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服兵役宣传板报
服兵役宣传这段时间很多,但是现在我国生活水平提高了很多,但人口素质和自我认知差的要死,差点就成了棒子一样的所谓宇宙天神后裔了。
物质和精神上都不乐意去,你可以看到当兵电视剧越来越多,我一个退伍的来表和我说,电视里所说的那个地区缺人……怎么回事我就不多说了,我以前想去我妈也不让我去,现在二十三岁不可能的,我弟更不可能去了,因为电子商品的影响,他小学三年级就三百度近视了
求几个迎接下连新兵的黑板报主题
入伍新兵代表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新兵战友们:你们好! 今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站在这里,代表全县参军入伍报效祖国的新兵发言,我深感十分荣幸和自豪! 首先,感谢领导们能给我们这个从军报国的机会,您们为此次征兵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保证输送了合格的兵源。
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新兵战友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其次,感谢各位光荣的家属,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维护祖国的统一,不惜将自己养育近20载的儿子送入军营,为国家服务,为服务。
您们这种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值得每个人敬仰,您们是无私的、光荣的、伟大的。
在这里,我也作为儿子向在座的各位妈妈、爸爸说一声“谢谢”。
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新战友向您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国家兴旺,匹夫有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更深切地感到“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的道理。
入伍新兵代表发言稿。
国防力量的有无和强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
我崇拜军人那奋不顾身、英勇顽强的气质,崇拜军人那青春洋溢的活力,崇拜军人那无尚的奉献;喜欢他们钢铁般的坚毅不拔,喜欢他们穿军装的帅气,喜欢他们走路的威严。
参军让我们感到自豪、也感到光荣!这不仅是我们个人的荣耀,也是家人的荣耀,更是咱们全县乡亲们的荣耀!因为有这个特别的机会让我们去学习锻炼;去保卫祖国,报效祖国,建功立业! 作为新世纪的青年一代,肩上更是担负着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建设祖国明天的重任。
一个国家若没有强大的国防,又谈何经济的发展呢!所以,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
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国防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实现祖国统一,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即将踏上军旅之前,借今日隆重的欢送会,我代表全体新兵战友向全县承诺:我们一定努力学习,不怕吃苦,不怕受累,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勤学本领,做到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精忠报国。
使自己锻炼成一名优秀的子弟兵,为国家的和平与安宁扛好枪、站好岗,为保卫祖国,保卫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
不辜负国家和对我们的期望!为家乡争光,请家乡放心! 最后,我再次代表全体新战友向在坐的所有领导、家属,表示深深的感谢,谢谢您们!
为什么现在都在聊服兵役和征兵。
我们学校也让兵员登记了,本人高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不清楚你们那边什么情况...不是每年都要征兵吗,这个时候正好是征兵的时候啊大学也是每个下学期期末的时候好像都有人来征兵的,应该挺正常的吧。
好多高中同学的男孩子都去报名了
加入中国空军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招收对象和基本条件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基本条件:报考学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飞行事业,政治条件符合要求;好,符合招收飞行学员的标准;心理品质优,达到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检测要求;年龄16至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未婚。
二、招收计划 招收飞行学员的计划,由空军于上一年八月底前上报。
会同国家教育部审定后,纳入当年军队院校招收地方高中毕业生计划,提前单独下达。
三、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至当年的12月份结束(以2007年度招飞工作为例,预选阶段从2003年9月份开始至2003年12月份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报名推荐和预选初检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为全面检测选拔阶段,从2月份开始至8月结束,主要对预选对象进行、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文化考试、招飞复查、审批录取等项工作。
(一)宣传动员 搞好宣传动员是保证招飞任务顺利完成的基础。
主要由各级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组织实施。
军区空军负责提供宣传画、、《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自荐条件》、《空军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问答》、、等招飞宣传资料。
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要与当地宣传部门密切合作,围绕招飞工作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考生家长积极支持招收飞行学员的工作;要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党团组织和班主任的作用,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手段,激发青年学生报考积极性,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报考。
宣传动员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突出重点,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教育内容既要讲当飞行员的光荣,又要讲当飞行员的成长需要经过艰苦的磨练。
(二)报名推荐 主要由普通高中组织实施。
报考学生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空军航空大学自荐条件》进行自我对照,自愿报名。
经班主任把关推荐后,普通高中对学生自然、身体、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并组织校医对考生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等进行检查把关。
符合条件者填写,由普通高中签属意见并盖章,经县、市两级教育招生部门审核后,作为报考空军飞行学员的对象。
(三)预选初检 目的是确定招飞预选对象。
主要由军区空军派出的预选组,在相关城市设置的检测站实施。
考生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在地(市)教育招生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县(市)教育招生部门或普通高中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组织考生到检测站参加预选。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内容,对考生的政治、心理、身体等基本状况进行初步审查。
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给。
(四) 体格检查是招飞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确保飞行学员身体质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须经过空军体检医务人员的严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的体格检查无效。
经预选初检合格的学生,在县(市)教育招生部门或普通高中统一组织下,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体格检查站接受检查。
体格检查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和体检医务人员,按空军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条件》具体组织实施,体格检查实施单项淘汰制,其项目分为6个大项150个小项。
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质检测 心理品质检测是根据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运用航空心理学原理,对考生进行检测与评估,预测其飞行能力的一种手段,它对提高飞行学员培训成才率,减少,增强航空兵部队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和有多年飞行及检测经验的心理品质专家,按《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和空军心理品质检测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时间为每年全面检测期间,大约在2、3月份。
(六)政治审查 招收普通高中生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
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普通高中和各级门配合。
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
政审时间为3-5月份。
(七)文化考试 考生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所在学校组织,在每年的6月7、8、9三天,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招飞复查 身体复查是在全面检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个别体检易变项目和个别考生进行的重复性检测,主要是通过录取前医学观察,查验考生身体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考生入校后身体复查验收质量和合格率。
(八)招飞复查 身体复查是在全面检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个别体检易变项目和个别考生进行的重复性检测,主要是通过录取前医学观察,查验考生身体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考生入校后身体复查验收质量和合格率。
(九)审批录取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飞行学员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提前给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提供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试卷、档案。
录取分数线由空军划定。
军区空军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政治、身体、心理品质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
以此制定招飞录取实施方案,报经空军统一集中审批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协同省(市)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四、入校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要求,到飞行基础学校(长春空军飞行学院)报到。
入校后,由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部门组织飞行基础学校和空军体检医务人员,对新学员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后,确定不符合飞行条件的,退回学前所在地,由省(市)招生部门视情况,按其成绩进行补录。
符合飞行条件的,在校学习、训练三个月后,达到要求,取得学籍、军籍。
关于板报的主题
听竹书苑。
取寓于郑板桥:衡斋静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表明读书要深入实际关心国计民生和民众的心声。
风云轩。
汇聚学海风云,此间气象万千……七彩阁。
生活中充满了七色阳光……
我心中的楷模 手抄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国防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
第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分类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应当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第六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国防教育工作。
中央军事委员会协同国务院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和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七条 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第八条 教育、民政、文化宣传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征兵、国防科研生产、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军事设施保护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国防教育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国防教育。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第十条 国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国防教育的活动。
第十一条 国家和社会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采取各种形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 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有条件的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组织学生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少年军校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年军校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小学和初级中学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并可以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
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由学校负责军事训练的机构或者军事教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学校组织军事训练活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安全保障。
第十七条 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
国家根据需要选送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到有关军事院校接受培训,学习和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
第三章 社会国防教育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国防知识。
从事国防建设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国防知识。
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应当依法履行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国防教育的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计划,结合政治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承担国防科研生产、国防设施建设、国防交通保障等任务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所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国防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国防教育。
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各自的活动特点开展国防教育。
第二十条 军区、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政治教育和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行勤务、征兵工作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国防教育。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应当以基干民兵、第一类预备役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的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制度,保证受教育的人员、教育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社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以及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对居民、村民进行国防教育。
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第二十二条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防教育。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应当开设国防教育节目或者栏目,普及国防知识。
第二十三条 烈士陵园、革命遗址和其他具有国防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 宫等场所,应当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或者免费;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的,应当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在全民国防教育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第四章 国防教育的保障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开展国防教育的需要,在财政预算中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的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国防教育的开展。
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由依法成立的国防教育基金组织或者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依法管理。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者捐赠所收藏的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实物用于国防教育。
使用单位对提供使用的实物应当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及时归还。
第二十七条 国防教育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国防教育的财产,必须用于国防教育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挪用、克扣。
第二十八条 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场所,具备下列条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命名为国防教育基地: (一) 有明确的国防教育主题内容; (二)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三) 有相应的国防教育设施; (四) 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 有显著的社会教育效果。
国防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功能。
被命名的国防教育基地不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原批准机关撤消命名。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文物的收集、整理、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全民国防教育使用统一的国防教育大纲。
国防教育大纲由国家国防教育工作机构组织制定。
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教育对象的国防教育教材,由有关部门或者地方依据国防教育大纲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组织编写。
第三十一条 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国防教育教员应当从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具有基本的国防知识和必要的军事技能的人员中选拔。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为驻地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选派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在国庆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经批准的军营可以向社会开放。
军营开放的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的,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上级机关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挪用、克扣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侵占、破坏国防教育基地设施、损毁展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寻衅滋事,扰乱国防教育工作和活动秩序的,或者盗用国防教育名义骗取钱财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负责国防教育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是一名在校高中生,有一定的美术功底,请问,如果参军有优惠政策吗
美术特长可以干什么工作呢
没有,再征兵或者考军校的时候特长帮不了你,在部队领导会发掘你,让你出出板报啊之类的,但是其他的和普通兵一样 求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