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唉,也不知道啥时候开始棚改
今年40多岁的胡鹏是标准的西北汉子,说话声音洪亮的他如今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说话冷静、和气。
胡棚原是平凉工商局管科副科长,2014年3月抽调至平凉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新民北路东片区参与屋征收工作,担任征收七组副组长,他说话方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转变的。
他说棚改是世上最难做的群众工作,让你不得不改变许多。
记者从他的日记理解了他的感慨。
他在2014年5月25日的日记里写到: 今天又是星期天,虽然天气晴朗,可我还高兴不起来。
进入新民路片区征收七组两个月以来,我和来自区十个部门的同志们在短暂的时间里已结下了深厚的感情,甚至有点像战友之情。
早出晚归,误餐失眠,每天坚守在拆迁第一线,辛苦已成家常便饭,每天与其他组的同事们相互见面,都会分享解决问题的心得和入户宣传所遇到的趣闻轶事。
尤其是对于一些不理解甚至带着抵触情绪的群众,我们已经相互总结出了若干条说服和引导的方法,对于各自片区的工作都有积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一大早,我们来到了马文平家进行入户走访,一进家门,马文平就忙着让座、倒茶,墙上悬挂着全家福照片,茶几上摆放着时令水果,满屋洋溢着幸福温馨的生活气息。
闲谈中,我们得知他原来做过生意,也种过地,靠辛勤劳作养大了儿女,现在靠出租屋有了固定收入。
马文平说:“看看我们的子挺好吧,临街也好出租。
以前做生意多辛苦呀,现在日子好过了,可遇到这棚改,我是真的不想搬呀……”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王平的家,他曾经当过村社干部,是村里有名的“文化人”。
他跟我们侃侃而谈,“有些群众前几年因为拆迁,大多在外租过渡,在外面住的那几年,群众受城居民的影响,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也多了一些宽容和理解,但是现在虽然居住条件跟城里人一样了,有些人还是农村的生活习惯,还是需要提高呀!棚改我支持,但征收补偿你得让我们满意才行,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是呀,在遇到切身利益与生活现实时,许多人都选择了担当,我们会公正地给他们一个结果。
另一则日记是这样写的:5月28日,星期三,早上起床时媳妇批评我说,这个周末又没有时间,你这个收破子的怎么像收破烂的一样天天没个闲。
是呀,自从屋征收工作正式开始后,我的休息日没有了,节假日也没有了,妻子总是发牢骚:“放下娃娃不管、老人不顾,天天能跑出个什么结果?”我解释再多也没用,为了支持我的工作她也不容易,就让她唠叨唠叨吧。
后来,看着我每天依旧是早出晚归,她也向我“服软”了。
我记得第一次入户调查的时候很多群众都说新民北路要棚户区搬迁改造,心里挺舍不得的,主要舍不得他们的小院。
和片区群众熟悉以后,我们路上碰面时就聊一聊给他们宽一宽心。
新民北路片区的居民与工作人员对于棚改的认识都有了许多变化,从既盼望又有顾虑的谨慎到慢慢理解、参与、支持棚户区改造;我们的屋征收工作人员也转变了按部就班的工作作风,没日没夜地为棚改百姓办实事。
我们抱着真诚的心与新民北路群众深入沟通,多拉家常,全力做到为民服务人性化、友情化,把个人的“小行动”融入为民谋福祉、得实惠的“大行动”中。
现在,我们将自己的热情化为了春风,我们的耐心服务也换来了新民北路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的和谐开展,拉近了干部群众心灵之间的距离,架起了干部群众沟通的桥梁,密切了党和群众之间的。
6月10日,星期二,胡鹏在日记里说,让住户主动搬离世代居住的“好地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根据每户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法,“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今天入户走访的是泾滩三社中路的马文学。
马文学年龄不算大,妻子身体不好,在西安看病,道听途说中对屋征收政策落实一直不很放心。
前几天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已经多次在里将屋征收政策和补偿方案进行了沟通,得知他本人今早回来,我得去他家人耐心细致地依照政策给他算算细账,马文学一家觉得合理,也就爽快地答应搬迁。
棚改办公室临时用的是棚改中征收的旧子,因为马上就要拆迁,间没有暖气,晚上特别冷,胡鹏说,那晚马文学同意了征收,他心里暖和了好几天。
怎样做好房地产小蜜蜂
拓客是当下最为直有效的客户召集方一,其成本低、成效高的优势众多青睐,其中拓客方式主要分为十二种,以下为拓客十二式在项目拓客工作中的实际应用方法:一、商圈派单适用项目:中高端、中端及中端以下工作周期选择:基本贯穿整个项目营销过程,派单量最大的时间应选在蓄客期和强销期。
拓客人员选择:根据各项目实际人员和项目体量安排,一般至少需要配备一名拓客主管拓客范围选择:项目周边和全市重点的繁华区域,人流量和商圈档次是商圈选择的主要标准。
工作目的:广泛传递项目信息和有效收集客户信息。
工作安排:1、制定一个完整的拓客计划2、确定拓客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包括项目基本资料、核心卖点和优势及拓客说辞与技巧),培训完毕后进行相关考核3、安排拓客周期和时间节点,选择节假日及周末,以及平日里商圈人流量较大的时段4、对拓客商圈进行选取与划分,并事先进行踩点和绘制拓客地图5、拓客人员执行拓客计划,在商圈进行大范围派单,并竭力留取客户信息6、统计每日派单量和留电量,并进行拓客人员工作心得和拓客技巧分享,提高团队士气审核标准:工作审核标准依据派单量和有效留电量而定,要求每人每日合理派发单页的量应达到200-300张,有效留电量至少达到20-40组。
根据项目体量、档次和推广力度不同,派发量和有效留点量两项数据可以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动线堵截适用项目:中高端、中端及中端以下工作周期选择: 蓄客期和强销期拓客人员选择:以销售员和小蜜蜂为主拓客范围选择: 项目周边各大主干道及路口,目标客户工作区域的上下班公交站点和沿途必经之路,以及去往日常生活中主要消费场所的沿途(如超市、菜场、餐馆等)工作目的: 向主力目标客群进行项目信息传递,捕捉意向客户工作安排:1、确定项目主力目标客群,分析客群相关信息点2、并对目标客群的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等动线进行分析,确定动线拦截点,如路口、公交站点、客户平时就餐聚集点等3、确定动线堵截方式,主要采取户外广告的宣传方式,包括擎天柱、楼体(顶)广告牌、公交站牌、路灯灯箱、车身广告等;也可辅以项目周边人群聚集区域定点派单或设立流动推广小站等具体形式4、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汇总,分析各广告宣传及人员派单等的效果,继而改进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宣传覆盖范围广,信息点对点传播到达率高2、对真正有购买意向的准客户说服力很强三、社区覆盖适用项目:中端及中端以下,主要针对大型普通住宅项目的首期和中小型项目的尾房工作周期选择: 主要针对蓄客期,其次为强销期拓客人员选择:以销售员和小蜜蜂为主,可配备一名拓客主管拓客范围选择: 项目所在区域板块内的人员稳定聚集社区工作目的: 扩大项目影响力与知名度,挖掘周边潜在地缘性客户工作安排:1、将项目所在区域内人员稳定聚集社区进行划分2、安排相关拓客人员携带相关道具进行有计划的扫楼和扫街3、在社区居民聚集区进行项目海报和广告的张贴,并设立固定咨询点4、在社区内部可安排一定的固定或流动拓客人员进行客户挖掘和维护5、若条件允许,可开通社区看房专车,定期接待客户看房审核标准:每组每天至少完成两个社区的覆盖工作,可根据社区规模进行适当增加招式特点:1、在一定区域内覆盖范围广,覆盖面不做过细分析,以基本全覆盖为主;2、信息在相对的区域内做到全面接触;3、 覆盖目标客源数量较大,精确性差,以量换质,用时间培养客户。
四、展会爆破适用项目:高端、中高端、中端工作时间选择:蓄客期和强销期。
工作人员选择:精英销售员。
工作地点选择:大型展会现场。
工作目的:通过展会向目标人群准确传递项目情况,并现场拉客。
工作安排:1、事先与展会组织方联系,争取有利展位(如果在房展会上,位置选择避免与优于自身的项目相邻;如果展会为车展或者珠宝类展览则选择明显位置,此类展会更加适合高端和中高端的项目参加)2、制定出众的形象设计,在展会上区别于其他同类型项目3、安排精英销售员在展会中发力,与参观的客户多沟通,现场完成客户信息登记和拉客到访的工作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目标客户相对纯粹和集中,客户群体具备较高的购买力,更容易进行潜在客户和意向客户的挖掘五、油站夹报适用项目:主要针对中高端项目和投资型项目工作周期选择: 以蓄客期为主拓客人员选择:前期与加油站协调工作由策划人员负责,后期物料派送由案场销售人员负责拓客范围选择:项目所属区域内和周边商圈内油站、城区范围内到客率高的所有油站工作目的: 传递项目信息,捕捉意向客群工作安排:1、分析各加油站的到客情况,尽量选择到客率高的加油站进行合作2、派市场渠道人员前往各加油站进行合作沟通,向加油站内人员阐明合作要求,并对其进行简单培训,最好能最好能给当时感兴趣的客户简单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留下客户的联系方式3、准备好各项物料,包括夹报和小礼品等,定期对合作的加油站进行物料补充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本招式对客群的把握相对较精准,加油站针对的客群是有车族其中包括政府用车和私家车、出租车等,不管是坐车的官员还是开车的老板以及企业高管,都是公认的最具消费实力的人群,也是构成项目消费的主体,2、通过加油站派送宣传品,就很容易锁定这部分高端人群,把产品信息迅速传达给高端客户,中间没有任何停留,没有任何中间环节,迅速而有效。
3、直接锁定有消费能力的客户,广告浪费少,节省费用,有效性高;4、由加油员一对一派送,中间不停留,迅速到达目标客户手中;六、商场巡展适用项目:所有项目类型均可工作周期选择: 蓄客期及强销期拓客人员选择:以销售和小蜜蜂为主,配备一名拓客主管拓客范围选择:项目周边一定距离半径内的重点商场、商业中心、重点市场和其他重点公共场所;交通动线范围内的目标场所工作目的: 广泛传递项目信息,挖掘和收集客户信息工作安排: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百货商场或卖场,并联系场地以及相关道具的安排2、制定巡展顺序和时间表,按照节奏展开3、将拓客人员分为固定接待和流动派单人员,前者负责展台的接待登记工作,后者则负责展台周围及卖场内的派单宣传工作4、若条件允许,最好在每个展点安排看房班车,能够及时有效的接送意向客户看房审核标准:依据不同卖场的自身客流情况,制定每日项目单页的派发量和留点量招式特点:1、增加了项目的接待处,扩大了项目的影响和客源的积累2、巡展地点进而时间可灵活控制3、对巡展地点的选择更具针对性,如高端项目则选择高端商业场所七、企业团购适用项目:中高端、中端及中端以下工作时间选择:项目的蓄客期和尾盘阶段。
拓客人员选择:经理级以上或有特殊关系的业务员拓客范围选择:项目周边的学校、医院、工厂园区等各种企事业单位工作目的:通过与企业谈团购,以略低的价格换取项目的快速去化工作安排方式:1、分析项目周边众多企事业单位,选出具备一定规模且合适的相关单位,并安排好相关拓展人员2、与相关企业接触,了解企业欲团购的数量信息与可接受的价格范围3、分析决定此企业是否适合团购本项目4、在得到相关准确信息的情况下,与甲方联系取得甲方的同意和认可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存在一定机会在短期内成交大量客户,对于快速去化项目有很好的帮助2、甲方需要舍弃一定的利润,且团购价格的交涉与协调存在一定的难度八、动迁嫁接适用项目:普通及中高档住宅项目工作周期选择: 营销全程拓客人员选择:以市场部人员及销售员为主拓客范围选择:项目同区域内拆迁小区,其它区域内同品质拆迁小区工作目的:传递项目信息,锁定拆迁客户工作安排:1、事先搜查项目周边刚拆迁和待拆迁的区域2、了解拆迁区域的回迁规划,在拓客开始前先摸清拆迁小区的回迁规划和回迁项目的基本情况,这样有利于在拓客过程中抓住客户的主要诉求,做到对症下药3、在拆迁小区内设立项目分展区,组织专业销讲队伍深入拆迁小区内,可行的话可以逐户上门介绍,抢占先机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拓客对象相对较集中,客户诉求点也相对统一,比较容易达成团购意向;2、极易形成口碑传播。
九、商户直销适用项目:适合所有项目,但更适合普通住宅、投资或自营类项目,尤其是小型项目工作周期选择: 蓄客期及强销期拓客人员选择:以销售员和小蜜蜂为主拓客范围选择: 项目周边及城市各类型专业市场,如建材市场、家电市场、食品市场等工作目的: 广泛宣传项目,传递项目信息,挖掘潜在客户工作安排:1、收集整理规定区域内的各类商业市场的资料,选取目标市场,并作详细的调研了解2、安排拓客人员进行直销拓客,拓客分组进行,最好进行人员与市场的固定分配,便于后续的持续耕耘,培养客源3、针对比较有意向的商户进行长期重点追访,并对区域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商户进行重点进攻,深挖潜在客户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人群划分容易,寻找难度小;2、信息到达率相对较高;3、商户联系方式等资料收集相对容易;4、容易形成击破一点,打到一片的效果。
5、可形成针对性的拓客说辞。
十、客户陌拜适用项目:高端、中高端、中端及中端以下工作周期选择: 项目营销全程拓客人员选择:以2人为一组进行拜访,组数由项目情况而定拓客范围选择:政府行政机构、医疗和教育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市内办公人群聚集区、市内个体商家聚集区工作目的:通过针对性的客源方向挖掘项目的意向客户工作安排:1、针对项目情况,确定项目周边潜在客户所在的各个企事业单位、商务办公区域等2、以2人为一组,到目标客群的活动场所进行拜访,携带项目相关形象展示手册,与客户进行深谈,了解客户详细资料,了解目标人群意愿,辨别意向程度审核标准:每组每天陌拜客户10组以上,收集详细客户资料,填写客户级别卡,进行分类,每日上交工作总结招式特点:1、寻找项目潜在客户更具针对性,能够更深层的获得客户信息与意向程度2、在陌拜过程中难度较大,容易碰壁,对拓客人员有一定的能力要求十一、竞品拦截适用项目:适合所有的项目,高端住宅类项目、投资类项目效果会更好工作周期选择: 营销全程拓客人员选择:以销售员为主拓客范围选择:与项目品质相同、相近或品质比待推项目略差些的项目附近;同区域的周边项目附近工作目的: 针对性的截杀项目周边竞品的客户工作安排:1、详细分析区域市场整体情况,通过对项目的剖析来确定项目周边的主力竞品2、详细了解竞品项目近期销售情况,以及与待推广项目比较的优劣势3、在短时间内弄清客户的主要诉求,抓住客户的诉求介绍项目优势4、团队配合将项目尽量带至项目案场实地讲解审核标准:无招式特点:1、所拦截客户意向性高2、由于思维的先入为主,往往客户会对先了解的项目比较倾心,这是在本招式应用过程中的一个难点十二、商家联动适用项目:适合所有项目,尤其是高端项目工作周期选择: 营销全程工作人员选择:以策划为主联动范围选择:与项目目标客源相吻合的相关商家、机构或团体,如:车友会、教育协会、奢侈品展览会等工作目的: 通过与其它商家进行联动,达到资源共享、互利互益的目的工作安排:主要分为两种拓客形式一、召集类活动的资源收集拓客某些商品的发布会、某些产品的推介会、各种圈层展览会等;此类活动开始前无法确定客户资料,活动后有资料整理,拓客可收集此类客源资料。
具体办法:采取嫁接形式或赞助的形式或其他关系形式介入,如条件允许可现场推介本项目,收集本次活动客源资料,也可以互动开展二、有详细人员资料的团体资料收集拓客各种协会、组织的人员的详细资料收集,拓客。
具体办法:收集客源资料,陌拜或利用互动的活动接触客户并促进客户对项目产生意向。
招式特点:1、部分目标客户与项目产品的匹配度高;2、与部分目标客户的沟通见面相对容易;3、客源资料的收集比较容易;4、可形成针对性的说辞。
三方协议在法律中属于哪个条款
1、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主要有哪些? ⑴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规范,如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
⑵各地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 ⑶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工作意见,制定的本校工作实施办法细则. ⑷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2、现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办法是什么
按照教育部教学[1999]2号和人事部人办发[1999]11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其就业机制为“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 毕业前通过供需见面会与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有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就业指导机构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各市地、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计划指导下的双向选择、指令性安置和考试录用等各种措施,积极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
2o16年基层法、院判贪污案例
冯建求犯贪污、受贿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日期: 2016-10-17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6)湘01刑终923号原公诉机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冯建求,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长沙市岳麓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户籍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于2015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杨鑫,女,1982年9月14日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市,汉族,中专文化,捕前系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临聘人员,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于2015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6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长沙市第四看守所。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冯建求、杨鑫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于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作出(2015)岳刑初字第834号刑事判决。
原审被告人冯建求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于2016年8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09年12月经岳麓区区委办公会议决定成立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指挥部。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杨鑫是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溁湾镇棚户区房屋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拆迁业务组的临聘工作人员。
被告人冯建求是长沙市岳麓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工作人员。
两被告人为了图财,利用被告人杨鑫的职务便利,实施了如下事实: 1、受贿事实 2011年底,被告人冯建求在接受溁湾镇棚户区私房拆迁户唐某的请托后,与唐某达成如能够获得拆迁补偿800万元,唐某给予冯建求50万元好处费的口头协议。
之后被告人冯建求找到被告人杨鑫共谋利用被告人杨鑫的职务便利为唐某谋取上述拆迁利益,并告诉被告人杨鑫如能事成,唐某将会给30万元表示感谢,两人形成合意。
在被告人冯建求的授意下,被告人杨鑫主动向指挥部负责人申请上门洽谈唐某一户签订协议的拆迁任务,并获得同意。
上门进行拆迁洽谈过程中,唐某从未露面,而是由冯建求出面接触,并向杨鑫转述了唐某非800万元不拆的意见。
在被告人冯建求的授意下,被告人杨鑫积极与指挥部、出资方长沙市轨道集团相关负责人员协调,最终初步达成了满足唐某所提出的800万元拆迁补偿款条件的意见。
之后,被告人杨鑫将两套空白拆迁补偿协议交给被告人冯建求,被告人冯建求在桐梓坡路的花之林茶馆与唐某见面,向唐某告知了上述事宜,并让唐某先行在上述两套协议书上分别签了唐某与唐某母亲袁某的名字,唐某当场签字但未签写时间,并给了被告人冯建求现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冯建求收受后未告诉被告人杨鑫。
之后,拆迁征收指挥部将唐某一户的拆迁征收资料分成唐某与袁某两户制作了两份拆迁补偿协议书及附件,被告人杨鑫参与该制作事项。
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杨鑫协助唐彪在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将写有唐某名字的拆迁款存折领出,唐彪随即在望月湖先导区农村商业银行取出10万元人民币现金,之后唐某在新外滩与被告人冯建求见面,当场送给被告人冯建求现金人民币10万元,之后被告人冯建求将其中5万元人民币送给了被告人杨鑫。
2012年5月14日,被告人杨鑫协助唐彪在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将写有袁琪芬名字的拆迁款存折和写有唐彪、袁琪芬名字的倒房奖励存折领出,随后唐彪与被告人冯建求一起在开福区农村商业银行上大垅分理处从袁某名下拆迁补偿存折中取出人民币20万元,当场送给被告人冯建求,被告人冯建求之后将其中5万元人民币送给了被告人杨鑫。
2、贪污事实 2012年,被告人杨鑫与被告人冯建求商议后,由被告人杨鑫冒充唐某的签名,虚构拆迁困难与大病事由,向拆迁指挥部、望月湖街道办、岳麓区民政局提出困难补助与大病补助的书面申请,后将唐某名下4万元的困难补助款和大病救助款领走,并分给被告人冯建求1.5万元人民币。
此外,被告人杨鑫单独冒充袁某的签名,虚构拆迁困难与大病事由,向拆迁指挥部、望月湖街道办、岳麓区民政局提出困难补助与大病补助的书面申请,将袁某名下4万元的困难补助款和大病救助款领走。
直到2015年,被告人冯建求才向唐某告知被告人杨鑫冒领了唐某的4万元困难补助款和大病救助款的事实。
2015年6月30日上午,办案人员将被告人杨鑫带走进行调查谈话,当日被告人杨鑫交代了办案单位已掌握的其在帮助唐某拆迁过程中涉嫌贪污的事实,还交代了办案单位尚未掌握的其伙同被告人冯建求帮助唐某拆迁并收受唐某30万元好处费的情况。
2015年6月30日上午,办案人员将被告人冯建求带走进行调查谈话,在调查谈话过程中,被告人冯建求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其帮助唐某拆迁并收受唐某50万元好处费,其分给杨鑫15万元以及杨鑫给其1.5万元拆迁困难补助的事实。
2015年10月,被告人杨鑫的家属代其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退缴赃款人民币18.5万元;在本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冯建求的家属代其向本院退缴贪污所得人民币1.5万元。
原审判决据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书证、及被告人冯建求、杨鑫的供述和辩解等。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建求、杨鑫经事先共谋,共同利用被告人杨鑫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冯建求另单独收取贿赂人民币20万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冯建求、杨鑫共同利用被告人杨鑫的职务便利,侵吞国有拆迁补助款4万元,被告人杨鑫另单独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拆迁补助款4万元,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其中二被告人共同受贿30万元,共同贪污4万元,在贪污行为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杨鑫是具体行为的实施者,是主犯;被告人冯建求仅是犯意强化者,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应当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均系一人犯数罪,数罪并罚。
在受贿犯罪行为中,被告人杨鑫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犯受贿罪的事实,应以自首论,且其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对其可以减轻处罚。
在贪污犯罪行为中,被告人杨鑫、冯建求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系坦白,且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三百八十三条 第一、三款,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九条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原审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冯建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被告人杨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三、追缴被告人冯建求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杨鑫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十万元,上缴国库(已扣押被告人杨鑫退缴的人民币十二万元,由扣押机关处理,其多退缴的钱款二万元作罚金处理。
);追缴被告人冯建求贪污所得人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杨鑫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五千元,上缴国库(已扣押被告人冯建求退缴的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已扣押被告人杨鑫退缴的贪污违法所得人民币六万五千元,由扣押机关处理)。
原审被告人冯建求上诉提出:1、其没有收受唐某所送的财物,其不构成受贿罪;2、原审判决对其量刑过重。
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冯建求、原审被告人杨鑫犯受贿罪、贪污罪的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证人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明,其被拆迁的房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系通过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拍卖的途径获得。
2010年和2011年,其与拆迁工作人员谈判中要求补偿款为1000万元,但拆迁办不同意。
2011年下半年溁湾镇棚户区拆迁已经完成70%左右,其对拆迁政策不了解,便通过朋友认识了冯某(即上诉人冯建求),并请求冯建求帮其把拆迁价格尽量谈高,其许诺会对冯建求进行感谢,二人就互留了电话号码。
之后冯建求告知其,其所有的房屋可以补偿600多万,他要30万元的费用,但其对这个价格不满意。
到了2012年3月份左右的一天,上诉人冯建求告知其已经把价格谈到了800万元左右,但要做两户处理,要其提供亲属的身份证,并要求50万元的费用。
上诉人冯建求提出要其先给20万元的费用,其给钱之后,他就带合同过来签字,剩余的30万元,在其拿到拆迁款后一起付给他,其对这个补偿价格和50万元的费用表示同意。
2012年3月底或4月初的一天晚上,上诉人冯建求告知其,他已经将空白合同带好了,之后二人在桐梓坡路岳麓少年宫旁的花之林喝茶,其将20万元现金和其与其母亲袁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了冯建求,冯建求给了其两份空白合同,每份九本,其就在两份合同上分别签了自己和袁某的名字,但没有签时间,并把溁湾路39号房子的钥匙和房产证交给了冯建求,该20万元其认为是给冯建求的定金,不是冯建求所称的借款,冯建求也没有打借条给其。
2012年4月27日,上诉人冯建求告知其,以其名字办理的拆迁款存折已办理好了,让其次日准备好身份证到溁湾镇拆迁办领款。
2012年4月28日,其在上诉人冯建求的表妹(经其辨认,冯建求所称的表妹即原审被告人杨鑫)的带领下到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大厅领到了存折。
之后,其在新外滩苏宁电器旁边的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处,用刚领的80×××11存折取了10万元现金后,在新外滩苏宁电器附近交给了上诉人冯建求,当时冯建求要其将这10万元交给原审被告人杨鑫,但其没有同意,而是直接把10万元给了冯建求。
2012年5月14日,其接到上诉人冯建求的电话,便与袁琪芬一同前往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大厅,在原审被告人杨鑫的带领下,领取了以袁某名字办理的拆迁款存折,之后,”唐某”和”袁某”户倒房奖励的两本存折也交给了其。
后其就带着上诉人冯建求在开福农村商业银行上大垅支行,用刚领的以袁某名字开户的80×××11存折取了20万元现金,交给了冯建求。
其前后总共给了上诉人冯建求50万元的感谢费,除此之外,其并没有借钱给冯建求,冯建求也没有将50万元退还给其。
其母亲袁某在溁湾镇没有房子,至于为什么可以以袁某的名字签拆迁协议并领取拆迁款,其并不清楚其中的由来,只是上诉人冯建求告知其溁湾路39号要签两份合同。
在其委托上诉人冯建求帮忙拆迁事宜后,并无拆迁工作人员与其进行过联系,原审被告人杨鑫也未跟其协商过拆迁的价格。
其并不知道拆迁户享有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政策,上诉人冯建求与原审被告人杨鑫也未告知过其这方面的政策,其在领取完803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后并未领取过相关困难大病补助款,其通过对侦查机关出示的相关申请表和委托书中签字笔迹的对比,其认定大病救助申请表、搬迁困难补助申请表、委托杨鑫办理困难补助委托书中所写的”唐某”名字不是其或袁某所写。
2015年4月,上诉人冯建求联系其,告知其他表妹原审被告人杨鑫冒领了其的4万元补助款,并要求其在有人调查时说是其委托杨鑫去领取的补助款,并且杨鑫已经把补助款给了其。
(2)证人袁某的证言证明,其名下没有在长沙市岳麓区溁湾路54号的房产,其儿子唐彪在溁湾路39号有一处房产。
唐某的房子在拆迁过程中,其的身份证借给了唐某做拆迁用,而后唐某陪着其到望月湖街道用其的身份证领取过拆迁款存折。
其不属于溁湾路的拆迁户,也不了解拆迁户有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政策。
其通过侦查机关出示的相关申请表和委托书中签字笔迹的对比,其认定大病救助申请表、搬迁困难补助申请表、委托杨鑫办理困难补助委托书中所写的”袁某”名字不是其本人或者唐某所写。
(3)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2012年上半年,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安排其与范某一组,进行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扫尾工作,其与范某并没有负责过唐某和袁某这两户的拆迁工作,这两户的拆迁协议上的经办人”陈某”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被征收房屋作价补偿费计算表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补助计算表上的计算人”陈某”签名也不是其本人签名。
在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有一个不是其负责的拆迁户的拆迁奖励费某在了其的名下,其签字领取不久后,有人把这份奖励费拿走了。
其不认识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业务组的杨鑫。
(4)证人范某的证言证明,其并没有负责过唐某和袁某这两户的拆迁工作,这两户的拆迁协议上的经办人”范某”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被征收房屋作价补偿费计算表以及房屋装饰、装修补助计算表上的计算人”范某”签名也不是其本人签名。
这两户的拆迁奖励一开始是其与陈某领取了,后来原审被告人杨鑫向二人提及她负责了2户的拆迁,因为她是后勤人员,不负责上门,所以,就把名字挂在其和陈某的名下,奖金也造在其和陈某名下。
之后二人就把相关的拆迁奖和腾房奖给了原审被告人杨鑫。
(5)证人杨某的证言证明,上诉人冯建求在2008年或2009年左右因购买门面向其借款5万元,到了2012年或2013年左右的一天,原审被告人杨鑫给了其5万元,说是冯建求还的,但冯建求本人没当面归还过这5万元。
(6)证人黄某1的证言证明,其系原审被告人杨鑫的丈夫,其在交通银行开过一个账户,2012年4月28日其不记得是否存过4万元到其交通银行的账户内,通过查看侦查机关出示的相关存款凭条,其认为存款凭条上”黄某1”的客户签名是其本人签名,但其记不起这4万元是如何得来的。
(7)证人刘某2的证言证明,2011年3月开始,长沙市岳麓区溁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入攻坚扫尾阶段,在该阶段对被征收对象一般都是按最高标准补偿,但不能超过政策范围,原审被告人杨鑫负责征收补偿协议收集和初审。
被拆迁房屋有负一层的,按照长沙市拆迁办用过一个政策,但没有明文规定,地下室按架空层补偿,可以补偿到2800元每平方米。
唐彪位于溁湾路的房屋当时在调查摸底阶段时被遗漏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没有人上户调查。
原审被告人杨鑫询问过指挥部的后勤人员是否可以上门负责拆迁,但没明确说明是唐某这户的拆迁,之后杨鑫从事了具体的上门拆迁工作,但其不清楚她负责的是哪一户。
(8)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长沙市岳麓区溁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入攻坚扫尾阶段时,对被征收对象一般都是按最高标准补偿,原审被告人杨鑫负责征收补偿协议的收集,并配合刘某1、黄某2对相关协议进行初审。
对独栋私房户的拆迁到扫尾街道一般按照”住改商”的政策进行计算补偿,如果独栋私房户不同意这个拆迁价格,一是进行分户处理,首先将户主按”住改商”补偿,剩下的价格由户主的直系亲属进行分户,一般是分2户处理,通过确权来处理另外这户的面积。
二是不分户,将户主的”住改商”的面积进行调整,比如,房主一、二楼是合法面积,3-4楼是违法面积,那么,就把3-4楼的面积计算到1-2楼的合法面积里面。
唐彪位于溁湾路39号的房屋当时在调查摸底阶段时被遗漏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没有人上户调查,后原审被告人杨鑫向其汇报,说唐某是她的朋友,但其没有具体安排杨鑫去负责,最后唐某这户的拆迁协议是杨鑫签的。
唐某这户最后补偿到807万元,其不清楚具体情况。
(9)证人张某的证言证明,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棚户区改造的拆迁户的拆迁款存折、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的存折都是由望月湖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的会计到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望月湖分理处进行批量办理的。
账号为80×××11(唐某)的存折、账号为80×××11(袁某)的存折均是2012年6月14日开户,开户金额各为2万元,均于2012年6月19日被取走,取款人是原审被告人杨鑫。
账号为80×××11(袁某)的存折是2012年8月10日开户,开户金额是2万元,于2012年8月11日被取走,取款人是原审被告人杨鑫。
账号为80×××11(唐某)的存折是2012年12月18日开户,开户金额是2万元,于2013年1月4日被取走,取款人是原审被告人杨鑫。
(10)证人郭某的证言证明,其是长沙市轨道公司驻岳麓区溁湾镇棚户区征收改造现场代表,拆迁款的数额要得到轨道公司认可,并且要其审核签字才能备案、拨款。
2012年4月份之前,原审被告人杨鑫称唐某有个房子在溁湾镇棚户区拆迁范围内,请其在拆迁上予以帮忙。
之后,其、何某和原审被告人杨鑫去看了唐某的被拆迁房屋,看完房屋后,杨鑫提出唐某这房子想要800万元的拆迁款,其要向何某汇报,并未表态。
之后,在原审被告人杨鑫的请托下,其向何某进行汇报,确定唐某这户最高的补偿款为800万元左右。
后其告诉原审被告人杨鑫,唐某这户可以补偿800万元,至于杨鑫如何将唐某这户的协议做出来,其并不知情,但当时唐某这户是做了两份补偿协议的,因此唐某这户是存在超标准、超政策补偿的情况。
被拆迁人的困难补助、大病救助的资金也是轨道公司支付的,因此其被轨道公司安排对困难补助、大病救助进行审核把关。
其对困难补助、大病救助进行审核时,基本是街道已经按程序由领导审核签完字了,每批次大概在10-20户。
在唐某这户拆迁完时,无论拆迁户是否困难或者有没有大病,每个拆迁户基本上都可以申请4万元的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
唐某这户是以唐某和他妈妈两个拆迁协议的,因此是按两户来申请,可以申请到8万元。
(11)证人黄某2的证言证明,由于前期工作组遗漏了唐某这户的拆迁联系人,原审被告人杨鑫在取得李某的同意后,负责了唐某这户的联系事宜。
之后,原审被告人杨鑫向其咨询了唐某这户的拆迁价格,其是按提供的资料和政策标准对房屋拆迁价格的计算或核算,其不清楚唐某这户一户作为两户拆迁符不符合要求。
(12)证人刘某1的证言证明,2011年8月,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了一个攻坚扫尾拆迁指挥部,原审被告人杨鑫是征收业务组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拆迁补偿协议的审核,协议的备案。
2010年指挥部摸底时漏掉了唐某这户,2012年3月份左右,原审被告人杨鑫提出唐某这户是她的熟人,她可以去做该户的思想工作,之后领导同意由杨鑫负责唐某这户的拆迁工作,最后唐某这户的拆迁价格、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和拆迁资料的完善,都是杨鑫办理的。
(13)证人廖某的证言证明,其任长沙市岳麓区溁湾镇棚户区改造征收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任副指挥长,2011年8月左右,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攻坚扫尾指挥部,其分管办公室工作和安置、困难补助工作。
溁湾镇棚户区的拆迁群众的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申请到了后期是困难补助到户,大病救助到人,每户是4万元,为了推进拆迁工作的需要,拆迁户有申请的,工作人员上报到安置部,其就签字同意了,对于申报资料的真伪其无法进行辨别,原审被告人杨鑫就唐某这户的困难补助和大病救助找过其帮忙,其在拆迁指挥部的领导层级审批后,也签字同意了杨鑫的申报。
(14)上诉人冯建求的户籍证明材料、干部履历表、年度考核表、工作表现情况证明,冯建求的基本身份情况;其自1997年9月起在长沙市岳麓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任职,从事国有土地拆迁工作。
(15)上诉人杨鑫的户籍证明材料、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情况说明、望月湖街道城建办出具的重点办临聘人员杨鑫具体岗位职责、临时工工资发放表证明,杨鑫的基本身份情况;杨鑫于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在岳麓区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中指挥部业务组工作(临时聘用),负责档案管理、合同备案等工作;2010年至2014年,杨鑫负责重点工程征收拆迁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拆迁协议编号和初审等工作,部分拆迁合同的备案,以及重点办后勤工作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杨鑫领取的为临聘人员工资,每月工资1200元。
(16)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2010年1月6日关于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办公会议纪要证明,因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立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指挥部。
(17)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延长房屋征收实施期限的公告、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市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变更长沙市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主体的批复、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城市私有产权征收工作流程、搬迁困难户补助暂行办法证明,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相关审批文件、征收补偿标准文件资料。
长沙市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为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后变更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18)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工作方案、溁湾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攻坚扫尾阶段工作方案证明,原审被告人杨鑫为指挥部征收业务组成员。
征收业务组负责征收协议收集、初审、报批、备案等工作。
被拆迁户唐某未被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拆迁。
(19)长沙市房地产转让申请表、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方式)、领款单证明,唐彪位于溁湾路的房产经法院判决转让取得,获得拆迁补偿款共计259.9055万元。
(20)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方式)、领款单证明,袁琪芬位于溁湾路54号的房产获得拆迁补偿款总计543.2819万元。
(21)委托书、大病特困救助申请审批表、搬迁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领款单证明,唐某、袁某2012年5月10日所写的授权原审被告人杨鑫全权办理困难补助及一切与拆迁有关事项的委托书系杨鑫伪造,唐某、袁某二人签名系被告人杨鑫冒签,杨鑫领取了唐某、袁某的困难补助款总计8万元。
(22)关于唐某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人员签字一事情况说明证明,在唐某这户拆迁补偿协议上工作人员签字为”范某”的签名不是其本人签名。
(23)侦查机关出具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明,长沙市岳麓区溁湾路54号无登记信息(无房产登记记录)。
(24)唐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4月27日转入5.4458万元征收补偿款,2012年5月15日取款5.445万元。
(25)唐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4月27日转入254.4597万元征收补偿款,2012年4月28日唐彪在长沙先导农村商业银行望月湖分理处有折取现10万元人民币。
(26)袁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5月14日转入532.8619万元,2012年5月14日在长沙开福农村合作银行上大陇支行有折取现20万元,2012年5月15日取款512.861万元。
(27)袁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5月14日转入10.42万元,2012年5月15日取款10.419万元。
(28)唐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6月14日转入2万元,2012年6月19日取款2万元。
(29)唐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12月18日转入2万元,2013年1月4日取款2万元。
(30)袁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6月14日转入2万元,2012年6月19日取款2万元。
(31)袁某账号为80×××11的交易记录证明,该账户2012年8月10日转入2万元,2012年8月11日取款2万元。
(32)黄某1账号为62×××93的个人存款凭条证明,该账户于2012年4月28日在交通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存款4万元。
(33)扣押决定书,扣押财物、文件清单;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证明,原审被告人杨鑫于2015年10月10日退缴人民币18.5万元;上诉人冯建求退缴贪污所得人民币1.5万元。
(3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出具的到案经过材料。
(35)上诉人冯建求、原审被告人杨鑫的供述,二人对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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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权变动的,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不破租赁”,即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房屋出卖人卖出,租户也有权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承租该房屋。
需要注意:1. 提供承租人签署的放弃优先购买权切结书2. 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备案,若有;需产权人及承租人共赴不动产交易中心撤销3. 租约的到期时间,是否对你入住有影响4. 租客是否留有租赁押金,若有;需移交给买方,房屋到期之后与承租人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