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盗窃后果的认识
提纲:1、是好逸恶劳的剥削阶级思想的体现。
2、盗窃是我国刑法重一种刑事犯罪;3、盗窃与我国推崇的自力更生、有劳而获的价值观念相勃,是可耻的行为;4、盗窃公司财物是侵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是缺乏主人翁精神的表现。
总之 ,我们应该反对并抵制盗窃行为。
写出毛主席的故事,名言佳句 还要写出他为祖国做了什么事情 作文350个字
我希望真正的荣誉在我心中远远高于财富。
〔英〕纳尔逊:《纳尔逊的一生》无论男人女人,名誉是他们灵魂里面最切身的珍宝。
〔英〕莎士比亚《奥赛罗》金钱诚可贵,荣誉价更高。
〔古罗马〕普卜利利乌斯?绪德斯:《警句》名声之殿是通向富贵的捷径。
〔英〕朱尼厄斯:《书信集》无暇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宝,失去了名誉人类不过是一些镀金的粪土,染色的泥块。
〔英〕莎士比亚:《理查二世》幸福是多么空幻,财富是多么靠不住……在英雄的胸怀中自有一种永恒不灭的财产,那就是光荣,而名誉会像明星一般照耀着,不会与幸福同时消失。
〔德〕戚?豪夫:《假王子》荣誉对于在直的人来说是最大的遗产。
〔古罗马〕普卜利利乌斯?绪儒斯:《警句》荣誉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
〔英〕西?史密斯:《回忆录》荣誉是虚假的货币。
〔英〕蒙田:《随笔集》荣誉是鞭策,把纯洁的精神提起,/使高贵的心灵把最后的弱年抛弃。
〔英〕弥尔顿:《黎西达斯》名誉胜过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胜过人生的日子。
《旧约全书?传送书》荣誉感是一种优良的品质,因而只有那些禀性高尚、积极向上或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才具备。
〔英〕艾迪生:《保护人》荣誉是死人的阳光。
〔法〕巴尔扎克:《寻求绝对》名誉是最娇嫩的一件东西。
〔法〕莫里哀:《伪君子》名誉是表现在外的良心:良心是隐藏在内的名誉。
〔德〕叔本华犹如呼吸是肉体的生命名誉是心灵的生命。
〔西〕格拉西安:《十足的君子》对光荣的渴望甚至对哲学家来说都是最难以摆脱的东西。
〔古罗马〕塔西作:《历史》我沿着一条坎坷的道路攀登,/是荣誉给了我力量。
〔古罗马〕普罗佩提乌斯:《挽歌集》真正的名声决不是机遇之神的馈赠。
〔古希腊〕梭伦:《七贤》我们的目的是争取荣誉,并让后人记住找们的名字。
〔英〕马辛杰:《罗马演员》荣誉存在于勤奋而诚实的工作之中。
〔美〕斯?克利夫兰:《1884年接受总统提名的信》有多大功劳就有多大荣誉。
〔俄〕谚语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本事而受人尊重的。
〔古希腊〕伊索:《伊索寓言》欲得美誉,但行好事。
〔法〕伏尔泰:《查理十二史?序言》只有善行才会为你带来声誉。
〔波斯〕萨迪:《蔷薇园》一个人若要值得享有荣誉,就不可做不公正的事,如果他不仅对自己公正,而且阻止别人做不公正的事,那他会得到不止双倍的荣誉。
前者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的价值,后者抵得上许多人的价值。
〔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除了能造福于人类的工作之外,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业能赢得真正而永久的名声。
〔美〕查?萨姆纳:《名声与荣誉》世人干非凡的事业,就是要赢取不朽之名。
〔西〕塞万提斯:《堂吉诃德》有本领的人用自己的本领来获取名声,出身有什么关系。
〔印〕《五卷书》一个人有了发明创造,他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社会也就会给他尊敬和荣誉。
〔英〕罗?特吉塞尔:《穿破裤子的慈善家》荣誉是来自、或者说只应该来自于美德。
〔英〕弗?培根:《随笔》美德就是荣誉;最显贵的头衔是烙在矿石上的公认印记,这印记表明了它对人类所具有的价值。
〔英〕吉?韦斯特:《嘉德勋位的设立》荣誉的殿堂应该建在高处。
如果美德打开了殿堂之门,那么要记住美德决不会不受某种困难和某种斗争的考验。
〔英〕伯克:《关于法国革命的感想》一个人不应受名誉、金钱和地位的诱惑,……去忽视正义和其他德行。
〔古希腊〕柏拉图:《文艺对话集》称号并不给人带来荣誉,而是人给自己的称号带来荣誉。
〔意〕马基雅弗利为了人生既定的勋章,\\\/每个人都要竭尽全力去奋斗。
〔英〕罗?勃朗宁:《塑像和胸像》我随时准备在真主召唤时去见他。
我是问心无愧的。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我的名声、荣誉和在历史的地位,我要为此而战。
〔巴〕布托:《贝?布托目传》一个人如果没有很强的功名欲,他就会被博取功名的艰难和失去已经到手的功名的危险所吓倒,进而放弃那徒劳的追求。
〔英〕艾迪生:《旁观者》功绩重于声名。
〔英〕弗?培根:《致埃塞克勋爵的信》荣誉是空名,勋绩才是一切。
〔德〕歌德:《浮士德》赞美词中的每一个字都是荣誉用血的代价换来的。
〔英〕查?丘吉尔:《歉意》荣誉和舒适是难得同床共枕的。
〔英〕托?富勒:《箴言集》当荣誉向你走去时你不妨从容地收获它;当荣誉还没靠近你时,切莫伸手去取。
〔美〕奥赖利:《路规》沿着撒满鲜花的道路前进是得不到荣誉的。
〔法〕拉封丹:《寓言诗集》为了争取此生最高的荣誉,最好能死于名满遐迩的当儿。
〔英〕乔叟:《坎特伯雷故事?武士的故事》你若不惜生命去追求荣耀/那就应当把星星当作目标/因为碌碌无为或建功立业/到头来死都是一样的味道。
〔阿拉伯〕穆太奈比:《你若不惜生命运追求荣耀》躺在成就上就像行进时躺在雪地里一样危险。
〔奥〕维特格斯坦:《文化和价值》声誉可不是旦夕能重建的城
〔英〕拜伦:《唐璜》司汤达说,路易十四时代的作家问其幸运,因为没有人重视他们,这种默默无闻的情况对他们非常有利。
〔美〕贝娄:《答记者问》出名,固然很好;安闲,更加欢畅。
〔俄〕普希金:《致诗友》所有伟大的东西总要在远离市场与浮名的地方才会产生,因此,新价值的发明者也多半住在那里。
〔德〕尼采:《查拉图斯拉》举天下之人誉我亦不喜,举天下之人毁我亦不愁,只有自己反省而快乐之时,才知道自己符合天意。
〔日〕三轮执斋凡真心希冀真实而永久的光荣者,不介意暂时的光荣。
〔法〕纪德:《窄门》完美的行为产生于完全的无功利心。
〔意〕切萨雷?帕韦泽:《生活的职责日记》神把荆棘的冠冕加在我们身上时,最轻易推掉这顶冠冕的人并不是最伟大的。
〔瑞典〕海登斯塔姆:《查理士国王的人马》谁只为上帝而不为名誉建造教堂,谁就不会把他的名字镌刻在大理石上。
〔英〕蒲柏:《道德论》把你的名字刻在人们的心上,而不是在大理石上。
〔美〕爱迪生什么是著名人士呢
就是已经不需要名字的人。
〔法〕加缪:《手册》太阳系是不会为自己的名声担忧的。
〔美〕爱默生:《处世之道?崇拜》他的荣誉什么也不缺少,/我们的光荣却缺少了他。
〔英〕法兰西学院在莫里哀石像底座上的刻语最大的困难是:第一,获得名声;第二,活着的时候维持它;第三,死后还能保持它。
〔奥〕海顿:《杂录》要珍视在这个世界上的好名声,没有任何真理比这个告诫更伟大、更重要……〔古希腊〕柏拉图:《法律篇》可以抛弃一切,但不能丧失名誉和道德。
〔印〕萨拉特:《斯里甘特》自己的名誉掌握在自己手中。
〔巴〕谚语自己的荣誉掌握在自己手里。
如果我们诚心诚意地为社会服务。
那么尊敬、荣誉和威信都会纷至沓来。
〔印〕普列姆?昌德:《文学的目的》我们的生命可以被夺去,可是谁也不能把我们的光荣和爱情夺去。
〔捷〕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东西和生命给予需要它们的朋友,但是把自己的荣誉送给别人,让他人享有自己的光荣,这是很难见到的。
〔法〕蒙田:《散文集》我们的生命可以终了,我们的名誉却要永垂千古。
〔英〕莎士比亚:《爱的徒劳》生命是短暂的,荣誉是长久的。
〔古罗马〕西塞罗要维护你的名誉,名誉比人活得长久,比一千座金库还要耐花。
《逸经?便西拉智训》爱惜衣裳要从新的时候起,爱惜名誉要从幼小时候起。
〔俄〕普希金:《上尉的女儿》年轻的姑娘,特别是你们,必须知道好名誉比任何修饰都来得宝贵,而且好名誉像春天的花朵一样,一阵风就能把它毁了。
〔俄〕克雷洛夫:《小羊》保持名誉需一生,而失去它则可能在一瞬之间。
〔瑞典〕《谚语》创伤可以医治,失去的名誉却难以挽回。
〔英〕乔?赫伯特:《外国谚语名句》丧失荣誉比丢失财富更难找回。
〔匈〕谚语名誉对我比生命更为宝贵。
〔法〕皮?高乃依:《熙德》还有比生命更重大的,就是荣誉。
〔德〕席勒:《阴谋与爱情》生命是每一个人所重视的,可是富贵的人重视荣誉远过于生命。
〔英〕莎士比亚:《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下再存在。
〔英〕莎士比亚:《理香二世》丧夫名誉就等于丧失一切
〔奥〕阿?施尼茨勒:《古斯特少慰》宁可死上千回百次,也不能损害自己的荣誉。
〔英〕艾迪生:《卡托》我们应该用自己的献身行动来保持我们获得的荣誉奖章大放光彩,决不能让奖章的光辉因我们怠惰而暗淡下来。
〔印尼〕苏哈托:《苏哈托自传》我们在荣誉中崛起,在骄傲中沉沦。
〔英〕爱?杨格:《夜思》判断伟人的名誉应该永远以他们如何得到它的来衡量。
〔法〕拉罗什福科如果某个人天天在书报上读到的只是说自己是天才和明察秋毫,到头来连自己也会相信起来的。
〔匈〕卡达尔:《历史背景下的肖像素描》人们总是与活人竞争,却不会与死者一较短长。
给长眠者过多的荣誉,就可以遮掩他人的光芒。
〔英〕霍布斯:《利维坦》谁偷去了我的名誉,那么他虽然并不因此而富足,我却因为失去它而成为赤贫了。
〔英〕莎士比亚:《奥赛罗》真理——名誉会损伤体面,爵位会降低品位,地位会丧失理性,就这样把它写在墙上吧
〔法〕福楼拜:《给乔治?桑的信》让有功绩的人戴上花冠,让欺骗之徒趋于毁灭。
〔德〕席勒:《欢乐颂》月亮明亮时候,我们就瞧不见灯光,小小的荣耀也正是这样给更大的光荣所掩盖,正像溪涧中的细流而注入大海一样。
〔英〕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荣耀就像萤火虫,远看闪闪发亮,近看却既没有热,也没有光。
〔英〕约?韦伯斯特:《马尔菲公爵夫人》光荣如同水面上的水花一样,从一个小圆圈变成大圆圈,不停地扩大,直到无可再大,归于消灭。
〔英〕莎士比亚:《亨利六世》名誉有如江河,它所漂起的常是轻浮之物,而不是确有分量的实体。
有价值的称赞应该来自真正的真知灼见之士。
〔英〕弗?培根:《随笔》人的名誉好比影子,名誉领先影子就高大,而名誉随行影子就渺小。
〔法〕塔列兰头衔封号使中人之材身价百倍,使高人局促不安,它还会被小人所玷污。
〔英〕弗?培根:《人与超人》人的荣誉应当与人的价值相称。
如果荣誉大于价值,不会使人服气。
反之,内在价值大于荣誉,就不会被一个人认识。
〔英〕弗?培根:《人生论》一个人只能是他自己,他的姓名后面的学位和头衔并不使他更好一些或更差一些。
〔新〕李光耀:《李光耀》过早地成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法〕伏尔泰:《拉昂里阿德》受之无愧的桂冠,可以作为装饰品;而不恰当的桂冠则只会压迫人。
〔德〕吕克特:《十四行诗》荣誉越高,负担越重。
〔英〕谚语不结果的树是没有人去摇的。
唯有那些果实累累的才有人用石子去打。
〔阿拉伯〕谚语荣誉是引起诽谤的根源。
〔日〕吉田兼好:《徒然草》世俗的荣誉只能给人带来烦恼。
〔德〕托马斯:《效法基督》最有价值的人,最易被人毁谤;最鲜美的果实,最易被鸟啄食。
〔古希腊〕伊索:《伊索寓言》常常有这样的事情;当一个人不为人们所知时,名声反倒不错;而一旦为人们所注目,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德〕托马斯:《效法基督》诅咒使人激励,祝福地人懈怠。
〔英〕威?布莱克:《地狱里的箴言》毁誉褒贬是人生的云雾,这个云雾如果一扫而光,便是青天白日。
〔日〕佐藤一斋诗人啊
不必看重世人的爱戴,狂热的赞誉不过是喧闹的一瞬。
〔俄〕普希金:《致诗人》一切都是短暂的,——名声和名人也不例外。
〔古罗马〕马可?奥勒利乌斯:《沉思录》有多少人在享受赫赫威名之后被人遗忘了,又有多少人在称颂别人的威名之后亦与世长辞。
〔古罗马〕马可?奥勒利乌斯:《沉思录》才智、艺术和身后之名都不能永驻。
〔意〕米开朗基罗:《诗集》赞颂着和被赞颂者,记忆者和被记忆者的生命都是短暂的。
〔古罗马〕马可?奥勒利乌斯:《沉思录》多少荣枯幻梦/沿残谷一去不再回眸/看河水翻波/泥沙同流。
〔日〕岛崎藤村:《于曲川漫步》称勋章为玩具并无不可,但人类是受玩具所支配的。
(注:拿破仑制定勋章时,有人反对说:勋章只不过是一种玩具。
对此,他断然回答。
)〔法〕拿破仑:《拿破仑传》觉得荣誉比金子珍贵的人只是极少数。
〔古罗马〕萨卢斯提乌斯:《朱古达战争》真的,我不图任何荣誉。
荣誉当然是诱惑人的,但是和道德相比,只不过是浮云轻烟而已。
〔俄〕果戈理:《钦差大臣》我想,赋予我的荣誉无论多大,比起我能否成为一种工具,在某种范围内减轻人类痛苦这个希望,世上一切地位权势便显得无足轻重了。
〔英〕亚?弗莱明:《弗莱明的一生》名誉是一件无聊的骗人的东西。
得到它的人未必有什么功德失去它的人也未必有什么过失。
〔英〕莎士比亚:《奥赛罗》啊,名誉是何等可怜的商品,要买它既费钱而又不能长久保存。
然而,伟人以此而自负,犹如傻人以幸福而自负。
〔法〕巴尔扎克:《驴皮记》名誉只是有钱人的奢侈品,那些有钱的富人进了坟墓还要留下墓志铭。
〔法〕罗曼?罗兰:《哥拉?布勒尼翁》荣誉还有一种缺点,就是它能驱使好名的人为人处事完全依世俗的意见为转移,追求世俗所追求的事物,规避世俗所规避的事物。
〔荷〕斯宾诺莎:《16-18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对于有德性的人来说,鄙视荣誉是一个伟大的美德。
〔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我不需要名誉这捞什子,名誉不过是葬礼时的点缀而已。
〔英〕莎士比亚:《亨利四世》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太重视名誉正迈一般人最常犯的错误。
〔德〕叔本华:《人生的智慧》耻辱是永恒不灭的。
〔古罗马〕普劳图斯:《一个波斯人》没有耻辱也就不会有荣誉。
〔英〕贝纳姆:《谚语集》只要廉耻心还在,胸中的道德之火就不会全部熄灭。
〔英〕伯克:《关于法国革命的感想》荣誉,就是不懈的努力。
〔法〕于?列那尔:《日记摘抄》荣誉这个词儿的含义就是义务。
〔俄〕陀思妥耶夫斯基:《少年》荣誉是什么
就是别人的爱,希望为别人谋利而获得人们的夸奖。
〔俄〕托尔斯泰:《托尔斯泰论文集》荣誉是热情站在阳光中的影子。
〔黎〕纪伯伦:《沙与沫》荣辱者,祸福之门也。
〔中〕刘向:《说苑?臣术》人的美德的荣誉比他财富的荣誉不知大多少倍。
〔意〕达?芬奇:《论绘画》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不再存在。
〔英〕莎士比亚:《理查二世》生命是每一个人所重视的;可是高贵的人重视荣誉远过于生命。
〔英〕莎士比亚:《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可贵,实在不下于天赋的生命。
〔法〕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还有比生命更重大的,就是荣誉。
〔德〕席勒:《阴谋和爱情》美的尊贵不是荣誉本身,而是得到应得荣誉的崇高人格。
〔日〕池田大作:《青春寄语》人生富贵驹过隙,唯有荣名夺金石。
〔中〕顾炎武:《秋风行》已获得的荣誉是我们想再获得的东西的保证金。
〔法〕拉罗什福科:《道德箴言录》每个社会等级都有自己的荣誉。
〔法〕巴尔扎克:《交际花盛衰记》荣誉这东西,不会给一个偷盗它、但配不上它的人带来愉快;它只有在一个配得上他的人的心里才会引起不断的颤动。
〔俄〕果戈理:《肖像》荣誉不是法令所管得到的。
〔美〕马克?吐温:《马克?吐温自传》荣誉有如萤虫之火,在暗黑的夜空里,它放着光,显示出美丽,极其可贵。
但是靠近一看,立刻就会明白它是何等的软弱无力。
〔日〕池田大作:《青春寄语》人民越信任,自己越能不辜负其信任,荣誉也就越高。
〔中〕谢觉哉:《思想随笔》荣誉之获得在于把一个人所有的才能和价值无损无伤地显露出来。
〔英〕弗?培根:《论尊严与名誉》一个人有了发明创造,他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社会也就会给他尊敬和荣誉。
〔英〕罗?特雷塞尔:《穿破裤子的慈善家》勇敢的荣誉在于旗鼓相当的格斗中。
〔法〕蒙田:《随笔集》谁能作战,谁就获得荣誉。
〔德〕格里美尔斯豪森:《痴儿西木传》建大功于天下者,必先修于闺门之内〔垂大名于万世者,必先行之于纤微之事。
〔中〕陆贾:《新语?慎微》荣誉的得来,一定是由于做的事公正无私,对众人有好处。
否则即使成功,也不光荣。
不光荣,就人会享受到成功的真正快乐。
〔法〕罗曼?罗兰:《罗兰小语》一个人对于荣誉,可以有适度的欲望,也可以有大于或小于适度的欲望:欲望太过的人,叫做有野心;不足的人,叫做无野心。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德性和过恶》关于荣誉和耻辱,其适度是适当的自豪。
其过度,可以叫做虚荣,不及则可叫做卑贱。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关于德性和过恶》通过荣誉的捷径就是一无所有。
〔英〕塞缪尔?巴特勒:《平凡的观察》对于天性简朴者而言,享乐比辛劳和痛苦更不自在;对于天性淡泊者而言,荣誉也同样不自在。
〔英〕塞缪尔?巴特勒:《平凡的观察》一定得保护荣誉,除此之外,我们都可以牺性。
〔法〕雨果:《雨果》对滥用荣誉和世人的虚荣抱怨得最响的,正是那些最渴望得到荣誉的人们。
〔荷〕斯宾诺莎:《伦理学》得到应得的荣誉是可贵的。
只是应该注意不要利用荣誉来挥动权势,妄自尊大。
〔日〕池田大作:《青春寄语》无形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宝;失去了名誉,人类不过是一些镀金的粪土,染色的泥块。
〔英〕莎士比亚:《理查二世》幸福是多么空幻,财富是多么靠不住……在英雄的胸怀中自有一种永恒不灭的财产,那就是光荣,而名誉会像明星一般照耀着,不会与幸福同时消失。
〔德〕豪夫:《假王子》年轻的姑娘,特别是你们,必须知道好名誉比任何修饰都来得宝贵,而且好名誉像春天的花朵一样,一阵风就能把它毁了。
〔俄〕克雷洛夫:《小羊》名声比金钱宝贵。
〔埃及〕陶菲格?阿里哈基姆:《契约》名誉有了污点,是什么也涂不掉的。
〔阿根廷〕胡?曼?戈里蒂:《一只黑手套》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
〔法〕罗曼?罗兰:《贝多芬传》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可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
〔法〕孟德斯鸠:《波斯人信札》我的名誉就是我的财产,我仅仅为了它而生活。
〔法〕司汤达:《红与黑》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不再存在。
〔英〕莎士比亚:《理查二世》生命是每一个人所重视的;可是高贵的人重视荣誉远过于生命。
〔英〕莎士比亚:《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当我估量到生命中所有的忧愁的时候,我就觉得生命是不值得留恋的;可是名誉是我所要传给我的后人的,它是我唯一关心的事物。
〔英〕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凡是军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理,他们宁愿吃一次败仗,也不愿让别人夺去了胜利的光荣。
〔英〕莎士比亚:《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宁肯死掉也不能失口毁了自己的名誉。
〔阿根廷〕胡?曼?戈里蒂:《一只黑手套》如果有人损坏了我的荣誉,不论我们之间等级差别多大,我情愿抛弃我的特权身份,要和他站在同等地位,要求他补偿我的荣誉。
〔英〕斯末莱特:《蓝登传》只有善行才会为你带来声誉。
〔波斯〕萨迪:《蔷薇园》一个人有了发明创造,他对社会作出了贡献,社会也就会给他尊敬和荣誉。
〔英〕罗?特雷塞尔:《穿破裤子的慈善家》谁能作战,谁就获得荣誉。
〔德〕格里美尔斯家森:《痴儿西木传》只有继续不断的前进,才可以使荣名永垂不替;如果一旦罢手,就会像一套久遭搁置的生锈的铠甲,谁也不记得它的往日的勋劳,徒然让它的不合时宜的式样,留作世人揶揄的资料。
〔英〕莎士比亚:《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荣誉这个词儿的含义就是义务。
〔俄〕陀思妥耶夫斯基:《少年》人类是有弱点的,人受到某种诱惑要去做一件坏事而能毅然中止,也就可以算作善行了。
〔法〕卢梭:《仟悔录》对一切人来说,寿限都极短,死了也不能再生,但是一个有勇气的人职责是靠他的功绩延长他的名声。
〔意〕维吉尔:《埃涅阿斯纪》显赫的声名总是无数的机缘凑成的,机缘的变化极其迅速,从来没有两个人走同样的路子成功的。
〔法〕巴尔扎克:《幻灭》一个懦夫穿上英雄的铠甲,这有什么光荣
〔德〕斯威布:《特洛亚的故事》名誉之于无赖正如铃挡之于驴子一样,愈是遐迩闻名,愈是丑态毕露。
〔俄〕克雷洛夫:《驴子和它的铃铛》
入户盗窃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且做法不一致的一个问题。
\ 赞成者认为,入户盗窃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是手段行为,盗窃是目的行为,两者是一种牵连关系。
虽然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的起点标准,但其入户盗窃,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也有人认为,牵连犯的前提是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标准的,盗窃行为尚未触犯盗窃罪名,因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与盗窃行为不具有牵连关系,不适用牵连犯理论,应按吸收犯理论,即重行为吸收轻行为(或高度行为吸收低度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吸收盗窃行为,对行为人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论处。
\ 反对者认为,入户盗窃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非故意影响他人居住安宁,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观要件不符合。
在客观方面也不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观表现——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居住安宁。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是公开侵入行为,而入户盗窃是潜入即秘密进入,两者有区别。
因而对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的,不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只能按无罪处理。
\ 笔者认为,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能否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确实是一个需要斟酌的问题,反对意见并非没有道理。
第一,我国刑法理论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客观表现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居住与生活安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主要意图是打击这种公开侵入他人住宅,公然扰乱他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该解释并没有规定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这表明最高法院认同非法侵入住宅罪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居住与生活安宁的”的理论解释,不认为入户盗窃这种秘密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一种客观表现。
但也有人认为,既然该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对入户盗窃不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那就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是值得商榷的。
《解释》规定入户盗窃三次才可以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应该理解为刚达到盗窃罪的定罪标准)。
如果一次入室盗窃就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那么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盗窃罪在定罪标准(社会危害程度)上就明显失衡,何况依一般观念,盗窃罪较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更为严重的犯罪,构成犯罪的标准应当更低。
另外,如果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数额未达较大标准,都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那么《解释》关于一年内入户盗窃三次以上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就形同虚设了。
浙江省《全省法院经济犯罪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二)中认为:“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不构成盗窃罪时,对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
但是,如果有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等严重情节的,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如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则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表明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时,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立法原意。
\ 当前,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对入户盗窃未窃得财物或窃得财物的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均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三点:\ 第一,入户盗窃社会危害大。
入户盗窃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仅体现在盗窃数额上,更体现在对住宅、人身安全的侵犯上。
如果在入户盗窃时碰巧住宅主人在家中,势必会直接危害住宅主人的人身安全。
有的入户盗窃行为人随身就携带凶器,一旦被发现,极可能对住宅主人造成伤害。
\ 第二,人民群众强烈要求司法机关惩处。
入户盗窃是发案较多,难以防范和发现,且直接危害居民住宅和人身安全的犯罪,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被害人和周围居民强烈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惩处。
司法机关受到压力,不敢轻易放人,在不能认定为盗窃犯罪时,就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过去这类案件大都按无罪处理了,随着治安形势严峻,目前有越来越多的司法机关都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这与来自于被害人和周围居民的压力有很大关系。
\ 第三,立法上,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非法侵入住宅罪采取了简单罪状的形式,而最高司法机关截至目前也没有对非法侵入住宅罪作出具体的解释。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以突破传统的解释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作出不超过法律条文文义内容的解释,将入户盗窃中的非法秘密侵入他人住宅行为解释为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一种客观表现。
刑法解释理论认为,文义解释是刑法解释的基础,在文义所及的范围内解释和适用刑法是刑法解释的最基本原则。
同时应当承认刑法条文的发展性,按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和需要解释并适用刑法,这是刑法司法的应有之义。
按照文义解释的原则,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非法侵入住宅犯罪的认识,不应当仅限于公开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还应包括秘密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侵财还是其他)均不影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认定。
入户盗窃犯罪嫌疑人恶意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客观上影响了他人住宅的安宁,侵犯了他人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即使当初的立法意图主要是针对“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居住与生活安宁的”的情形,也不影响当前将“以盗窃为动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
\ 综上,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与我们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通常的理论解释不一致。
但是,依照刑法解释理论(文义解释)可以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因此,为避免争论,解决司法办案中的不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作出司法解释,规定对入户盗窃未遂或盗窃数额未达到盗窃罪定罪标准时,可以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予以修改,将入户盗窃行为作为盗窃的严重情节,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
三反五反具体内容
三反五反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团体、军队、党派中进行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三反运动),以及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五反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
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
在1951年10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
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
在三反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
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
3月5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
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两个文件。
根据文件的规定,各级政府进行了定案处理工作,并纠正了在三反五反运动高潮中发生的斗争扩大化和“逼供信”的偏差。
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
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一批国家干部,起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伏尔泰思想主张有哪些
伏尔泰的思想主张:会伏尔泰是法学说的拥护者。
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 判封建专教会的统治。
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
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
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
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2] 理性主义史学伏尔泰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把对封建专制和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作为其理性主义史学的题中之意。
伏尔泰认为理性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认识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会。
发扬理性,就是推动历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碍进步”。
他认为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只有四个时代是理性彰显和值得赞美的时代:希腊时代艺术和科学的第一次繁荣;凯撒和奥古斯都的罗马时代;文艺复兴时期学问、科学和美术重新发展;路易十四时代,“人类理性已臻成熟”。
至于其他时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蛮和迷信的统治之下。
伏尔泰在对人的理性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性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
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断的种种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断。
他断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自己的理性,推动社会繁荣。
伏尔泰还否定了上帝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主宰地位。
在他的两部史著《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中,伏尔泰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虚伪、教士的凶残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热和不宽容造成的荒诞悲剧。
“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性”。
伏尔泰还扬起理性主义的大旗,猛烈抨击了包括作为神学时代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内的神意史观,肯定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把理性主义史学摆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政治主张伏尔泰反对君主专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
他被广泛传颂的一句话是(为后人杜撰,非伏尔泰本人所说 ):“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这句话代表了他对于言论自由的主张(伏尔泰并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句话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传记《伏尔泰的朋友们》中,为表达伏尔泰的观点整理杜撰出的)。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
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
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
”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他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
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
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
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
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