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农副产品加工业
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
其内容包括: 谷物磨制 也称粮食加工,指将稻子、谷子、小麦、高粱等谷物去壳、碾磨及精加工的生产活动。
包括: 一碾米加工,如大米、小米、高粱米等; 一磨粉加工,如小麦粉(面粉)、玉米粉(玉米面)、大米粉、豆粉(豆面)等; 一燕麦片、玉米片等; 一未烘烤的爆米花及类似谷物半成品。
不包括: 一马铃薯粉(土豆粉),列入1370(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一面条、挂面等未经烹制的米、面制品,列入1431(米、面制品制造)。
饲料加工 指适用于农插、农户饲养牲畜、家禽的饲料生产加工活动,包括宠物食品的生产。
包括: 一单一饲料加工、配合饲料加工、浓缩饲料加工、添加剂与混合饲料加工、精饲料及补 充料加工; 一宠物食品。
不包括: 一用水产品生产的饲料 食用植物油加工 指用各种食用植物油料生产油脂,以及精制食用油的加工活动 包括: 指用各种非食用植物油料生产油脂的活动。
包括: 一桐油、蓖麻油、梓油、木油等; 一植物蜡、油鞣回收脂等副产品。
制糖 指以甘蔗、甜菜为原料制作成品糖,以及以原糖或砂糖为原料精炼加工各种精制糖的 生产活动。
包括: 一甘蔗制原糖: 一甘蔗成品糖,如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红糖: 一甜菜成品糖,如白砂糖、绵白糖; 一加工糖,如冰片糖、冰糖、方糖、精制糖浆、精炼砂糖等; 一桔水等制糖副产品。
不包括: 一以淀粉为原料生产的麦芽糖、葡萄糖、果糖、高果糖、葡萄糖浆等,列入1391(淀粉 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一糖果制造,列入1421(糖果、巧克力制造: 畜禽屠宰 指对各种畜、禽进行宰杀,以及鲜肉冷冻等保鲜活动,但不包括商业冷藏 包括: 一牛、羊、猪类的屠宰、鲜肉分割、冷藏或冷冻加工; 一鸡、鸭、鹅等家禽的屠宰、鲜肉分割、冷藏或冷冻加工。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指主要以各种畜、禽肉为原料加了成熟肉制品,以及畜、禽副产品的加工活动。
包括: 一各种畜、禽肉类的熟制品: 一肉粉、肉松或肉类废料的生产: 一腌、熏肉制品、干制品等的生产; 一猪油或其他食用动物油脂的提炼精制; 一肠衣、生皮、扯下的羊毛、绒毛等副产品; 一在同一企业内进行的畜、禽肉制品的罐装加工活动。
不包括: —专门企业进行的肉类、禽类罐头制造,列入1451(肉、禽类罐头制造)。
水产品冷冻加工 指为了保鲜,将海水、淡水养殖或捕捞的鱼类、虾类、甲壳类、贝壳、藻类等水生动物或 植物进行的冷冻加工活动,但不包括商业冷藏。
包括: 一冷冻的鲜鱼、鱼肉、鱼片、鱼籽; 一冷冻的虾、贝及其他冷冻的水产品; 一其他水生植物的冷冻加工活动。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 指鱼糜制品制造,以及水产品的干制、腌制等加工活动 包括: 一鱼糜、鱼香肠、鱼丸、鱼松、虾片等: 一各种干制的鱼、虾、贝、海珍类: 一烤鱼片、海蛰丝、鱿鱼丝、虾皮等; 一海带、紫菜等海藻类加工; 一鱼类、海蛰类、藻类腌制品: 一糟醉水产品: 一水生动植物调味品制造。
不包括: 一鱼肉、水产品类罐头制造,列入1452(水产品罐头制造 水产饲料制造 指用鱼骨、虾、贝等水产品生产饲料的加工活动。
包括: 一鱼粉、虾头粉、贝壳粉等。
·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 一粗炼、精炼水生动物油脂:粗鱼油、精鱼油、粗鱼肝油、海兽油脂。
其他水产品加工 指对水生动物或水生植物进行的其他加工活动。
包括: 一珍珠的加工; 一其他未包括的水产品加工。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指用脱水、干制、冷藏、冷冻、腌制等方法,对蔬菜、水果、坚果的加工活动 包括: 一脱水蔬菜、酱腌菜等; 一蔬菜的净菜加工 一马铃薯(土豆)粉、泥、薯条的制作: 一以各种水果、坚果为原料生产的干果及果仁、果酱、坚果酱、果泥等; 一各种炒货,如炒瓜子、炒花生等; 一同一企业进行的蔬菜、水果罐头的加工活动。
不包括: 一独立罐头企业生产的蔬菜、水果、坚果罐头,列入1453(蔬菜、水果罐头制造 一蔬菜汁、水果汁,列入1533(果莱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一以水果、果皮等植物制作的蜜饯,列入1422(蜜饯制作) 一薯片的制作,列入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 指用玉米、薯类、豆类及其他植物原料制作淀粉和淀粉制品的生产。
还包括以淀粉为原料,经酶法或酸法转换得到的糖品生产。
包括: 一各类淀粉、糊精: 一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 一葡萄糖、麦芽糖、果糖、高果糖、葡萄糖浆等; 一在同企业生产的玉米油。
豆制品制造 指以大豆、小豆、绿豆、豌豆、蚕豆等豆类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食品的活动。
包括: 一豆腐、豆制品 一腐乳等。
蛋品加工 包括: 一干蛋晶、冰蛋晶、再制蛋、腌蛋。
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包括: 一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
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现状
农产品加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农产品加工是指以人工生产的农产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加工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狭义的农产品加工是指以农、林、牧、渔所属某种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
在我国,人工生产的农产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并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
何为农产品加工业 农产品加工业是以农产物料为原料进行加工的一个产业或行业,在整个加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也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复杂的系统工程,除农业部门外,农产品加工业大多集中于食品、轻工、化工、纺织、医药等行业部门,产品繁杂。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农产品加工业逐渐涉及和应用的技术属多学科、多专业、高新技术和综合技术。
农产品深加工的加工领域有哪些
农产品加工业行业覆盖面宽、产业关联度高、中小微企业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作用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保障群众营养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
“十三五”时期,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一、充分肯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伴随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依靠市场拉动、科技驱动和政策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保持了较快增长的好势头。
(一)总量规模快速扩大。
2011-2015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从13万亿元增加到20万亿元,年均增长11%,在工业中占比从16%提高到18%,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值从1.8∶1提高到2.2∶1。
规模以上企业从6.9万家发展到7.6万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近2万家,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70家(其中超500亿元的5家)。
(二)发展动力持续强劲。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入累计达到16.8万亿元,年均增长19%,其中2015年预计达4万亿元,同比增长9.7%,高于工业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2万亿元,同比增长8%,成为经济发展新的亮点。
(三)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目前食用类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农产品加工业比重达52%。
主要农产品加工初步形成齐全的国产化机械设备品种,如肉类加工设备国产化88.5%以上,粮油加工设备逐步替代进口。
(四)空间布局更趋合理。
2015年农产品加工园区达到1600家,汇聚了3.5万家企业(其中龙头企业1.5万家),成为优秀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聚集地;山东、河南、四川、内蒙古等10个畜禽大省的肉类加工总量占到全国的80%;河南方便食品、湖南辣味、安徽炒货、福建膨化、湖北冷冻、四川豆制品等形成区域特色品牌。
(五)融合发展趋势明显。
农业经营主体接二连三融合,以资金、农产品、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发展加工和流通业,农民合作社中已有53.3%从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龙头企业前延后伸融合,将农户、加工企业和经销商等不同环节的经营主体,在空间上集聚形成利益共同体,打造了农业产业化升级版。
“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渗透融合,将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引入,模糊产业边界,缩短供求距离。
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构建,实现补农建农带农。
目前农民人均收入9%以上来自农产品加工业工资性收入,加上关联产业比重更大,每亿元加工营收吸纳96人就业,明显高于工业;农业逐步从出售原字号农产品转向加工制品,我国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都是加工制品。
可以讲,“十二五”是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大发展的时期。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成就来之不易,各地在工作中有许多好经验。
一是始终把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作为推进工作的根本出发点。
通过产业发展,引领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加工和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努力为农业注入资金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积极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为农民开辟了新的就业增收渠道。
二是始终把市场决定和宏观指导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原则。
通过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产业,针对农产品加工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作用,形成了发展产业的合力。
三是始终把政策引导和项目推动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用政策来推动,用规划做引领,用标准来衡量,善于把问题变成课题,把课题变成政策,把政策变成项目,为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带动作用。
四是始终把创新和推广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瞄准资源配置、人才培育、体制机制建设、成果转化等关键问题,不断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成果推广应用、标准化进程、品牌培育、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机制,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创新支撑。
五是始终把职能和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保障。
不断加强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整合系统资源,汇聚工作合力,形成了推进工作的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