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一篇《我最喜欢的动物》的英语演讲稿,初1的2分钟
My favourite animal--panda If you ask me what my favourite animal.I can tell youpandas are my favourite. I like the pandas not only because they are one of the China's treasures,but also because they looks cute. Pandas are very fat and hairy. They have two colours:white and black.The panda'sd face,back and stomach are all white, their eyes nose legs and arms are all black. The pandas like eating bamboo. Using the paws,he chew the bamboo very slowly with his mouth. There are two pandas called tuantuan and yuanyuan will send to Taiwan. 2: My favourite animal is tortoise. Tortoise walk not fast. But I like the tortoise. Why? Because, tortoise is a cute animal. It have a short tail and a four short foot. It have a little head and a hard shell. They are forty-five little and cute tortoise in My home. They like to play in the water. When they afraid some thing. They wall run fast. They like to eat the fish. I often buy some small fish to them to eat. They can catch the fish fast. First, they fake(假) sleep. When the fish swim near they mouth. They catch the fish fast and bit the fish head. So, the fish die. They can eat the fish. In winter. They like to sleep in the sand. When they sleep, they don’t eat any food.Because they wall hibernation. But, when they are thirsty. They come out of the sand. So, we must give water to them to drink. I love the tortoise. I hate the eagle. Because, the eagle often eat the tortoise with it sharp mouth.My favourite animal is tortoise. 更多: 以及 I like animals very much, such as horses,monkeys, cats, tigers and so on. But I like dogs best. Why? Because they are very cute and nice. I have a white dog. Its name is Bobo. She is a female dog.She comes from Beijing,China.She wears white clothes and she has two big eyes and a small month.She often walks round and round at home.It has nothing to do.She likes eating ice-cream so much.So do I.When I eat ice-cream,she will look at the ice-cream carefully,So I will give her some to eat. I think Bobo is the cutest dog in the world
我是一企业员工,想写一编我在企业所感受的幸福为题你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伙伴们: 大家好,下午好
我是财务部的××,我今天演讲的是:“爱司如家”。
“家”这个字在我们的心中都不陌生,甚至是非常的熟悉,伟大诗人歌德曾说过“能在自己的家庭中寻求到安宁的人是最幸福的人。
” 因为,有了家,生活才变得有趣;有了家,工作才能顺心;有了家,才懂得什么叫关爱,什么叫珍惜。
家是心灵的港湾,是每个人生长的摇篮;家是力量的源泉,她的温暖无可替代
通常我们说到的是我们自己的小家,但是在浩瀚的社会里,在这繁杂的环境当中,我们还拥有另外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那就是我们在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为之奋斗、为之努力的企业——××保险。
在这个大家庭里面,我们爱岗敬业,我们成长收获,我们也因此爱司如家。
接下来我就带给大家一些我的感悟。
“不抛弃,不放弃,好好活,做有意义的事”。
相信很多朋友都看过《士兵突击》那部电视剧吧
剧中的主人公许三多曾给数万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深深的感动。
剧中的这一句台词就是对人生最好的阐释,也是对责任最好的理解。
而员工对于公司最基本的责任就是“爱岗敬业”。
其实,我们曾经谈论到“爱岗敬业”的话题时,大多谈笑而过。
相信大家都很明白,公司不仅是工作和取得报酬的场所,更是我们安身立命之基。
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的满足和希冀、得意和失望、都与公司息息相关,所以“以公司为家”不再是个别积极员工的美德,而是每位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更是我们肩负的一种责任。
每位员工应清醒地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从小事做起,营造我们的“家”。
虽然我的工作岗位很平凡,我也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我是那么默默无闻,我也是那么容易满足。
每当我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一件任务时,听到同事、领导那一声声“辛苦了”的亲切问候,我的心头总是溢满巨大的幸福感,仿佛平日里所有烦恼和劳累都在那一刻烟消云散。
同时,也为自己能为公司做出自己力能所及的贡献而自豪。
领导的关怀、同事的支持更常常激励着我、规范着我,去认真对待每一天的工作,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能充满激情,都能充实而非平凡地度过,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什么快乐能与之相比呢
忠诚于事业就是忠诚于自己,责任与荣誉并存,这是对我们企业文化最深刻的注解和阐述。
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从中可以看出,修身是根本也是起点,是为公司这个大家庭服务的基础,修身是自身素质的不断完善提高。
个人的提高与成长都离不开公司这样一个大家庭,而提高每个家庭成员的素质,又能增强“家”的竞争力。
那么如何修身呢
接下来就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谈谈吧。
20××年,带着学生的稚气和对工作的新奇,我走进了人寿湖南分公司**中支。
回顾半年多的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困难与快乐同在,学习与工作相伴。
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标准,我尽心尽力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在工作中,我不断成长,不断收获,与家人承受困难、享受快乐。
这里,我就同大家一并分享我的成长收获: 1、重视理论学习,坚持工作原则,明确服务宗旨。
我结合在学校学习到的一些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努力的学习了公司财务基本的流程和操作实务,坚持执行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努力在收付、反映、监督三个方面尽到了应尽的职责,努力做到各项收付款无差错,为内外部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维护公司的形象。
在这最基本的业务处理及服务工作上,让我体会最深的不是怎样去准确无误的系统操作和业务处理,最困难的就是怎样去和联系部门做好交接、流转及解释工作。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
坚持政治、经济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素养不断提高。
在工作生活中注意摄取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经济法律法规。
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按章操作,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
3、端正工作心态,学习做人做事,积极面对困难。
公司正值新系统上线,新的变革带领了财务工作的进步同时也有着新事物特有的种种困难,不过这样却让我学到了老师们的解决困难的方法与态度,培养着自己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也分享着胜利的喜悦。
从最基本的理论学习,然后到对基础操作熟练。
这整个过程给我的收获不能一一在这里完整的表述。
困难、犯错、迷茫、冲动、收获、喜悦,种种的心情让我体会到了工作的乐趣。
在我看来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
因此,做事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犯错和困难的时候要学会吸取教训,人之所以有一张嘴,而有两只耳朵,原因是听的要比说的多一倍。
因此,我学会聆听。
总的来说,几个月的工作让我实实在在体会到了自己的成长,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自身的不足,更明确了自身的发展方向,清晰的认识到做事的原则:不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成功的法则极为简单,但简单并不代表容易。
既然有缘与太保,我相信会在这个大家庭里,能找到更多成功的法则和做人的道理。
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皮之不存,毛之焉附”,一个企业,如同一个民族,当它强大时,它的人民就会扬眉吐气,神采飞扬;当它衰落时,人们可能只有暗自嗟叹。
因此,应该把企业当成一种力量的源泉,生命的支撑,视企业如生命,与企业共命运。
家是避风的港湾,舒畅、温暖、充满爱,若我们都把公司当做“家”,用爱去经营,时时为家着想,事事为家着想,把公司的兴衰荣辱同自己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将公司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融为一体,那,公司这样的“家”必然会更加兴旺
谢谢大家
《最后一头战象》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
当我见到封面上那头栩栩如生的大象,我就
这篇文章的比例不对读后感的文章概括只能用全文三分之一,开头结尾五分之二左右,别的都是联系实际你这篇文章讲的全是这本书写的东西没有你的想法。
如果这篇文章让我打分我只能给6分,满分10分
沈石溪一共写了了几本书
》 》 《再被狐狸骗一次》《保姆蟒》《疯羊血顶儿》《混血豺王》《野猪囚犯》《狼妻》 《牧羊犬阿甲》《豺狼拥抱》《当保姆的蟒蛇》《鸟奴》《雪豹悲歌》 《兵猴》 《仇恨》 《猎狐》 《罪马》 《天命》 《狼妻》 《红奶羊》 《灾之犬》 《智取双熊》 《野猪囚犯》 《藏獒渡魂》 《老鹿王哈克》 《丹顶鹤再嫁》 《情豹布哈依》 《最后一头战象》 《逼上梁山的豺》 《雌孔雀的恋情》 《红嘴相思鸟昂贵的彩礼》 《兵猴传奇》《野犬女皇》《象母怨》《雄狮去流浪》《红飘带狮王》《王妃黑叶猴》《雪豹悲歌》《骆驼王子》《鸟奴》《狼王梦》《黑熊舞蹈家》《疯羊血顶儿》狼世界 》《第七条猎犬》 《退役军犬 》《一只猎雕的遭遇》 《狼王梦》《猎狐》,《盲孩与弃狗》《战争与女人》 《老鹿王哈克》《残狼灰满》《象王泪》《红奶羊》 《再被狐狸骗一次》《保姆蟒》《疯羊血顶儿》《混血豺王》《野猪囚犯》《狼妻》 《牧羊犬阿甲》《豺狼拥抱》《当保姆的蟒蛇》《鸟奴》《雪豹悲歌》, 《兵猴》 《仇恨》 《猎狐》 《罪马》 《天命》 《狼妻》 《红奶羊》 《灾之犬》 《智取双熊》 《野猪囚犯》 《藏獒渡魂》 《老鹿王哈克》 《丹顶鹤再嫁》 《情豹布哈依》 《虎女蒲公英》 《最后一头战象》 《逼上梁山的豺》 《雌孔雀的恋情》 《红嘴相思鸟昂贵的彩礼》《一只猎雕的遭遇》《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再被狐狸骗一次》《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和乌鸦做邻居》《第七条猎狗》《带银铃的长臂猿》《白天鹅红珊瑚》《黑天鹅紫水晶》《梅里山鹰》《中华龙鸟》《刀疤豺母》《我们一起走,迪克》《雪域豹影》《红嘴相思鸟昂贵的彩礼》《大鱼之道》《虎娃金叶子》《白象家族》《牧羊神豹》《野马归野》《金蟒蛇》《给大象拔刺》《退役军犬黄狐》《大灰狼与小绵羊》《会做生意的狐狸》《象王泪》《红奶羊》
尤安·艾肯教我读书 500字作文
“首先我会先思考,故事中的人物为什么这样做,作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
然后,我会在脑子里继续把这个故事编下去,回过头来品味我最欣赏的一些片段,并从中找到我以前忽略的东西。
做完这些,我会把从书中学到的东西列个单子。
最后,我会想像作者是什么样的,他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这一演讲稿中,用几句平凡的话语,讲述了怎样读书,让世人从不堪入目的读书方法,走向了无止境的读书之旅。
她的这篇演讲稿,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到,已经入选了5年级的语文书中,他的读书方法让不少同学受益无穷。
我也如此。
《狼王梦》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动物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用了错误的方法,让得全家只有一人幸免于难。
那是一个黄昏,紫岚拖着鼓胀的腹部,无力地趴在地上。
狼崽出世了。
一雌三雄。
媚媚、黑仔、蓝魂儿、双毛。
她的丈夫黑桑一生中实现过无数梦想,唯一没有实现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一狼王。
紫岚一直有些崇拜她的丈夫,为复夫愿,她将黑桑的压力加倍给了狼崽,使得黑仔被金雕捉走;蓝魂儿被猎;双毛被狼群食之。
只有媚媚存活。
故事中的人物紫岚,急于求名利,殊不知利中而有害,当她教子成王时,狼崽已恨透了她,才导致家破人亡。
作者沈石溪,是我们全班所喜爱的动物小说作家,我喜欢看他的所有作品,他通过写动物,在我们面前打开了一扇纯真的动物世界的大门,让我们看到了动物温情。
作家沦沈石溪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呢
作者在提醒我们,不能急于求名求利,要知道利中反而有害,最后自食其果。
人,靠吃饭长大,智慧靠知识成长,而知识的源泉,就是书。
野性的呼唤好词好句好段
良知是诗才的躯体,幻想是他的衣衫,想象则是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
它一边走一边嚎叫,浑身的皮毛闪闪发亮,湖底的黄金闪烁着光芒。
这时的样子也确实像个魔鬼。
它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只是毫无理智地对那群印第安人紧追不舍。
在他们穿过树林时一阵暴风雪般的撕、抓、咬,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迅速扑倒。
他的灵魂,无所不在,贯穿一切,把一切塑成一个有风姿、有意义的整体。
”我们的文明程度越高,我们的恐惧就越深,担心我们在文明过程中抛弃了在蛮荒时代属于美,属于生活之乐的东西。
……他跑到狼群之首,巨人似的高高跃起在同伴们之上,他的大嗓门高声嗥叫,唱出一曲年轻世界的歌,那便是狼群之歌 .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跳跃的古老渴望,寒条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呼唤凄厉的诗行。
读《狼王梦》后的感悟,只要200字,要经典、经典
一般讲究“人名”,就是主持人先接下来的课程名称、课程重要性;然后介绍带来此课程的:姓名、职称或荣誉等要的话可以包装一下讲师水何如何高、经验很丰富等等
最后号召听众用热掌声有请讲师上台授课
红脖子读后感500字(加大至内容)
读《红脖子》有感 最近,我又阅读了《红脖子》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
本书记录了《红脖子》、《春田狐》、《狼王洛波》、《巫利》、《宾果》和《公鹿的脚印》六个故事。
这六个故事我都非常喜欢,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红脖子》。
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
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也很懂事,他的其他兄弟姐妹们常常跑到危险的路上,吃那些来历不明的东西,这个英俊的小家伙却以为服从妈妈的命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
在五月——恋爱月里,红脖子认识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获得了布朗妮的芳心。
直到有一天,红脖子和布朗妮相处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小时;到后来,他们每天相处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甚至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
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
红脖子不由得紧张、担心、焦虑不安起来。
最终按捺不住,无法安心的他在树桩上、峡谷里啄个不停。
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唧唧呀呀的小不点儿。
红脖子的誓言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共同培育自己的孩子。
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
可是在他们生活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
即使一家人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但是灾难还是一次又一次降临到他们身上,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
在红脖子家破人亡、悲痛欲绝的时候,有一天,终生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他也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
读完《红脖子》这个故事,我再次泪流满面。
这个故事始终贯穿着爱与奉献的精神,红脖子伟大的父爱如同他那彩虹般灿烂的尾羽,让人见之而动情。
红脖子之所以成为一位优秀的父亲,是因为小时候他从没和爸爸一起生活过,而是由妈妈抚养长大,他知道妈妈含辛茹苦地照顾他们兄弟姐妹是多么不易,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想想我自己,和红脖子相比是多么幸福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辅导和教育。
红脖子从小没有父亲,他知道孩子没有父亲的滋味,更知道妈妈的艰辛,所以他不但是兄弟姐妹中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而且发誓:成年后要做一为优秀的父亲。
可是,灾难使红脖子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心灰意冷的他有一天也中了老猎人——科迪的圈套——天罗地网,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 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夫妻恩爱,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读完这个故事,我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谐相处,伤害动物的悲剧决不能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