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为我,何人为我
我只为我,我为何物
此时不为,更待何时
如果我不为自己想,谁又会
如果我只为自己想,我又是谁
犹太教的宗旨是什么
犹太教信仰宇宙独一真神上帝耶和华,他创造并主宰宇宙万物,他存在于所有的历史事件 中,并以某种方式发挥作用。
犹太教的基本教义和公理原则强调上帝耶和华是独一的、统一的、永恒的、万能的、无形的、不可比拟的、无所不在的、无所不知的。
宇宙不存在任何其他上帝,也从未有人可以被奉为神圣。
人类要畏惧上帝、热爱上帝。
耶和华在希伯来文《圣经》中写JEWH,因希伯来文仅记辅音,不记元音,此名读法失传。
近代学者推测YHWH应读作“雅赫维”(Yahweh)。
但根据“摩西十诫”第三条:“不可妄呼上主,你的天主的名。
”犹太人不敢直呼上帝耶和华的名称,时至今日一直称他为“阿杜乃”(意为“我的主”)。
古代犹太教曾以“埃洛希姆”(elhim,希伯来语音译)称上帝,此名源自古代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一带古代闪族神“埃尔”(EL),埃洛希姆为“埃尔”的复数形式,意为“众神之长”。
犹太教有时也用“舍金纳”(Shekhinah)称呼上帝。
此名是希伯来语音译,原意为“上帝之荣耀存留大地”,指神之显现,或指神显现时光芒四射之云,表明上帝永在,可避免《希伯来圣经》原文称神的拟人用法可能引起的不敬与误解。
此词不见于《希伯来圣经》,但出现于公元后成书的《塔木德》、《米德拉什》、《塔古姆》等经籍中。
犹太教还习惯用“哈利路亚”(Halleluyah,希伯来语音译)来“赞美上帝”。
先知观迈蒙尼德在其所列犹太教信仰13信条中提出:“先知一切话语皆真实无误。
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寓言是真实的。
”明确地表达了犹太人的先知观。
上帝耶和华在犹太人中选择众先知来传达他的意志。
在人类历史上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是上帝唯一拣选出来,与之面对面地交谈,向他授予最高级启示的先知。
上帝让摩西把神启的律法与“十诫”教授给以色列人,让他们以至圣为中心理念,建立起一个国家;以色列人还被上帝选中向全世界传达对上帝耶和华的独一信仰,及人类之间应有的兄弟之情。
摩西逝世后,在圣殿崇拜时期,上帝依然拣选许多先知来传达其意旨。
在希伯来语中,“先知”意为“为上帝精神所感动的讲话者或布道者”,这些先知有男有女,经历不一。
他们传达上帝的意旨、显示耶和华至高权力、教诲以色列人崇拜耶和华、警告他们不要再崇拜其他诸神。
最初的先知是那些在崇拜时能进入精神恍惚的状态,以便能听到上帝的声音者。
他们偶尔也治愈病人,咒骂、祝福人民,为其追随者提供食物并行其他神事。
先知们具有超凡的精力与智力,能预见到将要发生的一切。
他们警告那些面临灾祸的人,如果他们一再坚持违背上帝的教导,将会有何等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
先知们富有追求正义与真理的激情,经常毫无畏惧地向国王或王君传达上帝的旨意,要求他们服从上帝启示给摩西的律法。
如:早期的先知以利亚集中批判偶像崇拜的罪恶,后来的先知则敬告有关社会非正义和道德崩溃将会毁灭犹太人的国家。
在公元前8世纪的社会与政治起义中,先知运动产生了4个典型人物——阿摩司、何西阿、以赛亚和弥迦。
他们没有用预言,而是以他们的勇敢斥责当时社会的非正义行为,强调上帝是公平、公义的,上帝喜悦善良、慈爱,不喜爱祭物;上帝要求人们的是“止住作恶、学习行善、解救受欺压者、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辩屈”。
先知们号召以色列人返回他们的上帝那里,他们所采用的美丽的、诗一般的语言被后人永远牢记。
以色列人的先知运动为世界上许多宗教的道德和文学运动树立了先锋榜样。
契约意识犹太教认为犹太人是与上帝耶和华订立契约的特殊选民。
这一契约是犹太人先祖亚伯拉罕与上帝订立的,它就像日月星辰的运行一样,永远不能废除。
因为这一契约,上帝一直以慈父般的关怀照顾着他的子民;犹太人必须遵守契约,履行上帝赋予的职责。
犹太人即便背叛了这个契约的规定,也不能解除它,而只能按照契约招致惩罚,即民族遭受苦难,直到毁灭。
由于这一契约,每个犹太人作为民族一分子都与上帝发生关联,犹太教与犹太民族观念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
律法意识作为一个民族,犹太人首先服从和履行上帝公正的律法。
犹太人认为上帝的旨意体现在他所启示的一切律法中,尤其是他在西奈山亲自授予摩西“十戒”。
“摩西十戒”是上帝的直接礼物,是犹太人生活的基础。
犹太教所有经典和教诲都是围绕“摩西十戒”的。
犹太教有两部主要的律法书,成文律法《妥拉》和口传律法集《塔木德》。
《妥拉》中除“摩西十戒”外,还包括《圣经·旧约》时代犹太人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戒律,涉及到:神职人员的职责与特权、平民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财产所有权、债务、婚姻、家庭与继承、犯罪与刑罚、审判机构与诉讼,等等。
它们体现了与犹太教一神观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兼具宗教戒律一道德规范的性质。
这些律法以一神观为理论基础,律法的权威不仅靠国家强制的力量推行,更借助于人们对上帝的敬畏去谨守、遵行。
律法犯罪者的惩治被认为是“上帝的惩罚”。
这样上帝耶和华就成为正义的化身。
上帝以现世的苦难作为惩罚犯罪者的手段,但又以引导人们弃恶向善、扶弱除暴为目的。
犹太人必须恪守《塔木德》所列的613条戒律。
这些戒律中,有训戒248条、禁戒365条,内容覆盖每日生活的各个方面,此外,还包括如何劝人行善旭箴、如何处理好人与上帝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等。
违反戒律即为罪愆,尽管所有戒律并非同等重要。
然而在拉比看来,每一个戒条都是重要的,无论它看来是多么微小,不伤害一只母鸡和不杀害一个人都会得到同样的善报。
犹太教强调犹太人对上帝的热爱是通过在每日生活中切切实实地遵从上帝的戒律表达的,因此,戒律对犹太人来说具有至高的重要意义。
遵守戒律不应看成是一种负担,而应看成是一种欢乐,因为遵守戒律的人与上帝更接近了。
广义上讲,犹太人认为行善也是在执行戒律。
伦理意识在宗教与伦理的领域中,犹太教对犹太人的现化文明产生了最大的影响。
然而,犹太教特别重视的不是宗教信仰而是日常行为。
在西奈契约之前,犹太教只是一种一神教;摩西接受上帝律法后,犹太教成为一种伦理道德的宗教。
犹太教相信上帝与人类之间存在着某种伙伴关系,认为上帝是公正和慈爱的,他的神圣性表现在道德领域里。
上帝以意志行为创造了天地,以自己的慈爱继续支撑天地;他提出日常行为的伦理规范和宗教规范要义,将“生与福、死与祸”陈明在人的面前,赋予人选择自由。
上帝的奖赏是公正性的直接结果。
上帝奖励公义、惩罚恶行,但惩罚的目的不是处治,而是教育,是给恶人以赎罪和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犹太教中根本就没有原罪的教义,犹太教认为世上从未有人会是完人。
在《圣经·旧约》里,即使犹太先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摩西也都被形容为带有人类缺陷的人。
犹太教还认为人体内的灵魂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具有选择善与恶的自由意志;每个人都在直接通向上帝的途径上,在人与上帝之间没有中介人。
犹太教关于独一上帝的教义对犹太人意味着所有人类是平等产生的,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的;独一上帝的儿女,都是珍贵和独特的。
其次,由于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的,所以人的生活是神圣的。
人类的任务是使生活的每一个区域都被视为神圣的,甚至世俗的和共同的活动也可以被灌入神圣的意义。
犹太人还从上帝的启示中,学到如何与他人相处的行为准则。
从摩西时代起,犹太教反映了一种维护正义和公道的热情。
相信人类的兄弟情谊已显示出博爱、怜悯与仁慈,非人类和剥削性是对上帝的不仁。
先知弥迦教导说:“已经告诉过你,啊,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上帝要求你所做的:只有正义地去做,慈悲地去爱,才能谦卑地与你的上帝同行”。
犹太圣哲大希勒尔有句名言:“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体现了犹太教的基本伦理准则。
后来拉比们教导说:“只有人们能学会如何互相关心时,来世才有可能被带来”。
在犹太教中“像爱你自己那样,爱你的邻居”的伦理已不断扩大到对穷人、寡妇、孤儿甚至动物世界关怀。
犹太教鲜明的伦理意识不仅对人类宗教,而且对人类政治和社会等方面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弥赛亚(救世主)意识犹太人指望世界末期将有弥赛亚(救世主)来临,拯救犹太民族和全人类。
“弥赛亚”一词为希伯来语音译,原意为“受膏者”。
犹太人自摩西时代起,凡是大祭司、君王、先知就任,都需要有一个在受封者头上膏油的仪式,表明其是由上帝派来的。
但从公元前586年犹大国被巴伦比伦灭亡前后,“弥赛亚”一词被赋予一种特定的含义,同国家的复兴联系起来。
当时的先知认为犹大国之所以亡国,是因为犹大国人得罪了上帝,上帝才借外邦诸国对他们施加惩罚;但上帝不会永远忘记他的子民,还要拯救他们。
先知们预言,上帝将在适当的时候重新派遣一位“受膏者”,前来复兴犹太国,拯救长期陷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子民。
犹太人认为这位将统治新世界的“弥赛亚”必将出自大卫王的家族,他将使犹太人的国度恢复到大卫王时期的繁盛,用正义、公义和真理实行统治。
“弥赛亚”将是一个真正有魅力的人,而不是一位神;他将是一位伟大的领袖(犹太教认为没有任何人可以成为上帝,同样上帝也不能成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