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组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申报文字材料
文案中国整理编辑:创卫申报材料是从文字、图像、影视等角度,真实反映城市创卫历程和达到的指标,凝聚着创卫参与者的血汗和智慧。
是国家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动作,也是国家专家进行评审的第一手材料。
必须引起创卫领导者的高度重视,通过材料编撰者的精心耕作,汇集成一部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壮丽凯歌。
其中文字材料是最重要、最基础的申报文本。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乡镇(县城)对申报文字材料重视不够,因材料报送不及时,反映内容不全面,汇报指标不准确,编排目录不科学,结果在评审申报材料的第一关就被否定,做退回处理,淹没了实体成就,追悔莫及,令人惋惜。
为有针对性地反映创卫历程,确保一次性通过资料评审,本文结合工作实践,谈点粗浅感受。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施行)的规定,文字材料的编排要遵循实事求是,符合标准,利于评审的原则进行。
一般目录顺序及内容是:一、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情况工作汇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总体工作汇报文字材料。
主要内容有:主要做法、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制与体会等三部分。
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完成情况简表。
分以下内容列表分述:1.序号栏。
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可依照九大项序号和子项序号分列。
2.标准栏。
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内容逐段逐句拆解。
3.完成栏。
对应标准栏拆解的内容,填写简要完成情况。
有文件写明文件号,有数据指标写明完成数据值。
4.佐证栏。
即在此栏内标明详细完成情况的参考页码,可以是工作汇报里某页的,也可以是附在后面文件、材料里的。
佐证一个问题完成情况,可以有多个文件、材料支持,目的是便于专家查找。
三、“申报乡镇(县城)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区域、地理位置、人口、社区、乡镇辖村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成区规划图及交通地图”。
主要项目是:1.乡镇(县城)基本情况简介。
以政府网公布的为准,包括:⑴地理、人口情况;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列表说明社区、乡镇辖村名称。
提供:⑴社区名称;没有成立社区的,列表说明多少个物业管理小区(庭院),多少个部门或单位自管的小区(庭院);⑵乡镇辖村名称;⑶乡镇(县城)所在地村名称。
3.建成区规划图及交通地图。
⑴可由规划部门专门出图,不能专门出图的,可在乡镇(县城)地图上用重色笔描划出建成区范围);⑵乡镇(县城)交通旅游地图(最新版),提供当前市售的地图。
四、“申报乡镇(县城)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主要包括:1.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文件;2.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工作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的文件;3.创建历程较长的,还要有每逢国家出台新标准后,申报乡镇(县城)再次按照新标准发文部署的情况;4.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九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5.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专项部署的文件;6.爱卫会各成员部门(单位)职责的文件。
以上以正式文件原件或复印件编入申报材料。
五、“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一般应提供:1.乡镇(县城)政府印发的本级爱国卫生委员会成员文件;2.乡镇(县城)爱卫会印发的乡镇(县城)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成员文件;3.乡镇(县城)政府编制办公室印发的乡镇(县城)爱卫办机构编制文件;4.有人员调整的充实一份最新的《关于调整乡镇(县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及《关于调整乡镇(县城)爱卫会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文件;5.乡镇(县城)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网络图,包括:乡镇(县城、街道)、社区(乡镇辖村)等组织机构网络图表。
六、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按照九大项逐项进行汇报。
1.健康教育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健康教育专项工作汇报;⑵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文件,组织网络表格。
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名单,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兼职人员名单;⑶中小学校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⑷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⑸贯彻《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活动的文件;⑹开展控烟活动文件、总结。
⑺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
2.环境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贯彻《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文件;⑵城镇建设规划的文件;⑶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验收报告文件,及渗滤液处理情况材料;⑷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验收报告文件,及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情况材料;⑸县城粪便无害化处理厂验收报告文件;⑹关于清扫保洁、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管理等方面文件;⑺绿化覆盖率认定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文件;⑵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情况文件;⑶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的证明;⑷规范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相关文件。
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病媒生物防制组织建设文件;⑵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证明;⑶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路图;⑷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文件;⑸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文件;⑹省级关于除四害达标的认定文件。
5.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文件;⑵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的文件;⑶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文件。
⑷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的证明。
6.传染病防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件;⑵政府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包括阶段性、季节性的传染病;⑶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证明;⑷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文件;⑸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⑹上一级主管部门对该乡镇(县城)开展无偿献血情况的认定材料。
7.社区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乡镇(县城)发至社区的开展创卫活动的文件;⑵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或省级有关要求的认定文件;⑶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楼(院)活动的文件。
8.乡镇辖村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并提供:⑴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高于所在省(区、市)平均水平”的认定证明;⑵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的证明;⑶省级爱卫组织命名的省级卫生村文件;⑷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改厕证明;⑸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文件。
七、省级爱卫会推荐报告、考核鉴定意见及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命名文件。
需提供:1.省级爱卫会专家组考核鉴定意见;2.省级卫生乡镇(县城)命名文件,是通过复审的乡镇(县城),还要提供通过复审的命名文件;3.省级爱卫会推荐报告由申报省负责,不需编入目录。
总之,申报文字材料要本着要什么写什么给什么的原则,必备的一份都不能少,数据一个都不能错,切不可单纯追求印制豪华,贪图厚多,不能画蛇添足。
申报文字材料写作文风要朴实,用写实的方法表述,尽量不要用华丽的词句渲染。
页码编排可统一打在页面右上角,页面下方要保留原始页码。
创建卫生城市有什么好处
劳民伤财,就是为那几个官员增福利的
创建卫生城市。
资料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新成效 创建卫生城市是城市居民为改善自己的物质生存空间和精神享受空间而进行的实践活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开展,将极大地改善城市卫生面貌和形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和拓展城市的整体功能。
近年来,我们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创建工作,在城乡环境整治、农村改水改厕、旅游景区卫生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破,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我们创建工作虽然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在创建的规模、档次、标准、水平上差距还很大。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快创建卫生城市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总的目标要求是: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力争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同时,我们要形成争先赶超的热潮,提高全们整体的创建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和提高,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实际的创建之路。
1、以防病为重点目标,提高公共卫生整体水平。
要以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为突破口,坚持不懈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保持清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把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老鼠、苍蝇、蟑螂和臭虫)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切断四害引发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加强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和饮用水卫生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2、以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为重点,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
注重长短远近结合,抓紧抓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显著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
在城市规范和建设垃圾箱、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厕所,加快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步伐。
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清洁生产,发展集中供热,建设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
3、立足统筹城乡发展,注重整体提升。
在抓好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同时,以点带面,城乡联动,拓展新领域、扩大覆盖面,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村镇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活动。
创建卫生村镇,要深入开展农村改水改厕改灶工作,移风易俗,讲究卫生,改变农村地区落后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五乱现象,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创建卫生先进单位和大型企业工作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向卫生先进社区延伸,整合社会资源,创新体制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尽力提供好的条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欢乐祥和、治安良好的新社区。
单位和居民小区内要落实责任制,动员广大群众,使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绿化美化好。
3、全面普及健康教育,重视公民基础行为习惯的培养,革除陈规陋习,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积极健康的人文环境。
切实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以法律的形式倡导爱国卫生工作,约束和规范个人行为,赋予爱国卫生工作新的内涵、新的生机和新的活力,推动社会卫生管理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乡镇卫生院医师增加执业范围怎样办理
1、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2、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材料:(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二)《医师资格证书》;(三)《医师执业证书》;(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可申请增加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总结
乡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总结自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在积极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始终把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作为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锁定目标,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对照创建标准,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有效破解管理顽症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全力推进创卫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安顺彝族乡位于xx县西南方,大渡河中游,距县城11公里,幅员面积195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47个村民小组3120户9130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2%,是汉、彝、藏等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乡。
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的安顺场,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是全国重点打造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
安顺彝族乡于2012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后,先后获得“全国文明乡”、“四川省生态示范乡”、“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乡”、“四川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乡”、“四川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先进乡”、“四川省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乡”、“四川省安全社区”、“四川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一个乡镇只允许开一个诊所吗
1 国家没有任何文件规定一个乡镇只开一个诊所,相反,国家是鼓励基层多开诊所。
2 你的问题不是国家限制的问题,极有可能是当地现有诊所在背后阻挠,因为开诊所是卫生局在管,而现有的诊所是以前的卫生系统下面的单位,与卫生局有一定的上下级关系,你新申请诊所必须会损害现有诊所的利益。
3 你现在的做法是,向卫生局申请开办诊所,卫生局必然会作出审批,这时如果你有熟人最好找一下卫生局的领导,从你现在的情况来看,应该要理顺一下这个关系,要不然即使以后开起来,也会给你小鞋穿的。
这时适当投入一点是应该的,现在哪里办点小事都得花买路钱的。
4 如果卫生局不同意,你还可以提起复议申请,当然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民不与官斗嘛。
乡镇获得省级卫生单位,镇属事业单位可发奖励吗
按照文件规定,国家和省级精神文件的,单位所有干工按月工资的100%发给奖励,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80%发给奖励,获得县级文明单位的按月工资的60%发给奖励。
奖金发放相关规定不是由财政部门制定的,财政部门只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奖金支出进行审核把关,是正常履行财政监督职能。
公务员荣获各类表彰年终一次性奖励。
具体文件由市纪委联合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共六个部门制定下发,文件下发对象为一级机关单位。
在具体执行中,下属二级机构(包括参公二级事业单位)原则上都是比照一级主管部门标准发放奖励,所需经费在单位经费结余中自行解决,财政不予拨款。
政府给予的专项奖励。
如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是由财政按单位编制数与人均奖励标准核拨至获奖单位,这是按政府考核办法执行的。
政府其他奖励。
如招商引
如何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五项重点内容之一,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人民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各地要不断提高对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实行精细化目标管理。
要根据各地不同地理特征、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牵头部门要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全面、规范地实施。
各项指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落实。
二、规范实施服务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要求,根据各项目不同特点和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对难点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要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其责任分工,加强机构间协作,切实落实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保质保量、按时规范地完成2010年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的要求。
各地要制订健康档案管理的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措施,促进健康档案的有效使用和科学管理。
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推进电子信息化进程,将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即时结报等功能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对于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等传统服务项目,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与《规范》要求实行对接。
对于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新增服务项目,要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乡镇卫生院要选派有经验的临床医师参与项目的实施,发挥临床技术支撑作用。
对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部门的优势。
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加强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指导,共同做好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落实配套经费,加强经费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协调,按照《意见》中健全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使201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
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经费原则上不低于70%),将经费先行拨付至卫生机构,保证其有钱做事;其余部分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体现奖优罚劣原则,并保证全部经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数量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村两级的分配比例(详见附件)。
要充分发挥村级卫生机构网底的作用,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补助经费。
各地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基层经费运行情况的监管,不得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或变相补助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各地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好201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能。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指导、技术咨询。
针对农村地区缺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情况,省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辖区内精神卫生专业力量,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乡镇卫生院可组建由公卫医师、临床医师等组成的服务团队,包村包户,全面做好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为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口号、制作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使农村居民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理解项目的意义并积极参与,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和人员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强化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 各地要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检查考核,每年进行1-2次,考核内容包括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等,考核结果作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发放的依据。
县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机构指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并考核。
省级和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县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项目实施较好的县(市)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对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