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格言 > 刑事法官格言

刑事法官格言

时间:2015-05-07 14:56

有哪些法官说过的名言

1、法的核心价值是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2、守义持正,巍如泰山。

严肃执法,无愧天平。

3、筷子不重打断腰,酒盅不深淹死人。

为了司法公正,请放下你手中的酒杯。

4、心无私欲,自然会直;心无邪曲,自然会正。

只要我们善养浩然正气,定能办出公正铁案。

5、肩负天平公正为天职,头顶国徽廉洁乃权威。

6、古代包公尚能两袖清风铁面无私,现代法官更应清正廉明刚正不阿。

7、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乎贯穿始终。

8、一心为公,莫让先贤专美;两袖清风,堪当今世楷模。

9、人生有三宝,谦虚、勤奋加思考;法官有三宝,公平、公正加自好。

10、亲情、友情、人之情,办案不徇私情;耐心、细心、责任心,执法追求公心。

关于法律的格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民事法官和刑事法官的区别

合议庭的审判长应当由院长制定,如果是审判长的调整应当由院长决定,审判员的更换由审判长决定。

法官审理刑事案件时应主要抓住什么

主要是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为什么法院不受理对法官刑事自述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顺序为先公诉方,后被告人和辩护人,首先开始第一轮辩论,请公诉人发言.....(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已讲过的无须重复......(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如双方无新的意见,则宣布法庭辩论结束)......如此类推直至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在辩论过程中,对双方的发言给予注意,重复、过于激动、涉及人身攻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要给予制止或警告。

法官法第十条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法官。

《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本条是关于哪些人员不得担任法官的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以下两种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这里规定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刑事处罚包括刑法规定的主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也包括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于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律不得担任法官。

  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

这里规定的“开除公职”是指依法定的程序被用人单位开除。

这里的公职,主要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担任职务。

这里被开除公职的原因可能多种多样,但是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被开除公职,就一律不得担任法官。

  上述规定是为保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而作出的规定,实践中应当注意对于一些偶有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也没有达到被开除公职的程度,被教育改正后,如果条件优秀,同时也符合法官条件的人,他们仍然可以担任法官。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