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交易执法职位的职能
(一)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检验和衡量执法成效的基本标准。
当前,我国正处于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高发期,要有效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威慑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要创新打击治理机制,增强法律执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起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要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和日常执法,不给违法行为留下生存空间,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惩处各种违法行为的能力。
(二)完善执法程序 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特别是对一些敏感复杂案事件的处置,如果执法程序规范严密、公开透明,就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执法瑕疵而授人以柄。
要规范执法流程,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要求,从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重点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不断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
要加强执法管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强化对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跟踪,确保所有执法工作都有据可查。
要严密执法审核,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围绕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及时纠正,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滥用,同事不同罚,处罚畸重畸轻,显失公平公正,也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执法问题。
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的产生,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规范行使,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要科学合理制定裁量标准,在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内,根据过罚相当原则,结合经济发展、行政案件发案等情况,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
要准确把握适用裁量标准,按照依法、公正、合理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执法相对人的悔过态度等情形,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过罚相当。
要积极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案件种类和执法环节,加强分类指导,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处罚公平、裁量公正、执法规范。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科技信息化的发展深刻影响了社会变革,也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必须积极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培训网上进行,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要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着力形成执法合力。
要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切实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执法腐败无处藏身。
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努力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使群众打开电脑就能查询有关事项、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公共服务。
(五)全面落实 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实行权力清单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切实解决“没有指标不干活,有了指标乱干活”的问题,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错案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
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马上就要去商务局上班了,但我一无所知,谁能告诉我一般商务局底层都做什么啊
要看具体是什么职位、哪个科室。
粗略的说,商务局主要负责辖区内商务流通环节的管理工作。
在县(区)一级重点有三大块内容:一是,生猪屠宰执法。
就是和杀猪佬打交道,查扣私屠滥宰猪肉。
如果杀猪佬没有进入指定的、有屠宰资格的屠宰场屠宰生猪,就查扣收缴猪肉,并对屠户进行罚款。
(这项执法是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特别是在县)二是,酒类流通环节执法。
就是说所有酒类零售商店,按规定必须持有酒类零售许可证才能销售,否则都要进行整改停止销售。
酒商很买账。
三是,加油站经营许可和安全条件也是执法范围。
说白了就是检查经营成品油的企业。
另外,洗染行业、拍卖行、二手车市场、典当行、废品回收站、家电下乡、鲜茧收购资格等等……多得我都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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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搜集、分析辖区内企业经济运行情报,并对辖内企业进行指导。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上面特别列出的前三大块,是日常的工作内容。
-------------------以上是在我以前和另外一位网友讲解商务局执法大队的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复制并稍作修改的内容。
以下贴出商务局管理行为的法律依据,平日的工作并没有这么多,只是在行政管理内容设置时,规划出来的,从中你可以看出商务局工作的内容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务法律的基本框架(一)宪法(二)法律1、综合法律(1)行政许可法(2)行政处罚法(3)行政诉讼法(4)行政复议法2、商务专业法律(1)反垄断法 (2)对外贸易法 (3)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外资企业法 (6)拍卖法 (三)商务法规(13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2、3、。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8、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9、核出口管制条例 10、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11、直销管理条例 12、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四)部门规章(05-09)1、国内贸易(24件)(1)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典当管理办法(3)(4)汽车贸易政策(5)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6)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7)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8)酒类流通管理办法(9)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10)(11)直销待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1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13)原油市场管理办法(14)(15)(16)(17)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18)洗染业管理办法(19)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20)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21)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2)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23)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对外贸易(29件)(1)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2)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4)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5)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6)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7)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8)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9)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管理暂行办法(10)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1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12)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1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14)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15)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16)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17)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18)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19)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20)重点理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1)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实施办法(22)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3)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4)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5)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26)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27)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管理办法(28)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29)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3、利用外资(17件)(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3)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4)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5)关于外商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6)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7)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8)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9)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补充规定(10)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11)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四)(12)《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补充 规定(二)(13)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14)关于《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 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二)(15)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16)关于《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17)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4、对外经济合作(8件)(1)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2)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规定(3)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4)对外援助成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5)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6)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7)境外投资管理办法(8)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