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生消防知识的演讲稿。
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演讲稿,其结构方式也各不相同,但结构的基本形态都是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构成.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开头要先声夺人,富有吸引力 演讲稿的开头,也叫开场白,它犹如戏剧开头的“镇场”,在全篇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开头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开门见山,亮出主旨. 这种开头不绕弯子,直奔主题,开宗明义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如1941年李卜克内西《在德国国会上反对军事拨款的声明》开头就说:“我投票反对这项提案,理由如下:”. 叙述事实,交代背景 开头向听众报告一些新发生的事实,比较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吸引听众倾听.如1941年7月3日斯大林《广播演说》的开头:“希特勒德国从6月22日向我们祖国发动的背信弃义的军事进攻,正在继续着.虽然红军进行了英勇的抵抗,虽然敌人的精锐师团和他们的精锐空军部队已被击溃,被埋葬在战场上,但是敌人又从前线调来了生力军,继续向前闯进.……我们的祖国面临着严重的危险.” 提出问题,发人深思 通过提问,引导听众思考一个问题,并由此造成一个悬念,引起听众欲知答案的期待.如曲啸的《人生·理想·追求》就是这样开头的:“一个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青春的时光呢?我想在这里同大家谈谈我的情况.” 引用警句,引出下文 引用内涵深刻、发人深省的警句,引出下面的内容来.如一个大学生的演讲稿,标题叫《我的思考与奋起》,开头就很精彩:“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不曾混乱过,那么他从来就没有思考过.” 开头的方法还有一些,不再一一列举.总之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的开头,都要做到先声夺人,富于吸引力. 2.主体部分要层层展开,步步推向高潮 演讲稿的主体,要层层展开,步步推向高潮.所谓高潮,即演讲中最精彩、最激动人心的段落.在主体部分的行文上,要在理论上一步步说服听众,在内容上一步步吸引听众,在感情上一步步感染听众.要精心安排结构层次,层层深入,环环相扣,水到渠成地推向高潮. 主体部分展开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并列式. 并列式就是围绕演讲稿的中心论点,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表现,其结构形态呈放射状四面展开,宛若车轮之轴与其辐条.而每一侧面都直接面向中心论点,证明中心论点. 递进式. 即从表面、浅层入手,采取步步深入、层层推进的方法,最终揭示深刻的主题,犹如层层剥笋.用这种方法来安排演讲稿的结构层次,能使事物得到由表及里的深入阐述和证明. 并列递进结合式. 这种结构,或是在并列中包含递进,或是在递进中包含并列.一些纵横捭阖、气势雄伟的演讲稿常采用这种方式. 3.结尾要干脆利落,简洁有力 演讲稿的结尾,是主体内容发展的必然结果.结尾或归纳、或升华、或希望、或号召,方式很多.好的结尾应收拢全篇,卒章显志,干脆利落,简洁有力,切忌画蛇添足,节外生枝.
消防安全知识的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参加学校的义务消防大队的演讲稿咋写
演讲稿一:校园消防安全演讲稿的各位老师爱的同学们:大家我是六年XX班的XXX,今天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消防安全 警钟长鸣》。
在过去的一段日子,噩梦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的烙印: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起火,酿成特大火灾事故。
事故导致58人死亡,2月3日除夕夜晚间12点左右,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突然发生火灾,损失惨重, 7月16日新港附近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爆炸事件对大连海洋生态的影响将是“长期的,不可低估”……在这些灾难面前,留给我们的是痛苦和深思:在幸福的生活、宝贵的生命前,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是继续疏忽大意?还是放纵愚昧无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安全是生命的保护神。
只有珍爱生命,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的信条。
“消防安全”对于我们如此重要,人生的旅途上,我们与之结伴同行!的确,危险无处不在。
在人生道路上,我们只有依赖“安全”这个拐杖,才不会摔跤,不会有坎坎坷坷,才会走过风风雨雨。
人生的快乐,生命的幸福,就会永远伴随我们!“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提高消防意识,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为了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谢谢大家!演讲稿二:消防安全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学们:大家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我们生活的环境却处处危险,随时都会让我们失去生命。
今年1月14日中午12时左右,原告将自有的QQ轿车停放在太仓市浏河镇公园里住宅楼前的两棵芭蕉树下。
下午2时左右,被告李某和其他同学一起到太仓市浏河镇的公园游玩。
李某提出找点树皮用火点着玩并从两棵芭蕉树上撕下一些树皮,向其他同学要了打火机将撕下的树皮点着,树皮燃烧了三、四分钟后,李某上前将火踩灭与其他同学一起到公园南面继续游玩。
在约30分钟后他们回来时,看见两棵芭蕉树燃烧起来,车也已燃烧。
后经他人报警,消防队赶来后,将火扑灭,此时原告车已严重毁损。
事故发生后,经太仓市公安局浏河派出所出警调查和协调,李某父书面同意赔偿原告损失18000元。
后因李某父亲提出被毁车辆停车不当及其他同学也应承担责任未付,故起诉至太仓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李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以致李某在玩火时引起火灾,造成原告的车辆毁损的经济损失,应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被告的辩解,法院认为因原告停放车辆的位置与火灾的发生无因果关系及火灾的发生是由李某点火玩耍引起与其他同学无关而未予采纳。
近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法院宣判了该起因未成年人引发火灾造成车辆毁损的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判决未成年人父母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原告18000元。
2000年3月27日,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县万发乡中学一栋400平方米的砖瓦结构的平房学生宿舍发生火灾。
大火烧毁了12间学生宿舍,共415平方米。
四名初中生在火灾中丧生,11名学生被烧成重伤。
这是近十年来,吉林省伤亡最惨重的一起校园火灾。
2002年6月9日晚23时半,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羊街镇三元庄村小学发生火灾。
寻甸县公安局接报立即出动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大队官兵赶到现场扑救。
由于起火房屋为土木结构旧房,过火较快,扑救工作难度较大,至次日2时半大火才被扑灭,从火场中救出9名学生。
大火将住宿在该校同一宿舍内的8名男学生烧死,烧毁面积约330平方米的教室4间,学生宿舍7间。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市胶州路718号胶州教师公寓起火,酿成特大火灾事故。
事故导致58人死亡,2月3日除夕夜晚间12点左右,沈阳皇朝万鑫酒店突然发生火灾,损失惨重, 7月16日新港附近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爆炸事件对大连海洋生态的影响将是“长期的,不可低估”的。
在这些灾难面前,留给我们的是痛苦和深思:在幸福的生活、宝贵的生命前,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只有珍爱生命,生活才能幸福美满。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是我们大家都应该遵守的信条。
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以高度的消防安全责任感,科学的消防态度搞好火灾的预防,许多火灾都可避免。
有些消防安全知识我们一定要知道:(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
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迅速打电话119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越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前行。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提高消防意识,爱自己,爱亲人,从我做起。
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
演讲稿三:校园消防安全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绽放生命之花》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赤诚之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
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权利。
然而,一些潜伏在身旁的“星星之火”,让宝贵的生命比昙花一现还要短暂。
2009年2月9日8:20左右,一场大火烧毁了央视新址大楼,一场火灾就让国家损失了6—7亿人民币。
据统计,08年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
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95336起,死亡898人,受伤488人,直接财产损失46891.1万元。
2000年7月9日凌晨4时50分左右,金川公司二矿区夜深人静,谁也没想到,此时一场灾难正悄悄袭来:在金川公司二矿井,一场大火正从井下1138中段和1118中段岔口处燃起,并疯狂地扑向井下作业的人们。
当人们发现时,为时已晚。
此次火灾中致使井下作业的17名工人中毒死亡,2人重伤,12号卡车报废。
火难的悲怆震撼人心,亲人的泪水与回忆谱出生命悲恸的挽歌。
血泪之地,生民之哀,家国之痛
在数以万计的生命失去了迂回与生还的同时,我们所有人也深深地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与哀痛之中。
那些永远消失于火海中的生命,足以让我们低首致哀。
然而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因此加强当代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
正如****总理在全国安全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正式启动以“三提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启动“百、千、万消防教育工程”,消防志愿者“千人培训计划”等系列活动,以此掀起全民参与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热潮。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
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
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足以唤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我们要珍爱生命,做好防范工作,决不能让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进行到底!生命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过程,短暂得如同苍穹中一颗消隐的流星,那么我们不是应该让生命绽放更多的光彩吗?蒙田在他的《热爱生命》一文写到:“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
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是的,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生命该何时何地何因终结,谁也无法预料。
我们是芸芸众生里的一员,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应该让自己生命里的一切思想、情怀、品格盛开成五月如诗如画的鲜花,在寂寥的人生路途上,用生命去唱一支热烈而充实的歌。
演讲稿四:校园消防安全演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今天是全国消防教育日。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我知道,同学们大多会吟唱《祝你平安》、《好人一生平安》等祈祷顺利、求报平安的歌曲;我相信,同学们都理解“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等话语所包含的对生命的思考;我断定,同学们都曾用“平安、健康、幸福、顺利”等吉祥词语对父母、亲戚、同学、朋友表达过良好的祝愿。
是的,安全重于泰山,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在全国各类安全事故中,学校安全事故所占的比重很大。
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消防在校园的安全中也是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大家共同的生活环境要大家努力去维护,去保持。
当前,中小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暴露出了当前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和行为上具有普遍性的安全隐患。
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葆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永具魅力。
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
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在安全的问题上,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必须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必须要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
也许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伤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
我认为,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
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就如上星期,有好几起同学打架事件,还有球场上发生的事件。
篮球比赛本应赛出友谊,赛出风格,可有那么一些同学竟为输赢而大打出手,弄得同学之间关系紧张。
不难想象,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
再说,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网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恋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
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
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
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
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
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由亲情、道德、责任、义务等等所交织的密切的关系当中。
因此,个人就不仅只是个人。
每一个人的现在都与未来相连,每一个人的自身都与家庭相连,每一个人的荣辱都与整体相连。
为了个人的成长,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这荣辱相伴的整体,让我们共同筑起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做个好人。
只有好人,一生才能平安;祝愿好人,一生平平安安。
消防安全知识演讲稿
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赤诚之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
生命是何等的宝贵,失去了生命,就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权利。
然而,一些潜伏在身旁的“星星之火”,让宝贵的生命比昙花一现还要短暂。
2009年2月9日8:20左右,一场大火烧毁了央视新址大楼,一场火灾就让国家损失了6— 7亿人民币。
据统计,08年全年共发生火灾13.3万起。
死亡1385人,受伤684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07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火灾95336 起,死亡898人,受伤488人,直接财产损失46891.1万元。
血泪之地,生民之哀,家国之痛
在数以万计的生命失去了迂回与生还的同时,我们所有人也深深地沉浸在无尽的悲伤与哀痛之中。
那些永远消失于火海中的生命,足以让我们低首致哀。
然而在灾难来临之前,他们可曾树立防火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因此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做到“不仅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逐步使其成为一种习惯;对待消防工作,要从意识消防提升到意念消防。
正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居安思危、有思则备、有备无患”。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正式启动以“三提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启动“百、千、万消防教育工程”,消防志愿者“千人培训计划”等系列活动,以此掀起全民参与消防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热潮。
消防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
每一位同学都应该做到能积极主动地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火灾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中却往往被忽视。
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足以唤起我们每一个人的警醒,我们要珍爱生命,做好防范工作,决不能让历史的悲剧再次重演。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生命安全,让我们行动起来,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进行到底
生命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过程,短暂得如同苍穹中一颗消隐的流星,那么我们不是应该让生命绽放更多的光彩吗
蒙田在他的《热爱生命》一文写到:“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
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 还记得新疆克拉玛依的悲剧吗?天真可爱的孩子们身着节日的盛装。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可谁知道,死神正一步步靠近他们。
将他们带入另一个没有微笑的世界。
那一场无情的火灾让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竟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
有太多太多这样的悲剧发生了,追查种种原因,其实很简单。
都只是人们忽视了一些极细小的环节。
可是,却引发了一场伤亡惨重、影响巨大的灾难。
多么的令人心寒!作为小学生,我们更应该懂得消防的重要性。
尤其是在学校这样的大场所里。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对火灾的发生引起高度重视。
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加强消防意识。
在这里,我们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1、在家中不使用打火机、火柴等打火工具玩火放火。
2、在外爱护公共财物,不破坏各种消防设施,电路设施。
3、学会简单的自救自护。
同学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注安全,关注生命;安全才是学习的保障。
让我们自觉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一人安全,全家幸福!让我们每一个少先队员行动起来,做个安全小卫士。
在自己做好的同时,还要及时制止其他同学的不安全行为,作好宣传工作。
因为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在有限的时间里,你注意了安全,你就获得了更有意义、更有价值的生命。
“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爱生命,更加关注消防安全,愿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着爱,爱自己,爱亲人,为了消防安全,从我做起。
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而共同努力吧! 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进校园内容新颖的演讲稿,以打快板形式,内容越新颖,越有趣,悬赏将达到50财富值!!!
消防安全快板书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勿忘火警119,危险时刻真朋友。
消防设施别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注意防火别放松,免得大火一场空。
消防安全不可忘,楼道里面要通畅。
用火用电要注意,千万不可太大意。
防火常识进校园,自防自救保安全。
师生有情火无情,校园防火钟长鸣。
消防演练经常搞,火灾损失定减少。
健全制度把好关,消灭火种不抽烟。
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商贸学校是我家,消防安全靠大家
一年级消防安全演讲稿100字
学生不得玩火,不可以随身带火种:一是不能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处用火;三是不得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更不允许将点燃的鞭炮乱扔。
在火灾现场,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要有秩序地逃离。
一、如果有避难层或疏散楼梯,可先进入避难层或由疏散楼梯撤到安全地点。
二、如果楼层已着火燃烧,但楼梯尚未烧断,火势并不十分猛烈时,可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
三、多层建筑火灾,如楼梯已经烧断,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可利用房屋的阳台、落水管或竹竿等逃生。
四、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闭门窗。
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
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五、如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它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牢固的门窗格或其它重物上,再顺着绳子或布条滑下。
六、如无条件采取上述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楼时,可先向地面抛下一些棉被等物,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保证双脚首先落地。
七、要发扬互助精神,帮助病人优先疏散。
对行动不便者可用被子、毛毯等包扎好,用绳子布条等吊下。
根据自己的情况,举一些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