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辩论-教学大纲
《演讲与辩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DebatingandEloquence课程编号:123997860课程类别:专业课课程性质:限选学分:2学时:32(其中:讲课学时:24实验学时:8上机学时:)适用专业:知识产权开课部门:法学院一、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选修课。
本课程的开设意在通过对学生进行辩论理论知识的讲授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危机应变能力、自我展示能力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等继修课程:法学专业实习三、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一)理论学时部分第一单元辩论与口才概述(2学时)[知识点]什么是辩论、什么是口才、辩论与口才的关系、辩论与口才对于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重要意义、辩论的原则。
[重点]辩论的原则。
[难点]辩论的原则。
[基本要求]1、识记:辩论、口才。
2、领会:辩论与口才的关系。
3、简单应用:辩论与口才对于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重要意义。
4、综合应用:辩论的原则。
第二单元演讲(6学时)[知识点]语音语调练习、演讲稿的写作、演讲的语言运用技巧、演讲的口语表达技巧、演讲语言的语调技巧、演讲的态势语言技巧、抒发感情的技巧、认识和把握听众心理的技巧、演讲中的应急技巧。
[重点]语音语调练习、演讲稿的写作。
[难
谁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具体介绍
北京师范大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简 北京师范大学刑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18日,是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
研究院的建立,旨在建设全国领先并与国际知名刑事法学机构看齐的新型刑事法学术机构,本着刑事法学一体化的精神,逐步全面发展刑事法的学术领域,培养高级刑事法学专门人才,努力为我国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和较大的贡献。
一、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成立以来,即在学术队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尝试,从而使各项工作日益走上正轨,并呈现出健康、良性发展之态势。
1.学术队伍 研究院由著名中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担任院长,卢建平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首批专职研究人员10余位,初步构成研究院的学术中坚力量。
目前,研究院正在广纳人才,力争在一年左右使专职研究人员达到25人的规模,并在此之后的三年内达到40人左右。
研究院聘请了包括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储槐植教授等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20余位中央与地方政法机关副部长级以上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等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聘顾问教授,并聘请了包括资深刑法学家、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以及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厅局级专家型领导等在内的40余位国内知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还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研究员)。
2.机构设置 研究院已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将与学校其他法学单位共建校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
研究院以常设机构研究所为基本架构,并辅之以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办公室,从而保障和促进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繁荣、深化。
目前,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所主要有: (1)中国刑法研究所; (2)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 (3)国际刑法研究所; (4)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研究所; (5)刑事执行法研究所; (6)刑事诉讼法研究所。
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交流中心暨项目办公室主要有: (1)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 (2)中美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3)中欧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4)中俄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5)中国区际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6)刑事法律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7)促进国际刑事法院项目办公室。
研究院还设立有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
3.规章制度 研究院正着力进行规章制度建设,包括日常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外事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科研奖惩制度等。
4.发展规划 研究院正着手研究和制定三年暨六年的发展规划,希望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方面的鼎力帮助下,通过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贯彻落实,逐步将研究院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刑事法学研究重镇。
5.人才培养 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院已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访问学者的招生与招收工作。
二、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1-22日在中国著名山城重庆市隆重召开。
来自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二是有组织犯罪(包含毒品犯罪、偷渡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的惩治暨中韩相关刑事司法合作问题。
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不仅在开幕式上致词,而且还作了题为“中国刑事法治一年来的新进展”的学术演讲。
2.21世纪第4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 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所属的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并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协办的“21世纪第4次(总计第10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隆重举行。
来自中日两国刑事法学界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以“危险犯与危险概念”为主题,中日两国刑事法学者提交了10篇相关论文作为研讨的基础。
3.世界法律大会国际刑法专题研讨会 法学界举世瞩目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于2005年9月5日至9日在北京、上海两地隆重举行。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专职研究员黄风教授和王秀梅副教授,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昌教授(武汉大学)和储槐植教授(北京大学)等参加了此次盛会。
研究院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协办了“国际刑法专题论坛”。
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和美国西兰克斯大学法学院塞缪尔·J·李维教授作为该论坛的主席,共同主持了这一国际热点论坛。
4.研究院主要人员主持、承办“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 2005年8月26-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全体同仁作为论坛的主要负责人和筹备者参与组织、筹办和主持了此次论坛。
来自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和美国、德国等近十个法治发达国家的著名刑事法学者、专家,以及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刑法学界同行共计15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
该论坛围绕“全球化时代的刑法变革——国际社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三、相继签订对外学术交流协议 研究院研究人员以往即非常注重对外学术交流,并与欧美等法治发达国家的诸多学术机构开展了十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在原有对外交流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研究院成立不久即相继与德国、韩国、西班牙等国的学术机构签订了正式学术交流协议。
1.与德国、韩国、澳门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8月27日晚,正值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落下帷幕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参加论坛的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许乃曼教授、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一泰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杨诚教授分别代表所在单位签订了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2.与西班牙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9月4日晚,值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德·拉·奎斯塔教授分别代表两机构签订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相互承诺在人员交流、资料交换和项目研究等方面开展更为深入而广泛的合作。
四、组团赴加拿大考察访问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加之间的合作领域,应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组成以赵秉志教授为团长、卢建平教授为副团长的刑事法学术考察访问团,于2005年9月16-28日对加拿大温哥华、渥太华、多伦多等地进行了学术访问。
作为中加双方合作项目之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学术访问旨在通过考察加拿大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立法与实践,为中国刑事司法中贯彻国际标准提供借鉴。
在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考察访问团不仅与加拿大皇家骑警高级顾问、加拿大有关刑事法专家以及加拿大外交部所邀请的实务专家分别进行座谈研讨,而且还参观访问了SFU犯罪学研究院、BC省司法学院、多伦多大学法学院以及加拿大国家司法学院等培训与研究机构。
此次访问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且还促使中国公安部与加拿大有关各方初步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可谓取得了非常圆满的成功。
五、主办“名家讲座”系列 研究院近期邀请了几位国际上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了学术讲座。
具体包括: 1.“名家讲座”第1讲——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005年8月26日晚,研究院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首期“名家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两届前任主席、联合国附属研究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董事长、布列颠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彼得
伯恩斯先生。
伯恩斯先生主讲的题目为《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名家讲座”第2讲——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2005年9月4日晚,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学校主楼314学术报告厅主办“名家讲座”第2讲,主讲人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德
拉
奎斯塔教授。
德
拉
奎斯塔教授主讲的题目为《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3.“名家讲座”第3讲——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2005年9月9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京聘请著名国际刑法专家、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庭庭长刘大群先生为客座教授,并举行名家讲座第3讲。
刘大群法官主讲的题目为《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此外,“名家讲座”第4讲也将于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演讲者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中国法专家科恩先生。
六、科学研究与成果出版 科学研究应是研究院的重心,也是研究院学术水平与地位的标志。
在主要研究人员以往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院把学术研究的组织和开展放在首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创建“京师刑事法文库” 为保证学术研究的规模、效应和成果积累,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建立了系列性著作项目,即“京师刑事法文库”。
目前,该文库第一本专著,即赵秉志教授所著《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
而研究院讲师阴建峰博士所著《现代赦免制度论衡》和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袁登明博士所著《行刑社会化研究》亦已被纳入该文库,并将于近期出版。
(二)继续创办学术丛刊 研究院主要成员多年来主编、编辑了多种学术论丛和年刊。
为营造前沿性学术阵地,研究院调整了《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研究》、《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刑法学的新动向》等学术丛刊的主办单位和编辑队伍,并继续向社会公开推出。
目前,由研究院主办的《刑事法判解研究》2005年第2-4辑总第11-13辑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
研究院近期面世或即将交稿的学术丛刊主要包括:《刑法论丛》第10卷、《刑法评论》第8卷、《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卷)。
此外,研究院还创办了我国首份《国际刑法评论》杂志,其首卷也将于2005年底前出版。
(三)出版多种学术著作 除了建立“京师刑事法文库”、创办学术丛刊外,研究院同时也专注于其他有分量、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出版。
概而言之,研究院成员近期将出版的学术书籍主要有:《中韩刑事制裁的新动向》(赵秉志教授主编,中韩刑法比较研究系列之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当代刑事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与卢建平教授主持,中英文对照,系列著作之一)、《中美刑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主编,中英文对照)、《仇视性犯罪》(王秀梅副教授译著)等。
研究院还计划陆续组织撰著、编辑和出版其他一系列刑事法著作。
七、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 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宣传和交流的工具。
通过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可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有助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刑事法治的宣传和咨询。
通过网络信息的反馈,可以调查收集一些基础性研究数据,从而为刑事法治的实证研究提供参考资料。
因此,研究院的信息资料与网络建设应当是基础性学术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中心的鼎力支持与协助下,研究院研究人员已经创建了“京师刑事法治网”。
同时,研究院的图书资料建设亦已初具规模。
当然,研究院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京师刑事法治网”与图书资料室,为全国刑事法学研究、刑事法学信息资料交流、刑事法治建设、刑事法治宣传提供服务与便利。
北京师范大学
为什么古代人都喜欢无讼是求啊
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的信息安全将是新世纪中各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在我国,这一问题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一些典型技术及相关产品如密码与加密、认证与访问控制、入侵检测与响应、安全分析与模拟和灾难恢复都处于如火如荼的研究和开发之中。
近年来,在与入侵者周旋的过程中,另一种有效的信息安全技术正渐渐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那就是网络欺骗。
网络欺骗就是使入侵者相信信息系统存在有价值的、可利用的安全弱点,并具有一些可攻击窃取的资源(当然这些资源是伪造的或不重要的),并将入侵者引向这些错误的资源。
它能够显著地增加入侵者的工作量、入侵复杂度以及不确定性,从而使入侵者不知道其进攻是否奏效或成功。
而且,它允许防护者跟踪入侵者的行为,在入侵者之前修补系统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
从原理上讲,每个有价值的网络系统都存在安全弱点,而且这些弱点都可能被入侵者所利用。
网络欺骗主要有以下三个作用: 影响入侵者使之按照你的意志进行选择; 迅速地检测到入侵者的进攻并获知其进攻技术和意图; 消耗入侵者的资源。
一个理想的网络欺骗可以使入侵者感到他们不是很容易地达到了期望的目标(当然目标是假的),并使其相信入侵取得了成功。
网络欺骗的主要技术 Honey Pot和分布式Honey Pot 网络欺骗一般通过隐藏和安插错误信息等技术手段实现,前者包括隐藏服务、多路径和维护安全状态信息机密性,后者包括重定向路由、伪造假信息和设置圈套等等。
综合这些技术方法,最早采用的网络欺骗是Honey Pot技术,它将少量的有吸引力的目标(我们称之为Honey Pot)放置在入侵者很容易发现的地方,以诱使入侵者上当。
这种技术的目标是寻找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影响入侵者,使得入侵者将技术、精力集中到Honey Pot而不是其它真正有价值的正常系统和资源中。
Honey Pot技术还可以做到一旦入侵企图被检测到时,迅速地将其切换。
但是,对稍高级的网络入侵,Honey Pot技术就作用甚微了。
因此,分布式Honey Pot技术便应运而生,它将欺骗(Honey Pot)散布在网络的正常系统和资源中,利用闲置的服务端口来充当欺骗,从而增大了入侵者遭遇欺骗的可能性。
它具有两个直接的效果,一是将欺骗分布到更广范围的IP地址和端口空间中,二是增大了欺骗在整个网络中的百分比,使得欺骗比安全弱点被入侵者扫描器发现的可能性增大。
尽管如此,分布式Honey Pot技术仍有局限性,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它对穷尽整个空间搜索的网络扫描无效;二是只提供了相对较低的欺骗质量;三是只相对使整个搜索空间的安全弱点减少。
而且,这种技术的一个更为严重的缺陷是它只对远程扫描有效。
如果入侵已经部分进入到网络系统中,处于观察(如嗅探)而非主动扫描阶段时,真正的网络服务对入侵者已经透明,那么这种欺骗将失去作用.
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演讲稿》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
”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
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
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
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
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
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
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
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
老师接着问:为什么
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
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
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
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
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
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
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
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
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
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
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
刑事纠纷案
[《共和》感(一)]《走向共和》观后感直到前天,我终于把《走向共和》(以下《走》)这部电视剧看完了,《走向共和》观后感(一)。
看完之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感觉总有那么些东西触动着自己,于是就想着写点东西。
但是又不知道从何写起,于是看了很多资料,发现自己对很多看法都是有共鸣的,于是试着结合材料以及自己的看法写下下面这些杂七杂八的文字。
郝尔岑说“历史没有剧本”,这是因为一切历史都是心史。
历史事件之间的上下连接,只是人为阐释出来的联系。
而历史也总是蒙上了重重迷雾,我们不能保证照史书上复原就是真实。
作为编剧,我们只有从人物性格出发,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根据人物性格,推测他会干什么,从而写出这些人物性格发展的历史,并据以组织史料。
这样,在做到历史真实的前提下,再做到艺术真实。
[①]作为一名观众,我认为这部戏是很好地体现了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这也是它能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原因之一。
一、《走》的简单介绍及其故事梗概这部电视剧于2003年在中央电视台播映,播映引起了观众强烈的反响,很多观众表示从这里看到了更加真实的历史;但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尤其是史学界的争议,不少人认为这部电视剧在给像李鸿章、袁世凯这样的历史人物翻案,很多人认为这部电视剧的很多剧情脱离了史实。
于是,当年针对这部电视剧展开了一个涉及很多“界”参加的大讨论,一片热闹啊
甚至这部电视剧之后的几年还有很多人去看去怀念,我看到有人写《<走>逝世五周年纪念》这样的文章。
由此也可见这部电视剧的魅力了。
但是《走》播映完一遍之后就被电视台禁播了,至于禁播的原因,谁看了应该心里会清楚;如果没有看的人直接找到最后一集看看孙中山的演讲,你就应该大致清楚了。
不过多亏了网络,让像我这样的人还能看这部引起强烈反响的电视剧。
关于本剧的编写而言,编剧之一盛和煜说到:“三年磨一剑,百感交集。
总结起来就三字:不容易
整个剧本创作过程的不容易。
从99年到现在(笔者注,现在指2003年),数易其稿,个中艰苦,无以言表。
剧本写的很辛苦,当然,也很精致。
作为编剧,能得到每一个看过剧本的人的赞赏,这是最大的安慰。
”窥一斑而知全豹,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该剧的制作者在创作这部戏所花费的心血。
《走》主要讲了近代中国从1894年到1924年这三十年的跌宕起伏的历史,应该可以说这三十年间的历史是我国近代史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最剧烈、最全面、最深刻的转型时期,至于为何选择这段历史,该剧编剧盛和煜在接受央视记者专访时这样提到“就文明形态的进步而言,这段历史具有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内涵。
正如有论者所描述的那样,清末民初是一个尴尬的时代,前不挨村,后不着店,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而这又是一个热闹的时代,在西方文明本体上的强烈冲击下,各种人物、各种思潮你方唱罢我登场。
这是继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历史上又一次罕见的百家争鸣的时代。
他的缺憾就是他的魅力所在,他的混乱就是他的活力所在。
所以我们选择这段历史。
”不管怎么说,《走》剧是一部悲剧,并且是一部时代的悲剧。
它能引发一百多年之后的我们思考。
哦,谈了这么久还没有说这部戏的故事梗概。
该剧的故事梗概如下[②]:“慈禧要修颐和园风光地过六十岁生日,李鸿章担心日本扩充海军渐成威胁,想加强北洋水师实力,设“海防捐”,又找洋人借钱,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只得搞了一次令人心酸的演习。
甲午海战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李鸿章受命签订《马关条约》,在日本遇刺大难不死,但从此背着汉奸恶名退出政治舞台。
甲午兵败之后,朝廷决定训练新军,袁世凯沽名钓誉取得新贵荣禄信任,开始小站练兵,经营政治资本。
康有为等举子联名上书朝廷,要求维新变法,光绪虽然也想维新自强,但被慈禧易举地将维新血腥镇压。
逃亡海外的康梁在檀香山宣传君主立宪,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驳斥康梁,宣传中国的出路只有革命,推翻清朝封建统治,建立民国才有希望。
八国联军攻进北京,慈禧西逃。
为保慈禧安全回銮,袁世凯学西方组建警察,正缺兵少将无人可用的慈禧于是很器重袁世凯。
屡败于洋人丢尽颜面的慈禧听说立宪共和可以强国,也派五大臣出国考察,袁世凯和权臣王爷通过交易结成联盟,借机推行“新官制”,获得更大权力。
慈禧死,载沣摄政,罢免袁世凯,亲贵专权,遏压民意。
革命党乘机起事,辛亥革命爆发。
朝廷只好又任用袁世凯镇压革命军,袁世凯利用朝廷向革命军讨价还价,又用革命军要挟朝廷,逼隆裕皇太后退位,孙中山为了实现共和理想的大局,将大总统之职让给了袁世凯。
宋教仁遇刺暴露了袁世凯封建军阀政客面目,引发二次革命。
革命失败,孙中山再次流亡海外。
袁世凯采用武力威胁和流氓手段演出了一场滑稽的闹剧,并且解散国会,清除国民党议员。
袁世凯再无忌惮,索性复辟当皇帝,蔡锷起兵讨袁护法,袁世凯不得人心,众叛亲离,只当了83天皇帝便惶惶而死。
其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巴黎和会出卖中国利益,国人从抗议“二十一条”引发反帝反封建的“五四”新文化运动,马列主义正是在这场运动中传播到中国,一个崭新的革命政党即将诞生,一场新民主主义革命正在酝酿。
”二、关于《走》的五大人物《走》剧在讲述中国近代史上最风云变幻跌宕起伏的年代与事件时,有着与以往不同的历史视角,对李鸿章、光绪、慈禧、袁世凯、孙中山(这五人也是该剧的主角)这些已被观众耳熟能详的历史人物也有了一些新的诠释。
或许是一种新的解读,引起了争议。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该剧是如何解读这五大主角的吧[③]。
(一)李鸿章:大清国的“裱糊匠” 李鸿章是清末重臣,曾经参与了洋务运动、中日甲午战争、签订《马关条约》、和八国联军和谈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
以前李鸿章被定位为“卖国贼”,但这并不能真实反映历史上的李鸿章。
史料记载,李鸿章说过自己是裱糊匠,大清国好比是一间茅草房,有些小风小雨就会有破洞,他就来修修补补;但如果遇到大风暴,屋子塌了,他也就无能为力了。
这种说法表明了他当时的生存状态和历史地位。
《走》主要表现了他为大清国忍辱负重、左抵右挡和与西方列强周旋,争取国家利益等政治活动。
在《马关条约》上签字,是李鸿章接到光绪密旨后忍痛签署的,他为此背负了“卖国贼”的罪名。
北洋水师一度是远东地区最强大的舰队,世界排名第四,如果李鸿章没有才华,这些事情是无法做到的,用“忍辱负重”这四个字形容当时的李鸿章再恰当不过。
我不知道是不是《走》剧对李鸿章的塑造过于正面,于是有人就以为这部剧是在给李鸿章翻案。
我觉得这种看法绝对了。
在中国大陆,李鸿章几乎成了“汉奸”、“卖国贼”的代名词,是个全盘否定历史人物。
李鸿章的一生丰富、复杂,限于篇幅,全面评述留待异日,此处先介绍晚清一些著名人物的评论。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李鸿章的政敌。
他们在1895年成立强学会,坚决拒绝李鸿章参加,不屑与之为伍!1901年,李鸿章还来不及在辛丑和约上签名,便在愤恨交加中身亡了。
梁启超立即写了一本书,叫《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评论了这个期间的大事和李鸿章的一生。
其中有段耐人寻味的话:“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1900年)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
”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往他头上戴并不合适。
任公不愧为史学大师,这些话至今仍值得人们深思。
以《辛丑和约》来说,实际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的一纸投降议定书。
这怪谁呢?李鸿章是奉命收拾残局,所有条款都经朝廷同意,他没有背着最高统治当局出卖过任何国家权益。
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清算的是慈禧及其他操纵和支持义和团的愚蠢官员们的误国大罪。
列强的侵略和欺凌是应该反抗的,但国际法传入六十年后,不管有什么理由,用义和团那样的方式去对待外国人和外来事物是完全错误的。
对下层民众说来,这是愚昧的爱国情绪恶性大发作。
只要清政府善于引导和制止,本来可以避免发展成为一场弥天大祸。
可是,慈禧及那些王公大臣们却要煽动与依赖这些无知之民同列强“一决雌雄”、“张国之威”!(《宣战诏书》,光绪二十六五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当时是两广总督,祸乱的兴起与蔓延都在华北,他对朝廷的荒唐举措是坚决反对的,有什么理由要苛责李氏呢?要全面评价李鸿章,不妨再听听张之洞的意见。
张、李政见常相龃龉。
谭嗣同曾一再引用他对李鸿章的评语:当时朝廷内外对西方军事、内政和外交“稍知之者,惟一合肥(李鸿章)。
国家不用之而谁用乎?”(《谭嗣同全集》第158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是颇有见识之士,而又非李氏的门生故旧,这些亲身观察所得颇值得后人重视。
翻开一部晚清史,轻重工业创办,矿山开采,铁路建设,电报、航运的发展,留学生的派遣,各类学校的创办,海军创建,陆军编练,外交大事,几乎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观后感《《走向共和》观后感(一)》。
他还提出“外需和戎,内需变法”的方针和许多改革、开放的主张,未被采纳而延误了时机。
是非得失如何
失误中哪些是环境限制,哪些是自身责任
需要认真梳理。
梁启超说:“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
”(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针见血,应该三思
(二)慈禧:清末的女政治家 以往的影视作品,过多地表现了慈禧专制、腐败和残暴的一面,但没有深入地体现她为什么专制,为什么腐败。
慈禧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家,对下属实行专制,她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维护大清的统治和皇族的利益;慈禧兴趣广泛,京剧就是因为得到了慈禧的支持才得以全面发展的。
用北洋水师经费修建颐和园,庆祝六十大寿,是慈禧最著名的腐败行为。
但作为一个政治家,她真的不知道北洋水师的重要性吗
她为何要斥如此巨资为自己祝寿,理由何在
《走向共和》中用一段慈禧的话说出了她的想法。
慈禧说,寻常人家的老太太,六十大寿也要过得风光漂亮,这样就会被邻居看得起。
如果她的生日过不好,就无法体现大清国中兴以来的大好形势,就会被西方列强欺辱,就会影响到江山社稷。
姑且不论她的这种想法是否正确,电视剧中对慈禧腐败行为思想根源的剖析,可以让观众更深刻全面地领会这个历史人物的所作所为。
(三)光绪:和慈禧也有亲情 《走向共和》揭示了光绪性格中有血气的一面,光绪皇帝是戊戌变法的领导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需要魄力和勇气。
而且他和慈禧之间不全是不共戴天的关系,也有亲情,也有母爱。
光绪四岁入宫,在慈禧的抚养下长大。
光绪小时候很胆小,不要保姆,慈禧经常把他抱在怀里。
他们这种感情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表露,电视剧进行了一些细致入微的处理:比如在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之后,慈禧和光绪母子见面抱头痛哭;光绪主张变法得到了慈禧的认同,慈禧嘱咐他不要丢面子,初一、十五别忘了祭祖,不要完全穿洋人的衣服等情节。
当然,在《走向共和》中,光绪和慈禧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政治观点上的冲突。
(四)袁世凯:也有才干和权谋 袁世凯历来被称为“窃国大盗”,如何避免把这一形象的脸谱化,是《走向共和》剧组反复考虑的问题。
《走向共和》中,袁世凯三十六七岁就出场了,当时只是一个从三品的官(大约相当于今天的副厅级),在北京无所事事,郁郁不得志。
在对袁世凯这个形象的加工中,剧本创作人员着力描绘了他的才干、权谋和政治手腕,如果袁世凯没有才华而且昏庸无道,是不可能在激烈的政治角逐中当上皇帝的。
袁世凯复辟的想法和深厚的封建土壤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但复辟是当时社会的一股逆流。
当时民主意识正在普及,就连光绪皇帝和慈禧都在思考变法和立宪,而袁世凯却要重新当皇帝,其最终结果不言而喻。
对袁世凯内心世界和心理历程的诠释,可以加深观众对辛亥革命前后那段中国近代史上风云变幻、最跌宕起伏的年代的了解,令其深知和平和民主来之不易。
在中国人心目中,袁世凯可能是同汪精卫差不了多少的角色。
专制统治、复辟帝制、订立二十一条出卖主权,这些理应谴责。
可是,他还有另外一面。
从1895年开始的变法维新运动中,他是强学会的支持者,严复的朋友;除了小站练兵成绩突出外,所上奏章,谈论国事也颇有见地。
戊戌政变,另有因由,他负不了主要责任。
进入20世纪,身为北洋大臣和直隶总督,推行新政成绩最为显著。
大清王朝最后十年推行新政的主要成就之一是废除科举,实行新的教育制度。
促使朝廷当机立断,在1905年开始永远废除科举的就是他和张之洞。
而兴办学堂最多的也是他所管辖的直隶(今河北省)。
在政治体制改革和建立新的社会管理体系方面,直隶也走在全国前列。
全国首次地方选举是1907年的天津市政选举。
义和团事件后,规定中国不准在天津地区驻军;精明的袁世凯的建树之一,是训练3000警察进驻这个地区,维护了主权和地方治安。
用警察取代衙役管理社会治安,应该说是一个进步。
在建立和推广这个制度上,袁世凯功不可没。
同时,他对清末的立宪是支持的。
在经济领域,发展工商企业也用力很勤,成绩显著;有的至今仍在继续发挥作用。
中国人今天仍热情传诵詹天佑修京张铁路的功绩,但往往不了解这条铁路的决策、资金筹措,包括决定用中国人和中国资金修建等等主要是袁世凯的功劳。
进入民国,袁世凯是被政治错误埋葬的。
但即使在政治领域,最少有几条也是应该肯定的: 首先,执政的第一年,就制订了《国会组织法》,接着又依法进行选举,并在1913年初召开了国会。
其次,1913年1月9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表明他有意建立现代国家机关。
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和财政学七种为主科,一定要考。
商法、政治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商约章等五种为附科,应试者自择其一。
这些科目设计很有意思,如果主科加上外语、电脑两门,用来考选今日中国的高级文官,必将对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大有裨益。
再次,他推行军民分治,规定督军不得兼任省长,也是完全正确的。
在一般人心目中,“二次革命”失败后,袁世凯日益专制,一心想做皇帝,总不能说还有什么建树吧
但恰恰在这个时候,经济领域却颇有作为。
简单说来是: 1.起用周学熙、张謇等内行人主管财政和工商行政,做了不少排忧解难的事。
例如,为鼓励制造业和加工业各民营公司,由政府出资建立保息制度。
投资第一年开始,即可获得四至六厘股息。
第六年起才按保息金的二十四分之一,分年摊还。
开办厂矿的手续简化;有的税收也降低了。
例如,采矿税就从原来25%降至10—15‰,从而促进了矿山开采。
到处设卡,征收厘金是晚清留下的弊政,十分不利于经济发展。
袁世凯政府没有彻底废除,但对颇为大宗的土布免征厘金,亦不失为做了一件好事。
2.依靠各地商会,充分听取工商业家意见,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法规,完善了市场机制。
粗略统计,袁世凯政府制定有关经济法令八十多件,推进了清末新政的未竟事业。
3.纠正清政府混淆垄断与专利的错误,取消创办企业动辄给予专营权若干年的规定,专利只给予真正的发明创新,从而促进了自由竞争。
4.整理和健全财政税收制度,民国三四年间(1914、1915)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约计每年可余二千万”。
5.整顿金融秩序,收回各地乱发的纸币(如广东),统一铸造银币(袁大头),奠立了统一币制的基础。
总的看来,袁世凯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过去有个流传很广的说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列强无暇东顾,推动了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
欧战确实为中国人腾出较大的发展空间,但决定性的是本国的制度建设。
统计数字表明,欧战前中国民族工商业已以较高速度发展,大战爆发只是加快了发展速度。
清末新政和袁世凯政府在经济制度方面的建树,应该得到公允的评价。
(五)孙中山:失败时也会很急躁 孙中山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做事情光明正大,不太善于搞政治权谋,一再被袁世凯欺骗。
以往的影视作品多表现孙中山的革命者风采和气度,对他性格中有缺陷的一面表现不足,《走向共和》塑造了孙中山如何从一个热血青年到革命领袖的成长过程。
剧中的孙中山经历了大量艰难坎坷,失败再失败,有时很急躁,也发脾气,经常因为革命上的事情和黄兴吵架,这些情节都会让观众感到亲切而自然。
虽然孙中山是伟大的民主先行者,但他也是人,也有感情,也有失误,塑造一个真实的孙中山是对历史的尊重。
三、《走》剧的一处硬伤[④]长达59集的电视连续剧《走向共和》在张勋“复辟”清王朝的历史关头仓促地结束了,这让电视机前的观众惊愕不止:是不是将片名看走了眼
《走向共和》走向“共和”了吗
想不到,投资4000余万元的“鸿篇巨制”,竟这样“虎头蛇尾”。
诚然,该剧为观众展示了一幅清末民初的历史画卷,描写了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刻画了一系列当时政坛的代表人物,如慈禧、李鸿章、袁世凯等,都用了较长的篇幅、丰满的想象、生动的细节予以勾画。
一些较为次要的人物也表现得较有特点,如光绪的懦弱、杨度的固执、女记者田沫的机敏等,包括北洋军阀之间的勾心斗角也刻画得有章有节。
但《走向共和》顾名思义,应是反映中国从封建制走向共和制的艰辛历程,浓墨重彩的应是为实现共和而英勇奋斗的志士仁人。
但对于这一点该剧表现得却恰恰不够充分。
如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的篇幅本来就有限,更多表现的还是其“不成熟”的方面。
如开“空头支票”,承诺将十元借款以十倍偿还,最后在投宿旅店时被老板娘认出、追要借款,孙在雨中狼狈逃避;在遭受挫折后,让革命党人宣誓效忠领袖,还为这样的极端做法自我辩解为“权宜之计”等。
也许编导者是想实践他们所主张的“塑造领袖人物平民化的一方面”,但平民化不等于平庸化。
如孙中山与宋庆龄的婚恋,没有任何细节刻画出两人志同道合的感情基础,也没有凸现出宋庆龄选择孙中山为配偶的内外动因,应当说对宋庆龄这一重要历史人物的刻画要比描写袁世凯爱妾英子的笔墨要稀薄得多。
反而是在孙宋二人的婚礼上,安排了一个以钢笔环代替戒指的细节,不仅不能让人感到编导者预期的幽默感,反而俗气十足。
这种格调不高的设计,在孙中山的人物塑造中常有体现。
该剧编导者曾称,这部剧前半部分着重描写的是慈禧,后半部分着重描写的是孙中山。
在后半部剧中孙中山虽出场次数多一些,但仍显浮皮潦草,缺乏生动丰富的细节来展示孙中山的政治主张和他伟大的人格魅力,使人很难看出孙中山在推动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相比之下,李鸿章的戏在整部戏里虽不是最多的,但细节刻画却有力得多。
如临危受命签约讲和一场中的“舌战群儒”,塑造了一位充满对中国落于他人之后的无奈和寸土必争、有血有肉的李鸿章。
而对孙中山的刻画,就缺少这样的精彩之笔。
对共和之父孙中山的描写都如此简单,那些为共和而战的其他人物的塑造就更为单薄了。
重要的历史事件如蔡锷发起的讨袁运动更是一笔带过。
因此,观此剧给人的印象是,描写清宫廷帝王臣子之事细致,反映走向共和过程简单;孙中山等人的形象单薄,远不如慈禧、李鸿章、袁世凯等人的形象来得丰满完整。
于是乎,反对共和制的慈禧、袁世凯成为该剧的主角,为共和制奔走的孙中山、黄兴等反成了陪衬,这部剧的主次颠倒,编导的这种处理让人感到这部片子与其叫做《走向共和》,不如叫做《走向共和之前的清廷》也许更为妥帖。
当一心想称帝的袁世凯一命呜呼后,该剧便匆匆结束了,为推翻专制实现共和还在不懈奋斗的孙中山等革命者的故事也就戛然而止。
而学过近代史的人都知道,在此之后,孙中山与他的战友们还有许多可书可写之事。
要在二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上建立“共和”,其艰难可想而知,其生死的考验也非常严峻。
这些史实如果用艺术的形式来展现,将揭示中国从封建走向共和是历史的必然。
这比目前打上一长串的字幕要形象得多,也更能增强电视连续剧的艺术感染力。
这些重要内容的缺失,不能不说是对这部电视剧宏大主题的削弱,也是这部巨作艺术上的一大败笔。
关于关法治的小故事
法律小故事故事1昨晨8点多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们院子一个老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
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
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
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
”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故事2中考前一天,五名社会青年冲进某校初三(3)班教室殴打初三学生林某,林某情急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社会青年,其一名社会青年冲过去殴打林某时被划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
故事3“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
”村民都这样说。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2001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
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
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
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
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
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效死亡。
公安机关以林某携带管制刀具,对其进行了拘留。
其家长承担也事赔偿责任故事4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
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故事5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
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故事6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
”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故事7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
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
”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
”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
”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学优网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
”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
”王先生告诉他,#from 本文来自学优网 end#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
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
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
”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
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故事8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
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
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