般情谊。即使没有那些关于”孝“的名言。有这么一群好弟子做榜样,也许我做不到像他们一样如此之孝,但我会努力做一个有孝心,孝顺长辈的孩子。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在论语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讲”诚“的,做一个正人君子,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诚信。可是在那么复杂的社会,又有多少人能拍着胸脯说我做到了诚,做到了问心无愧呢?我不能……但自从读了论语后,我决心要努力做到问心无愧。

诚,孝,仁,道,孔子总是言传身教,传给他的弟子,传给整个华夏民族。论语给我的暑假生活画上了一个完美地句号。

初中生的读后感20

古人云:开卷有益。书是我学习的伙伴,在大多数的休息时间,我总是捧起一本又一本的新书来读,所以我在班上有一个绰号“书呆子”。我这个“书呆子”并不“呆”,学有所用。我总是用书上的语言来反驳那些嘲笑我的同学。最近,我又找了一个新的伙伴——《初中生之友》。自从见了它,我就喜欢上了它,迷恋上了它。

“卷首寓言”、“魅力少年”和“阳光地带”栏目用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我讲一个个寓言哲理。印象最深的是,改写盲文书写史的女孩——季烨剑,虽然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但最终靠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取得了成功。虽然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但是这比得上一千句乏味的说教,比得上一千句豪言壮语,比得上一千件英雄事迹,使我受益匪浅。

“青青习作岛”、“快乐语文”、“趣味语屋”和“数学好玩”栏目具有非常大的魅力,让你感受到学习的轻松,让以前对学习不努力的你立刻对学习产生极大的兴趣,让以前看书走马观花、囫囵吞枣的你变得一丝不苟,它们就像一位位老师,用生动有趣的事例引导你、激发你,胜过乏味的课后补习。

有时,我这位朋友就像一台变化无常的电视,时时给你换个频道,当你眼睛有些疲倦,这时,该是“幻想E站”、“走进科学”、“卡通大餐”、“爆笑网文”和“哈哈广场”栏目们登场亮相的时候了,它们让你充分轻松又开阔了视野。如果你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了困惑,“伊妹信箱”是你的心理老师,最忠实的交心朋友。

一本书下来,我感受到你这个朋友没交错,但是我对你还是有点建议的,我觉得你不仅得对科学、娱乐、学习这么了解,是否还得对大自然了解一下,毕竟大自然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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