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业干部回地方安置工作 最差单位是什么
请举例说明,谢谢
工资待遇是按部队的职级来套的,也说你如果是正营职在部队,回方是正科的工资。
但是也有一些区别,这里有个说明:国发〔2008〕8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6年度及以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中有规定: 一、分配到机关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军队职务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在军队担任师团级领导职务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如到地方所任职务低于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上述办法,不涉及职务确定等问题。
二、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比照与其军队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按专业技术干部移交的,被聘用到管理岗位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如基本工资低于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的基本工资,比照原在军队享受相当待遇的职务相对应的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基本工资。
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规定执行。
上述办法,不涉及岗位(职务)确定等问题。
三、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待遇,按同职务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地方人员的规定执行。
四、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等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在军队的服役年限、任职年限、不计算军龄的在校学习时间以及到地方后正常晋升工资考核年度的计算,按照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执行。
六、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在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且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可适当高定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最多不超过两个工资档次或两个薪级。
因同一事迹同时获得多个荣誉称号的,不得重复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
至于职务,除了团职以上有明确政策要安排的,其他一般没有的。
就是团以上干部也有的地方是三年内安排,不过安排的基本上是同等级的职务,如果转业就安排的话,一般都要降级,半级是少的,有的降的更多,因为到地方有职务和没有职务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
转业干部是选择到省直机关,还是市区级机关,还是街道办事处好
因人而宜,因地而异。
如果具有丰富的机关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机关工作功底,当然去更高层次的机关要好的多了。
街道实惠一点,但辛苦一些,接触的层次要低许多。
大机关一些边缘部门,也不如区机关一些要害部门。
总之,不可一概而论。
军转干部人大单位分析
1.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
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
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
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
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5.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
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6.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
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行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7.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8.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9.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
10.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
我是军转干部,不知道去省审计厅哪个处室工作更好
要看你在部队是什么专业。
如果是财务、审计一类专业,去哪个处室都行。
如果是营房类专业,可以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
如果是电子信息类,可以考虑去计算机中心。
如果是测绘类,可以去农业环保审计处。
如果不是以上,可以去人事处或办公室。
不过都有可能轮岗,如果不想混日子到了单位得多学。
哥们好福气啊,哪个学校毕业的
我是军济的。
军转干部怎样才能尽快适应地方工作
平常心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