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管理部是做什么的
现在管理理论该员主要四人事经营、合同成本经营、物资经营、财营。
国内说的经营管理专业普遍认为是合同成本经营。
合同成本经营主要的工作内容有:招投标、预决算、合同谈判、进步报表、配合财务审计等。
经营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一、 目的:明确经营部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层层管理、级级负责,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产品销售业绩,并做为经营部各职员的工作职权及工作业绩考核依据。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客户服务过程中所有销售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三、 经营部组织机构工作范围及执行文件:3.1经营部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由主管领导考核经营部的工作业绩。
3.2经营部由销售总监负责实施全面工作,实行销售总监负责制。
3.3经营部下设市场销售部、市场部、企划部、公司直属专卖部。
3.4经营部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开发公司营销产品市场、产品销售、市场调查、产品售后服务及量体订制服务,广告企划,专卖店形象的设计和推广,专卖店货架、配件外加工成品,成品仓库、公司专卖店(展厅)的管理。
3.5经营部执行文件:《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市场管理工作程序》;《发货管理工作程序》;《售后服务管理程序》;《企划管理工作程序》;《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成品仓库管理程序》;《公司直属专卖店展厅管理工作程序》;《团体订制服务工作程序》。
四、 职责与权限4.1销售总监职责:4.1.1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经营部机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4.1.2负责制订本部门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循环体系。
4.1.3负责本部门职员的工作考核,业绩评定及请假、考勤、任免建议。
4.1.4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制定公司本年度销售计划和确定销售策略。
4.1.5负责管理和监督货款的到位,及时催收应收货款。
4.1.6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督促合同的正确履行。
4.1.7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及信用程度,收集并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4.1.8了解竞争对手,掌握公司产品销售及代理商专卖店信息反馈的分析和总结。
4.1.9负责规范和管理产品销售市场、控制处理窜货的发生。
4.1.10发货、调换货的管理和控制。
4.1.11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确定合理的广告投入和正确的促销手段。
4.1.12每月提交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月总结报告。
4.1.13每月主持召开经营管理机构工作的例会,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2市场部区域主管职责与权限4.2.1负责对市场专卖网络的发展与规范,对客户的要货及时做出处理。
4.2.2负责规范管理专卖店整体形象、店堂布置、服饰陈列、销售管理、服务标准、零售价格、广告宣传、顾客档案、销售反馈。
4.2.3客户销售款的催收工作。
4.2.4收集各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和库存信息,对代理商、专卖店的销售业绩进行比较,每3天向销售总监汇报。
4.2.5收集市场新开业专卖店的档案,每月汇报销售总监。
4.2.6保持与代理商,专卖店的思想沟通和交流,妥善处理、及时记录客户的有关建议并反馈销售总监及主管领导。
4.2.7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3售后服务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3.1配合相关部门负责所有客户的调退货处理。
4.3.2负责处理顾客投诉,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填写《顾客投诉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3收集产品售后信息,汇总后交销售部经理及销售总监。
4.3.4协助配合其他销售人员的工作。
4.3.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4团体订制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4.1负责团体定制合同的评审签订。
4.4.2负责安排量体人员进行量体服务。
4.4.3负责与团体订制客户的沟通及跟单和发货。
4.4.4负责团体订制产品的返工、返修。
4.4.5负责团体订制客户的货款回收。
4.4.6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5企划部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5.1负责公司专卖店的平面设计和形象设计。
4.5.2公司广告资料的设计(产品画册、加盟手册、VCD片、企业专刊、POP、彩旗、喷绘等)及有关公司形象标识的设计。
4.5.3策划专卖店的统一促销活动。
4.5.4负责组织编辑《专卖店管理手册》。
4.5.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6专卖店设备管理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6.1负责对客户所要求的店面设计、货架喷绘进行下单制作,监督质量和交货限期,及时发货。
4.6.2收集客户对喷绘、店面设计方案、货架的反馈信息,包括质量、形象等。
4.6.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7销售统计职责与权限4.7.1负责电脑录入《汇总发货单》,确保统计帐目的准确性。
4.7.2配合销售总监和销售人员查询销售情况。
4.7.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8助理及信息管理员职责与权限4.8.1负责审核公司西服厂发货单的价格。
4.8.2负责传真省外《汇总发货单》予客户。
4.8.3协助销售总监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机构属下各部门完成每天或每阶段的工作,并把具体情况成文后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4参与制定及督促执行机构内的完善的工作流程。
4.8.5管理好客户档案及物流档案,整理信息材料并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6负责经营部文件的打印、复印;妥善保存管理好经营部各种文件。
4.8.7负责整理并起草月工作总结。
4.8.8当销售总监不在岗位时,代理执行其工作,并把每天工作情况作好相应的记录,及时与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保持工作的协调及延续性。
4.8.9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9仓库主管职责:4.9.1全面负责统筹安排仓库工作,保证仓库正常运转。
4.9.2负责管理成品出入过程。
4.9.3熟悉仓库产品储存,及时向公司及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反映产品储量。
4.9.4负责仓库人员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4.9.5负责仓库的环境卫生、物资安全。
4.9.6配合和处理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4.10仓库保管员职责:4.10.1负责保管仓库所有物资。
4.10.2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鼠工作。
4.10.3负责整体规划仓库物品堆放区域,充分利用有限库容,使原材料及产成品摆放整齐有序和通风干燥,做到标识明确,分区分类。
4.10.4配合售后服务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的管理。
4.11公司直属专卖店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11.1负责专卖店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规范店员的服务标准、服务用语和店员请假的审批)。
4.11.2负责直属专卖店上货(补货)流程管理及监督专卖店货品盘点。
4.11.3专卖店销售情况的管理,每月把当月专卖店销售情况予以分析、总结、报予上级领导。
4.11.4负责调配仓库,保证专卖店的货源供货。
4.11.5专卖店的整体形象和服饰的监督和管理。
好的管理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是用来防范问题的发生。
遵循这一管理原则,我们设立这一管理框架后,仅仅是完成了工作的基础,真正让这一柜架在整个销售市场的管理中发挥作用,就在于如何运用和实施这一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公司遵守严谨的市场销售行为,要求经营部所有人遵守工作业务流程,让流程来管理一切市场销售活动,让我们柒牌公司销售管理达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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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营销主任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酒店营销主任主要如下: 1、与既有的客户和潜在的客户及合作伙伴保持密切的联系; 2、高效认知和掌握; 3、代表酒店相关销售活动; 4、发挥创造力,为开发酒店产品和拓展销售做出贡献; 5、仔细计划与客户的会面,对预定的客户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完成销售目标; 6、在销售拜访的活动中,按照集团和亚太区的集团规定实施交叉销售; 7、在所负责的市场区域内,监视和报告市场及竞争者的情况; 8、准备销售报告,确保市场及客户信息的准确性,以便于工作的跟进; 9、积极地传播产品信息,在负责的市场内营造酒店的知名度; 10、在所负责的区域内,与销售总监一起计划销售攻势,并确保其实现、 11、 主动参与,完成各种销售报告; 12、协助计划和配合销售活动; 13、 协助配合开发制作所有酒店促销材料; 14、管理客户档案数据库; 15、不断地对部门给予持续建议及支持; 16、按上级指示完成酒店的市场销售任务; 17、 执行销售经理交代的其它任务。
二、任职要求: 1、优秀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2、有过2年以上销售部或前台工作经验; 3、大专及以上学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4、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反应敏捷、强,具有较强的及交际技巧,具有亲和力; 5、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及判断能力,良好的; 6、有精神,善于挑战。
人大代表四权
人大四权是: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权)、选举任免权(任免权)、监督权。
“立法”是创制一般的规范,不针对具体的人、个别的事件,而是针对某一类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决定”一般是针对具体的事项(对事);“任命”是将相关的权力委托给信任的人(对人);“监督”是控制自己授出的权力。
在人大工作中,一般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概括地表述为“四权”。
这“四权”就是“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权)、选举任免权(任免权)、监督权”。
翻阅宪法和法律,我们看到,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全国人大的十五项职权,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二十一项职权。
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宪法作了概括性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了具体规定。
但是,在宪法和法律中找不到“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这样完整的“四权”表述。
那么,这个表述是怎么来的? 1980年初,地方人大常委会刚刚设立,各方面的工作开始起步,工作制度还不健全,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对怎样行使职权还不大熟悉。
针对这种情况,当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彭真同志依据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分为四个方面作了概括地解读。
他说,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主要是四条:第一,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
第二,讨论、决定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
还有权批准本地区“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至于整个计划、预算,决定权属于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人事任免。
第四,监督本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的工作。
虽然,彭真同志的这个讲话针对的是省级人大常委会,但人们由此逐渐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都概括地表述为: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我以为,这“四权”的划分和表述,抓住了人大职权的本质特征和不同职权之间的区别。
“立法”是创制一般的规范,不针对具体的人、个别的事件,而是针对某一类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决定”一般是针对具体的事项(对事);“任命”是将相关的权力委托给信任的人(对人);“监督”是控制自己授出的权力。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分别有着不同的功能。
这里应当明确,第一,“四权”的划分具有非穷尽性。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概括方法,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部分职权包括在其中了,但它没有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部职权包括进去。
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这些职权都很难恰当地概括在“四权”的某一权中。
“四权”的非穷尽性,就是指“四权”所包括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部分职权,而不是全部职权。
第二,“四权”的划分具有相对性。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表述不是法律术语,而是为表述和工作的方便,人们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经常行使的职权作出的概括。
“四权”之间的界限在有的情况下并不是十分严格或者说只能有惟一的理解。
比如,全国人大作出授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的权力的决定,一般把它说成行使的是立法权,如果把它说成是行使的决定权也不能说就不对。
比如,人大批准预算可以说行使的是决定权,批准决算就可以说成是行使监督权。
再比如,人大常委会撤销某一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的领导职务,可以说成是行使免职权,也可以说成是行使人事监督权。
再有,行使这“四权”的最终表现形式,都可以用“决定”这种公文形式。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某一职权是否是决定权,不取决于通过的文件名称或正文中是否出现了“决定”一词,而在于它的内容。
第三,这“四权”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不存在孰轻孰重和先后次序问题。
任何一个方面的职权没有依法行使,都可能影响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