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作用调研报告
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政协如何进一步做好工作,从而不断促进本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是需要不断探索的新课题,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工作者,我想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一、围绕中心,搞好调研,切实发挥参谋作用。
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两大重要职能,而搞好调研是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
调研的过程也是民主监督的过程,通过调研可以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协委员在调研过程中听取汇报、实地视察和基层群众接触,已经掌握了大量的信息,已经实施了民主监督这一职能。
在调研结束后形成的调研报告,即有调研中存在情况的综述,也有针对问题提出的若干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中的意见和建议就是政协履行参政议政的重要形式。
基层政协工作涉及面广、事务琐碎而繁杂,只有紧扣党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才能使政协工作重点突出,抓住关键,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
由此可见,围绕中心、搞好调研、服务大局是基层政协参政议政的基础,是建言立论的重要渠道。
一是围绕重点,选准课题搞调研。
选准课题是做好调研工作的前提,是决定调研成果能否转化的关键。
调研要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组织调研,力求选题新颖,内容实在,建议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围绕难点,组织专家搞调研。
政协委员来自各个不同的界别,在界别上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在一些技术性较强的领域可能没有专业性,有的难点问题如果没有该行业的专家介入,很难掌握问题的核心所在,那么形成的调研材料就可能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有两点,一是可以组织跨界别的委员联合调研,这样可以聚集人才,集思广益;二是聘请在某一领域有一定专长的专家协助调研,从而使调研可以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是围绕热点,发动群众搞调研。
政协委员是各个界别的代言人,在做好为各个界别情况反映的同时,也要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注重广泛性。
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是我们政协工作的光荣传统。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可以采取问卷调查和委员深入群众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接触,深入了解,真正掌握群众之想、群众之所急、使调研更具有群众性、普遍性,从而架起党委、政府沟通群众的桥梁,使党委、政府知民情、顺民意、得民心。
二、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切实做好社情民意工作。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要力求做到四点,一是要把握重点,既要反映“路不平、灯不明、车乱停”等生活琐事,更要着眼大政和全局,着眼于热点和难点问题,同时对一些冷僻、隐蔽的问题,也要进行客观的反映和理性的思考。
二是要力求真实。
注重调查研究,务求真实,提出自己独特的见解。
三是抓住时效。
反映社情民意要有预见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有造纸厂性,做到知道得早,反映得快,解决得主动。
四是注重实效。
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不能光停留在群众的不满上,要帮助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是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一种最直接有效的形式,在提案工作方面要抓住提案的质量和提案承办的质量。
提案质量要注重三性,即超前性、客观性、可行几至。
把好两关,即提案质量关和提案立案审查关。
凡是低质量的提案一律不予立案,可转作社情民意和一般问题处理,一经立案的提案要紧抓不放,办到头。
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一是要召开重点提案交办会,做到三明确,即明确承办单位、承办时间、承办效果。
二是采取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从委员提案中选出一些涉及面广、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
三是跟踪督办。
可实行委员跟踪和舆论跟踪的办法,委员跟踪就是要有选择将有条件能办到的提案让委员介入提案办理过程,实行全程跟踪或间接跟踪,从而对提案承办部门办理提案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
舆论跟踪就是要对一些办理及时和办理较好的部门予以宣传,起到鼓动作用,对没有办理或没有及时办理提案的部门予以曝光,从而可以起到监督作用。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怎样履行职责的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问题,在人大系统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
前不久,市人大理论与工作研究会邀请十名来自不同阶层的代表进行专题座谈研讨。
围绕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履行职务、发挥作用的主题作了深入探讨,笔者以为,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必须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重大意义,增强履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人大代表须履行职务、发挥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由广大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履行职务责无旁贷。
这是因为:一是《代表法》赋予的责任。
《代表法》第三条指出:“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第四条还明确:“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换言之,人大代表就要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履行代表职务,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是选民的期望。
选你当人大代表,是选民对你的信任和重托。
人们常说的“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也就是这个意思。
若你当了人大代表不辜负选民期望,关注民生,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体现为人民服务,人民就拥护你、信任你,就会主动选你当人大代表。
反之,你当了人大代表,只享受代表荣誉,当“挂牌代表”、“无言代表”,不关心选民痛痒,就得不到拥护,下次就不再会有人选你。
三是行使监督机制的要求。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通过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行使代表职务,实施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在党和政府不断重视扩大民主、在反腐倡廉进一步深入的今天,人大代表参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显得更加不可或缺,更加重要和必要。
人大代表履职、发挥作用的主要环节 能当上人大代表,这是选民对你的认可,应当感到光荣。
同时也应感到这是选民对你的期望,责任重大。
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务,特别在几个重要环节必须切实履好职、发挥好作用:第一,认真参加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一次,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机构。
人大代表必须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对人大、“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不仅要集中心思认真听,而且要动脑子认真审议,有意见、建议应当勇于发表,直言不讳,言无不尽;提议案、意见、建议,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投票选举出于公心,态度端正。
第二,认真参加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小组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以及各项审议活动。
建言献策要情真意切,真诚中肯。
看问题要客观辨正,提问题要实事求是。
第三,充分发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作用。
人大代表履行职务,不光只停留在代表大会上,在闭会期间,也应当认真体现。
在平时重点要做好联系选民的工作,选民在想什么,有什么困难,要求政府解决什么实际问题,人大代表应该认真听取,胸中有数。
一些特困弱势群体反映的一些危急问题,应该从速向党组织和行政部门反映,协调帮助排忧解难。
人大代表要与选民心连心,切实当好选民的代言人,代表广大选民的利益和意志。
第四,要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当地党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中起带头作用。
人大代表具有神圣又崇高的法律地位。
《代表法》既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同时又明确了应该履行的义务。
《代表法》特别提出人大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
况且不少市人大代表是中共党员,具有双重身份。
还有不少人大代表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的还是“一把手”。
这就要求每一个人大代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以律己,率先垂范。
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要经得起各种考验和诱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人大代表不仅在执行党的大政方针上要起带头作用,在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上,也应当做领头羊,为群众做出榜样。
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履职、发挥作用 应当说,我市人大代表的总体素质是好的,履职能力在不断提高,代表作用的发挥也越来越好。
但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与代表履职肩负的崇高使命对照,尚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代表的责任意识不强。
有的代表除参加代表大会外,很少参加其他活动,很少发言,不提议案和建议。
二是履职能力欠缺。
有的基层代表文化低,加之平时学习不够,工作繁忙,大会分组审议和小组活动都不大发言,生怕讲错、出“洋相”。
三是有的代表小组组织视察或审议活动,主题选得不大准,准备不充分,代表事先没有调查了解,发表意见讲不到点子上,起不到应有作用。
如何提高代表素质,让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
第一,要加强学习。
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还要学习宪法、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增强代表履职和发挥作用的责任意识。
尤其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是一种政治职务、一种公职,不履职、不发挥作用,当人大代表就失去实际意义。
第二,要组织培训。
可分批、分类进行,主要培训履职业务。
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明确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代表履职的方法和程序,有效履行代表职务。
第三,要重视调研。
人大代表在平时要多与选民联系,知群众冷暖,集民智民意,才能准确客观反映社情民意。
第四,要引入激励机制。
年底,人大代表应当向选民述职,还要进行量化考核,可有计划地召开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履职能力。
各代表小组要搞好年度总结,表彰优秀代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第五,要有效开展代表小组活劝。
活动主题要选准,要打有准备之仗,保证活动效果。
可在保留原代表小组基础上,探索打破小组界限,以“条”或相同行业组织临时专业小组进行某个专题视察调研,这样代表情况熟悉,发表意见更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第六,要给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要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对侵犯代表权益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严肃处理,营造人大代表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作为人大代表自身也要过硬,既要对选民负责,又要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
如何看待明星担任政协委员
参政议政不是表演、作秀,建言献策不是唱歌、选秀。
公众对明星当委员并不是那么认同。
据媒体曾做过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52.8%的人认为不应有太多明星担任政协委员;59.2%的人认为委员们应该珍惜参政议政的机会,要有参政议政的意识和时间;而对于没有这种意识和时间的人,35.2%的人表示应该考虑换一种奖励方式,不宜拿“政协委员”的头衔作为奖励。
如何发挥基层政协委员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
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把人民政协履职工作与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在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中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
如何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要加强教育,提高委员素质,着重培养其主体意识,同时要创新和完善组织设置,健全机制。
健全知政知情机制,保障政协委员知情权。
市场经济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量大、情况复杂,只有知情才能出力,政协组织要为政协委员搭建履职平台,帮助政协委员了解国际、国内形势,熟悉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一是要请有关专家做形势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组织政协委员学习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向政协委员通报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重要情况,让政协委员知“上情”。
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协机关要汇总通过简报、摘编、短信等方法及时向政协委员传递,同时要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调查、视察和考查活动,在开展这些活动时,尽量吸收政协委员参加,提供知情机会,让政协委员知“下情”。
三是党委政府要支持政协委员对本行政区域情况的了解掌握,在召开和举办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时,邀请本区域政协委员参加,让政协委员知“内情”。
探索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
用制度强化政协委员履职意识,用制度规范政协委员履职行为,用制度调动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的“内在动力”。
一要建立激励机制。
出台优秀政协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信息等评比表彰奖励办法,激励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建档,进行回顾、总结、讲评,并适时通报。
每年年终组织政协委员考核,以考核结果评定优秀政协委员,对优秀的政协委员优先列入下届政协委员人选,积极向党委推荐优秀政协委员到各个岗位任职提拔,让政协委员在政治上有奔头。
二要建立约束机制。
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政协在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如果不通过一定的制度和组织手段去保证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政协工作就要受到削弱。
必须建立必要的制度,制定若干有约束力的规定,对委员学习、参加政协活动、书写提案、调查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如制定《政协委员履职守则》、《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办法》、委员培训制度、委员参会制度、委员提提案制度、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制度、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制度等等,给委员加压定任务,变压力为动力,并严格执行和督查。
三要完善《政协委员管理办法》,打破政协委员“终届制”,建立政协委员正常“请辞制”。
四要对政协委员进行动态管理,疏通政协委员进出渠道。
健全推荐进入和退出机制,保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
政协委员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政协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要考虑政协委员是由界别组成的特色,把界别中的优秀人物纳入政协委员队伍,同时也要考虑其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参政议政热情等情况。
坚持“无参政意愿的不推荐,无工作能力的不推荐,无做事激情的不推荐,无空闲时间的不推荐”原则,真正把代表性强、影响力大、思路多、想做事、参政热情高的人作为委员人选,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挂名委员”。
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政协委员数量在区域分布的相对平衡,有利于各镇(街道)工作联络处的活动。
同时,对履职不好的委员予以通报、告诫、甚至取消委员资格,保持委员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界别活动机制,完善政协委员活动渠道。
政协是由社会各界的优秀人才组成,这是政协组织的优势所在,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界别作用。
坚持行之有效的界别活动周制度,使政协委员成为反映民意的“二传手”,发挥政协委员的专业特长,为群众开展各项服务,把政协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出良谋,推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协助党政抓好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着眼本地议政事,深入基层化难事,面向群众干实事,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探索乡镇工作机制,拓展政协委员活动渠道。
政协是有头无尾,其头很发达,全国政协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乡镇则无工作机构,制约了政协工作的全面发展。
乡镇政协工作机构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汇集社情民意信息的重要站点,开展委员活动的重要载体,因此要规范建立乡镇政协工作机构。
而乡镇政协工作者生活、工作在最基层,最了解他们所处阶层和所从事行业的情况,所提的意见建议也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能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能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坚持开展“结对新农村、帮扶贫困户、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完善“政协委员社区联络室”,让政治协商进社区,建言献策在基层,使新时期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
基层政协直接面对群众,履职能力好不好,水平高不高
不同的地区基层政协直面群众履职能力不一样
如何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政协章程,扎实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
(一)严把代表、委员素质关。
代表和委员应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履职能力。
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推荐、考察、介绍、资格审查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严把政治关,注意其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对党政干部,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党组织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开展综合评价;对异地交流任职的,要听取人选原所在地区和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坚持把代表、委员履职情况作为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了解核实选民或者代表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情况。
代表候选人、委员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黑涉恶、偷税漏税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二)保证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推荐代表,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要占适当比例。
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人士要占较大比例,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其他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比例要适当。
连任的代表、委员要占一定比例。
(三)扩大代表、委员推荐中的民主。
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推荐提名人选,广泛讨论研究、充分酝酿协商,重视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
加强与各推荐提名单位的沟通,充分发挥选举委员会的作用,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注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通过召开民主协商会等方式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