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正确的学习方法
笔者接触过众多考生朋友,考生状态各有不同,归结起来,或称为第一种或成为第二种,有两者皆不具备者却因其他原因仍未过关。
究其根结,在于未曾好好把握司法考试脉络,未曾正确看待复习司法考试时的心智模式。
要改善司法考试复习时的心智模式,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心态。
既要战略上藐视敌人,也要战术上重视敌人。
司法考试不是一种智力游戏,而是一场时间竞争。
因为既然参加司法考试的最低学历起点都是大本,说明大家的学习能力和智慧水平都不存在问题。
“最牛保安过司考”事件告诉我们一个实例——在司法考试面前,学历并不能说明一切
那些硕博并没有显现出优势,那些具有实践经验的人也时而触壁。
现行司考近两年难度一般,原则上不会存在因为某位考生的智力水平低而通不过司考的情况,所以通不过者,主要原因在于当年投入的有效时间不够充分。
这里我们可以算笔账,以去年的复习对象为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三大本”辅导用书297 万字,《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有180 万字。
若你不做任何题,将以上四本书精读两遍,共计477 万字左右的阅读量,以每天8 小时的复习时间,每分钟读100 字计算,共约需196 天才能完成。
所以,除了极少数法学基础极好又极聪明的考生外,大多数的考生要通过司考,是必须以充足且有效的复习时间为保证的。
可见,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所说的800小时已经近乎是底线要求了。
没有这一保证,任何好的复习方法、技巧都是纸上谈兵。
二、改善司法考试复习技巧。
司法考试的复习不仅仅是一个勤奋的问题,实际上司考是一个方法的艺术。
我们刚才算的那笔账是不会发生的,原因在于,司考名义上的复习量极大,但其重点又极其突出,若能抓住重点,则能成倍地减少复习负担和复习量,又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历年的教材与必读法律法规而言,实际需要重点掌握的可能只有20% ,需要了解的约占15% ,剩余的65% 有时间学是一回事,没有时间学是另一回事了。
上述297 万字的教材,与180 万字的必读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之复习量,加起来只有约95万字左右。
若以相同的复习时间来专攻这95万字,用计算器一算即知。
结合第一、第二项心智改善意,味着不仅要策略性的舍弃,还要合理安排各学科的复习时间。
在600 分的司考中,其考查了15个法学主干学科的内容,但实际上这些学科的地位并不是一样的,其分值分布也远不是平均的。
第一梯队由民法(90~100 分)、刑法(80~85分)、刑诉(75分)、民诉及仲裁(75~80分)组成,这4 门学科大概就占了总分值的60%。
所以如果这四门学科掌握的好,通过司考应是掌中之事。
在复习中务必以这4 门学科为核心,狠下功夫掌握。
第二梯队由行政诉讼法(20~25分)、公司法(25分左右)、宪法(15分左右)、合伙企业法(8 ~10分)、国家赔偿法(10分左右)等几个部门法组成。
第三梯队以法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制史等学科为基础,其内容较为庞杂,且无法条支持,也应投入相当精力复习教材中的重点内容。
第四梯队其他的分值分布较少的部门法,应主要掌握其重点法条即可,注意一般不必投入过多的复习时间与精力。
你可以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
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
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司考地图,如果忘记哪个地方,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找。
三、改善复习司法考试的习惯。
有这样一种考生朋友,手中资料不说汗牛充栋也相差无几,只要市面上见得到的,其他同学手中有的,他恨不得都搜罗回家。
不仅如此,网络上、辅导班上,只要能见到的老师的音频课件一应俱全,可谓“司考大百科全书”。
这样的朋友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原因在于:他未曾领略“跟的艺术”。
何谓“跟的艺术”
即跟住一个复习思路、跟住一个复习习惯、跟住一个复习方法、跟住一套辅导资料、跟住一个部门法老师、跟住司法考试大纲。
来独角兽司考的辅导班,按部就班的循序渐进,思路清晰,体系完整,最后顺利通过。
独角兽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我在网上找了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感觉很适合我,也帮我省了不少事。
司法考试毕竟不同于研究生、博士生入学考试,未曾要求对各家学术观点归纳总结分析得出笔者意见。
复习用书和资料要少而且精,要牢记周恩来同志说过的一句话:加紧学习、抓住中心,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司考不是天才的游戏,只是无奈的重复。
司考之所以“难”是因为要阅读大量的法律文件,超负荷的文字阅读伴随着太多的遗忘。
短短几个月,你要熟读、识记数百万字的法条及其解读等,难度可想而知。
而在浩如烟海参差不齐的司考辅导材料中,当一个问题发现了三、四种说法时,你想选择哪一个都会耗费时间。
司考复习时间是何等宝贵珍惜
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1、法律是人类社会实践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
2、一个国家的法律,维护的是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繁荣,更是要保护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3、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人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而离开了法律范围的“自由”,最终是对自由的毁灭。
4、学法、普法、懂法,不但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更是对大多数人和整个社会利益的一种贡献。
5、法律是公民行为的准绳,公民以准绳唯命,一旦脱离,何去
何从
何喜
何忧
难了
6、以法律为导向,用公仆的身份调解民众之事;用法律作依托,行公民之义务维护法律之神圣。
7、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依法问题全能了。
8、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在关键的时候都要想想应尽的义务。
9、法制保障了民主,法治促进了和谐,在非常时期更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10、法律赋予公民的是权利和义务;公民依附法律的是人格和尊严。
法律方面的名言
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
——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
——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
——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
——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
——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桓宽(汉)《盐铁论·申韩》出处:,转载请保留。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
——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管子(战国)《管子·法法》(好的文章)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
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
——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
——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
——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
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
——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
——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短文)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
——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
——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5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克罗维乌斯 52、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杰弗逊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55、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5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菲力普斯 5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
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5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
——费尔德 59、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6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
——柏拉图 6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6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愉悦。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查·科尔顿 6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达雷尔(短篇文章) 66、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
——塞·约翰逊 67、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
——德谟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
——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9、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
——爱献生 70、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爱·科克 7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歌德 72、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法谚 7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74、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刘禹锡(唐)《砥石赋》 77、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7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傅玄(晋)《傅子·法刑》 79、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80、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8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
——毕达哥拉斯 8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86、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 8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安提戈捏 89、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奥维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
——英国 9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荷) 9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
——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仪也。
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
——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95、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英)《政府论》 9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98、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
——洛克 9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100、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10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02、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
——弥尔顿 10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亚里士多德 104、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
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
——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10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106、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
——崔敦礼(宋)《刍言》 10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哥尔德斯密斯 108、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
——博莱索 10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咱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 110、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沈从文 11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 112、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1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114、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务必为明天做准备。
它务必具备成长的原则。
——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15、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
——马略 116、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
——伯克 11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著名的法律学者 118、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咱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咱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康德 119、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
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尸佼(战国)《尸子》 120、如果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马克·吐温 121、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122、法令因此导民也,刑罚因此禁奸也。
——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123、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
——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124、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美)《普通法》 12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咱们就该满足了。
——李维 126、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127、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128、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29、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30、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
——西塞罗 131、法不禁止即自由。
——法谚 1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索福克勒斯 13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 13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英格索尔 13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马·格林 136、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西塞罗 137、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13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139、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4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141、法律又是什么
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42、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3、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4、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
——洛克(英)《政府论》 145、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霍布斯(英)《利维坦》 146、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147、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14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威·皮物特 149、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咱们只潜质求为每种礼貌带给相应的法律制度。
——柯勒(德)《法律概念》 150、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151、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152、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1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够穿网而过,大的能够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申斯通 154、实际上,咱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
——马克·吐温 15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156、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157、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158、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159、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16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161、法小弛则是非驳。
——刘禹锡(唐)《天论上》 16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6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刻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爱·科克
零基础自学通过司法考试的进
说起来不免有些惭愧,已是第二年司考,却还是以386的成绩低分飞过,在众多高分达人面前来谈经验确实有点班门弄斧了。
但想到如果真能以自己的一点小小经验可以帮到更多备战司考的同学们,自己又何乐而不为。
一、紧抓讲义 因为是第二次备考,所以在进入万国2012北京精品班之前,我对上一次的失败认真总结了经验和教训。
我发现,很多和我一样第一次司考就报班的同学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进班之前自己所做的复习都很笼统,很难抓住重点,也几乎不做真齤题。
而进班之后,由于课程安排十分紧凑,加之老师上课时多以近5年甚至10年的真齤题为例,很多同学,当然也包括我都是急于做真齤题,以为听过老师的课,讲义可以不用再温习,直接做题,哪里想不起来了再到讲义里找就可以了。
(无基础的同学一定要先自学民法和刑法 不可盲目报班) 其实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甚至有点本末倒置。
其实讲义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它里面基本覆盖了司考80%的考点,但由于很多时候时间有限,许多考点都只是一笔带过,甚至老师在讲课时也会有所取舍,这就要我们课下,特别是当天晚自习时好好温习。
一般情况下两个月的时间,万国会安排三轮到四轮复习课程。
在第一轮复习时,老师讲得最全面,讲义也最厚。
这个时期,我不建议大家盲目地多做题。
因为很多知识点都掌握得不牢固,模棱两可时的错误率也会很高,很影响情绪,更重要的是会占用大量复习讲义的时间,很不值得。
很多老师都说看讲义要先看目录,大家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必须先在脑子里有了清晰的知识框架,才能背得有体系。
二、珍惜真齤题 到了第二、第三阶段,大家都陆陆续续开始真齤题轰炸了。
但是我想说,对于真齤题,我们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能囫囵吞枣一遍又一遍地做,最后连答案都背下来了却还是有好多知识点拿不准。
大家都知道,司考命题是与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同步发展的,基本每年都会有一定的改动,所以除了宪法和法制史,其他部门法都是最近几年的真齤题最有复习价值。
我复习时只买五年真齤题,侧重点主要在2008、2009、2010这三套上,因为11年是最最有测试价值,所以一直不舍得做,直留到考齤试前三天才用它来自测的。
在我看来做题不用多,三套题做上三遍就够了,司考的考点重复率相当高,三套能覆盖到的足够过关。
但是既然做的少,就必须得做得精。
每个选项都是考点,做题时把不会的和拿不准的都标注好,对题时连同错题一起看,同等重视。
另外对题时尽量不要看真齤题附赠的答案解析,最好还是回去找讲义,这样可以直接把整个知识点都弄清楚,记得也更牢。
三、取舍之间 “民刑扔一个”这是万国淳于闻老师的名言呢
一定要听老师的话,短短两个月,没有取舍,平均分配的话时间肯定不够用。
我当时是老老实实地把民法给仍了,事实证明老师说的的确有道理。
但是老师当时也解释过,“仍”不是完完全全一眼不看,彻底放弃,而是说不要过分重视和复习。
记得复习刚开始的时候就发了一套专题讲座,很多同学都觉得没有时间就不做了,其实这套书对第一次复习司考的同学来说还是挺有用的,也不需要特别花时间去做,只要利用一点闲暇时间看一看,用笔勾一勾选项就可以了。
我是用每天午睡前的十多分钟做了民法的专题,其他很少花时间再去看民法。
有勇气挑战司考的孩纸,大都是有过四年法学基础的法本生,对于民刑的基础都不会太差。
而想在短短两个月内,同时在民法和刑法上都有长足的进步可能性还是不大的,尤其是在最后一个月的时候,必须只抓其中之一,节省出来的时间背卷一那些技术含量不高但很“值钱”的考点。
老师常说我们要的只是通关,不是追求完美,只要拿到360,即使有很多地方自己始终没有明白过也没关系。
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执着于那些绞尽脑汁也搞不懂的难点,复习一共就60天,为了一个一分两分的难点,浪费一个晚自习到底绝对不值。
四、狂背卷一 第一年复习的时候,老是觉得卷一里宪法什么的怎么那么枯燥,看一眼就打瞌睡,宁可看民刑,看商经,看三国,甚至去看行政法,就是不想看宪法。
所以最后只能看自己失败的成绩了。
第二年再也不敢轻视卷一,再怎么瞌睡也逼着自己把宪法背下来。
淳于闻老师第一阶段的宪法学讲义一共就23页,我背了5天才终于搞定(发自内心地说,那几天简直郁闷死我了
)。
虽然过程很痛苦,但是结果却绝对超乎想象,原来宪法题最直白,所有的考点都是书上原封不动的考出来,只要你记住了,就一定不会错,真真跟老师说的一样,宪法是金矿是宝藏。
至于法制史,因为自己大学时就超爱法制史(主要还是当时的老师很nice),所以基本没怎么看,但是也有老师说“中法史最多看一天,外法史最多看一眼”,其实还是有点道理,毕竟分数少,不“值钱”。
法理很基础,个人觉得这部分必须听懂讲义,再做题,一般不会有问题。
三国和商经(超喜欢万国教三国和商经的老师~),背就是了,考点很多又很杂,但是好在每年的变化都不大,也不难。
这里一定要强调的是,很多同学第一次复习时都不重视卷一,这是战略错误,卷二卷三固然重要,但当中每一分的含金量都很高,学起来有兴趣但拿分很难。
而卷一多是记忆型考点,没有那么多变化,可以说是只要背了就能得分,所以一定要有充分的时间留给卷一,很多以前通过司考的同学都会说,要想通关,卷一必须过100分,这里面是很有道理的。
五、勤练卷四 在万国的课堂上老师们都争分夺秒想要把最重要,最有用的考点都讲给学生,想让每一个学生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记住最多的知识,这样的老师总是让人格外尊敬。
但是也恰恰因为如此,老师也就没办法留出更多的时间让大家练习卷四。
可是每一个因此而疏于练习卷四的孩纸都变成了折翼的新奥尔良烤翅,第一年的我也是如此。
很多人都会说“卷四,不用太担心,前三卷什么水平,卷四也是什么水平……”,但说殊不知这句话是有前提的: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你已经背了;第二你掌握了案例题的答题技巧;第三,论述题你训练过。
如果没有这三个前提,“卷四定败局”的悲剧很容易上演。
先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吧,这是纯记忆型考点的典型代表,而且也是最“值钱”的一个。
但是我不建议大家很早就开始背这个部分,原因很简单,这个东西内容很多也很规范,过早背它很浪费时间。
我是选择在考齤前半个月的时候(此时培训课程已经结束了),每天早上起来只背一章,背完就马上找老师出的模拟题,找出一道与今天背的相对应的做为练习。
第二天再背一章,把昨天背的复习一遍,再找出和今天对应的模拟题练习。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共就六章,这个时候一定不能觉得厌烦,每天都要动笔一字一句地写出来,这样记得最牢(虽然这招儿可能有点笨,但是很有用),之后一直到考齤试前一天都记得每天看一遍三大本中黑体字就没有问题了(这是三大本唯一的用途)。
再说案例题的技巧,之前我也看过很多师兄师姐的成功经验,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一定要简洁,先做出判断,再适当写一两句理由就OK。
可是真到自己这里才知道事实哪里有他们说的那么简单
开始必须把每个案例都自己独立分析完整,千万别一上来就对照着答案看,看着人家说的跟你想的都差不多,还觉得自己学的不错,就放过去了。
其实刚开始自己写的时候,我的答案能和参考答案对上的没有几个,而且罗里吧嗦写一堆,都是没用的废话。
但是后来一连做了五六套卷四(包括模拟卷),慢慢才找到些感觉,终于知道为什么会说“前三卷啥水平,卷四就啥水平”了。
因为你前面知识点记得牢,卷四的案例你就敢确定,一确定,就不用那么多废话推来倒去,理由也就言简意赅了。
直到考齤前,我一共做了九套卷四,95分的成绩虽然不高,但我已经很满意了,毕竟我第一次才得了64分。
最后是论述。
其实2012年的论述我倒觉得有点像问答题,问什么答什么就是了,但是最重要就是一定要用法言法语,把这些日子老师在课上说过的所有文绉绉的话都用上就对了。
再有就是大拽权利与义务,合法与合理,最后再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一扯,大功告成。
其实如果把司考看做是在应付一场普普通通的期末考齤试,也许情绪上就不会那么的紧张。
专注是一定要有的,但也要不时放松一下自己。
有心情学习的时候,集中精力多学一点,效率也更高。
没心情的时候,与其强迫自己,不如好好出去逛逛街、散散步,甚至可以去看个电影,释放一下,回来心情也好多了,也不那么疲惫,反而能找回想学习的感觉。
以上就是我自己总结的一些经验,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些帮助,最后,祝福每一位为司考奋斗过的孩纸们都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顺利通过司法考齤试
求超经典法律谚语和法学家名言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
——【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
——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
——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
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
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
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
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法学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