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辩论会,早恋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
我是正方(弊大于利),假如对方提出“早恋只要合适引导就不会有害处
个人看法,这个问题对方很可能会提出来刁难你们,那你们在一辩的立论中就必须对“早恋”进行明确且严格的定义,比如说早恋就是指在生理与心理都未达到成熟状态时的恋爱。
或者最好把早和恋分开来定义,因为早恋一般是说初中生和高中生,但他们所谓的恋爱其实很多时候只是小打小闹过家家一般,根本不是真正的恋爱,那所谓的早恋有利于学习也就不攻自破了,因为对方说的那种情况只是两个人关系较好而互相帮助导致学习进步,根本不是早恋。
倘若真的早恋了,合适的引导也应该是让他们明白这是不对的,从而从早恋的状态中摆脱出来,这样产生的积极效果也不是由早恋带来的。
纯手打,望采纳
有问题可继续追问或通过“咨询”发信息给我,我打过两年辩论,应该可以给你一些帮助与启发。
早恋弊大于利(二辩说辞)
1.两人在一起互相鼓励,会让学习成绩更好。
2。
会让孩子内心感到满足3。
恋爱能让变孩子温顺4。
增加恋爱经验
早恋弊大于利怎样进行辩论
好处:如果真的很早遇到了真爱,并且在很适当的处理好彼此关系的情况下会使自己有更多的动力学习、奋斗,更让自己学会了怎样去爱,学会珍惜一份爱;坏处:可能会浪费一定的学习时间,如果在感情上遇到了挫折会对自己的心理上带来很大的压力,也有可能从此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从此不再相信爱情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