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一个五分钟左右关于廉政的演讲稿,要求以身边的他,用第三人称的方式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的廉政事迹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主要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另外,中央党群机关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国务院系统管理事业单位也被列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序列。
纪检委和政法委的区分
政法委: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机关的上级领导部门,不干涉司法机关的具体事务。
1、主要职责。
政法委是党负责政法工作的委员会,职责是指导督促政法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协调各部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负责本地政法工作全面部署工作着重点是党务。
2、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政法委职责是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不会干涉司法机关的具体事务;是纪律监察部门,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但服从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面向对象和职责不同,但政法委会协助纪委的工作,两者有时候会有配合
中纪委有多少部门
几个监察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中共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党的中央委员会相同,每一届为五年。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
本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任中央纪委书记。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十二个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明责,解决好为什么落实责任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两个责任”的重大任务,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一,落实“两个责任”是适应当前严峻形势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新高度来认识,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地纠正“四风”。
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担当起“两个责任”。
第二,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党章》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都明确了各级党委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可以说,明确“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落实,是对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职责定位的理清和规范。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两个责任”是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要害所在,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抓住了这个要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会取得更大成效;牵住了这个“牛鼻子”,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就会更好形成,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的目标才会得以顺利实现。
第四,落实“两个责任”是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实际需要。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广大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越来越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但在一些地方和部分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两个责任”仍存在着对中央反腐败的坚定决心认识不到位、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不清醒、对中央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不适应等诸多偏差。
这些问题不解决,“两个责任”就难以得到真正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正,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知责,解决好责任是什么的问题。
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当务之急。
一要通过理清责任内容知责。
一方面,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内容;另一方面,要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内容,有针对性地行使权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知责。
要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召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汇报会、研讨会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激发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和责任感,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三要通过明确任务分工知责。
要围绕市委“两个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工作流程等,明确牵头单位、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要实行分级负责、分口负责、分项负责,明确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上级对下级负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格局。
三要担责,解决好责任主体是谁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畏难、不怕事,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旗帜鲜明地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是领导班子要落实好集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把“两个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形势,围绕《意见》中提出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宣传教育、推动源头治理、加强作风建设等九项责任,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的重要职责、分内之事,围绕省委《意见》中提出的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等六项责任,坚持做到“六问”(讲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对“两个责任”搞清弄懂了;提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在落实“两个责任”上是否做到了以身作则;抓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履行了领导责任;督查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把自我置于监督范围之内了;查处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亲自协调推动处理了;追究责任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责任就担当到哪里。
党员干部要不断锤炼敢于担当的精神、勇于担当的魄力和善于担当的素质,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
属于哪一级党委的问题,哪一级党委要主动承担,不能简单地把责任推给下级、推给别人。
属于个人承担的问题,个人要敢于承担。
要把全部心思和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投入到发展中,多琢磨事、少琢磨人,多想工作、少想名利,卸掉思想包袱,消除私心杂念,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四要履责,解决好责任怎么落实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结合实际,一项一项抓好党委主体责任九项制度和纪委监督责任七项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委“两个责任”意见落到实处。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一要突出选好用好干部。
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二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三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四要切实加强源头治腐。
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五要带头廉洁从政。
要当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不越“雷池”、不踏“红线”,不能用习惯代替政策,不能用感情代替规定,不能把要求当成摆设,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全市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履行纪委监督责任,重点是抓好当好参谋助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突出主业主责四个方面的工作。
我市作为省纪委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四个试点市之一,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为全省积累经验、摸索规律。
要坚持纪委全委会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签字背书、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评价等制度,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
五要问责,解决好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加强督导检查,科学量化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是要加强督导检查。
要通过督导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对乱作为的严肃惩治、对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教育干部、监督干部。
二是要科学量化考核。
要实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修订完善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
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要根据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完善“两个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党组)负什么责任、纪委(纪检组)负什么责任、相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经济转型和建设目标实现。
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把“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张文深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
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一项一项跟踪问效。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
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在落实,根本在担当。
各级党委、各级纪委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自己的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真正让党风好起来、政风清起来、民风正起来,为反腐倡廉建设增添新动力、凝聚正能量。
对于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或不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要严肃追究党委、纪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