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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物流中心招商推介口号

时间:2018-10-28 21:27

保税物流中心的意义和流程是什么

保税货物的物流中心,全部是海关监管货物。

你们的招商专员是指拉客户入区吗

大概是介绍保税政策和优势条件吧,你了解下当地保税区的交通,经济,海关等一些基本情况吧。

什么是保税区

能严格的解释一下么

在保税区注册公司具体有什么样的限制

什么是保税区保税区是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区须经国务院批准。

保税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应当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隔离设施。

一、保税区的特殊政策(一)关税政策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2.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3.保税区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予以免税;4.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货物或者物品从境外进入保税区,应当贪污纳税。

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照保税货物管理。

(二)手续从简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口的货物,由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备案。

对上述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二、 对保税区进出货物的监管(一)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1.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

2.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经海关查验后放行。

前款货物或者物品,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

3.保税区的货物需从非保税区口岸进出口或者保税区内的货物运往另一保税区的,应当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批准后,按照海关转关运输及有关规定输。

(二)对区内货物的监管1.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转让、转移事项向海关备案。

2.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者区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巾标志、改换包装形式等简单加工。

3.区内企业在保税区内举办境外商品和非保税区商品的展示活动,展示的商品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三)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的管理1.区内加工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理所需料、件进出保税区备案手续。

2.区内加工企业生产属于补动配额管理的出口产品,应当事先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区内加工企业将区内加工的制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非保税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贪污纳税。

4.区内加工企业全部用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对所含境外运入料、件的品名、数量、价值申报不实的,海关按照进口制成品征税。

5.区内加工企业委托非保税区企业或者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进行加工业务,应当事先经海关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1)在区内拥有生产场所,并已经正式开展加工业务;(2)委托非保税区企业的加工业务,主要工序应当在区内进行;(3)委托非保税区企业加工业务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向海关申请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

在非保税区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保税区;需要从非保税区直接出口的,应当向海关办理核销手续;(4)接受非保税区企业委托加工的,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办理委托加工料、件的备案手续,委托加工的料、件及产品应当与区内企业的料、件及产品分别建立帐册并分别使用。

加工完毕的产品应当运回非保税区企业,并由区内加工企业向海关销案。

6.海关对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委托非保税区企业进行加工业务的,由非保税区企业向当地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四)对进出保税区运输工具和个人携带物品的监管1.运输工具和人员进出保税区,应当经由海关指定的专用通道,并接受海关检查。

2.进出保税区的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当持保税区主管机关批准的证件连同运输工具的名称、数量、牌照号码及驾驶员姓名等清单,向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未经海关批准,从保税区到非保税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得运输、携带保税区内的免税货物、物品、保税货物以及用保税料、件生产的产品。

(署监[1997]594)三、 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的限制(一)除国家指定的汽车进口口岸的保税区(天津、大连、上海、广州、福田)外,其他保税区均不允许运进转口方式的进口汽车。

对保税区内企业自用的汽车,也应由指定的口岸办理进口手续。

(二)进出口第三商品,如受被子动配额许可证管理的纺织品,可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一律凭主管部门的许可证验放。

区内企业进口激光光盘生产设备,凭进口许可证验放。

(三)区内设立以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行加工、拆解等业务的企业时,包括国家限制过境的废物,要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区内企业以转口货物为名,将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存放于区内仓储。

(署监[1998]262号)

关于钦州物流、报关的调查报告

从广西市政府了解到,3年,钦州将积极实施《广西北部济区发展规,扎实推进“三区两路一航道”建设,努力把钦州打造成面向中国-东盟合作和国际开放开发的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加工制造基地。

  “三区两路一航道”是指钦州保税港区、石化园区、科教园区;沙井大道至钦州港滨海大道、大榄坪至三墩疏港大道;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

今后钦州将重点推进上述工程,为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加工制造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在实现上述目标时,身处北部湾经济区的区位优势为钦州带来机遇。

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定位是最终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

  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中西部地区31个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承接地中,钦州是唯一的沿海城市,优势明显。

目前,钦州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超过40个。

  2008年5月,钦州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这是全国第6个保税港区,也是西部地区第一个保税港区。

钦州保税港区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

  钦州市市长张晓钦表示,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推进,今后,中国-东盟之间的经贸合作以及国际其他经济体与中国-东盟经济体的贸易将更多地以钦州作为中转和连接基地,钦州保税港区将成为国际物流链的重要一环。

  有关专家指出,依托北部湾经济区、钦州保税港区及2010年将基本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钦州将可以实现打造区域性国际航运及物流中心的目标。

补充:钦州市积极加快对外开放,外来投资不断增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印尼金光集团等一批实力强大的企业进入钦州港投资求发展。

尽管钦州港并不是广西最大的港口,但钦州港在建设中有着强烈的发展意识、正确的定位和清晰的思路。

在“以港引工、以工兴港”模式的带动下,钦州港不仅呈现出勃勃生机,更为广西与东盟海上合作提供了光明的前景。

  良港带动良性发展   钦州港口岸属国家一类口岸,有56公里长的深水岸线,可建1至30万吨级的深水码头200多个,具有亿吨大港的潜力。

1992年以来,钦州港建成投产的杂货、散货、油气、滚装、集装箱等公用、工业泊位共39个,港口设计年吞吐能力达到2409万吨。

现钦州港已建成3万吨级航道,10万吨级航道将于今年竣工投入使用。

2007年,钦州港口吞吐量达到1206万吨,增长58.3%,跨进了千万吨大港的行列。

钦州港还将进一步加快大榄坪南等大型物流园区的建设,同时加快3000-5000万吨大型煤炭配送中转中心的建设。

到2010年,钦州港将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23个,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以上,港口吞吐量3500万吨以上。

到2020年,实现钦州港港口吞吐量达1.2亿吨以上。

  依托港口优势,发展临港工业,增加港口吞吐量,是钦州港口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钦州港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钦州的临海工业园区建设也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共有25家企业落户工业园区,建成投产16家,在建项目9个,其中,中石油1000万吨炼油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底部分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为320万千瓦的钦州燃煤电厂一期工程第一台机组已建成投产,正式并网发电。

总规模310万吨纸、180万吨浆的金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06年开工建设,预计2008年建成投产。

大型进口能源基地建设初具规模,钦州港两个7万吨煤炭码头一期工程设计吞吐能力1420万吨,已建成、在建的油气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2562万吨;东油沥青、新天德能源、大海粮油等一批企业建成投产。

目前,钦州已形成了以石化、能源、造纸、冶金和粮油加工为主的临港工业框架,一批相关的上下游企业正在加快进入钦州,临海大工业产业集聚效应正在加速形成。

在建、筹建的临海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临港工业产值将达1000亿元以上。

通过增强自身实力,钦州港将在未来的广西与东盟合作中吸引更多关注的目光。

  口岸建设加快开放步伐   钦州港的发展离不开口岸建设,广西加速对外开放步伐,积极对接东盟,既为钦州口岸建设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钦州港的口岸建设同样面临着“提速”的要求。

为此,钦州港口岸从5个方面入手,确保了钦州港港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大通关”建设。

以提高通关效率为目标,以通关国际化、信息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方向,加快建设钦州港口岸联检大楼,进一步完善钦州港报关报检服务大厅设施,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构筑融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物流为一体的口岸信息服务平台,提高通关速度。

完善口岸协调机制,实行通关便利措施,建设规范、严谨、便捷高效的一流口岸。

  其次,争取尽快确定钦州港口岸开放范围。

1997年钦州港口岸对外开放,明确对外开放的范围很小。

随着钦州港口建设的飞速发展,原确定对外开放的范围已不适应发展的要求。

现钦州港已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完成了《钦州港口岸开放范围确定方案》。

  第三,全力配合争取国家尽快批准设立钦州保税港区。

以保税港区为龙头,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推进物流和加工、贸易互动,加快产业聚集,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业务。

利用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进一步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出口货物的退税问题和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扩大进出口贸易。

  第四,努力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港口物流中心。

充分发挥所处的北部湾核心区域的优势,积极主动融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借助临海工业港建设的力量,开通国际航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港口运营商、航运企业、物流企业和贸易公司,拓展港口运输和物流业务,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能力。

同时,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提高物流基础设施配套性、兼容性以及物流的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物流基地。

  最后,加强口岸查验部门行风建设。

口岸各管理部门根据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管理手续和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和规则,规范收费标准和办法,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提高货物报关工作效率。

积极开展文明口岸、文明窗口共建活动,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口岸服务质量与水平。

  通过继续推进口岸环境建设,优化口岸服务。

钦州港在逐步实现海关、海事、检验检疫等“一站式”联检、24小时全天候通关的“大联检大通关”管理模式,同时也争取尽早实行网上报关、网上付款等新手段,为客户提供及时快捷的通关服务,并全力推进口岸与腹地联动,开展跨区域口岸通关合作,联手打造“区域无障碍”通关环境,全面提升钦州港口岸整体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降低客户成本,使钦州港真正成为广西与东盟海上合作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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