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间行车要开哪些灯
夜车光: 1、在夜间行驶中 ,如果车速在30公里\\\/小时时应使用近光灯 ,正常状况下灯光可照出30米以外 。
在通过交叉路口时 ,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 ,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
2、在对向车相距150米时 ,应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这是为了避免妨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 ,如果对方不改为近光灯 ,应立即减速并连续使用变换远、近光的办法来示意 ,对方如仍不改变 ,则应减速靠右停车避让 ,切勿斗气以强光对射 ,以免损害双方视觉而酿成车祸 。
3、如路口有对方车远光灯照射的散射光 ,可判断车距交叉路口尚远;如大灯光有光束或在路口拐角处树梢上有明亮的光线(多见于T字形路口) ,做好让行的措施 。
夜间开车需要注意什么 夜间行车十大注意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
第六十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六十一条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