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李渔文言文翻译
李渔《芙蕖》原文《芙蕖》(李渔)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
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
”则谓非草本不得矣。
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
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
有风既作飘飖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
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
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
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也。
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
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
无如酷好一生。
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怠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注释1.荷钱:初生的小荷叶。
2.逸致:情趣。
3.迨(dài):等到,到,及。
4.目:看,这里有观赏的意思。
5.数:几 6.逸致:情趣 7.迨:及,等到 8.菡萏(hàndàn):未开的荷花 9.异馥(fù):异香 10.袅娜:轻盈柔美 11.零落难堪:七零八落很不好看 12.娇姿欲滴:姿态娇嫩得简直要滴水 13.日上日:一天又一天 ;日,一天,一昼夜译文芙蕖和草本花卉好像稍有不同,然而它有根没有木质的树干,是一年生的植物,这些性质和草本是相同的。
花谱书中说:'在水中生长的叫草芙蓉,在陆地生长的叫旱莲。
'那么这就不能说芙蕖不是草本了。
我爱芙蕖,在夏季靠这花才能活下去,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颐重复前人早已说过的话,而是因为芙蕖适合人的心意,它的长处不是一两点就可以讲尽的,请容我一一说说它的好处。
在花的最佳观赏时节,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无人问津的时候。
芙蕖就不是这样:自从荷叶出水那一天,便把水波点缀得一片碧绿;等到它的茎和叶长出,则又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美丽。
有风时就作出飘动摇摆的神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轻盈柔美的风姿。
这样,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它那无穷的逸致情趣了。
等到花苞开花,姿态娇嫩得简直要滴水,(花儿)先后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该得到的享受了。
等到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于是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一枝枝独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叶子一起挺然屹立(在水面上),不到白露节下霜的时候,它所擅长的本领不会停止。
以上都是说它适于观赏的方面。
适宜鼻子(的地方),那么还有荷叶的清香和荷花特异的香气;(以它来)避暑,暑气就因它而减退;(以它来)纳凉,凉气就因它而产生。
至于它可口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满口香味芬芳。
只有霜打的枯萎的叶子,七零八落很不好看,好象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贮藏起来,又可以在明年用来裹东西。
这样看来,芙蕖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人们耳朵和眼睛观赏的,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日用。
(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
种植的利益难道还有比它还大的吗
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
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
只是挖了个凿斗大的小水池,栽几株来安慰自己,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祈求上天降雨来拯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培养生灵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注释: ①《芙蕖》,作者李渔,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著有《闲情偶寄》,是他对自己生活的所见所闻的总结性的书。
“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腊梅为命。
无此四花,是无命也。
”下文“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亦本此。
②茂叔:北宋哲学家周敦颐,字茂叔,他写过《爱莲说》。
③菡萏(hàn dàn):荷花的别称。
④病其漏:以池水渗漏为苦。
作者简介李渔( 1611 ~ 1680 ),原名仙侣,字谪凡,号天徒,中年改名李渔,字笠鸿,号笠翁,明末清初著名著名剧作家和戏剧理论家。
江苏如皋人,祖籍浙江兰溪。
李渔出生时,由于其祖辈在如皋创业已久,此时 “ 家素饶,其园亭罗绮甲邑内 ” ,故他一出生就享受了富足生活。
其后由于在科举中失利
用原文语句概李渔喜爱水仙的原因 急
语文的理解一般都比较条文式,不外乎:以物寓人寓事。
水仙在古代也就是李渔那个时代寄托的是以白色代表真挚和纯真,也有对生活美好时光、欣欣向荣的向往,多情或者真挚的爱情等。
李渔以物寓人,以物言志,用水仙当做自己人生本质的写照:也就是说他很喜欢水仙的真挚纯真多情,欣欣向荣。
当然,超脱语文课本之外我认识......还可以另外理解的:林语堂在谈到《闲情偶寄》这本书时说: “ 李笠翁的著作中,又一个重要部分,时专门研究生活乐趣,时中国人生活艺术的袖珍指南,从住室与庭院、室内装饰、界壁分隔到妇女梳妆、美容、烹调的艺术和美食的系列。
富人穷人寻求乐趣的方法,一年四季消愁解闷的途径、性生活的节制、疾病的防治 ……”而李渔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并且生活得很艺术的人。
而且他能够把生活的经验又很艺术地写成书,这也是他高出许多风流才子的地方。
他认为,水仙应当是多情的。
其实从他的著作我们也能看出来....而他要表达的一些意境,大多不能为他哪个时代所接受,所以,就体现在愈多作品当中。
而他,以水仙的名义代表自己的许多思想。
不能堂堂正正的表现出来,那就以物寓人以物言志吧。
以上大多为我自己的理解,只供阁下参考吧
从李渔的一副对联说起道教的式微
天下名山僧占多 也该留一二奇峰栖吾道友世间好话佛说尽谁识得五千妙论出我仙师——作者:李渔简寂观,庐山道观,今不存。
据说释道两家在庐山长期争斗,道观几全被僧家占去,信奉道教的李渔愤书一联挂在简寂观老君殿上,才保全了此一道观。
我们试从这联开说道家式微的缘故。
这首对联,写的是道教式微,李渔是明末人,也就是说早几百年,道教已经开始逐渐的在走下坡路了。
很多人把这个道教式微的缘故推到了历代的皇帝、外族的侵略、甚至当代的封禁上。
这道理站不住脚的,一个文化、思想,如果足够博大精深,是不惧任何外族文化的入侵和封禁的。
就如儒家文化,从古至今,历代王朝,不管是汉人做主,还是外族做主,没有一个人敢于推翻儒家传统。
为何
因为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一种“正道”,是根基,不管谁坐皇帝,这东西是不能动摇的。
儒家文化深入人心,百姓敬仰,皇帝也一样会扶持正道。
而道家呢,在历史上有很多次的佛道之争,但是终于还是没能争的过佛教,它的衰落,是自然的淘汰。
被淘汰,就是存在问题,这是自然的选择,而不是谁有意识的作为。
道教的问题很大,依我浅见,稍论为下:1、典籍的混乱杂和偏重思想可以说,道家实际上没有什么由教主指定、制定的典籍,一般道教都尊道德经为道教最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但实际上道德经只能算道家典籍,而不能算道教典籍。
诸如黄老庄、葛洪等,都只是一种神仙思想和道家思想。
而作为道教,基本上所有的典籍都是历代道士自己编纂,真伪夹杂,水平高下不一。
更不提夹杂了很多、方术、杂术之类的文化在其中。
这些典籍,大部分在道藏内是有收录的,大家有兴趣可以看看。
大概分为了几类:一,神仙列传二,科仪仪轨三,修真法要四,符箓修炼五,历代修炼者对经文的注解看进去了,你会发现,看似浩瀚如海的道藏,实际上百分之八十的东西,在道门内自己都没有传承者,只是书上那么写着,甚至我很怀疑,写出来的人,自己有没有去修炼过这些东西,都值得商榷,很多东西伪编的成份非常大,基本上很多我可以说只是根据原理,想当然坐那里编纂出来的,自古连修的人都没有,这种东西奉为典籍,本身就是一种慢性毒药。
也就是说道教真正的好东西非常少,而道家有没有好东西,有,但从来不在书上写,保守至极,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说。
而道教,一觉醒来,突然发现天下名山都被佛教占完了,信徒都被佛教拉了过去,快没信徒了,一忙,就开始大批量的编纂道教经文,甚至连行文,口气都开始模仿佛经。
不信,自己道藏中去稍微看下就知道了。
而这种编纂,导致道教中存在了大量的这种想当然的东西,失去了严谨性,而佛教呢
相对来说,每一本经书的认定,翻译,都是慎重的,甚至绝大多数的佛经,都有据可考。
态度的认真,决定了高度。
再说思想,与其说道教的思想,不如说道家的思想,因为我们现在所谓的道教,基本上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的思想体系。
很散乱,甚至还是沿用着道家的一些思想,来来去去是围绕了神仙思想,无为,虚静,天人合一,阴阳系统等形成的一个思想体系,虽然很高明,但也很单薄,为何说单薄,是因为曲高和寡,你作为一个教派,如果不讲求济世,那怎么搞都行,如果要济世,脱离了群众就是自取灭亡。
而且这些思想没有配备相应的、可以实践的具体方法,别说一般人要学习,就连现在的道教徒,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入手去理解和实践这些,光在嘴上讲哲学是没用的,哲学也是从实践中来的,也就是说,道教的东西不科学,缺乏了实践、实证过程,就难有生命力,唯一一个很科学的东西,是丹法,但又是各种隐喻避讳,藏着掖着,生怕有人看了书就成了神仙,浑身的小家子气,自己作的。
对比佛法,除了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宇宙观,人生观,思想论,还有配合验证的各种方法,几乎每一个流派都有自己操作性非常强的方法可以进行实证,而且基本上广而告之,没有秘而不宣,就连藏密虽然次第严密,也是广开教门的,让你的目标有法可依,有理可证,这方面道教又输了一筹。
还有,比如佛教没有避开这几个任何宗教都无法回避的问题,给出了一个思想体系上的认知和做出了解释,我们是谁,我们从那里来,我们死了去那里去,我们为何要来,这个宇宙是怎么形成的,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一切善恶都是怎么来的。
不管对不对,他给出了一个很高明的解释。
道家虽然也有一些解释,但总和神话扯不清关系,不足以让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信服。
2、道教的自我封闭和人才的缺失佛教历代,都有大德,甚至四处可闻。
佛教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我生怕你不学,我求着你学,如父母盼出走的子女回家一样。
这种教法,怎么能不吸引人,而我们的道教呢
我辈都是世外高人,能不见人最好别见人,我宣说的教法,你也听不懂,别说你听不懂,连我自己徒弟都听不懂。
我去过很多道观,这些道观剩下的,好点的,还能剩下点法事科仪,做起法事来,那个不成问题,按部就班,规规矩矩,吹拉弹唱念打,热闹的很,但这种东西能撑的起道教的发扬来么
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弄几个川音的学生吹拉念打的搞点道家科仪音乐,就以为是弘扬道教了么
可悲可叹
有讲经的么
会讲么
任何宗教,依经而立,依经而别。
天主教弘道,给你讲的是旧约,不出这个,基督教讲它的新约,给你讲基督教,必定讲的是他们的经,伊斯兰除了古兰经,其它都不搞。
佛法更是一言一行都不出经义。
连儒家都四书五经奉为经典,何为经
串起来其它一切的,是经,其它是纬啊,一天不讲经说法,天天纬上瞎折腾,你说你怎么能不式微
但话说回来了,不是他们不愿意讲啊,是没几个能讲的人了。
没有经论,就失去了士大夫阶层的支持。
这是人才的缺失~道教人才的缺失,还表现在,真正的高手,都避世修行,没有入世的心态。
这里面,包含了丹道的高手,法界的高手,关起门来,自给自足,做个隐士,自己成就就好,别的和我无关,既不出世,也不济世,而佛法既提倡自我的成就,更提倡了菩萨的大行,普度众生。
这一点上又胜了一筹。
道家,道教的高人,自古抱定一个观点,这些东西是非仙骨不传,更不传下士。
说白了,你没仙缘仙骨,你就是头瞌碎了,也别想的真传。
我就一直很纳闷了,如果成仙是正道,那么全民成仙了,就是坏事了么
难道天上也是住房紧张,有限购政策
所以限制成仙的仙籍人数不成
佛法呢,三根普被,利钝兼收,只要你肯下功夫,我随时都在你身边。
不用你跑进深山大泽去找神仙,佛法入世普济,受大众欢迎。
从这个方面讲,道教没能迎合大众,式微是自然的选择,怪不得别人。
还说道家的高人,我自己在这个圈子几十年了,前前后后听过的真正高人也就那么几个,眼见到的更少,大多数都只是听闻,就更别说普通大众了,但这些年,我们听闻过的佛法上的高僧,可以说遍地都是,从理法上到实证上,代代有高僧出世。
这也是道教的自我封闭造成的人才缺失,没有一个大威徳的人,有实证实修的人出来主持道教的弘扬,有这个本事的都山中逍遥去了,不怪别人。
3,道教自己的门派之争道教历史悠远,大小门派不下几百,这还是可以考证的,民间小教门就更多了,但现今以全真、正一为两大主要流派,道士也分出家、在家两大群体。
作为同一信仰的信徒,本应亲如手足,但是现在的现状却经常看到全真说正一无道,正一说全真无法,出家说在家无德,在家说出家无修。
各派、各宫观甚至各人都存在攻击他人的情况。
其实原因很简单,说是道教,其实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教主,不像佛教,不管你什么学派,是唯识呢,还是天台,还是禅宗还是密宗,虽然有学术之争,但关起门来,都是佛弟子,任何学术之争,争到了本师佛这里,都能找到一个调合的理法,因为毕竟是一师所传,还是会有共同之处的,所以能够和谐发展。
道教虽然都尊老子为道祖,实际上却是各奉教主的,而且在教义、法理的区别上,是有非常大的不同的。
就如符箓门和丹鼎门的遵旨都大相庭径,虽然也出来过类似陈泥丸、萨真人这些大士,既修丹法,又修雷法,进行过调合,但后世并没有沿袭下来,后来的分裂越来越大。
所以虽然说是道教,但内部的分裂,缺乏一个体系的整合。
这么下去,更不利于道教的发展。
4、其他问题其他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比如道教很多人,要修道,我常想问一句,你修道为了什么
目的
佛教有明确的目的,解脱生死,了悟通达。
道教呢
你修道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很多包括道教的朋友,他们自己也表述不清。
肉身不坏成圣吧,连王真人都讲,那里有肉身成道的,成道者,非关秽质,你这个肉身是不可能不坏的,短时间的不坏可能做的到,终究还是要坏。
那还剩下什么
了道心
道教没有很明确提出来过这个这个概念,因为一直讲的是性命双修,甚至嘲笑佛教,修了个阴鬼身。
就算是了道心,那么这个道心,应该是如何的,应该给出一个具体的操作方法,而不是性靠悟一句话,原理是什么,最后这个道心又应该是怎么样的,这些都是道教教理上的含糊之处。
道教过份杂了,里面吸收了阴阳家的东西,势必就夹杂了很多方术,这些方术,有些有值得研究的地方,但大部分是虚妄和糟粕。
而这些东西又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造成了被社会人士的误会。
比如阴阳采补,外丹铅汞术,部分稀奇古怪的治病方法、还和一些巫法杂技甚至民间会道门融合,如一贯道等,结果就更使一般人看不清楚,误以为迷信。
对于教义,教理的研究上,高度不够,也没有一个导向性的研究机构。
有个非常奇怪的现象,道教,道家的东西都是道外的学者在搞研究,自己教内却没人愿意搞。
还有很多,今天就不一一说了,说多了,得罪的人多。
我倒不是怕得罪人,但很多人,他们讲的不是道理,只凭的是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骂你骂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既不负责任,也不过脑子,纯凭自己的感情好恶发表言论,我是懒的和人争罢了。
是真懒,多一个字都不想和这些人说。
有关于责任的优美语句
责任 zé rèn ①[duty;responsibility]∶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 校长的责任 ②[blame]∶应承担的过失 推卸责任 责任:通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
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
二是指没有做好分内的事,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
[编辑本段]责任的内涵 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
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
责任感是衡量一个人精神素质的重要指标。
责任和自由是对应的概念,责任事实上--虽然不是时间上--以自由为前提,而自由只能存在于责任之中。
责任是唯独存在于上帝和邻舍的约束中的人的自由。
负责任的人在自身的自由中行动。
除了他的行为和他本人以外,再没有别的能够支持他,减轻他的负担,这个事实就是自由的证据。
负责任的行动发生在义务中,这义务给予他自由,给予他完全的自由。
同时,负责任的行动完全发生在相对性的区域内,发生在无数视角里,每一种特定的现象都在其中出现。
社会在发展,责任内涵也在不断发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赋予责任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
负责任的大国,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的公民——中国以更加鲜明地形象呈现在世界面前。
责任能力简单地说就是指一个人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
不同的法律部门对责任能力的定义也是不同的。
民事责任能力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资格。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意义、作用和后果,并能依据这种认识而自觉地选择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编辑本段]词语解释 1.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
《新唐书·王珪薛收等传赞》:“观 太宗 之责任也,谋斯从,言斯听,才斯奋,洞然不疑。
”《元史·武宗纪一》:“是以责任股肱耳目大臣,思所以尽瘁赞襄嘉犹,朝夕入告,朕命惟允,庶事克谐。
”《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三年》:“陛下能责任将帅,令疆埸无事,即天下幸甚。
” 2.谓分内应做的事。
宋 司马光 《谏西征疏》:“所愧者圣恩深厚,责任至重。
” 清 李渔 《玉搔头·止兵》:“曾与老爷当面说过,内患不除,是老爷的责任。
” 高晓声 《拣珍珠》:“她是妇女主任,本大队姑娘的思想问题,有责任做些工作。
” 3.做不好分内应做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
陈登科 《风雷》第一部第五九章:“俺 黄泥乡 ,戴上这么一顶落后的帽子,你们全没有责任哪
”如:追究责任。
[编辑本段]社会意义 责任是一种职责或任务。
它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有社会就有责任,身处社会的个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条文,带有强制性。
责任有个人的责任和集体的责任。
个人的责任指一个完全具备行为能力的人(成年人)所必需去履行的、职责。
集体的责任指一个集体必须去承担的一种职责。
责任的追究一般以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为准。
例如:个人的责任,国家的责任,单位的责任,道德的责任等。
[编辑本段]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 2006年12月1日是第19个世界艾滋病日主题被确定为“责任”,其宣传口号是“遏制艾滋、履行承诺”。
主题旨在强调世界各国领导人有责任履行为防治艾滋病作出的承诺,并且号召公众积极参与抗击艾滋病的活动。
责任责任 责任的含义 1、责任指份内应做的事,即份内之事。
如“制止违法犯罪是我们公安干警的责任”,又如“我们应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这里责任的含义与义务的含义相同,表达义务的意思。
2、责任指导致未能做好份内之事的过错或过失。
如“对这件事的发生,我们大家都有责任”,又如”不掩饰责任是一个党员的基本素质”。
这里责任的含义是过错。
3、责任指因未能做好份内之事所引发的不利后果。
如“他违了法犯了罪就应当被追究责任”,又如“如果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处罚又有什么意义”。
这里责任的含义是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包括了法律义务,狭义的法律责任仅仅指违反了法律义务的后果。
关于狭义的法律责任的含义,法理学界存在分歧。
主要有以下几种:(1)义务说。
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1]该说缺陷是不能形象地突出法律责任的本质,不能有效地将责任和义务区别开来。
(2)后果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该说缺陷是在界定责任产生原因时存在交叉。
违约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要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违反了合同法。
该说认为“法律规定成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是指从表面上看,责任人并没有从事任何违法行为。
也没有违反任何契约。
仅仅由于出现了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事实,就要承担某种赔偿责任,如产品致人损害。
它可以导致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的产生。
”[3]其实,法律规定导致责任的产生还是违法行为导致的。
产品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承担责任,是由于生产者或销售者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即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不能存在不合理的危险。
(3)责任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由违法者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应该由违法者依法承担的责任。
[4]该说缺陷是没有突出责任是违反义务的结果,也没有明确地指出责任是不利的后果。
(4)手段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对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或侵犯法定权利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是依法强制违法者承担的不利后果,作出一定行为或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从而补救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手段。
[5]该说缺陷是用语上存在交叉和重复。
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包括了侵犯法定权利,否定性评价就是谴责,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相同的,都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描述。
(5)状态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由于违反了法定义务及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权利(力),法律迫使行为人或其关系人所处的受制裁、强制和给他人以补救的必为状态。
[6]该说的缺陷是在界定责任产生原因时存在交叉。
不当行使权利(权力)在有约定的情况下是违反了契约义务,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违反了法定义务。
(6)负担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是有责主体因法律义务违反之事实而应当承受的由专门国家相关依法确认并强制或承受的合理的负担。
[7]该说缺陷是认为法律责任只能由专门国家机关确认是不符合实践的,在义务人违反义务后就产生了责任,如果是私法责任,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协商确认。
(7)责任能力说:该说认为法律责任乃是一种对自己行为负责、辨认自己的行为、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把它看作是自己的义务的能力。
[8]该说缺陷是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割裂开来了。
法律责任不仅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和社会对其进行的价值评断,而且包括违反义务的客观要素,是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统一。
[编辑本段]责任的实例 1.20世纪初的一位美国意大利移民曾为人类精神历史写下灿烂光辉的一笔。
他叫弗兰克,经过艰苦的积蓄开办了一家小银行。
但一次银行抢劫导致了他不平凡的经历。
他破了产,储户失支了存款。
当他拖着妻子和四个儿女从头开始的时候,他决定偿还那笔天文数字般的存款。
所有的人都劝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件事你是没有责任的。
”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许我没有,但在道义,我有责任,我应该还钱。
” 还的代价是三十九年的艰苦生活,寄出最后一笔“债务”时,他轻叹:“现在我终于无债一身轻了。
”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责任,而给世界留下了一笔真正的财富。
---------------------------------------------------------------------------------------------------------------------------------------------------------------------------------------------------- 2.五岁的汉克和爸爸妈妈哥哥一起到森林干活,突然间下起雨来,可是他们只带了一件雨披. 爸爸将雨披给了妈妈,妈妈给了哥哥,哥哥又给了汉克. 汉克问道:”为什么爸爸给了妈妈,妈妈给了哥哥,哥哥又给了我呢
” 爸爸回答道:”因为爸爸比妈妈强大,妈妈比哥哥强大,哥哥又比你强大呀.我们都会保护比较弱小的人.” 汉克左右看了看,跑过去将雨披撑开来挡在了一朵风雨中飘摇的娇弱的小花上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强者不一定是多有力或者多有钱的人,而是他对别人多有帮助. 责任可以让我们将事做完整,爱可以让我们将事情做好.
关于李渔的芙蕖主旨
本文具体地说明芙蕖属于草本花及其“可人”的种种优点,从观赏价值和实用价值两个方面阐述了它的种植之利甚大。
作者并对自己不能辟半亩方塘种植芙蕖而感到遗憾,抒发了他酷爱芙蕖的感情。
但他过分强调了芙蕖的观赏价值,甚至夸大它的种植之利在“五谷”之上。
这是悖逆实际和事理的,表现出一种脱离劳动人民的封建文人的情趣,与劳动者的感情是格格不入的。
文章主要说明“芙蕖之可人”。
作者围绕这一中心,按照事物本身的条理,安排结构和线索。
它以“可人”二字为“意脉”,以芙蕖生长的时间(春、夏、秋,即花开之前、花开之时、花开之后)为“时脉”,以芙蕖生长的规律(叶、茎、花、蓬、藕)为“物脉”,将三脉理成三线,交织于文、中,缝合为一体,脉络清晰,条理井然,层次分明,结构谨严。
文章中段主要说明芙蕖的种种可人之处,是全篇的中心,重点。
而中段又以“可目”为“主脑”,“可鼻”、“可口”、“可用”为“陪宾”,详细得体,繁简得宜,不仅中心鲜明,而且重点突出。
用语生动形象,精炼俏丽,活泼新颖。
如“有风既作飘摇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一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这些偶句,遣词造句,十分优美,不落俗套,新鲜动人,不仅颇能抓住事物的不同特点,使之两两对照,相得益彰,而且句式整齐,节奏鲜明,声调和谐,清雅流畅,富有韵味。
终章发抒感慨,也使文章生情增色不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