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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口号

时间:2020-05-11 01:18

检察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检察机关在对待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思维定势和误解,迄今为止,检察机关仍将服务经济大局定位为服务国有企业,把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排除在外。

依据检察职能,尽管在检察工作中很少涉及到民营经济的内容,但是并不能由此得出检察机关没有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

其实,服务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既可以是通过业务“聚焦式”服务,也可以是围绕业务“辐射式”的服务。

因此,服务到位不到位,不在于业务的范围是否触及,而在于服务意识的存在与否。

因此,正确把握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更新观念,树立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执法思想。

\ 一、 一视同仁,三个同等\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包括许多其他国家机关)在对待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态度上,截然不同,保护和服务国有经济明显多于民营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这是不争的事实和现状。

但是,从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的变化和近年的发展情况来看,检察机关应当及时解放思想,积极更新观念,重新审视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将服务大局、服务经济作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思想,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坚决贯彻“三个同等”原则,即给予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

尤其,要更新保护和服务民营企业的传统观念,抛弃歧视或者不公正地对待民营企业的错误思想,将服务民营经济的思想统一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和服务整个经济建设大局的思想高度,从而树立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执法思想。

\ 二、交流与沟通,是服务的基础\ 加强交流与沟通,及时寻求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切合点和突破点,进一步确立服务的重点观念的更新只是检察机关为民营经济服务的前提条件和思想条件。

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如何将服务民营经济与检察职能相结合和做好服务民营经济的检察工作,需要深入研究,并予以解决。

把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用来指导如何开展为民营企业服务,但同时不能忽视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差异,毕竟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较少,所以,应当在服务国有企业经验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对待民营企业。

\ 三、严厉打击犯罪 强化法律监督\ 打击犯罪本身就是一种服务方式。

只是这种服务方式不被社会一般人所理解,因为它不能直接转化为经济的增长点,是一种环境的服务。

随着法治经济的确立和法律的完善,民营企业越来越意识到打击犯罪与企业发展的裙带关系,需要借助法治的力量进行维权斗争。

因而,顺应这种呼唤,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经营权的各类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 四、预防犯罪,排除隐患,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检察机关应当确立“打击未动,预防先行”工作思路,及时有效地消除企业隐患,为民营企业制度健全把脉,做到“人、章、物”的合理、合法。

同时,检察机关不应干预民营企业内部的经营权,通过送法进企业来引导其朝合法、规范的方向发展。

另外,检察机关应当帮助民营企业建章立制和堵塞漏洞,而且还应不定期进行回访,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若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有困难的,检察机关应当发挥办案的经验和优势,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帮助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签定合同制度、销售等规章制度,堵塞民营企业在产、供、销等管理中的漏洞,切实为企业当好参谋。

\ 五、提高业务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队伍建设历来为党政机关所重视,因为再好的制度,需要人去实施和执行。

所以,高检院提出“以人为本”的改革战略目标,努力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检察人员需要在转变思想观念的同时,努力学习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律法规等方方面面知识,拓展视野,才能为民营企业服务到位,才能保证服务的质量,才能为经济的发展推波助澜。

检察院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稿该如何写

管得着。

人民检察院工作职责第十条: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反贪局是检察院的下属机构,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行贿罪受贿罪等,早先这些罪责的主体都是国家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随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所以私企也在行贿受贿管辖之列。

《刑法》第163、164条规定个人受贿5千,单位受贿10万,个人行贿1万,单位行贿20万的属于刑事犯罪。

检察院会依法受理的。

题外话,检察院主要是对国家企事业单位进行监察,以及对重大案件和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监督,还有对司法和公安进行监督,所以对付私企有杀鸡焉用牛刀之嫌。

另外如果没有确凿证据,私企又出于自身保护而不配合举证,那么证据采集工作将比较艰难。

毕竟没有哪个会计分录会做成“贿赂”。

检察院有没有全力直接查处民营企业

没有权利,检察院只能查公职人员。

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明确表示对于民营企业实控人犯罪能不捕的尽量别捕大家怎么看

这是对民营企业的一种尊重的表现之一,这也是法律对民营企业的一种支持。

但这里也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它的前题是可以不捕的情况下适用,言外之意是必须抓捕的还是不能放过,这也说明法律的无情和平等。

民营企业采购贪腐,检察院可能会参与进来吗

民营企业采购贪腐,检察院可能会参与进来吗,紧固件咨询顾问俞文龙认为民营企业采购贪腐,检察院不可能会参与进来,但是公安局会参与进来,这不是公务员,这是刑事案件。

  紧固件咨询顾问俞文龙认为,最好自己查相关资料,网上得来总是假,碰到不懂装懂的,随便应答的,根本就是假的或骗人的就直接误导你,甚至害惨你。

当然,紧固件咨询顾问俞文龙认为,如果有实力,请一个相关的咨询顾问参考你的技术,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定位产品,定位客户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纪委与检察院管私营企业受贿吗

你说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吗

本罪属于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

但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犯有受贿罪的,由检察机关管辖。

至于纪委,不是侦查机关,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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