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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治的力量演讲稿

时间:2018-04-05 22:45

为什么古代人都喜欢无讼是求啊

人民所向美好生活,社会和谐、公平正然在其中。

党的十报告充分关注民生诉求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这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强调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这些都抓到点子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在十九大代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看来,新形势下,缓解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和有限的法治资源之间的矛盾,既需要加强专业化法治力量建设,也需要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事务交给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形成共同推进的合力。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着眼于法治社会建设,从群众法律接受、纠纷预防、纠纷非诉解决、诉讼参与、损害修复等方面入手,实施社会司法“五大工程”,有效激发基层群众参与法治的积极性。

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出台了全国首个法治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在法院、公安派出所全面推行“派驻制”人民调解模式,推动群众路线与法治思维的结合。

下一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将秉承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以开放性架构吸纳社会力量,实现多种资源、手段的良性互动,重点推进“三个深化”: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建设,推进政社互动,畅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渠道,特别是推广建立“乡贤会”“百姓议事堂”等,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化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畅通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渠道,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贯彻协商民主理念,构建违法犯罪人与被害人、社区的交流协商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和社区群众参与罪犯和刑释人员帮教活动,加强被损害关系修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谁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具体介绍

北京师范大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简 北京师范大学刑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18日,是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

研究院的建立,旨在建设全国领先并与国际知名刑事法学机构看齐的新型刑事法学术机构,本着刑事法学一体化的精神,逐步全面发展刑事法的学术领域,培养高级刑事法学专门人才,努力为我国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和较大的贡献。

一、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成立以来,即在学术队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尝试,从而使各项工作日益走上正轨,并呈现出健康、良性发展之态势。

1.学术队伍 研究院由著名中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担任院长,卢建平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首批专职研究人员10余位,初步构成研究院的学术中坚力量。

目前,研究院正在广纳人才,力争在一年左右使专职研究人员达到25人的规模,并在此之后的三年内达到40人左右。

研究院聘请了包括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储槐植教授等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20余位中央与地方政法机关副部长级以上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等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聘顾问教授,并聘请了包括资深刑法学家、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以及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厅局级专家型领导等在内的40余位国内知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还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研究员)。

2.机构设置 研究院已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将与学校其他法学单位共建校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

研究院以常设机构研究所为基本架构,并辅之以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办公室,从而保障和促进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繁荣、深化。

目前,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所主要有: (1)中国刑法研究所; (2)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 (3)国际刑法研究所; (4)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研究所; (5)刑事执行法研究所; (6)刑事诉讼法研究所。

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交流中心暨项目办公室主要有: (1)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 (2)中美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3)中欧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4)中俄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5)中国区际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6)刑事法律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7)促进国际刑事法院项目办公室。

研究院还设立有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

3.规章制度 研究院正着力进行规章制度建设,包括日常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外事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科研奖惩制度等。

4.发展规划 研究院正着手研究和制定三年暨六年的发展规划,希望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方面的鼎力帮助下,通过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贯彻落实,逐步将研究院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刑事法学研究重镇。

5.人才培养 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院已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访问学者的招生与招收工作。

二、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1-22日在中国著名山城重庆市隆重召开。

来自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二是有组织犯罪(包含毒品犯罪、偷渡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的惩治暨中韩相关刑事司法合作问题。

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不仅在开幕式上致词,而且还作了题为“中国刑事法治一年来的新进展”的学术演讲。

2.21世纪第4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 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所属的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并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协办的“21世纪第4次(总计第10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隆重举行。

来自中日两国刑事法学界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危险犯与危险概念”为主题,中日两国刑事法学者提交了10篇相关论文作为研讨的基础。

3.世界法律大会国际刑法专题研讨会 法学界举世瞩目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于2005年9月5日至9日在北京、上海两地隆重举行。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专职研究员黄风教授和王秀梅副教授,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昌教授(武汉大学)和储槐植教授(北京大学)等参加了此次盛会。

研究院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协办了“国际刑法专题论坛”。

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和美国西兰克斯大学法学院塞缪尔·J·李维教授作为该论坛的主席,共同主持了这一国际热点论坛。

4.研究院主要人员主持、承办“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 2005年8月26-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全体同仁作为论坛的主要负责人和筹备者参与组织、筹办和主持了此次论坛。

来自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和美国、德国等近十个法治发达国家的著名刑事法学者、专家,以及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刑法学界同行共计15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该论坛围绕“全球化时代的刑法变革——国际社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三、相继签订对外学术交流协议 研究院研究人员以往即非常注重对外学术交流,并与欧美等法治发达国家的诸多学术机构开展了十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在原有对外交流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研究院成立不久即相继与德国、韩国、西班牙等国的学术机构签订了正式学术交流协议。

1.与德国、韩国、澳门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8月27日晚,正值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落下帷幕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参加论坛的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许乃曼教授、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一泰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杨诚教授分别代表所在单位签订了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2.与西班牙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9月4日晚,值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德·拉·奎斯塔教授分别代表两机构签订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相互承诺在人员交流、资料交换和项目研究等方面开展更为深入而广泛的合作。

四、组团赴加拿大考察访问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加之间的合作领域,应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组成以赵秉志教授为团长、卢建平教授为副团长的刑事法学术考察访问团,于2005年9月16-28日对加拿大温哥华、渥太华、多伦多等地进行了学术访问。

作为中加双方合作项目之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学术访问旨在通过考察加拿大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立法与实践,为中国刑事司法中贯彻国际标准提供借鉴。

在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考察访问团不仅与加拿大皇家骑警高级顾问、加拿大有关刑事法专家以及加拿大外交部所邀请的实务专家分别进行座谈研讨,而且还参观访问了SFU犯罪学研究院、BC省司法学院、多伦多大学法学院以及加拿大国家司法学院等培训与研究机构。

此次访问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且还促使中国公安部与加拿大有关各方初步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可谓取得了非常圆满的成功。

五、主办“名家讲座”系列 研究院近期邀请了几位国际上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了学术讲座。

具体包括: 1.“名家讲座”第1讲——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005年8月26日晚,研究院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首期“名家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两届前任主席、联合国附属研究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董事长、布列颠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彼得

伯恩斯先生。

伯恩斯先生主讲的题目为《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名家讲座”第2讲——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2005年9月4日晚,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学校主楼314学术报告厅主办“名家讲座”第2讲,主讲人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德

奎斯塔教授。

奎斯塔教授主讲的题目为《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3.“名家讲座”第3讲——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2005年9月9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京聘请著名国际刑法专家、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庭庭长刘大群先生为客座教授,并举行名家讲座第3讲。

刘大群法官主讲的题目为《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此外,“名家讲座”第4讲也将于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演讲者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中国法专家科恩先生。

六、科学研究与成果出版 科学研究应是研究院的重心,也是研究院学术水平与地位的标志。

在主要研究人员以往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院把学术研究的组织和开展放在首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创建“京师刑事法文库” 为保证学术研究的规模、效应和成果积累,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建立了系列性著作项目,即“京师刑事法文库”。

目前,该文库第一本专著,即赵秉志教授所著《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而研究院讲师阴建峰博士所著《现代赦免制度论衡》和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袁登明博士所著《行刑社会化研究》亦已被纳入该文库,并将于近期出版。

(二)继续创办学术丛刊 研究院主要成员多年来主编、编辑了多种学术论丛和年刊。

为营造前沿性学术阵地,研究院调整了《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研究》、《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刑法学的新动向》等学术丛刊的主办单位和编辑队伍,并继续向社会公开推出。

目前,由研究院主办的《刑事法判解研究》2005年第2-4辑总第11-13辑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

研究院近期面世或即将交稿的学术丛刊主要包括:《刑法论丛》第10卷、《刑法评论》第8卷、《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卷)。

此外,研究院还创办了我国首份《国际刑法评论》杂志,其首卷也将于2005年底前出版。

(三)出版多种学术著作 除了建立“京师刑事法文库”、创办学术丛刊外,研究院同时也专注于其他有分量、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出版。

概而言之,研究院成员近期将出版的学术书籍主要有:《中韩刑事制裁的新动向》(赵秉志教授主编,中韩刑法比较研究系列之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当代刑事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与卢建平教授主持,中英文对照,系列著作之一)、《中美刑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主编,中英文对照)、《仇视性犯罪》(王秀梅副教授译著)等。

研究院还计划陆续组织撰著、编辑和出版其他一系列刑事法著作。

七、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 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宣传和交流的工具。

通过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可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有助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刑事法治的宣传和咨询。

通过网络信息的反馈,可以调查收集一些基础性研究数据,从而为刑事法治的实证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因此,研究院的信息资料与网络建设应当是基础性学术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中心的鼎力支持与协助下,研究院研究人员已经创建了“京师刑事法治网”。

同时,研究院的图书资料建设亦已初具规模。

当然,研究院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京师刑事法治网”与图书资料室,为全国刑事法学研究、刑事法学信息资料交流、刑事法治建设、刑事法治宣传提供服务与便利。

北京师范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演讲主题《我的专业我的未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演讲稿亲爱的老师、同学:大家好

我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的肖宇翔,很荣幸能进行这次演讲。

今天我站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知道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大学是一个人人生中最后的免费试验田

”所以我很感谢老师给我的这次机会,让我把想法说出来,谢谢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不仅仅是一门必修课,他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就我在大学以来的学习和实践中的收获和感悟,与大家交流一下。

知识的缺乏才是阻碍我们发展进步的最大障碍。

思修这门课正是弥补我们思想上的不完善与法律知识的缺乏的重要课程。

我们是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创者,我们不仅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拥有健康的体魄,还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通过理论学习使我的思想有了很大进步,对待一些问题及社会现象有了新的理解。

一个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得有价值,有内容,也只有通过不间断的学习,只有学习才会使自己真正发展起来,我们都痛恨自己无知无用,所以只有这样才能不做一个无知无用的人。

道德与法律,二者缺一不可。

道德的重要性,我想没有人回去怀疑。

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却是部分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很不过关,或是被独生子女家庭娇生惯养得宠坏,或是学习教育的忽视,使他们目前的思想道德水平很不容乐观。

例如,少年犯罪的比例一直在上升,无数惨案发生在懵懂的青少年身上。

让人痛心和惋惜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高尚的道德品质并不是一夜之间就可以形成的。

现在学校为我们的人格素质着想,开设了思修这门课,我们不是更应该好好把握吗

现在还有多少大学仍然这样细致得一切为学生着想,一切为我们的整体素质和我们的未来计划呢

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懂的,正是这门课,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同学们,就让我们一起努力去做吧

同时,当今社会,不懂法是寸步难行的。

同学们,你们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个怎样的认识呢

你认为你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了吗

中国是实行法制的国家,并且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我们更是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自觉遵法,守法,护法。

法律在每一位人民心中的地位一直在不断上升,很多家长也在期待自己的孩子成为一名司法界的良材。

现在,我们的思修老师丁老师是一位多么优秀的老师啊,我们学校法律基础不是就更有信心了吗

我们是很幸运的呀

道德与法律到底是怎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呢

下面我将举出我们身边的具体事例与大家分享。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

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

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5月20日电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药家鑫事件绝非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表明我们的制度和社会,出现了某种“神经症性紊乱”。

健全的人性与制度的腐败从来就不共戴天。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危机就隐藏在一系列社会事件中,如宜黄事件等种种强拆悲剧、赵作海冤案、跨省追捕等。

一些部门在制定法律、政策的时候,往往千方百计规避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留给自己的是权利和无责任。

权力出了问题,聚敛财富并按亲疏远近分配资源,就会撕裂社会的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而它们又把其效应“传导”给人性,使人性出现大规模的败坏。

河北传媒学院08级播音主持专业学生李启铭(于2008年6月正式毕业,在保定某单位实习),于2010年10月16日开车在河北大学校区某超市门口撞倒两名女学生后,不但没有停车,反而若无其事一脸轻松,继续开车接其女友而被网友谴责。

10月24日,李启铭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保定望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这些案例都是在我们大学生身边发生的。

与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谅解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更应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

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被社会接纳。

现实总是走在法律前面。

一般情况下,立法机构只有在一个问题已经造成广泛的不便、引起巨大的争议的时候,才可能考虑对其立法。

相应地,司法也总是滞后于社会的急迫需要,对于大量的不当行为,一些法院束手无策。

既然体制上仍有缺陷,时时有变化,时时有需要,我们更应该积极努力地去认识和学习,以求将漏洞降到最低,将伤害降到最小。

既然有了方向,我们就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

举起“道德”与“法律”两面大旗,做一名优秀的大学生,一名优秀的公民,那将无愧一生

与大家共同分享与交流是件快乐的事,我的演讲完毕,谢谢

你根据自己的情况修改一下

奖学金获得者代表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作为获奖学生代表在此发言,心情非常的激动,在此请允许我向深切关怀我们的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能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个人的学习经验和人生感受,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和不易,为了获得在学生生涯中的些许成绩,我经历过残酷的高考,回眸往事,那时候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已经淡然褪尽了,剩下的我就要在这里从零开始了。

今天想和大家讨论三个方面的内容:个人生活感受,学习经验,未来打算。

一年半以前,作为一名新生,我也有没有褪尽的幼稚,而如今,如果问我收获多少

至少我可以说:两年了,我才真正的懂得了什么叫拼搏,什么叫执着。

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学生,尝过生活的艰辛,体会过一筐青菜的重量,感受过入冬栽油菜的寒冷,明白夏天父母汗水的浸渍……从一生下来,我就开始哭泣,那时候每一天的境况都在表明我哭泣的原因,或许是挫折与困难让我不断地挣扎,终于在往后的成长日子里,我学会寻找不哭的理由。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

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自己感动不已。

我想人是需要支持的,哪怕是一点点,一点点就会有无穷的力量,那么什么样的信念才会让你有无穷的力量,那就是向往,在学生的立足点上那就是要好好的学习,只有学习潇洒才可能一切潇洒。

但是只是可能,因为处世能力过分出众而成功的人是有,但是你必须牢记实力的价值。

实力的价值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学习了,进入大学,首先制订学习计划是重要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做什么事有了计划就容易取得好的结果,反之则不然。

有没有学习计划对你的学习效果有着深刻的影响。

它可以防止被动和无目的学习。

毫无计划的学习是散漫疏懒,松松垮垮的。

很容易被外界的事物所影响。

让你觉得大学的生活空虚,消闲……计划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当然目标不是什么花瓶,制定计划,就是为了脚踏实地、有步骤地去实现它。

学习生活是千变万化的,它总是在引诱你去偷懒。

制定学习计划,可以促使你按照计划实行任务,排除困难和干扰,依照实际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虽然这么说要从实际出发,可你未必明白怎么样是实际

实际可以分成三个方面:1. 知识能力的实际:每个阶段,计划学习多少知识

培养哪些能力

2. 时间的实际:常规学习时间和自由支配时间分别有多少

3. 教学进度的实际:掌握老师教学进度,妥善安排常规学习时间和自由支配时间,以免自己的计划受到“冲击”。

早晨或晚上,或一天学习的开头和结尾的时间,可以安排着重记忆的科目,如外语。

心情比较愉快,注意力比较集中,时间较完整时,可以安排比较枯燥,或自己不太喜欢的科目:零星的、注意力不易集中的时间,可以安排做习题和自己最感兴趣的学科。

这样可以提高时间利用率。

学习贵在持之以恒,当你无法坚持的时候,那你就再坚持一下,就坚持一下,你就会完成学习计划的内容。

因为成功很简单,就是在你坚持不住的时候再坚持一下就行了。

我们学习的知识一部分是写在书上的,还有一部分是写在手上的,在校学习的日子,我们前进的方向与步伐要沿着自己的双手前行,因为双手展开后的掌纹是你选择方向的地图,你所走的每一步都需要双手去把握。

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要明白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清楚自己的行进方向。

社会上总会分出层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竞争,你必须努力,否则结局就是被压在社会的底层。

大学的竞争范围是所有的大学生,所以,你知道是否可以放松学习的.在学校里你可能多次获得院奖学金,可能又通过了大学英语六级,又可能在进行着学历升级的考试,但这一切只是暂时的,社会的竞争范围是所有的社会人,社会不需要一个办公自动化只会ctrl+c \\\/ctrl+ V 的人,不需要网络布线只会选择交换机还是集线器的人,不需要英语交流只会说 Hello \\\/how do you do 的人,所以除了在校的学习,必需的实践是很重要的。

想要做好这些,我感觉很辛苦,但是回头又想,没有什么事情比我的父母呕心沥血的付出却没有回报还辛苦的了,试想像他们的胸怀和坚韧,我也就不退缩了。

对待生活,我有无数个坚持不懈。

因为我相信在与困难战斗过程中留下的伤痕会变成我的勋章,除了用大脑和心灵思考,还有可以用意志。

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同学们,我们都可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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