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民义务植树法
关于义务植树没有颁布法律,只的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动的实施办法
颁布日期:19820227 实施日期:19820227 颁布单位:国务院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应成立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
各级绿化委员会由当地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组成。
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同级政府的主管部门,不另增加编制。
个别地方,由于气候、土地等条件限制确实难以开展植树运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成立绿化委员会。
二、各级绿化委员会应当组织和推动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本实施办法,宣传全民植树、绿化祖国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思想动员,提高认识,造成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要努力做好调查研究、规划安排、苗木培育、技术训练等准备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植树运动,要扎扎实实,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和“一刀切”。
三、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各单位要将人数据实统计上报当地绿化委员会,作为分配具体任务的依据。
县级绿化委员会在分配义务植树任务时,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三至五棵的要求,确定具体指标,因地制宜地进行灵活多样的安排。
可以按单位划分责任地段,承担整地、育苗、栽植和管护任务;也可以按相应劳动量,分配承担造林绿化的某一单项和几个单项的任务。
此项任务,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几年。
对十一岁至十七岁的青少年,应当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劳动。
四、此项义务劳动,限于用在本县、本市所辖范围,营造国有林和集体林。
义务植树的地段或参加绿化劳动的项目,各地要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作出统一规划和安排。
城市要优先搞好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绿化。
农村要尽快搞好“四旁”绿化和农田防护林建设。
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和居民区,都要大力植树、种草、栽花,美化环境。
五、使用义务劳动,在国有土地上栽植的树木,林权归现在经营管理这些土地的单位所有;没有明确经营管理单位的,由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单位所有。
在集体土地上义务栽植的树木,林权归集体单位所有。
如果情况特殊,另有协议或合同,按协议或合同的规定办理。
对林权所有单位,县以上人民政府要发给证书,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为确保义务植树所需苗木,各地应当努力办好现有的国营苗圃和集体苗圃,并安排必需数量的土地和专业人员,扩建和新建苗木基地,培育良种壮苗。
凡是有条件的单位,都要积极自办苗圃。
提倡城镇家庭和农村社员开展营养钵育苗。
七、对义务栽植的树木和现有的林木,必须大力加强培育管护,确保成活成林,不受破坏。
林木所有的单位或承担管护义务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组织林场、专业队或确定专人负责管护。
要严肃法制和纪律,建立爱林护林的乡规民约。
采伐更新,必须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经过林业或园林部门批准。
城市绿地要严加保护,不得侵占破坏。
违者要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
八、植树绿化,要讲究科学,注重实效。
要培训技术骨干,加强技术指导,普及植树绿化的技术知识,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办事,保证质量。
九、对义务植树,各单位每年都要进行检查,并将完成情况据实上报。
绿化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评比,成绩优异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年满十八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
十、各级林业和园林部门,应当在绿化委员会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搞好规划设计和苗木培育等各项具体工作。
基层机构不健全的,应当充实和加强。
十一、义务植树所需的苗木费、管护费,应当根据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原则,一般由林权所有单位负责解决。
有的单位因绿化任务大,资金困难,确实无力承担全部费用的,按单位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酌情解决。
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所需交通等费用,由参加单位自理。
十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促进整个造林绿化的一个重大措施。
各地在开展此项运动时,必须同加快整个造林绿化工作结合起来,在苗木、经费、技术力量的使用和林木管护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既要搞好义务植树,又要完成年度造林绿化计划。
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完成了义务植树任务,但整个造林绿化工作没有做好,不能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三、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参加营区外义务植树的办法,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参加营区外义务植树的指示》的规定执行;营区内植树办法,由解放军总部另定。
但各地人民政府必须密切合作,合理规划,帮助军队解决应解决的实际问题。
园林绿化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绿 化 职 责一、负责县城区系的道路、广场绿地及行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树木、花长旺盛,绿地内卫生整洁。
二、做好辖区内树木、花草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浇水、扶正、打药、施肥、修剪。
三、定时、不定时对树木病虫害进行巡查,及时防治,减少病虫害大发生。
四、及时做好绿化苗木、花草的缺株补植工作。
五、新植树木成活率95%以上,保存率95%以上,草坪覆盖率95%以上。
六、做好街道、广场季节性换花和迎检活动摆花工作。
七、保持地被、草坪基本无杂草。
八、树木修剪、抹芽及时,无死树、枯枝、残枝、断桩。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公 园 管 理 队 职 责一、负责金牛公园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园内绿化的养护管理、花卉培育、设施维修、游园秩序、安全、卫生等工作。
二、确保树木、花草生长旺盛,及时修剪、浇水、排涝、打药、施肥。
三、保持地被草坪修剪及时,基本无杂草。
四、每年培育草花不少于四万盆(株),用于公园、街道、广场迎检活动和季节性换花。
五、苗木、花卉成活率、保存率98%以上,草坪覆盖率95%以上。
六、保持园内游园秩序良好,园内及门前广场卫生整洁,无果皮、纸屑、瓜壳等杂物。
七、保护园内设施、设备安全,减少人为损坏现象。
及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
八、及时监督园内游乐设施运行,确保安全无事故,配合办公室做好场地费收缴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苗 圃 队 职 责一、负责在圃苗木的养护管理工作,及时抗旱、排涝、施肥、打药、除草、修剪。
二、负责苗木繁殖培育工作,每年培育各种小苗不少于两万株,具体品种、数量根据市场需求和单位生产需要而定。
三、针对街道、广场、公园缺株苗木,培育大苗壮苗。
四、负责苗圃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被毁、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五、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做好苗木销售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监 察 队 职 责一、负责城区绿化的监察执法管理。
二、查处未经规划审批或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绿化项目。
三、查处未经审批砍伐、移植树木、花草的单位和个人。
四、查处损坏或破坏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五、负责街道、广场绿化设施的维护。
六、巡查花卉、苗木病虫害,及时与绿化队衔接。
七、负责绿化法规的宣传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技 术 科 职 责一、负责单位的技术工作。
二、负责城区公共绿化的规划、设计和统计工作。
三、负责对城区绿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对城区系统外公共绿化建设、养护的技术指导和督促工作。
五、负责单位承揽绿化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负责单位技术档案的整理,交办公室存档,做好技术档案的备份管理。
七、负责对单位职工的业务知识培训。
八、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机 械 科 职 责一、负责单位车辆和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二、负责根据单位生产工作需要,编制机械设备购置、维修计划。
三、负责车辆、机械的调配(按审批权限)。
四、负责对全处机械、设备的保管、维修、护理,确保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五、负责全处房产、设备、水、电维修、保养、牵头,做好水电费收缴(同财务一起)。
六、为各科、队机械、设备使用做好服务,保障机械、设备使用安全、高效。
七、协助办公室做好单位后勤事务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财 务 科 职 责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正确处理会计账务,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二、认真审核、复核会计凭证,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
三、做好会计帐簿的登记及收支分类核算工作。
四、做好单位、科队、项目的收支统计核算工作,每月8日前准确上报财务报表。
五、认真编制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报表上报财政部门。
六、负责对单位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在有偿转让、报废资产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严格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财务手续,做好政府专项经费核算工作。
八、按时发放工资津贴,交纳职工四项基金。
及时催收水电费、房屋租金等九、及时核对帐目,催要经费、欠款。
十、认真做好票据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领用、上缴、库存三相符。
十一、协助办公室做好来电接听、后勤事务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办 公 室 职 责一、负责单位文秘和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单位文秘工作,做好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和会议的记录工作。
三、负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文件收、发、登记、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工作。
四、负责单位人事、劳资、职称申报等工作。
五、负责单位后勤事务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来人接待、来电接听、职工考勤及其它日常事务的处理。
六、负责单位资产管理,做好资产统计、管理,牵头做好租金、场地费等收缴工作。
七、负责仓储、保管,牵头做好日常物资和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八、负责单位办公区卫生、秩序、安全保卫工作。
九、负责单位公章的保管,使用公章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记录。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乾隆皇帝的谥号、庙号、名字
太常(奉常九卿之一,掌礼仪祭祀。
下属官:太史令、祭酒、太祝令、太宰令、大等。
光禄勋(郎中令):九卿之一,宿卫侍从之官。
下属官职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谒者仆射等。
卫尉:九卿之一,掌宫门禁卫。
太仆:九卿之一,掌车马。
下属官员有: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等。
廷尉(大理):九卿之一,掌诉讼断案,平决诏狱。
类似于后来的刑部尚书。
大鸿胪(典客):九卿之一,掌管诸侯和各少数民族事务,相当于外交官员。
宗正:九卿之一,管理皇族事务,一般由皇族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
大司农(治粟内史):九卿之一,掌管一国之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职权与后来的户部尚书相近,后世也以“司农”为户部尚书的别称。
下属官员有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等。
少腐;九卿之一,掌管宫中御用之物。
下属官员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侍中、中常侍(宦官)、黄门侍郎、小黄门(宦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兰台令史等。
执金吾(中尉):位同九卿,负责宫外戒司,京师治安,防止出现水火之事。
下属官员有武库令。
太子太傅:位同九卿,辅导太子。
大长秋:长秋宫是汉朝皇后居住之所在。
所以大长秋其实是皇后所用的官属的负责人,一般由宦官担任。
曹操的祖父曹腾即为“中常侍大长秋”。
有些三国游戏将大长秋作为普通官职,是不适合的。
中常侍:高级太监,汉朝末年掀起腥风血雨的“十常侍”即此官职。
小黄门:中级太监。
中黄门:低级太监。
侍中:内朝官之一,位略低于九卿,秩“比二千石”。
常由博学高德之士担任,切问近对,是皇帝在管理国家时的顾问。
在魏晋时期,为门下省的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令: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属中等偏低的官员)。
品秩虽卑,但总揽一切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甚至重于三公。
在魏晋时期,如不设丞相之职,则尚书令与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侍中(门下省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中书令(秘书令):魏国始设,为中书省长官,掌机密,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全国政务共分六曹(有时为五曹,有时为七曹)打理,一个尚书分管一曹,为后来的六部雏形。
黄门侍郎:黄门即宫门,黄门侍郎为任职于宫门之内的官员,内朝官之一,负责侍从皇帝,传达诏命。
级别不高,却是距离皇帝最近的官员。
散骑常侍:曹魏时将汉朝的散骑与常侍二官合在一起,始置此官,负责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散骑侍郎:曹魏时与散骑常侍一起设置,职位略低于散骑常侍。
五官中郎将:光禄勋的助手,协助光禄勋举察郎官,位略低于九卿,与侍中同级。
曹丕曾以五官中郎将之职掌副丞相事,位高权重。
三国时不再设此官。
御史中丞:原为御史大夫的助手。
无御史大夫这一官职的时候,以御史中丞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
将作大匠:负责修建宗庙、宫室、道路、园林、水土、植树。
秩二千石,位在九卿之下、侍中之上。
博士:专管经学传授。
城门校尉:负责掌管京师十二所城门。
秩“比二千石”。
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曹魏始置,负责传宣诏命。
五兵尚书:曹魏始置五兵尚书,为兵部尚书的前身。
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
度支尚书(户部):吴国始置户部。
与此同时,魏文帝设度支尚书寺,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和支调。
后周时更名为民部尚书,唐时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
左民尚书:曹魏始置,主修缮功作之事,隋朝时改为工部尚书。
吏部尚书(大尚书):曹魏时始置吏部尚书,负责官员选拔任免。
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吏部尚书又称大尚书。
祠部尚书:曹魏时始置,掌礼制。
后周时更名为礼部。
屯田都尉:三国时魏、吴所设官名,负责屯田以给人牛之资。
梁习曾任此职。
水衡都尉:西汉时以此官掌上林苑,东汉将其并入少府,不复有此官职。
曹魏时复此官职,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典曹都尉: 蜀置。
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西园八校尉:汉朝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以西园八校尉统领汉朝的中央军队。
蹇硕为上军校尉、袁绍为中军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
东观令: 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
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武将官职:大将军:武将之首,其官职位比三公,有时在三公之上,有时在三公之下。
东汉末年,其官职在三公之上,因此当汉天子以曹操为大将军而以袁绍为太尉时,袁绍“耻班在太祖下”。
属官有长史、司马。
骠骑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下,比三公。
将军中位比三公的共四级: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车骑将军:位在骠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卫将军:位在车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中郎将:汉朝武官的级别分:将军、中郎将、校尉三级。
由于将军并不常置,有战事时才冠以统兵者将军之称,所以平时一般武官所能获得的最高官职为中郎将,品秩为“比二千石”,掌管皇家卫队,属光禄勋管辖。
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中郎将反而成为了中下级军官的职位。
校尉:校尉是比中郎将略低一级的武官官职,品秩为“比二千石”。
在汉代设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
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校尉反而成为了低级军官的职位。
八校尉:汉武帝起所置京师的屯兵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
分别是长水校尉、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射声校尉、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
东汉时,省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
到三国时期,八校尉的职权越来越小,最后沦为低级官员。
四军将军:即前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后将军。
周末始有,汉朝时并不常置,汉末群雄迭起,四军将军才以重号将军(即高级军官)的名号屡屡出现。
四征将军(四征大将军):重号将军名称,即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
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卫将军之下。
四镇将军(四镇大将军):重号将军名称,即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
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征将军之下。
四安将军:重号将军名称,即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
东汉时有此名号,位次三公,在四镇将军之下。
四平将军:重号将军名称,即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
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安将军之下。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
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
吴同魏制。
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督:东汉末年始置。
因各杂号将军之间并无隶属关系,故设都督一职,督管几路军队,为军事统帅。
后以“都督某州军事”,掌管驻扎在该州的所有军队,并兼管该州民政,权力非常大。
上大将军:孙权封陆逊为上大将军。
后吕岱亦任此职。
杂号将军: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
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军师将军(军师):杂号将军之一。
魏以荀攸为军师,凡军国选举及刑狱法制皆使决之。
吴也曾以朱然为右军师,蜀国也以诸葛亮为军师将军。
领军将军(领军、中领军):杂号将军之一。
曹操任丞相时,置领军一职,由史涣担任,与护军一起并掌禁兵,后更名为中领军。
曹丕更名为领军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蜀、吴亦置,为高级将军名号。
护军将军(护军、中护军):杂号将军之一。
与领军同时置,由韩浩担任护军,掌禁兵。
曹丕更名为护军将军。
蜀、吴亦置,为高级将军名号。
监军(中监军):监督、巡查军队之职,有时也以军师或军司兼其职。
奋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高级将军名号,担任此官职者,相当于各路军队中的总监军。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打董卓时,以曹操担任奋武将军;沮授也曾在袁绍军中任奋武将军之职。
都护将军(都护):杂号将军之一。
高级将军名号,乃统率诸将之官。
骁骑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高级将军名,秦朗曾任此职。
越骑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高级将军名号,曹彰曾行此职。
伏波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夏侯敦曾任此职。
厉锋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曹洪曾任此职。
中坚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许褚曾任此职。
武卫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许褚曾任此职。
荡寇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张辽曾任此职。
讨寇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王平曾任此职。
灭寇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丁奉曾任此职。
游击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乐进曾任此职。
折冲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乐进曾任此职。
虎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于禁曾任此职。
平狄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张合曾任此职。
横野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徐晃曾任此职。
捕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李典曾任此职。
破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孙坚曾任此职。
威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臧霸曾任此职。
征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张飞曾任此职。
讨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黄忠曾任此职。
平虏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周泰曾任此职。
扬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臧霸曾任此职。
振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许定曾任此职。
奋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满宠曾行此职。
建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郭淮曾任此职。
宣威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步睿曾任此职。
讨逆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孙策曾任此职。
立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庞德曾任此职。
中卫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庞会曾任此职。
振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孙礼曾任此职。
扬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满宠曾任此职。
建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刘封曾任此职。
绥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蒋斌曾任此职。
昭武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韩当曾任此职。
冠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丁奉曾任此职。
翊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赵云曾任此职。
镇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赵云曾任此职。
副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刘封曾任此职。
绥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杨仪曾任此职。
抚军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步协曾任此职。
建信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申仪曾任此职。
安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麋竺曾任此职。
秉忠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孙乾曾任此职。
昭德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简雍曾任此职。
昭文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伊籍曾任此职。
怀集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申耽曾任此职。
兴业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李严曾任此职。
辅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李严曾任此职。
镇远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魏延曾任此职。
绥远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孙瑜曾任此职。
忠节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杨洪曾任此职。
安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李恢曾任此职。
抚戎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张嶷曾任此职。
奉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姜维曾任此职。
安远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邓方曾任此职。
威烈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韩当曾任此职。
扶义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朱治曾任此职。
安国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朱治曾任此职。
抚边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陆逊曾任此职。
辅国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陆逊曾任此职。
绥南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全琮曾任此职。
横江将军:杂号将军之一。
鲁肃曾任此职。
别部司马:军中司马,因领一营故称为别部司马。
其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牙门将军(牙门将):赵云、魏延曾任牙门将军,位比杂号将军略低。
曹丕于黄初年间也置牙门将,冠服与杂号将军同。
后世以牙将为低级军官。
偏将军:低级将军名号,高于裨将军。
裨将军:最低一级将军名号。
门下督、帐下督:蜀国将帅手下直属部队的低级将领。
地方(兼幕府)官职:刺史: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
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
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
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
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
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及其京畿各郡,相当于州刺史。
三国时,司隶校尉所辖区域(相当于直辖市)改称为司州。
太守:郡级最高长官,亦称郡守。
国相:侯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国相位同太守。
比如曹操曾任济南相,鲍信曾任济北相。
都尉(郡尉):属国是和郡平级的地方行政级别,位于边境。
都尉的职权略同于太守,由于位于边境,故往往由武官担任,品秩略低于太守。
京兆尹:主京都(相当于首都市长)。
令:万户以上的大县长官,比如曹操曾任顿丘令。
长:中小县的长官,如徐盛曾任柴桑长。
长史:在地方上位同郡丞,在幕府中为公府最高佐官。
留府长史:丞相府中长史有两个,征战时一个随军出征,一个留在府中处理日常政务。
留在府中的称为留府长史,权力极大。
曹操征孙权时,徐弈任曹操的留府长史;诸葛亮屯汉中时,以杨仪随军,而以张裔留守丞相府。
东曹:丞相幕府官员,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后汉书》),权力极大。
曹操任丞相时,就以崔琰、毛介为东曹,并典选举。
诸葛亮任丞相时,以蒋琬为东曹。
西曹:丞相幕府官员,主“府吏署用”。
由于职能与东曹相近(当时东汉官员都出于相府),故曹操省西曹而保留东曹。
别驾从事(别驾):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刺史巡查一州,别乘传车从行,故名别驾。
汉魏时,总理一州政务,权力极重,当时论者称其“居刺史之半”。
都官从事: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察举百官犯法者。
功曹从事: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人事选拔考核。
簿曹从事: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钱粮簿书。
兵曹从事:刺史和司隶校尉的高级佐官之一,主兵事。
治中从事:刺史的高级佐官之一,主众曹文书,居中治事,故名治中。
典学从事: 蜀在益州设典学从事,总领一州之学政。
劝学从事:蜀在益州设劝学从事,为州之学官,地位略次于典学从事。
郡丞:太守助手。
主簿:在地方上是太守助手,以典领文书,办理事务。
在幕府中是重要幕僚,参与机要,总理府事。
主记:太守属官。
记室:幕府、太守属官。
参军:蒋琬曾任诸葛亮参军。
从事祭酒:三国蜀置,为州牧的属官。
从事之长,称为祭酒。
军祭酒:即军师祭酒(避司马师讳),郭嘉曾任此职。
师友祭酒:汉制,郡守延揽郡内人材,养于府中,专事谋议,称为散吏,其地位或相当于掾、史,地位最高者尊称为祭酒。
椽:州郡及幕府的高级属官,各曹的负责人。
从事:州郡属官及幕府官员的称谓。
书佐:从事助手。
从事中郎: 汉魏时,三公及将军府均设从事中郎,职参谋议,位在长史、司马下。
爵位:列侯:原秦国军功爵的最高一级,原名“彻侯”,后避汉武帝刘彻讳,改为列侯,又叫“通侯”。
列侯有食邑(即封地),根据食邑大小,列侯又分为县侯、乡侯、亭侯。
县侯:最高级别的侯爵,如袁绍被封为邺侯。
食邑过万户者又俗称万户侯。
乡侯:乡是县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如张飞被封为西乡侯。
亭侯:亭是乡下一级的行政单位,刘邦就曾任过亭长。
亭侯是以一亭或数亭为食邑,如关羽为汉寿亭侯(汉寿为亭名)。
都乡侯:位于列侯倒数第二级,都亭侯之上,有封地、食户三百。
都亭侯:位在都乡侯之下,有封地、食户二百。
关内侯:原秦国军功爵的第十九爵,位在列侯之下,邑百户。
名号侯:意为只有名号而没有封邑。
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
位在关内侯之下。
比如李通曾被封为建功侯。
关中侯:汉末曹操始置,以赏军功,无封邑,为虚封。
位在名号侯之下。
城建局是什么单位
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
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森林城市有什么标准
有西南城煤矿 磁林山煤矿 南鲍煤矿 下霍煤矿 李村煤矿色头煤矿 等长子县简介:长子县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地处山西省东南部,上党盆地西侧。
东望太行与长治县搭界,西枕太岳与沁水、安泽为邻,南接高平、北毗屯留。
2010年全县国土总面积1029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5万,辖7镇5乡,399个行政村。
2011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80.5亿元,达到16.8亿元,达到7506元。
长子县素有“中国青椒之乡”之称。
专家考证,长子县是中国古代的封地、的故乡、西燕的古都。
长子,因尧王长子受封于此而得县名。
2007年7月,长子县被评为中国“千年古县”。
自然资源生物资源长子县有野生动物35种,野生植树1500多种,中药材120多种,各种药材年产50余万公斤。
矿产资源长子县主要矿种有煤、铁、锰、钛、重晶石、泥炭、陶土等,其中煤炭储量达3亿吨,年开采量200万吨。
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14.5亿立方米,共有中小型水库8座,境内有以熬泉水为代表的多处天然优质矿泉水。
土地资源全县山区面积26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5.3%;丘陵面积316.3平方公里,占30.2%;平川面积459.9平方公里,占44.5%。
全县共有耕地面积68.97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44.6%,其中牧草地38万亩,林地27.8万亩,水浇地14.1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