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了解说说居委会干部是怎样产生的
联系:1.都是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选举形式,都是对中国基层民主的探索;2.都有利于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保障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区别:1.范围不同:居委会选举一般在城市或城镇,而村委会在农村或少数民族地区;2.选举步骤不同:居委会选举是街道居民直接选举,而村委会选举除了直接选举以外,还接受农村党支部的考查。
居委会干部一般要多少岁退休
由于居委会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的,所以法律规定并没有居委会干部一定要什么时候退休,但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是属于管理工作的性质,故其退休年龄一般为男60岁,女55岁.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民政局确定有关方案后,再结合区各街道、镇的实际情况,确定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也就是说身体允许,有没有相关规定限制,六七十岁的老人同样还可以继续干居委会干部。
居委会干部有必要“资格认证”吗
海淀区街道工作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有的居委会干部被选举是由于在群众中人缘好,但很可能他缺乏一些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知识”。
居委会干部的资格认证的具体做法是,每个居委会干部在选举出来后,要接受\ 政府提供的免费培训。
今后,想当居委会干部必须要通过资格认证,拿到“上岗证”后才能正式上岗。
\ 社区自治是整个社会民主的基石。
海淀区进行的有关居民委员会的改革,厘清了政府与社区的界限,把居委会干部工作好坏的评判权交给社区群众,值得称赞。
但是,其中要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资格认证,值得商榷。
\ 此项制度有可能影响社区的自治,从而损害民众的权利。
\ 我们认为,政府应尽可能少地干预社区的自治。
\ 对于社区工作者来说,社区的利益应该是第一位的,其应该全心全意地为社区民众服务,衡量其工作的惟一标准应该是居民满意不满意,一纸政府的资格认证,并不能证明其是个合格的社区工作者。
所谓的认证制度,实质上是建立一种资格准入体制,操作不当,就有可能将政府的意志凌驾于社区民众的选择之上,从而使那些有志于服务社区,而社区民众又接受的人,因为“资格”的问题而无法服务于社区,或者因为政府撤销其资格认证而被迫辞职。
\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的理由是,防止民主选举的社区工作者能力不够,从而有可能损害社区的利益。
应该说政府的出发点是善的,但是这样善的动机不一定会产生善的结果,过去几十年正是因为怀疑基层工作者的工作能力,这也不放心那也不放心,政府充当了全能政府的角色,将本属于社区自治的事项大包大揽,可最终并没有提高全社区的福利,相反却影响了社区活力的发挥。
殷鉴未远,我们应该警惕。
\ 诚然,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可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有可能将那些“缺乏一些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知识”的人选举上去。
但是,即使选举上去的管理者不够聪明,不够能干,甚至不够忠诚,但是只要有宽松的民主政治环境,我们应该相信,社区里的被管理者(社区民众)却是很聪明、很认真的,他们不会容忍社区管理者不忠诚、不勤勉的行为,他们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么对其提出训诫,要么将其罢免,甚至提起诉讼。
在一个民主自治的社区,被管理者对于管理者的监督将远胜于政府的资格认证,并将更有利于激发社区民众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 因此,对于政府来说,最重要的是保护社区自治,为社区自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不是干预社区自治。
政府与其搞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倒不如创造有利于社区内部制约的环境,比如,及时处理民众对于社区工作者的投诉,完善社区内部争论的司法救济,学会与社区工作者合作,而不是额外地增加给社区工作者职责范围外的事项。
\ 可以相信,没有资格认证的社区工作,在起初或许会出现一些混乱,但是对于这种混乱的克服过程,也是居民学会民主,按照民主的规则生存的过程。
民主管理虽然会存在很多缺点,但是其仍然是激发社区活力最好的因素。
政府无微不至的保姆式服务,害怕摔倒而不愿意松手,只会延缓社区民主的实践。
因此,我们认为,社区自治,政府该放手时就放手,于法无据、于现实弊大于利的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制度不搞也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