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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6-10-07 22:35

怎么写会议精神

伊斯兰。

  [编辑本段]【概况】  【国名】沙特阿拉伯王国(Kingdom of Saudi Arabia),代码SA。

“沙特”取自于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创始人伊本·沙特之名,在阿拉伯语中,为“幸福”之意;“阿拉伯”一词,为“沙漠”之意。

“沙特阿拉伯”即为“幸福的沙漠”。

  【面积】225万平方公里(沙特官方数字)。

  【人口】2460万(2005年),其中沙特公民约占70%。

绝大部分为阿拉伯人,信伊斯兰教,讲阿拉伯语。

  【官方语言】阿拉伯语,通用英语。

  【同北京时差】 比格林尼治时间早3小时;比北京时间晚5小时  【国际电话码】 966  【首都】利雅得(Riyadh),人口约500万。

夏都为塔伊夫;外交之都为吉达;宗教之都为麦加。

  【国花】乌丹玫瑰(蔷薇科)  【国家元首】国王兼首相、国民卫队司令: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Abdullah Bin Abdul-Aziz),2005年8月1日继位。

  【重要节日】国庆日:1932年9月23日;开斋节:回历10月第一天;宰牲节:回历12月10日。

  【货币】沙特里亚尔(Riyal),1美元=3.75沙特里亚尔。

  【宗教】伊斯兰教为国教,逊尼派穆斯林占85%,什叶派穆斯林占15%。

一天祷告五次,此时当地人都去清真寺做礼拜。

女人必须穿黑袍。

  【国旗】 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3∶2。

绿色的旗地上用白色的阿拉伯文写着伊斯兰教的一句名言:“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下方绘有宝刀,象征圣战和自卫。

绿色象征和平,是伊斯兰国家所喜爱的一种吉祥颜色。

国旗的颜色和图案突出地表明了该国的宗教信仰,沙特阿拉伯是伊斯兰教的发源地。

  【国徽】呈绿色。

由两把交叉着的宝刀和一颗枣椰树组成。

绿色是伊斯兰国家的喜爱的颜色。

宝刀象征圣战和武力,象征捍卫宗教信仰和保卫祖国的决心和意志;枣椰树代表农业,象征沙漠中的绿洲。

另外,沙特人民最喜爱枣椰树,并把它作为捍卫宗教信念的象征。

  【国歌】我们敬爱的国王万岁  [编辑本段]【自然地理】  位于阿拉伯半岛。

东濒波斯湾,西临红海,同约旦、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阿曼、也门等国接壤。

海岸线长2437公里。

地势西高东低。

西部高原属地中海气候,其他地区属亚热带沙漠气候。

夏季炎热干燥,最高气温可达50℃以上;冬季气候温和。

年平均降雨不超过200毫米。

全境大部为高原。

西部红海沿岸为狭长平原,以东为赛拉特山。

山地以东地势逐渐下降,直至东部平原。

沙漠广布,其北部有大内夫得沙漠,南部有鲁卜哈利沙漠。

有金、银、铜、铁、铝土、磷等矿藏。

东部波斯湾沿岸陆上与近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藏量极丰。

鲁卜哈利沙漠东部的布赖米绿洲为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三国争议地区。

  [编辑本段]【简史】  公元七世纪,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的一些继承者建立阿拉伯帝国,八世纪为鼎盛时期,版图横跨欧、亚、非三洲。

中国史书称为“大食”。

十一世纪开始衰落,十六世纪为奥斯曼帝国所统治。

十九世纪英国侵入,当时分汉志和内志两部分。

1924年内志酋长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兼并汉志,次年自称为国王。

经过30年征战,阿卜杜勒-阿齐兹·沙特终于统一了阿拉伯半岛,于1932年9月23日宣告建立沙特阿拉伯王国,这一天被定为沙特国庆日。

  [编辑本段]【政治】  沙特是君主制王国,禁止政党活动。

无宪法,《古兰经》和穆罕默德的圣训是国家执法的依据。

国王亦称“真主的仆人”。

国王行使最高行政权和司法权,有权任命、解散或改组内阁,有权立、废王储,解散协商会议,有权批准和否决内阁会议决议及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协议。

1992年3月1日,法赫德国王颁布治国基本法,规定沙特阿拉伯王国由其缔造者阿卜杜勒-阿齐兹·拉赫曼·费萨尔·沙特国王的子孙中的优秀者出任国王。

2006年上半年,沙政局总体平稳,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安全形势续有好转。

  【议会】  沙特协商会议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是国家政治咨询机构,下设12个专门委员会。

协商会议由主席和150名委员组成,由国王任命,任期4年,可连任。

2002年2月,法赫德国王任命萨利赫·阿卜杜拉·哈米德(Saleh Abdullah Homaid)为协商会议主席,2005年4月连任。

  【政府】  本届政府于2003年5月组成,现由29名成员组成,主要成员是:国王兼首相、国民卫队司令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Abdullah Bin Abdul-Aziz and Ben la Den),王储兼副首相、国防航空大臣、军队总监苏尔坦·本·阿卜杜勒-阿齐兹(Sultan Bin Abdul-Aziz),内政大臣纳伊夫·本·阿卜杜勒-阿齐兹(Naif Bin Abdul-Aziz),外交大臣沙特·本·费萨尔·本·阿卜杜勒-阿齐兹(Saud Bin Faisal Bin Abdul-Aziz),石油、矿产大臣阿里·易卜拉欣·纳伊米(Ali Ibrahim Naimi),财政大臣易卜拉欣·本·阿卜杜勒·阿齐兹·阿萨夫(Ibrahim Bin Abdul-Aziz Asaf)。

  [编辑本段]【行政区划】  全国分为13个地区:利雅得地区、麦加地区、麦地那地区、东部地区、卡西姆地区、哈伊勒地区、阿西尔地区、巴哈地区、塔布克地区、北部边疆地区、季赞地区、纳季兰地区、朱夫地区。

地区下设一级县和二级县,县下设一级乡和二级乡。

  [编辑本段]【司法机构】  以《古兰经》和《圣训》为执法依据。

设有高等法庭和普通法庭。

高等法庭设在麦加、吉达和麦地那。

特别上诉法庭设在利雅得和麦加。

另有普通法庭处理一般案件和贝都因部落事务,该类法庭由宗教法裁判官主持。

司法机构隶属司法部。

  [编辑本段]【重要人物】  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兼首相、国民卫队司令。

生于1924年。

1964年,任国民卫队司令,1975年被任命为第二副首相,1982年6月,被立为王储兼第一副首相和国民卫队司令。

2005年8月1日继任国王。

阿曾于1998年10月和2006年1月访华。

苏尔坦·本·阿卜杜勒-阿齐兹,王储兼副首相、国防航空大臣、军队总监。

1928年生于利雅得,是现任国王阿卜杜拉的同父异母兄弟。

年轻时即任皇家卫队司令,1953年任利雅得地区埃米尔,同年改任农业大臣,1962年任国防大臣,1982年起任第二副首相兼国防和航空大臣、军队总监。

2005年8月1日被任命为王储兼副首相、国防航空大臣、军队总监。

苏曾于2000年10月访华。

  [编辑本段]【经济】  石油工业是沙特经济的主要支柱,为世界最大石油输出国。

近年来,沙受益于国际油价攀升,石油出口收入丰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政府大力建设和改造国内基础和生产设施,继续推进经济结构多元化、劳动力沙特化和经济私有化,努力扩大采矿和轻工业等非石油产业,鼓励发展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积极吸引外资,保护民族经济。

2005年12月,沙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约一半人口从事游牧,放养骆驼、绵羊、山羊、马。

四分之一人口从事农业,耕地不到全国面积的百分之一,散布在各绿洲中。

农产品有椰枣、小麦、大麦、蔬菜、水果。

工业有石油提炼、石油化工、钢铁、纺织、水泥等部门。

国家政治、经济重心为利雅得与哈萨区。

汉志为第二重心,有行政中心吉达与伊斯兰教圣地麦加、麦地那,近年正加速建设红海沿岸的石油化工业。

两个重心区之间有公路以及长距离油管、液化气管相通。

出口主要为石油及其制品,占出口额的90%,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输出国,还出口有椰枣、畜产品;输入主要为粮食、糖、茶和纺织品等。

从达兰至黎巴嫩的赛达,筑有中东最长的输油管(长1,770公里),近年又修筑了从东岸石油区到西岸的油管与液化气管道。

沙赫普尔港“霍梅尼港”的旧称。

  主要经济数据(2005年):  国内生产总值(GDP):3074亿美元  人均GDP: 13947美元  经济增长率:6.5%  通货膨胀率:1%  外汇储备:1835亿美元  外债:1267亿美元  失业率:8.8%  对外贸易总额:2280亿美元  出口额:1570亿美元  进口额:527亿美元  [编辑本段]【资源】  2005年,沙石油产量5.26亿吨,出口石油4.3亿吨,剩余可采储量363亿吨(占世界储量的26%),三项指标均居世界首位。

天然气年产量640亿立方米,剩余可采储量6.9万亿立方米,占世界储量的4%,居世界第四位。

沙还有金、铜、铁、锡、铝、锌等矿藏。

水资源以地下水为主。

地下水总储量为36万亿立方米,按目前用水量计算,地表以下20米深的水源可使用320年左右。

沙是世界上最大的淡化海水生产国,其海水淡化量占世界总量的21%左右。

目前,沙共有30个海水淡化厂,日产300万立方米淡化水,占全国饮用水的46%。

沙共有184个蓄水池,蓄水能力6.4亿立方米。

  [编辑本段]【工业】  石油和石化工业是沙特的经济命脉,石化产品外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石油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0%以上,石油出口占出口总额的93%。

2005年沙原油日产量为1050万桶。

近年来,沙政府充分利用本国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大力发展钢铁、炼铝、水泥、海水淡化、电力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非石油产业,依赖石油的单一经济结构有所改观。

  近年石油产量及收入情况如下:  年份 产量(万桶/日) 收入(亿美元)  2003 850 740  2004 910 1060  2005 1050 1570  [编辑本段]【农业】  沙特十分重视农业发展。

全国有可耕地3200万公顷,已耕地360万公顷。

从业人员约为39万,农业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7%。

政府对农业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农作物特别是小麦的种植,调动了农民积极性。

目前主要农产品有小麦、椰枣、玉米、水稻、柑橘、葡萄、石榴等。

粮食自给率为98%,小麦已实现自给自足并出口。

畜牧业主要有绵羊、山羊、骆驼等。

政府还利用地方和私营企业力量兴办肉鸡、蛋鸡场,发展养鱼业,鼓励大公司建立各种农场。

沙有自流水井4万眼,饮用水井5.2万眼,水坝220座,蓄水能力达8亿立方米。

  [编辑本段]【财政金融】  沙官方海外资产约1280亿美元。

2005年政府国内公债1266.7亿美元,占GDP的41%。

沙有商业银行10家,其中国民银行、利雅得银行和拉吉希金融投资公司三家为本国银行,其余为合资银行,分支机构1210家。

资本约230亿里亚尔,利润约70亿里亚尔。

沙有七家证券交易所。

  [编辑本段]【对外贸易】  实行自由贸易和低关税政策。

出口以石油和石油产品为主,约占出口总额的93%,石化及部分工业产品的出口量也在逐渐增加。

进口主要是机械设备、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和化工产品。

主要贸易伙伴是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意大利、法国、韩国等。

由于大量出口石油,沙对外贸易长期顺差。

2005年沙对外贸易总额2280亿美元,出口额1570亿美元,进口额527亿美元。

  商务签证材料  (1)护照原件(半年有效期以上)  (2)2寸白底彩照2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派遣函原件  (6)经当地认证的邀请函复印件  (7) 沙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8)往返的机票订单  (9)女士及男士技术人员,工程师需有沙特方的反签号  [编辑本段]【军事】  武装部队建于1964年,最高国防会议为国防最高决策机关。

国王为武装部队最高统帅,武装部队总参谋长为穆罕默德·萨利赫·哈马迪上将。

军队分正规军和国民卫队。

正规军平时实行志愿兵役制,战时实行义务兵役制,一般兵种服役期两年,特殊兵种服役三年。

  武装部队总兵力约10.6万人,其中陆军约7.3万人,编3个装甲旅、1个空降旅、1个步兵旅、1个王室警卫团、23个炮兵营;海军约1.1万人,组成红海和波斯湾两支舰队;空军约1.8万人,编攻击机中队、截击机中队等。

此外还有国民警卫队、边防部队、特种安全部队和海上警卫队等。

  [编辑本段]【教育】  政府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实行免费教育。

中、小学学制各为六年。

全国共有各类学校2.28万所,其中综合性大学8所,学院78所,高等宗教大学5个。

现有教师33.96万人,在校学生约480万,其中大学生27.2万人。

每年约有7000名学生公费出国留学。

在国内读书的大学生,除免费住宿外,还享受津贴。

  [编辑本段]【新闻出版】  全国发行13种报纸、24种杂志。

阿拉伯文报纸主要有:《利雅得报》、《中东报》(在伦敦出版)、《半岛报》、《国家报》、《欧卡兹报》、《座谈报》等,英文报刊主要有:《阿拉伯新闻》、《沙特报》、《沙特商业》、《沙特经济概览》等。

  沙特通讯社:简称沙通社,1971年1月23日成立,直接受新闻部领导。

用阿、英、法文发稿。

在华盛顿、伦敦、突尼斯、贝鲁特、开罗等地设有分社。

  广播电台:主要有3家,分别是1962年在麦加建成的《伊斯兰召唤》电台,1965年建成的利雅得广播电台和1972年建成的《古兰经》广播电台。

以上电台除用阿拉伯语广播外,每天还用英、法、乌尔都、斯瓦希里、波斯和班加利语对外广播。

  电视台:1964年建立电视网,现有五个电视台。

1965年开始播放黑白节目,1976年开始彩色播映。

1983年开始播放英、法语节目。

目前全国各地有107个中转站,电视网已覆盖全国98%的地区。

  [编辑本段]【对外关系】  沙奉行独立自主、温和务实、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主张国与国之间相互尊重、和平共处、互不干涉内政。

将发展与美关系放在外交首位。

重视发展与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的关系,致力于阿拉伯团结和海湾合作委员会的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地区热点问题。

大力开展多元化外交,加强与中国、欧盟、俄罗斯和日本等大国的关系。

迄今,沙已同100多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作为世界石油大国,沙加强与OPEC内外产油国的协调,维护产油国利益,并加强与石油消费国的沟通。

  【对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立场】  伊拉克问题:主张维护伊拉克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阿拉伯属性。

支持伊政治重建进程,希望将各派都纳入该进程。

支持打击破坏伊安全与稳定的恐怖活动,认为伊武装组织的行为不利于伊实现稳定和重建。

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伊内政,呼吁伊周边各国遵守不干涉伊内部事务的原则。

沙在2003年召开的马德里伊拉克国际捐助会议上捐款10亿美元。

  巴勒斯坦问题:强调全面、公正解决巴以冲突是实现地区和平的唯一途径,巴勒斯坦问题的根源是以色列对巴领土的占领。

支持中东和平进程,呼吁重启“路线图”计划。

要求以从所有阿拉伯被占领土撤军。

2002年阿卜杜拉王储提出中东和平倡议,并成为同年阿盟首脑会议决议。

沙对2006年巴立法选举表示欢迎,呼吁国际社会尊重巴人民的选择和意愿,给哈马斯更多时间调整政策。

沙反对孤立哈马斯政府,反对停止向巴提供援助,反对为哈马斯政府参与和谈预设条件。

  伊朗核问题:主张通过对话解决伊核问题。

希望伊不发展核武器,与海湾国家一道致力于实现本地区无核化。

希望伊遵守《联合国宪章》,并采取措施增进互信,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

反对对伊朗进行制裁或动武,认为这会给地区带来灾难性后果。

愿与伊在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下进一步发展关系。

  反恐问题: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认为恐怖主义是一种国际现象,是极端思想的产物,不属于某一文明、宗教或民族。

强调反恐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消除恐怖主义根源。

2005年2月,阿卜杜拉王储在利雅得国际反恐大会上倡议成立国际反恐中心。

  叙黎问题:谴责黎巴嫩前总理哈里里遇刺事件,呼吁黎人民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通过对话解决分歧,避免分裂。

沙为促进叙利亚与国际调查委员会合作积极斡旋,认为在最终调查结束之前不应对叙采取行动。

  苏丹达尔富尔问题:欢迎苏丹政府为解决达尔富尔问题所采取的行动,强调反对任何对苏的武力干涉和制裁,希望国际社会给予苏足够的时间执行联合国有关决议,避免使用可能导致问题复杂化的威胁。

认为应集中精力解决达尔富尔地区的人道主义危机,支持向该地区派遣非洲维和部队。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支持建立包括海湾地区在内的中东无核区和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已加入《禁止使用化学武器条约》。

要求以色列签署核不扩散条约,认为以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中东不稳定因素,国际社会应对以施压。

  国际油价:强调奉行平衡的石油政策,承诺保证石油供应。

认为国际油价维持高位的原因并非市场原油短缺,而是炼油能力不足。

呼吁主要石油消费国减少石油税收以使消费者受益。

  关于当前黎以、巴以冲突:谴责以色列对黎巴嫩和巴勒斯坦人民的暴力行动,要求国际社会采取行动制止以暴行,强调大国应负起政治责任,促使以和黎真主党立即实现停火,要求国际社会特别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向黎人民提供帮助。

同时,沙明确宣布要区别不计后果的冒险行为与合法抵抗运动,反对激进组织的“盲动”将阿拉伯世界拖入危险境地。

沙国王宣布向黎巴嫩人民捐赠5亿美元,向巴勒斯坦人民捐赠2.5亿美元,并指示向黎中央银行存入10亿美元,以支持黎经济。

  【同美国关系】  1943年5月沙美建交。

两国签有共同防御协定和吉达机场租借权协定。

海湾危机发生后,沙美关系加强。

海湾战争后,沙同美就海湾地区战后安全安排和召开中东和会问题相互协调立场。

1990年海湾危机以来,沙同美先后签订购买价值约300亿美元的武器合同。

美是沙第一大贸易伙伴,沙是美第一大石油供应国,1999年,双方贸易额约为168亿美元。

近些年来,沙美高层往来不断。

1998年,美副总统戈尔访沙,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亨利·谢尔顿和国防部长也分别访沙。

同年9月,沙特王储访问美国,会见了克林顿总统和戈尔副总统,沙美双方发表了联合公报。

1999年,美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和国防部长科恩访沙。

美国能源部长理查森访沙,并签署了两国在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与技术合作的协议。

11月,沙第二副首相兼国防与航空大臣、军队总监苏尔坦访美。

美国总统克林顿和国务卿奥尔布赖特会见了苏尔坦,美国防部长科恩同苏尔坦举行了会谈。

  2000年9月,沙特王储阿卜杜拉访问美国,与克林顿总统就中东形势及双边关系等举行了会谈。

2月,美国能源部长理查森访沙,会见了阿卜杜拉王储、外交大臣费萨尔和石油大臣纳伊米。

4月和11月,美国防部长科恩两次访沙。

  2001年“9·11”事件发生后,沙美关系出现变化。

美舆论抨击沙宗教政策,把恐怖主义的根源归咎于沙瓦哈比教派的圣战思想。

大批在美留学、经商、工作的沙特人遭到美警察的监视、盘查甚至拒捕,沙资金开始从美抽逃,一些双边合作项目被搁置甚至取消。

沙特政府对其公民在美遭受歧视极为不满,并向美国提出了正式抗议,要求美国重新审议其中东政策。

在美展开反恐斗争后,沙特同美国的政策拉开了距离,反对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打击,特别是美国在沙驻军问题使沙特王室面临来自国内越来越大的压力,沙美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001年双方重要往来有: 2月,美国务卿鲍威尔访沙;4月,美中央司令部司令托米上将访沙;同月,美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访沙;9月13日,法赫德国王致电美国总统,对“9·11”事件受害者表示慰问并谴责恐怖事件;20日,沙外交大臣费萨尔访美,与美就反恐问题进行磋商;22日,沙协商会议副主席访美,就“9·11”事件及沙反恐立场向美通报,支持美的反恐斗争;10月,美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访问沙特并会见法赫德国王和阿卜杜拉王储;11月,沙外交大臣费萨尔访美,布什总统会见。

  2002年8月,美国兰德公司向美国国防部政策委员会提交的一份报告称沙特是美国的敌人,是中东的邪恶中心,指责沙特的某些王室成员涉嫌资助恐怖组织,建议美国政府要求沙特停止资助伊斯兰原教旨分子,冻结和查封沙在美的资产。

其后,部分“9·11”遇难者的家属向沙特王室提出诉讼,要求索赔数万亿美元。

沙特对美国上述行动表示了强烈不满,指责美国的做法损害了沙特的国际形象,沙特国内相继发生了群众反美示威活动。

此外,沙与美在一些地区问题上亦存有分歧,沙反对美国对阿富汗的军事打击,不支持美未经联合国授权对伊动武。

尽管双边关系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音,两国政府仍维系双方盟友关系,2002年双方重要往来有: 4月,沙特王储阿卜杜拉访美国,向美总统布什就中东问题提出8点和平计划;6月,沙特外交大臣费萨尔访美,布什总统会见。

3月,美国财政部长保罗和美国副总统切尼分别访沙;10月,美国助理国务卿伯恩斯访沙,法赫德国王会见。

两国领导人还多次出面驳斥媒体有关沙美关系陷入危机的报道,互通电话、信函,强调双方盟友关系。

  【同其它西方国家及日本的关系】  2001年,沙特同英、法、德等西方国家的关系继续发展。

  沙、英于1927年建交。

英是沙第二大商品供应国和第三大投资国,在沙有合资企业90多家,总投资额35亿美元。

1998年,双边贸易额约220亿里亚尔。

1999年2月,沙英商会成立。

2000年6月,沙英投资论坛在伦敦举行。

4月,英国国防大臣霍恩访沙,法赫德国王和阿卜杜拉王储分别会见了霍恩,苏尔坦亲王与霍恩举行了会谈。

6月,利雅得地区埃米尔萨勒曼访问英国,伊利莎白二世女王会见了萨勒曼。

2001年6月,沙外交大臣访英,与英方就双边关系及中东和平进程问题举行会谈;7月,英国皇家海军舰队与沙皇家海军部队在吉达举行为期两天的军事演习;10月,英国首相布莱尔访问沙特,法赫德国王会见。

  沙、法于1936年建交。

两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法是沙在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1997年,双边贸易额达137.88亿里亚尔。

至98年,法在沙投资达20亿法郎,共有67个合资项目。

法每年进口沙原油25亿美元,占法消费量的1\\\/4;向沙出口16亿美元的工业设备、食品等。

2000年2月,法国外长费德林访问沙特,与法赫德国王、阿卜杜拉王储、费萨尔外交大臣和萨勒曼亲王分别进行了会晤或会谈。

6月,法国防部长里查德访沙,同第二副首相兼国防航空大臣苏尔坦举行了会谈。

2001年6月,阿卜杜拉王储访问法国,与法国总统希拉克就双边关系及中东形势交换意见;10月,法国外长韦德里纳访问沙特,会见了阿卜杜拉王储。

  德国是沙特在欧盟中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1997年,双边贸易额为29亿美元,沙向德出口8.45亿美元,从德进口20.60亿美元,目前德在沙合资企业总投资约为4亿美元。

2000年5月,沙特高教大臣安卡利访问德国,双方签署了两国教育和科技人员往来协定。

2001年10月,德国外长访沙,与沙外交大臣费萨尔就中东局势和阿富汗问题交换了意见。

  此外,沙特与欧盟的关系进一步发展。

2001年4月,欧盟贸易专员拉米访沙,与沙方就沙加入WTO问题举行会谈;9月,欧盟代表团访沙,与沙特王储就双边关系及中东形势进行会谈。

2002年2月,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访问沙特,与阿卜杜拉王储举行会谈,讨论其提出的中东和平方案;6月,沙王储阿卜杜拉与索拉纳再次举行会谈,强调沙坚持中东和平进程必须以沙和平计划为基础。

  沙、日于1954年建交,近年两国关系有进一步发展。

2000年2月,两国有关续签日在沙科中立区的阿拉伯石油公司开采权合同的谈判历时两年多后,最终仍破裂,但双方均表示,这将不会影响两国关系。

沙是日本主要原油供应国。

沙特出口的原油占日本石油消费量的24.8%,日本精炼油的13.4%来自沙特。

1998年日本平均每天从沙进口116万桶原油。

日本是沙第二大贸易和投资伙伴,1997年,双边贸易额达465亿里亚尔,其中沙向日出口约390亿里亚尔。

在沙有33个日沙合资企业,总投资额为176亿里亚尔。

2001年9月30日,日本首相特使访沙,向沙方通报了日对“9·11”后国际形势的看法。

  【同阿拉伯国家关系】

如何考助理农艺师?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考?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2012年2月-3月的时事政治谁有啊

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学校立足河南、面向基层,培养基础扎实、勤奋务实、敬业奉献,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高铁开通一周年感想的发言稿

12月26日即将是兰新高铁通车运营一周年之际,笔者从新疆亚欧网获悉,一年来,兰新高铁新疆段共计发送旅客427万人次,日均运送旅客超1万人次,兰新高铁正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兰新高铁拉近了时空距离,提升人民幸福。

兰州、西宁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省会城市,因兰新高铁的开通出现同城效应,形成兰州、西宁的1小时都市经济圈。

乘坐兰州开往西宁的动车运行约1个半小时就能到达西宁,这将会极大的方便了省区之间旅客以及物资之间的流动,对于甘、青两省的经济发展将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同时,“早上吃牛肉面,晚上吃烧烤”不再是梦想,朝发夕至的兰新高铁将其变成现实。

另外,新疆高铁不仅满足疆内旅客出行,同时也串起了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区,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便捷,还让沿线各地的教育、文化、美食、商圈、休闲等资源为百姓所共享,坐着动车出去转转成为一种新时尚。

  兰新高铁提高了旅游增长,满足人民出行。

兰新高铁开通满一周年,这一年,这条铁路受到了当地百姓的热烈追捧,就在今年夏游,旅客借助兰新高铁去青海门源、甘肃张掖和嘉峪关、新疆吐鲁番和哈密等旅游景点创下全路之最,而这一数据正也印证了人们对这条铁路的刚性需求。

兰新高铁一方面为当地人们走出去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还拉来世界各地的游客,刺激旅游经济稳增长。

方便着甘、青、新三省区各族百姓生活的同时,还为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带来新机遇,实则是一条惠及民生的致富路。

  兰新高铁打破了通道“瓶颈”,架起交流桥梁。

兰新高铁沿线的城市作为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农业和旅游业也会因兰新高铁的开通,加速矿业、农产品、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人员物资的流动,优化了西北资源配置,有力的推进了西北产业链的发展,缓解了西北运输瓶颈制约,架起了西北与全国各地文化、经济、物资等交流的桥梁纽带,为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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