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条约内容及其影响
中法天津条约条约简介: 19世纪40年代后方侵略者利用坚船利炮强行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了大量的特权。
但它们贪婪的欲望并没有得到满足,企图向清政府索要更多的特权。
1856年,为扩大在华权益,英国借“亚罗号事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法国也借广西西林“马神甫事件”派出远征军,与英国共同对中国进行武装侵略。
1858年(咸丰八年)5月,英法联军攻占了大沽口,逼近天津城,扬言进攻北京。
5月29日,清政府被迫派桂良、花沙纳为全权代表赴天津谈判。
桂良等人与法国专使葛罗的谈判于1858年6月15日正式开始。
谈判中,桂良等人在葛罗的胁迫下,被迫同意了法国提出的大部分条款,但对公使驻京及允准法国商人入内地购买物产两项不敢应允。
狡猾的葛罗伪作让步,将公使驻京一条改为使节有重务办理时,可以侨居北京;但又规定如清政府给予他国使节长驻北京的权利,法国也自然享有。
对于法商入内地一条,葛罗也宣布放弃。
因为葛罗知道这两项侵略要求必定会被英国所坚持,写入中英条约,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的法国同样可以“均沾”。
在条约拟定后,葛罗并不急于签字,而是等候中英谈判的结果。
6月26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法国最终如愿以偿,于是《中法天津条约》于1858年6月27日正式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另有《和约章程补遗》6款,主要内容有:1.法国公使若“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京侨居”;将来若准别国公使常驻北京,法国亦照此办理。
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
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口;法国人及其家眷可在通商口岸居住、贸易、工作,可以自由雇佣中国人,可于各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或行栈存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也可以建造教堂、医院、周急院、学校、墓地;倘有中国人将法国教堂、墓地触犯、毁坏,清地方官须严拘重惩。
3.法国人可以前往内地游历、传教。
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
4.法国兵船得在通商各口地方停泊。
5.法国人与中国人争讼无法调停,应由中、法官员会同办理,秉公完结;法国人与中国人争斗,犯法者系法国人则由法国领事官审明,照法国法律治罪,犯法者系中国人则由中国官员严拿审明,照中国律例治罪;法国人与第三国人的争执事件,中国官员不必过问。
6.“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大法国亦与焉。
”7.将西林县知县张鸣凤革职并永不叙用;中国赔偿法国商民损失及军费200万两,赔款缴清,法军退出广州城。
《中法天津条约》是在法国侵略者的威逼下签订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的签订,是法国对中国主权的进一步破坏。
通过这个条约,中国被迫开放新口岸,允许内江通航通商,使法国殖民者得以进一步侵入中国进行掠夺,给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加速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
条约原文: 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天津。
今大清国大皇帝、大法国大皇帝切愿将所有两国不协之处调处和平,与前立和好、贸易、船只事宜复为申明,谐逾往日,妥为处置,保护懋生,以敦永久。
因此议定重立和约章程,俾两国均获裨益,用是两国特派全权大臣,以便办理:大清国大皇帝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东阁大学士总理刑部事务桂良,吏部尚书镶蓝旗汉军都统花沙纳;大法国大皇帝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御赐勋劳大星俄罗斯大救带大西洋降生大星世袭男爵若翰保弟斯大陆义葛罗前来,彼此既将所奉便宜行事之上谕及钦奉全权之诏
公同较阅查核,俱属善当,即将议立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 嗣后大清国皇上与大法国皇上及两国商民,毋论何人在何地方,均永远和好,友谊敦笃,彼此侨居,皆获保护身 家。
第二款 兹两国幸然复旧太平,欲垂之永久,因此两国钦差大臣议定,凡有大法国特派钦差大臣公使等予以诏
前来中国者,或有本国重务办理,皆准进京侨居,按照泰西各国无异。
又议定,将来假如凡与中国有立章程之国,或派本国钦差公使等进京长住者,大法国亦能照办。
凡进京之钦差大臣公使等,当其暂居京师之时,无不按照情理全获施恩,其施恩者乃所有身家、公所与各来往公文、书信等件皆不得擅动,如在本国无异;凡欲招置人通事、服役人等可以延募,毫无阻挡。
所有费用,均由本国自备。
大清国大皇帝欲派钦差大臣前往大法国京师侨居,无不各按品级延接,全获恩施,俱照泰西各国所派者无异。
第三款 凡大法国大宪、领事等官有公文照会中国大宪及地方官员,均用大法国字样,惟为办事妥速之便,亦有翻译中国文字一件附之,其附件务尽力以相符,候大清国京师有通事谙晓且能译大法国言语,即时大法国官员照会大清国官员公文应用大法国字样,大清国官员照会大法国官员公文应用大清国字样。
自今以后,所有议定各款,或有两国文词辩论之处,总以法文做为正义。
兹所定者,均与现立章程而为然。
其两国官员照会,各以本国文字为正,不得将翻译言语以为正也。
第四款 将来两国官员,办公人等因公往来,各随各位高下,准用平行之礼。
大法国大宪与中国无论京内、京外大宪公文往来,俱用“照会”。
大法国二等官员与中国省中大宪公文往来,用“申陈”,中国大宪用“札行”。
两国平等官员照相并之礼。
其商人及无爵者,彼此赴诉,俱用“禀呈”。
大法国人每有赴诉地方官,其禀函皆由领事官转递,领事官即将禀内情词查核适理妥当,随即转递,否则更正,或即发还。
中国人有禀赴领事官,亦先投地方官,一体办理。
第五款 大法国皇上任凭设立领事等官,在第六、七款内所列中国沿海及河各埠头,办理本国商民交涉事件,与各地方官公文往来,并稽查遵守章程。
中国地方官与该领事等官,均应以礼相待;来往移文,俱用平行。
倘有不平之事,该领事等官准迳自申诉省垣大宪,并控诉本国钦差全权大臣。
遇有领事等官不在该口,大法国船主、商人可以相托与国领事代为料理,否则迳赴海关呈明,设法妥办,使该船主、商人得沾章程之利益。
第六款 中国多添数港、准令通商,屡试屡验,实为近时切要,因此议定,将广东之琼州、潮州,福建之台湾、淡水,山东之登州,江南之江宁六口,与通商之广东、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准令通市无异。
其江宁俟官兵将匪徒剿灭后,大法国官员方准本国人领执照前往通商。
第七款 自今以后,凡大法国人家眷,可带往第六款所开中国沿海通商及江之各口市埠地方居住、贸易、工作,平安无碍,常川不辍。
若有盖印执照,任凭在议定通商各口周游往来;惟明禁不得在沿海、沿江各埠私买、私卖;如有犯此例者,船只货物听凭入官。
但中国地方官查拿此等船只、货物,于未定入官之先,宜速知会附近驻口之大法国领事。
第八款 凡大法国人欲至内地及船只不准进之埠头游行,皆准前往,然务必与本国钦差大臣或领事等官预领中、法合写盖印执照,其执照上仍应有中华地方官钤印以为凭。
如遇执照有遗失者,大法国人无以缴送,而地方官员无凭查验,不肯存留,以便再与领事等官复领一件,听凭中国官员护送近口领事官收管,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
大法国人凡照旧约在通商各口地方,大法国人或长住,或往来,听其在附近处所散步动作,毋庸领照,一如内地民人无异;惟不得越领事官与地方官议定界址。
其驻扎中国大法国官员,如给执照之时,惟不准前往暂有匪徒各省分。
其执照惟准给与体面有身家之人为凭。
第九款 凡中国与各有立章程之国会整顿或现、或后议定税则、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一经施行办理,大法国商人均沾,用昭平允。
第十款 凡大法国人按照第六款至通商各口地方居住,无论人数多寡,听其租赁房屋及行栈存货,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
大法国人亦一体可以建造礼拜堂、医人院、周急院、学房、坟地各项。
地方官会同领事官酌议定大法国人宜居住、宜建造之地。
凡地租、房租多寡之处,彼此在事务须按照地方价值定议。
中国官阻止内地民人高抬租值,大法国领事官亦谨防本国人强压迫受租值。
在各口地方,凡大法国人房屋间数、地段宽广,不必议立限制,俾大法国人相宜获益。
倘有中国人将大法国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
第十一款 大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听其任便雇买办、通事、书记、工匠、水手、工人,亦可以延请士民人等教习中国语音,缮写中国文字与各方土语,又可以请入帮办笔墨,作文学、文艺等功课。
各等工价、束修,或自行商议,或领事官代为酌量。
大法国人亦可以教习中国人愿学本国及外国语音,亦可以发卖大法国书籍,及采卖中国各样书籍。
第十二款 凡大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所有各家产财货,中国民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至中国官员,无论遇有何事,均不得威压强取大法国之船只,以为公用、私用等项。
第十三款 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
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
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何处,概行宽免。
第十四款 将来中国不可另有别人联情结行,包揽贸易。
倘有违例,领事官知会中国,设法驱除,中国官宜先行禁止,免败任便往来交易之谊。
第十五款 凡大法国船驶进通商各口地方之处,就可自雇引水,即带进口,所有钞饷完纳后,欲行扬帆,应由引水速带出口,不得阻止留难。
凡人欲当大法国引水者,若有三张船主执照,领事官便可著伊为引水,与别国一律办事。
所给引水工银,领事等官在通商各口地方,秉公酌量远近,险易情形,定其工价。
第十六款 凡大法国船一经引水带进口内,即由海关酌派妥役一、二名,随船管押,稽查透漏。
该役或搭坐商船,或自雇艇只,均听其便。
所需工食,由海关给发,不得向船主及代办商人等需索。
倘有违例,即按所索多寡,照例科罪,并照数追偿。
第十七款 凡大法国船进口,在一日之内,并无阻碍,其船主、或货主、或代办商人,即将船牌、货单等件,缴送领事官。
该领事官于接到船牌、货单后,一日内即将船名、人名及所载吨数、货色详细开明,照会海关。
倘船主怠慢,于船进口后经二日之内,不将船牌、货单呈缴领事官,每逾一日,罚银五十圆,入中国官;但所罚之数不得过二百圆,迨领事官照会海关后,海关即发牌照,准其开舱。
倘船主未领牌照,擅自开舱卸货,罚银五百圆;所卸之货一并入官。
第十八款 凡大法国船主、商人,应听任便雇各项剥船、小艇,载运货物,附搭客人,其船艇脚价,由彼此合意商允,不必地方官为经理,若有该船艇诓骗、走失,地方官亦不赔偿。
其船艇不限以只数,亦不得令人把持,并不准挑夫人等包揽起货、下货。
第十九款 凡大法国商人卸货、下货,应先开明货单,呈送领事官,即著通事通报海关,便准其卸货、下货,即当查验其各货妥当,彼此均无受亏。
大法国商人不欲自行计议税饷,另倩熟悉之人代为计议完税,亦听其便;如有事后异言,俱不准听,至估价定税之数,若商人与中华人意见不合,应彼此唤集二、三商人,验明货物,以出价高者定为估价。
凡输税饷以净货为率;所有货物应除去皮毛。
倘大法国人与海关不能定各货皮毛轻重,就将争执各件连皮过秤,先定多寡约数,再复除净皮毛,称其斤重,即以所称通计类推。
当查验货物之时,如有意见不合,大法国商立请领事官前来,该领事官亦即知会海关,从中尽力作合;均限一日之内通报,否则不为准理。
于议论未定之先,海关不得将互争数目姑写册上,恐后难于核定。
进口货物遇有损坏,应核减税银,照估价之例,秉公办理。
第二十款 凡船进口,尚未领有牌照卸货,即与第十九款所载,在二日之内可出口往别口去。
在此不必输纳钞饷,仍在卖货之口,完纳钞饷。
第二十一款 议定大法国船主或商人卸货完税则例,俱逐次按数输纳。
至出口下货亦然。
凡大法国船所有钞饷,一经全完,海关即给与实收,呈送领事官验明,即将船牌交还,准令开行。
海关酌定银号若干,可以代中国收大法国应输饷项,该银号所给实收,一如中国官所给无异。
所输之银,或纹银,或洋银,海关与领事官核其市价情形,将洋银比较纹银,应补水若干,照数补足。
第二十二款 凡船按照第二十款进口,出二日之外与未开舵卸货之先,即将船钞全完;按照例式,凡船在一百五十吨以上者,每吨钞银五钱;不及一百五十吨者,每吨纳钞银一钱。
所有从前进口、出口各样规费,一概革除,以后不得再生别端。
凡纳钞时,海关给发执照,开明船钞完纳,倘该船驶往别口,即于进口时,将执照送验,毋庸输钞,以免重复;凡大法国船,从外国进中国,止须纳船钞一次。
所有大法国三板等小船,无论有篷、无篷,附搭过客、载运行李、书信、食物,并无应税之货者,一体免钞。
若该小船载运货物,照一百五十吨以下之例,每吨输钞银一钱。
倘大法国商人雇赁中国船艇,该船不输船钞。
第二十三款 大法国货物,在通商各口已按例输税,中国商人即便带进内地,经过税关,只照现例输税,不得复索规费,按今税则是有准绳,以后毋庸加增。
倘有海关书役人等不守例款,诈取规费、增收税饷者,照中国例究治。
第二十四款 凡大法国船进通商各口,如将货在此卸去多寡,即照所卸之数输纳;其馀货物欲带往别口卸卖者,其饷银亦在别口输纳。
遇有大法国人在此口已将货饷输纳,转欲载往别口售卖者,报明领事官,照会海关,将货验明,果系原封不动,给与牌照,注明该货曾在某口输饷。
俟该商进别口时,将牌照呈送领事官,转送海关,查验免税,即给与牌照卸货,一切规费俱无;惟查出有夹私、诓骗等弊,即将该货严拿入官。
第二十五款 凡剥货若非奉官特准及必须剥运之处,不得将货辄行剥运。
遇有免不得剥运之处,该商应报明领事官,给与执照,海关查验执照,准其剥货。
该海关可以常著胥役监视。
倘有不奉准而剥货者,除遇有意外危险不及等候外,所有私剥之货,全行入官。
第二十六款 凡通商各口海关均有部颁秤码、丈尺等项,应照造一分,比较准确,送领事官署收存,轻重、长短,一与粤海关无异,每件镌戳粤海关字样。
所有钞饷各银输纳中国者,俱依此秤码兑交。
如有秤丈货物争执,即以此式为准。
第二十七款 大法国人在通商各口贸易,凡入口、出口均照两国钦差大臣所定印押而附章程之税则,输纳钞饷。
但因两国货物,或土产,或工艺,一时不同而价值有低昂之殊,其税则有增减之别,每七年较订一次,以资允协。
七年之内,已定税银将来并不得加增,亦不得有别项规费。
大法国人凡有钞饷输纳,其货物经此次画押载在则例,并非禁止、并无限制者,不拘从本国及别国带进,及无论带往何国,均听其便。
大清国不得于例载各货物别增禁止限制之条。
如将来改变则例,应与大法国会通议允后,方可酌改。
至税则与章程现定与将来所定者,大法国商民每处每时悉照遵行,一如厚爱之国无异。
第二十八款 缘所定之税则公当,不为走私借口,谅大法国商船将来在通商各口不作走私之事;若或有商人、船只在各 口走私,无论何等货价、何项货物,并例禁之货与偷漏者,地方官一体拿究入官。
再中国可以随意禁止走私船只进中土,亦可以押令算清帐项,刻即出口。
倘有别国冒用大法国旗号者,大法国设法禁止,以遏刁风。
第二十九款 大法国皇上任凭派拨兵船在通商各口地方停泊,弹压商民水手,俾领事得有威权。
将来兵船人等皆有束约,不许滋事生端,即责成该兵船主饬令遵守第三十三款各船与陆地交涉及钤制水手之条例办理。
至兵船议明约定,不纳各项钞饷。
第三十款 凡大法国兵船往来游奕,保护商船,所过中国通商各口,均以友谊接待。
其兵船听凭采买日用各物,若有坏烂,亦可购料修补,俱无阻碍。
倘大法国商船遇有破烂及别缘故,急须进口躲避者,无论何口当以友谊接待。
如有大法国船只在中国近岸地方损坏,地方官闻知,即为拯救,给与日用急需,设法打捞货物,不使损坏,随照会附近领事等官,会同地方官,设法著令该商捎人等回国,及为之拯救破船木片、货物等项。
第三十一款 将来中国遇有与别国用兵,除敌国布告堵口不能前进外,中国不为禁阻大法国贸易及与用兵之国交易。
凡大法国船从中国口驶往敌国口,所有进口、出口各例货物并无妨碍,如常贸易无异。
第三十二款 凡大法国商船、兵船水手人等逃亡,领事官及船主知会地方官,实力查拿,解送领事官及船主收领。
倘有中国人役负罪逃入大法国寓所或商船隐匿,地方官照会领事官,查明罪由,即设法拘送中国官;彼此均不得稍有庇匿。
第三十三款 水手登岸,须遵约束规条,所有应行规条,领事官议定,照会地方官查照,以防该水手与内地民人滋事争端。
第三十四款 遇有大法国商船在中国洋面被洋盗打劫,附近文武官员一经闻知,即上紧缉拿,照例治罪。
所有赃物,无论在何处搜获及如何情形,均缴送领事官,转给事主收领。
倘承缉之人,或不能获盗,或不能全起赃物,则照中国例处分,但不能赔偿。
第三十五款 凡大法国人有怀怨挟嫌中国人者,应先呈明领事官,覆加详核,竭力调停。
如有中国人怀怨大法国人者,领事官亦虚心详核,为之调停。
倘遇有争讼,领事官不能为之调停,即移请中国官协力办理,查核明白秉公完结。
第三十六款 将来大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为中国人陷害、凌辱、骚扰,地方官随在弹压,设法防护;更有匪徒、狂民欲行偷盗、毁坏,放火大法国房屋、货行及所建各等院宅,中国官或访闻,或领事官照会,立即饬差驱逐党羽,严拿匪犯,照例从重治罪,将来听凭向应行追脏著赔者责偿。
第三十七款 将来若有中国人负欠大法国人船主及商人债项者,毋论亏负、诓骗等情,大法国人不得照旧例向保商追取;惟应告知领事官,照会地方官查办,出力责令照例赔偿。
但负欠之人,或缉捕不获,或死亡不存,或家产尽绝,无力赔偿,大法国商人不得问官取赔。
遇有大法国人诓骗中国人财物者,领事官亦一体为中国人出力追还,但中国人不得问领事官与大法国取偿。
第三十八款 凡有大法国人与中国人争闹事件,或遇有争斗中,或一、二人及多人不等,被火器及别器殴伤致毙者,系中国人,由中国官严拿审明,照中国例治罪,系大法国人,由领事官设法拘拿,迅速讯明,照大法国例治罪,其应如何治罪之处,将来大法国议定例款。
如有别样情形在本款未经分晰者,俱照此办理,因所定之例,大法国人在各口地方如有犯大小等罪,均照大法国办理。
第三十九款 大法国人在通商各口地方,如有不协争执事件,均归大法国官办理,遇有大法国人与外国人有争执情事,中国官不必过问。
至大法国船在通商各口地方,中国官亦不为经理,均归大法国官及该船主自行料理。
第四十款 日后大法国皇上若有应行更易章程条款之处,当就互换章程年月,核计 满十二年之数,方可与中国再行筹议。
至别国所定章程,不在大法国此次所定条款内者,大法国领事等官与民人不能限以遵守;惟中国将来如有特恩、旷典、优免、保佑,别国得之,大法国亦与焉。
第四十一款 兹大法国大皇帝欲表美意,与大清国大皇帝特将凡可忆往日各不协之处而今已欣然解释,不列于此和约章程之中,因此所有把守广东省城以前各事宜,与大法国军兵各费用,而今两国议定妥当,准行分款开例,而其款仍与在本和约章程缮列通行无异。
第四十二款 凡议立和好、贸易、船只情事等章程,两国大臣画押用印,奏上大皇帝。
自画押用印之日起,约计限以一年,大清国大皇帝、大法国大皇帝彼此御览,钦定批准,即在京师交互存照。
交互之后,中国即将本和约章程行文内外各宪,偏行周知。
两国钦差大臣即于章程画押盖印,以为凭据。
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即降生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直隶天津钤用关防,一样四本,各执二本存照。
附注 本条约见《咸丰条约》,卷6,页3―17。
法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814―835。
本条约原称为《和约章程》;通称为《天津条约》。
一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北京交换批准。
和约章程补遗 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天津。
第一款 西林县知县张鸣凤敢将本国传教人马神父恣意杀死,本系有罪之人,应将该知县革职,并言明嗣后永不得莅任。
第二款 西林县既经革职后,即照会大法国钦差大臣知照,又将革职事由备载京报内。
第三款 大法国民人及所保护者在广东省城所有行内物件,大法、大英军兵未入省之先,皆被百姓或烧、或劫,后计多寡,按据分赔。
第四款 中国官员固执不允大法国以理所请各赔补之处,以致军需繁多,务必由广东海关照数赔补。
其赔补银与军兵费用约有二百万两之多;应将此银交大法国驻札中国钦差大臣收入,复回收单执照。
其二百万两分六次,每年一次交清,或用银两,或用会单,仍由广东海关交清,将来凡有本国完纳出入货税各客商,皆准量税之多寡,用银九分,会单一分完纳。
其交银,首次从两国钦差大臣画押章程之日起,约一年之内交清。
广东海关于抽税时,若欲每年惟收会单,其会单值银三十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四分之数,即六分之一抽税,亦无不可。
后在广东,中国大宪会同大法国钦差派员预行会议,定立会单图式印章,如何交收,每会单值银多少,交清银两之后如何注销,以免重复。
第五款 中国将上款所开银数,或用银两,或用海关会单,一经交清,大法国军兵即时退出粤省,惟以军兵及速退出之便,中国欲将各会单或先期,或按次,分明年号交出,在领事官署寄存,亦无不可。
第六款 以上各款仍如各字列载和约章程内一律无异,因此两国钦差大臣画押钤印。
咸丰八年五月十七日,即降生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直隶天津钤用关防,一样四本,各执二本存照。
附注 本和约章程补遗见《咸丰条约》,卷6,页18―19。
法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836―839。
本和约章程补遗实即天津条约附款,与天津条约同日交换批准
说家风作文500字详细点
我在《东南商报》中国新面上看到这么一则新闻,那张照片引起了注意,一小的男孩在马路排水沟中低着头专注地干着什么.我的好奇心顿起,忙去浏览相关文章.《“公路边写作业的娃”感动网络》是这张照片文字标题.相关文中写到:一条蜿蜒崎岖的乡村公路边,一位小男孩佝偻着身子,以沟代凳子,以路沿为桌子,奋笔写着作业.即使有车辆经过,他也不为所动,眉宇间透出的认真劲儿无不让人为之动容并新生别样情愫.当记者去采访时,这名叫张豪的重庆乡村三年级男生回答说:“在公路边做作业是因为感觉外面比家里亮,”张豪从小就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家里仅有一盏日光灯,日子过得很清贫.看到这里,我觉得鼻子酸酸的.张豪在这么差的环境下,还这么努力学习太不容易了.和他相比,我简直是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面对着一大堆学习用品,却不知道珍惜节约.还常常要求爸爸妈妈买这买那,哎,我太不懂事了!从现在开始,我也想小张豪那样懂事,那样重视学习.小张豪肯定比我更加明白学习的学习的重要性.因为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只有知识才能创造财富.小张豪,从今天开始,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进步吧!2009年1月16日晚7点左右,商丘市睢阳宾馆,服务员卢振英在二楼服务台值班时,捡到了一个装有18万元的纸提袋.面对如此巨额的款项,她仍然没有动心,在等不到失主的情况下,她提着纸袋,沿着楼层一间间房的寻找,最终在确认了失主身份的情况下,将巨款完完整整的归还给了失主.感激的失主拿出1万元要酬谢她,也被她坚决拒绝了.要知道,她一个月的工资仅仅为六、七百元,1万元就相当于她1年的工资啊!也许有人会说卢振英的行为很傻,当时又没有人看见,如果把这笔钱留下来,或许她就不用在宾馆打工了,或许她也可以当个小老板,从此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但是“傻子”卢振英选择了前者.“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很朴实的一个念头,促使她放弃了这意外之财.人心都是肉长的,如果失主是自己,如果有人拾到了却不归还,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焦急心痛啊!看完这则新闻,我想到了很多东西……其实在我们的祖国,像卢振英这样的,或者类似于她的傻子还有许许多多.就说军人吧,他们离开家乡,离开亲人,为了祖国的安宁,舍小家、保大家,在遥远的北疆、孤独的海岛,镇守国土……也许在他们的军人生涯中,不会出现令人热血沸腾的战争场面,但是,他们用自己的青春,谱写了一曲新的战歌!还有我们英勇的警察,和平的年代虽然没有战争,但是却总有一些人铤而走险,为了一已私利,穷凶极恶.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受侵犯,他们默默地行使着自己的职责,甚至为此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妈妈说,在我们的祖国,不仅只有这些“傻子”.各行各业,在那些普普通通的劳动者中,到处都有这样的人!消防员为了救火而牺牲,教师为了学生甘守清贫,工人为了企业付出心血、农民为了土地灌溉汗水……就连她自己,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社会需要“傻子”!我想,长大后,我一定也会是这样一名“傻子”!前几天,有一则新闻吸引了国人的眼球:一帮到香港迪士尼乐园游玩的中国人在园内有的当众脱鞋歇脚,有的把座椅当床睡觉,有的随地吐痰,更有的竟随地大小便.国人的这些举动让外国游人大跌眼镜,有记者将这些丑陋的行为拍摄下来,发到网上,供人“欣赏”,这真是让久居“礼仪之邦”的中国人好不尴尬!说来也奇怪,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声喧哗,这些在我们这个素有“礼仪之邦”美誉的国家都居然都是些司空见惯的事情!当有人在公园里随地吐痰,没有谁会觉得奇怪;当有人乱丢垃圾,没有人会将之当作什么新闻;当有人高声喧哗,没有人会义愤填膺.我们周围人的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久居“礼仪之邦”的我们已将无礼之举当作正常事,这实在让人产生困惑?有句古话说得好: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这则新闻让人警醒的是,我们恐怕不是在“芝兰之室”,久而久之人自香,而是身处一个无礼的环境,久而久之不闻其臭了.在世界各地比中国发达的国家和比中国落后的国家到处贴满了用中文写的“请勿随地吐痰”“不要乱扔垃圾”“请排队”“请保持安静”“便后请冲水”.游客来自世界各国,而这些文字只用中文写,这说明这些标语是给中国人看的.因为似乎只有中国人才会有大量的人或不少的人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公共场所大声说话、插队、不冲厕所.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久居一个环境中让我们对自己的行为失去了判断力,现在是到了重新审视我们这个“礼仪之邦”的礼貌规范的时候了.当不正常的变成正常,当丑陋的变成习惯时,那就不是某几个人的素质 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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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没花一个戈比:1960年,刘少奇作为中共中央代表团团长,率团去苏联参加八十一国共产党会议。
按规定,国家发给他5000卢布的零用费。
但到了莫斯科后,他没花一个戈比(1卢布合100戈比),而是把钱全部交给了中国驻苏联大使馆。
刘少奇还从不接受馈赠。
外宾送了礼品,他都如数上交。
到外地视察时,他总是吃住在停靠在偏僻岔道上的专列上,以免妨碍交通和避免当地干部的接待。
遇到有地方负责人送东西。
他总是严肃地告诉工作人员:“给他退回去,请客送礼是中央规定禁止的。
退回去,下一次他就不搞了;你不退,别的地方也就跟着来破坏中央的规定。
” 朱德的澡盆:朱德住的是旧房,使用的卫生间窄小,但洗澡盆却很高。
晚年,朱德腿脚不灵便,又有病,洗澡进出不方便。
工作人员反复商量,想把澡盆改装得低一点,上面再加个喷头,好让他坐着淋浴。
他们多次向朱德提出,并且说明:改装一下澡盆,只花两三个工,用不了多少钱。
但朱德就是不同意,总是说:“很好嘛!再修,又要浪费钱财。
”后来,大家又跟他提起了几次,他还是不同意。
直到1976年他最后一次住进医院后,大家才悄悄地把洗澡盆改装了一下。
谁知,他老人家还没有使用一次就逝世了。
周恩来参加劳动不特殊:1958年的一天,当周恩来率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到北京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劳动时,有人建议他带一位医生去,周恩来却说:“到了工地一点也不能特殊,我即使有点毛病,应该和大家一样,请工地的医生看看就是了!”一到工地,周恩来就嘱咐随身的警卫说:“到了这里,一切都要按这里的规矩办事,一点也不能特殊。
”工地指挥部的同志在分配劳动任务时,说了句“我们欢迎首长们……”话还没说完,周恩来就纠正说:“这里没有首长。
在这里,大家都是普通劳动者。
”在工地劳动的一个多星期中,周恩来同大家一样,每天按时上下工,从不迟到、早退,并和工人们同在一个食堂吃大锅饭,在同一个澡堂洗澡,什么事也不特殊。
拒不搬家:解放初期,所住的房子很挤,又靠近大街,不适宜养病。
组织上给他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后,说:“那房子住着一个机关,我一个人怎能牵动一个机关呢?当干部的一丝一毫不能特殊。
”后来,组织上又给他找了一所房子,准备花钱修理。
任弼时知道后又拒绝了。
他说:“现在国民经济正在恢复发展时期,还是把钱用到工业建设上去吧!”就这样,一直到任弼时逝世,他始终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教子务农:1969年春天,响应中央号召,坚决把自己的小儿子送到河北省晋县农村去务农。
临下乡时,嘱咐他说:“到晋县去,要努力学习思想,要努力参加,做一个好农民,要为共产主义的宏伟理想努力奋斗。
”下乡后,董必武不仅经常写信教育他,还不时请董良翮所在生产队的同志到北京来,向他们了解儿子在农村各方面的表现,请他们多讲他的缺点,以便及时对董良翮进行帮助。
1970年12月,董良翮加入了,以后又担任党支部书记。
董必武写信告诉他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要“一得自矜”,二是不要“浅尝辄止”。
意思是要他不要自满,继续努力。
不坐黄包车:1949年初夏,从北平赶往南京。
乘轮渡江后,警卫员给找来一辆黄包车。
见车夫身体很弱,就把皮箱放在车上,自己在后面跟着走。
上坡时,见车夫拉得吃力,和警卫员索性就在后面推。
虽说是初夏,南京这个大“火炉”还是把两人热得大汗淋漓。
车夫流泪了,他还记得国民党士兵坐车不给钱,还记得美国大兵的皮靴踢过他的脊梁。
如今,这位共产党首长却给钱不坐车,竟和黄包车夫一齐走进了原国民政府的总统府! 张闻天不许儿子坐公车:解放初期,张闻天当时家住沈阳。
他8岁的儿子虹生见爸爸出门经常坐着小汽车,自己也想坐,可是总得不到允许。
有一天,小汽车开到家门口后,虹生灵机一动,趁爸爸还没有上车。
来了个捷足先登。
他偷偷地钻进小汽车里一动也不动。
张闻天上车后,突然发现儿子坐在车里,就让儿子赶快下去。
但儿子说什么也不下车,并对张闻天说:“爸爸,我一次小汽车都没坐过,让我坐坐吧!”张闻天对儿子说:“这车是党和国家给我工作用的,小孩子可不能用它享受,你要坐车,坐公共汽车去!”儿子不干,张闻天就步行去开会,儿子自然没坐成小汽车。
陈毅不许亲属搞特殊:解放初期,陈毅在担任上海市市长时,他的岳父来上海住了几天后,陈毅就对夫人张茜说:“我们现在还实行供给制,吃的用的都有规定。
你的父亲住久了,要影响国家收入,还是让他回去吧!”张茜的父亲知道后有点想不通,心想:陈毅是上海市市长,住几天吃几顿饭都不行吗?陈毅和张茜就做他的思想工作,告诉他说,共产党的干部与国民党的官老爷不同,越是地位高越要带头。
经耐心说服,老人想通了,就回去了。
罗荣桓不住别墅:1947年7月,罗荣桓从莫斯科治病回国后,组织上考虑到他重病未愈,需要有一个较好的休养环境,便安排他家四口人住在哈尔滨市区原沙俄占领时期一个官僚的别墅里。
这使艰苦朴素惯了的罗荣桓感到不安,几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将这所别墅挪作公用,自己另找一处房子。
一次,他看到谭政住着一幢二层小楼,于是就对谭政说:“跟你们搭个邻居怎么样?你家住楼上,我们住楼下。
欢迎吗?”谭政当时还以为罗荣桓是在开玩笑,可没过两天,罗荣桓真成了他的邻居。
彭德怀拒住高级招待所:有一年,彭德怀到一个著名的风景区去参观。
他听说这里有几座小楼是专门给中央首长准备的,哪一级住哪一座楼都有规定,有的楼一年到头都空着后,自己不但拒住,而且还对当地的一位负责人说:“你们也许是真心实意地尊重我们,但我也真心实意告诉你们,我们不是帝王将相!你们这样搞,是在群众面前孤立我们嘛。
人们看到这些长期闲着的房子,会怎么想?不骂娘,起码也会觉得我们这些人太特殊了吧?看看人民住的什么,我们革命,不就是为了打倒压在人民头上的贵族老爷吗?” 贺龙和战士蹲在一起吃饭:有一次,贺龙到青岛海军学校视察。
一进校门,只见仪仗队正等候检阅,但贺龙却不管这些,亲切地走向仪仗队,笑眯眯地同大家握手,拉家常,使本来威武严肃的仪仗队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
事后,贺龙微笑着说:“你们要那样做,我就用这套办法对付。
”中午时分,贺龙见师生们在院子里围成一个圆圈吃饭,便走过去,说:“给我一个碗,我就在这里和你们一起吃。
”这时,一位苏联高级顾问看见了,提意见说:“你是国家元帅、副总理,怎么能和战士蹲在一起吃饭呢?这在我们苏联是不允许的。
”贺龙听罢,笑笑说:“这是我军的传统。
” 谢觉哉不为子女和亲一安排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谢觉哉担任内务部长时,他的二儿子从湖南来到北京,要求父亲为自己安排工作。
那时,新中国建立伊始,政府工作人员还很缺少,在这样的情况下,安排个把人的工作是极容易的事。
但谢觉哉没有满足儿子的要求。
他对儿子说:全国刚解放,上头下头都要人,你有文化,还是回家乡工作好。
遵照老人的嘱咐,二儿子回到老家从事了教育工作。
后来,谢觉哉在家务农的大儿子也提出参加工作的要求。
谢觉哉也给了一个明确的答复:“种田人还是要的。
”谢觉哉的一个妹夫曾写信要求帮助安排工作,谢觉哉始终没有应允。
过后,妹夫又当面提出,谢觉哉幽默地说:“要我安排你的工作,除非我回家当老百姓,你来当部长。
” 陶铸“说不多吃就不多吃”:1961年前后,国家正处于困难时期,陶铸对自己的生活标准作了严格的规定。
他一再向炊事员交代,家里吃的米和油等,都必须和人民群众一个样,绝不准有任何特殊。
有一天,炊事员找到一点瘦肉,他心想陶铸爱吃辣椒炒瘦肉,便自作主张,高高兴兴地炒了一碟端了去。
陶铸一看就火了,当场批评炊事员说:“我这个月的猪肉已经吃完了,怎么又弄来炒菜?说不多吃就不多吃!端回去!”炊事员感到很为难,劝了又劝。
陶铸更火了,就是不吃,厉声命令端走。
最后,炊事员只得把这碟菜送给了工作人员。
事后,炊事员对人说:“真厉害!想不到他会发这么大的火。
以后再也不能这样干了。
”许光达请求降薪:1955年,解放军实行薪金制时,许光达的级别被定为四级。
但他位尊不计酬,曾三番五次地给中央军委、写信,请求降低级别。
中央军委接受他的意见,将他的级别由四级改为五级。
对此,有人不理解,他解释说:“一个共产党人,一个革命者,工作上要高标准,生活上要低标准。
在物质享受方面孜孜以求,不配于革命事业。
” 王树声甘居陋室:1955年,王树声调到北京任解放军总军械部部长后,组织上决定为他修建住房。
按规定,建房标准和用具可以好一些。
但王树声拒绝了,只要求盖成一般的平房,不要单门独院和警卫,室内的陈设,也只要一般的家具。
上世纪60年代初,有关部门决定为王树声修建室内防空洞,并列入了计划。
正要动工时,被王树声拦阻了。
他说:“我们的国家这么困难,我的防空洞就免修了吧。
能给人民省一个钱也是好的嘛。
”王树声就在这所简陋、狭窄的寓所里住了18年,直到去世。
徐特立让贤:建国后,徐特立自感记忆力衰退,便向党中央打报告,要求辞去中宣部副部长的职务,让年轻同志担任。
他在报告中说,若不这样,我是很不安的。
几天后,中共中央派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和中宣部部长陆定一登门看望徐特立。
一进门,杨尚昆就说:“徐老,我们有哪些地方对您照顾不周,请您指出来呀!”徐特立说:“我又不是小孩子,什么照顾周不周的。
”随后,他认真地向两人讲了自己的想法。
他说:“我年龄大了,力不从心了,再占着这个位置,于心不安啊!革命总是后浪推前浪的。
帮助年轻人成长起来,是我们老一代的责任。
”他还说:“不让贤怎么能安心呢?就是要让贤嘛!” 徐立清主动让军衔:1955年解放军实行军衔制时,徐立清当时任中央军委总干部部副部长,分管全军干部工作。
论职务、资历和能力,他理应授上将军衔,可授衔后他佩戴的却是中将军衔。
原来,徐立清律己极严,他经常对总干部部的同志说,做干部工作的同志要模范执行党的政策,决不能利用掌管干部工作的权力为自己的升调谋私利。
就在总干部部向党中央及中央军委上报授衔名单的同时,徐立清上书、中央军委,建议给自己授中将军衔。
十分赞赏,说徐立清是一个好同志、好领导,并亲自批准授予他中将军衔。
李立三请求当助手:1955年,党中央决定成立四个主管业务的办公室,准备任命李立三为主管农业的第四办公室主任。
当征求李立三对这件事的意见时,李立三对说,自己对农业一窍不通,是否分配他去管理工业的第三办公室工作。
说,三办主任已经安排了李雪峰。
李立三说,我比较熟悉工业,我去给李雪峰当助手。
说,李雪峰还不是中央委员,你去当副主任好吗?李立三说,职位高低不必考虑,请中央放心,我保证服从李雪峰的领导,配合他搞好工作。
中央三办后来改为中共中央工业部,李立三仍担任副部长。
他在那里一直工作到1960年。
他尊重李雪峰的领导,也不计较工作的轻重,只要交给的工作就努力去完成。
萧克不乱花人民的一个钱:1978年以来,萧克曾三次率领代表团出国访问。
每次出访,他都反复向代表团成员交代,要按规定办事,国家发的零用费标准不能超标。
回国后,他都要检查零用钱的使用和礼品处理情况,要工作人员给他一笔一笔汇报清楚。
1980年,他率领代表团访问美国、加拿大,有人建议他返回时取道香港。
他说,我们在香港没有任务,不能去;绕道而行,势必多花钱,探亲访友,赠物收礼,影响不好。
他坚持原路去,原路回。
他说:人民的钱一个也不能乱花,我们国家还很穷,要建设四化大业,不艰苦朴素是不成的。
萧华把自己看成一个普通党员:1977年8月,萧华担任兰州军区党委第一书记、政治委员后,就对党小组长、司令部办报科参谋周木森说:“今后过组织生活,一定要通知我。
我是一个普通党员,在党小组由你领导!”有一次,周木森得知萧华晚上没安排别的事,就通知他晚上7点半过组织生活。
可快到开会的时候,突然听说省委来了两位领导找萧华商量工作,就急忙打电话通知萧华说:“党小组会改期再开。
”萧华急忙制止:“这怎么行!我是一个普通党员,党小组的活动不能围着我的时间打转转。
建议今晚小组会照开。
我头一个发言。
”党小组会准时召开后,萧华首先发言,然后向周木森请了假,回去和省委同志商谈工作。
万里请人提意见:万里担任铁道部部长时,曾主持过一次事故分析会。
会上。
他动员大家给铁道部及他本人提意见。
可是,一直到中午12点半,只有少数人含含糊糊地给铁道部提了几条,给万里本人提意见的只有一位。
意见很尖锐,与会者面面相觑。
中午休息时,万里把提了意见的同志留了下来,并请这些同志吃午餐。
席间,万里斟满一杯啤酒走到给他提意见的那位同志面前说:“感谢你的批评,我代表铁道部和我本人敬你一杯。
”然后又叹息道:“可惜这样的同志太少了。
” 邓颖超不搞特殊化:1980年6月,邓颖超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去法国访问,途经乌鲁木齐。
新疆接待部门特意给她准备了一辆“红旗”轿车。
邓颖超知道后,通知有关部门说,她不坐“红旗”轿车,要和代表团成员一起坐面包车。
邓颖超从北京到乌鲁木齐,没有坐专机,乘坐的是民航班机。
下飞机后,她和大家一起坐上面包车进城。
在宾馆里,邓颖超睡的是硬板床。
为了省电,房间不让多开灯。
那几天,乌鲁木齐天气较凉,宾馆工作人员拿来电炉子,邓颖超却不让开;每日三餐都和工作人员一起吃。
出发时,邓颖超仍然同大家一起坐面包车,从宾馆到机场,然后乘民航班机去巴黎。
张鼎丞向老师赔礼道歉:有一次,张鼎丞正在中学读书的女儿张延忠在课堂上同语文老师顶撞起来。
张延忠放学后回到家里,在讲起课堂“风波”时,言谈中还流露出对老师的不满情绪。
没想到这些话被张鼎丞听到了。
他把女儿叫到跟前,用严肃的口吻说:“你太狂妄了,我不准你用这种态度同教师讲话!你不要以为自己是检察长的女儿,就可以目中无人,就可以顶撞教师!老师为你们的成长付出了多少心血啊!延忠,你这样做对得起老师吗?你应该向老师赔礼道歉!”事后,张鼎丞还亲自把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请到家里,诚恳地说:“我没有把子女教育好,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很痛心,希望你们原谅。
我不能允许我的孩子做出不尊重老师的事情……”



