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如何提高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度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一级,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高低,不但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行使国家权利的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将失去人大代表意义,而且严重影响人代表在选民心中的地位。
那如何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度首先,除要求代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较的广的知识面外,还要有能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的相关措施。
在当下的人大代表中,代表是没有任何薪酬,完全是在责任的基础上去工作。
代表们收集到群众的意见、建议,成为了代表们的辛勤成果,代表们在人代会上所提出的建议、议案就是在为人民群众所诉求,也是代表们工作所追求的目标。
那么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议案就必须得到重视,代表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给自己一个交待,也是代表积极工作下去的动力。
所以有一个较好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反馈措施,真正让代表作好监督,才能提高代表的积极性。
度其次,人大代表的结构必须合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最终都落实在每个代表作用的发挥上。
人大代表结构的优化,是我国政治民主进步的表现。
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影响代表的素质,而且影响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质量。
地方由于受代表名额和类别的限制,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同志当不上人大代表,导致有的地方在确定代表侯选人时,只能采取应付和完成任务的办法。
因此,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既要考虑代表面,更要考虑代表的议政能力,应合理优化领导干部和基层代表结构,适当考虑增加熟悉政府运作机制的基层代表,减少主体监督,增强异体监督。
在基层代大代表中,一是代表的行业分配比例不尽合理。
农民代表比例过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界无人大代表,而多数代表为村干部。
二是代表的文化素质和执行能力不适应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代表文化程度文化素质偏低,对人大的议议事平有一定影响。
在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来看,有的人大代表提建议、批评、意见较少,在审议各项报告时也很少发言,甚至没有发过一次言。
因此,在人大换届选举中,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有必要多提一些有较高文化水平、做事务实、群众基础好、关注民生的群众为人代表代表候选人。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
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群众的代言人,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能履行代表的职责,那么就失去了当代表的意义。
如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两学一做为根夲,潜下去治邪扶贪,始终保持夲色,真正的关心、帮助、引导各层次村民守法致富,把工作做在前面,把我永远放在后面
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哪些
工商部门即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1. 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2. 工商部门即工商行政管理局,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简称,可参考任意一条官方新闻报道,如
从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写村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工作和战斗力的,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路线方针政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长期以来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作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群众服务需求日益增多,特别是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许多改革发展稳定举措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党组织要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执政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2)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服务改革,就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工作,协调处理改革涉及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和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为推进改革贡献力量。
服务发展,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聚发展力量,营造发展环境,提供发展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民生,就是贯彻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创造条件,为解决群众上学、看病、就业、养老、住房等实际困难提供服务,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群众,就是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既认真倾听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按照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提供服务,又充分运用民主协商、耐心说服和典型示范等方法教育引导群众,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服务党员,就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尤其要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党员服务群众内在动力。
(4)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达到“六有”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四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五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六是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
经过3至5年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成效明显提升,各领域涌现出一大批符合“六有”目标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强化服务功能。
农村党组织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搞好服务,引导农民进行合作经营、联户经营,开展逐户走访、包户帮扶,及时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和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中的实际问题。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围绕生产经营和队伍建设搞好服务,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建立职工诉求办理制度,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党员和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搞好服务,定期开展民情恳谈,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转变作风。
高校党组织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搞好服务,把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搭建师生成长发展平台,引导广大师生讲理想跟党走、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搞好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党员和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搞好服务,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6)健全组织体系。
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农村在以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全面建立党组织。
城市在依托街道、社区设置党组织的同时,在片区、楼宇和流动党员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居民中按照志向相投、兴趣相近、活动相似的不同群体建立党组织。
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领域,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拓宽党建工作网络阵地。
推行区域化党建,可以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也可以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等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合理划分服务网格,组建网格服务团队,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
(7)建设骨干队伍。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队伍建设,创新选拔培养机制,采取上级选派、跟踪培养、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选派得力党员干部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担任书记或第一书记。
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用2至3年时间,把各领域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强乡镇、街道党务工作力量,充实机关、事业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引导他们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履行服务职责。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和培训工作,注重把党员培养成服务骨干,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促使他们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8)创新服务载体。
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立足实际、尽力而为,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
依托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坚持一室多用,丰富活动载体,推广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做法,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为服务群众创造条件、提供动力。
推行网络服务,推动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平台整合,加快全国党员信息库建设,充分运用共产党员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党员干部手机信息系统等开展服务。
(9)构建服务格局。
基层党组织要带动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协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
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
建立健全各级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服务群众制度,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开展服务,培养群众服务骨干,引导群众参与服务、自我服务、互相服务,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
三、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措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情况千差万别,任务十分繁重。
要坚持统筹协调,积极探索实践,改进方法措施,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落实。
(10)精心谋划设计。
各地区各行业系统要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研究谋划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基本思路、总体布局和推进步骤,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职能定位、不同特点和工作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
坚持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衔接紧凑、推进有序。
(11)突破重点难点。
针对地区之间、领域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的不同情况,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隶属关系是否顺畅、领导班子是否健全、工作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以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牢不牢、工作作风好不好、服务能力强不强等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要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剖析根源、把握规律,特别对普遍存在、反复出现、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组织领导等方面查找原因、研究解决,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不断提升。
(12)坚持上下联动。
整合各级各方面力量和资源,综合协调,以上带下,多方面配合,多措施并举,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困难和问题。
各系统各部门给基层安排任务,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源,并以基层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
推行部门包村、企业联村、村居共建,实现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引导区域内不同类型党组织共创共建,实行强村带弱村、中心村辐射周边村,组织基层干部跨区域挂职培训锻炼。
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支持。
(13)强化典型带动。
善于发现和培育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各地区各领域都要挖掘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为基层党组织树标杆、作样板。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工作。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形成良好舆论导向,积聚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正能量。
(14)跟踪督查考核。
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党组织要本着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按照基层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步骤进行考核,加大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评价权重。
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党组织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垂直管理部门党组织对基层单位党组织考核评价,要坚持条块结合,既要听取系统内干部群众意见,又要听取所在地党组织和服务对象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
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行业系统具体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整体合力,并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
(15)强化领导责任。
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并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述职和评议考核,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派人参加专项述职。
各级机关和各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建立相应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
(16)层层分解任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地、州、盟)党委要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资源统筹、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
县(市、区、旗)党委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细化政策措施,搞好组织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破解工作难题。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抓好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各行业系统党委(党组)要同地方党组织密切配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17)关心支持基层。
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使他们工作有待遇、干好有发展、退后有保障。
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建设和便民利民举措,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
运用政治生活有关知识说明,农民工人大代表怎样才能怎样增强履职能力,反映农民工群众的心声
2①增强义务意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②增强权利意识努力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
③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科学文化素养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
公安局招辅警面试一般都是什么问题
怎么回答
会问的问题有:对辅警这份工作你有什么看法
1、简要介绍自己了解的辅警岗位知识。
2、 具体讲解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3、从期盼的角度讲,希望辅警各方面的制度和流程能够在大家的努力下逐渐完善,以便于更高效的辅助警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们安居乐业。
二、如果你是一名辅警,进行巡逻,你应注意什么
1、开篇说明巡逻的重要性。
2、抽出几点具体说明。
3、强调自身还应该继续学习和提高。
三、你在单位很优秀,但是同事仍然对你有意见,甚至排挤你,怎么办?1、讲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2、阐述自己的具体处理措施。
3、总结经验,提高自己
如何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 农村基层政权我政权体 制重要组部社稳定家建设基石改革放三十特别自20世纪80代撤社建乡作农村基层政权乡镇政府落实党家农村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稳定等面发挥替代作用三十间通权改革、税费改革、机构改革等系列措施我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政府管理体制进入21世纪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及社经济转型深入推进我农村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村社结构加速转型农民利益诉求元化城乡发展加速融合与同发展程存平衡、稳定、持续问题益突前我农村基层政权现实运转程存少问题突表现:其乡镇政权权力责任等乡镇政权管理权限经济能力限却承担着限政治责任票否决事项必要增加乡镇政权工作压力困难;其二乡镇政权与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区组织关系待理顺;其三乡镇政权民主基础牢乡镇制度没全面落实能适应农民益提高民主意识诉求乡镇政府往往农民高度信任由于些体制问题少乡镇政府主要精力部资源放应付级派行政事务缺乏广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力难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适应新发展形势落实依治基本略必要通改善行政体制、创新社治理式落实制度加强乡镇政权建设 通政府立推进社治理创新与变革 强化基层政府律位进步明确基层民主治理程重要位解决完善我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关键通律规明确界定乡镇政权各权力主体关系包括乡镇、乡镇党委乡镇政府各自职责权限权利义务关系严格按照律规履行职责遵循基层政权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定程序使其规范运行创新农村基层民主运行体制机制效应农村社同群体利益诉求政府权力行必需受制衡与监督政府公共服务行政应体现民意满足广民群众需求与呼声 服务型政府建设契机加强乡镇政权社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要重点履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加强社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谐等四面基本职能乡镇工作员要提高思想认识真树立农民服务理念效应广农民社治安、医疗卫、教育文化、基础设施、社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改革目前考核体制严格控制乡镇领导票否决事项再推本经济发展、维护社稳定作考核乡镇官员主要指标提供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作主要考核指标通政府立增强农村基层政府权能财政完整性并相应建立起必要自与自相结合责任监督机制通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平台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序化、治化、民主化针发展差异性给予治理必要灵性自主性探索符合各实践要求治理制度模式 完善推进基层民代表制度建设 乡镇民代表制度重要组部基层家权力机关其加强改进党领导、实现民家作主具重要作用必须进步完善乡镇选举做实差额选举遏止消除选举贿选、虚假选举等乱象使民群众能真选自满意代表实行选举公改变代表候选透明规范状况改革代表员结构提高农民代表与专业士代表比重限制政府序列员参选代表要建立履职规范做实代表履职工作实现代表联系选民态化、制度化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意见要求真服务乡镇代表主席团履职应议期间向闭期间拓展些期履职或消极履职代表要通定程序撤销其代表资格同要充发挥乡镇监督职能前乡镇缺乏官员问责质询必须财政、事、提案质询等面真履行监督职责;乡镇代表通主席团依行使权力犯重错误、能胜任工作政府工作员行使罢免权 乡镇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完善党工作领导改进乡镇党委工作领导式各应根据实际力展创新乡镇制度、实现民家作主化形式断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代表素质提高议政能力提供力保障 加强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民依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重要式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充满力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及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与计划育等设委员二要断完善村务公民主管理扩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重点拓宽范围途径丰富内容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效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更更切实民主权利 条件区要按照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原则科界定农村社区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新途径首先加强村党组织核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农村社区建设职责其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间联系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同模式、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再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民服务中国制度改进服务式探索引导社救助、社福利、医疗卫、计划育、社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保障、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机制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探索缩城乡差别效措施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解决农民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社区服务或服务站基础志愿服务抓手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式、途径组织员村民社各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社区建设探索引导社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效机制 培育发展基层社组织推进政府职能转型 积极培育发展基层社组织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关键素政府通引导农民自愿基础建立各类民间社区组织介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才能断增强农村社区建设乡村治理新力农民合作社带农户进入市场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管理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元化、类型合作社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化相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等社区性社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民调解、行政调解、司调解联工作体系健全律援助制度推涉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
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原文
1、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划生育法》于2001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共七章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