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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电视剧台词

时间:2015-02-09 02:35

香港电视剧《一号法庭》中有个蒙住眼睛的女神像的名字是什么

正义女神那个蒙着眼睛正义女神,应手持天平,持剑。

正义女神的形象了西方人对正义的理解,即只有闭上合眼睛,甚至用黑布蒙上眼睛,无视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出身背景等等个性特征而平等对待之,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

香港采用的是英国法律制度,西方文明继受自希腊罗马,其法律文化也深受其影响。

在古希腊神话里,主持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

按照《神统纪》,她是大神乌拉诺斯(天)和盖亚(地)的女儿,后来成为奥林匹斯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

她的名字的原意为“大地”,转义为“创造”、“稳定”、“坚定”,从而和法律发生了联系。

早期神话里,忒弥斯是解释预言之神,据说她曾经掌管特尔斐神殿,解释神喻,后来转交给阿波罗。

她还负责维持奥林匹斯山的秩序,监管仪式的执行。

在古希腊的雕塑中,她的造型是一位表情严肃的妇女,手持一架天平。

她和宙斯所生的女儿有贺拉(时序女神)、欧诺弥亚(秩序女神)、阿斯特赖亚(正义女神)【罗马神话中称她为:狄克(Dice)】、厄瑞斯(和平女神)、莫依赖(命运女神)等,为她分担职责。

  另一位正义女神是阿斯特赖亚(Astraea),她在地上主持正义,又升上天空为室女星座的主星“维耳戈”,纯洁无瑕。

她的造型是一位清纯的少女。

  而在罗马神话中,她与法律最有关系,掌管白昼和黑夜大门的钥匙,监视人间的生活,在灵魂循环时主持正义。

她经常手持利剑追逐罪犯,刺杀亵渎神灵者。

她的造型往往是手持宝剑或棍棒的令人望而生畏的妇女形象。

古罗马人接受了古希腊的诸神,并混入了罗马的诸神。

在古罗马帝国时代,又将一些概念拟人化,“创造”出不少神灵,其中就有正义\\\/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由法律jus一词转变而来),这位女神的造型混合了希腊的忒弥斯、狄刻、阿斯特赖亚诸女神的形象,一般都是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宝剑,而且都是紧闭双眼或者是在眼睛上蒙着布条。

在欧洲中世纪末的文艺复兴时代,在古希腊古罗马艺术复活的同时,罗马法也在复兴,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亚的造像开始出现在各个城市法院。

女神仍然沿用古罗马的造型,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天平表示“公平”,宝剑表示“正义”,紧闭双眼表示“用心灵观察”。

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

一个香港电视剧叫法院什么

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戴假发是英国法庭最有特色的传统之一,在一些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深远的前英国殖民地地区,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具有不列颠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国的。

英国的法官和律师为什么要戴假发呢,许多研究历史的人提出了种种不同的解释,但都很难说服所有的人。

有人说,在中世纪时,过度的劳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员们过早地掉光了头发,为了在公众面前掩饰自己的“聪明绝顶”,假发遂流行,约定俗成成为英国法庭的一景。

有人说,法官戴假发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师戴假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掩饰和保护作用,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辩护结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认可。

但这与其说是合理的解释,不如说是与律师有过节的人编出来诋毁他们的笑话。

因为根据最近的一份调查表明:有57%的律师对戴假发表示不满,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这些由马鬃编成的假发套造价非常昂贵却很不卫生,一般一顶假发就要用一辈子,有一个律师世家有一顶发龄达94年的老古董,传了四代人,堪称传家之宝。

根据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的研究,英国人戴假发的流行时尚传统大约始于十二世纪,当时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师的专利,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

在英格兰,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

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因为在苏格兰,情况刚好颠倒过来,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

假发的制作成本昂贵在于人工而不是材料,因为马鬃的取得并不难,而假发的制作可是个精细活,而且没办法通过机器或进行批量生产。

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包括编织和打卷。

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白色、金黄色、浅灰色和灰色,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地区,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国本土,金黄色和灰色最为流行。

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磅(折合人民币约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发,也不低于300英磅。

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也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买多顶假发。

而是基于一种说法:假发戴得越久,越老越脏,颜色越深,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而在司法界,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

从某个意义上,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

一位法学院学生在取得之后,家人或朋友给他的最好的礼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发。

许多从事假发制作的匠人都是,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发的历史,比某些英国贵族的家族谱系还长。

定制假发也是一个需要耐心等待的过程,因为许多名匠的预约期已经是在几年之后,即使能马上定制,在制作过程中,你的脑壳需要至少被尺子量过十二次,这并不是匠人们故意折腾你,而是精致工艺的要求。

当然你也可以买一个现成的,但毕竟不如量体裁衣般温柔地吻着你那聪明的脑袋,更何况随便买来的假发在许多法律人看来,如同穿牛仔服出席一个庄重的宴会一样无礼。

英国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称,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确甚至刻板,强调的是稳定与平衡,而对个性化的东西兼容性较小。

许多假发匠人世家对于每一个售出的假发都有记录,要求购买者签名备案,几百年下来,在这些记录中可以找到许多名人的亲笔签名,因为许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从事律师工作的。

假发的保管也是个细致活,一般每一套假发都配有一个通风的铁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一件独立存在的艺术品,价值远超过于假发本身。

最早时,在英国人头上还经常长虱子的年代里,假发在保存时会被撒上一些药粉,用来防虱子。

最后一个与中国有关的问题是:在很长的时间内,假发所用的原材料马鬃绝大部分来自于中国,这也是前中英贸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叶外的一项重要交易品,因为欧洲马匹的鬃毛不易进行纺织而且容易折断,而鬃毛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国马所产的鬃毛能经历过种种考验。

提起英国的法官或律师,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那灰白的稍带卷曲的假发。

对于的法制传统之外的人,虽然假发已成为法律人符号特征,但这样的装扮并不会油然生出庄严肃穆的威风,相反,常常是一种怪怪的感觉,让观者不时的替他们捏着一把汗,担心会不会随着大律师颇有风度的鞠躬而滑脱下来,当庭出个洋相。

美国第三任总统托玛斯?就曾说,“(英国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窥视的老鼠”。

这个仪表还吓得一个出庭作证的孩子大哭不止,导致英国专门审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别法庭完全取消了假发。

假发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古埃及和的文献就有相关记载。

然而在欧洲上层社会的流行,一般认为是1620年前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秃顶而戴假发,引起经常出入宫廷的贵族效仿,随后风靡欧洲,以至于连妇女都戴着各式的假发出席社交场合。

到十七世纪六十年代,这一时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传到英伦三岛。

十七世纪的英国人萨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记,真实的记录了假发在英国流行的历史。

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国王和公爵都将戴假发的传闻,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将头发剃光,定作了假发。

佩皮斯写道:“告别自己头发还是有些许伤感,但一切结束了,我就要戴假发了”。

由此可见,假发在英国流行,榜样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样之外,假发的流行还有一个原因。

据垄断英联邦假发行业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厂(Ede & Ravenscroft)介绍,由于十七世纪的欧洲缺乏供暖系统,人们不便洗热水澡,为了防止寄生虫的滋生,最好的办法就是留短发而以长长的假发替代。

早期的假发使用人的头发制作,如债务人用头发抵债、甚至是死人的头发。

那时的法庭上,各种假发的气味混合简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们出庭有时不得不自带一束鲜花来稍稍化解一下。

这种状况直到1822年汉弗莱?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发明了利用马尾制作假发的工艺才结束。

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数百年过去了,假发不再时髦,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

而且假发不卫生、太热、扎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

然而要说改变也很难。

人们习惯性的将假发与地位、身份乃至正义联系起来。

事务律师获得出庭权以后,就因为没有戴假发的资格而向上议院提出了好几次不成功的陈情,而不少被告人也优先选择可以佩带假发的出庭大律师为他们辩护,据说是否戴假发还直接关系到对陪审团的说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时代虽然早已过去,但看起来当初的时尚--至少在假发这一点上--仍然从坟墓中伸出手来牢牢的束缚着当代的英联邦法律人。

澳大利亚在70年代为了顺应家事法庭(Family Court)减少形式,增进和谐的潮流,取消了假发。

但到1987年,据说是由于发生了多次针对司法人员的袭击,于是又恢复了假发。

笔者以为,澳大利亚的这一做法,更多的是传统心理作怪,或者说是传统论者为了保住头上的假发,拿这些袭击说事儿而已,绝对难说是对症下药。

因为在英国,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别法庭中司法人员佩戴假发的惯例后,似乎并没有类似澳大利亚的恶果发生。

2003年,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

更有68%的公众希望法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发,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

争论归争论,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

唐纳德逊勋爵(Lord Donaldson)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 “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那也不用急着取消。

” 正义需要通过仪式体现出来,正是通过这种鲜明而具体的符号意象和强烈的心理暗示,假发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正义的希冀。

然而,建构现代司法文化乃至法律文化的没有捷径。

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德国历史法学派认为人民自身在缓慢的促进法的成熟,法律除了认可这一历史创造的成果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角色。

历史法学派不再是主流,但法律现象中少不了历史的积淀。

中国律师袍可说是已经夭折了吧

至少在地方上,今年以来着律师袍出庭的现象可说是凤毛麟角,这或许是必然的结果。

当初的决定更多的是应景成分,没有顾及到历史、文化的因素。

笔者以为,正是使英联邦法律人头顶上的假发挥之不去的那种力量,让中国的律师袍迅速地离去,消失在历史的隧道中。

香港的陪审员

陪审团陪审团制度是香港法律体制中最重要的特点之一,被告人会在法庭内由社会人士来审判。

~ 陪审员是谁?其职责是甚麼?陪审员由香港居民出任,他们宣誓後可参与刑事案件及某些民事案件的聆讯,并就案件作出裁决。

陪审团退庭商议时,不会有其他人士在场,他们会根据在庭上听取的证供而对案件的事实作出裁断。

由於陪审员并非法律专才,所以主审法官会就法律论点向陪审团作清晰的指引。

每位陪审员都有责任确保司法公正,这不单是陪审员对被告人应负上的责任,也是对被告人及陪审员同属的社会应负上的责任。

审理刑事案件时,首席陪审员会在所有其他陪审团成员及被告人面前,公开地在庭上告知主审法官陪审团是裁定被告人有罪或无罪。

而在死因研讯中,陪审团则会裁定死者致死的原因及确定与事件有关的情况。

~陪审团由多少名陪审员组成?最严重的刑事案件(例如:谋杀、误杀、强奸、持械行劫、某些涉及毒品和商业诈骗的案件),均由1位原讼法庭法官及7名陪审员聆讯。

然而,法官也可下令将陪审员人数增至9名。

某些民事案件,例如涉及诽谤或恶意检控等诉讼,案中任何一方均可选择把有争议的事实交由陪审团认定。

在死因裁判法庭进行的某些死因研讯也需要选任陪审团出席,但陪审团只须有5名成员。

~陪审员的资格出任陪审员是每一位合乎资格的香港市民应尽的责任。

虽然出任陪审员有时会带来不便,然而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透明度高的法律制度,陪审团所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因此出任陪审员也是一种荣幸。

任何具备下列条件的香港居民,均有资格出任陪审员: 年满21岁但未满65岁; 精神健全而并无任何使其不能出任陪审员的情况如听觉或视觉的损伤等; 品格良好,及 熟悉聆讯时所采用的语言— 即中文或英文(视乎个别情况而定)~如何挑选陪审员?若你符合出任陪审员的资格,人事登记处处长会把你的名字纳入陪审员名单内,并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发出通知,通知你将会把你列入陪审员名单内。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两年编制一份陪审员临时名单,该名单於十月或以前拟定,然後在翌年二月或以前确认。

司法常务官亦可随时增补该份名单。

临时名单或增补名单一经备妥,司法常务官会在宪报及报章刊登公告,说明该名单已可供查阅。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每星期以随机抽选的方式,从陪审员名单内抽出若干数目的陪审员。

若你被抽中,法庭会以挂号邮递把传票寄给你。

一般会向你发出最少 21 天通知,并请你在指定日期前往高等法院或死因裁判法庭。

曾接受传召而出席的陪审员,一般在两年内不会再被传召。

~豁免出任陪审员若你被传召出任陪审员,你应先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出任陪审员的资格,及是否属於根据《陪审团条例》第4或5条订明的可获豁免人士。

若你希望得到豁免,应在下列情况下: 当你收到司法常务官的通知,你将被纳入陪审员名单时; 当陪审员临时名单或增补名单已经备妥并可供查阅时;或 当你收到传票,传召你出任陪审员时尽快致函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详述你的申请理由。

司法常务官考虑你的申请後, 可予以批准或拒绝。

豁免申请是不会轻易获得批准的。

以处理公事为理由而申请豁免出任陪审员,通常都不会获准。

(所有豁免申请必须於出席日期前最少三个工作天送达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申请必须以书面提出,以邮递或传真送达主理陪审团事务书记办事处。

传真後请於办公时间致电主理陪审团事务书记以确定信件经已收妥。

请於信内提供你的香港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络电话,有关的证明文件及签名确认。

电话或电邮申请恕不受理。

)若司法常务官拒绝你的申请,你仍可在被抽签选中为陪审员时,在法庭上向法官申请豁免。

~陪审员缺席与歧视陪审员根据《陪审团条例》第32条,任何人士没有按照陪审员传票的规定出席法庭,即属违法。

《陪审团条例》第33条规定,任何雇主因雇员出任陪审员而终止雇用或威胁终止雇用其雇员,或在任何方面歧视其雇员,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5,000元及入狱3个月。

~出任陪审员会否获发津贴?被挑选在案件审讯时出任为陪审员的人士,可根据《陪审团条例》第31(1)条获发津贴。

津贴按天计算,不足一天也作一天算。

法庭审案和TVB电视剧里的一样吗

或者下面这则去年的新闻可以解答你的问题:  转2012年7月8日21cn新闻          一句对白两大错 免误导观众律政司教TVB拍剧  电视台法庭剧集长拍长有,不过虚构的戏剧情节却令观众信以为真,就如简单一句︰“ Objection(反对),法官大人”,实已存在两大错误。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眼见电视剧的法庭情节,与现实有偏差,随时令市民误解法律权利,遂趁今年首办“香港检控周”活动,派检控官到电视台为编剧、监制开班,希望拨乱反正。

  深入民心的法庭电视剧情节与现实多有差异,一批检控官本周将到无线电视,讲解法庭程序及简介检控官工作;有检控官指出,剧集的法庭情节有几个常见谬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法庭上无分“大人”与“小人”,“法官大人”的尊称在回归后早已停用,律政人员在庭上通常会以“法官阁下”称呼法官,以示尊重。

  新闻太长,怕度娘不让贴太多,你百度“一句对白两大错 免误导观众律政司教TVB拍剧”就可以看见全文。

  剧集中,大状处处针锋相对,“Objection”之声此起彼落,更会走到证人及陪审员面前力陈案情;现实法庭讲究礼仪,律师只会在律师席上表达意见,提出证据论述反驳对方论点,决不会高呼反对意见。

法庭剧常见错误  错误:律师职责  例子:剧中律师会充当侦探角色搜集证据,调查案件应是警方责任  错误:高呼“反对”  例子:香港沿用英式司法制度,律师即使认为对方观点有错,不会高呼反对(objection),只会站立表达意见  错误:庭上位置  例子:律师应站在律师席盘问证人,不会走到证人或陪审员面前说话  错误:盘问程序  例子:先由控方陈述案情,传召控方证人,再到辩方证人出庭;剧集为加强戏剧效果,传召证人次序会有错其实这段新闻有错,现在TVB的电视剧没有说“法官大人”,都是说“法官阁下”。

话说回来,要是按现实来拍只会闷死观众。

打官司的电视剧或电影有哪些

《律政佳人》是根据缪永说《请你跟我谈恋爱》改编的现代轻喜该剧讲述了一家律师事里四位才貌双全、性格各异的年轻女律师工作中对爱情、金钱、权力、时尚、男人、性、道德、美容、艾滋病、婚姻、诚信等问题的困惑和思考。

该剧于2004年10月在深圳电视台首播,2005年9月6日在上海东方卫视、江苏卫视重庆卫视、广西卫视四家卫视上星播出。

《红色康乃馨》,22集电视连续剧。

该剧是一部以某钢铁企业集团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案侦破过程为背景,讲述了青年律师周若冰在释洗刘志明嫌疑时,目睹了徐晓晴被钢锭活活砸死,继而激活了周若冰心底的疑惑,通过调查,揭开了真相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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