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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论赛的诗句

时间:2015-05-08 16:05

关于辩论赛场面的句子

血气方刚恰少年,杨凯在此说自我,都说赛场如战场,友谊辩论话快乐

关于辩论赛

辩论赛总结为了丰富广播电视大学法学系学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其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培养学生们的团结进取的精神,体现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由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主办的首届法律知识辩论赛终于圆满地落下帷幕。

辩论是针对某件事或某种现象所产生不同的观点,并通过建立正反两方对此进行认可和否定。

辩论会不仅能够锻炼同学们的口才,展示个人的独特个性,而且也能间接的培养同学们的勇气,情绪,心态等。

辩论会从始至终便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永远争不出结果,它的主题本身的意义就如“先有鸡蛋还是先有鸡”的性质相同。

即是如此,那为何我们还要辩论

辩论的意义在于交流,在于炼出一个比常人更利索的嘴以及更敏捷的思维,从而比别人快一步的踏上成功的阶梯。

当我们接受到更多的知识时,我们出现了更多的疑问,有时甚至分不清对错与否。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肯定和绝对否定,因此,通过一场辩论会,我们吸收的并不仅仅是牢记的那些知识,也有来自其他声音的提醒,这使我们的“不确定”得到答案,同时也更加肯定了自己的选择。

在辩论赛过程中,我看到我们学生有许多不足之处,对知识的了解很少,以至于学生常常在辩论中表现出来的不熟练、不成熟:大部分学生在参加辩论时面队老师和同学们的注视会略显紧张,以至于发挥不出真实的水平;无言以对,无例可举,无证可引,头脑里没有一个清晰的思绪,难以对对方咄咄逼人的问题进行反驳,从而证明自己的观念是对的。

强词夺理,没有有利的论据论证光凭着

关于辩论赛场面的词语

巧舌如簧、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针锋相对、唇枪舌战 妙语连珠 剑拔弩张舌战群儒 言辞流利 舌灿莲花 滔滔不绝 出口成章 口若悬河 妙语连珠 能说会道 才辩 娓娓而谈

藏头诗 要求以‘政 法 学 院’四个字开头 辩论赛的自我介绍 最好是七言

结合你的辩题来说吧那么多法言法语的够你选的。

比如:法律不为人所难等等

一个好的辩论赛题目该是怎样的

:herolandis链接: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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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意明确。

题意明确对于辩题来说是最重要的,否则从双方到评委,都可能完全不知道正反方该讨论什么。

许多题目看起来很优美很诗意,但作为辩题是失败的,因为一旦把辩论打成阅读理解,就偏太远了。

题意明确还有个好处,可以降低双方就定义发生无意义争执的可能。

最近跟一个朋友说了个我看到过的校赛辩题,结果引发了围观群众脑洞大开式创造诗歌辩题的浪潮,这些题目如果拿去打比赛,可以愁死人的。

2、逻辑互斥。

辩题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单题式,反方立场是对正方立场的简单否定,以“应\\\/不应”、“是\\\/不是”之类的判断词进行区别,这类辩题双方逻辑上一般都是互斥的(当然实际比赛中可能因为一方或双方的不合题导致立场不互斥,但那不是辩题的问题)。

另一类是双题式,反方立场不是对正方立场的简单否定,比如“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存在至少一种双方立场不互斥的情况比如英雄既被时势所造也在引领时势(此时双方立场可同真)。

对待双题式辩题要谨慎,需要判断一下这种立场不互斥的可能有多大。

一般来说,越偏实证的辩题,互斥的可能越大,越偏价值的辩题,不互斥的可能越大。

3、不讨论纯粹的偏好。

有些题目缺少条件限定,讨论的是纯粹的偏好问题,比如“人生路上应该乘胜追击\\\/见好就收”,就很没有意义。

只有加上有效的限定条件(“人生路上”因为过于宽泛所以不是一个有效的限定条件),才能使讨论从单纯的偏好进一步进入到选择的合理性中来,比如“当前投资美元资产应该乘胜追击\\\/见好就收”——此时除了个人偏好外,有很多客观因素也会影响到选择结果,讨论就有意义了。

4、不过分专业。

有时候出题者为了追求“新颖”,会拿某些学科专业领域的问题来做辩题。

这类辩题对辩论的知识要求,往往过分超出一般常识的范围,因此辩论中时常面临正反双方都存在严重的知识性错误而评委还发现不了的情况。

少部分特别热门的话题,比如废除死刑、转基因等,因为大家平时已有所接触,而且资料搜集方面相对便利,可以作为用来出辩题,但仍然要注意别涉及特别专业的问题。

比如,如果题目是通过某项生物技术能否显著提高转基因玉米的产量,这种题目你让学汉语言文学出身的辩手怎么打

当然,这一条件有个例外,就是如果辩论赛本身的参与者(包括辩手和评委)都对某一学科领域知识具有充分了解,那么类似的专业辩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5、论证义务平衡。

这一条放在最后说,因为最难说清楚,也最难做到。

有很多关于“平衡”、“公平”、“可辩”或类似的说法,除非特指提出者的某种个人定义,否则一般可以归结于此。

所谓论证义务,指的是辩论的一方有必要证明什么内容、证明到什么程度。

总的来说,论证义务是由一方的立场所决定的,比如在政策性辩论中,提出政策的一方有必要证明采取某项政策的原因、政策实施的可能后果等等。

而所谓平衡,是指基于逻辑的、现实的以及资料收集上的证明难度,对双方来说是差不多的。

在涉及道德判断或纯粹价值判断的辩题中,它同时又指双方立场的可接受程度(而非当前人们的接受度)是差不多的——比如你让一方论证吃婴儿是人道的基本等于要求他们放弃比赛。

但对于这个问题来说,争议很多,每个人的理解差异也很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最后,没有完美的辩题,但有负责任的主办方和出题人。

一个辩题从有相关构想,到最后成为一个适当的辩题,也是可以通过反复的修改、琢磨而达成的。

那种一拍脑袋“哎呦这个题目好像有意思”的出题者,在大部分场合对于比赛双方和评委来说都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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