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找有关廉洁的名人故事/名人名言
总的来说是一群人,去监视另一群人的衣、食、住、行是否严重超标问题。
但由于是政府有监察局、党委有纪委、检察有反贪污局和反渎职局,这个廉政监督员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是极有限的。
急需要罪犯改造格言
铁窗外的天空依旧明净 风雨后的世界仍然精彩
如何在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廉政风险,存在于每个权力岗位之中,有权力就有廉政风险。
凡是行使权力的人,都有可能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进而产生腐败。
为了搞好预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从依法、依规、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优化权力结构,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
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加以防控,做好超前防范工作。
对于潜在的廉政风险,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腐败风险。
使我们的干部职工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方法和主要任务按照文件要求,应按四个阶段的工作方法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方法和主要任务:一是制定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不仅仅是第一阶段的工作部署,而且,应该是四个阶段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安排,需要具体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考核等,都要有详尽的安排和规定,要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亲自落实。
方案一经审核通过,就要坚决执行。
二是深入动员。
各地区、各部门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面部署。
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和风险认识,增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全体干部职工有一种责任感、紧迫感。
第二阶段为具体组织实施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方法和任务:一是排查廉政风险(前期预防措施)。
主有四项任务:1、清理规范职权。
围绕岗位清权确权,针对职权优化管理,规范业务权力运行。
这是一项细致的工作。
我们每个部门单位都有“三定”工作方案,单位、科室、岗位都有明确的职权和职责,每个人都有具体工作任务。
对此,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过全面认真的清理,从而达到三个效果。
一是能够全面反映出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权力和权力清单(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
二是对照权力清单,将每项权力再分解到各科室和个工作岗位,明确责任主体。
三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只有搞清楚我们有多少权力,有多少职责,运行的程序是什么,才能为我们更好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查找廉政风险点。
在清权、确权、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查找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又分为岗位廉政风险点(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揽表【备注说明:每个人都填写此表,本人签字、科长签字,各科先汇总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汇总后,经集体研究确定】)和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揽表【备注说明:属于集体研究方面的事情,如三重一大等,经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
所谓岗位廉政风险点,通俗地讲,就是我们所有行使权力的岗位,在工作中可能出问题的某个环节、某个点。
主要从三个方面查找。
一是在行使权力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度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权幅度过大等,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二是在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三是在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职业道德不牢固,可能诱发的行为失范的风险。
总之,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相互查、集体定”等方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排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研判。
根据职责和分工不同,一个岗位可能只存在一个廉政风险点,也可能存在多个廉政风险点,也可能没有。
因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保廉政风险点,找准、查实。
岗位廉政风险点经集体审定后,接受监督,并根据收集反馈意见进行完善。
所谓单位廉政风险点,就是以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财物分配权、资源配置权、司法裁量权、项目管理权、选人用人权等权力行使过程中,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
排查要针对部门单位行使每一项职权(或职权中的一个环节),不针对具体岗位(个人)。
比如,某单位拥有财产分配权的单位,就可以把一定额度标准以上的资金分配权列为单位廉政风险点。
3、评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岗位风险等级,审定岗位风险等级,公示岗位风险等级。
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定级,有利于部门单位更好地建立健全防控责任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是以查找廉政风险点为基础,依据排查结果,客观分析风险程度高低、风险危害大小、风险控制效果,从而确定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即“高”风险(涉及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具有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管理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策权的领导岗位);“中”风险(涉及组织人事、财务审批、物资采购和管理、资金审核管理及与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人财物权相互关联等,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部门事物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低”风险(涉及日常工作中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与非领导岗位以及与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人财物权有一定关系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
三个级别,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
4、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帐。
目的是方便完善资料、对照检查、动态管理。
一是制订防控措施(中期防控机制)第一是建立完善防控体系。
部门单位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构建分层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防控监管责任体系。
部门单位“一把手”负责高级廉政风险岗位的防控;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
第二是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部门单位要突出廉政风险点和定级,对重大项目的审批等,要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地讲:(1)针对风险点完善防控制度。
廉政风险点直观地暴露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
风险点存在于权力运行的哪个节点,制度建设就要跟进权力运行的哪个部位。
权力行使方面,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应积极探索分权和控权的有效办法;属于运行程序不规范的,应立足实际进行流程再造;属于自由裁量幅度过大的,应进一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制度机制方面,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操作层面,建立健全防控制度。
思想道德方面,要不断完善廉政教育制度,丰富内涵,创新载体,通过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教育,增强教育对象的风险防控意识。
(2)针对风险等级完善防控制度。
突出高等级廉政风险岗位,把高等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摆在十分重要位置。
部门单位要深入分析高等级廉政风险岗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逐条制定防控措施,合理分配权力,用制度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3)针对重大项目要完善防控制度。
重大项目建设涉及多部门单位权力运行,是腐败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
完善防控制度意义重大。
一方面,要以重大项目流程为主线,结合各个环节权力运行情况确定权力主体,落实防控制度建设。
另一方面,要突出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审计、资金管理、质量验收、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将法规政策融入业务流程,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第三是加强防控监管(后期处置办法)。
就是有针对性地通过信访约谈、重点提醒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告诫劝勉、纠正偏差等手段进行诫勉纠错;通过限期整改、强制履行等措施责令整改。
第三阶段为考核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方法和任务:一是自我检查评估。
部门单位对照有关文件,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查报告。
二是民主评议。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对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考核组检查评估。
在自我检查评估、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逐项进行考核。
四是公示考核结果。
最后形成年度检查考核综合评定意见。
第四阶段为修正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方法和任务:一是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应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评估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不合格的提出批评并整改,同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发生违纪违法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实施预警处置。
预警处置是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提醒教育或惩戒的措施。
其目的是在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之前解决问题,及时警醒和挽救干部。
预警处置有四项具体措施,即:提醒、函询、约谈和处置。
提醒: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注意,及时防控。
函询:对反映比较集中,表现比较明显的廉政风险,要及时进行整改。
约谈:对反映比较强烈,可能诱发现实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对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限期整改。
处置:对存在严重廉政风险,且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岗位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腐败行为的,依纪依法查处。
从以上四个阶段可以看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过程,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是不断加强防控、降低廉政风险的过程,是一个长期修正总结提高的过程,也是反腐倡廉工作中不断与时俱进的日常工作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
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使之做到忠于职守。
廉政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结合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实际,特制定《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廉政则》。
1。
不准用公款或让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
不准接受管理对象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3。
不准借婚丧或其他喜庆之机收取管理对象及其他人员的财物。
4。
不准赊欠管理对象的购物款,或购物少付、不付款。
5。
不准索取或借用管理对象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
6。
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好处费或回扣。
7。
不准贪污、截留、挪用、私分管理费和其他规费以及罚没物品。
8。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参加用公款或由管理对象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活动。
9。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公车或管理对象的钱款、车辆学习驾驶技术。
10。
不准违反规定参与经商、办企业或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11。
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兼职领取报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服务。
12。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装修、购买住房,用公款公物建私房和多占住房。
13。
不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超越职权乱扣物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随意吊销营业执照 14。
不准以罚代法,以罚代处。
15。
不准办人情照、证、案,收人情费。
16。
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
17。
不准包庇、纵容经济违法活动。
18。
不准干扰、阻碍涉及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违法经营案件的调查处理。
19。
不准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或刁难、报复、打骂管理对象。
20。
不准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他影响形象的活动。
附则 1。
本守则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有工作人员。
2。
本守则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党组织负责贯彻实施。
各级领导干部各负其责,抓好主管部门、单位和人员对本守则的贯彻执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的组织和领导班子抓好本守则的贯彻落实,并负责对本守则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执行本守则的情况,应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全体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
对违反本守则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平交易部门 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严格执法的规定 为了保证公平交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反腐败、廉洁自律的要求以及《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平交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章案件和违章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立案严格履 行审批手续,调查取证实事求是,处罚决定按规定报经审核批准,处罚执行完整无误。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实行内部制约机制。
公开工作职责,权限、办案制度等。
处罚前,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处罚后,公开办案结果,接受外部监督。
实行案件调查、审核、处罚三分离,办案人员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案件评查制,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回访制,岗位轮换制等内部制约机制。
严格执行罚没、扣留财物管理制度。
四、公平交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违反法律规定、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2.不准在管理对象单位报销费用。
3.不准损坏和占用管理对象的财物。
4.不准擅自检查、扣留和动用管理对象的财物。
5.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礼金、礼品、宴请或应邀参加旅游和娱乐活动等。
6.不准粗暴对待管理对象。
7.不准违反规定处理或购买罚没物资。
. 8.不准担任管理对象单位的顾问,或以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的分红派息等收取报酬。
各级公平交易部门要建立健全廉政勤政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对领导不力、违反规定及不廉洁问题突出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级公平交易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和排除影响公平执法的各种干扰行为。
对公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工作有困难时,要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注意总结廉政防范工作的经验,对违反本规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并调离公平交易部门或予以辞退;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处罚办法 -------------------------------------------------------------------------------- 一、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的贯彻执行,根据国务院有关奖惩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处罚种类: 1、经济处罚为:扣发奖金。
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在发照、收费、办案、安排摊位等工作中以权谋私的; 2.利用职权接受宴请、送礼的; 3.利用职权以借为名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收受财物的; 4.非法扣留财物、吊销营业执照的; 5.对管理对象故意进行刁难、随意罚没的; 6.随意提高或降低、减免收费标准的; 7.参与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中兼职、领取报酬、入权力股分取红利的; 8.截留、挪用、私分、擅自处理罚没财物及市场管理费和各项规费的; 9.为违法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干扰正常办案的; 10.包庇、纵容违法分子或参与违法活动的; 11.有其他方面不廉洁行为必须实行处罚的。
四、对于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的工作人员,必须本着严肃和慎重的方针,按照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参照本人平常的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予以适当的处罚。
情节轻微的,给予扣发奖金;情节较轻,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情节明显轻微的,经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罚。
五、实施处罚时,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以并用;对经济违纪的,除责令退回财物外,没收其非法所得;给予行政处分的,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奖惩规定办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聘用的协管员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应予以辞退或根据合同条款解除合同。
七、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洁守则)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主管行政领导建议党组织按照违反党纪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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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人民法院廉洁司法
法官队伍是院法审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门力量。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结合所在法院的法官队伍现状,就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进行探讨交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
如何才能公正廉洁执法,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公正廉洁执法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表明党中央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
如何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笔者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廉洁;执法;现状;原因;对策一、当前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现状及其原因 1、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2、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第一是个别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
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着根本性作用。
个别法官作风不正、思想不纯、纪律不严、道德品质低下,不仅影响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
当今社会由于个别法官理想缺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形成了他们在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贪污受贿、漠视群众利益等消极思想状况,导致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影响了公正廉洁执法效果。
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人民”、“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第二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导致法官廉洁信念缺失。
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不少人固执地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打赢官司,不惜重金开道,行贿法官。
还有些当事人,明知自己有理、有据,却受社会上谣传的影响,认为不送礼,有理也打不赢,只有向法官“送礼赠物”心里才踏实,在这种风气的引诱下,使得一些本身薪水不高且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成了金钱物品的俘虏,导致个别案件成为“不廉洁”案件。
第三是个别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有些法官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我掌握案件判决的生死大权,所以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树立终于法律、终于事实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是缺乏法官职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官相关的腐败行为多数是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因此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中。
多数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
合议制是法院的一项审判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个别法官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裁判,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由于法官队伍缺乏,社会矛盾的增多,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简易程序越来越多的使用,这意味着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形同虚设,导致个别案件缺乏内部监督,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导致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造成案件审理不公。
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策 1、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上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惩防司法腐败,首先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点。
要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使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人员都成为自律楷模和慎独典范。
要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既研法学理论,又钻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适应形势要求,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同时,要加强对队伍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司法的“防腐大墙”。
2、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上下功夫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惩防司法腐败必须紧扣监督这个重点,不断加大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织就密不透“空”的反腐“天网”,使审判人员个个被监督,社会各界人人能监督,形成“一人腐败,人人喊打”的局面。
法院内部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纪监党纪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要发挥职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使监督方法常变常新,让司法腐败“病毒”无法“耐药”。
”[1] 3、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评查问责上下功夫 不断完善评查问责工作机制,以机制保障评查问责工作保质保量。
不断建立健全评查问责工作机制。
加大审委会工作的监督领导职能,定期召开案件讲评会。
规定每季度对发回重审、依法改判、涉法涉诉等性质的案件定期召开讲评会进行逐案评议,通过讲评,要求案件主审人对出现问题原因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
案件讲评会为我院评查问责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严格评查问责要求,注重评查问责结果的运用。
实行“五结合”:一是同绩效考评办法相结合。
二是同省级文明奖相结合。
三是同案件讲评活动相结合,评出“最优卷宗”和“最差卷宗”。
四是同月评查通报制度相结合。
五是同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相结合。
对每月进行卷宗评查情况填充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五结合”的运用以提升评查问责的效果,增强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上下功夫 要坚决把周永康书记和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对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严查严办,既不让“鱼”漏网,也决不“手下留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通过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2]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二是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三是以准则为信仰尺度,坚定法官理想信念。
深刻学习领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牢固树立审理执行案件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四是以准则为规范,约束法官正确行使权力。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按照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班子建设属于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它先导于队伍建设,也示范于队伍建设。
要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管好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敢于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通过领导班子卓有成效的自抓共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作风优良,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奋发敬业、恪尽职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
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法院领导干部,尤其要配强一把手,确保国家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
否则,有的干部多年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更大的空间和平台让其去发挥才干,工作热情和动力势必减弱。
一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年轻干警也丧失了在重要岗位上锻炼的机会,阻碍了干部队伍的阶梯式发展,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而且阻碍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
加强法官的党性锻炼和宗旨教育,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思想意识上保持政治性,在政治上加强党性。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
狠抓机关作风、审判作风、执行工作作风建设。
纠正和克服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坚决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
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3] 四是加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具体从八个方面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一要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的审判上。
二要增强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法官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
三要增强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增强司法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五要增强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六要增强自尊意识,深刻认识所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
七要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
八要增强司法廉洁意识,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五是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始终把法院工作之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引导和克服个别干警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能摆正自己位置的问题,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六是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
认真落实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政治培训、任前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续职培训、晋职晋级培训、专门知识培训等培训制度,加强庭审观摩等实战训练和基层锻炼,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
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后续法官的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以及其他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给予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一定的复习时间,提高考试通过率,以保证法官队伍的衔接,使法官队伍后继有人;强化法院现有人员的学历教育,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法官参加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来提高现有法官的学历层次,使之能够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条件要求;同时对现任职的法官,加强继续教育,对他们进行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方法更新的教育,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审判、执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水平。
七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强化制约监督,建立符合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法官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提供政治保证。
[4]保持清正廉洁,是司法权威得以树立的基础,法官应当具有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
总之,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
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
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5]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关键。
只有使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