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会写个拥护部队改革承诺书 200字就行
作为一名...,坚决拥护中央军委实施的部队改革,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坚决做到和上级领导保持一致,立足本职岗位,主动做好表率,为部队现代化建设起到带头的作用
承诺人:...某年某月某日
谁知道部队定点固定岗哨交接岗报告词,是怎么报告的,有没有退伍老兵帮帮忙告诉一下。
要准确统一的谢谢
家事遗书 “余国尽瘁国事,不治家产。
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
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
此嘱
” 政治遗书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
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现在革命尚未成功。
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
最近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
是所至嘱
” 致苏联遗书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大联合中央执行委员会亲爱的同志: 我在此身患不治之症。
我的心念,此时转向于你们,转向于我党及我国的将来。
你们是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之首领,此自由的共和国大联合,是不朽的列宁遗产与被压迫民族的世界之真遗产。
帝国主义下的难民,将藉此以保卫其自由,从以古代奴役战争偏私为基础之国际制度中谋解放。
我遗下的是国民党,我希望国民党在完成其由帝国主义制度解放中国及其他被侵略国之历史的工作中,与你们合力共作。
命运使我必须放下我未竟之业,移交于彼谨守国民党主义与教训而组织我真正同志之人。
故我已嘱咐国民党进行民族革命运动之工作,中国可免帝国主义加诸中国的半殖民地状况之羁缚。
为达到此项目的起见,我已命国民党长此继续与你们提携。
我深信你们政府亦必继续前此予我国之援助。
亲爱的同志
当此与你们诀别之际,我愿表示我热烈的希望,希望不久即将破晓,斯时苏联以良友及盟国而欢迎强盛独立之中国,两国在争为世界被压迫民族自由之大战中,携手并进以取得胜利。
谨以兄弟之谊祝你们平安
” 思想 孙文的思想大部分是他将西洋欧美各家学说综合整理而来,但是也有少部分见解是“兄弟(我)所独创”(孙文语)。
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
“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区分”;广兴福利,大有为式的“万能政府”。
人民之权又称为政权,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
政府之能又称为治权,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是为“五权宪法”。
人民行使政权的基本训练与条件:民权初步,即议事规则。
中央与地方的“均权制度”,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
在经济思想方面,提倡社会互助理论,曾说“人类进化之原则与物种进化之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
”似是受到达尔文进化论与俄国克鲁泡特金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影响。
政治现代化建设方面,主张渐进主义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说。
军政时期优先消灭军阀土匪,应实行军管。
训政时期优先基础建设与民权初步训练,应实行一党执政。
宪政实行之条件是全国半数以上县市具有选举罢免地方首长之条件,公民具有发动创制复决之条件,则选举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还政于民,实行多党竞争的现代政治制度。
以王道为基础的区域合作和政治架构:大亚洲主义,以及向国际投资开放的实业计划。
人生哲学:“不做大官,要做大事。
” 哲学主张:“知难行易”。
孙中山的税收思想 平均地权是孙中山提出的经济纲领之一。
他提出的具体措施是在革命政权建立后,令地主自报地价,国家向其抽1%的地价税,“并于必要时报价收买之”,以后土地增值部分则全部收归国有。
他认为,征收地价税还可减轻人民的赋税负担,“私人永远不纳税,但收租一项,已成为地球最富之国”,“把几千年捐输的弊政永远断绝”。
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对农民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认识,于晚年提出了“耕者有其四”的口号。
孙中山主张通过征收直接税节制私人资本,同时大力发展国家资本,建立一种“国家社会主义”。
征收直接税,就是采用累进税率,多征资本家的所得税和遗产税,改变国家财源主要取之于农民和商人的旧税法。
孙中山还主张轻税促商,促进货畅其流。
他对清末厘金税的弊政深恶痛绝从为厘金“处处敛征,节节阻滞,商贾为之裹足,负贩从而怨嗟。
如此而欲百货畅其流,岂不难乎
”他指出“只有轻税保商,财源自足”。
天下为公 孙中山先生赞扬霍元甲“欲使国强,非人人习武不可”之信念和将霍家拳公诸于世的高风亮节,亲笔写下了“尚武精神”四个大字,惠赠精武体育会。
家系 孙中山家族的祖居地有“紫金说”和“东莞说”两种说法。
“紫金说”由广东学者罗香林在1920年代提出,他认为孙中山的祖居地为广东省东江流域的紫金县公馆地区,孙中山是佘族后裔,与翠亨的孙氏不同宗。
“东莞说”为孙中山故乡的翠亨孙氏所提出,此说认为孙氏为汉族,祖居地为广东省东江流域的东莞市上沙村,主要依据为孙中山家族的族谱。
罗香林的“紫金说”提出之后,一直与“东莞说”针锋相对,故而产生了关于孙中山祖居地的争论。
“东莞说”一直是被社会主要接受的说法,现在孙氏家族的长子嫡孙孙满等亲属后代均亦认同。
虽有“紫金说”与“东莞说”两种学说的争议,但孙中山的祖先从粤东东江流域迁居到珠江口西岸的香山翠亨村的情况,则是被公认的。
家族 祖父孙敬贤(1789年-1850年), 祖母黄氏(1792年-1869年), 父亲孙达成(1812年-1888年), 母亲杨氏(
年-1910年)。
兄弟姊妹 长兄孙眉, 姊孙妙茜, 妹孙秋绮, 另有一兄一姐早殇。
妻妾 首任妻子卢慕贞(1867年-1952年),(1884年与孙中山结婚、1915年离婚。
) 妾陈粹芬。
妻宋庆龄(1893年-1981年),(1915年与孙中山结婚,) 子女 子孙科(1891年-1973年) ,长女孙娫 ,次女孙婉(又作孙琬) 。
三人都是卢慕贞所生。
评价 正面 孙中山是最早提倡以革命推翻满清统治,建立民国政府的革命家之一。
由于孙中山早年即接受西方教育,认识西方世界较深,通晓外语,有医生学历,在中国内外都享有知名度;是故被多数外国人视为革命领袖。
而在国内,多数革命者也认为他的声望与能力足以成为革命组织的代表人物,也因此孙中山在武昌起义后顺利被选为临时大总统。
孙中山去世后,蒋介石领导他创建的国民革命军进行北伐,在名义上完成中国的统一。
由于当时参与革命的主要领导人物,特别是蒋中正、汪兆铭(汪精卫)两人,均为孙培育出来的领导人物,故当时的国民政府当以孙为最高的精神领袖,并推举三民主义为治国的最高指导。
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后,孙成为蒋中正之外,凝聚全国向心力的象征人物之一。
国民政府与旗下将领也往往以“保障孙总理的革命成果”为号召,鼓动人民建设和将士作战。
因此到战争中后期,孙中山很自然被推举为中华民国的国父。
对于孙中山的历史贡献分析,主要是认为孙中山确系近代倡导共和革命,成功组织成分复杂的各种反满势力,并注入西方现代政治理论与宪政思想成分的领导人。
而孙中山虽亦重视掌握领袖权力,但较具理想色彩,较能为制度建设之需要而放弃政治资源。
孙中山虽倡导武力推翻君主专制,武力弭平军阀割据,但使用之手段较为温和,善后措施较为宽容,不采彻底铲除之作法,与蒋介石或等强调组织纪律而严厉惩处反对者不同。
孙中山亦为中国政治经济现代化之重要阶段性人物。
孙中山较全面地整合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重要成分,包括宪政民主,人民主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权力分立制衡,与社会主义等等。
另加上其个人认为有必要保留的中国传统制度机构——监察权与考试权,形成五权宪法学说。
对西方重要思想在中国的普及,具有推动者的作用,促成西化民主派和共产主义派对中国未来建设的深入探索。
而孙中山在其中采取某种折衷立场,却坚持共和民主之宪政体制,至今仍有其价值。
负面 清末的革命团体普遍只有松散的组织,多数革命起义事实上并非直接由孙中山所领导,而是由黄兴筹划与统帅,时人也多将孙黄两人并列。
至于革命党内,认同黄为实际领导革命的党人也不在少数。
可惜的是1928年国民政府北伐后,黄的人马被逐渐排除在中国国民党之外,黄的贡献则长期遭到忽视,直到1990年代才重新受到两岸三地重视。
孙中山政治生涯中,因固执以至与同志反目。
例如同盟会时代之章太炎、中华革命党时之黄兴,皆曾为孙之股肱,而后来反目不相往来。
此外,孙对革命的奉献也许很大,但未必如官方所说般远远超过其他革命人士的贡献。
但不可否认孙中山在倡导革命思想,组织、领导革命团体都是处于领导者的地位。
孙中山为推翻帝制所付出的牺牲与贡献也为多数人所认同。
一些人认为,孙中山在民国建立以后,有多次作为未能贯彻民主、自由、法治等精神,例如:二次革命时力主使用武力使中国出现分裂。
当时宋案未有证据证明是袁世凯指使,袁黄也力主有司法途径解决。
惟孙文一口咬定袁为元凶,指非用武力不可,从此开展了民国多次内战的先河;护法战争时召开非常国会的合法性;组织中华革命党采行秘密会党形式,皆存在曲解、损害民主及法治的表现。
“凡于革命军未起义之前进党者,名为首义党员;凡于革命军起义之后、革命政府成立以前进党者,名为协助党员;凡于革命政府成立之后进党者,名为普通党员。
”“革命成功之日,首义党员悉隶为元勋公民,得一切参政、执政之优先权利;协助党员得隶为有功公民,能得选举及被选举权利;普通党员得隶为先进公民,享有选举权利。
”“凡非党员在革命时期之内不得有公民资格。
”诸如此类的规定,充斥著整个党章。
而后孙中山因为不满西方列强不支持其广州政权,党内实行集权之外,转向师法列宁俄国,推动联俄容共,国民党组织机构采行列宁式体制,遭到党内反共右派与党外西化民主派颇多批评。
孙中山逝世时有三份遗嘱,其中一份遗嘱乃是致函苏联。
中国国民党也曾于第一次代表大会后,甚至考虑国民党加入共产国际,只是未为莫斯科同意。
另有一些研究认为孙中山对日本的态度有权宜投机的嫌疑。
孙中山为换取日本支援革命,曾主张把中国东北,也就是满族的发源地——满洲,让给日本。
此种看法与内地十八省“驱除鞑虏”后放弃满蒙西藏的情绪相契。
(革命党在长江中游等地使用之旗帜即为十八星旗)然而此类主张虽然在辛亥革命前后的革命组织中相当普通。
孙中山为讨袁,企图争取日本反袁。
曾在致日本有司小池张造私函中提出与二十一条相匹敌之不利条件。
孙中山革命时期曾颇受日本友人资助,流亡时也曾避居日本。
建立共和后企图推动中日合作,曾首先提出大亚洲主义,成为日本大东亚战争的思想根源之一。
惟此一战略后来不受日本日趋激进的扩张派势力欢迎,孙中山转向俄国。
但许多学者同意,当其时之中国落后,几不具备对外进行平等互利外交的谈判资本,许多权宜之计实为不得已的作为。
历史上例如李鸿章的中俄密约,重庆与延安对德苏互不侵犯、雅尔塔协定、苏日中立友好条约、外蒙古争议性的公投独立等等的沈默,国民政府为求美国支援的让步,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保证苏联支援的让步,皆为类似案例。
轶事 据唐德刚表示:武昌起义成功后,当时接到电报的孙中山正在科罗拉多州典华城(今译丹佛)友人卢瑞连开的餐馆中当“企台”,端盘子。
(《晚清七十年(5)袁世凯、孙文与辛亥革命》) 冯自由《革命逸史》记载孙文喜欢下象棋,但棋艺不精:“中山毕生不嗜烟酒,读书之余,间与人下象棋,然习之不精,好取攻势而懈于防守,故易为敌所乘,余与胡汉民何香凝等皆尝胜之。
外国纸牌尤非其所好,然颇精于三十年前盛行之广东天九牌,乙巳以前居横滨时,每与陈四姑(名香菱)、张能之夫妇玩之。
” 过去国民党宣传孙中山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College of Medicine for Chinese),并且在学成绩满分,第一名毕业,由教务长康德黎博士(Dr. James Cantlie)颁发毕业证书。
但事实上当年的毕业生只有二位,孙氏及江英华。
香港西医书院在当时是一个未获立案的学校,未能获得香港当局的承认,必然无法取得香港的行医执照。
纪念场所 中山陵简介 中山陵是中国近代伟大的政治家、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陵墓,它坐落在江苏省南京市东郊钟山东峰小茅山的南麓,西邻明孝陵,东毗灵谷寺,傍山而筑,由南往北沿中轴线逐渐升高,整个建筑群依山势而层层上升,气势宏伟。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逝世,遵照他生前安葬在钟山的遗愿,灵柩暂停放在北京香山碧云寺内,并决定在南京钟山修建他的陵墓。
自1926年春动工,至1929年夏建成。
南京中山陵坐北朝南,面积共8万余平方米,其中祭堂为仿宫殿式的建筑,建有三道拱门,门楣上刻有“民族,民权,民生”横额。
祭堂内放置孙中山先生大理石坐像,壁上刻有孙中山先生手书《建国大纲》全文。
中山陵主要建筑有:牌坊、墓道、陵门、碑亭、祭堂和墓室等。
从空中往下看,中山陵像一座平卧在绿绒毯上的“自由钟”。
当时,孙中山先生的葬事筹备处广泛征集陵墓设计方案。
结果,建筑师吕彦直设计的“自由钟”式图案荣获首奖。
吕彦直还被聘请为陵墓总建筑师。
这组建筑,在型体组合,色彩运用,材料表现和细部处理上,都取得很好的效果,色调和谐,从而更增强了庄严的气氛。
陵墓入口处有高大的花岗石牌坊,上有中山先生手书的“博爱”两个金字。
牌坊这类建筑在功能上主要是用来歌功颂德的。
“博爱”两字正点出了孙中山先生博大的胸怀和崇高的理想。
石坊后是长达375米、宽40米的墓道。
前行为陵门,它以青色的琉璃瓦为顶,门额上为孙中山的手迹“天下为公”四个大字。
这里用青色的琉璃瓦有其一定的含意,青色象征苍天,青色琉璃瓦乃含天下为公之意,以此来显示孙中山先生为国为民的博大胸怀。
再进为碑亭,一块高8.1米、宽4米的巨碑上刻着由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国民党内四大书法家之一谭延闿手书的“中华民国十八年六月一日中国国民党葬总理孙先生于此”24个鎏金大字。
字为颜体,遒劲有力。
从牌坊开始上达祭堂,共有石阶392级,8个平台。
攀登如此多的石阶极为艰难,但当大家走完这段长距离陡峻的石阶以后,一定会悟出《总理遗嘱》中有关的嘱咐:“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含义。
台阶用苏州花岗石砌成。
最高的平台有华表两座,后为祭堂。
华表乃为柱状标识物,标志祭堂即在此。
祭堂有三个拱门,分书“民族”、“民权”、“民生”门额。
这里是仿宫殿式的祭堂。
祭堂的门楣上刻有孙中山手书“天地正气”四字,表达了孙中山先生奋斗的理想。
堂中有中山先生大理石坐像,高4.6米,逼真生动,是世界名雕刻家保罗兰窦斯基的杰作。
像座东西四周有反映中山先生革命事迹的浮雕。
祭堂东西护壁大理石刻着中山先生手书的遗著《建国大纲》和胡汉民等人书写的《总理遗嘱》在这里,不仅使我们看到了孙中山先生为推翻两千多年来封建帝制的不朽勋业和艰苦斗争的历程,而且也看到了孙中山先生为我中华独立、富强、大展宏图的建国思想。
堂后有墓门二重,两扇前门用铜制成,门框则以黑色大理石砌成。
上有中山先生手书“浩气长存”横额。
二重门为独扇铜制,门上镌有“孙中山先生之墓”石刻。
进门为圆形墓室,直径18米,高11米。
中央是长形墓穴,上面是中山先生汉白玉卧像,瞻仰者可围绕汉白玉栏杆俯视灵柩上的卧像,此像系捷克雕刻家高棋按遗体形象塑造,十分逼真。
下面安葬着孙中山先生的遗体。
墓穴直径4米深5米,外用钢筋混凝土密封。
南京解放后,刘伯承任市长时,特地从湖南运来2万株杉树和梧桐树,种植在这里。
30多年来,中山陵园不断整修拓新,整个园林面积达3000多公顷。
陵墓景色优美,建筑壮丽雄伟。
孙中山先生虽然与世长辞,但是他浩气长存,永远为世人所敬仰。
中山陵的建筑风格中西合璧,钟山的雄伟形势与各个牌坊、陵门、碑亭、祭堂和墓室,通过大片绿地和宽广的通天台阶,连成一个大的整体,显得十分庄严雄伟,所以被誉为“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第一陵”。
中山陵孙中山碑之铭并序 简介 2003年3月21日《山西青年报》阳光副刊刊出了原载《天有霓裳》由刘小烽撰写的“南京中山陵孙中山碑之铭并序”一文,引起了海内外的强烈关注。
该文全篇1866字,正好与孙中山先生生年1866年暗合,堪称一绝。
文章立意独到,气势磅礴。
篇幅短小,而孙中山生平大事却无一遗漏。
而且文中佳句极多,有许多经典性的佳句。
譬如:文章开头先追本溯源,介绍孙中山革命所处国度的历史人文背景,作者写道:“嗟呼
天地之间,物各有本,百川汇海,流各有源,华夏兴起于炎黄,礼仪鼎盛自孔孟,此为邦国万代之统绪也。
昔在夏商,汤武革命,所以穷宇宙通变之理,顺造化日新之德,此为吾族革命之所宗也。
”如此写法,上下天地,前后古今,使人顿时肃然起敬,于无形中烘托提高了孙中山革命的历史地位。
譬如:在讲列强瓜分的危险时,作者写道:“四万万同胞遭劫于人寰,五千年列祖同哭于天上”;在讲孙中山逝世时,作者写道:“先生之死,使国家顿失脊梁,使革命顿失指导,万姓失怙,从此飘摇,草木挟悲风以哀号,天地共凄雨而涕下,举国伤痛,山河失色,四海内外,普天之下,凡我华人,无一不掩泪而泣者也。
”如此气韵,堪称神来之笔,使读者顿生“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遐想和感慨。
中山纪念堂简介 广州中山纪念堂是全国及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广州人民和海外华侨为了纪念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而筹资兴建的纪念性建筑物,由我国著名建筑师吕彦直先生设计,1929年动工,1931完成。
这座富丽堂皇的八角形建筑,外形庄严宏伟,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
钢架和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跨度达71米的建筑空间内不设一柱,气势恢宏。
纪念堂及庭园用地面积为6200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6600平房米,高52米,舞台口宽15米,深20米,座位3238个。
广州中山纪念堂是广州最具标性的建筑物之一,大型集会和演出的重要场所。
它见证了广州的许多历史大事:1936年,广州市各界人士在此举行禁烟大游行;1945年9月,驻广州地区的日本侵略军在这里签字投降解放后,每年各种纪念孙中山先生的活动、省市的重要集会和文艺演出都在这里举行。
解放前夕,纪念堂因年久失修,已严重损坏。
解放后,人民政府从五十年代初开始至1988年曾七次拨出专款对各项设施进行修葺和完善。
1998年再次拨款6000万元,对纪念堂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性大维修,堂前中山塑像改用铜材铸造,对广场、环境亦作了进一步的美化,从80年代初向游人开放以来,它更是成了广州主要的游览胜地,成为中外人士喜爱的参观游览胜地。
上海宋庆龄故居 孙中山夫人宋庆龄长期生活的地方和从事国务活动的重要场所。
主楼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1948年国民政府将此宅院拨归宋庆龄居住。
1949年宋庆龄在这里欣然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邀请,北上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参与制定建国的大政方针,并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她曾在这里进行各种国务活动,经常会晤和宴请来访的各国贵宾,积极促进中外交往,维护国际正义。
她所创建的新中国妇幼文化福利事业和对外宣传刊物也是在这里酝酿、筹划的。
1981年宋庆龄在北京去世后,这里作为她在上海的故居对外开放,供后人瞻仰。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孙中山行馆 张自忠路23号,旧时的门牌据分析可能是铁狮子胡同5号,后曾改为地安门东大街23号。
孙中山行馆原为时任外交总长顾维钧的住宅。
1924年,孙中山应冯玉祥之邀扶病进京,共商国是。
段祺瑞执政府将顾维钧在铁狮子胡同的住宅作为孙中山在北京的行馆。
孰料,中山先生在行馆中住了不足一个月便撒手人寰。
孙中山先生逝世后,治丧委员会决定在铁狮子胡同孙中山居室门口悬挂“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室”匾。
该室为内外套间,室内陈设简朴。
外间西墙上镶着一长方形汉白玉刻石,上刻“中华民国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上午九时二十五分孙中山先生在此寿终”,刻石上方悬挂孙中山遗像,遗像右边镜框里为《总理遗嘱》,左边镜框里为《致苏联书》,靠墙的条案上放着《建国方略》、《中山全书》等。
孙中山行馆于1984年5月24日被公布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后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山先生年表革命1883年 与陆皓东捣毁神像1884年 “始有志于革命” 鼓动“勿敬朝廷”,被视为“大逆不道”,与陈少白、尢列、杨鹤龄为“四大寇” 《致郑藻如书》1894年 《上李鸿章书》 兴中会成立1895年 香港密谋起义失败,陆皓东等就义1896年 伦敦蒙难1898年 拜会康、梁1899年 两党合作失败1900年 惠州起义失败1904年 加入致公会1905年 同盟会成立 《民报》创刊,提出民族、民权、民生的三民主义1906年 提出“五权宪法”1907年 潮州黄冈起义 惠州七女湖起义 钦州、廉州、防城起义 镇南关起义1908年 钦州、廉州起义 云南河口起义1910年 广州新军起义1911年 武昌首义 被推举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 宣誓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 发表《孙大总统对外宣言》 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辞临时大总统职 受任全国铁路督办1913年 宋教仁被刺 发动二次革命 1914年 成立中华革命党,任总理 1915年 发表《讨袁声明》,发动“护国运动” 1916年 发动护法运动 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1917年 被迫辞去大元帅职, 致电列宁和苏维埃政府 列宁复函孙中山,向“中国革命的领袖”致敬,“共同进行斗争” 1918年 《建国方略 心理建设》付梓 发表《护法宣言》 改组中华革命党为中国国民党1921年 就任非常大总统,再次在广州建立政权 《建国方略 物质建设》付梓 会见李大钊 1922年 以大元帅名义发动员令,命令各军分路出师北伐 与陈炯明失和,北伐失败 李大钊由京到沪会见交谈,并介绍李大钊加入国民党 1923年 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公布《中国国民党党纲》,《中国国民党总章》 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复命廖仲恺与越飞商谈中苏联合细节 再建大元帅府,就任陆海军大元帅 发表《中国国民党改组宣言》、《中国国民党党纲草案》 发表《关于粤海关关余问题宣言》,抗议美、英干涉中国内政 李大钊抵广州,协助完成国民党改组和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1924年 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提出并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重新阐释三民主义 筹办黄埔军校 发布《国民政府建国大纲》 通过《国共合作草案》、《国民党与世界革命运动草案》 发布《北伐宣言》,举行北伐誓师典礼 应冯玉祥之邀,同意北上 发表《北上宣言》,重申反帝和反对军阀,废除不平等条约,召开国民会议 发表《入京宣言》 1925年 病危,口授遗嘱、《致苏联遗书》 在《遗嘱》及《遗书》上签字 病逝,遗言“和平、奋斗、救中国”家1866年 11月12日,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翠亨村 幼名帝象。
取名文,号日新,字德明 父孙达成,母杨氏,兄孙眉1877年 兄孙眉回乡完婚,9月,再返夏威夷创业1884年 与卢慕贞夫人结婚1888年 父孙达成逝世1891年 初识陈粹芬夫人 子孙科生于翠亨村1894年 长女孙娫(瑗)出生1896年 次女孙婉(琬)出生1902年 与大月薰结婚(存疑)1906年 宫川富美子出生(存疑)1910年 母亲杨氏逝世1912年 陈粹芬夫人离开1913年 长女孙娫(瑗)病逝于澳门1914年 陈粹芬收养孙容1915年 兄孙眉逝世 与卢慕贞夫人协议离婚 与宋庆龄夫人结婚1925年 中山先生逝世1952年 卢慕贞夫人逝世1958年 孙容病逝1960年 陈粹芬夫人逝世1973年 子孙科逝世1979年 次女孙婉逝世1981年 宋庆龄夫人逝世
求欢迎新业主入住的标语
欢迎新业主入住的标语: 一、恭迎业主回家(横批) 鸿运当头、集百家之长与一宗、为您服务 达及天下、纵千般难题出十面、立马解决 二、您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
三、欢迎各位业主回家
求法院首问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法院审判工作,推进我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责任,避免扯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着力点,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措施,使全院干警树立强烈的想民、爱民、为民、便民意识,妥善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咨询、来访等各类问题,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及群众关注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首接责任制的内容工作目标首接责任制,就是接待当事人中对首接责任人实行的一项制度。
要求对反映问题的来访群众和提出诉讼的当事人主动提供规范、热情的服务,努力使人民群众满意。
首接责任人就是第一个接受人民群众进行申诉、控告、举报、咨询、上访的法院干警。
首接责任制的目标要求:1、方便群众办事。
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业务庭、基层人民法庭、院信访接待室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要为为本单位咨询或参加诉讼的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要设置公开便捷的服务设施,全体干警必须熟练掌握审判业务知识、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服务周到热情。
人民群众到人民法院来访、咨询、提起诉讼,是人民群众享有的权利。
全院干警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有诉必理、依法、文明、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做到“三个一”,即一杯热水解渴,一把椅子让坐,一句话语暖心。
坚持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发生,塑造审判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3、办事公正透明。
要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人民群众来访反映的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各业务庭及各人民法庭、信访接待室要公开受理案件范围、诉讼费收取标准、审限规定等制度,让来人及当事人了解真实情况,明明白白办事。
4、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
在办案和接访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努力简化办事程序,做到急事急访信息反馈工作,主动接受各级党委的人大、上级法院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络,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基层,减少和杜绝重访和越级上访。
5、保证公正廉洁。
要发扬公正廉洁、诚挚守信的良好作风,坚决消除执法犯法、为政不廉、假公济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不正之风,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程序规范1、接待:法院干警对来访群众要礼貌、热情。
首接责任人必须主动向来访群众说明身份,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问清事由,仔细填写“首接责任制情况登记卡”(附后)。
2、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首接责任人职权范围内的要主动受理,能当场解释,处理的,要依据法律和有关政策,给当事人以明确的答复;若不能当场解决,答复或单独处理的,要耐心地向当事人说明原因,给群众一个期限。
群众反映问题如不属于首接责任人职权范围的,首接责任人要向有关人员移交案件和登记卡,引领办理,并主动介绍情况。
3、移交: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如首接责任人及所属庭、处、室、队确实不能解决(或需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首接责任人要及时填写“来访案件转交卡”,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相关单位,并向来访群众说明情况,对转交的案件,要按照问题转到哪里,责任就追到哪里的原则,搞好衔接,直到问题得到彻底。
4、回访:首接责任人对自己办结的案件及群众来访案件,要适时进行回访。
及时了解来访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及时做好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1、加强领导,罢上位置。
县院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组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纪检组长***兼主任。
各单位要把落实首接责任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切实摆上位置,精心组织,强力推动,确保落实。
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注,对推行首接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为首接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强化教育、搞好发动。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为落实首接责任制打好思想基础。
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养成文明高效,勤政为民、秉公办案的良好作风。
要树立一批在实行首接责任制中优质服务,为民办事,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使全体干警学有榜样,行有规范。
3、加强检查,推动落实。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首接责任制,各业务庭和基层人民法院要建立健全规范,做到制度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实行首接责任制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在全院予以通报。
4、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县院要将实行首接责任制情况列为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落实首接责任制成效显著,有效避免重大事件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因案件处理不当或服务态度不好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当事人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这是我们单位的,因为比较早了,你改一下就行了。
巴以冲突的来龙去脉
【巴以宗教历史背景】公20世纪前闪米特族的人定居在巴勒斯坦的沿海和平原。
公元前13世纪腓力斯人在沿海建立国家。
公元前13世纪末希伯来各部落迁入定居。
公元前11世纪犹太人建立希伯来王国,后亚述、巴比伦、波斯等外族都曾占领巴勒斯坦。
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国侵入,绝大部分犹太人流往世界各地。
公元7世纪成为阿拉伯帝国的一部分。
阿拉伯人不断移入,并和当地土著居民同化,逐步形成了现代巴勒斯坦阿拉伯人。
由上述材料可知,巴勒斯坦地区也曾是犹太人的故乡,而且文本关于他们的传说为人所熟知。
就以《圣经》为例,这本基督教经典所记载的就完全是犹太人祖先的故事。
虽然大多数历史学家们都认为不能从《圣经》中汲取太多的信息--这不是因为当中的记载不真实,而是因为难以证实它的真实性;再者,《圣经》只是一种信仰的产物--不过,由于大部分内容都被现今的犹太人所接受,所以我们有必要仔细地了解故事的轮廓,因为今天的冲突以及耶路撒冷问题与宗教原因息息相关:故事开始于上帝告诉亚伯拉罕离开自己的故乡美索不达米亚,远赴迦南,即现在的巴勒斯坦地区,开始新的生活。
就这样,亚伯拉罕被认为是犹太人的始祖,就像中国人认为黄帝是中华民族的始祖一样。
于是亚伯拉罕带领他的妻子和儿子们来到迦南,这大概就是犹太人认为自己曾是巴勒斯坦地区的主人的证据。
他的儿子艾萨克(Isaac)和孙子雅各布(Jacob)都被认为是犹太人的祖先。
雅各布有十二个儿子,不知什么原因其中的十个非常憎恨他们的兄弟约瑟夫,并把他卖到埃及当奴隶。
不过约瑟夫有一个解梦的本领,深得埃及国王的喜爱,于是他被封作宰相。
后来雅各布和他的儿子们来到埃及投靠约瑟夫,并大量繁殖他们的后代,这些后代就第一次被称作以色列人(Israel,意思是上帝为其斗争或者是与上帝作斗争
)。
埃及国王看到繁盛的犹太人,视他们为威胁,为了除掉这个隐患,他找借口把这些以色列人贬为奴隶。
痛苦的服役生活使可怜的犹太人反抗了,于是就上演了摩西领受十诫,带领以色列人返回故乡的故事。
后事冗繁不再详叙。
大约在公元前13世纪BC,以色列人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王国—以色列王国,而他们有两位出色的国王,大卫和他的儿子所罗门,在位期间,发展贸易,以武力维持其统治,使以色列发展到鼎盛。
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时候王国定都耶路撒冷,被确立为犹太民族的神圣之地,这样就为巴以冲突的症结难解奠定了根源。
由此看来,犹太人的历史,至少是他们认为的事实,显示出他们的民族特质,在他们的潜意识中,犹太民族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但更是一个克服灾难的民族,他们有勇气,也有力量与种种上帝的考验作斗争。
但是他们近代的惨痛遭遇似乎比《圣经》记载的大灾难还更加悲惨,难道是他们的另一个考验
可以肯定的是,那惨绝人寰的经历永远刻在犹太人历经漂泊、破碎流血的心中:就在以色列王国被灭亡以后,希腊罗马王国也曾占领过这片土地,犹太人就在这个时期流放都世界各地,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家乡,被迫逃到东欧和西欧的一些国家如德国、奥地利和波兰,但人身利益却被大大的限制。
也许是因为他们是一个聪明的民族,在政治、医学、艺术各领域成就斐然,于是就遭到别的民族的嫉妒。
沙俄时代和二战期间的大屠杀成为了犹太人最惨痛的记忆,也许是因此犹太人的愤怒一发不可收拾。
1920年英国以约旦河为界把巴勒斯坦分为东西两部份,东部称外约旦(即今约旦王国),西部仍称巴勒斯坦(即今以色列、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为英国委任统治地。
19世纪末在“犹太复国运动”者策动下,大批犹太人移入巴勒斯坦,与当地阿拉伯人不断发生流血冲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英、美两国的支持下,194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规定巴勒斯坦在1948年结束英国的委任统治后建立犹太国(约1..52万平方公里),和阿拉伯国(约1..15万平方公里),耶路撒冷(176平方公里)国际化。
1948年5月以色列建国后推行扩张主义政策,于1948年、1956年、1967年、1973年四次对阿拉伯国家发动大规模的战争。
100多万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被赶出世代居住的家园,沦为难民。
1964年5月在耶路撒冷市召开的巴勒斯坦第一次全国委员会会议决定成立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1969年阿拉法特担任巴解组织执委会主席。
1978年9月,埃及、以色列和美国签署了戴维营协议,被占领土的巴勒斯坦人获得了有限的自治权,巴解组织则拒不接受自治。
1988年11月15日在阿尔及尔举行的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第19次特别会议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首都为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国。
宣言明确巴勒斯坦接受1947年11月29日联大通过的第181号决议(分治决议)。
巴勒斯坦的边界问题留待以后通过谈判解决。
1988年12月,阿拉法特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谴责恐怖主义。
1993年9月13日,在挪威主持的秘密谈判之后,以色列和巴解组织签署了和平协定,提出了巴勒斯坦自治计划。
1994年5月4日,巴解组织和以色列在开罗签署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在加沙和杰里科实行有限自治的协议,5月12日,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
同年7月12日,阿拉法特结束了27年的流亡生活返回加沙。
1991年10月,马德里中东和会召开,阿以间开始艰难的和平谈判。
在阿以和谈中,巴以和谈是构成中东和平进程的关键。
1993年9月,巴以双方签署了第一个和平协议-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以来,双方还签署了一系列协议,然而这些协议由于以历届政府的有意拖延而未能彻底执行。
尽管根据有关协议,1994年5月巴勒斯坦开始自治,但关于巴勒斯坦最后阶段谈判却因双方在耶路撒冷的归属、犹太人定居点、巴勒斯坦难民回归、巴以边界划定等棘手问题上分歧太大,巴以双方至今没有达成永久性和平协议。
2000年9月,以强硬派领导人沙龙强行进入伊斯兰圣地阿克萨清真寺,再次引发巴以流血冲突。
2001年3月沙龙政府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政策,巴勒斯坦一些激进组织针对以色列人制造了一系列暴力反抗活动,以色列采取强烈打击报复,巴以双方陷入报复与反报复的恶性循环。
2003年6月,以色列调整政策,接受中东和平“路线图”,表明以方已经接受了巴勒斯坦必须建国的方案。
从此,那些为了控制巴勒斯坦和阻止巴建国而修建的定居点已经失去了其战略价值。
2004年10月26日,以色列议会以多数票通过了沙龙总理提出的单边行动计划。
2005年8月15日,以色列开始实施撤离加沙的行动。
9月12日清晨7时,以色列通往加沙地带的大门正式关闭,标志着以色列对加沙地带38年的占领就此结束。
【重要人物介绍】姓名:【阿拉法特】1929年8月4日出生于耶路撒冷的一个逊尼派穆斯林家庭。
全名是穆罕默德·阿卜杜勒·拉赫曼·阿卜杜勒·拉乌夫·库杜阿·侯赛尼。
阿拉法特的名字来源于耶路撒冷老城附近的一座山峰,意为神与吉祥。
1948年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后,年仅19岁的阿拉法特投身抗击以色列的斗争,开始了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巴勒斯坦解放事业。
2004年10月27日,阿拉法特病情恶化,4年来首次离开官邸,前往法国巴黎郊区的贝尔西军医院进行治疗。
一个传奇的、领导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近半个世纪的有争议的领导人,终于走了。
但到目前为止,世人还不知道他究竟死于何因。
姓名:【阿里尔·沙龙】1928年出生于以色列特拉维夫沙龙山谷的一个犹太农民家庭,沙龙家原姓施恩内曼,后来才改以家庭所在地的沙龙山谷为姓氏。
1966年,沙龙被任命为以色列国防军作训部队司令。
1967年军衔升为少将。
1981年,沙龙被贝京总理任命为国防部长。
1999年9月2日当选为利库德集团新任领导人。
在绝大多数渴望和平的以色列民众眼中,沙龙永远是一只好斗的“战鹰”。
【大事年表】1988年11月15日,巴解组织通过《独立宣言》,宣布建立以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
1991年10月马德里中东和会召开,阿以开始和平谈判。
1993年9月13日,巴勒斯坦自治《原则宣言》在华盛顿签署。
根据1994年5月,巴以双方签署的关于实施加沙-杰里科自治原则宣言的最后协议,5月4日巴勒斯坦开始自治。
1995年9月巴以双方签署了塔巴协议,以色列军队先后撤出约旦河西岸的7座主要城市,由巴方自治。
1996年5月4日,巴以开始就关于巴勒斯坦最后阶段谈判进行了首轮会谈。
1996年6月内塔尼亚胡执政后,以色列背弃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强调以“安全换和平”的原则取而代之,使中东和平进程停滞不前。
1999年5月,巴拉克当选以色列总理。
为落实怀伊协议,巴以签署了《沙姆沙伊赫备忘录》2000年7月巴以美三方首脑会晤在美国马里兰州的戴维营举行。
2000年9月,以强硬派领导人沙龙强行进入伊斯兰圣地阿克萨清真寺,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巴以流血冲突2001年3月沙龙政府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政策,巴以双方陷入报复与反报复的恶性循环。
2003年6月,以色列调整政策,接受中东和平“路线图”,表明以方已经接受了巴勒斯坦必须建国的方案。
2004年10月26日,以色列议会以多数票通过了沙龙总理提出的单边行动计划。
2005年8月15日,以色列开始实施撤离加沙的行动。
9月12日清晨7时,以色列通往加沙地带的大门正式关闭,标志着以色列对加沙地带38年的占领就此结束。
行政决策中应着重把握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注重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 依法行政的内涵涉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各个方面。
人防法制工作机构既是人防法制建设中管“总”的业务部门,也是人防依法行政中的人才保障和重要支撑。
要注重解决法制工作与行政管理“两张皮”的问题,使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人防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中的作用。
有法可依是人防依法行政的前提,人防部门应依据《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颁发的一系列人防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完善人防制度体系,为人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人防需求,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协调纳入立法计划,深入细致工作,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是正确决策的有力保障。
人防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决策的法律论证。
组织法律论证可邀请上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法律和行政管理专家参加,法律论证意见应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这样既有利于决策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切合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三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核把关上的作用。
人防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统一审核修改后,再上报有关会议讨论或交领导签署。
法制工作机构与其他有关业务机构对规范性文件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作进一步调研,暂缓发布该规范性文件,或征询上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
人防部门在作出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处罚决定的依据、程序、裁量等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核把关。
人防部门应当通过内部制度明确那些具体行政行为需要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会签。
二、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人员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进程,实现法治约束下的执法人员自觉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
人防行政执法不但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办事能力。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突出解决好业务能力和公正执法的问题。
一是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出关。
选配执法人员要通过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察其道德法纪观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切实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不计名利、廉洁守法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对人防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要严肃查处,对其中不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
二是要严把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关。
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法律观念,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修身自律、秉公执法、恪尽职守。
所有执法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决不允许参与执法。
执法人员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政策法规,要先学一步,做到早了解早掌握;对人防法律法规要在掌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加深理解。
落实学习制度,坚持“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年度考试”。
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系统学习相结合,提高法律水平与增强执法能力相结合,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三是要严把执法人员岗位锻炼关。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知识向能力转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实践,就是岗位锻炼。
从领导角度应着重把握以下环节。
一个是做好执法人员搭配。
按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原则,组合执法小组,搞好传帮带。
第二个是结合案例,手把手、面对面的传授经验、解答疑难、岗位实践。
再一个是经常组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活动,及时分析个案成败得失,使之相互启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坚持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制度更带有长远性和根本性。
坚持用制度规范人防执法行为,是推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要紧紧围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人防执法体系,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案卷归档等制度,确保人防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程序科学、严谨、规范和透明。
这方面,要着重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科学合理规范自由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较大。
由于人为因素,会导致执行随意性较大。
为避免随意性和腐败现象。
应当制定《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人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对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细化,减小幅度,提高操作性。
人防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把握执行幅度,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实现人防执法的公平、公正。
二是要依法规范人防执法程序。
从本质上说程序是对权利的制约,是法律实现公平正义的保证。
只有做到程序合法,才能确保实体合法。
只有按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双方主体尤其是执法对象才能对该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表示信服。
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即使违法事实清楚,使用法律正确,如果程序违法,审理也会败诉。
因此,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现场执法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当场制作笔录,双方当事人签字;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送达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回执要有当事人签字。
执法程序是重要的执法环节,切不可掉以轻心,草率应付。
三是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有效地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充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法制原则。
实践证明,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执法单位和个人,实行终身负责制,对于强化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实行“阳光执法”和“廉洁执法”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过错追究制度,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减少错案漏案。
实行评议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定期进行评议,总结成绩,分析错案,广泛征求执法对象和其他执法人员的意见,总评赋分,计入个人执法档案,为年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更好的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
在宣传对象上,要抓好领导层、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这三个层面。
通过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视察检查工作、参加活动,帮助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抓好对相对人特别是建设单位和开发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人防法规政策,增强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
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五进”这一基本形式,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真进、管用、有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化传播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普及人防法律知识。
在宣传主体上,要实现高端化、专家化和社会化。
即通过邀请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和专题访谈等,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宣讲和解读人防法规政策,提升宣传教育的层次;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参加人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
在宣传时间上,既要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也要利用与有关部门协调问题、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机会,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寓教于经常,做到潜移默化,长流水不断线,抓机遇掀高潮。
五、建立和完善监督执法机制 总之,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人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要提高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人防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主体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增强法制观念是促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只有加强这五方面工作,人防建设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才会更加完善,人防建设才能沿着法制化轨道不断前进。
【法制信息】 我市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良好的执法环境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方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加大人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更好的统一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支持和参与。
在宣传对象上,要抓好领导层、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这三个层面。
通过邀请领导出席会议、视察检查工作、参加活动,帮助解决人防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求得理解和支持,形成合力;抓好对相对人特别是建设单位和开发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人防法规政策,增强依法履行人防义务的自觉性。
在宣传方式上,要充分利用“五进”这一基本形式,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做到真进、管用、有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利用互联网这一现代化传播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加快普及人防法律知识。
在宣传主体上,要实现高端化、专家化和社会化。
即通过邀请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和专题访谈等,提高宣传教育的影响力;通过邀请法律专家讲座、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宣讲和解读人防法规政策,提升宣传教育的层次;通过组织广大群众参加人防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寓教于乐。
在宣传时间上,既要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也要利用与有关部门协调问题、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机会,见缝插针地进行宣传,寓教于经常,做到潜移默化,长流水不断线,抓机遇掀高潮。
五、建立和完善监督执法机制 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使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置于法律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既有利于执法水平的提高,又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和社会的大力支持。
一是要积极接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人防部门的监督。
要主动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机构、上级人防部门汇报法制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工作情况、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和工作做法,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要积极接受本级权力机关的监督。
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和纪律监察部门对人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定期向人大、政协作专题汇报,并积极探索接受上述部门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
三是要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要从社会聘请监督员,对人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研究建立对群众、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处理的工作机制。
四是要积极对下级人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每年都要对照工作规划、目标要求和工作进度对下级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表扬和奖励,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督促各级人防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人防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和新方法。
五是要积极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和程序。
要制定并实施人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要完善人防行政复议程序和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探索提高人防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
总之,在我国依法行政尚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人防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要提高人防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人防法律体系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加强行政主体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行政执法的必要条件,强化对行政权的监督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增强法制观念是促进人防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
只有加强这五方面工作,人防建设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才会更加完善,人防建设才能沿着法制化轨道不断前进。
【法制信息】 我市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并根据情节,分别做出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对采取欺诈手段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对“伪造医疗文书”、“挂床或冒名住院”等重大违规问题,除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并进行处罚外,还将终止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并向主管部门通报。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强化措施积极部署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近日,周村区召开了2010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对在2009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9个先进集体、2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对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2010年任务作了部署安排。
会上,印发了《周村区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以健全组织保障、突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复议应诉、注重法制宣传、当好参谋助手等6个方面为着力点,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进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组织领导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作用,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依法行政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关键。
人防部门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部门,作为《人民防空法》以及相关人防法规的执法主体,全面推进人防依法行政,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人防部门的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我市人防部门依法行政的现状看,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十二五”规划期间的人防依法行政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注重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的作用 依法行政的内涵涉及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各个方面。
人防法制工作机构既是人防法制建设中管“总”的业务部门,也是人防依法行政中的人才保障和重要支撑。
要注重解决法制工作与行政管理“两张皮”的问题,使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人防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立法中的作用。
有法可依是人防依法行政的前提,人防部门应依据《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颁发的一系列人防建设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完善人防制度体系,为人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法制工作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根据人防需求,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协调纳入立法计划,深入细致工作,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科学严密的决策程序是正确决策的有力保障。
人防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应由法制机构提出法律意见,有重大异议的,应组织决策的法律论证。
组织法律论证可邀请上级部门法制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人员、法律和行政管理专家参加,法律论证意见应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这样既有利于决策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切合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
三是要强化人防法制工作机构在重大行政行为法律审核把关上的作用。
人防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统一审核修改后,再上报有关会议讨论或交领导签署。
法制工作机构与其他有关业务机构对规范性文件有重大意见分歧时,应作进一步调研,暂缓发布该规范性文件,或征询上级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
人防部门在作出重大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由法制工作机构对处罚决定的依据、程序、裁量等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核把关。
人防部门应当通过内部制度明确那些具体行政行为需要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会签。
二、着力打造高素质的人防行政执法队伍 执法人员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进程,实现法治约束下的执法人员自觉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走向良性运作的根本。
人防行政执法不但要求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而且还要求执法人员具备其他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办事能力。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人防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突出解决好业务能力和公正执法的问题。
一是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出关。
选配执法人员要通过人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考察其道德法纪观念、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切实将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吃苦耐劳、不计名利、廉洁守法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
对人防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要严肃查处,对其中不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确保执法队伍的纯洁。
二是要严把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关。
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法律观念,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修身自律、秉公执法、恪尽职守。
所有执法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凡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决不允许参与执法。
执法人员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政策法规,要先学一步,做到早了解早掌握;对人防法律法规要在掌握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加深理解。
落实学习制度,坚持“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年度考试”。
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专题培训与系统学习相结合,提高法律水平与增强执法能力相结合,促进学习教育经常化。
三是要严把执法人员岗位锻炼关。
知识是能力的基础,但知识并不等于能力,知识向能力转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实践,就是岗位锻炼。
从领导角度应着重把握以下环节。
一个是做好执法人员搭配。
按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原则,组合执法小组,搞好传帮带。
第二个是结合案例,手把手、面对面的传授经验、解答疑难、岗位实践。
再一个是经常组织一案一总结,一案一交流活动,及时分析个案成败得失,使之相互启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重点工作安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201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我市将全面检查市及区县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各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整顿医疗保险支付秩序,净化医疗保险运转环境,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营和有效利用。
检查范围包括市及区县2009年度各定点单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有关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2009年度定点单位有无以下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伪造医疗文书;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将不符合医保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或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非参保人员冒名就医、挂床住院等;多记多收参保人员门诊或住院费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套取医保基金等;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进行医保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或者个人,以伪造或者变造账目、资料、门诊急诊处方、医疗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结算医疗费用;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侵占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通报,并根据情节,分别做出限期整改、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对采取欺诈手段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特别是对“伪造医疗文书”、“挂床或冒名住院”等重大违规问题,除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并进行处罚外,还将终止定点协议,取消定点资格,并向主管部门通报。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强化措施积极部署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年的法制工作任务,近日,周村区召开了2010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对在2009年度全区政府法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9个先进集体、2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对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作了总结,2010年任务作了部署安排。
会上,印发了《周村区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以健全组织保障、突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复议应诉、注重法制宣传、当好参谋助手等6个方面为着力点,在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进程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突出组织领导在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作用,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巡视设备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巡视设应遵守的有:(1)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巡视户外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得接近避雷针和避雷器。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靠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4)巡视高压室后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5)特殊天气增加特巡。
巡视高压设备时应遵守: 1、 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