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行长座谈会发言稿开头怎么写
对于流程银行,我们打算从三个方面来讲,分别是“解题、破题和答题”。
解题就是要搞清楚流程银行到底是什么,事情搞清楚了,问题就解决了一半,所以解题是关键。
破题就是要找到流程银行建设的切入点和设计思路,解题和破题做好了,答题就水到渠成了。
首先来说解题。
要了解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刘主席想到流程银行这个概念的,我们可以从远、中、近三个背景来做说明。
远的背景就是外资进入、资本约束、金融脱媒和竞争加剧。
这个背景的主题词就是竞争。
刘主席提出流程银行的概念就是为了应对这个宏观金融背景的。
中的背景就是2005年8月25日在西宁召开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行长联席会议。
这个会议在前面提到的金融市场大背景下召开,本应是百业待兴,积极迎接新时期的到来。
可从不完全公开资料来看,会议只在银团贷款这一个项目达成共识。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各位行长当时的心理?不由我们不想到那句“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埃今天咱们做流程银行,可以说正是在这种情境下的一种突破。
这件事如果没有办法推进,那就会是“料的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啊,反之则是“而今卖步从头越”。
情景大不同埃近的背景就是民生银行的保先教育汇报会。
一般的论者认为,流程银行的概念是刘主席在2005年10月25日召开的“上海银行业首届合规年会”上提出来的。
但从我们掌握的不完全资料来看,刘主席第一次明确提出流程银行的概念是在2005年10月17日的民生银行保先教育汇报会上。
这个变化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是这个讲话的场合,为什么刘主席会选择在保先会这样一个场合提出流程银行的概念呢?第二是刘主席在提流程银行的时候是作为要求提出来的,当时提了三点,另外两点是整体战略目标的确定和做好差距分析,具体提出了九个方面与国际银行的差距。
第三是在12月25日的会议上,刘主席进一步明确“现有的银行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必须改革”。
在这里流程和组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流程再造不是组织再造。
从这三点可以看出,差距的根源在于战略,而战略的成败在于流程。
以上就是我们在解题方面的考虑。
总结一下的话,我们可以看出,流程再造是适应竞争形势的必然要求,流程再造有利于战略管理的导入,流程再造是组织再造的依据。
接下来说破题,就是找到银行流程再造的切入点和设计思路。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分两部分来说明。
首先是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流程现状,其次是理想模式的选择。
对于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流程现状,我们提出了一个“五级分类”的概念。
这个“五级分类”不同于银行业的资产质量五级分类,而是对银行业管理轴心、管理层级的“五级分类”。
这“五级”分别是“员级、处级、分行级、总部级、总行级”。
下面我对这五级分别做个说明。
首先来说员级。
员级银行以客户经理为中心,在银行的战略、流程、组织中实际起主导作用的是客户经理——也就是业务员,客户经理根据自己掌握的线索去开发客户,每天联系谁不联系谁都以客户经理说的为准,总行做战略规划依据的是分行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而分行的年度工作计划依据的是客户经理报上来的客户统计。
在这样的流程中,看得到领导的愿望,看不到领导的部署、策划、指挥和支持,在这里,我们常常听到的标准台词是“弟兄们,给我上”。
根据目前我们了解的不完全情况来看,国内银行大部分还是员级银行。
处级银行是想把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的银行。
目前,有这样探索的银行在国内还不是很多,大概有七、八十家左右。
像广东建行、北京工行还有民生和光大的一些分行在这方面都属于意识比较靠前的银行。
这些银行在做年度工作计划的时候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战略、流程和培训作为支持,最终却不能落实。
这些银行大多是凭着本能和直觉进行尝试和摸索,而没有感觉到这是一个巨大的变化,所以效果不是很理想。
至于有哪些变化,下面我们会讲到。
从处级以后,我们听到的比较多的标准台词应该是“共-产-党员,跟我冲”,在这里面比较多的强调了领导和骨干的作用。
分行级的银行把管理轴心提升到了分行的层面。
这样的银行分行有战略、有流程、有组织、有策划。
目前的事实是,如果我们去问各分行的行长,他们都不会承认分行没有战略、没有流程,但民生银行的董文标确实说过各分行都不做规划的话。
信用社迎新春银企座谈会企业代表发言稿
农村信用社有的,一般都是某(地级市)分行某(级市下属路,县,镇,乡)支行。
信用合作组织: 一般可分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两大类。
这两类合作社,因为社员的职业、经济与社会环境的不同,因此合作社的构成、业务经营、都有很大差别。
另外,在美国、加拿大等国,还盛行一种以储蓄为目的,同时也对社员融通消费资金的储蓄信用合作社,为储蓄合作社。
也可以算得上是信用合作社的一类。
1)农村信用合作社:一般是以农民为社员,以农村为业务区域,并且是以融通农业所需资金为主的信用合作社。
2)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城市为其业务区域的信用合作组织。
3)储蓄信用合作社:是以储蓄为目的,服务于在同一工厂、学校、机关的工作人员专门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
信用合作社的成立一般是基于社员的需要而成立的。
其组织的机关分为三种:一是社员大会,属权力机关。
二是理事会,属扫行机关。
三是监事会,属监察机关。
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基于使每个信用这的规模能充分发扬合作精神为标准,以联合组织的范围,能充分发挥经济效用为原则而设立。
2009年演讲稿,急
乡镇支书演讲稿。
新时期乡镇纪委书记 要强化“五心”意识 新世纪、新情况给我们乡镇纪委书记的工作带来了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克服困难,负重奋进,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更好地发挥纪委作用,推动当地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我认为,要害要时刻注重强化“五心”意识,自觉坚持执政为民。
一要有热心。
做任何工作都一样,首先要喜欢、热爱这项工作,只有这样工作才出成绩,有起色,干起来才会有爱好,全身心投入进去,否则,被迫去做,就会虚与应付,缺乏应有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我们干纪检工作更是这样,每个人都应先从内心深处热爱这项工作,要有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精神。
我从干纪检工作一开始,就深深地爱上并投入到了这项工作中。
为了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注重从不同角度向不同层面学习,增长本领。
一是向书本学。
不仅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有关执纪执法书籍、条例,还自费进修了本科学历,丰富的知识积累使我的办案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向先进学习。
一方面留心注重报刊杂志上介绍外地的新鲜经验,将有用的东西积累起来,以备后用;一方面向各级同行学习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非凡注重向县纪委常委、各室主任,以及工作较有特色的乡镇同行学习,查漏补缺,改进工作。
三是向实践学习。
注重把从方方面面学到的知识积极与本乡镇实际结合起来,对符合的积极借鉴,创造性地推动本地工作开展,并及时总结,逐渐探索形成一套具有自己特点的工作方法。
二是要有爱心。
纪检工作说白了就是查人,查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
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对违法乱纪干部查处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但更重要的还是要爱护党员干部,抓好教育防范,也就是说,作为一名党的纪检检查干部,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治标同时抓好治本。
工作中我主要抓了三点。
一是坚持正面引导。
利用开会、下乡等一切可以利用机会,带领纪委工作人员向党员干部宣传党的有关纪律知识,先后印发党纪法规明白纸5000余份,教育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为民服务,身体力行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是坚持反面警示。
抓住胡长清、张二辰、李真等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全乡 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对照反思,谈体会,找差距,并写出书面材料在适当场合互相交流,使大家受到了很大震动,自觉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及时督促检查。
我们不认为抓党风党纪只限于开开会,传达传达文件就算万事大吉,每次安排部署工作后,我们都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法纪法规都能得到较好落实。
由于我们时刻注重超前防范,近年来全乡党员干部基本上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既保护了干部,又促进了全乡稳定,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要有公心。
做一名合格的纪委书记,心中要始终有一颗为民做主、替民撑腰的公正之心。
假如我们不能心系群众,严厉执纪,相反却去充当违法乱纪者的保护伞,就会使群众对党丧失信心,动摇我们的执政根基。
要看到我们虽然没有多大权力,但在群众心目中却代表着党,是当地管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最高官。
我常想群众能找我们乡镇纪委反映问题,一定程度上说明他们还相信我们的党,也说明我们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是值得人民群众信赖的。
因此在工作中我无时无刻不注重在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中,秉公办事,刚正不阿,自觉树立乡镇纪委的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接待每一个来访者。
从不把群众反映问题看作找茬儿、闹事儿,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能够做到认真听、耐心记,好言安慰,及时立案,快速查处,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找到咱乡纪委问题准能解决,正义准能伸张,纪委就是群众的娘家和靠山,从而提高党的声威。
二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民怨极大的违纪干部敢于果断查处,决不手软。
高家庄村校舍建成后,由于村干部不团结,在承建过程中出了一些问题,村干部不让学生搬,造成村长达半年之久的村民及师生上访。
我们在审计该村帐目基础上,对闹矛盾的人果断进行了处理,让学生搬进了教室。
几年来我们先后查处违纪党员干部2名,很好地发挥了震慑作用。
四是要有耐心。
案件查处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
这就要求我们从接案到调查处理每个环节都要认真、细致,有耐心,不能只求速度,不讲质量,结果影响团结,破坏形象。
我注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把情况摸准。
情况准不准直接关系到办案方向的对错。
每件案件查处前我们都事先反复研究、分析,根据被调查人特点,选准工作突破口,确保不动则矣,动则必胜。
二是把情况摸实。
具体调查过程中我们不仅了解被调查人,让他有机会审诉、辩白,还注重了解外围干部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注重搜集事实证据,坚持做到用事实说话。
三是把情况摸细。
对于违纪党员干部查处中每一个细微环节从不因繁就简,努力做到查实搞透。
在调查霍家庄村干部私自截留提留款过程中,为了摸准某户款项,我们先后找了当事人十来次,最终查准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五是要保中心。
乡镇纪委要放手放胆开展好工作,根本在于时刻与乡镇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遇事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
要以开展乡镇中心工作为载体,推动纪检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几年来我们始终注重搞好与乡镇党委的工作关系,坚持纪检工作时时处处围绕乡镇“重心”转,对乡镇每一项重大活动,都主动充当坚强后盾,严厉工作纪律,扫除各种障碍,帮助乡党委、政府打开工作缺口。
在9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 一、总 则 (一)为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
(三)本规程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
(四)本规程所指的现场检查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五)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根据被查单位的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复杂程度,选择相应的检查程序。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七)检查人员应依法开展工作,遵守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执行《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现场检查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检查准备阶段 (一)立项 主监管员承担日常持续性监管的主要责任,其根据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监测情况、风险评级结果,及以往现场检查报告,在与现场检查人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监管周期现场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的立项,并与现场检查人员一起进行立项的审议,确定现场检查的时间和检查重点项目。
(二)成立检查组 检查项目一经确定,则由实施现场检查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检查任务配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并确定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组长和主查人可以兼任。
检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为若干检查小组。
每个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检查人员组成,保证各项检查内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
1.检查组组长工作职责。
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及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指导现场检查严格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向其所属机构反映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如果有关计划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检查中有重要事项需要与主监管员会商,由检查组组长负责进行有关协调,审核《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并对现场检查纪律负总责。
2.主查人工作职责。
主查人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及时向检查组组长反映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组织撰写《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
3.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检查组成员应服从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认真撰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文本,做好取证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三)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 1.提前或者进点时向被查单位递交《现场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通知书》由银监会统一格式。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自负责《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印制、编号、发放工作。
3.《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加盖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印章。
4.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与《现场检查通知书》并用的合法、有效证件。
(四)发出《检查前问卷》及收集检查有关资料 1.发出《检查前问卷》。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向被查单位发出《检查前问卷》。
如确定发出,则应明确回收《检查前问卷》的时间和报送要求。
2. 进点前应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2)有关部门掌握的被查单位的情况。
(3)被查单位以往报送的有关材料。
(4)监督检查部门历次的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部门掌握的非现场监管资料。
(6)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及处理情况。
(7)被查单位的内外部审计报告。
(8)被查单位对内外部检查和审计的整改情况。
(9)群众举报材料。
(10)媒体及互联网的有关报道。
(11)其他资料。
(五)审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审核反馈的问卷材料。
在收到被查单位报送的《检查前问卷》反馈材料后,检查组应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1)审核问卷材料的完整性。
检查组应根据《检查前问卷》目录清单,逐项审核每项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必要时可列出被查单位需要重报或补报的资料清单,要求被查单位在进点前补报,或在检查组进点后向其索取。
(2)初步审核问卷材料的真实性。
被查单位报送的资料,如有明显出入或差错,应视为对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的一个方面;如事后查明存在虚假和隐瞒填报的问题,应依法追究被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 对问卷材料和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被查单位反馈的资料和其他应收集的资料基本齐备以后,检查组组长或主查人应召集检查组成员对掌握的所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对被查单位管理状况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可以使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重要依据。
(六)形成《现场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立项,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单位的相关资料,与主监管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订立清晰明确的检查方案,包括具体的检查目标、检查任务、检查重点等。
1.《现场检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制定检查方案的依据。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检查报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检查组成员分工。
(5)本次检查依据的法规清单。
2.《现场检查方案》需经检查组组长主持,检查组讨论通过。
3.《现场检查方案》需报经检查组所属机构审定。
4.实施检查过程中,在获得检查组所属机构同意后,检查组组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检查方案作出调整。
5. 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检查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检查前培训 根据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检查项目的风险程度、风险识别的难度等确定是否进行检查前培训。
检查前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学习、讨论《现场检查方案》。
2. 讲解、讨论现场检查操作表格。
3. 学习与检查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金融、财会、法律等业务知识,检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绍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情况。
5. 其他情况。
三、检查实施阶段 (一)实施步骤 1.进点会谈。
(1) 进点会谈的程序。
检查组应当在进点会谈前明确会谈目的,拟定会谈提纲,并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确定的日期进入被查单位,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2) 进点会谈的主要参加人员。
参加进点会谈的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和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3) 进点会谈的主要内容可包括:向被查单位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被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介绍检查组成员;听取被查单位相关汇报;就检查准备阶段掌握的重要情况或疑问向被查单位进行了解和质询;向被查单位提出配合检查工作的要求事项,并确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 进点会谈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见附件格式1),并作为检查资料保存。
2.检查实施。
根据检查组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技术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相互印证,确定查证的问题,并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3. 评价定性。
根据检查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或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定性,作出检查结论。
凡是检查中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的问题,不作结论性评价。
4.结束现场作业。
检查组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退出被查单位。
检查组组长确认可以退出被查单位现场后,将退出现场作业的时间告知被查单位,进行现场作业清理,向被查单位办理调阅资料、借用物品等的归还手续,退出检查现场。
如有必要再次进场,需提前通知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应更改,以免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业务经营。
如确属检查需要,可考虑适当调整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并知会被查单位。
(二)检查方法 1. 总体查阅。
从总体上对被查单位的账账之间、账表之间、账实之间的一致性进行现场审核,并查阅被查单位的外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应对被查单位账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现场初步审查,其目的是确保检查组一开始便能真实、完整掌握被查单位资产负债总体状况,避免有问题的账表数据误导检查人员。
2. 现场审查。
根据检查方案,按各项检查内容采取相应检查方法对被查单位的有关业务和财务资料进行审查,对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
(1)检查方法包括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并可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2)检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
普查要求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全部业务、财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抽查要求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原则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业务、财务资料进行有选择的审查。
抽样比例根据现场检查方案的要求确定,抽样原则一般采取判断抽样,或者根据已经掌握的检查线索确定需要检查的范围、业务环节。
(3)对被查单位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一般采取现场观察和写实记录的方式。
3. 调查取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取得证明材料。
(1)检查组可视检查需要,调阅有关资料,查询被查单位的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导出、转存、打印、复印等处理。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充分的证据。
(3)证明材料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凭证、报表、账册(账页)、问卷、说明材料、被查单位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外调复函、实物照片等。
上述证明材料如属复印件,必要时应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经办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公章确认,确有特殊情况未能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查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4)在检查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情况下,检查组要立即向其所属机构报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证据材料先封后查。
(5)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统一汇总检查证据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编印页码,由检查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质量控制 在整个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分阶段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汇报,及时了解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控制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查找检查差错和遗漏,解决检查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确保检查工作满足检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现场检查操作中,检查组应根据拟检查的内容,确定需调阅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和有关文件,根据检查需要逐次调阅。
检查组调阅资料需填写《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见附件格式2)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向被查单位取得上述检查资料。
《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有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检查资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被查单位,并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注明归还日期,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2.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工作内容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见附件格式3)。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工作底稿描述检查事实和问题,判断和评价所发现的问题,评估风险状况。
(1)检查人员应对所编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每个检查人员的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名检查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要对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进行记录,也可以视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合并处理。
记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索引号及页次等; 二是检查发现的问题概述或事实记录,包括检查认定的事项,认定过程中对有关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的内容及其结果,认定的依据等; 三是评价和意见; 四是与问题或事实有关的取证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观点必须清楚明确,所附取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能充分支持观点。
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
(4) 工作底稿应由检查人员和复核人签字。
3.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见附件格式4)向被查单位确认事实和问题,事实确认书只记录检查事实,不作任何定性评价,可视需要附取证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和审阅检查人员全部《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事实项目,由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编写事实确认书。
(2)事实确认书经主查人逐一审核签字后,交被查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签具明确意见,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意见分为三种,一是承认事实,二是否认事实及其理由,三是补充相关事实。
(3)事实确认书所附取证材料如果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但未获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组可视情况封存取证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单位篡改或销毁原件。
(4)事实确认书中所附取证材料不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并且被查单位申辩理由成立的,检查组应注明“认可申辩,不作问题”并留存。
四、检查报告阶段 (一)形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1.各检查小组初步形成分项目检查事实与评价。
各检查小组依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将检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和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初步认定问题和事实的性质,形成检查小组的检查事实与评价,提交主查人。
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检查的,可以由计算机汇总生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2.检查组对初步形成的检查事实与评价进行讨论分析和综合判断,由主查人组织撰写对被查单位总体的《检查事实与评价》。
3.《检查事实与评价》包括事实和评价。
事实的表述应当真实准确,有详细、充分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支持,可包括检查前问卷、会谈记录、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等情况。
评价要对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作出评述,做到定性准确、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4.《检查事实与评价》在递交被查单位之前,应由检查组组长与主查人签字。
(二)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1.《检查事实与评价》形成之后,检查组组长要组织与被查单位的检查总结会谈。
总结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人员还应通知主监管员参加会谈。
由主查人向被查单位宣读《检查事实与评价》,请被查单位就有关问题和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2. 检查总结会谈应当安排专人记录,并整理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
3. 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材料无异议时,由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事实与评价》上签具无异议意见,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查单位有异议时,应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向检查组反馈书面意见。
检查组应当对被查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与被查单位举行检查总结会谈时,检查组应当将《检查事实与评价》书面材料发送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书面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三)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总结会谈结束或收到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检查组应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1. 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后,主查人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应当以《检查事实与评价》为基础,主要应包括实施检查的基本情况;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出的问题与事实及检查组作出的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建议,以及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监管要求等。
3. 检查组组长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后,呈报其所属机构审定,并移交给主监管员。
五、检查处理阶段 (一)检查处理的方式 对于不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由检查组所属机构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对于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检查组所属机构在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同时,还应依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处理。
(二)《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作出和执行 《现场检查意见书》是检查组所属机构对被查单位通报检查事实、作出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的专门文件。
检查组负责起草《现场检查意见书》,上报检查组所属机构审批后,按法定程序送达被查单位。
1.《现场检查意见书》依据银监会关于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评价和判断。
(2)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的时间要求。
(3)要求被查单位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一定期限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视执行整改方案的进度情况分阶段或一次性将整改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3.主监管员依据《现场检查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要求,以及被查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及时跟进被查单位的具体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监管员要将整改情况反映到风险评级、评价和年度监管报告内容中去,同时研究确定下一步的监管方案,必要时提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建议。
六、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一)建立检查档案 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应当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等纳入检查档案范围,为建立档案做好准备。
检查档案包括: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问卷、内控问卷及反馈材料;现场检查会谈记录;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及所调阅的资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及取证材料等附件;检查事实确认书;分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事实与评价及其反馈意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材料。
检查档案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建立专卷,并按立卷顺序进行装订。
档案内容要按照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四个阶段进行分类整理。
现场检查资料应根据检查的程序或性质等进行编号和整理,以便查阅和后续检查时参考。
(二)编写档案目录 对归入检查档案的资料要编写案卷目录。
目录应按照检查工作流程、环节、内容以及检查资料的主次关系、主从关系等进行编写。
1. 卷内材料目录、案卷目录一律用统一格式打印。
2. 卷内文件资料目录应放在卷首。
(三)制作档案封面和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当精心装订,制作现场检查档案封面(见附件格式5),封装成册。
1.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
2. 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托裱;字迹已模糊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3. 无须归档的材料,应进行整理、登记,经批准后销毁。
4. 检查档案的保存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 为适应电子化办公趋势,方便查阅,提高检查信息的实用性和连续性,检查组应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并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五)现场检查档案的移交 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档案及全套检查资料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备参考。
七、 附 则 (一)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被查单位进行临时性检查的,可适当调整检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单位,但检查组到达被查单位时应出具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二)后续检查的程序参照一般检查项目执行。
(三)银监会需要与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时,检查程序和内容可参照本规程协商确定,确保检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
(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同时,境外检查应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规程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六)本规程自印发之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