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反腐是口号反腐倡廉不离口为何不来农村走一走
因为他们是共产党
反腐倡廉的标语
.<水浒传>是以描写农民战争为主要题材,通过一系列官逼民反的生动故事,揭示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暴露了统治阶级残暴和腐朽歌颂了受压迫人民的反抗精神.
农村腐败问题
一、农村干部腐败的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县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虽经多次整顿,但仍效果不明显,依然存在着软弱涣散、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铺张浪费、以权谋私、办事不公、财务不透明、干部胡支乱用引起农民不满,导致农村干群关系紧张,村民上访居高不下,自2012年至2013年4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件34件中,其中反映农村问题的信访件就达22件,占信访总量的64.7%,危及社会稳定,后果比较严重。
(一)宗旨观念淡薄,思想意识滑坡。
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缺乏群众观念、公仆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没有真正解决好立党为公、掌权为民的问题,只为自己发家致富。
如某村村民上访举报村书记李某不召开任何会议,私自将村砍伐后的林地开垦成耕地约260亩,发包出去,并将发包金16万元占为己有,在县纪委的调查中,该书记不但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而且自圆其辩说“这有什么大不了,我也是村民,别人没能力干,我有能力干,为什么就不能干”,完全没有一丁点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执政为民的思想意识。
(二)贪图享受,吃喝玩乐。
个别村组干部打着“吃了喝了不算犯错”的口号,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大吃大喝,特别令人痛心的是在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组,招待费数额却很高,公款消费呈跳跃式增长势头。
一些村组干部把拉个人关系、家庭来客招待、同学朋友团聚等全纳入公款消费系列,更有甚者把家庭日用品消费也用公款支付,将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当成“筐”,什么都敢往里装,虚开发票中饱私囊,甚至吃喝玩乐洗浴赌全报销,完全把集体的钱财当做自己的使用。
如某村村主任张某打着跑项目、跑资金的幌子,在外面大吃大喝,一年下来,光招待费一项支出近万元。
(三))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在国家行政编制里面,“村官”并不是公务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正如台词里说的“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
近年来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的事时有发生,他们在一些救灾扶贫款、退耕还林、移民搬迁、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等政策落实中不按规定执行,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截留国家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其妻的名义给自己虚报了14.5亩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补助款9280元,再如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小组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集体义务栽植的70.5亩刺槐林虚报在其妻名下,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67680元。
再如某村原村委会委员兼村民小组长杨某,采取欺骗的手段将本人已经造册登记过并享受补贴的林地重复上报,骗取国家补助款17920元。
二、农村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一)法纪知识匮乏,宣传教育不够。
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法纪知识匮乏,加之平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党纪条规不学习、不研究、不认真领会贯彻,不懂法、不守法。
再加上一些思想教育活动,到了村组已是“强弩之末”,同时,又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他们行事的指导思想,所以日常工作中对国家和集体的资产能占就占,对于国家、集体以及群众的钱财能捞就捞。
而且自认为“权小位轻”,并没有将其与犯罪联系在一起,加上乡镇干部的袒护,如此宽容心理遮蔽了村干部腐败背后潜藏的巨大社会危害。
(二)制度落实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比较完备的村级管理制度,以此来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但如何使制度从“墙”上走下来,用以“方圆”村组干部,通过调查与剖析看,监督约束机制在村组一级执行上力度还十分软弱,例如规定要求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公开,重大项目或开支由村民理财小组商量讨论,以及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管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不公开、少公开、假公开的现象。
正如一些村民所说:“村务公开是不错,可是到了村里就成了能公开的公开,不便公开的,他就不公开,尤其是财务,只有村干部们才真正知道底细、公开栏只是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走走过场,搞搞形式,制度也是墙上挂挂而已”。
再加上上级部门监督不到位, 由于工作繁忙,多数注重事务性地布置工作,缺少经常性地开展对村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这样无形放纵了某些行为不端村干部膨胀的私欲,使之处于无人监督的状态,任其所为。
(三)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不够规范。
在一些地方,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会计出纳不分家,账钱权村支书一人独揽,权力高度集中,收支随便,财务管理严重失控。
例如,目前,在部分人口偏少的村组实行村书记、主任、甚至组长一肩挑,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其次村会计账中“白条子”泛滥。
在农村,有的买卖双方都没有正式的发票,白条子在村会计账目中成了正式发票的代名词,直接导致了财经管理混乱,真假难辨。
在我县近两年查处的案件中,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帐、白条子顶等方式贪污、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案件屡见不鲜。
(四)案件查办力度小,从严从重打击力度不足。
虽然每年纪检监察机关都会受理涉农方面的案件线索,但由于这类问题普遍时间跨度大、金额小,情况复杂,真正具备可查性的并不多,即便立案查处,但在处理量刑上也较为宽松,客观上纵容了农村干部贪污腐败的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