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多少人组成?
党总支委员般由5人组成。
根据《党章五章中党的组织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谁知道党支部支委选举有什么条件?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可见,选举支委,没有各种限制条件的,只是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基层党支部成员选举资格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3条第1款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这里的所谓“受到刑事追究”,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认定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以及被检察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等情形。
这里的所谓“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刑事判决、刑事裁定以及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生效的不起诉决定 受到党纪处分中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因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的纪律,所以不应再选举其为支部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