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雨中经典对白
楼主不用找字幕,直接在网上搜电影对白吧。
《傲慢与偏见》里达西在清晨中向伊利莎白走来的那段的背景音乐是什么
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你是不是找是最后伊利莎白和达西在早晨相遇的那段钢琴曲
名字是《Dawn》 这个是地址 下面的列表是《傲慢与偏见》的电影原声带
傲慢与偏见达西向伊丽莎白表白的词中文
九十年代某个冬天的清晨,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的小说,一口气读完,那时,我刚上初中,不懂爱情九十年代某个星期六的下午,第一次看到BBC版傲慢与偏见的电视剧,盼了又盼,那时,我还是初中,尽管已经看过了小说,仍然不懂爱情十年以后的前两天,翻看了2005电影版的傲慢与偏见,连续看了两遍。
渐渐地, 那些散落在角落里的情绪又慢慢聚拢过来那份单纯,美好的向往又悠悠地爬上嘴角,眉梢仿佛,触摸到了泛黄的书页,仿佛,回到了那个读小说的清晨,那个看戏剧的黄昏依稀看见:一九九五年,达西先生的忧愁,伊丽莎白小姐的娇羞十年了,弹指一挥间的十年,多少事情发生,多少故事被遗忘微笑着转过头去,看那些轻轻走开的人们,默默散开的过往,回过头来,唯一不变的:二零零五年,达西先生的忧愁,伊丽莎白小姐的娇羞他们的爱,在简.奥斯汀的笔下, 不紧不慢的发展,碰到坎坷,遇到颠簸,不合节拍,相互排斥,却又更加有力的彼此靠近,爱,跨越了身份,克服了偏见把他们的手牵在了一起,心融在了一处居然,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走过了两百年。
如果可以把爱拟化为物,那么他们的爱是什么样的呢
浓烈的酒
撕心的伤
飘来了,却又消散的花香
嗯,不对, 不好,都不像。
在我看来,他们的爱更像 :雾影蒙蒙,晨曦初现的英格兰的清晨,芬芳的被青草包围,温暖的被阳光宠爱他们的爱是潘柏莱庄园那处广阔而又清澈的湖水,印着蓝天,装着白云,干净,明朗他们的爱是屹立在英格兰高地的岩石,坚定,执著,大气地应对时空一个怎样的女子,写了怎样一部小说,承载了怎样一种爱恋,跨过了怎样一段社会变迁
简.奥斯丁终身未婚,42岁的时候死于爱迪生氏症—一种肾上腺素分泌不足,从而导致疲劳,乏力的慢性死亡病症。
我看过她的肖像,谈不上美貌娇羞,更算不得风华绝代。
画中的她反而更加接近于一个平凡,娴静的淑女的模样,只是眉宇间藏着一分坚定和作家的敏感。
她是一个相貌普通的女子,但是她有着细腻的情感和不普通的才华,爱情的苦恼,爱情的甜美,爱情的踌躇,爱情的试探和爱情的坚贞在她笔下如清泉流动,扣人心弦。
所以,这样的女子,应该有过爱恋吧。
是的, 短暂而遗憾的爱情在她二十岁的时候来过-----。
男主人公的名字叫做:汤姆.勒佛伊“When Austen was twenty, Tom Lefroy, a nephew of neighbours, visited Steventon from December 1795 to January 1796. He had just finished a university degree and was moving to London to train as a barrister. Lefroy and Austen would have been introduced at a ball or other neighborhood social gathering, and it is clear from Austen's letters to Cassandra that they spent considerable time together: I am almost afraid to tell you how my Irish friend and I behaved. Imagine to yourself everything most profligate and shocking in the way of dancing and sitting down together. The Lefroy family intervened and sent him away at the end of January. Marriage was impractical, as both Lefroy and Austen must have known. Neither had any money and he was dependent on a great-uncle in Ireland to finance his education and establish his legal career. If Tom Lefroy later visited Hampshire, he was carefully kept away from the Austens, and Jane Austen never saw him again.”“在奥斯丁二十岁的时候,汤姆.勒佛耶,一个邻居家的侄子,在1795年底到1796年初拜访了斯蒂文顿。
那时,他刚刚完成了大学学业搬到伦敦去做见习律师。
勒佛耶和奥斯丁应该已经在邻里的社交舞会上被互相引见了,而且从奥斯丁给她姐姐卡桑卓的信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奥斯丁和勒佛耶非常满意彼此的陪伴,他们常常在一起:~把我和我的爱尔兰朋友之间的互动告诉你真让人感觉难为情。
你真的无法想象我和他居然这样的跳舞,坐在一起谈天(我们之间的相处真让人吃惊,简直背叛了我的矜持)~(勒佛耶和奥斯丁的亲密关系可能被家人和朋友察觉)勒佛耶的家人干涉了二人的关系发展并且在 1796年一月底把勒佛耶送走了。
勒佛耶和奥斯丁都知道婚姻是不现实的。
他们都没有钱,勒佛耶靠着他爱尔兰的伯父支持完成了学业,而且将来还得靠这位伯父帮助他在律师业取得一席之地。
就算汤姆.勒佛耶离开之后又回到汉普郡探望亲友,他的家人也尽量避免让他接触奥斯丁家族。
从此,简.奥斯丁再也没有见到汤姆.勒佛耶。
”这段刚刚发了芽,还没有来得及开花的爱恋被风吹雨打折了。
对于二十岁的简.奥斯丁来说,转瞬即逝的爱恋无疑成为她生命中最婉转,最惆怅的等待;性格坚持的她转而提起笔来,让爱情在虚拟的小说世界里尽情滋长,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所有浪漫的爱情都以结婚为终点,没有后续,这和作者本人没有经历婚姻生活有关。
爱情是迷人的,可是在现实世界里等不来的爱情却令人绝望。
奥斯丁的生命之烛在无可期望的等待中燃尽了,但是,她给世界留下了一段明朗而完满的爱情故事---名字叫做: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给了你什么启示
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
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
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
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
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
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
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
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
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
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
《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
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
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
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
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绝对不会幸福的,只追求美貌,满足情欲,不讲道德情操,感情就不能持久,其结果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痛苦,而且还会使家人焦急,受到牵累,给社会造成负担,只有不断克服自己的弱点,彼此担承心曲,真心相爱,患难与共,保持高尚的情操,才能获得美满的婚姻。
恋爱结婚不仅要使自己幸福,而且还要承担家庭责任,对社会有益,才是令人称道的。
傲慢与偏见中的女主人公特点
说的是伊丽班纳特吧性格分析: 人公伊丽莎白聪敏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赏析篇: 奥斯丁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
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
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
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
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
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丁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
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内容篇: 全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在拥有五个千金女儿的班耐特一家人,虽然他们一家人家境并不是非常富有,也无任何显赫的社会地位,但班耐特太太却处心积虑想替五个女儿寻找到和上流社会的贵族联婚的机会,而美丽而善良的大女儿琴恩,和机智勇敢的二女儿莉琪,她们置身在整个附庸风雅、贵气逼人的上流生活圈中,仍执著面对自我,并勇於维护自尊,却也因而丧失了对真爱的判断和实情的追求,以致忽视了优柔温文的宾格利和恃才傲物的达希,在扑朔迷离的形势中所表现出的难得挚情。
然而就在重重误解、心机、成见与持续华丽表面生活的遮掩下,挡不住的爱情仍如结晶的璞玉一般,终究不能不脱颖而出,傲慢与偏见的人性两貌,在种种环环相扣的冲突中清晰的突出,作者以她圆润、敏锐、幽默而细致的笔触,十足荡气回肠的描绘这一群人的恩怨爱恨。
此书另一特色就是所有主人翁活动性,以达希为例,他是个不受人喜爱的傲慢男人,他向来亦不屑周围肤浅的人际关系,此种僵化的对立就在他终於为莉琪动心的那一刻起了剧变,他在压抑多时之后决定勇敢示爱,不意却遭受毫无情面可言的拒绝,对他来说,傲慢也许有理,偏见却是无情,此两者交之而产生的冲击在所难免,这种「冲击」可称为The Shock Of Recognition(认知之冲击),达希与莉琪形同水火的命运,挣扎在其他事件接连的失序演出,达希痛定思痛,而有了剧力万均峰回路转,这种「认知」的功夫,往往就是小说人物中主角人物的再生,一个人物之所以能够生动,在性格上必有无法测度的地方(Incalculability)。
所谓无法测度,就是小说人物的「认知」、「权变」和成熟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推动力,大多数生动的小说人物都是经由这种「长大」(Growth)过程的,莉琪饱尝自己对人偏见所产生下的苦果便是一例,当然,爱情能使人盲目,也能使人清醒而重新出发,达希和莉琪当属幸运的后者了。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闪烁著斗智意味的爱情轻喜剧,实则说明了人必须行动和自省才有希望,人的尊严绝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从行动和自省中淬炼获得,透过理性的行动,把人类的王国建立得具有一个心灵价值的模式,以与物质俗世有别。
大体上,人的生存没有意义,但从小体上看,人本身的行动却深具意义,即使只是儿女私情的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