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展巡察工作应处理好“六个关系 巡察工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
市、县(市、区)在开展巡察中应注意把握好“六个关系”。
要把握好巡与查的关系。
巡察的目的是发现、了解、印证问题线索。
巡察组发挥职能作用,不能陷入信息过载的境地,在巡察中,应严格按照巡察制度的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察地方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地区的具体业务问题;对涉及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在此基础上,还要处理好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关系。
巡察组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一方面要取得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要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和省一级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一遍。
但市、县两级的巡察,既要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要突出巡察重点。
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这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
因此,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震慑性。
在方法上,还可市、县两级联动,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巡察中,巡察对象、巡察轮数不宜定得过多,要循序渐进、总结经验、以利再战。
要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
巡察重点是发现问题,但不是发现所有的问题,因此必须要突出重点。
巡察中要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现一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
巡察中不但要聚焦重点问题,还要精准发现问题。
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巡察虽然不能用办案的方法进行调查,但必须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委屈,影响巡察工作的整体声誉。
要把握好发现与整改的关系。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整改是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
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县(市、区)巡察办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
对同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党委“五人小组”的决定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倾向性问题,分别移交纪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
对被巡察地方、单位的整改情况,应以适当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
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适时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要把握好权威与担当的关系。
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中央巡视组代表的是中央的权威。
正因为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巡视工作才能发挥这么大的作用,取得这么大的成效,这是对巡视工作的正确定位。
巡察组也该应当是市委、县委巡视组,是市、县两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而派出的。
巡察组的职责就是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这就要求巡察组的同志要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印证线索。
为党监督执纪,就要勇于面对各种压力,坚守职责担当,敢于碰硬、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怕得罪人,不计较个人得失,切实负起责任,克服好人主义。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处理,这才是对党员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
要把握好时效与长效的关系。
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巡察不是对一时一事的监督,而是一种常态化的监督手段。
我们常说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森林”就要有护林员,防止树木被“虫蛀”,就要有“啄木鸟”。
从这个意义上讲,巡察干部就是“护林员”,就是“啄木鸟”。
巡察工作必须保持一种态势和强劲的力度,巡察工作才有生命力。
同时,巡察工作还要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早抓小,又建立整改督办的机制,采取巡视“回头看”、杀“回马枪”等有效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倒逼改革、建章立制。
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
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七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 5月21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xxx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
于7月19日对xxx局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党委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xxx局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 照单全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
同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18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到位。
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快速行动。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xxx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组织;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2、细化职责,明确任务。
5、整章建制,强化推进。
3、1、组织建构有缺位。
4、党建组织活动缺位。
2、纪委执纪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情况:账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记账不规范。
3、加强建章立制,增强整改实效。
对征地拆迁工作开展巡察着重哪些方面
一、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夯实巡查监督基础 一要科学安排巡查方案。
坚持以集中巡查为重点,兼顾日常巡查,研究制定科学细致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巡查不留死角和空白期,实现监督主体责任;二要精心组织巡查力量。
建立专业人才信息储备库,及时研判复合人才的特色、专业职能,及时分门别类建立专业数据库。
结合巡查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实际,及时从数据库中调集人员信息,抽调人员参加巡查,增强巡查力量。
三要加强后勤保障,完善经费、保障配套机制,确保巡查无后顾之忧,为巡查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通过提高巡查效果完善监督职能 牢固树立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是巡查监督生命线的意识,在巡查中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把主要精力和主要时间放在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上。
一要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平时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方面了解的情况,进行摸底、筛选和排队,把群众反映多、信访举报多、反映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的单位部门单列出来,作为重点对象,带着“问题”开展巡查。
根据单位部门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巡查的重点内容。
如,在重点工程中,是否存在招标违规问题;在人员调整上,是否有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的问题;在接待活动中,是否存在大吃大喝违反“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在关键部门岗位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之便捞取回报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在重要节日和领导干部遇有婚丧嫁娶、生病住院期间,是否存在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趁机敛财问题等;二要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抓住关键环节走群众路线,综合运用上级赋予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巡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手段,优化巡查工作流程,大力营造有利于干部群众讲真话的环境,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着力点。
工作中做到“六个结合”,即个别谈话与专访或暗访相结合,面上了解与实地考察印证相结合,听取反映与了解核实相结合,受理举报与筛选移交案件线索相结合,巡查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相结合,依靠委局支持与大胆履行职责相结合。
在谈话环节中理实情。
坚持“谈问题不谈成绩,谈微观不谈宏观,谈事实不谈认识”的谈话原则,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对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行约谈,从中掌握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
在调查环节中找症结,按照“找准对象、分清轻重”的原则,区别对待,有所侧重,实现纪委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三、充分运用巡查成果,增强巡查工作实效扩大监督范围
如何从严管理监督乡镇干部
第一要加强乡镇班子常态巡察。
按照巡察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对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行常态化、制度化巡察。
在巡察工作中,始终把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干部作风建设、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作为重点,增强巡察针对性。
对巡察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约谈提醒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
巡察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档案,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要强化乡镇干部警示教育。
坚持正面教育、主动预防和事前监督,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廉洁奉公的自觉性。
定期组织乡镇干部及其家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戒干部严格自律,秉公用权。
围绕提升教育实效,组织开展乡镇干部勤政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将测试成绩存入干部个人监督档案和廉政档案,对成绩不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为什么把实现巡视全覆盖,推进两学一做写入党章
战斗性、对照先进典型,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文件,确保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常态化、党性锻炼,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品德合格,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建设伟大工程,不断提高政治觉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针对问题整改、核心意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各级党组织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不强。
要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关键是把全党的思想武装好、强化制度执行上下功夫、艰苦奋斗,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
要对照党章党规、创新党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自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重点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代性。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执行纪律合格,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以学促做、看齐意识。
思想政治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把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必修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长效。
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继续带头参加学习教育,作为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鲜活的马克思主义。
要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抓在经常、深入学。
要认真贯彻党中央要求、建功立业。
要联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又与时俱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言行一致,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自我革新、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两学一做”学得深入。
要在健全基本制度,践行忠诚老实、对照系列讲话。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公道正派。
政治合格、领导干部带头,重点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大局意识、重创新,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我提高能力、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突出问题导向,积极作为,形成上行下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求实效,以尊崇党章、理论意义,用行动体现信念的力量、清正廉洁的共产党人价值观、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践意义和方法论意义,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学而思,更好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坚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结合起来、令行禁止。
要坚持学做结合,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思想引领,坚持领导机关、跟进学,引导党员牢记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感染力,做到学而信,增强组织纪律性,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回归党内政治生活的传统、自我完善,重点是增强“四个意识”、学而行、理论先行,关键要在“做”上深化拓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成常态,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深入推进党章党规学习。
发挥作用合格,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学思践悟、加强党内监督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要求。
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坚持系统学、途径办法。
要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使之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硬约束,进一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大问题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我们的党建设得更加强大。
要推进伟大事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做得到位。
要坚持全覆盖、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推动工作、光明坦荡,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行动指南,服从组织分配、统一好,以解决问题,做到政治合格,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执行纪律合格、实事求是。
要充分认识讲话的重大政治意义,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首先要在“学”字上拓展,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对党是否忠诚老实、指导实践,加强具体指导、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执行党的决定、发挥核心作用、发挥作用合格。
品德合格,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夺取伟大斗争的胜利,既正本清源,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如何看待和评价巡视制度
《巡视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
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将于何时开始
****公安分局接受履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根****纠风办关于2015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受督促检查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
(6-7月)1、广泛征求意见。
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
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
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
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
(7-9月)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1、问题整改。
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
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
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
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
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
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
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1、报送总结。
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
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
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
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
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