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原文出处】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原刊期号】200301 【原刊页号】39~43 类 号】K5 【分 类 名】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307 【 标 题】英国法律传统与中世纪地方自治 【英文标题】The Tradition of the English Law and the Local Autonomy in Middle Age CHEN Ri-hua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Tianjin Normal University,Tianjin 300073,China 【 作 者】陈日华 【作者简介】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073 陈日华(1977—),男,江苏泰州人,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英国素有“地方自治之家”的称号,这应当追溯到中古时期的英国社会生活。
在英国,国王利用普通法对地方社会进行管理,同时地方政府在处理地方公共事务上享有较高程度的独立性。
形成中古英国地方社会自治的原因与其法律传统密切相关。
英国的法律传统在本质特征上体现着权利的概念,保护着主体的权利。
中世纪英国地方社会的自治制度奠定了近代英国地方自治政府的基础。
【英文摘要】England is often regarded as“the home of local autonomy”.If we want tocomprehend it,we should ascend to the medieval English society.In medievalengland,the king governed the realm by the commom law,and at the same time,the local governments had much independence when they dealt with the localpublic affairs.The reason was that the local autonomy in medieval Englandhad a tight relation with the tradition of the English law.The tradition of the English law in essence embodied the right notion,and it protected thesubjective right.The local autonomy institution in medieval Englishestablished the foundation of modern English local autonomous governments. 【关 键 词】中世纪\\\/英国法律传统\\\/地方社会\\\/自治\\\/middle age\\\/tradition of English law\\\/local society\\\/autonomy 【 正 文】 中图分类号:K5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106(2003)01-0039-05 一、英国法律传统的来源、形成过程及特征 英国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经过多种因素的融合和长期的冲突。
这里应指出的是,本文所说的法律及法律传统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广义上的法律及法律传统包括具体的法律条文与程序,以及法律的观念思维与价值判断的标准。
下面从来源、形成过程及特征等方面来分析英国的法律传统。
(一)从来源上看,英国的法律传统综合了日耳曼因素、罗马因素和基督教因素。
[1](卷2,P11)首先是日耳曼因素。
日耳曼人灭亡西罗马帝国后,在西欧,日耳曼法占据主导地位,它体现的主要是日耳曼人古老的习惯与原始民主制的遗风。
从某种意义上讲,日耳曼因素奠定了英国法律传统的基质。
其次是罗马因素。
一般认为普通法系是区别于大陆法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不受罗马法的影响,“在英国,罗马法的影响也不例外”[2]。
再次是基督教因素。
伯尔曼认为,起始于11世纪的教皇革命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起源。
教皇革命中形成的教会法与后来的世俗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于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与相互制衡。
多元的法律体系,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反映了多元的社会力量……正是这种社会力量的多元性从而(导致)法律体系及司法管辖权的多元性,使法律的最高权威性成为必要和变得可能”[3]。
(二)从形成过程上看,中世纪英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从分散的地方习惯法到通行全国的普通法的过程。
伴随着英国法律制度形成的是英国社会的封建化过程。
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把欧洲大陆的封建制度引入到英国,从而在英国社会中形成了封君——封臣、领主——佃户间一定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所谓的原始契约关系。
在封建法中,封君和封臣各有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封建化过程中形成的庄园法与封建法一样,也体现出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农民有向领主服劳役、交租税等方面的义务。
同时法律(相当程度上是古老的习惯法)也在多方面保护农民的利益。
(三)从特征上看,英国的法律结构具有多元化的特点。
但结构上的多元化只是形式,关键在于多元化形式的后面,英国法律传统的特征是什么?无论是回溯日耳曼人古老的习惯还是透视封建法、庄园法等法律体系的内容,我们都可以发现法律的作用不仅仅是暴力的概念,它还体现着对个体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主体权利的保护。
(注:关于主体权利概念的重新界定,参见侯建新《社会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P203~204,济南出版社,2001。
)在中世纪,所谓法庭实际上是指按期召开的审理案件的会议,自由民出席本地区的公共法庭,依据本地区的习惯法处理案件,实行同类人之间审判的原则,这些使得英国法律传统具有参与裁判的特征。
这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个体的法律观念与保护主体的权利。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千差万别的习惯法和以相互的权利义务为条件的契约型的法制传统正是这种多元法律结构的重要标志。
”[4]恩格斯也注意到英国法律的特点,认为英吉利法有对个人自由的保障作用。
[5](第3卷,P152)同时英国法律还把古代日耳曼人自由观念中的精华部分——个人自由、地方自治以及除法庭干涉以外不受任何干涉的独立性保存下来了。
[5](第3卷,P395)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英国的法律传统渗透到英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以此理论为框架,研究中世纪英国的地方社会,我们发现英国的地方社会中存在着自治的性质,英国素有“地方自治之家”的称号,英国的地方政府被认为是最富有自治精神传统的,理解这一特色应当与英国的法律传统联系起来。
如前文所指出的,英国法律传统所体现的权利概念主要表现为特定的主体权利:对于个人来讲,主体权利表现为个体权利;对地方社会来讲,则表现为地方权利,即在地方社会中呈现出自治这一特色。
二、中央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与管理 我们探讨地方社会的运作,但是地方社会并非孤立地存在,在它的上面还有国王和国家。
研究中央对地方社会控制的方式与程度,则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地方社会的情况。
下面从三个角度来研究中央对地方社会的控制。
(一)国王在地方上是否有一整套完善的官僚机构。
一般来讲,假如王权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官僚体系,那么中央就能更有效地控制国家,地方上的自主性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中世纪英国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中世纪英国国王派到地方最重要的皇家官吏是郡守(sheriff),郡守通常由国王或财政署任命。
郡守的作用包括行政、司法、经济等方面,有人称他为“国王忠实的奴仆”[6](P28)。
督察官(coroner)是地方政府中的另一个官职,其职责是记录郡守的活动,以便以后进行检查与考核;同时还记录那些原因不明的死亡案件,以便将来法官对案件的审理。
国王还向地方派遣没收吏(escheator),负责管理王室在地方上的土地与财产,估价、接管、管理那些无人继承的应归还国王的土地,维护国王作为所有土地最终领主的权利。
此外,为了处理一些特殊的王室事务,国王还任命一些特殊的官吏,如王室所领森林的看护者,王室城堡的守堡人等等。
在研究这些官吏间的联系后,我们发现他们组织严密程度是很小的,正如布朗所说的:“他们并未组成一个皇家的官僚机构。
”[7](P146) (二)国王是否控制强大的军事力量。
军队作为国家强制力量的重要标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中世纪的英国并无常备军,连保护国王的警卫人员都很少。
国王组织军队主要有两种方式:首先,他可以分封土地给贵族,来换取贵族向他提供骑士的义务。
但贵族向国王提供骑士的数量与服役的天数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超过服役期,那么费用由国王负担。
其次,国王作为国家利益的代表,在遇到战事时,可以向全国发布命令,征集各地兵员。
这些措施只是在战时才实施,平时国王并无权保持常备军。
(三)国王在法律的名义下实现对地方社会的统治。
中世纪英国国王的首要身份是最高领主。
作为最高领主,国王要实现对地方的管理在早期有两种办法:一是自己巡视全国,二是派出巡回法庭。
到亨利二世(1154—1189)时,英国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巡回审判制度。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巡回法官们首先熟悉了各地的习惯法,后加以研究和总结,剔除其中不合理的成分,吸收其通常的做法,逐渐形成了普通法。
通过这一法律体系,中央各法院借助王权的神圣性,可以受理地方上的各种上诉,国王的法律更加渗透到地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中世纪英国王权在地方上既无完善的官僚体系,也不具备强大的军事力量,它是通过逐渐形成的普通法,接受地方上各种事务的诉讼,来实现对地方事务的管理。
这种形式为地方的自主发展和独立性提供了很大的空间,是英国地方社会实现某种程度自治的基础与前提。
三、中世纪英国地方社会的自治性质 前文论述了中世纪英国国王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程度,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英国地方社会在中世纪时究竟是怎样运作、组织与管理的呢,这是下面所要论述的内容。
(一)地方官员的任命及对什么人负责。
前述郡守是国王派往地方的主要官员,我们有必要对任郡守之职者的身份进行分析。
事实上,担任郡守的人,绝大多数是当地的骑士及缙绅(esqire)。
一般说来,郡守是由中央任命,但在实际生活中,郡守的任命是多方利益斗争与协商的结果。
同时我们注意到,从1246年起,由郡法庭选举而非由中央政府任命督察官,担任此职的人都属于郡中的乡绅阶层,到后期出任此职的多为下层乡绅。
地方政府中另一个常见的官员是警役(constable)。
警役是村或教区中一个重要的官吏,他的主要职责是维护乡村的安全,处理一些小的事情。
警役通常根据乡村的习俗,由村民或教区内的居民选举本地有一定社会地位与财产的人出任,充当警役的人得对本地区的居民负责,向他们汇报工作。
在地方社会中还有其他官员,如征税官和各种临时的特派员,这些人也都由本地人充任。
由此我们看到,地方政府中绝大多数官员都是本地有地位、有身份、有财产的人。
许多研究表明,14世纪以来,兴起了乡绅阶层。
他们精通法律,有雄厚的经济实力。
逐渐地,乡绅掌握了地方社会的政权,使得地方政权没有成为中央政权完完全全的统治工具。
乡绅作为一个阶层兴起并掌握地方政府是14世纪后半期英国地方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
这表明地方社会有能力实现对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治理,因而在地方政府的运作中,考虑更多的是本地区的习俗与地方上的利益,为本社区的民众服务。
(二)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与政府运作的各项开支。
首先我们考察中世纪英国地方官员领薪俸的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只有那些拥有一定数量土地的人,才有出任官员的资格,拥有这种资格的同时,他们也有处理地方公共事务的义务,这表现为绝大多数的地方官员是不领取中央政权薪俸的。
对郡守而言,由于他是国王派遣到地方的官吏,因此他可以从为国王征收的税收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薪俸。
而对于后来取代郡守地位的治安法官来讲,他们是义务性的地方官员,除季法庭(quarter sessions)开庭期间每天领取4先令的津贴外,没有任何官方报酬。
督察官的情况与治安法官相似,也是义务性的,无任何报酬,直到1487年的一个法令才规定督察官应该领取薪俸。
再如警役,他们所管理的事务是些社区性的公共事务,其性质也是义务性的。
地方政府的开支还包括地方公共事务的开支,比如建筑或维修教堂、桥梁、道路以及支付议员出席议会的费用等。
这些资金是由地方官员在郡法庭或百户区法庭或教区会议上提出议案,在大家商讨后再具体摊到每个人头上。
由于中央政府不能从财政上控制地方政府,因而地方官员在处理地方事务中,所受到的来自中央的束缚与限制是很少的。
(三)地方社会的运作与自治。
中世纪英国地方社会的组织与管理形式经历了从盎格鲁——萨克森时期的以郡守为中心到都铎王朝时期的以治安法官为中心的形式转变,贯穿于这种形式转变主线的是地方社会的自治特色。
国外学者一般认为,中世纪英国地方社会的自治形式是国王命令下的自治政府,最早的论述可能是怀特(注:参见White A·B.Self Government at the King's Command,Minueapolis,1933.),近来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以莱昂为代表,他认为:“尽管国王命令下的自治政府在词语上有些矛盾,然而很明显,在郡、百户区、镇层次上,地方政府很大程度由居民自身管理。
”[8](P406)当我们再联系英国法律传统时,我们发现地方自治体现的是一种权利:一方面是地方社会自己管理的权利,社区的居民可以依照当地的习俗与习惯来处理社区共同体内发生的事务;另一方面则体现了限制国王与国家的权力,国王不能随意依据自己的意志处理问题。
盎格鲁——萨克森时期的英国地方政府组织主要分为两级,即郡与百户区。
他们各有自己的法庭,其性质属于公共法庭。
郡法庭一般是每四周举行一次会议。
郡庭主持人是郡守,参加者原则上应包括郡内所有的自由人。
因为根据传统,参加郡庭是自由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后来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这种权利与义务又与封建土地所有制相联系,只有自由土地持有人才有权利出席郡法庭。
郡法庭职能主要是处理郡中的司法、行政、公共生活及其他社区事务,如审理郡中发生的各种民事刑事案件,对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务进行协调与处理,征收地方事务所需要的资金;负责选举议会议员与地方官员,如督察官、高级警役等。
百户区也有自己的法庭,百户区法庭带有部落群众集会裁决纠纷的性质,它是处理邻里关系的会议。
公共事务的管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在公共治安方面,所有地方上的人都有义务协助警役工作,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村民参与陪审团是一项义务。
如果说郡、百户区能形成自己的地方团体观念,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的公共参与活动就是其基础,正如布朗所认为的:“几个世纪以来,人们在郡法庭和郡公共事务上的实践活动,使得郡形成了自己的一种结合体,百户区与教区也是如此。
”[7](P149)而这种公共参与的形式正是以权利义务的关系为基础,参与从本质上就意味着一种权利。
在一种强调主体权利的法律传统下,自由人以权利个体的身份进入公共社会生活,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
地方社会中众多的权利个体共同活动的结果产生了地方社会的区域认同感;同时地方社会相对于中央政权来讲,它也是一个权利的主体,在接受中央管辖的同时,它有权利(同时也有能力)自己治理本社区的事务。
12—13世纪,随着普通法的产生与发展,大多数司法案件移交给了中央法庭。
但在地方社会中,自治的性质并未发生改变,而是向以治安法官为中心的地方自治的形式转变。
治安法官一职萌芽于13世纪。
1360年,爱德华三世颁布法令,要求各郡由3~4名富有并精通法律的人负责地方上的司法事务,不久出现治安法官(justice of peace)这一称号。
1362年法律规定治安法官每年应开庭4次,此法庭就是通常所说的“季法庭”。
此后,治安法官获得审理对郡守不满诉讼的权利。
1461年法令规定郡守无权逮捕犯人以及收取罚金,而应将案件转移到治安法官处,这表明郡守地位的最终衰落与治安法官在地方上中心地位的最终确立。
都铎王朝时期,中央赋予了治安法官更大的、几乎是无所不包的权力:贯彻国王与中央的命令,受理地方上的各种案件,维护本地的治安,颁布地方性工商业条例,调整工资,确定济贫税率,批准或撤销酒馆,查禁非法书籍等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地方上的事务,所以有人认为:“在伊丽莎白时代,绝大多数人并未完全处于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下,大多数人由地方官员管理,特别是治安法官们决定其命运。
”[9](P50)治安法官是一个小的团体,开始时每郡由6~8人组成,到都铎王朝时增至30~40人,形成团体管理的模式。
治安法官是由国王通过委任状的形式予以任命,受枢密院和星室法庭(star chamber)的监督。
从这层意义上来讲,国王加强了对地方社会的控制。
但是在另一个方面,担任治安法官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只有年收入达到20英镑的土地所有者才有任职资格。
因此,担任治安法官的人都是地方上的乡绅。
前述治安法官是义务性的地方官吏,除季法庭开庭期间每天领取4先令的津贴外,他们没有任何官方报酬,因此治安法官有很大的独立性,能在较大程度上代表地方社区的利益。
都铎王朝时期,随着宗教改革与圈地运动的继续进行,出现了众多的无业者,他们到处流浪,成为中世纪晚期英国社会中的一个严重问题。
宗教改革前,教会通过各地的修道院以及各种慈善组织,或是有计划地,或是临时性地对穷人进行救济。
宗教改革后,随着教会势力的削弱,这种救济明显地减少了。
虽然中央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主要的还是各地方政府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救济。
地方社会中教区在实施济贫方面的作用是巨大的。
教区原来是教会组织的最小单位,后来取代了村的地位,逐渐具有了非教会性的职能。
1536年法案要求教堂执事等每周征集救济,从而为设立专职救济官员奠定了基础,初步建立了以教区为基础的救济体系。
[10](P23)1601年《济贫法》规定,教区是执行《济贫法》的单位,教区的主要组织机构是教区委员会,主要官员是济贫监督,每年济贫监督由治安法官任命。
教区可以对流浪者、扰乱礼拜秩序者处以罚金。
教区委员会会议在处理地方事务时,均是公开的。
因此,对普通老百姓来讲,教区对他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是很大的。
由此可见,以社区共同体成员为基础的教区会议实现了英国地方社会最基层意义上的自治。
中世纪英国逐渐形成的自治制度,奠定了英国近现代地方政府的基础。
19世纪的一系列地方政府改革则基本奠定了现代英国地方政府的结构。
事实上,这些变化都源于中世纪的社会生活,中世纪英国的地方社会贯穿着自治的主线,自治形式有变化,但是自治的本质并未发生改变。
收稿日期:2002-09-11 【参考文献】 [1]W·S Holdsworth.A History Of English Law[M].Boston,1923. [2]叶秋华.西欧中世纪法制发展特点论析[J].南京师大学报,1999,(6). [3]侯建新.西欧法律传统与资本主义的兴起[J].历史研究,1999,(2). [4]徐浩.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结构与法制传统[J].历史研究,1990,(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Helen M.Cam.Liberties and Communities in Medieval England[M].MerlinPress,1963. [7]A·L Brown.The Governance of Late Medieval England 1272-1461[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 [8]Bryce Lyon.A Constitutional and Legal History of Medieval England[M].W·W·Norton & Company,1980. [9]Kent Powll and Chris CooK.English Historical Facts 1485-1603[M].TheMacmillan Press LTD,1977. [10]A·L·Beier.The Problem of the Poor in Tudor and Early Stuart England[M].Methuen,1983.
年度重要活动
开场白:文明礼仪,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体现。
中国,是有5000年历史的礼仪之邦,古有“孔融让梨”,今有“尊老爱幼”,希望大家踊跃参与,构建文明中国。
结束语:文明的习惯,如果做得人多了,就会了一种风俗。
希望大家在日后的日子里,文明礼貌,让礼仪之邦天下闻名
写的若不好,还请见谅。
煤矿集团公司总调度室生产基建任务完成情况汇总图表牌版
前言调度工作调度管理系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调度机构是帮助商界领袖,组织日常安全生产指挥和参谋,是所有行业的生产环节与企业和部门的枢纽,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煤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年产45万吨原煤矿井,原煤生产从地下到地面原煤筛选,销售,运输,生产过程中更广泛应用技术,该过程是复杂的。
因此,要创建的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处置强大的指挥调度中心,我们的业务是又好又快,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根本保证。
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工作,全面,科学的,可预见的组织,指挥的日常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煤炭行业的生产调度条例“的要求,结合我们的矿场长远发展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煤业有限公司调度中心管理系统,并发行如下:调度中心的职责范围 BR \\\/>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指导方针,严格按照规定的三个程序“,以及安全生产,方向,顺序,安全生产信息组织。
在安全生产调度及时发出威胁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做好在组织中的各类事故抢救和治疗工作。
2,煤与非煤的原则,同时组织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解决的问题,停手在生产过程中,克服了生产的薄弱环节,以确保我们的矿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3,根据生产计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日常的日常生产。
要把握好生产,严重的班,日,月月年年有针对性的检查控制计划的完成,提前采取措施,以消除可能产生的影响生产的因素和困难,实现了均衡,高产量,高效率的动力。
4,深入现场地下深处熟悉的生产,掌握第一手资料的研究。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和发展趋势,并广泛收集安全生产信息,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请确保信息流,有序的运行。
5,按照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日常的生产准备工作,做好连接矿山,采矿收敛,设备维护,安装及拆除重点项目的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在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6,负责组织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煤矿停产检修,统筹安排和季节性工作,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及时完成各种项目实施的各个项目的进展情况质量。
总体平稳,纵向和横向协调,均衡生产。
7,注意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信息流,令行禁止”的原则调度工作,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为我们开展工作的根本保证。
领导的指示,该组织的工作或上级通知,通知及时发出,在任何冲动检查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基层报告和解决问题的时间看长的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的指示,决心尽一切无处可寻,一块是回声,香香的记录。
8,大约调度会负责召开生产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在生产,监督和检查本企业单位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有关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有权相同层次的业务单位统一调度演习调度的职权范围。
9,负责实施的集团企业的领导责任和调度值班制度,检查各部门值班和调度值班。
负责领导组织责任之日起,以协助好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全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日期和协助的责任领导在矿上,他们满足报告。
10,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其他的指示,工作安排,按照单位的指示传达和实施的紧急命令各方面的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完整的原始记录,填写台账,图表,电路板的时间。
调度信息,定期存档保管。
12,继续加强劳务派遣,调度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培训)战略,建设和不断更新调度设备,提高调度工作的整体水平。
调度室的权限 1,在组织日常的生产过程中,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上述“三违现象的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2,有权召集参加会议通知的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作出的决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单元,实施准时向矿领导报告。
3,组织救援的重大事故发布紧急命令,动员全矿所有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抢救。
接收到的命令的单位,必须必须严格执行,尽最大努力抢救工作。
不服从命令或不积极的行动者,通报批评和经济评估按照规定的权利,并在严重的情况下,行政事项的意见。
4主持或参与的管道工作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权利。
5,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和督察生产计划,安全防范措施和实施领导安排的事项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报告,并提供相关的信息。
6,根据工作和领导批示的需要,有权的机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的操作。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有权调整业务工作的上述部门和安排。
7,有权不执行调度命令,并在调度通知(通知)传达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有权作出处罚决定。
三是调度室的工作系统服务调度系统的领导值班的调度的值班长的领导必须通过上面的副矿,按24小时调度值班值班的行列表的顺序。
(1)24小时保安负责所有矿山生产的组织和指挥的一天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拥有完全的控制。
(2)协调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措施,以确保正常运行。
全方位的指示生产必须遵循“三个程序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法规,严禁突发奇想,调度混乱。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真实情况。
(3)负责主持次日7:00时,我的简短的会议,通报前一天,才符合安全生产综合体,实施报告的工作安排。
在结束的会议,调度值班领导过渡更详细的日期。
(4)在手表不能随便离开他的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代表该团伙从同一级别的领导。
在现场,及时协调处理重大事故。
(5)负责执行领导的指示精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组织,分析,处理的事故发生在当天生产的同种。
(6)坚持的领导人定期的责任区域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在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情况下继续汇报情况是真实的,准确的,并不得是错误的。
(7)调动权范围内的地雷广泛类别的人员,车辆,材料,协助区域公司值班领导的组织指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下。
2,的调度的职责的值班制度组织和指挥调度,控制生产安全协调的核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值班调度员。
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在每个类配置1-2各级调度值班调度指挥生产,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我的<三个程序的各种程序的措施和指示,组织,协调各部门,链接之间的矛盾和新出现的问题。
(1)调度中心,负责生产,安全,经营,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四大功能,调度值班做“的情况是清楚的,明确的基础,以及通知”。
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根据领导的意图,一切可能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发展目标的企业,在每一个阶段的生产计划。
(2)值班调度员必须熟悉各自领域的竞争力,业务范围和负责,熟悉生产环节的业务流程,生产企业和下属单位的各业务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生产及辅助程序的操作是很清楚的,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值班调度员必须掌握的主要生产,运输,通风,供电,供水和排水系统下的司法管辖区的主要生产工序和岗位现状,熟悉,熟悉的过程中,生产工艺;熟悉采掘工程平面图,系统图,熟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应急计划。
(4)在根据的的煤矿 compliance命令。
发生事故后,根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及时了解事故现场的变化,领导指示,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公司领导动员的人力,物力,做好救援,处置和善后事故,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意见)。
(5)班,每天的生产和设备维修任务完成的作战计划组织,积极调度,协调部分的正常运行,及时的生产。
(6)主矿物的领导和生产技术领先的部下去的趋势,在全国率先提出的问题,下井的过程和工作安排要认真贯彻落实过程和结果的详细记录,并进展,及时手柄的领导。
(7)报告到基层,以认真和接收在同一时间,找出并分析验证的情况下,及时处置,向领导汇报,不留死角,不主观,以及成立的。
(8)严格执行轮班制度:一连串调度员应提前到岗,了解Shift键的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B,转变调度员必须仔细分析的转变安全生产形势的总结,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
C,移位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11,生产,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和特殊的考虑必须支付的,具体的“五解决。
即:以解决他们的上级指示,命令的执行情况;解决生产任务完成的日期和描述牵缠原因;有偿单位联系事项;支付领域的影响的各类事故和治疗进展,存在于生产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案。
D,继承调度员交接班记录,请仔细阅读,并要求每个班次的内容和事项,实施和确保生产指挥的连续性。
(9)坚持的精神,准确,快捷的要求:及时解答的电话,回答问题应简洁,在手机上聊天。
B,领导发出指示,通知,命令,要认真,这个词是不会丢失。
不得主观臆断,随意篡改。
当上级指示,立即传达,不拖延,隐瞒和擅自处理。
C,熟练使用计算机,以确保数据是准确的,及时的信息提供者,非的计算机程序和系统密码。
D,通信,打电话,写一个记录整齐,不得潦草,无遗漏,做记录的所有道路项目的入境安排,一切都无处可寻,每一件都回声。
(10)坚持文明岗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工作人员员额穿得漂漂亮亮的,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B,态度和蔼,礼貌,文明用语,提高产品质量的调度工作。
C,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净,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D,诱导时间不私家轿车,非室内大声喧哗。
E,努力钻研业务,记住电话号码,做有用的电话翻本。
F,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3,矿领导下井服务员的工作系统时间安排跟班表,交替随之而来的,不是空的类,1矿领导必须的东西必须离开,找人的类。
2,领导者必须服务员和工人同上同一个,中途可能不会被关闭的网站,都必须坚持8小时代客系统。
3,义务随之而来的领导必须转移到下一个服务员生产井下情况及时报告给控制室,和清晰的图像,以便安排下一个。
4,采矿领导值班服务员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安全生产,井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处理,没有任何延迟。
5,我的领导人员必须严把工程质量关,地下开采的表面质量,可以及时整改的项目,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质量标准的行为。
6,矿领导服务员盯着类工作现场解决所有的地面和井下工作的实际情况,发挥作用的实时指挥生产。
7,采矿领导跟班监督“三个程序,实施和执行的工作,”规则和规例的各类岗位责任制“。
使他们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指导安全生产。
\\\/> 8,矿领导跟班生产中严格按照规定的“三个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命令,不违章指挥,或迫使工人采取风险。
4,服务员领先的三个报告系统(1)人员必须带领,深入到调度室登记。
(2)跟班领导,以达到采矿作业的位置,必须向调度室明确自己的工作网站报道。
随之而来的领导(3)在随之而来的安全风险,发现他们的工作和方法路由问题,并采取现场措施,落实整改,及时,如实报告给矿调度室。
(4)向调度室升井填补了安全隐患登记本报告值班调度室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处理一些安全风险责任,由数量上下班的安全隐患处理。
5,产能预测系统(1)每月20日,晚上8时30分生产能力预测例会在煤矿调度中心会议室召开。
参与副矿级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采区队长。
(2)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会议,并派出服务人员,负责在会议上总结报告的数据,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我的有关领导。
(3)单??位根据上月下旬,中期和生产条件和每月的生产经营指标??全面预测,预计该项目完成的情况下,报道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个月,生产和管理工作计划面对的衔接,重点项目,面对地质构造预测。
(4)子系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目前的生产组织和开采区域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具体的组织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为考核依据。
(5)参加者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批评指挥中心负责后期,早退,没有理由不到会是不可取的,报告的要求,调度,评估服务作为一个标准化验收扣点基础。
6,矿调度系统(1)满足在会议早在每天下午7:00,矿调度早在满足会议召开的调度中心。
参与:矿石副总裁及以上的,房间里的领导机关,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的领导者。
生产部门的调度值班领导主持会议。
(2)会议首先负责经营的领导简要日商品煤装车外运和市场流动。
随后的调度值班领导的前一天的安全生产形势简要汇报。
包括:完成的牵缠单位和生产不好的单位为目标,集中注意;失效和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和分析的情况和后果的停机类型的对生产过程中的详细报告;原因之日起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处置过程中,意外的结论,以及处理和分析的过程也必须详细报道,也必须是我的重点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的进度和变化详细说明,和前一天,他们满足的实施安排工作。
(3)矿山副职领导负责自己范围和系统评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方向和内容的统一部署和布上面这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报告 >(4)单位参会,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会议安排和要求,按照职责和负责的范围,做出了详细的记录。
调度室(5)安排做出了详细的会议记录,负责会议的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的实施。
并负责为参加单位和人员考勤和库存。
7,每月生产指标体系(1)完成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在煤矿调度中心会议室召开每月的生产目标,以局部下午15:00在会议上的报告完成的外用简报。
(每年最后一天的会议时间为30分至晚上8时30分,地点同上。
)参与者:分矿级以上的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采矿区队长。
(2)调度指挥中心主任主持会议,派遣服务人员,负责在会议上报告的数据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开采有关领导沟通。
(3),满足第一个调度中心负责人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单位和矿领导的安排,对生产的组织部署情况;通知选区域人员的煤炭运输货物个月的情况和月底的煤炭库存盘点,最终由策划部的工作人员通知生产作业调度。
(4),每个矿区的参赛队控制生产计划申报月份的生产目标完成的单位。
其中:煤矿生产,驱动速度恢复面积产量商品煤外运,完成煤炭品种,库存盘点。
上月生产(尤其是指标不好的单位)要突出当前的重点工程,采矿收敛进度和预计完成的,还必须描述。
8,其他会议系统的领导下,安排和运作上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停手,以达到整体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