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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审工作报告主持词

时间:2016-08-13 15:15

建立基层工会组织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定岗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你们好时间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已流过指尖。

在不经意之间我们已经走过了三个月,三个月的实习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

回首这三个月的历程,脑海里留下了深印迹,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会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真诚的朋友。

2013年10月我来到咱们昊华骏化集团联碱分厂被分到煅烧车间,经过车间、班组培训成为一名正式的学员。

我被分到了丙班在四楼看静电除尘器和提升机;这个岗位的主要工作是对炉气经过除尘以达到回收利用的效果;在班长的带领下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流程,和同事们一起工作学习;班长的画图讲解,同事的悉心教导使我懂得了很多专业的知识。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许多。

首先明确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学校与社会的沟通,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尤其是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待人接物与外界沟通的能力,以便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良好职业道德、高技能、高素质的,能够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通过生产实习,使我们了解和掌握了车间管理、生产技术和工艺过程;使用的主要工装设备;产品生产用技术资料;生产组织管理等内容。

在这次生产实习过程中,不但对所学习的知识加深了了,更加重要的是更正了我们的劳动观点和提高了我们的独立工作能力等。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看问题的角度,思考问题的方式也逐渐开拓,这与实践密不可分,在实践过程中,我又一次感受充

求学生会新闻中心的全部职能

各部门:  1、新闻传播:以中心网页为主体,做好学校动态及改革发展情况的网络传播,并参与管理校内各网页和校外二级学院网页的新闻信息宣传工作。

  2、校报编辑出版:负责《广州大学报》的出版、发行和交流。

  3、新闻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牵头组织学校网络评论员工作,根据外界的信息及师生员工的动态,积极引导校园舆论。

  4、对外新闻发布:与外界各大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做好学校的对外新闻宣传及外界媒体来校的新闻采访管理工作。

  5、视频新闻拍摄:负责学校重要活动的录像拍摄并制作视频新闻。

  6、公关形象策划:通过年度学校“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诸类的评比活动,塑造学校的良好形象,参与出版学校的宣传画册,整理、编辑学校新闻影像资料。

  新闻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主持新闻中心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本单位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

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持制定新闻中心的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

  四、负责新闻中心设备、器材、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审批新闻中心的经费开支。

  五、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辑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校报的编辑工作和日常工作,草拟工作计划和总结,主持召开编辑业务会议和记者、通讯员会议。

  二、负责向宣传部主管校报的领导汇报和请示工作,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了解学校工作部署,主动配合宣传贯彻。

  三、确定每期报道重点,签发稿件,指导与组织其他编辑按时完成任务,协调各版的内容安排。

  四、按时完成自己所负责的版面组稿、改稿、送审、编排、版面设计和校对工作。

  五、组织和撰写对外宣传报道稿件  六、抓好编辑和编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术学习。

  七、负责办报经费的预算和使用。

  八、加强与外校的横向联系,进行信息交流。

  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领导草拟文稿及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

  二、负责宣传部会议安排、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阅、立卷、归档、保管公章、开具介绍信等工作。

  三、负责宣传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 宣传资料的打印工作。

  四、协助部领导使用好宣传经费。

  五、负责有关会场布置安排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部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部长主持宣传部的日常工作。

  二、受部长委托主持全面工作。

  三、制定每学期形势、理论教育的学习计划,编写有关学习资料,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四、了解学校公共政治课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校内各类人员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思想动态,经常撰写情况简报向党委或上级宣传部门汇报。

  五、配合组织部抓好党员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对青年教工的教育工作。

  六、搞好重大节日、纪念日及中心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审核各系各单位行政报刊订阅计划。

  八、具体负责指导校报,广播、电影放映,学校橱窗展览,严把宣传阵地的政治关。

  九、负责学校文化市场和校内广告张贴的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

  十、完成部长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

  部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党委宣传部职责范围,主持全面工作。

  二、主持日常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布置工作任务,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督促检查岗位责任执行情况。

  三、积极与有关方面联系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计划的 落实和检查,组织人员及时了解各系各单位的学习情况、学习效果和好人好事。

  四、深入基层,协同党支(支部)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和典型事例,并提出工作意见供党委参考。

  五、负责组织全校性的形势报告会。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把好政治关、质量关。

  七、抓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以及机关作风建设。

  八、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事、保密、计划生育工作。

  九、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学校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

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师生员工(侧重教师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

具体职责如下:  一、协助书记抓好校中心组的学习,根据党委要求,指导各系和各单位中心小组的学习,提出学习内容,草拟学习计划,处理学习中的具体问题,并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考核。

  二、拟定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形势与任务教育。

  三、经常了解和研究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工作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又针对性地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四、协同党委学生工作部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五、协同党委组织部上好党课,抓好党员教育,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六、定期总结和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摸索新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指导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反映学校中心工作和 师生员工的 学习、工作、生活;宣传师生员工中的先进事迹,交流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八、关心、支持、指导马列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的教学和 改革,充分发挥该课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九、搞好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并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十、组织领导好广播站的工作和电影放映工作。

充分发挥广播、电影的宣传、教育功能。

  十一、指导校工会、校团委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活动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十二、抓好教工、学生记者团的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审定行政报刊的订阅计划。

  十四、协助全校新闻、出版单位严把政治关,保证新闻、出版的正确方向。

  十五、负责全校文化市场和校园广告张贴的管理、检查。

  十六、负责组织落实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做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人事保密、治安保卫、离退休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七、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什么是赵东民事件

一、科学制定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是提高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不劳不得,少劳少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做到公平、公平、公开。

(三)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处室年级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起草、修改考核分配细则,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民主推荐,在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

(四)考核内容包括考勤、工作量、岗位常规、工作成绩和师德师风五个方面。

根据竹溪县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的意见,并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通过多次研究修改,确定了五个方面的分配比例。

细则制定中广泛征求了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教职工的意见,考核领导小组酌条酌句仔细推敲,最后出台了令大多数教职工满意的细则,细则的制定不是一成不变的,通过实践的检验,如果感觉不妥的地方还可以修改此细则,直至比较完美合理,没有绝对的合理,广大教职工可以对照条目,对号入座,公平公正。

学校工会作为一级组织,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倾听教职工的呼声,替教职工说话,对教职工的合理要求予以采纳,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组织引导教职工主动参与制定方案。

在制定方案时,既要与兄弟学校相比较,又要突出自己学校的特点。

2011年6月29日下午,竹溪县实验中学召开第六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会上,33名代表听取了校长许厚银作的、工会主席黄朝贵同志作的,认真讨论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校长许厚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解答,达成共识后入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上述七个方案制度。

代表们一致认为提交大会讨论的七个方案制度真实地反映了教职工的心声, 体现了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集中了全校干部教师的智慧,由于这些方案制度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会前学校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并于半月前印发到各教师办公室,33名代表将本年级、处室、学科组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带到大会上酝酿讨论通过,发挥了教代会代表的职能,保证了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推进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进程。

二、三堂会审订制度 三年来学校召开四次教代会讨论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每次初稿拿出后,首先是把初稿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中进行讨论,第一时间下发到各个教师办公室加强学习,对初稿发表自己的见解和讨论,由各个小组在征求意见表上填写反馈到考核分配领导小组的成员中。

领导成员、工会委员、教研组长、教师代表就各个工会小组的意见,逐一讨论并予以答复,不管是合理的建议还是欠妥的建议,都对教职工有个合理的解释。

汲取各方面的意见出台修订稿,再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还可以商量,定稿后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举手表决,表决通过后执行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2012年12月18日晚,竹溪县实验中学全体教代会代表聚集一堂,第三次讨论审议通过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两个制度,这是学校“三堂会审”通过上述两个制度的结果。

一审,12月12日晚学校教代会代表们依据收集到的本学科、办公室教师的意见、建议对制度修订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校长许厚银认真记录并作出解答,三个小时的会议结束后,学校表示将今天代表的发言整理归类后提交校委会讨论后再提请教代会表决。

二审,12月14日下午学校召开校委会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收集、归类,逐项审议,借鉴洋思、杜郎口和县内一中、城中、实小的经验,结合本校实际进行论证,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三个小时的校委会达成了共识。

三审,表决通过制度。

12月18日晚,校长许厚银、书记柯学龙、教务主任廖胜凡向全体教代会代表报告制度答复意见,通过对比算账,对照新老方案的优劣让教代会代表一目了然,老方案中存在的30%的教师拿了学校70%的绩效工资、70%的老师只拿到学校30%的绩效工资弊端得到了更正,较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代表了学校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代表们感到满意并举手表决通过了《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标准》两个制度,“三堂会审”订制度尘埃落定,制度将于下周一教师会上公布,本学期正式实行。

“三堂会审”订制度,凝心聚力谋发展。

学校认为制度的制定一定要遵循,必须坚持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让教师参与制度的制定。

所以该校今年在制定上述两个制度前认真搞好民意调查,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论证。

在取得基本共识后,再出台制度初稿,拟定好的初稿于今年10月25日印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一个半月来各位代表充分征求教师的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起来教代会讨论审议,全体教代会代表表决通过后最后才正式实施上述两个制度。

这是该校根据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制订学校规章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把制定制度的过程变成了全体教师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使教师广泛了解其内容,反复讨论其可行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得到全校教职员工的认可,既避免了制度脱离实际,保证了制度的科学性,又有利于统一认识,沟通感情,从而为制度的贯彻执行奠定心理基础,减少了执行制度的阻力,这正是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的出发点、落脚点,也是该校连续12年荣获“十堰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必然结果。

三、让绩效工资和岗位设置工作形成合力 学校凡是出台一个方案,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如果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不够完善的地方,半年后还可以修改此方案。

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学校认为作为一名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应该学会感恩,感谢党和国家的恩情,努力工作,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党和国家在经济不太富裕的情况下,拿出这样的一批资金投入到教师的绩效工资上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的重视,教师没有理由不好好工作,绩效工资拿的少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你在某些方面和绩效工资拿的多的教师有差距,多找自身的原因。

激发教师自己每做一件事都要扪心自问:自己是否对得起所拿的工资,是否对得起学生,是否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绩效工资的实施是让教师在公平评价下得到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的绩效工资必然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与学生的发展和进步相联系,教师必须尽量提高学生发展全过程的价值,即精心设计与合理安排教育与教学过程,提高每一阶段、每一堂课对学生教育与成长的辅助作用。

以此坚守职业理想,并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向更高的职级岗位奋斗,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为了使教师绩效工资和岗位设置有机结合并形成合力,2011年10月9日,竹溪县实验中学召开第六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竹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竹溪县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两个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33名代表对照学校印发的《竹溪实验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草案,从资历(教龄、任职年限和学历),荣誉(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教科研能力及实效(优质课、论文、教科研课题、教学常规检查),教育教学业绩,工作量,考勤,组织管理能力,师德师风教学满意率等八个方面进行讨论发言,将本处室、学科组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带到大会上进行论证量化,校长许厚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解答,达成共识后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通过了《竹溪实验中学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发挥了教代会代表的职能,保证了制度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推进了民主治校、依法治校进程,为岗位设置的正式实行夯实了制度基础。

该方案在学校顺利推行,受到了县人社局、教育局的好评,绩效工资分配、教师岗位聘任量化细则两个方案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科学性,相得益彰,为学校跨越式发展夯实了基础。

四、放大绩效工资释放效应 2013年6月27日,竹溪县实验中学教代会六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发放方案》,制度更加完善、细致,缩小了差距、提高了学科成绩进步幅度积分,进一步夯实了学校和谐发展的基础学期末执行后教师比较高兴。

这也是学校四年来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监督小组负责接待、检查、解释、处理教职工反映问题的结果,监督小组的成员由教职工民主推荐,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产生,考核结果揭晓后,每月在工作日期间于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正当方式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或教育局提出申诉,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制定、发放教师绩效工资产生了明显效应:我校在连续6年荣获“竹溪县中考质量”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13年年中考,竹溪县实验中学达到达十堰市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指令性计划控制线132人,占全县上线总数的51.2﹪;上竹溪一中正取线214人,均衡生91人,共计上竹溪一中人数达到305人,上一中线达60﹪。

高天越、嫣然、田泽玺同学分别以628.2分、615分、613分夺得全县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全县前10名占8名,前20名占18人,前30名占25名,前50名占39人,前100名占70人。

全县中考语文、英语、物理第一名被该校考生夺得,2名学生获数学满分,3名学生政治满分,历史、地理、生物满分人数分别为5人、56人、7人,为学校建校20周年献上了一份厚礼。

绩效工资的改革之路还很长,教代会在绩效工资改革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实践要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实现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保证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科学合理,是教代会神圣的使命。

关于股东人的职责问题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

下列情况下应召集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  (一)制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时;  (二)审查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时;  (三)受董事长或董事会的委托时;  (四)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第一百一十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时,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委托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二)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通知内容包括: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表决方式;  5、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委员会会议须有过半数以上委员参加表决的情况下方可举行(未参加但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的委员计入参与表决人员数量),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四)委员会委员不能参会时,应向委员会主席请假。

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事项,但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就每一事项列明表决意见,不得全权委托。

  (五)为方便期间,会议也可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六)委员会每一个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经参加表决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决议必须由各委员签字,并注明委员意见。

表决时,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七)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决议的保管工作。

  第一百一十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决议由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可以对聘请的外部外部专业机构给予适当津贴,津贴方案由委员会主席提出,董事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一十七条 委员会委员的辞职、解职  (一)委员可以提出辞职,董事会认为其辞职理由充分的,可准予其辞职,理由不充分的不准予其辞职。

  (二)委员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委员提出解职提议,提交董事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委员在辞职后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要求的,委员会主席应在3个月内提出独立董事候补委员补充空缺。

  (四)董事委员辞职后六个月内,委员会主席应提出候补委员补充空缺。

  第四节 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九条 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下届董事会成立之日止。

  第一百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二)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  (三)对内部审计人员及其工作进行考核;  (四)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检查、监督公司存在的或潜在的各种风险;  (六)检查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集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

下列情况下应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一)每年中报、年报前或临时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预测财务风险时;  (二)审查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时;  (三)年终考核公司内审工作和内审人员时;  (四)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  (五)受董事长或董事会的委托时;  (六)审计委员会主席认为必要时。

  第一百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时,委员会主席应委托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委员。

委员会主席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无故不履行职责又不委托其他委员时,由过半数的委员推荐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内容包括: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表决方式;  5、发出通知的日期。

  (三)会议须有过半数以上委员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参加表决的情况下方可举行(未参加但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的委员计入参与表决人员数量),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

  (四)委员会委员不能参会时,应向委员会主席请假。

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事项,但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就每一事项列明表决意见。

  (五)会议原则上在公司驻地举行,为方便期间,会议也可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

  (六)委员会每一个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经参加表决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决议必须由各委员签字,并注明委员意见。

表决时,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委员应回避表决。

  (七)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决议的保管工作。

  第一百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由审计委员会主席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提议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物所时,应遵从证券监管机构关于更换审计师事物所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进行谈话、调查实证等专项考核工作时,须有两名以上委员同时参加。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审计委员会审计时,董事会秘书应予以配合。

委员会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合同等必要资料,可以约请公司有关人员了解、证实有关情况。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进行专项审计或财务风险评审,但应报请董事会的批准。

  第一百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三十条 委员会委员的辞职、解职  (一)委员可以提出辞职,董事会认为其辞职理由充分的,可准予其辞职,但理由不充分的不准予其辞职。

  (二)委员会主席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委员提出解职提议,提交董事会批准。

  (三)独立董事委员在辞职后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要求的,委员会主席应在3个月内提出独立董事候补委员补充空缺。

  (四)董事委员辞职后六个月内,委员会主席应提出候补委员补充空缺。

  第七章 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监机关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证监机关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负责记录;协助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负责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列席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董事会秘书应从信息披露角度提出意见;  (六)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

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和董事会印章,保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记录;  (八)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上市规则、股票上市协议及本细则对其设定的职责;  (九)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有关规定做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十)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一)证监机关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任职基本条件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2)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3)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内部通报批评的;(4)公司现任监事;(5)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产生  (一)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应规定董事会秘书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为止。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时,如某一行为需要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职责要求或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情节给予董事会秘书以下处分:  (一)责令改正;  (二)内部通报批评;  (三)经济处罚;  (四)解聘;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建议进行相应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董事会秘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予以解聘:  (一)在执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二)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监机关有关规定的行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三)董事会认为不应当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四)证券监管机构认为不应当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四十一条 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应进行公告。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计,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考核  (一)董事会秘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薪酬  董事会秘书薪酬事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拟定,董事会审议,在年报中披露。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本规则的修订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如本规则存在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一百四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包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五十条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07年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监事会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由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组成,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行监督,确保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利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监事会开展工作的基本规则和程序,监事会的工作应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的任职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熟悉并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勤勉诚信,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办事公道;  (三)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宏观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监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员。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五)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等罪受到刑事处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六)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自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

  (七)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八)直系血亲和姻亲中有人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监事的产生  董事会、监事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除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职工监事由工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二)依法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监事会报告;  (三)参加监事会会议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监事会决议;  (五)完成监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 监事的权力  (一)受监事长委派,可以了解和查询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受监事长委派,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履行职责提供协助;  (三)出席股东大会;  (四)列席董事会;  (五)受监事长委派,列席公司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的职务要求  监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越权;  (二)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三)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侵占公司的财产;  (五)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 监事的职业道德 :  监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力,并保证:  (一)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二)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接受股东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四)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监事会的合法授权,监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监事会行事。

  第十二条 监事承诺  (一)时间和努力。

监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二)专业知识和持续的教育。

监事必须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必须参加监管部门为监事举办的培训班,掌握作为监事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三)对自身责任的承诺。

监事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监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监事必须对自身行为给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事无法出席监事会会议,不得转让其表决权,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但应并明确委托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

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并尽力促使公司遵守;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监事失误责任的界定及追究  (一)监事应当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监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投赞成票的监事对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纪录的投反对票的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对在表决中投弃权票或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投反对票的监事不得免除责任;  (二)监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不亲自参加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分别建议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三)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监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追究责任  (一)对公司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与公司串通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四)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六条 监事的更换原则  (一)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监事由员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  (二)监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或连续十二个月不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三)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四)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监事会接到监事的辞职报告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要求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股东监事必须在一年内完成补选,职工监事必须在半年内完成补选。

  (五)监事提出辞职或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限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三章 监事的考评及报酬  第十七条 监事考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第十八条 对监事的业绩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 监事的业绩考评标准:  (一)会议出席率:监事亲自参加的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会议出席情况。

  (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董事会、董事和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关情况;  (四)贯彻和执行监事会决议情况。

  (五)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第二十条 监事业绩考评程序  (一)监事会评价。

监事会对监事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敬业精神。

即对监事在工作中是否热爱本职工作,是否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否执着、严谨、客观、公正做出评价;  2、沟通能力。

即对监事在工作中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沟通和交流的能力进行评价;  3、团队精神。

即对监事在工作中是否注意发挥监事会的组织作用,是否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大家一道工作进行评价;  4、独立工作能力。

即对监事在工作中是否坚持不断学习,是否能够不断提高工作技能,独立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进行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

  1、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即对监事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2、监事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即对监事在工作的表现进行评价;  3、监事的原则性及对公司和股东的负责精神。

即对监事在工作中是否严格按原则办事、是否对公司和股东负责进行评价。

  第二十一条 监事的报酬  监事应在公司领取适当的监事工作津贴,津贴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拟定,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第四章 监事会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的构成  监事会由5人组成。

设监事长1人、副监事长1人,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2人),股东监事不超过三分之二(3人)。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的产生  监事会成员分别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监事会的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下一届监事会产生止。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会业绩进行评估;  (三)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四)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到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七)向股东大会提议外部审计机构;  (八)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九)可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解答所关注的问题;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对公司定期检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对公司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公司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公司召开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核查公司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公司负责人作出说明;  (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海关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五)监事长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列席或者委派监事会其他成员列席公司有关会议。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每次对公司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报告。

  内容包括:公司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以及奖惩、任免建议;公司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 前款形成的检查报告,须经监事会成员讨论,由监事长签署。

监事对检查报告有原则性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监事会将检查报告送达董事会,董事会应就报告中的问题向监事会作出书面报告。

  董事会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的,必要时,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报告有关情况或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司经营行为有可能危及资产安全、造成资产流失或者侵害资产所有者权益以及监事会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出专项报告,必要时也可直接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条 监事会对董事会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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