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物业方面的名言
物业管理师诚信宣言 在我国物业管理走过了 20 多年艰难发展历程的今天,我们满怀着喜悦的心情跨进了全国第一批物业管理师的队伍。
在全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作为首批物业管理师既承担着带领团队依法经营、开拓创新的光荣使命,更肩负着引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向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的历史重任。
为此,我们郑重宣言: 一、模范遵守 《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主动并善于化解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矛盾, 为创建和谐社区贡献力量。
二、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经营, 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 向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兑现承诺。
三、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带头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杜绝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认真做好物业管理项目承接验收和交接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带领团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专业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在管理和服务中严格遵守职业纪律、组织纪律、劳动纪律和财务制度,塑造物业管理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 坚持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专业 学习,注重知识更新,带头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理念, 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整体服务水平。
六、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行业进步,推动行业发展。
积极参加物业管理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活动,不断推动和深化物业服务企业改革,以建设小康和和谐社会为目标, 以市场和业主的合理需求为导向, 引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向着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也赋予了我们带领团队勇于开拓、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和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的重任,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开创“规范、诚信、和谐、发展”的物业管理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请你列举两则法律方面的名言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解释:【悬赏广告】 第三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悬赏广告的解释。
【条文理解】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予报酬。
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对悬赏广告多有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657条、《日本民法典》第529条、《意大利民法典》1989条、《瑞士债法典》第8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64条也有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悬赏广告未作规定。
但在实践中,悬赏广告纠纷经常发生,人民法院每年受理的悬赏广告纠纷较多,且有不断上升趋势。
悬赏广告适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在传统的有报酬性的遗失物寻找等通常的民事行为之外,悬赏广告还出现了证据悬赏、行政悬赏、刑事悬赏、执行悬赏等。
另外,悬赏广告因其于一定范围内公开发布,且完成行为人为不特定的一人或者多人,与一般合同行为仅限于当事人双方相比,具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往往更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关注。
我国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理过一定数量的悬赏广告案件,虽然近来多承认悬赏广告的效力,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法官及社会各界对悬赏广告的认识差异较大,案件的处理结果极不相同,社会的反映也众说纷纭,已经影响到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社会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态度。
因此,本解释就悬赏广告作了一般规定,以明确悬赏广告的法律地位。
一、悬赏广告的概念与类型 悬赏广告是大陆法国家和地区民法普遍承认的一种民事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大致而言,悬赏广告就是以公开的广告的方式,对于实施某一行为的特别是对于引起某一结果而悬赏的人,有义务向实施了该行为的人支付报酬。
悬赏广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悬赏人做出悬赏广告;二是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特定行为;三是完成特定行为人请求支付悬赏广告声明的报酬。
因此,悬赏广‘告不是一个单独的行为,而是一个动态的行为链结,由三个相互递进的行为构成。
悬赏人作出悬赏广告是一种允诺,它是悬赏广告产生的前提,是一种静态的存在,可以称之为存在型悬赏广告;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使悬赏人的允诺条件在事实_[已经实现,此时悬赏广告由于相对人的参与正趋于有效,此时可称为生效型悬赏广告;相对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则悬赏广告的整个过程已经结束,此时的悬赏广告可以称为实效型悬赏广告。
从国内实践来看,悬赏广告种类很多,除了通常的遗失物悬赏广告以外,还出现了较多的特殊领域的悬赏广告,如公安机关为侦破案件寻求线索的刑事悬赏,人民法院为强制执行而对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的悬赏,还有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的证据悬赏,以及报刊杂志的创意大赛等悬赏,企业的商标创意悬赏等等。
尽管悬赏广告的形式多样,适用范围越来越广,但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对人性悬赏广告,二是对世性悬赏广告。
对人性悬赏广告是指悬赏人对某个特定主体所作出的悬赏广告,尽管该特定主体在悬赏广告时并不为悬赏人所知悉,但悬赏广告相对人却是确定的。
生活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遗失物悬赏广告,再如,犯罪线索的悬赏广告也属于此类。
其典型特征是:悬赏广告的相对方是特定的,并且相对方负有完成该行为的法定义务。
如《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可见遗失物的拾得人是确定的并且依法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但其依法仍然享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
如《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再如,犯罪案件的证人就是知悉犯罪情况的特定人,且依法负有提供线索和作证的义务。
对人性悬赏广告对于当事人相对明确,且较为简单,在处理时一般不会过于复杂。
对世性悬赏广告是指悬赏人对不特定人作出的悬赏广告。
有奖征文、创意大赛等就是典型的对世性悬赏广告。
其典型特征是:悬赏广告的相对人是不特定的,且相对方也无法定或约定义务去完成该行为。
如现在各大网站流行的原创作品大赛,网站作出大赛广告,约定获奖作品给予奖励或者提供出版机会,参加作品大赛的人是不特定的,谁愿意参加都可以,而最终能够获奖的作品也是不确定的。
参加不参加作品大赛纯属个人意愿和爱好,参赛人无法定参赛的义务。
此类悬赏广告由于相对人不特定且往往是数量众多,因此其最终能否符合悬赏广告约定的给付报酬的条件,需要经特别的程序才能确定,而不仅仅依靠相对人行为完成而确定,形成的纠纷案件较复杂。
如前几年某著名网站举办的一次创意大赛,最终结果是特等奖和一等奖多数空缺,结果引发了参赛者对评奖规则的争议,并形成了诉讼案件。
二、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是事关悬赏广告案件认定和处理的根本性问题,也是目前争议最大的问题。
目前,学理上对悬赏广告的性质主要有“单独行为说”和“契约说”两种观点。
“契约说”又称之为要约说,这种观点认为,悬赏广告人对于特定人或不特定人作出的悬赏意思表示是一个要约,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是一个承诺,行为完成时,则契约成立。
相对人在契约成立时,即有报酬之请求权。
“契约说”是悬赏广告最为传统的观点。
依此观点,悬赏广告应适用民法关于法律行为和契约的一般规定,悬赏广告也要求订立契约双方当事人之间必须有合意,即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
所以,法官在处理悬赏广告案件时,就必须按照合同法的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对“契约论”提出挑战的主要有两点:一是不知道有悬赏广告的人完成了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的,有没有按照悬赏广告取得报酬的权利
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的,是否享有悬赏广告确定的报酬请求权
按照通常的契约理论,显然不能认定于此上述两种情形时,合同已经成立,并产生合同法上的债权和债务。
因为按照合同成立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的要约和承诺之间应当具有合致,而相对人完成行为是根本不知存在要约,则其完成行为不能认定为承诺。
同样,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合同主体必须适格,即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订立合同。
“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是因广告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负担债务,在相对方面则无须承诺,仅以一定行为之完成为停止条件。
换言之,悬赏广告人为意思表示并非要求相对方之承诺,其效力之发生仅以一定行为之完成。
悬赏广告的单独行为说,可以很好地解决契约说面临的两大挑战:不知悬赏广告存在的人完成了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悬赏广告行为的,均可以享有报酬请求权。
单独行为说认为,悬赏广告自作出时即产生法律约束力,其后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只是作为取得报酬的一个条件,而不是一种承诺。
所以,完成行为人主观认识和行为能力则不在报酬支付的考虑因素之内。
同样,单独行为说也存在自身的问题,其不能说明悬赏广告的撤回、撤销以及因撤销所生之损害赔偿问题。
按单独行为说,悬赏广告一经发布就使悬赏人受到其在悬赏广告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拘束,不能任意撤销。
但各国和地区多规定了悬赏广告的撤回或者撤销制度。
如《德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悬赏广告可以有条件的撤回;《意大利民法典》第1990条第1款规定:“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前,基于正当原因,允诺得被撤回。
”《瑞士债法典》第8条第2款规定:“悬赏者在行为完成之前撤回悬赏的,除其能够证明他人根本不能完成该行为的外,应当赔偿他人善意地为完成悬赏广告产生的费用。
但赔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报酬的数额。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后的第165条也规定:悬赏广告得于行为完成前撤回之,“预定报酬之广告,如于行为完成撤回时,除广告人证明行为人不能完成其行为外,对于行为人因该广告善意所受之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但以不超过预定报酬额为限”。
《日本民法典》第530条第(1)项规定:“广告人于完成其指定行为者期间,可以用与前广告同样的方法,撤销其广告。
”此处悬赏广告的撤回,在合同法上与要约之撤回实有相似之处。
但究竟是采用契约说还是单独行为说,实属理论上之争议,而观各国和地区悬赏广告之制度设计,处理结果大致相同。
“契约说”通过对无行为能力人和不知道悬赏广告存在之人完成悬赏行为之报酬请求权作特别规定后,仍然得到充分之支持,此与采单独行为说无异。
同样,采用“单独行为说”的,也对悬赏广告之撤回或者撤销制度予以规定,肯定悬赏广告人之悬赏自由。
正如王泽鉴先生所指出的,“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争论,严格言之,是一个法律学方法论上的问题”。
“对具体问题之解决,并不因为采用何说而异,仅是说明方法不同而已”“在法学方法论上,应采实质标准。
”近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案对悬赏广告规定进行了修改,其意在正式采用“契约说”,以免理论争论影响法律适用。
台湾学界对该次修正有很大争论,王泽鉴先生对此有不同见解。
苏永钦先生的认识可能更有意思,他认为,“由于悬赏广告可以用契约方式作成,也可以采用单独行为方式创设行为人(广告人)一方的给付报酬义务,两者皆不违反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则立法者究应以何者为‘典型’,决定的关键就在该社会中悬赏广告的实务以何者为多,一般人以何种态度看待此类广告。
”所以,台湾地区“民法”关于悬赏广告修正案“不论以契约还是单独行为作为悬赏广告的主要类型都不要紧,本次修改的贡献,不在‘正确’选择了契约作为主要类型,而在把主次类型分得比较清楚。
” 本司法解释将悬赏广告规定其中,在悬赏广告的性质上当然可以解释为采用了“契约说”。
由于此处只是对悬赏广告作了原则性规定,以期使悬赏广告能够取得普遍效力的法律依据,但规定过于简单,法官处理各类悬赏广告案件时必须充分进行解释,准确把握悬赏广告制度全部内涵和体系结构,以避免简单采契约说而忽视特别情形的规制。
三、悬赏广告的构成及效力 悬赏广告之成立,按“契约说”,即须有要约和承诺,成立悬赏广告合同。
悬赏广告是不要式合同、不要物合同、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
具体而言: 1.悬赏广告之要约 悬赏广告的要约,就是悬赏人以公开声明的方式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
(1)悬赏人。
从悬赏广告实践来看,悬赏人的范围很广,悬赏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无特别限制。
法人中既有民事主体的公司、企业,也有事业法人,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机关法人也成为悬赏广告的主体。
近年广泛引发社会关注的悬赏广告案件,多数与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有关,如犯罪线索悬赏、执行悬赏、交通违法悬赏等等,都曾引发社会热议。
悬赏人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布悬赏广告的,可以按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处理。
对于悬赏人在发布悬赏广告后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该悬赏广告所产生的报酬支付债务如何来承担,通说认为应当按照继承法之规定处理,由继承人承受其权利义务;如果属于法人的,则应纳人法人清算程序处理,仍由该公司享有权利,并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2)以公开方式发布悬赏广告。
悬赏应当以公开形式予以声明,即以“广告形式”作出悬赏的意思表示。
以“广告形式”其意在要求悬赏应当以针对不特定人而声明,而不仅限于广告法规定的广告方式。
既可以在报刊上登载,也可以在广播电视上播放;既可以在公开场合进行张贴,也可以当街喊叫;既可以是文字方式,也可以是语言方式。
不特定人,以属于多数为已足,一定范围之人,亦无不可。
(3)须有一定行为的完成。
完成一定行为是悬赏广告要约的实体内容之一,它是悬赏人和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产生的基础。
一定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既可以是对悬赏人有利益的行为,也可以是对悬赏人不利益的行为,既可以涉及公利的行为,也可以涉及私利的行为,既可以是只有特定人能够完成的行为,也可以是多数人都能完成的行为。
完成一定行为,悬赏广告中应当有一定期限的限制,行为之完成应当在期限内,超出期限的,不能产生悬赏广告中完成一定行为的效果。
该行为应以合法行为为限,凡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均不能成为悬赏广告之“行为”。
即使完成了该行为,也不能产生悬赏广告之效力。
所以,本条解释规定“但悬赏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意即悬赏广告如果存在法律规定无效情形的,不能产生悬赏广告的效力,应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对于在悬赏声明之前已经完成一定“行为”的,是否可以按照悬赏广告而取得报酬请求权,应当细究悬赏之本意,即看悬赏人意在促使完成一定行为还是重点在于一定行为,如果属于前者,在悬赏前已经完成的行为不符合悬赏要求,如果属于后者,在悬赏前已经完成的行为符合悬赏的要求。
比如,刑事犯罪的亲属为及早破案而发布对提供破案线索的人给予报酬,在发布悬赏广告之前有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破案的线索,而正由于该线索,使公安机关顺利破案,悬赏人其意在能有线索帮助破案,而不在于是否在悬赏后提供破案线索,因此应当认定提供线索的行为符合悬赏广告要求。
2.悬赏广告的承诺 悬赏广告的承诺与一般合同的承诺不同。
一般的承诺是一种意思表示,并须向要约人作出,以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悬赏广告的承诺,是以完成一定行为为意思表示的方式,完成一定行为时承诺生效。
此即悬赏人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之本意。
当然通常情况下,悬赏广告的承诺应当以行为人知道有悬赏广告存在为前提,即完成行为以对悬赏广告要约之承诺为目的。
但这只是通常情况,对于特殊的两种情况,应当特别对待:一是对不知道有悬赏广告的人完成一定行为的,不能以行为人行为时不知悬赏广告存在为由使其不享有报酬请求权。
对此有两种解释:扩大承诺范围,悬赏广告的承诺以完成行为即为成立,不以知道悬赏广告为必要;将不知悬赏广告存在之情形设为特例,准用悬赏广告承诺的法律效果,即享有报酬请求权。
两种解释方法其结果相同,均无不可。
对此各国法律均设特别规定。
二是无行为能力人完成一定行为的,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
悬赏广告是契约行为,承诺人应当是适格的合同主体,以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一定行为的,原则上不能当然作为承诺,在处理上,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有关规则,由法定代理人追认而确定其生效,当然也可以享有报酬请求权。
尽管如此,可能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理论上权利保护不足,但实践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悬赏广告行为的情形很少见,加之法定代理人追认制度,似可解决好这一问题。
3.悬赏广告的效力 悬赏广告成立后的法律效果有两方面:一是行为人的报酬请求权,二是行为结果的归属。
(1)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悬赏广告最主要的法律效果。
悬赏广告中一般都会明确约定支付一定的报酬,这是完成行为人享有报酬请求权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悬赏广告会对支付报酬的数额有明确约定,如“如有提供破案重要线索者,支付酬金五十万元”,或者“评为一等奖之作品,获得奖金一万元”,“请拾到者归还,失主愿以五千元重谢”等。
悬赏广告有明确约定的,支付报酬时则以约定为准。
也有一些悬赏广告对支付报酬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只是说“请予归还遗失物,失主愿重金酬谢”。
重金酬谢,只是说明要给予酬谢,但酬谢的数额并不明确。
加之我国《物权法》关于遗失物归还的报酬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标准还需要法官自由裁量。
但一般应当符合:下不低于完成行为人为此付出的费用等成本,上不高于悬赏广告人因此而获得的最高利益。
如归还遗失物的,不能低于拾得人的保管费用、返还费用,不宜高于遗失物本身的价值。
总之,应以生活之常识、常理,按照公平原则合理确定报酬的数额。
(2)完成悬赏广告行为所产生的成果的归属。
一般的完成悬赏广告行为都会产生成果,有的成果不能独立存在,如提供线索破案,结果是破案,但不能作为独立价值而确定其归属;有的成果则可能成为法律上承认的独立价值的财产,如文稿、商标、专利等等。
那么这些完成行为的人取得报酬请求权后,这些完成行为之成果该如何确定其归属Z参考各国立法例,原则上这些成果的归属应按照悬赏广告的约定处理。
悬赏广告没有约定的,原则上归行为人所有。
四、悬赏广告的适用范围 悬赏广告在两种情况下效力受到限制:一是对于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完成负有特定合同义务的人;二是对于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行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
(一)对于悬赏广告约定的行为负有特定的合同义务 根据悬赏广告人与相对人的合同约定,该合同相对人对完成悬赏广告中的行为负有合同义务的,则该相对人完成悬赏广告的行为,同时也是其履行与悬赏广告人合同义务的行为,这就产生同一行为满足两个法律关系的情形。
此种情形,应当采用特别约定优先的原则,该合同相对人只能按照其与悬赏广告人之间单独的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而不适用悬赏广告取得报酬请求权。
比如,游泳场馆按照其与顾客签订的合同,负有在顾客游泳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的救助义务,不能因为其进行的救助行为与悬赏广告约定的行为一致,而要求取得报酬。
(二)行为人负有完成该行为的法定义务 行为人负有完成该行为的法定义务的,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的行为,不能依据悬赏广告取得报酬请求权。
行为人负有完成悬赏广告行为的法定义务的情形相对较多。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公职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其职务的行为,即使与悬赏广告所指定的行为一致,也不能依据悬赏广告取得报酬请求权。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承担着履行好职责的法定义务,即使没有悬赏广告也应当完成其职责。
如果允许悬赏广告适用于国家机关人员履行公职的行为,其结果会导致公权力行使如同交易,不利于维护公权机关的形象,同样,如果允许适用悬赏广告,也与公权力之性质相违背。
公安机关就负有犯罪侦查和维护治安的职责,破案是其法定义务,不得推辞。
如《人民警察法》第19条规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期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诸如制止犯罪、追捕逃犯、捉拿盗贼、寻找价值重大的遗失物、解救人质等都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警察完成以上工作即使是在非公职期间,仍然属于其法定职责,仍然不能按照悬赏广告请求支付报酬。
国家质检部门就应当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检查监督,海事救捞局对遇险渔民的救助也是法定职责等等。
当然一般情况下,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之外,按照悬赏广告要求完成一般的民事行为的,与其他民事主体一样,也有权享有民事权利,在完成悬赏广告的指定行为后可享有报酬请求权。
2.依据法律规定负有完成某行为的义务的人,完成该行为时也不能取得报酬请求权。
如犯罪受害人对提供破案线索的悬赏广告,如果犯罪人提供了犯罪线索的,不能按照悬赏广告取得报酬请求权。
再比如,窃贼偷了人家的东西,失主寻物悬赏广告,窃贼归还该物的,也不能按照悬赏广告取得报酬请求权。
还有因其在先行为而产生了完成某一行为的义务的,即使完成了该行为,也不能按照悬赏广告请求支付报酬,如带未成年人去游泳,未成年人出现溺水,该人就负有救助的义务,不能因为其救助行为而向未成年人的家属要求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
悬赏广告适用的上述例外情形,为一般通例。
现实中也经常见到如犯罪受害人家属奖赏破案的警察的情况,奖赏负有法定或者合同义务的人的情形。
此种奖赏原则上属于道德层面,由当事人自愿履行。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除非当事人在悬赏广告中明确确定不适用上述例外,一般不宜支持支付报酬的请求。
五、悬赏广告的几个特殊问题 (一)数人完成悬赏广告行为的报酬请求权问题 实践中数人完成悬赏广告行为的,如何确定报酬请求权问题,是实务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般可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数人先后分别完成该行为的,除非悬赏广告中有特别约定,一般应由先完成该行为的人取得报酬请求权,后完成行为人不能取得报酬请求权。
2.数人共同完成该行为或者同时分别完成该行为的,由该数个行为人共同取得报酬请求权,每人有权获得报酬的相等部分。
(二)悬赏广告的撤回问题 允许悬赏人于一定条件下撤回悬赏广告,是各国和地区通行的做法。
如《德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到行为实施时为止,悬赏广告可以被撤回。
只有在撤回被以与悬赏广告相同的主要公告,或者以特别的通知进行撤回时,撤回才有效力。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65条第1项规定:“预定报酬之广告,如于行为完成前撤回时,除广告人证明行为不能完成其行为外,对于行为人因该广告善意所受之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但以不超过预定报酬额为限。
” 悬赏广告的撤回,在时间上各国和地区规定并不一致。
德国以行为实施前为必要,而瑞士、我国台湾地区则以行为完成前为必要。
按契约说,承诺成立前,要约可以撤回,我国《合同法》对此有规定。
所以,悬赏广告原则上应以行为完成前为时间上的限制。
如果行为已经完成,则悬赏广告已经完成生效,即不能再撤回要约,只能是撤销悬赏广告,其后果也是合同违反而非违反要约。
悬赏广告撤回,在形式上应当以不低于悬赏广告方式。
撤回悬赏广告应当采用与悬赏广告相同或者优于悬赏广告方式的形式,才能产生撤回的效力。
如果不能符合此项要件,则悬赏广告的撤回不产生法律效力,悬赏广告仍然有效。
但对于明知已经撤回的行为人,该撤回有效。
悬赏广告撤回,在法律效果上,按照撤回的情况而有不同。
如果是在行为实施前撤回的,由于行为并未发生,悬赏广告失效后,不会产生其他法律后果。
如果撤回于行为完成前进行,悬赏广告失效后,依悬赏广告实施一定行为的人,因悬赏广告被撤回而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悬赏广告人给予赔偿,赔偿额以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额为限。
如果悬赏广告人能够证明,该行为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法律的古代名言
修改有两种方式,第一,解除原合同重立新的合同,第二,签充协议。
在修改合同时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需要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
第二,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就修改事项协商一致。
第三,如果是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内容不变,只是将需要修改的条款改正后,直接引用到新合同中就可以。
第四,如果是签署补充协议,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的形式。
第五,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
修养的名人名言有哪些
当我们胆敢作恶,来满足卑下的希冀,我们就迷失了本性,不再是我们自己。
〔英〕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人一往下坡滑就不会再走上坡了,也不会站在原地不动。
〔英〕乔治?艾略特:《亚当?贝德》隐忍不怒的人,胜于勇者;修己治心的人,胜于攻城掠池的将领。
〔希伯来〕《旧约全书》性情的修养,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自己增强生活能力。
〔日〕池田大作:《青春寄语》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
〔中〕荀况:《荀子?劝学》救寒莫如重裘,止谤莫如自修。
〔中〕陈寿:《三国志?魏书?王昶传》不修身而求令名于世者,犹貌甚恶而责妍影于镜也。
〔中〕颜之推:《颜氏家训?名实》天资美不足为功,惟矫恶为善,矫惰为勤,方是为功。
〔中〕张载:《经学理窟?气质》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
〔中〕王安石:《洪范传》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
〔中〕吕坤:《呻吟语?存心》敬肆,是死生关。
〔中〕吕坤:《呻吟语?谈道》性躁心粗者一事无成,心和气平者百福自集。
〔中〕洪应明:《菜根谭》节义做青云,文章高白雪,若不以德性陶熔之,终为血气之私,技能之末。
〔中〕洪应明:《菜根谭》含容终有益,任意是生灾。
〔中〕冯梦龙:《醒世恒言》行一件好事,心中泰然;行一件歹事,衾影抱愧。
即此是天堂地狱。
〔中〕史典:《愿体集》没有高尚的情操,再崇高、再伟大的理想也是不能达到的。
〔中〕陶铸:《理想?情操?精神生活》德高望重的人,即使受到无赖之徒的侮辱,既不悲哀,复无烦恼。
〔波斯〕萨迪:《蔷薇园》大人凝然不动,不如此,小家相。
〔中〕陆九渊:《陆九渊集?语录下》而胸中依然暇豫,自无粗疏之病。
〔中〕吕坤:《呻吟语?品藻》静中静非真静,动处静得来,才性天之真境;乐处乐非真乐,苦中乐得来,才是心体之真机。
〔中〕洪应明:《菜根谭》喜乐是顺境,怒是逆境。
顺境如顺风,逆境如逆风,逆风畏其覆溺,顺风畏其飘扬。
〔中〕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忍之又忍处,宠辱皆不惊。
〔中〕朱锦琮:《百忍吟》敬,德之聚也。
能敬必有德。
〔中〕左丘明:《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良贾深藏如虚,君子有盛教如无。
〔中〕《大戴礼记?曾子制言》正心之始,当以己心为严师,凡所动作则知所惧。
〔中〕张载:《经学理窟?学大原上》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正,声容静,头容直,气客肃,立容德,色容庄。
〔中〕《礼记?玉藻》言轻则招忧,行轻则招辜,貌轻则招辱,好轻则招淫。
〔中〕扬雄:《法言?修身》慎喜怒,此只矫其末而不知治其本,宜矫轻警惰。
〔中〕张载:《经学理窟?气质》养心欲减,择术欲精,自知欲明,责人欲轻。
〔中〕黄庭坚:《山谷集?王子钧深衣带铭》“忍”之一字,众妙之门。
〔中〕吕本中:《官箴》无责人,自修之第一要道;能体人,养量之第一要法。
〔中〕吕坤:《呻吟语?修身》学者只事事留心,一毫不肯苟且,德业之进也如流水矣。
〔中〕吕坤:《呻吟语?存心》修身之要有三:居心宜清也,养气宜定也,威仪宜肃也。
〔中〕胡承诺:《绎志》念头昏散处要知提醒,念头吃紧时要知放下。
〔中〕洪应明:《菜根谭》性急则欲速,欲速则躐等,欲速躐等则终无所得。
〔中〕谭嗣同:《报贝元计书》无事时不教心空,有事时不教心乱。
〔中〕唐彪:《人生必读书》宏则希望远大,毅则艰苦卓绝,百折不回。
青年修养,果能实做宏毅二字,成功者盖十之八九也。
〔中〕陈独秀:《致莫芙卿》修养的目的不是要做名士,充学究,乃是为工作而修养。
〔中〕林砺儒:《林砺儒教育文选》反躬自省和沉思默想只会充实我们的头脑。
〔法〕巴尔扎克:《两个新嫁娘》如果你能时常反省自己,才不致受到别人的非难。
〔波斯〕萨迪:《蔷薇园》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
〔中〕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君子以其身之正,知人之不正;以人之不正,知其身之有所未正也。
〔中〕苏轼:《私试策问?诸子更相讥议》闻外议,只当自修自省。
〔中〕薛瑄:《读书续录》反己者,触事皆成药石;尤人者,动念即是戈矛。
〔中〕洪应明:《菜根谭》人能反己,则四通八达皆坦途也。
若常以责人为心,则举足皆荆棘也。
〔中〕吕楠:《吕泾野先生语录》心以思为职。
或独坐时,或夜深时,念头一起,则自思曰:这是好念,是恶念
若是好念,便扩充起来必见之行;若是恶念,便禁止无思。
〔中〕杨继盛:《遗嘱》降魔者先降自心,心伏则群魔退听;驭横者先驭此气,气平则外横不侵。
〔中〕洪应明:《菜根谭》恭默深思,搜求己过。
自然日新月异,到底有受用处。
〔中〕陈确:《陈确集》人于横逆来时,情怒如火,忽一思及自己原有不是,不觉怒情躁气,涣然冰消,乃知“自反”二字,真是省事养气,讨便宜,求快乐,最上法门。
〔中〕魏禧:《日录》总拘泥于往事,不能自拔,这种反省是老人式的,不是生气勃勃的、对今后具有丰富可能性人生的人所应采取的态度。
〔日〕池田大作:《青春寄语》看他人错处,应当返观内省;说他人是非处,应将自己一一勘验。
〔中〕程汉舒:《笔记》当我们判断他人错误的同时,不应该放过对我自己的判断,而要以一种内在而严正的权威判决自己。
〔法〕蒙田:《随笔集》越是身份低的人,操守越是要谨严,不然,正是自取其辱。
〔俄〕屠格涅夫:《独院地主奥夫谢尼科夫》一个人必须把他的全部力量用于努力改善自身,而不能把他的力量浪费在任何别的事情上。
〔俄〕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传》有过而反之身则身惧,有善而归之民则民喜。
〔中〕《管子?小称》见人之过,得己之过;闻人之过,得己之过。
〔中〕杨万里:《庸言》责人者,原无过于有过之中,则情平;责己者,求有过于无过之内,则德进。
〔中〕洪应明:《菜根谭》人之过误宜恕,而在己则不可恕;己之困导当忍,而在人则不可忍。
〔中〕洪应明:《菜根谭》专责己者,兼可成人之善。
〔中〕李惺《西沤外集?药言剩稿》不仅对自己的进步有利,还可以为他人做出好榜样。
责人而不责己,名为挂榜圣贤。
〔中〕金缨《格言联壁?学问》不见己短,愚也;见而护,愚之愚也。
不见人长,恶也,见而掩,恶之恶也。
弘一法师《寒笳集》最会原谅自己的人是最没出息的。
老舍《四世同堂(上)?三十三》不应该在别人面前比在自己面前更知羞耻,而应该在一个人也看不见时和在大家都看见时一样不做坏事。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著作残篇》要留心,即使当你独自一人时,也不要说坏话或做坏事,而要学得在你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著作残篇》莫见乎隐,莫显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礼记?中庸》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
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
故君子必慎其独也。
《礼记?大学》微邪者,大邪之所生也。
〔中〕《管子?权修》君子不谓小善不足为也而舍之,小善积而为大善;不谓小不善为无伤也而为之,小不善积而为大不善。
〔中〕《淮南子?缨称训》尽小者大,慎微者著。
〔中〕班因《汉书?董仲舒传》治身养性,务谨其细,不可以小益为不平而不修,不可以小损为无伤而不防。
〔晋〕葛洪《抱朴子?极言》君子之有道,入暗室而不欺。
〔中〕骆宾王《萤火赋》寻丈之缨,实始毫厘;君子畜德,无忍细微。
〔中〕方孝孺《逊志斋集?尺度》闲中不放过,忙处有受用;静中不落空,动处有受用;暗中不欺隐,明处有受用。
〔中〕洪应明《菜根谭》谨德须谨于至微之事,施恩务施于不报之人。
〔中〕洪应明《菜根谭》虔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灵魂的最纯洁的宁静而达到最高修养的手段。
〔德〕歌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只要心情平静,什么都没有害处。
〔俄〕列夫?托尔斯泰《魔鬼》宁耐是思事第一法,安详是处事第一法,谦退是保身第一法,涵容是处人第一法,置富贵贫贱死生常变于度外,是养心第一法。
〔中〕吕坤《呻吟语?存心》难管底是任意,难防底是惯病。
此处着力,便是穴上着针,痒处着手。
〔中〕吕坤《呻吟语?修身》学者万病,只一个“静”字治得。
〔中〕吕坤《呻吟语?问学》静者生门,躁者死户。
〔中〕吕坤《呻吟语?存心》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
〔中〕洪应明《菜根谭》觉人之诈不形于言,受人之海不动于色,此中有无穷意味,亦有无穷受用。
〔中〕洪应明《菜根谭》无事便思有闲杂念虑否;有事便思有粗浮意气否;得意便思有骄矜辞色否;失意便思有怨望情怀否。
〔中〕洪应明《菜根谭》人不可有胜心,一有胜心,则为气所乘矣。
要知胜心动时,即是气。
〔中〕陆世仪《思辨录辑要》嗜欲正浓时,能斩断;怒气正盛时,能按纳。
此皆学问得力处。
〔中〕申涵光《荆园小语》要是忍受果然是勇敢的行为,那么,驴子也要比狮子英雄得多了;要是忍受是一种智慧,那么,铁索铆挡的囚犯,也比法官更聪明了。
〔英〕莎士比亚《雅典的泰门》把高尚的情操推之极端,其结果与邪恶的结果一样。
〔法〕巴尔扎克《贝姨》忧勤是美德,太苦则无以适性信情;淡泊是高风,太枯则无以济人利物。
〔中〕洪应明《菜根谭》气象要高旷,不可疏狂;心思要填密,不可琐屑;趣味要淡雅,不可枯寂;操守要严明,不可激烈。
〔中〕洪应明《菜根谭》能洒落固好,却不可一概任情;绝诙谐亦难,却不可十分饶舌。
〔中〕李惺《西沤外集?药言剩稿》刚柔克而性不畸,敬义之而德不孤。
〔中〕魏源《默觚上?学篇一》修养有益,世故有害。
修养鼓励我们,世故限制我们;修养教人诚恳,世故教人虚伪;修养使人充实,世故使人空虚。
〔法〕罗曼?罗兰《罗兰小语》凡人立身行事,务使每一行为堪为万人楷模。
〔英〕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表里如一,烙守本分,无欺无诈,正人君子为人处世应该这样。
〔英〕简?奥斯丁:《爱玛》真诚才是人生最高的美德。
〔英〕乔叟:《乔叟文集》不善之端,岂待应物而后见耶。
如静中一念之刻即非仁,一念之贪即非义,一念之慢即非礼,一念之诈即非智。
此君子贵乎慎独也。
〔中〕薛瑄:《读书录》肝受病则目不能视,肾受病则耳不能听;受病于人所不见,必发于人所共见。
故君子欲无得罪于昭昭,必先无得罪于冥冥。
〔中〕洪应明:《菜根谭》当我们是大为谦卑的时候,便是我们最近于伟大的时候。
〔印度〕泰戈尔:《飞鸟集》不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凡事必须三思而行。
对人要和气,可是不要过分押呢。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滥施你的交情。
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英〕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全集》一种美德的幼芽、蓓蕾,这是最宝贵的美德,是一切道德之母,这就是谦逊。
有了这种美德我们会其乐无穷。
〔西〕加尔多斯:《玛利亚?奈拉》什么也比不上不动声色更能提高人的威望。
〔法〕安德烈?莫洛亚:《生活的艺术》忠诚是通向荣誉之路。
〔法〕左拉:《卢贡大人》风雅的人是真正的生活之王。
〔苏〕阿?托尔斯泰:《彼得大帝》自尊自爱,作为一种力求完善的动力,却是一切伟大事业的渊源。
〔俄〕屠格涅夫:《罗亭》只要自尊自爱,就能行得正,立得稳。
〔法〕茹尔?龚古尔:《热曼妮?拉瑟顿》我觉得,我们敬重的,应该是精神方面的,应该是那些有知识有道德的人,不必管他们的先代血统方面怎么样。
我觉得这样才合理。
〔英〕哈代:《德伯家的苦丝》一个人的礼貌就是一面照出他的肖像的镜子。
〔德〕歌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礼貌是人类共处的金钥匙。
〔西〕松苏内吉:《合同于》应当重视你在街道上的行动,一个国家国民的教育程度,最容易从他们在街上的行为和举止看出来了。
你在街上的表现就能够说明你的整个教养。
〔意〕亚米契斯:《爱的教育》一个人在世界上受到重视或轻视,取决于他的行动,取决于他自己。
〔印度〕《五卷书》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也是最珍贵的东西
〔苏〕冈察尔:《小铃销》教养决定一切。
桃子从前本是一种苦味的扁桃;卷心菜只是受大学教育的黄芽罢了。
〔美〕马克?吐温:《傻瓜威尔逊》没有教养、没有学识、没有实践的人的心灵好比一块田地,这块田地即使天生肥沃,但倘若不经耕耘和播种,也是结不出果实来的。
〔德〕格里美尔斯蒙森:《痴儿西木传》习惯是很难打破的,谁也不能把它从窗户里抛出去,只能一步一步地哄着它从楼梯上走下来。
〔美〕马克?吐温《傻瓜威尔逊》一个最高尚的人也可以因习惯而变得愚昧无知和粗野无礼,甚至粗野到惨无人道的程度。
〔俄〕陀思妥耶夫斯墓:《死屋手记》关心公益应当是每个有相当教养的人所共同的。
〔俄〕列夫?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当众窃窃私语是没有教养的表现。
〔秘鲁〕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绿房子》谁如果养成一种坏习惯,除非到死,永远难改。
〔波斯〕萨迪:《蔷该园》啊,有修养的人多快乐
甚至别人觉得是牺牲和痛苦的事,他也会感到满意、快乐;他的心随时都在欢跃,他有说不尽的欢乐
〔俄〕车尔尼雪夫斯基:《怎么办》近恶者沾染恶习,近善者沾染美德。
〔印度〕《五卷书》良心是我们每人心头的岗哨,它在那里值勤站岗,监视着我们别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垒中的暗探。
〔英〕毛姆:《月亮和六便士》良心啊,你好比一只警犬,听到大大小小的老鼠稍微动一动,你就会惊叫起来,像听到狮子的脚步声一样。
〔英〕司各特:《肯纳尔沃恩堡》当一个人看清自己的航行路线是多么迂回曲折时,他最好依靠自己的良心作为领航员。
〔英〕司各特:《中洛辛郡的心脏》在有信念的男人和女人心目中,良心并不是儿戏。
〔法〕罗曼?罗兰:《母与子》谁能使一个人开脱自己的良心责备呢
〔哥伦比亚〕里维拉:《旋涡》处于顺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睡着了;处于逆境的时候,良心的谴责就加剧了。
(法〕卢梭:《忏悔录》青年人陷于不义的时候,不敢对良心的镜子照一照;成年人却不怕正视;人生两个阶段的不同完全在于这一点。
〔法〕巴尔扎克:《高老头》高尚的人无论走向何处,身边总有一个坚强的捍卫者——那就是,良心。
〔英〕司各特:《中洛辛郡的心脏》白日精心于事务,但勿作有愧于良心之事,俾夜间能坦然就寝。
〔德〕托马斯?羹:《登勃洛克一家》良心是很不可靠的向导,因为它包含着对于幼年时听说的种种戒律箴言的朦陇回想,因而一个人的良心从来不会比这个人的保姆或母亲更为明智。
〔英〕罗素:《我的信仰》,《真与爱》一个缝罅会使一条船沉没,一件罪行会使一个人毁灭。
〔英〕约翰?班杨:《天路历程》渺小的良心使眼睛眨动,伟大的意识使眼睛发出光辉。
如果眼睛不发光,那就是头脑里没有思想,心坎里没有情爱。
〔法〕雨果:《海上劳工》一颗温柔的良心不是一个大丈夫所该有的东西;一个人对话语、行动要那样小心,以致使自己受到种种的束缚,不能像历代的英雄豪杰所习惯的那样为所欲为,这样做准会使他贻笑万世。
〔英〕约翰?班扬:《天路历程》一个人首先应该避免良心的谴责;其次是避免公众的指责。
如果有公众的指责而无良心的谴责,不妨置之不顾;而如果受到良心的谴责,即使有公众的支持,一个诚实的心灵也不可能得到安宁。
〔英〕约瑟夫?艾迪生:《英国十八世纪散文选》一个要教育别人的人,最有效的办法是首先教育好自己。
〔英〕丹尼尔?笛福:《鲁滨孙飘流记》假如你的品德十分高尚,莫为出身低微而悲伤,蔷薇常在荆棘中生长。
〔波斯〕萨迪:《蔷薇园》越是身份低的人,操守越是要谨严,不然,正是自取其辱。
〔俄〕屠格涅夫:《猎人笔记》被人揭下面具是一种失败,自己揭下面具却是一种胜利。
〔法〕雨果:《海上劳工》知道在适当的时候自动管制自己的人就是聪明人。
〔法〕雨果:《悲惨世界》一个人如果自己跟自己作对,就没有办法搭救他。
〔俄〕列斯料夫:《大堂神父》一个人所下的判断,不能过于自信,像谷子没有成熟便估计收获的这些人;因为我在冬季看见一株玫瑰已经气息奄奄了,但到春天却又开满了一树的花;我又看见一条船,航行海上又快又稳,可是在到码头的时候翻身了。
〔意〕但丁:《神曲》人应当相信自己说的话,他才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
〔俄〕屠格涅夫:《处女地》我要求别人诚实,我自己就得诚实。
〔俄〕陀思妥耶夫斯基:《少年》如果你能时常反省自己,才不致受到别人的非难。
〔波斯〕萨迪:《蔷薇园》老实承认不懂的人,比那些假装出伪君子的样子,好像什么都懂,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还强些。
〔俄〕果戈理:《果戈理选集》各人有各人的本分,各人只能干各人的。
〔俄〕果戈理:《果戈理选集》只有尊重自己的人,才会尊重别人。
〔美〕亨利?詹姆斯:《一位女士的画像》在缺乏治疗方法的时候,抵抗它的猖撅侵袭的唯一方法,就是在身体内部培养起一种高度的抵抗力,一种防止这毛病侵入的不可缺少的防御力。
〔英〕阿?约?克罗宁:《城堡》人要尊重自己,就必须抱有一种信念:公平对待他的同胞。
除非我比过去更能体谅愚昧的人,更能谨慎对待苦难的人,否则,我将责骂我自己是个大大不公的人。
〔英〕夏洛蒂?勃朗特:《谢利》太阳上的黑斑,就让它存在吧,而人却不应该有污点
〔苏〕阿?巴巴耶娃:《人和命运》反躬自省和沉思默想只会充实我们的头脑。
〔法〕巴尔扎克:《巴尔扎克全集》人家的切切私语与你何干
……让人家去说长说短:要像一座卓立的塔,决不因为暴风而倾斜。
〔意〕但丁:《神曲》
如何才能学会管理
1.管理基础方法和理论: 第一时间开始的是学习管理理论,它之中不但教你一些管理基础理论,同时也说明了一些管理人的“公式”,你要在学会计划、规划、决策、协调、控制的基础之上,把管人融汇进去。
具体的行为管理学方面...2.管人: 不断地总结经验,分析人的类型、需求、个性、共性、弱点等; 首先学会交朋友,好的多在一起,不投缘的少玩。
因为管理是发挥所有人的长处,避开人的短处,
面试时问我行政管理具体工作是什么,怎么回答
行政管理工体来说是比较琐碎复。
它的具体工作职责范围跟一个企业规模的大小,及组织机完善程度紧密相关。
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
究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满足;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
\ 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
\ 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以服务于企业为最终目的,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 行政人事工作内容:\ 1、公司规章制度、岗位制度、考勤制度的制定、攥写、修改、执行。
\ 2、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懂,有一定的了解。
劳动法、合同法、社会福利等等\ 3、公司各岗位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方案、制度、执行等。
\ 4、公司内外部文件、资料、档案的规范化、统一化。
\ 5、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签定合同、辞退等。
\ 6、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发放。
\ 7、来访客人接待、对外员工社会保险、营业执照年检等行政事务办理。
\ 8、公司会议布署、记录,人事档案、资料管理等。
\ 9、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协助总经理或董事长做好公司各项管理工作。
\ 10、部门员工的沟通协调,员工与公司间的沟通协调。
\ 搜了些资料,不知你能不能用上。
参加面试前,最好能自己假设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组织好答案,或是把头脑中与求职意向相关的知识梳理一下,做到思路清晰,有条理性,这样会心中有数。
好运哦
关于法治的名句
1、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孟子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3、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 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管子5、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
——沈家本 6、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7、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8、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
——西塞罗9、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亚里士多德11、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12、人无信不立, 国无法不安。
13、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 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14、诚信塑造美丽人生 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15、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6、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
17、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18、保护恶就是侵害善。
19、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 好人因为爱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坏人因为恐惧刑罚而憎恨犯罪。
21、以身试法者愚 ,以法维权者智。
22、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2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 25、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币,一面写着平等,一面写着自由,这枚金币叫人权。
——卢梭26、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7、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丁尼生28、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29、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7页30、有损害即有赔偿。
31、天平的一边放上自由,另一边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3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英]波洛克3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高尔斯华绥34、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35、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国安邦之利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