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为什么一直警察局
(资料来源:东方法眼)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队管理,接受所在人民法院院长和上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领导,接受所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年以来,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都按照要求设立了司法警察总队、支队和大队,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却没有设立司法警察局。
1997年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和办法;(二)研究、制定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三)指导、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四)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五)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警衔报批工作;(六)管理警督以上司法警察的警衔;(七)组织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八)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警务活动;(九)管理司法警察的装备;(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大约是目前公开场合所能见到最早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应当设立司法警察局的规范性文件。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及新设事业单位职能》(法发[2000]第30号)的通知,可见当时最高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中并未设立司法警察局。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职责被纳入政治部,政治部的职能职责包括了“依据《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制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勤、训练、考核和警衔评授等方面的实施条例、办法和意见;协调和开展与其他警种间的警务工作;负责国务院评授警衔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2012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法发〔2012〕23号),再次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司法警察局。
但是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的管理职能被纳入了政治部的内设机构警务部,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内设机构中关于政治部的职能介绍中便有“负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的内容,内设机构主要人员中警务部部长柴中国也是在政治部名下。
鉴于警务部只是政治部的内设机构,所以其行政级别是要低于政治部的。
但是政治部主任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兼任,属于副部级的领导干部,因此不能简单的以政治部主任的行政级别来判断政治部的行政级别。
好在司法警察属于人民警察的范畴,警务部部长佩戴的警衔应当与其行政级别挂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八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从公开搜索到的照片可以看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的王继平,佩戴的最高警衔是一级警监;现任政治部警务部副部长的毛承义,佩戴的警衔是三级警监。
由此可以判断警务部部长的行政级别是厅(局)级正职,所以警务部的行政级别应当是正厅(局)级。
此外,领导干部出席活动,其排名原则上是严格按照行政级别来的。
所以,我们也可以通过官方公开的报道来判断行政级别。
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12月6日发布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在长沙汇报演出》(),领导排名依次为“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佳禾,最高法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王继平,省委副秘书长段林毅,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宋甲武,省政府副秘书长谈敬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冯湘保,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副主任钱胜,省军区副参谋长程佐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朝维,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谭颂方,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李伏海,省检察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张仕映”,省级法检两院一把手行政级别为副部级,省委副秘书长和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行政级别通常为正厅级(因为属于省委常委兼任一把手的常委部门),再结合王继平的一级警监警衔,可以确定其行政级别是正厅级。
又如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和湖南公共频道联合举办的为民网,2015年12月24日报道《湖南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现场会在常召开最高院政治部警务部副部长毛承义出席》一文中(),领导排名依次为“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最高院政治部警务部副部长毛承义,常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英平,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立新,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常德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明,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总队长游湘频、政委曾亚杰…”,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的机构设置中的高院领导介绍的信息可以得知(),刘庆富是正厅级;而地级市的市委常委、省高院的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以及中级法院的院长,均是副厅级;再结合毛承义的三级警监警衔,可以确定其行政级别是副厅级。
至于为何王继平、毛承义的名字在同级别领导中排名第一,大约因为他们是“京官”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号是全国唯一的,这一点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警号编排有所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警号从000001开始编排。
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负责本辖区司法警察警号编排,其中第一二位为省级代码,后四位为个人代码(一说第三四位为地市级代码,第五六位为个人代码)。
警号000001号的拥有者为王继平,原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巡视员。
警号000002号的拥有者为柴中国,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部长。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所见的柴中国的照片中,佩戴的最高警衔仅为二级警监,这大约是因为其尚未达到《人民警察选升警衔的暂行办法》规定晋升一级警监的条件。
警号000003号的拥有者为毛承义,现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副部长,2012年11月时担任政治部警务部警训处处长。
唐朝三省六部制的六部都是管什么的呀
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隋朝创立的。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三省六部制户部:负责财政、国库 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兵部:负责军事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
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
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十七大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如何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这是衡量和检验是否真正学懂、是否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标志。
当前,在思想上和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行使检察权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一切检察工作都必须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来开展,既要充分行使法定职权,也要防止检察权被滥用。
检察权是神圣的但不是至上的,是广泛的但不是无限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程序和手段都是由法律规定的,超出范围无权监督,监督必须依法进行。
还必须始终明确的是,检察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行使检察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第一要务服务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为第一要务服务,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根本途径。
当前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视发挥办案和预防既治标又治本的作用;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注意的是,既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又要严格依法办事,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脱离职责、超越职权搞“服务”。
三、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办案质量不高,甚至办错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也就成了空话。
办100件案件,其中99件是对的,一件是错的,从总体上可以说成绩是主要的,但办错的那一件落在谁的头上,都是100%的冤枉,甚至是灭顶之灾。
我们办理各类案件,都必须把办案质量作为生命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坚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
四、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 当前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除了队伍素质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因为监督制约不够。
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要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接受党的监督。
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
要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
诚恳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于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
五、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队伍建设的关键是政治素质,核心是执法作风问题,突出的是要防止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的问题。
当前,要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切实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严把“进口”,疏通“出口”,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内在活力,提高整体素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高屋建瓴,深谋远虑,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同心同德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根本要求。
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重任的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如果背弃“三个代表”的要求,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就会变质,并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
在当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我们必须围绕“三个代表”的丰富内涵,深入地学习研究、反复思考并保持清醒的认识。
作为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履行者,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实践“三个代表”,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加快政治文明建设步伐方面任重道远,我们不仅要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不断总结经验,开拓检察工作的新局面,推进检察事业的新发展,而且要努力建设政治文明,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
因此,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出发,坚持以“三个代表”为行动指南,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充分认识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同心同德,不畏艰难,勇于创新,不断开拓,为检察事业的全面发展而不懈努力。
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必须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首先要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和内在联系。
“三个代表”是一个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统一整体,我们要从“三个代表”统一联系的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一、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发展先进的社会生产力,检察机关必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树立服从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在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方面,要把依法严惩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履行检察职能、开展办案工作中,要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履行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的工作职责,以公正、廉洁、高效、优质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工作的不断发展;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检察宣传,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为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检察机关要立足于检察工作实际,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处在经济发展瞬息万变、科技进步一日千里的当代检察干警,面临各种思想和文化相互激荡的严重考验。
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真学习,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成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忠诚卫士;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具备扎实过硬的检察知识,才能 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成为行家里手,熟练地驾驭检察工作,只有熟悉现代科技知识,领会现代科学精神,我们才能面对加入WTO带来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新思维、新视角和新作为,去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
我们要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努力、努力、再努力”的要求,如饥似渴、毫不懈怠地加强学习,进而焕发出自强不息、奋力拼搏的工作精神,成为经得起复杂情况考验的新一代检察干警。
第三、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检察机关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检察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检察干警要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
检察工作始终反映着人民的呼声,听从人民的呼唤,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依靠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民人本,执法为民,要把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败得失的最高标准,作为全部检察工作的起点和归宿。
要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文明接待群众,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建设成为最公正、最廉洁、最讲理的地方,成为人民群众寻求法律保护和帮助的场所,成为主持公道、惩恶扬善的神圣殿堂。
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必须时刻牢记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增强履行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当前,严重刑事犯罪仍呈上升趋势,涉枪、涉黑、涉毒的团伙犯罪,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活动仍较猖獗,重大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犯罪仍居高不下,这些犯罪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胁,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
严厉打击这类刑事犯罪,是服务大局,保护群众的最好体现。
我们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战斗的姿态投身严打整治斗争,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工作方针,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之接受应有的法律惩处。
二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党要正确认识党处于执政地位,特别是长期执政及其带来的影响这一重要问题,深刻指出反腐败关系党心民心,民心向背决定政党、政权的兴衰存亡。
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大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的贪污、贿赂案件,查办在国有企业中侵吞国家资产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要针对案件特点,提高办案水平,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注重办案质量。
同时,要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保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一要深入社区、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送法上门,答疑解惑,增强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全民的法制水平,推进依法治理。
二要突出重点,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通过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宣传橱窗、培养“法律小顾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配合学校,街道、家庭,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规范,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三要认真接待集体上诉、来访,密切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耐心的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尽量避免矛盾激化,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真正取信于民,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四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依法建院,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首先要加强党组的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是龙头,是关键,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业绩。
要加强班子的政治思想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大廉洁自律的监督力度,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使班子在干警中成为团结一致的模范,率先垂范的楷模。
其次,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抓好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正确处理好劳与酬、甘与苦、奉献与索取的关系,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败思想的侵蚀,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清清白白地做人,老老实实地做事,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地为民执法、为民办案、为民服务。
三、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必须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更快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和时代机遇,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肩负起工作重任,当前要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推进: 一要与时俱进,创新促检。
创新是进步的源泉,是兴旺发达的动力。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在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中,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研究,有许多难点问题需要破解,我们要在“刑法”、“刑诉法”的总体框架内,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按照党和人民的意愿,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作为,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当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加大投入,科技强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推进检察机关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当前,工作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为此,我们要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检察人才,着力抓好侦查监控、多媒体示证、司法鉴定、智能化管理等现代科学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增强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通过科技强检,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促进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构建全新的平台。
三要加强学习,素质兴检。
学习是时代的要求,事业的需要。
检察人员处在查处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阴暗面的机会较之其他人多一些,受影响和腐蚀的危险性就更大一些,加之检察工作清苦,待遇不高、压力较大等,这决定了检察干警不仅要同形形色色的腐败思想作斗争,还要时时刻刻地同自己头脑中的不良思想作斗争。
“打铁必须自身硬”,检察机关和干警是反腐败的,自身决不能腐败;检察人员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自己要带头接受监督。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领会“三个代表”的要求,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用先进理论和科学知识武装起来的检察队伍。
四要关心干警,从优待检。
作为院领导,不能只是仅仅抓学习、抓工作,还要想方设法努力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帮助干警解决住房、交通、医疗、孩子入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帮助大家解除后顾之忧。
要通过谈心谈话活动,主动贴近干警,接触干警,多方面地关心干警、了解干警、爱护干警,做干警的知心朋友,增强亲合力。
要想方设法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逐步改善干警的物质待遇,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做到上下一条心、全院一盘棋,大家团结一心、目标明确、步调一致地投身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伟大实践,为服务服从“两个率先”,富民强区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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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 领导 B. 监督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统一全体法官思想,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要从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接受监督。
人民法院居于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司法裁判位置,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
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
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
要从履行法律职责的高度接受监督。
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宪法规定的最高形式的法律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为目标的,是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形式,是对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和帮助。
要通过思想教育和引导,使全体法官真正树立起“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接受监督新理念。
二、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 要根据法院工作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到实处。
一是主动做好向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
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人代会上的法院工作报告。
在人大闭会期间,结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法院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或汇报。
对人大代表在审议报告中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听取,虚心接受。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检查、视察和评查工作。
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及审判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的检查评议,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检查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务求实效。
三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
为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的调查或检查工作提供方便,积极协助配合,如实汇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要不折不扣地加以研究解决和落实。
四是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为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能够系统地了解法院工作,更好地监督、支持和理解法院工作,凡是法院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都应当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指导或向其通报会议情况。
法院制定的重要文件也要报送至人大常委会。
结合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定期深入到人大代表中征求意见。
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改进落实,及时进行反馈。
五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担任司法监督员、司法咨询员。
通过这一制度,使人大代表能够全面了解和监督案件的审理与执行,监督审判人员的执法情况,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咨询意见。
要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理。
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提供方便,事先积极邀请,并专设人大代表旁听席。
三、完善监督渠道,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接受人大监督,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对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提交审议;认真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二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办理,在要求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并抄送人大常委会。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说明原因。
办理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遵循交办、承办、催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保证答复的准确、及时。
三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信访工作,认真复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监督程序提出的案件。
对确属错判的案件,要按照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裁判并无不当的,应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和理由。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任免监督。
对于提请人大任命的法职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考核,严格把关,强化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
在通过人大任命前,要求拟任职人员端正思想,明确态度,认真全面地做好供职准备。
要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
对人大依法做出的任用、罢免、撤职、免职或接受辞职等决定,要坚决执行。
五是重视和加强同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联系。
把同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法院督办室、立案庭、执行局和其他各业务庭都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人大监督渠道的顺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