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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宣传口号

时间:2013-09-23 11:04

我是大一新生,急需一篇职业道德与规划范文,谢了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乡规划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规划从业人员的责任也越来越重。

在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如何强化城乡规划职业道德建设,唤起社会各界对这一领域的关注与重视,对于规范规划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服务水平、遏制行业腐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划职业道德现状分析  近年来,重庆、昆明、海口等地规划部门相继发生重大腐败案件,规划职业道德滑坡的现象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一宗行业腐败案件,背后都隐藏着职业道德的松懈与职业操守的蜕变,在规划行业中,影响职业道德防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行业特征隐蔽性强。

当代城市建设寸土寸金,规划格局的稍微改动,红线退让的细微变动,普通人都难以觉察,对城市规划实施的影响也是隐蔽的,但对房地产商却意味着巨大利益。

这种低影响、高回报的特征,对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一种巨大的诱惑,给规划职业道德带来严重挑战。

  2、道德教育长期缺位。

我国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模式重智育轻德育,学生人格缺陷明显,毕业后容易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专而不红”的群体。

这部分人进入规划领域后,更容易运用专业知识和现代操作技能,更加隐蔽地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

  3、监督机制过于疲软。

监督机制是社会运行机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监督不力、执行疲软,是引起道德滑坡、行业腐败的重要原因。

在规划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行政审批权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机制效率低、执行慢,是产生权力寻租的重要体制原因。

  4、社会利益诱惑频繁。

在市场经济中,人的社会活动容易将经济利益作为首要的追求目标和评价标准。

由于大量利益诱惑的出现,少部分人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职业道德基石动摇,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

尤其是我国当前经济仍处于欠发达状态,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生活质量也比较低,更加容易产生利益诱惑的温床,给规划职业道德建设带来更大的难度。

  5、个人理论素养不高。

规划工作从根本上讲,是上层建筑意志的体现,具有行政性和科学性的双重特征。

如何把握行政性和技术性之间的平衡点,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建立良好规划职业道德的重要基础。

部分人理论素养不高,难以把握工作尺度,认为规划是为领导讲话,在技术上敷衍了事,也有人认为规划是个人的行政权力和资源,缺乏民主和服务意识,这是造成规划职业道德下滑的内在原因。

  二、规划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城乡规划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客观上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成熟的职业道德规范,使其成为规划工作人员所必须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自律标准,这既是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整顿城市建设秩序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

规划职业道德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1、爱岗敬业是规划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它要求规划工作人员充分认识自身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做到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干一行爱一行。

  2、熟悉法规是规划职业道德的基本前提。

规划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这要求规划从业人员必须不断学习,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准,熟悉国家建设方针政策和各种法律法规,从规划设计、管理、执法、技术服务等各方面确保规划行政行为的准确性。

  3、依法办事是规划职业道德的重要基础。

规划工作以法律法规为指导,涉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建设事项,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城乡规划法》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杜绝权利线、金钱线、色情线的发生,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克己奉公、依法办事。

  4、客观公正是规划职业道德的价值核心。

规划工作的首要职能是对城乡建设进行统筹安排,掌握着巨大的行政权力,这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行使自己的职权,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尤其是在社会制度监督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努力强化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准绳。

  5、强调服务是规划职业道德的根本目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每项工作都是服务于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

规划行业强调三种服务,即政策服务、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

都是通过宣传政策法规、提供技术服务、抓好管理实施来保证服务目的的实现,促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

为城乡建设服务是规划工作的最终目的,这是规划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社会职业道德的本质特征,是规划职业道德的精髓所在。

没有全心全意为城乡建设服务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不可能有崇高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态度和强烈的职业责任。

  三、规划职业道德建设途径  规划职业道德要内化为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必须强化道德、法制和深层次的伦理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强化规划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学习教育。

规划职业道德建设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职业道德建设首先要认清三个方面的理论问题。

一是准确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少数人片面强调社会存在的决定作用,而忽视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因而得出“社会上存在着等价交换和贫富差别,出现职业商品化现象以至腐败现象是不可避免的”错误结论。

在开展规划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应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防止理论上以偏概全和用诡辩论代替辩证法。

二是划清商品交换原则与党性原则的界限。

要通过系统的理论教育,使广大党员认清商品交换原则以获取自我利益为中心,买卖双方都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索取是其主要特征;党性原则以全体人民的利益为轴心,奉献是其主要特征。

前者适用于经济领域,后者适用于党内生活,经济规律不能横移到政治领域。

三是搞清人的两个属性。

人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公务员也不例外。

少数人往往忽视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属性,动辄以“干部也是人”为借口放纵自己。

公务员作为自然属性的人,确实需要满足七情六欲;而公务员作为社会属性的人,却有着特殊的使命,在某些方面就应该绝情禁欲。

认清这些理论问题,有助于提高抵制职业商品化侵袭的自觉性。

  2、争取环境支持。

即通过创造和利用社会物质、精神生活条件以及社会一切有利资源来推进规划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巩固,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环境,而致力于创造和利用优良的社会环境,就能使规划人员从中得到道德情操的陶冶和道德修养的内化。

我们必须从整个社会背景中去认识和解决规划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从教育、舆论、社会监督、奖惩体制等各个方面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不断从体制上完善对规划职业的监管,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从德、制、法各个方面对规划行业形成监管合力。

  3、推广典型示范。

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作用。

一个单位的职业道德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是否以身作则。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领导干部不但是职业道德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更是实践者,只有以德树威,以德服人,发挥道德示范作用,才能使职业道德建设产生强大的号召力,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先进人物的思想、行为具有代表性,总结宣传职业道德的先进典型,为广大职工树立职业道德榜样,可以使抽象的道德原则、道德要求具体化、生动化,产生巨大的感染力,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

今年,建设部在全国掀起了学习崔学选同志事迹的高潮,其人其事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引起人灵魂深处的涤荡,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在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三是加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

即通过反面典型的传播警示,强调规划职业道德规范的作用与意义,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给从业人员以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使其逐步渗透到规划人员的思想深处,从而净化其内心世界,改善认知标准,确立符合规划道德规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法、范”结合监督。

制约监督机制不能只着眼于领导干部,而应建立纵横交错,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的制约监督机制,使各个工作岗位都置于监督的范围之内。

通过法制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制约和激励规划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当前规划领域的根本是《城乡规划法》,把规划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城乡建设秩序的本质要求。

德治为法治提供理论基础,又是对法治的深化和拓展,而法治则为德治提供有力保障。

因此,既要加强法律惩处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又要运用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业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和启迪,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强调道德实践。

道德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职业道德更是如此。

要抓住实践这个关键环节,通过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评价、文明岗位竞赛等活动,使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业道德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使广大职工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在具体的工作岗位上体现自己的职业理想、职业态度和职业责任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境界,努力达到职业道德的知行统一。

关于保护环境的知识

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依法治州和普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含义。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即按照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为主体,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主导作用,在抓好部门、行业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负责面向重点普法对象、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

(二)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意义。

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执法部门、行业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促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目标。

通过实行“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的活动,有效地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执法领域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素质、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有刚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鹏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雷 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 江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李春林 党组成员 办公室主任 杨惠莲 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玉学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胡国华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周 明 土地利用管理科长 杨 武 土地征收管理科科长 江 艳 规划信息科科长 延家明 地质环境科科长 杨榆静 测绘管理科科长 徐俊梅 耕地保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

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着力提高我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矿山),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0月最后一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恐龙化石保护条例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物权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州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对象和要求 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对象。

普法对象为国土资源局全体干部职工;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房地产开发商、矿山企业负责人、地勘单位负责人等;地方各级政府,重点是县(市、区)及乡(镇)政府领导。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意识。

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及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六、实施步骤 本方案从2013年9月29日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发动(9月29日-10月8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楚雄州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全面安排部署普法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20日前)。

按照《楚雄州国土资源局全面推进 “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宣传期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通过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手册,进行集中宣传国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和检查验收(10月25日前)。

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总结经验,查缺补漏。

在10月25日前上报我局开展工作情况和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是什么

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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