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扫保洁措施方案
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八项规定: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因缺乏沟通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社会例子
一社会因素:1、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
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
而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
我们知道,优秀的文化可以提高人的思想,促使人们奋发上进,低级、庸俗的文化会腐蚀人的灵魂,阻碍社会文明的进步。
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香港及国外流入的暴力恐怖片在一定程度上激起青少年好奇心和模仿的欲望,许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剧情的指引从而完成与其年龄并不相称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走上犯罪。
二家庭因素: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长是孩子的监护者和教育责任人,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违法犯罪。
像保护过度的溺爱型、外出做工的放任型、不良影响的粗暴型等几种教育类型容易引发不良后果。
轻者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重者导致孩子离家出走,甚至误入人生歧途。
1、过分宠溺的家庭;其子女的性格具有明显的任性、自我为中心的特点。
有这种性格的青少年,一旦步入社会生活,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从而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
这类青少年若父母是领导干部或大款之类的人物,则表现的更为突出。
他们往往有恃无恐、称王称霸,经常纠集一班“小兄弟”在自己周围,旷课逃学,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甚至吃喝嫖赌,无所不为。
由于这些青少年的家庭背景,使学校和社会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管教和打击不力。
在押少年犯胡某,男,21岁,5年前正在一所市属重点中学读书。
父母都是做生意的“大款”,常年在外经商,胡某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爷爷、奶奶对他言听计从,是真正意义上的“小皇帝”。
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赢得“小兄弟”们的“尊敬”。
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
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
他自己也同时被“刺”进了监狱。
胡犯的结果也是家庭溺爱的结果。
2、简单粗暴的家庭;其子女最容易形成粗暴冷酷的性格。
这类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并因此导致违法犯罪。
最近,南京市浦口区警方破获的两起流氓团伙斗殴案中,其成员不满18岁的占80.5%.他们常为一件小事拳脚相加,大动干戈,甚至用猎枪对射,用刀斧乱砍,其状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这些人大多是处在父母文化低、工作不稳定,且性情暴烈的家庭里。
3、父母形象不佳的家庭;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
如某校一初二年级的学生,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
这类家庭父母的不良行为,很容易对孩子产生极坏的影响,导致这种家庭的子女犯罪率偏高。
4、气氛异常的家庭;家庭气氛异常主要是由于夫妻不和,争吵或离异,以及一方早逝所引起。
由于夫妻的关系冲突或异常,他们很少关心子女;同时,这种家庭中的儿童由于家庭的不安定,缺乏温暖,容易形成感情冷漠、烦躁、孤独怪僻的性格。
此外,这种孩子极易流浪或徘徊在街头,有的在垃圾堆里掏摸,有的到商店摊柜上偷窃食物和东西,被人抓住忍受打骂而不愿回家,逐渐形成冷酷无情、玩世不恭的性格,这种性格特征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很容易成为惯犯或罪犯的心理基础。
2000年7月,南京铁路警方破获了一起青少年团伙盗窃案,其成员有10多名青少年组成。
他们经常在铁路沿线盗窃过往列车上的物质。
这些青少年大多数属于“无家可归”类,他们或者不满家庭的冷漠而出走,或者被离异的父或母抛弃,流浪街头,三五成群纠集在一起,其中不乏女性青少年。
5、经济困难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
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小孩中途辍学的很多,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
这类家庭很容易促使孩子很早涉足社会,外出打工。
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他们中很多人误入犯罪群体中,男的青少年多半以盗窃,诈骗为营生,女性青少年则以卖淫为“职业”,而且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很浓厚,改造教育的难度很大,抓了放,放了抓,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 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还特别关注农村中那些因父母外出打工、常年得不到亲人关爱的青少年,我们称他们“留守孩”,这些“留守孩”的犯罪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全国外出农民上亿人,“留守孩”已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在农村中小学学生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他们远离父母享受不到家庭的温馨,学生之间 、学生与老师之间交流、沟通十分困难,这样,长期形成了孤僻的性格、自以为是的习惯。
如何把学校办成“留守孩”的幸福家园,使他们在远离父母亲的情况下,愿意与老师和同学商讨,说出心里话;在他们受到挫折,遇到不顺心的事时,老师能及时给予心灵的关爱,已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时代课题。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细胞能正常发育,整个肌体才能健康地成长。
家庭稳定,社会才能相对稳定;同时,家庭又是第一学校,父母是第一启蒙教师,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亲密和谐的家庭关系、正常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首要条件,也是每一个父母应尽的责任。
三学校因素:部分学校缺乏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1、素质教育已实行行多年,但不少学校还热衷于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德育教育,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教育不够;而且,目前农村学校实行素质教育条件还有欠缺,有的学校把考试成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的首要条件。
2、法制教育缺乏,很少对学生上法制课、出法制黑板报等进行普法教育;有些学校把升学率作为硬任务,思想教育当成软任务,因而,在工作中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并重;3、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缺乏,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满堂灌,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还逃学;4、有些教师岐视后进生,动不动就进行所谓的“批评”,甚至是人格侮辱,极大的伤害了学生幼小的心灵,影响了身心健康;5、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周末补课的要交补课费,无法参与补课,自认为低人一等,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6、学校缺乏与家长的联系、沟通,没有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无法及时对学生的不良 “苗头”性问题进行抑制;7、班主任缺乏对本班学生的了解和关心,对学生的情况缺乏全面掌握;8、教师的教育方法缺乏科学,有的采取变相体罚,未能注重学生的心理问题,缺少心理疏导的措施和方法。
最终,致使一些学生弃学、辍学,甚至流浪社会。
9、学校管理不善。
如句容县张某等4人聚众斗殴一案,原来,张某在校曾被蔡某无故殴打,后召集3人,其中2人是在校学生,携带两把砍刀去找蔡某报仇,在句容县宝华镇商业街,实施暴力殴打,致蔡某轻伤。
学生面对这种现实的威胁或吃亏若得不到及时疏导,极易产生这样那样的心理问题。
问题若未能得到及时的发现、治疗和排除,会使得他们中的一些人的认识和观念走上歧途。
10、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较大比重,多数农村中学生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初中辍学)后回家务农,而学校缺乏职业技能教育,回乡就业的学生一般都缺少一技之长,智力劳动的价值又体现不出来,难有作为,导致毕业回村后容易无所事事,而易滑向歧途。
有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无业人员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43%,人数占总人数22%.四自身因素: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较易走上人生的歧途。
以上三方面对于青少年而言均是外部因素,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
1、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阶段,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分辨是非、区分良莠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较差,其处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实施犯罪;2、盲目攀比和嫉妒心理。
“嫉妒是人之天敌”,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有的在家庭经济方面与高收入的,产生心理不平衡,甚至萌发不良企图,但关键在于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僵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
未成年人中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
某市林运二车队的张会东(男,23岁),因开歌舞厅不景气,看着别人生意红火产生嫉妒,而实施犯罪,连续三次用炸药爆炸了三家歌舞厅,当第四次伺机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问其作案动机时,回答说:“看到别人家的生意比我好,我就非常气愤,就想去炸掉这家人。
”由此可见嫉妒心危害之大。
3、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各种诱惑,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色情文化,有一种神秘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想试试的心理;4、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5、逞强好胜心理。
未成年人在刑法上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为“危险年龄”段,其危险性源于他们的情感具有极端不稳定性和强烈好胜,容易偏激,冲动起来不计后果。
这也是未成年人中激情犯罪较多的原因。
逞强好胜心强是头脑简单,分辩是非能力差,稍被唆使便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其犯罪动机盲目、模糊,只为显示自己,证明自己,不考虑后果如何。
6、盲目好奇心理和消极模仿心理。
未成年人是我们社会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具有不成熟的特点,对新鲜事物具有神秘感,有强烈的得知要求,在认识上有好奇心理。
如引导不当也会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实践中,一些青少年由于对异性,毒品等充满神秘感,好奇心驱使去寻求刺激,再加之自控力差,进而模仿。
因好奇而模仿武侠小说、碟片中的暴力情节、色情行为而违法犯罪的不计其数。
目前,吸毒低龄化现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青少年盲目好奇,消极模仿心理是分不开的。
7、从众结伙心理。
在群体压力大,个人心理承受力小时,采取从众行为而获得安全感,是人的一种自然向往和能动适应群体生活的社会属性-聚群性,也是人的一种社会性需要。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未成年人纠合性犯罪的特点从众心理就是基于青少年同龄群体内相同的情感和相似的需要。
未成年人结伙犯罪影响大,连续作案多,危害广,成员的共同心理是:要偷大家一起偷,要打大家一起打,你吸我也吸。
从众心理还加剧了团伙犯罪,某某市公安局破获的以刘发辉(男,16岁),王超(男,15岁),李育武(男,17岁)三人为首的16名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犯罪团伙就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由起初的6人发展起来的。
8、报仇心理和反社会心理。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世界观尚未定型,是人格形式和发展的最关键的阶段,也是最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对社会,对人生的认识易表面化、直观化。
在当今多元思维并存,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下,更加不能正确看待社会腐败等问题,易对司法平等原则产生怀疑,对社会不满,甚至仇视心理,对法律、社会信任度降低。
书本教育、教师的教导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反差,使青少年觉得无所适从。
未成年人中思想不稳定、抵制力较弱、意志力差的人,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有的明明知道法律是威严的,而故意去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对策1、保护性预防。
保护性预防是指国家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⑴社会方面: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
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
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
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
应加强有关青少年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防止青少年沾染不良习惯,禁止侵蚀青少年思想品德信息的传播;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活动,这也是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
⑵家庭方面: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
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
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
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⑶学校方面: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给学生一个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
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2、堵塞性预防。
堵塞性预防是指通过堵塞各方面工作的漏洞,减少和消除实施犯罪的条件,达到犯罪预防的措施。
给学生普法,学校经常把政治课设为法制课,组织学生接受“庭审教育”,参观看守所。
孩子懂法要主动而不能依赖课堂的灌输。
主要包括:加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教育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⑴社会方面:狠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明确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一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各部门通力配合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歌舞厅、电子游艺室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设立禁区,加大消除视听污染力度,减少污染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实行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克服单打一,背靠背,形成多维立体的预控网络。
⑵家庭方面: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家庭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
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对此,家长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学习和掌握基础心理学,教育学知识,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在良好的家庭氛围中,促进健康人格的形成。
⑶学校方面: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要加强法律、道德教育,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并认真考核。
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
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
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切实有效地促进人格完善。
3、控制性预防。
控制性预防是指各种针对有明显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的帮助、教育、挽救措施。
⑴社会方面:①建设一支高素质、快速反应的专业化打击队伍是当务之急。
②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容量大、开放式的犯罪信息资源库非常必要。
③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控制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
④深入调查研究盗窃、抢劫等各类案件的规律、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打击对策。
⑤强化证据意识,加大深挖余罪力度。
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净化治安环境刻不容缓。
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参与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要常抓不懈。
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⑨加强少年法庭的工作。
⑩送工读学校教育等。
⑵家庭方面:注重收集信息,及时矫治不良心理。
心理作为内在活动,往往通过言谈举止表现出来,以此为信号,家庭应与小区片警、学校之间应常沟通,在信息上相互交换,杜绝家长管不了,学校管不着,社会没法管的现象,及时了解掌握青少年个体的心理动向。
一旦发现有不良心理、症状苗头的时候,及时教育挽救。
决不能掉以轻心。
⑶学校方面:采取成立帮教小组等措施进行帮助、教育、挽救工作。
决不能对已表现出来的不良心理症状掉以轻心,如学习不感兴趣、成绩下降、纪律松懈、厌恶学校生活、经常与行为不轨者交往、爱说假话、大话、空话、贪玩无度、无所事事、经常成群结伙逛商店、过分追求吃喝玩乐、迷恋黄色读物、聚众结伙、赌博、打架斗殴等。
教师应有所警觉,因势利导,及早矫治,良心理遏制在萌芽初期。
4、改造性预防。
改造性预防指政法机关以生产劳动为主要手段,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技术教育,使有违法犯罪的人改邪归正,成为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在劳动改造时,应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原因,要重点进行思想教育,以彻底从思想上使失足青少年得以改造,真正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5、加强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
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6、在学校和社区中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辅导、治疗体系,设置心理咨询机构,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作用。
总之,对于青少年犯罪这类特性案件,如何针对性地对案件进行现状分析研究,对案发原因(诱因等)和作案动机进行剖析,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都将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但是,我深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等各级党政组织领导下,通过全面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终将达到预防、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从而使祖国的花朵和栋梁健康地成长为合格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军队作风纪律与日常管理
要牢记、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这一重要指示把、从严治军摆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反映了军队建设的内在规律。
基层是部队建设的主体,必须进一步加大、从严治军力度,为实现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
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
当前,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武器装备体系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部队体系结构、力量编成和组织运行相对复杂,官兵观念越来越强,部队教育训练、安全管理的要素增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需要更加严格地执行法规制度,不断提高部队管理的质量效益,实现部队管理精确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牢固确立。
确立,就是尊重法律权威,坚持法规至上、法治为本,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规制度的特权。
当前在部队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土规定”“土措施”,应着力破除传统的管理模式,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做到依据法规作决策、干工作、办事情。
基层领导干部头脑中应始终绷紧法规这根弦,努力养成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定力,增强依法开展工作、管理部队、完成任务、推动发展的自觉性。
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问题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不同情况、不同事项、不同对象,深入查找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有力的举措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工作做实、做细、做深,防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形式化、虚浮化。
坚持依法开展工作。
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基本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完成重大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严格坚持按法规制度办事,绝不能抛开法规制度,切实把指导和开展工作从靠习惯、凭经验转到依据法规制度这把“尺子”上来,把思想和工作的侧重点从管具体人、具体事的随机式管理转到靠法规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上来,实现部队管理制度化法规化,使领导和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全局、管根本、谋大事上来。
依法严格执纪,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和尊严。
法规制度,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严格按照条令条例抓管理,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情,把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到部队各项工作中,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和全过程。
扎好法规制度学习教育。
适应官兵知法守法用法的现实需要,大力开展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官兵原原本本学习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和促进官兵严格履行职责义务。
要结合实际,组织法律法规宣讲团,成立法纪服务小组,经常深入官兵中开展巡回宣讲,进行现场指导,面对面搞好法纪宣传,增强官兵的法规意识,强化法纪观念,打牢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提高的自觉性。
加大对落实法规制度的检查监督。
坚持靠制度抓管理,靠机制促落实,健全完善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机制,着力在全面落实、长期落实、有效落实上下功夫。
把机关对部队的检查指导与执法监督结合起来,强化业务部门的对口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专门机构职能,切实保证其有效行使监督职权,实现执法检查监督的职能化、经常化、制度化。
采取自上而下、分项分类、逐级逐人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内容落实的检查,搞好指导帮带,增强法规制度落实的规范性,不断提高部队落实法规制度的能力。
硬起手腕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法规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打擦边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突出问题,尤其对官兵反映强烈的违规,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严肃依法依纪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利用好内部信息网络平台等媒介,为官兵提供申诉和举报违法的渠道,对大案化小、隐情不报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形成良好氛围。
严下先严上,治军先治官。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不能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只有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样子,基层官兵才会跟着学、照着做。
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以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和促进部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带头学法守法。
围绕实现加强部队建设,领导干部既是决策者,也是组织者和执行者,如果领导干部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成了一句空话。
采取集体学习、办班培训和问题研讨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规制度学习活动,了解掌握法规制度内容和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高中级领导干部要在安排部署工作前就掌握相关法规制度,在检查指导工作时严格按法规制度要求,努力做学习法规制度的带头人、熟悉法规制度的明白人、执行法规制度的领路人,不断提高依法领导部队建设的能力。
依据法规用权。
坚持以教育为本,以管理为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
基层干部发生问题,往往是“思想”先出问题,必须坚持把法规制度教育贯穿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全过程,增强法纪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基层干部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
要以法规制度为准则,抓好经常性教育管理,始终坚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监督,切实把各级干部约束在组织管理之内,把权力关进法规制度的笼子。
严格选人用人。
严格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体现,也是从严治官的源头和关键。
因此,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官兵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切实落实制度,把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情分析和年度考核、巡视监督、关键时刻考验等考核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走开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路子,促使干部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勤勉之心、慎行之心,以身作则为部队官兵做出表率。
依据法规制度履职尽责,着力提高贯彻力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提高贯彻力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劲头,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贯彻到底、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依法履行职责。
要反对和纠正执行法规制度上的实用主义和随意性倾向,不允许在法规制度之外另立规矩,坚决废除各种“土政策”“土规定”。
要坚持依法带兵,依法管理部队,公平公正对待和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情,按照法规制度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防止和纠正落实规定不到位、一阵风和搞过头现象,努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坚持按级负责。
分层次管理,讲各负其责,把当前工作与长远建设、原则要求与具体落实、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切实把自己的事情干好,把本级的责任尽到。
主官应进一步强化号令意识,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以身作则抓落实。
严肃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问题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进行责任追究,把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
对职责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查究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惩处,强力促使各级各负其责、各守其职、各尽其力,切实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贯彻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把这个强军之基夯实打牢。
如何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政府机关行政职能部门在各个领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依法行政是的关键,是决定成败的重要一环。
虽然,县(市)级门在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过程中作出了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交通系统门前法制建设的状况,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重经济收人,轻依法行政,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对执法程序不清,文书不懂,随心所欲,,人民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影响了门的形象。
因此,下大力气解决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是摆在我们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那么,针对目前交通行政执法现状,怎样才能在较短时间内,使我们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呢
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转变思想观念,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和法制工作的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不能停留在旧的管理模式上,要克服只管经济效益、不抓法制建设,只讲关系、不要法律的错误观念。
带头学习有关,提高法制意识,下大气力,扎扎实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二,严肃行政执法,提高商执法水平,行政执法是我们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执法过程中,要切实注意合法性问题,例如;执法的主体要合法,要按法定职权办事,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要有法律授权或交通局委托;执法人员要有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交通部颁发的;执法的程序要合法;执法行为的内容要合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提高执法效率,明确执法机关的责任。
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增强各级执法人员责任心,严肃处理失职行为,切实解决敷衍应付,认识不足,依靠等待,执法不力,放弃法定职责的现象,充分调动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第四,理顺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善执法工作制度。
要明确划分各执法单位的职责权限,制订统一的规费征收标准和单位之间联系办法,避免工作中的争议和扯皮现象。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程序,如,内部工作协调程序、法律文书周转程序等。
第五,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规定严格监督检查。
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土做监督员,广泛听取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帮助我们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第六,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考核、任用、奖惩等制度建设,实行能者干、懒者换、差者下的用人办法,从严整治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1、学法懂法是前提。
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采取超常措施推动他们知法、学法、懂法。
对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普法学习,要明确。
使各级领导干部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基本;要分类提出要求,根据干部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可将学习内容分为公共部分和专业部分两类;要实行考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工作、调整岗位的一个依据。
2、依法决策是根本。
作为行政首脑,只有坚持依法决策,才是抓住了依法行政的关键。
实行依法决策,其基本环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决策程序法定化。
确保法定程序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
二是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
每作一项重要决策,都要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公众范围内予以告示。
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
三是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作用。
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高度和长远效应。
在当前体制下,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专司专职,参与决策及其实施的全过程。
四是健全决策。
以发挥群众团体组织和各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主要途径,及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信息反馈到决策中心,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
3、依法办事是关键。
时下,依法办事的最大障碍是关系网的束缚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执法不力、执法不文明、以言代法、重罚轻管、重利轻责等现象比较普遍。
因此,不依法办事,再好的法律,再好的决策,都只能是一句空话,必须扭转这种局面。
一是整顿执法队伍。
依法行政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
程序公开是实现办事公正、公平的重要条件。
公开原则可以通过告示制度、档案文件公开制度、质询制度、听证制度等行政程序制度予以体现。
在公开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如果执法出现偏差,马上就会有人提出意见和质询,有利于避免和纠正失误,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
三是加强执法协调。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客观上法律建设会相对滞后,部门与部门之间难以避免“依法打架”的现象,那么,建立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协调显然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严格执法责任。
依法办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责任落实到人。
执法责任人的执法目标要明确,责、权、利要统一;执法职责要清楚,不越权,不失权;执法责任要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
五是强化执法激励。
激励方式主要是推行执法目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有功则奖,有过必罚。
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积极性。
4、依法监督是保证。
当前,监督弱化的主要问题是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对事监督多,对人监督少,对下监督多,对上监督少。
因此,对症施治应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健全监督工作网络。
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社会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等全方位的工作监督网络,置所有行政活动于监督之下,达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
二是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三是落实错案追究制度。
要坚持重证据、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在理顺行政执法主体关系,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减少和防止行政执法过错,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
四是强化政府法制监督。
如何解决基层组织与基础管理薄弱,基本功差,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基层党支部是部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作用发挥得如何,不仅直接影响部队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水平,而且直接影响部队的整体发展,影响部队党建工作质量,影响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部队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党建工作中不落实、不突出、不适应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不落实”,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党组织“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不落实,党管干部的制度措施不落实,不分析干部队伍的形势,不讲评干部队伍的优劣,不落实奖惩措施,组织生活质量低;有的单位七项生活制度落实不够,随意性大,不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办;有的党支部党日制度流于形式,党课、党员大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随意性强、活动不经常的现象较为突出;党员思想汇报坚持得不好,不能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的基层党组织为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以填补记录代替相关会议,以突击整改代替“经常性”活动,存在“上级来检查补一阵子,重大活动抓一阵子,有了问题整一阵子”,搞“运动式”突击,靠“临时性”完善,疲于应付,偏离了部队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缺乏扑下身子认认真真抓党建的劲头。
“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支部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有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严肃、不规范,存在支部与行政会议不分的现象。
个别基层党组织以正副书记碰头代替支委会,以所务会、军人大会代替党员大会;少数班子和领导干部解决自身问题和驾驭部队全面建设的能力以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能力较弱;有些党员干部的履行职责能力素质偏低,基层基础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不适应”,主要是观念、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党组织书记不会做党务工作,会议不会组织,议题不会确定,意见不会集中,形成的决议怎么执行不清楚,议不透,议不深,党务工作程序不规范,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职务的关系摆不正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一些政工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知之甚少,自身业务素质不符合党建形势发展和部队建设的需要;有的开展组织生活不联系部队工作实际,不把自己摆进去,仅仅把组织生活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法被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所替代。
上述突出问题的存在,必定影响部队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而影响到整个部队党建工作的质量,因此,如果要加强部队的党建工作,首先要加强部队基层党支部的建设。
没有强大的执行力和严格的落实程序,再好的规章制度也难免流于形式。
要使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在明确责任人、目标、时限、执行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要强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抓党建工作的思想。
当前部队党建工作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干部成长过程中缺少培训引导等方面的原因,但千条理由,万条理由,降低党建工作的标准没有理由。
党的建设永远是处在第一位的核心工程,各级党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党建工作光靠政治机关、光靠政工干部不行,要有各级共同负责才能真正抓出成效。
二要强化教育,进一步打牢官兵抓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
基层党组织是基层全面建设的主心骨,是一线战斗堡垒,是党实现在部队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的保证。
因此必须继续巩固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完善良好的党内学习教育机制,从部队长远建设的高度来思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党员要坚持落实党课教育制度,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提高官兵的政治素质,引导官兵明辨是非。
要切实抓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在学习党章上形成制度;年终考核重点要考党员是否清楚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把党章知识内容作为党员官兵晋职、晋级前的考试内容,大力营造按党章办事的浓厚氛围。
三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解决当前党建工作难以落实的突出问题。
要把机制建设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机制创新入手,改变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重突击整改轻基础建设的问题。
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同时还要借鉴抓业务工作中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抓党建工作中同样推行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推行一对一、面对面的党建工作联络帮扶制度,与责任点之间形成党建工作的责任链,帮助基层党组织提高落实党务工作的能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标准,无以衡量。
因此,必须制定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从政治信念、团结协作、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等方面作出具体的规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首先,要把学习作为加强班子自身素质建设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班子成员的理论自学要有计划常抓不懈,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中心发言制度、自学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调研分析制度等的落实,努力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从更高的层面上认识和对待学习,下决心克服浮躁情绪,摆脱不必要的应酬,腾出时间和精力充实知识,提高思维层次和领导决策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创造性。
其次,要把提高务实能力作为加强班子核心领导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抓细抓实。
要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征求官兵意见和咨询等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建设和谐班子。
要高质量地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要真正做到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一方面,要逐步改革考核考评方法和模式,调整考核重心,对考评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奖惩进行系统规范,增加党建工作的考核分值,使党建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评体系。
要着手推行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主官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
要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的内容、时效、奖惩方式进行明确,结合实际进行细化,既有长计划、又有短安排,切实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
同时坚持奖惩并重的原则,对各级班子日常、年终和任期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要有配套的刚性措施,直接与班子调整、评优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奖惩、任用挂钩。
党建工作领先的要予以表彰,主官在交流提任时应优先考虑;党建工作落后的要提出批评,对主官应采取组织措施调整。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要以全国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注意发现、培养部队全面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不搞短期行为,不搞平均主义,更不能让先进典型自生自灭;先进的基层组织建设经验要注意挖掘、总结、提炼,最终形成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