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监察的属性是什么,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一、劳动监察的属性动监察的属性包括以下几方面。
(1)法定性。
劳动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活动,被监察的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监察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的具体范围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一是指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监察;二是指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监察;三是指根据社会保障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其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行政性。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监察权代表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能拒绝。
《劳动法》第101条规定,“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监察的主要特征(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国家机关或组织。
(2)劳动监察的内容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的劳动法律规范。
(3)劳动监察必须依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
(4)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劳动监察决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
劳动监察对象对行政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劳动监察决定一般不中止执行。
劳动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 ?辛苦吗
劳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对于劳动监察工作的一些疑问
我来吧。
呵呵,作为专业人员我告诉你,这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说的没错,但是不完整。
1、单位不予配合,拒不提供工资表。
劳动监察肯定没法确认工资数额,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应得多少工资。
例如单位出具的欠条(盖有章)。
2、劳动监察应当对该单位拒不提供材料处以2万元处罚。
3、劳动监察应当按照仲裁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责令单位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逾期不支付的,按照工资数额150%支付给你并由劳动监察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如果你单位社保交的不是最低一档,那么还可以根据社保缴费金额进行折算你的工资不低于多少多少钱。
你没有证据,当然也没法认定工资数额。
另外,有的省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工资表等证据的,劳动监察可以直接按照劳动者的证据认定工资数额。
当然,至少最低工资标准是要得到的。
得到以后,不影响你继续要求没得到的工资数额。
你就要求得社保、最低工资和处罚该单位即可。
劳动监察执法大队这个单位怎样,工作累不累
现在地方正在进行职能部门的整合,执法要成立综合执法局,执法工作是一线工作,事情很多,平时有各种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自然是比较累的。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认识
【劳动保障监察的认识分析】 劳动保障监察,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改善窗口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树立劳动保障监察窗口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定期组织法规政策学习,传达上级工作精神,自查效能经办得失,倡导文明服务风气,研判分析阶段性工作形势,探讨规范执法经办流程;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工作职责。
在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责的基础上,对来访接待、案件审查报批、调查处理、适法合规审理、案卷管理廉政行风、内部监督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用制度管人,确保做到责、权明晰,岗位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加强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行业文明、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文明服务素质,安排专人引导办事,不让来访人员受到冷落,不让窗口形象受影响。
四是优化服务环境,推进文明窗口建设。
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并完善窗口建设,目前,接待、办事窗口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规范设置了受理室、协调室、监察室等来访办事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